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款收付
及劳务工资支付信息月报
责
任
书
为加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和上访现象的发生,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潍坊市关于切实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维权公示制度和建立工程款收付及劳务工资支付信息月报制度的
》的精神,特与各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和工程款收付及劳务工资支付信息月报制度承诺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工程地址
结构、层数
建设单位
工程造价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姓名
施工单位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安全员
姓名
电话
电话
合格证书
编号
合格证书
编号
二、施工现场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赤脚、穿高跟鞋和拖鞋进入施工作业区。
2、施工围挡:施工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0M;城区内应使用蓝色或蓝白相间的钢制彩板围挡,并砌筑基座,基座应高出地面0.2M;围挡必须牢固,整洁美观。施工现场须设置大门,并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市区主要干道两侧的施工现场大门必须进行亮化,鼓励采用灯光广告围挡,做到靓丽美观。
3、临建设施:施工现场临建房应符合牢固、整洁、环保、防火、通风、疏散等要求,推广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房屋。严禁使用菱苦土板房及其它安全性较差的简易板房,不得使用泥砌或干砌砖房。
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钢管搭设的简易床和通铺;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6M,通道宽道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鞋架和垃圾桶,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设施。
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防鼠挡板;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高度不宜低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食堂处应设密闭泔水桶,并应及时清运。
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厕所(每25人一蹲位)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蹲位之间应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M。
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不小于20㎡)、卫生室(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淋浴间(每15人一个喷头,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文体活动室(配备电视机、书报、杂志)、开水房、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宿舍、食堂、办公区用电应单独设置开关箱,生活区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保温水桶应加锁专人管理;临时设施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制定灭“四害”措施,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
4、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清晰划分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市区主要干道两侧工地应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工地出入口要采取车辆保洁措施或设置洗车槽,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确保不粘带撒漏;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且标出名称、规格、产地,易燃易爆物品妥善管理;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5、标牌和消防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在大门口或大门两侧醒目位置悬挂六牌两图和维权公示牌;设置施工安全标志或警示牌,工作人员佩戴工作卡;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施工现场选用干粉灭火器和水源;配电室、办公场所及宿舍食堂选用C02或泡沫灭火器),并配备消防桶、消防锨、及消防沙等。
6、脚手架:在建工程基础部分完工后应按规定搭设扣件式脚手架、连墙件、剪刀撑、斜撑必须按结构设计要求设置;积极推广使用
化、工具化上料平台,严禁上料平台与脚手架混搭;架子工要正确使用“三宝”。
7、安全网:密目式安全平网、立网必须使用省、市登记备案产品、严禁购买不合格产品。脚手架及立网应超出施工层1.2M,底层设首层平网,每10M设置一道平网,作业层下端必须设平网,严禁使用非专用网绳捆扎。
8、施工用电:施工现场要认真贯彻执行新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配电箱、开关箱必须使用省登记备案产品;配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五芯电缆,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隔、一漏”要求;施工现场塔机作业半径内的临时设施、建筑物、高低压线路及架空线路超出安全距离必须有防护措施。
9、施工机械设备:塔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客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和检测检验,严禁使用自制吊篮进行高处作业,起重设备拆装必须由专业拆装队伍进行作业,要编制拆装
作业前进行技术交底,混凝土搅拌机、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等其它设备要有专人操作、维修及保养,施工机具作业区推广使用工具化、定型化安全防护棚。
10、安全防护:认真做好“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提倡使用工具化、定型化防护用具,防护高度不得低于1.2M。超过25㎝的洞口必须进行防护。基坑深度超过2M要进行放坡或进行有效的基坑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M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基坑临边必须进行防护,必要时夜间应设置警示灯。
11、环境保护: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系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区污水管网或河流;严禁夜间施工(当日22时至次日6时)噪声扰民。
三、工程款收付及劳务工资支付信息月报制度
1、信息月报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责任单位为各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具体由项目部实施);公司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直接责任人。各项目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的信息上报工作。
2、信息上报时间
自2010年2月1日起,**市辖区内的工程项目,从开工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期间,每月25-30日,上报上月工程款收付和劳务工资支付信息,如期间遇节假日,上报时间顺延,但合计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在此之间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同样执行该规定。
3、上报内容
主要是**辖区内在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总包、分包、劳务企业及负责人基本信息,工程款收付及劳务工资发放统计情况。
四、违规处理
项目部收到工程款后,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发生农民工因工资发送不到位出现上访事件的,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
,冻结一切财务往来,取消项目负责人资格,清理出公司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不按规定设置务工人员维权公示栏和月报制度的,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1千元;屡次整改不到位或上报虚假信息的,罚款5千元(从工程款中扣除);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公司与其解除合同。
五、相关要求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畅通农民工维权投诉渠道,上述规定一式两份(公司与项目部各一份),望认真执行。
附件:工程项目工程款收付和劳务工资支付情况月报表
工程款收付和劳务工资支付情况填写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万元)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法人
联系方式
现场负责人
联系方式
总包单位
总包单位地址
总包单位等级
外地单位潍坊办事处
总包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
联系方式
工程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拨款总额(万元)
拨款比例%
工程款合同
履行情况
总包单位联络员
联系方式
注:该报表中的数据均为工程的整体数据,并非单月数据。
若工程按照楼号或其他被分为多个单体,只需填报一次,并在备注中注即可。
总包及分包单位情况、工资发放情况
单位名称
负责人
姓名
联系
电话
现场工人数量
工程款或劳务费总额(万元)
已支付额(万元)
已支付比例%
是否按合同支付
未按合同足额支付原因
总包单位自有班组
混凝土组
模板组
瓦工组
木工组
钢筋组
油漆涂料组
外墙保温组
焊工组
电工组
水工组
防水组
抹灰组
门窗
地面
暖
其它
**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 人 代 表 签 字 盖 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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