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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公务员考试法律考点:公司法

2017-06-17 3页 doc 5KB 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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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公务员考试法律考点:公司法2016公务员考试法律考点:公司法   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
2016公务员考试法律考点:公司法
2016公务员考试法律考点:公司法   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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