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3M法电波暗室27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3M法电波暗室
竞争性谈判报名公告
我中心受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的委托,拟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其3M法电波暗室进行采购,本次谈判的组织程序为供应商先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项目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3M法电波暗室
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川政采谈[2010]020号
三、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报名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参加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年检章应清楚,如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不参加年检,应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
(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国家相关部门文件)销售产品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提供相关许可证和认证证书复印或扫描件。
以上证明文件各提供一份并加盖单位印章,且须装订成册,于资格审查时间现场递交。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55号福德酒店二楼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谈判室。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9月7日下午2:00时。所有欲报名供应商应在报名当日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签到,否则报名无效。(本次报名不接受邮寄的报名资料)
八、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方式:现场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并经谈判小组审核。
九、经谈判小组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十、采购单位: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尹虹又
联系电话:84403165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成都市玉沙路155号福德酒店二楼
联系人:兰云
联系电话:86961812
十二、法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报名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项目报名及递交资格证明文件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名及递交资格证明文件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2
授权代表签字:
报名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二O一O年八月三十日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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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电波暗室技术规格书
标记 数量 修 改 单 号 签 名 日 期 图样标记 重量kg 比 例 编 制 录 制 校 对 录 校
审 核 共 18 页 第 1 页 标 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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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审 定 2 面积 1.08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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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 主题内容 ?????????????????????????????????????????????????????????????????????????????????????????????????????????????????????????????????????????????7
2 适用范围 ?????????????????????????????????????????????????????????????????????????????????????????????????????????????????????????????????????????????7
3 引用文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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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技术规格和要求 ?????????????????????????????????????????????????????????????????????????????????????????????????????????????????????????????????8
5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 ????????????????????????????????????????????????????????????????????????????????????????????????????????????????????????22
6 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22
7 技术资料 ???????????????????????????????????????????????????????????????????????????????????????????????????????????????????????????????????????????22
8 质量保证 ???????????????????????????????????????????????????????????????????????????????????????????????????????????????????????????????????????????23
9 包装和运输 ???????????????????????????????????????????????????????????????????????????????????????????????????????????????????????????????????????24
10 价格 ?????????????????????????????????????????????????????????????????????????????????????????????????????????????????????????????????????????????????24
11 交货期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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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题内容
本技术规格书规定了3m法半电波暗室(以下简称暗室)和屏蔽控制室、功率放大器室、传导测试室(以上四者简称屏蔽室)的构成、技术指标、接口等技术要求,以及暗室和屏蔽室的设计、制造、安装、交验、质量保证的规定和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暗室和屏蔽室的设计、制造、安装、交验和质量保证;并作为有关方面签订合同和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交验和质量保证的文件依据,以明确有关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 引用文件和标准
ANSI C63.4-2003
EN50147
EN 55022
IEC61000-4-3,2006
CISPR11,14,15,16,22 ,25
CISPR publication 17
NRL8093
DIN4102 A1
DIN4102 B2
GB/T12190-2006 屏蔽暗室的屏蔽效能
GB/T6113.1-2008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规范
GB/T17626.3-2006 电磁兼容 试验与测量技术 射频电
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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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B151/151A,GJB152/152A
GB50068-2001《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
GB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
GBJ16-200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 技术规格和要求
4.1 总体要求
4.1.1 暗室和屏蔽室可以满足在26MHz,18GHz的频率范围内,在-5?,40?、相对湿度最大90%的环境条件下进行GB9254-2008、GB6113-2008要求的EMC试验的要求。 4.1.2 暗室和屏蔽室设计制造应符合以下标准最新版本的要求:
4.1.2.1 暗室和屏蔽室的屏蔽效能符合标准EN50147-1和GB/T12190的要求;
4.1.2.2 暗室的归一化场地衰减(NSA)符合标准ANSI C63.4、CISPR16、CISPR22的要求;
4.1.2.3 暗室的场均匀性符合标准IEC 61000-4-3的要求;
4.1.2.4 暗室的场地电压驻波比符合标准CISPR16-1-4 ED2的要求;
4.1.2.5 吸波材料特性达到GJB151A和GJB152A标准要求。
4.1.3 被测设备断电和辅助设备(包括转台、天线塔、电视监控、消防、照明等)通电时,屏蔽室和暗室进行辐射发射和传导发射测试时的电磁环境电平峰值应至少低于GJB151规定极限值10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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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暗室和屏蔽室及其配套使用的辅助设备要采用国际上同行业中先进成熟的设计思想和制造技术,能满足最新的国际、欧洲、美国、日本及我国国家标准要求,需经第三方权威机构测试合格,其技术指标必须符合相关国际和国家标准,并满足CNAS认可的要求。
4.1.5 基本要求
4.1.4.1 投标方应根据采购方提供的拟建场地的平面图和技术规格书,提供项目实施
,暗室、屏蔽室的详细设计方案和
设计图。
4.1.4.2 该建设项目的所有部件,如屏蔽模块,高架地板,铁氧体,尖劈吸波材料、屏蔽门,滤波器,转台,天线塔,控制器,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等必须是知名供应商原产地原装生产、制造的成品,所有设备必须是新的和未使用过的设备。
4.1.4.3 对于属于整个项目建设所必须的部件,即使本文件未列出或列出数量不足,投标方仍需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并在执行合同时无偿补足。
4.1.6 投标方资质要求
4.1.6.1 投标方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投标文件中应附有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4.1.6.2 投标方必须保证系统中所用的主要设备和器材的制造商都通过同样的认证,投标文件中应附有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4.1.6.3 在国内至少为3家试验机构供应过用于EMC测试的3米法或3米法以上的暗室(如10m法暗室),并具有良好的使用信誉,同时提供客户清单,联系方法和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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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4 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相应足够的售后维护能力,并应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4.1.6.5 采购方要求所有安装方式采用模块化结构,不接受任何采用现场黏合剂的安装方式。
4.2 性能要求
4.2.1 屏蔽效能
暗室、控制室和放大器室的屏蔽效能应满足
EN50147-1、IEEE 299和GB/T12190标准的最新版本要求,所有设施和零部件不应影响其屏蔽效能。
按照EN50147-1、IEEE 299和GB/T12190标准的最新版本进行测试,屏蔽效能至少能满足如下要求:
频率 屏蔽效能 场
10kHz ?70dB 磁场
100kHz ?90dB 磁场
1MHz ?100 dB 磁场
100kHz~100MHz ?100dB 平面波
100MHz~1GHz ?100dB 平面波
1 GHz~18 GHz ?90dB 微波
注:在所有相关附件安装完毕后,屏蔽效能满足上述要求,转台全负荷工作时同样有效。
4.2.2 归一化场地衰减(NSA)
归一化场地衰减应满足GB 9254-2008标准的版本的要求。测试要求:
水平极化:1m 和 2m; 发射天线高度 垂直极化:1m 和1.5m
接收天线高度 1到4米高度变化
3m 测试距离
极化方式 水平和垂直极化
测试位置 发射天线位于测试区域的中、前、后、左和右。
测试静区 与转台同心的直径2米、高度2米的圆柱体。
频率范围 从30MHz至1G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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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要求:
暗室可确保在直径为2m的静区内,从26MHz至1GHz测量的NSA与理论值偏差不超过?3.5dB,符合ANSI C63.4、CISPR16和EN50147-2最新版本的要求。 4.2.3 场地电压驻波比
暗室可确保在直径为2m的静区内,从1GHz至18GHz
-4 2007测量的场地电压驻波比不超过6dB,符合CISPR16-1的要求。
1GHz to 18GHz 频率范围
1到4米高度变化 接收天线高度
发射天线高度 地板以上1.0米和2.0米 (可根据吸波材料高度
略作调整)
3m 测试距离
极化 垂直极化和水平极化 传输天线的标准位置 h1: 前部、中部、左部、右部
h2: 前部
6个位置沿轴线的偏移量为2cm, 10cm, 18cm,
30cm, 40cm
与转台同心的直径2米、高度2米的圆柱体 测试区域
测试标准:严格按照CISPR16-1-4和CISPR16-2-3的规定进行
性能:保证S-VSWR的测试值不超过 CISPR 16-1-4规定的6.0dB。
4.2.4 场均匀性
暗室的场地均匀性按照IEC61000-4-3标准的最新版本方法测试时,从26MHz至18GHz频率范围内,在距地面0.8m高的1.5m×1.5m的垂直平面内,测试的16个点中75,的点的场强幅值偏差应在6dB之内。
4.2.5 背景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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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室的背景噪声按照GJB 152A-97 辐射发射试验规定,从26MHz至18GHz频率范围内,无EUT的情况下,转台、天线升降塔、照明灯和电视监视器等设备开启状态。测试电平应比CISPR 22 Class B所规定B级的限值的电平至少低10dB(峰值),背景噪声符合传导测试要求。
4.3 技术要求
4.3.1 暗室技术要求
4.3.1.1 暗室屏蔽体为焊接式或拼装式,骨架为自立式,
独立于周围的建筑墙体和天花板。屏蔽室地板采用3mm镀
锌钢板,四壁和顶板采用2mm镀锌钢板,所有镀锌层厚度
不小于20μm。
4.3.1.2 吸波材料安装后工作空间的内尺寸大小(尖劈
的顶端到尖劈顶端,上部尖劈的顶端到地板表面)不小于:
7.6m×4.6m×5.3m(L×W×H)。
4.3.1.3 屏蔽层平整度测试采用激光测平法。
4.3.1.4 吸波材料
a) 暗室的四壁和顶部均铺铁氧体加聚氨酯角锥的复合
型吸波材料,聚氨酯角锥与铁氧体间的固定不能用胶水粘
接。吸波材料的尺寸设计、安装方式、安装指标要求和铁氧
体与聚氨酯角锥间的阻抗匹配措施等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应
详细描述;
b) 吸波材料可承受30V/m的持续场强和100V/m的
瞬间场强,且在使用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最大
90%时,吸波材料物理性能和电性能不变化;
c) 吸波材料性能保证期至少为10年;
d) 复合型吸波材料的尖劈部分应符合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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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4102 B2;
e)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吸波材料的技术参数,如最高使用温度、颜色、典型反射系数,并提供典型反射性等指标曲线;
f) 本实验室建设将用于26MHz-18GHz辐射骚扰和抗扰度测试,材料选择及铺设必须满足NSA,场地电压驻波比和场均匀性测试要求,NSA和场地电压驻波比要求在3m测试距离,2m直径静区条件下完成,地面配置场地电压驻波比测试和场均匀性测试要求的移动吸波材料,另外吸波材料的敷设达到场地电压驻波比要求,即在3m测试距离,2m直径,2m高静区条件下测试满足该指标的验收要求。
4.3.1.5 屏蔽门
a) 暗室装有1个屏蔽门,屏蔽门均选用进口标准系列产品,供人员和设备出入使用,通道净尺寸不小于1.5m x 2m
(W x H);
b) 暗室屏蔽门应为自动滑动门,并与地面高度一致,以便于重设备的进出,并配置自动升降门桥,门桥承重要求达到1000kg;
c) 门扇与门框射频屏蔽采用插刀簧片式结构,材质为铍青铜,指形簧片带不能用胶水粘在门框上,必须保证安装的可靠性及更换的方便性;
d) 所有光亮部分采用热镀锌以防锈蚀;
e) 暗室的屏蔽门均应该设置连锁装置,在门开启时可自动停止功率放大器的发射,门上安装测试状态指示灯;
f) 屏蔽门均带有安全锁,不使用时可将门锁住,所有屏蔽门在紧急情况下都可以手动开启或锁紧;
g) 屏蔽门的屏蔽效能不得低于暗室的屏蔽效能,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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蔽门上安装复合型吸波材料;
h) 如果屏蔽门需定期维护,应提供屏蔽门维护套件。
4.3.1.6 转台
a) 承重最大1000kg,直径2m,静区范围为一与转台同圆心直径2m,高度不低于2m的圆柱体;
b) 转台表面与暗室反射地面平齐,缝隙小于2mm,且要保证转台与反射地面的电连续性,同时应采取措施避免颗粒物从缝隙进入转台内部造成损害;
c) 转台上应为受试设备提供足够数量的射频和电源接口;
d) 转台全部采用工业级别元器件,应保证极高的可靠性和精度,转台旋转角度至少为0,365?,误差?1?,最大转速不低于1转/分,具有稳定的运行速度、优异的定位精度和可重复性,控制器可以手动和程序控制转台运行;
e) 转台可承受30V/m的持续场强和100V/m的瞬间场强;
f) 转台的辐射骚扰小于GJB151设备限值下10dB,同时也要满足传导发射方面的要求。
4.3.1.7 天线塔
a) 控制器可以手动或程序控制操作天线塔;
b) 可在1m到4m范围内进行扫描,可调整水平和垂直极化,底部配有角轮,方便移动;
c) 天线杆承重不小于10kg,提升速度不小于1cm/s,升降稳定无抖动,定位精度不小于1mm;
d) 天线塔的辐射骚扰小于CISPR22中B类设备限值下10dB,同时也要满足传导发射方面的要求,可承受30V/m的持续场强和100V/m的瞬时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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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控制器可控制转台与天线塔,辐射骚扰小于GJB151设备限值下10dB,同时也要满足传导发射方面的要求。
4.3.1.8 供电转换设备及滤波器
a) 暗室和控制室、功放室的用电均通过供电转换设备,该设备的输入为380V/50Hz,输出包括380V/50Hz/30A(用于受试设备)、220V/50Hz/30A(同上)。预留两组扩展接口。
b) 滤波器在14kHz至18 GHz频率范围内插入损耗优于100dB;
c) 符合BS 613或BS 6299(CISPR 17有载和 MIL-STD-220A)要求;
d) 暗室电源需要如下,如何配置滤波器由投标方给出最佳搭配:
? 380V/50Hz/30A 三相五线 用于三相EUT电源 1组;
? 220V/50Hz/30A 单相三线 用于单相EUT电源 1组;
? 220V/50Hz/30A 单相三线 用于单相测试仪器电源 1组;
? 380V/50Hz/30A 三相五线 用于单相测试仪器电源 1组;
e) 电源中线对地电压不超过4V;
f) 滤波器的安装位置应该尽可能靠近暗室的接大地点,切忌将滤波器装在屏蔽门上方。
g) 滤波器和供电转换设备均选用知名品牌产品,投标文件中应标明其供应商及产地。
4.3.1.9 空调及通风波导窗
a) 暗室配置一套专用空调,空调容量应使暗室内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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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适性要求,空调风口处的波导窗应采取措施避免因冷凝水导致锈蚀;
b) 通风波导窗的大小及数量应该满足使暗室内的空气的更换速度至少为3次/小时,通风速度不大于3m/s;
c) 波导窗设计频率范围为10kHz,18GHz,应保持与屏蔽室相同的屏蔽效能;
d) 安装在暗室下方的通风波导窗用于进风,安装在暗室顶部的用作回风。
4.3.1.10 反射地面
2a) 负载区(大门至转台区)地板承重1000kg/m且不
2变形,其它部位地板承重600kg/m且不变形;
b) 反射地面的不平整度应满足由瑞利规则(b<λ/(8sinα))确定的不平整度。
4.3.1.11 穿墙板
a) 穿墙板与屏蔽体连接有可靠的密封措施,并方便由单人随时拆卸;
b) 数量为3块,暗室、控制室和放大器室中每两个房间之间均各有一块,每一只穿墙板上至少应包括4个50ΩN 型(阴)接头,4个50Ω的BNC 型(阴)接头,4个50Ω的SMA 型(阴)接头,4个FSMA接头和2个六路光纤通道。
4.3.1.12 接线板
a) 接线板包括信号接线板、电源接线板和接地端子;
b) 接线板共3块,均安装在暗室地板长轴线上,分别在转台上和距转台边缘1m和2m处;
b) 接线板上部采用金属盖板,金属盖板与反射地板之间采取可靠的屏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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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信号接线板至少应包括4个50ΩN 型(阴)接头,4个50Ω的BNC 型(阴)接头,4个50Ω的SMA 型(阴)接头,4个FSMA接头和2个六路光纤通道;
d) 电源接线板至少应包括为EUT供电的380V/50Hz 30A插座(或接线排)1个、220V/50Hz30A插座(或接线排)1个、以及为测试仪器供电的220V/50Hz30A插座(或接线排)1个,插座或接线柱均选用知名品牌产品,投标文件中应标明各保护装置、元器件供应商及产地;
e) 各接线板上的接地端子都与暗室的专用接地网相连。
4.3.1.13 暗室应添加水表和气表型式评价要求所需接口,直径分别为50mm和25mm,进出管道需防水防爆,暗室的性能指标不能受到进出管道的影响。
4.3.1.14 电视监控系统
a) 监控系统为彩色监控系统,至少应该包括一套在控制室的主机和三个摄像头,其中暗室内布置两个摄像头,放大器室内布置一个摄像头;
b) 暗室的两个摄像头一个固定一个移动,固定摄像头监视暗室全景,可遥控调整仰俯和水平的旋转,可遥控至少25倍光学变焦;移动摄像头配有移动支架,可遥控变焦;
c) 主机对摄像头的遥控可以通过人工控制也可以通过程序控制;
d) 电视监控系统能在10kHz,18GHz持续场强30V/m和瞬时场强100V/m的电磁场条件下正常工作,系统的辐射骚扰小于GJB151设备限值下10dB,同时也要满足传导发射方面的要求;
e)监视系统将监视录像自动存入计算机硬盘,监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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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至少保存30天。
4.3.1.15 通信系统
a) 暗室采用两套通讯装置,一套双向使用的麦克风,连接控制室和暗室,用于内部通讯及测试过程监听,一套使用光传输的电话机;
b) 监视和通讯系统应能够在10kHz,18GHz持续场强30V/m和瞬时场强100V/m的电磁场条件下正常工作,通信系统的辐射骚扰小于GJB151设备限值下10dB,同时也要满足传导发射方面的要求。
4.3.1.16照明及配电
a) 暗室内部应至少安装4个低干扰灯(高帽式灯箱,采用白炽灯或卤素灯),使距地面0.8m处的工作区的照度不低于150LUX,其他部分不应有暗角;
b) 照明灯布置于暗室的非主要反射区域,其供电线路分路控制,方便维修并保证屏蔽效果;转台上方和暗室门口处安装应急照明灯和应急出口指示;
c) 配电线缆的布置必须充分考虑屏蔽及与信号电缆的隔离;
d) 配电装置包括各种必须的安全措施,如故障电流保护装置(每一路)、过载保护装置(每一组)和断路保护开关等,电气保护装置应安装在暗室外,配电系统所有材料选用知名品牌产品,投标文件中应标明各保护装置、元器件供应商及产地。
4.3.1.17 消防报警系统
a) 采用高灵敏度的吸入式空气分析装置,不得采用电子及红外线式探头;
b) 该系统应能够在10kHz,18GHz持续场强30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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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瞬时场强100V/m的电磁场条件下正常工作,可连续检测暗室内部任何地方;
c) 系统可以自动进行声光报警,也要为试验楼的消防报警系统提供报警的接口;
d) 分析系统主机安装在暗室外。
4.3.1.18 接地
a) 暗室应单点接地,使用宽带接地线连接到专用地网,接地电阻应小于1Ω;
b) 暗室屏蔽层及其主体钢结构等应与基建绝缘,绝缘电阻应大于10MΩ以上,投标文件中应明确实现方法。
4.3.1.19 整个暗室按地震基本烈度8度进行抗震设计。
4.3.1.20 明确金属表面防锈措施。
4.3.2 控制室技术要求
4.3.2.1 控制室屏蔽钢板和骨架的结构及技术要求与暗室相同,控制室的两面墙壁分别与暗室和放大器室共壁。
4.3.2.2 控制室的工作空间不小于6m×2.5m×3m(L×W×H)。
4.3.2.3 屏蔽门
a) 控制室装1个供人员和测试仪器出入使用,通道净尺寸不小于0.88m x 1.88m (W x H);
b) 屏蔽门的屏蔽效能不得低于暗室的屏蔽效能,门扇与门框射频屏蔽采用插刀簧片式结构,材质为铍青铜,指形簧片带不能用胶水粘在门框上,必须保证安装的可靠性及更换的方便性;
c) 所有光亮部分采用热镀锌以防锈蚀;
d) 屏蔽门带有安全锁,不使用时可将门锁住;
e) 如果屏蔽门需定期维护,应提供屏蔽门维护套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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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4 滤波器
a) 滤波器的性能指标和安装要求与暗室滤波器相同;
) 控制室电源需求为单相三线220V/50Hz/30A和三b
相五线380V/50Hz/30A,投标方据此给出最佳的滤波器配置;
c) 除电源滤波器外,还应该包括电话线滤波器、网线滤波器和联锁指示灯滤波器。
4.3.2.5 通风波导窗
a) 通风波导窗的大小及数量应该满足使控制室内的空气的更换速度至少为3次/小时,通风速度不大于2m/s;
b) 波导窗设计频率范围为10kHz,18GHz,应保持与屏蔽室相同的屏蔽效能;
c) 控制室安装一台2P的空调,空调风口处的波导窗应采取措施避免因冷凝水导致锈蚀。
4.3.2.6 地板
2承重600kg/m且不变形。
4.3.2.7 照明
a) 采用与暗室相同的照明灯具,应保证工作区的照度不低于200LUX,其他部分不能有暗角,门口安装紧急指示灯;
b) 照明灯具要分路控制,方便维修并保证屏蔽效果。
4.3.2.8 电气安装
a) 电气安装线缆安装在线管内;
b) 配电装置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与暗室相同;
c) 紧急断电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系统供电不切断;
d) 距地约1.5米高度,沿屏蔽墙体四周铺设线缆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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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电源插座,电源插座安装间隔不大于2m。
e) 接地排,连接到单点接地网。
4.3.2.9 内部装饰
屏蔽室地面采用全钢抗静电活动地板,地板与底面钢板间架空,便于走线;墙面采用轻钢龙骨加石膏板加双面增强型铝塑板,铝塑板颜色为乳白色;墙上有墙角线,墙下有踢脚板;顶面采用轻钢龙骨加乳白色微孔铝合金吸音板装饰。
4.3.3 放大器室技术要求
4.3.3.1 放大器室的尺寸:2m×2.5m×3m(L×W×H)。
4.3.3.2 通风波导窗
a) 通风波导窗的大小及数量应该满足使控制室内的空气的更换速度至少为10次/小时;
b) 其他要求与控制室相同。
4.3.3.3 放大器室的用电容量为:220V/50Hz 30A。
4.3.3.4 放大器室的其他要求与控制室相同。 4.3.4 传导测试室技术要求
4.3.4.1 传导测试室的尺寸:8m×4.5m×3m (L×W×H)。
4.3.4.2 传导测试室用电容量为:220V/50Hz 30A、380V/50Hz 30A。
4.3.4.3 传导测试室的墙壁上留二个电缆进出的通道,分别到暗室和外部。与暗室相通的电缆通道采用直径不小于10cm的直通波导管,与外部相通的通道采用盖板封闭,通道尺寸不大于300mm×300mm。
4.3.4.4 传导测试室的其他要求与控制室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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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
5.1 合同签订后,卖方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买方场地进行施工、安装、调试和验收,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 5.2 卖方应允许买方工程师参与该项目的全部建设过程。 5.3 卖方负责对买方操作人员进行免费现场技术培训 6 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6.1 验收地点
验收在暗室、和屏蔽室所在地的现场进行。 6.2 验收内容
按最新版EN50147-1、IEEE 299、GB/T12190、ANSI C63.4、CISPR22、GB/T6113.1、GB9254、CISPR16、IEC61000-4-3、GB/T17626.3、CISPR11、CISPR14-1、CISPR15、CISPR16-1、CISPR22、CNAL/AC12 2003、GJB151/151A、GJB152/152A标准验收电波暗室的屏蔽效能、NSA、场地电压驻波比、场均匀性、背景噪声及屏蔽控制室和放大器室的屏蔽效能,验收由第三方完成。 6.3 验收方法
验收测试系统中的设备需符合CISPR16标准要求。
暗室在屏蔽室建设完成,安装吸波材料或其他装修前,完成屏蔽效能的测试。
屏蔽室建成后进行屏蔽效能的测试。
在整个暗室完成后,完成归一化场地衰减(NSA)、场地均匀性,场地电压驻波比和背景噪声测试。
所有以上四项测试必须由买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 7 技术资料
7.1 卖方应提供如下文件及材料:
项目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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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暗室、屏蔽室的供电布置图;
暗室、屏蔽室详细设计方案;
暗室、屏蔽室工程设计图。
7.2 第三方应提供如下文件及材料:
屏蔽效能测试
;
归一化场地衰减测试报告;
场均匀性测试报告;
场地电压驻波比报告;
背景噪声测试报告。
8 质量保证
8.1 质量保证
保修期自用户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算起,分项的保修期至少应满足下面的时间保证表,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对该表进行明确和细化。保修期内,任何有缺损部件免费维修,无法修复的部件免费更换,并保证性能指标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时间保证表
部 件 名 称 时 间
屏蔽体 10 年
吸波材料 10 年
屏蔽门 3 年
滤波器 3 年
转台 2 年
天线塔 2 年
控制器 2 年
CCTV 2 年
其他 1 年 8.2 售后服务要求
8.2.1 保修期后提供终身维修,保修期及之后的售后服务必须由卖方专业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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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无论是否处于保修期内,如果产品出现任何故障,卖方维修工程师都应在接到买方电话后的4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维修或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直至零部件或设备运转正常。
8.2.3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终身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的方式和能力。
9 包装和运输
卖方负责暗室、屏蔽室建造所需材料、部件和设备的包装,包装箱必须坚固,并做到防潮、密封,防水、防火、防锈和防震,同时要配齐必要的支架,便于以后的使用,并防止因运输而发生损坏,适于海、陆运输和整体吊装。包装材料必须符合中国进口动植物检验检疫的有关规定。 10 价格
产品以人民币报价。
11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
附平面示意图:尺寸为m
3*2功放传导室 半电波暗室 室
9*5 9*6 控制室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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