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坡文化再研究
孙祖初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 北京 ,
目 次
一 、 半坡文化分期的再认识
二 、 葬制与葬俗的时空变化
三 、 区域性发展及原因
四 、 余论
把通常所说的仰韶文化半坡类型正式改称为半坡文化始见于《半坡文化研究 》一文川
。 不
过 , 本文在接受这一文化概念的同时 , 却对该文化的时空界限作了一些变动 。从时间上说 , 本文
的半坡文化不包括老官台文化之后所兴起的前尖底瓶 平底瓶 遗存 , 这类遗存我们在另文中
称为北首岭文化川 。 作此修改的理由 , 一是想强调杯形 口 尖底瓶在界定半坡文化过程中所具有
的标尺作用 , 其二则是与周边地 区文化划分的阶段性相 比照 。 愈来愈多的证据
明 , 公元前
。。。一 前 年间是中国新石器时代中期 向晚期过渡的重要时期 , 在东北 、 华北 、 黄河下游
、
伊洛郑州 及南 阳地区 、 长江下游
、
长江中游地区 出现了晚于兴隆洼文化 、 磁山文化 、 后李文化 、
裴李岗文化
、
彭头山文化等的赵宝沟文化 、 下潘汪文化 、 北辛文化 、 下王岗一期文化 、 河姆渡文
化
、
皂市下层文化等 。 为了更直观地反映出中国新石器文化发展的一体性和关联性 , 我们建议
把老官台文化之后的关中地区的前尖底瓶 平底瓶 遗存从传统的半坡文化中独立出来 。 从空
间上说 , 杯形 口尖底瓶仅集中分布于秦岭南北两侧 , 至于过去认为半坡文化分布地的伊洛郑州
及南阳地区
、
晋北及内蒙古中南部地区 , 少见或不见杯形 口尖底瓶 、 彩陶盆等 , 不宜划人半坡文
化的范围 。
如果说半坡遗址的发掘在中国考古学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话 , 那么半坡文化的研究则
构成了新 中国史前考古学的重要 内容之一 。从全面揭露的发掘方法到综合性的聚落研究 , 从葬
俗葬制的详细观察到氏族
的不懈探索 , 中国考古学在理论与方法论上的进步大多与半坡
文化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 我们现在重提这一话题并不奢望对前人体系性的认识进行全面的评
述和修正 , 而是要在重新检讨半坡文化分期的基础上 , 来对该文化重要文化因素或文化现象产
生的时间和意义进行更为准确的判断和说明 。 除此之外 , 本文还对半坡文化的社会组织 、 社会
一 一
考古学报 年第 期
形态
、
自然崇拜以及它与 日后形成的庙底沟文化的源流关系等进行尝试性的说明 。
一
、
半坡文化分期的再认识
分期就是文化发展的一种时间刻度 。 刻度有不同的标准 , 分期当然也可采纳不同的
。
就现在的考古实践而言 , 我们在对一考古学文化进行分期时 , 大体是沿着二种途径而进行的
其一 , 因预定的研究 目标所需而选择分期的标准 , 宜粗则粗 , 宜细则细 其二 , 从一文化考古遗
存所显示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阶段发展人手 , 来寻找研究课题 , 即先有分期 , 然后再探究这一分
期的多重含义 。 本文的研究思路便由第二种途径而展开的 。 在第二种分期方案中 , 我们强调的
是 , 只有一文化所普遍呈现出的阶段性变化才能够称得上文化的分期 。但普遍性总是寓于个性
之中 , 遗址分期在许可的范围内做得越细 、 越精确 , 通过对诸遗址分期结果进行整合后所得出
的文化分期就愈精细
。
既然我们是从分期的角度来发现问题 , 那么精细而不失准确的文化分期
就显得特别的重要 。
一 主要遗址分期
元君庙
依据原
, 该墓地的半坡文化遗存可被分为四期 , 其中二
、
三期之间的界限远不如一
、 二
期和三 、 四期之间的界限明显 。
·
横阵巨‘ 〕
严文明先生主要依据元君庙墓地所建立的序列标准把横阵墓地主要墓葬的年代顺序排列
为 , 其中
、 为第一期 , 和 为第二期 , 为
第三期圈 。 这里略作说明的是 , 鼓腹矮体尖底瓶和 钵 比起 亚 的同类器来 ,
更接近于元君庙第三期的 , 尖底瓶和 , 绳纹罐 。 换言之 , 是横阵 而不是
横阵 更为接近于元君庙仰韶墓地的第三期 。 另外 , 横阵 所出的冥器化的垂腹尖底瓶
图一 , , 在形态上与元君庙第四期的 , 尖底瓶相仿 , 横阵 的尖底瓶 图一 , ,
鼓腹微下垂 , 底部呈锥状 , 在形态上应介于元君庙三
、 四期尖底瓶之间 。 若与元君庙墓地相对
照 , 横阵半坡遗存可分为五期 第一期包括 、 第二期为 第三期为 第四期
为 第五期为 图一 。
王家阴洼困
该遗址的半坡文化遗存主要由 座墓和 座房屋组成 。 我们同意原报告早 、 中
、 晚三期的
分期意见 , 但同时亦注意到中晚期之间远不如早 、 中期之间界限分明 。
·
史家 , 皿
史家半坡文化遗存包括 座墓和 ②层位 。 从后者所见尖底瓶 、 式罐 原报告图一
, 、 、 来看 , 它应与横阵墓地第四期时间相当 , 而前述 座墓相对接近于元君庙第 四
一 一
孙祖初 半坡文化再研究
期 , 这表明 ②总体上应早于墓地 。 关
于史家墓地的分期 , 我们倾向于《史家村
墓地的研究 》 考古学报 》 年 期
一文的分期结果 , 只是该文 图一所引的
二件出土于 ②层的陶罐应予剔除 。 这
样
, 整个史家遗址的半坡文化遗存实际
上可被分为四期 。
大地湾困
原简报所说的仰韶早期遗存无疑属
于半坡文化
。
我们与该简报的分歧在于
它所指称的仰韶 中期遗存 。 诚然 , 在这类
遗存 中包 含 有 庙 底沟 文 化 的遗物 如
, 曲腹 盆 、 , 平底 瓶 、
, 杯形器等 但另有相 当数量
的遗存 , 包括 ②
、 、 、
、 、 、 、 等 , 器物组
合中仍以鱼纹盆为主 , 并仍使用葫芦 口
尖底瓶
、 凸 凹唇夹砂鼓腹罐
、
瓮 , 显然未
超出半坡文化的范畴 。 此类遗存与前述
所谓仰韶早期遗存构成了该遗址半坡文
化的二期
。
龙岗寺川
履履履 尖底瓶 罐 钵钵
价价价价
成成成成薰沪 甲甲
饭饭饭 覆 泛泛卫四四四
找找火荤兮兮五五五 《《受。 砺砺
龙 岗寺的 座墓 自上而下分 层相互叠压 , 第 层共有 座墓 , 它们基本上可分为三
大类 。 类出土陶器的总体特征表现为鼓腹胖体 , 典型器物有 一 式小平底瓶 、 式四耳罐
等 见
、 、 、 , 图二 , 组合图 。 此类遗存不见尖底瓶 , 不属于半坡文
化 的范畴 。 类陶器 , 鼓腹胖体 , 可作为代表 的有 式尖底瓶和 一 式 四耳罐 见 、
一 、 、 、 、 、 、 、 、 、 等 , 图二
。 类的瓶 、 罐则
多呈鼓肩瘦体 , 陶器显得修长 , 其典型器物有 班 式四耳罐等 包括除 、 二类墓以外的其它
大部分 层墓 , 图二 。 类的 打破 类的 , 类的 、 、 打破 类
的 等 , 这说明 层的 、 、 三类墓之间应存在着由早及晚的年代关系 。
第 层 的 座 墓 亦 可被分 为三 类 类 包 括 、
、 、 、 、 、
、 、 、 、 、 、 、 一 、 、 、 一 、
、 、 、 、 、 类 有 、 、 、 、 、 、
一 一
考古学报 年第 期
髯髯渝靶靶 陶 器器
匕匕匕
凑彝斜
夕夕
首首首首 层层层
岭岭岭岭
文文文文 类类类
化化化化化化
半半半半
绷绷
坡坡坡坡 层层层
文文文文
化化化化 类类类
层层层层层层
类类类类类类
便必擎擎层层层层层层类类类类类类
四四四四
姿爵层层层层层层类类类类类类
图二 龙岗寺墓葬分期 一
、 、 、 、 、 、 、 、 、 、 、 、 等
图二 类仅辨认出 图三 。 类基本上未见到 类的 式鼓腹罐 深腹鼓腹罐
、 五
式饼底罐
、
式圆腹罐等 , 类则基本上不见 类的深腹直腹罐 、 斜直腹罐 、 式饼底罐
、
平底
双耳瓶等 。 从层位学上看 , 类的 打破 类的 , 从类型学上观察 , 类的直腹罐 、
平底双耳瓶在第 层墓葬中亦有很普遍的发现 , 因此 类应早于 类
。 至于 类的折腹盆 原
报告所定 班 式深腹盆 在 、 类墓中皆没有发现 , 而第 层以上则不乏折腹盆 , 因此 类应晚
于 类 。
第 层墓亦可粗分成二大类 , 类包括
、
等 , 它们所 出土的大头彩陶壶
、 头部
一 一
孙祖初 半坡文化再研究
较大的葫芦瓶 、 篡形器等都基本 同于第
层的同类器 类计有
、 、 、
、
等 , 它们所出的葫芦形壶的头
部较小 , 尖底瓶的双耳上移 , 形 同垂腹 图
三 。 根据王家阴洼
、
史家等遗址的分期成
果 , 类要早于 类
。
龙岗寺第 、 层墓葬随葬品开始出现
明器 , 瓮棺葬的葬具流行垂腹尖底罐 , 所有
这些都完全不 同于第 层墓葬 , 它们应代
表着该墓地最晚的一期 图三 。
上述分析可 归纳 为二点认识 一 、 第
层 类墓属于北首岭文化的范畴 。 二 、 龙岗
寺半坡文 化墓地 可分为七期 第一期至第
七期分别为 第 层 类墓
、 第 层 类
墓
、
第 层 类墓
、
第 层 类墓 、 第 层
类和第 层及第 层 类墓
、
第 层
类墓
、
第 层及第 层墓 。
·
姜寨厂, 。口
姜寨遗址的半坡文化遗存被分成二大
期 , 即所谓 的姜寨一期遗存和姜寨二期遗
存 。 其中 , 一期的房址和二期的墓葬又各被
分成早
、
中 、 晚三 期 和早 、 晚二期 。 现在看
来 , 上述分期结果皆有重新修正的必要 。
原姜寨一期遗存
该期的 座房屋被分成早
、
中 、 晚三
期 。 早期房屋中的
、 、 等可早到
盆盆磷遭遭 陶 器器
半半半 五五
妞 甲甲坡坡坡坡 层层层文文文文化化 一一一 类类类
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
傀
, 。
疥乙乙层层层层层 妇 月 口 , ‘ 阴 匕
爆狱几几层层层层层层类类类类类类
六六六六
瓜镇镇易蚕蚕层层层层层 冲 灯灯灯类类类类类类类
七七七七
订订子擎擎层层层层层层层
图三 龙岗寺墓葬分期 二
龙岗寺半坡文化遗存的一 、 三期 。 如 , 鼓腹罐 、 , 泥质敛 口罐 图四 , 、 则分别相
像于龙岗寺 , 和 鼓腹罐 。 中期的情况 比较复杂 。 从公布器物较多的单位看 ,
该期至少存在着二类不同的陶器组合形式 。 类以
、 、 三座房屋为代表 , 它们约与
龙岗寺半坡文化第四期相 当 。 二者可资 比较的陶器有尖底瓶 、 罐 、 陶钵等 图二 , 图四 , 、
。
类包括
、
等房屋 , 它们所出土的几何鱼纹在王家阴洼 、大地湾等遗址都证明是半
坡文化比较晚的遗存 图四 ,
。 我们特别地指出这一点是要说明 , 中期 类应晚于被定为晚
期的 、 等单位
。
这是因为后二者的 工式泥质鼓腹罐 、 珊 式瓮都更加接近于中期 类房
考古学报 年第 期
粼粼粼 房 屋屋 土 坑 墓墓 瓮 棺 葬葬
段段段
等等《《赘俨俨俨段段段段 拭拭渺渺债念
段段段
孑孑 孑孑孑孑⑧⑧又员⋯工 叉习习越越越〕酗酗酗酗酗
四四四四
之之共阅阅柔柔段段段段段段段
五五五
车熟熟 艺艺乞
,
段段段
图四 原姜寨一期遗存分段
屋的 式泥质鼓腹罐和 式夹砂鼓腹罐 , 而它与中期 类房屋的区别则在于 前者所出土的 扭
式瓮
、
及 式深腹盆等不见于后者 图四 , 、 。 总之 , 原姜寨一期房屋至少可被分为四个年
代组 第一组 以
、 、 为代表 第二组 以
、 、 、 为代表 第三组 以
、
为代表 第四组以
、 为代表 图四
。
姜寨一期的 座土坑墓亦是在不同历史时期而形成的 。 龙岗寺墓地的分期成果表明 , 上
腹鼓凸 、 下腹内曲的夹砂陶罐 图二 , 为龙岗寺墓地第四期新出现的器物 , 以后仍沿用 了
相当长的时期
。
而元君庙 、 横阵 、 龙岗寺等地的情况还表明 , 此类罐与杯形 口鼓腹尖底瓶的组合
形式代表着一个相对明确的时间段 , 即约与元君庙的一至三期
、
横阵的一至三期和龙岗寺的第
一 一
孙祖初 半坡文化再研究
四期时间相 当 。 我们可以看出 , 元君庙的此类罐完全相像于姜寨一期的 式夹砂鼓腹罐 。 检索
《姜寨 》一书附表四的土坑墓登记表 , 我们发现 式夹砂罐与杯形 口鼓腹尖底瓶共出的单位有
、 、 、 、 、 、 等 。 除此之外 , 、 、 等墓 因所出尖底
瓶皆为鼓腹 , 下腹斜收较甚 , 类同于元君庙半坡文化的第一至三期而应归于与前述墓葬相同的
时间组 图四 。
出土的 代 深腹盆
、 、 式夹砂鼓腹罐与原姜寨二期 的 式深腹盆 、 皿 式深腹
罐和 讥 式鼓腹罐非常地相像 , 这表明它们的年代应基本相 当 图四 , 、 图五 , 。 的尖
底瓶腹部更鼓 , 耳部微上移 , 在形态上介于 尖底瓶与 , 尖底瓶之间 图四 , 、
图五 , 。 尖底瓶与原姜寨二期的 式尖底瓶比较接近 , 而我们在下文中将谈到以
式尖底瓶为代表的原姜寨二期遗存与龙岗寺遗址半坡文化第五期年代相当 。 另外 , 原姜寨一
期的 工一 式细颈壶 , 敛 口 长颈 , 亦完全相像于龙岗寺半坡文化第五期的同类器 图四 , 龙
岗寺原报告图八五 , 。 这意味着 以及出 一 式细颈壶的 、 、 、 年代
相 当 , 应晚于 出 仪 深腹盆的
、
, 后二墓又晚于 等墓 。 至于 所出土的 式细
颈壶 , 头小腹大 , 腹部下垂 图四 , , 则 比较接近于龙岗寺半坡文化的第六期
。 很显然 , 它则晚
于 等单位 。
原姜寨一期的 ,
、 、 、 体态修长的尖底瓶 , 腹部
呈倒置三角形 的厚胎尖底瓶 、 , 四耳罐 、 , 及 , 夹砂直腹罐等都表明它
们的年代范围不 出龙岗寺半坡文化的第一至三期 图四 , 、 。
总 之 , 原姜寨一期 的土坑墓 至少可被分为五 个年代组 , 它们各 自的代表单位有
、
、 、 、 、 、 一 组 、 、
、 、 、 、 、
、 、
二组
、
三组 、 、
、 、 四组 五
组 。
如果以这一分期结果为参照 , 原姜寨一期的 座瓮棺葬可被分为三组 第一组主要使用
斜腹盆或较矮的鼓腹罐 瓮 , 如 、 、 、 、 、 、 、 、 、
、
等 第二组主要使用 深直腹或微折腹的陶盆
、
较高的鼓腹罐 瓮 , 见于 、
、 、
等 第三组主要使用折腹盆或 式细颈壶 , 包括 、 等
。 它们各
自的主要器物分别与原姜寨一期土坑墓的第二 、 三 、 四组的同类器物相仿 , 因此 , 它们之间亦应
存在着年代对应关系 图四 , 一
。
对原姜寨一期的其它遗存 , 我们暂无法进行准确分期研究 。前文我们多次提到原姜寨一期
房屋
、 土坑墓 、 瓮棺葬各组之间的年代关系 , 由此可把该期分成五段 表一 图四 。
原姜寨二期遗存
该期的 座土坑墓和 座瓮棺葬墓各被分成早 、 晚二期 , 这一分期结果也有值得探讨
的余地
。
一 一
考古学报 年第 期
从《姜寨 》图一六九可知 , 所谓的 式
尖底瓶在形态上实乃有很大的差异 。 检索
出土 式尖底瓶 的单位 , 我们看到 、
、
所出土 的
、 式鼓腹罐 图
七 ,
、 班 式 坠 腹 罐 完 全 不 见 于 、
、 、 、 等 座墓中 。 根
据 打破 这一层位关系 , 我们可
知前组墓葬应晚于后组墓葬 。 需要指 出的
是 , 在层位上早于与前组墓葬同时的
见下文 , 即后者打破前者 , 且其出
土 的 式细颈壶亦见于后组墓葬 。 毫无疑
问 , 在时 间上应 与后组墓葬更 为接
近 。
原定的 式尖底瓶至少可被分成二种
不同的形态 。 , 尖底瓶矮体鼓腹 , 头
部较大 , 这几乎完全 同于 。式尖
底瓶
。
这类尖底瓶的腹部和底部特征都明
显地相似于 , 式尖底瓶 , 只不过
前者形体较小 , 它们之间的年代应 十分接
近 。 而 和 二墓出土的 式尖底
瓶 , 垂腹 , 双耳位于最大腹径的上部 图五 ,
决决决 原姜寨二期早期土 坑墓墓 原姜寨二期晚期土 坑墓墓
段段段
泛泛私伊
段段段
长长犷犷熟磐火火火火火二少少
段段段
子子子子子子子子应应飞蒸蒸一从从从从从 ,,,,,,, 端端端端端端 又又又又又又又土几片片
四四四
孕螂螂礴 您您段段段 彝鬃
, 这与前述 式尖底瓶有着截 图五 原姜寨二期遗存分段
然不同的特点 。 还 出土一件所谓的珊
式深腹盆 , 这类盆的基本特点为折腹 , 下腹斜鼓 。 以此推测 , 它们应与龙岗寺半坡文化第五期同
时
。
原姜寨二期 亦随葬有此类盆
。
式尖底瓶在原姜寨二期早期土坑墓中没有发现 。从类型上讲 , 式和 式尖底瓶 比较接
近 。 它们突出的特点是 , 形制特小 , 头大腹垂底尖 , 已完全冥器化 。 出土 式尖底瓶的墓计有
、 、 、 、 、 等 。 除 外 , 余皆不与其它式的尖底瓶共出
。
这说
明它们基本上应代表着一个与上述尖底瓶不尽重合的时间段
。
式和 式尖底瓶在原姜寨二期晚期土坑墓中有大量的发现 , 它们中的有些墓便叠压或
打破出 式 、 皿 式尖底瓶的墓 。 如 叠压 , 叠压 即属此例 。 综上 , 我们可
把原姜寨二期早期墓分成四个由早及晚的年代组 图五 , 一 。
第一组 、 、 、
、
第二组
、 、 、 、 第三
孙祖初 半坡文化再研究
、 、 第四组 、 、 、
、 、 。 原姜寨二期早期的其组
、 它 座墓或因无随葬品 , 或因随葬陶器较少且缺乏典型器 , 无法明确地与上述年代组相对应 。
原姜寨二期晚期的 座土坑墓之间有着复杂的叠压打破关系 , 这表明它们绝非是在相
同或相近的时间范围内而出现的
。
是本期唯一一座 出 式尖底瓶的墓 。 细颈壶器体很小 , 这意味着该墓在所
有出 式尖底瓶的墓 中年代偏晚 图五 , 。 作此推测的理由是 , 在 目前发现的所有类似于
式尖底瓶的墓 中皆未见到如此之小的细颈壶 , 而较晚期的遗存 中 , 此类壶并非少见 。 总之 ,
的上限只能早到原姜寨二期早期二组墓 。
、 、 三墓与其它姜寨二期晚期墓有显著的不同 。 它们的细颈壶和葫芦瓶头
部较大 , 这些特点连 同 , 的彩纹都同于龙岗寺遗址半坡文化第五期 图五 , 一 。
在原报告划分的 一 式葫芦瓶中 , 只有 仄 式形态固定 , 即小头深腹 , 腹壁斜直 , 向外略有
弧度 图八 , 。 此式壶与 式尖底瓶 、 工一 矶 式尖底罐等亦见于龙岗寺遗址半坡文化第六 、七
期遗 存 , 这说 明 出土上述几类器物 的 、 、 、 、 、 、 、 、
、 、 、 、 、 、 、 、 、 、 、 在年代上亦
不出龙岗寺遗址半坡文化六 、 七期的范围 。 除此之外 , 原姜寨二期晚期打破或叠压 等
座墓 的 、 、 、 、 、 、 、 、 、 、 、 等
也应归于此组 。
总之 , 从 到 等三座墓再到 等 座墓 , 原姜寨二期晚期的 座土坑墓至
少可被分为 由早及晚的三个年代组 图五 , 一
。
通过前文的分析 , 可知原报告对所谓姜寨二期土坑墓早 、 晚二期的划分并不准确 。 真实的
情况是 原姜寨二期晚期的第一组约与原姜寨二期早期的第二组时间相当 原姜寨二期晚期的
第二组与原姜寨二期早期的第三组皆同于龙岗寺半坡文化第五期 原姜寨二期晚期的第三组
与原姜寨二期早期的第四组皆见大量的 式尖底瓶 , 这大体代表了它们之间的同时性 。 另外 ,
原姜寨二期瓮棺葬亦有早 、 晚之分 。 比如 , 在层位上早于原姜寨二期早期第二组 的
, 而
、 、 、 、 、 等或在层位上晚于原姜寨二期晚期第三组
土坑墓 , 或其出土的垂腹尖底罐 、 式尖底瓶等类同于前者 。 再者 , 原姜寨二期的七座房屋 中
的 、 或被原姜寨二期的瓮棺葬打破 , 或被原姜寨一期的瓮棺葬打破 , 这反映出
它们的年代并不晚 。 如果考虑到原姜寨二期 亦出土有人面纹图案的事实 , 我们或可以认
为原姜寨二期的房屋应可早到原姜寨一期的第三段和原姜寨二期早期土坑墓的第二组 。 同样
道理 , 也大体与此同时 , 而 、 则因出土垂腹尖底罐和 式葫芦瓶而可归于原姜
寨二期晚期土坑墓的第三组 。 我们的结论是 , 原姜寨二期遗存可被分为四段 表一 图五 。
姜寨遗址半坡文化遗存的分期
最后 , 让我们对前文的分析作一简单的归纳
。 一 、 原姜寨二期的一 、 三 、 四段和原姜寨一期
一 一
考古学报 年第 期
的二 、 四 、 五段分别与龙岗寺半坡文化的四 、 五 、六和七期同时 见前文 二 、 原姜寨二期的二段
和原姜寨一期的三段共见特征明显的人面纹盆 。根据这二点 , 我们可把姜寨遗址的半坡文化遗
存分成五期 表一 。
表一 姜寨遗址半坡文化分期
原原原姜寨一期期 原姜寨二期期 典 型 单 位位安安泰分朋朋朋朋朋
一一一段 房屋第 一组 ,,, 、 、
土土土坑墓第一组 、
、 、 、 、 、
二二二段 房屋第二组 ,, 一段 原早期一组 、 、 、 、 、 、 、 、 、 、 、、
土土土坑墓第二组 , 瓮棺棺棺 、
、 、 、 、 、 、 、 、、
葬葬葬第一组
、 、 、 、 、 、 、 、
三三三 段 房屋第三组 ,, 二 段 原早期二组 ,, 、 、
、 、 、 、 、 、 、 、 、 、、
土土土坑墓第三组 , 瓮棺棺 原晚期一组 , 所有房房 、
、 、 、 、 、 、 、 、、
葬葬葬第二组 屋 , 等
四四四 四 段 土 坑 墓 第 四四 三 段 原早期三组 ,, 、
、 、 、 、 、 、 、 、 、、
组组组 , 瓮棺葬第三组 原 晚期 二 组 , 、
、 、
等等等等
五五五 五 段 房屋第 四 组 ,, 四 段 原早期 四 组 ,, 、 、 、
、 、 、 、 、 一 、、
土土土坑墓第五组 原晚期三组 , ,,
、 、 、 、 、 、 一 、 、、
等
、 、 、 、 、 、 、 、 、、
、 、 、 、
·
北首岭〔川
根据严文 明先生的研究 , 北首岭遗址的 座房屋 , 除 、 等四座房屋外 , 余皆应属
于半坡文化呻 〕
。
从公布陶器图录的 座房屋看 , 、 的平底深腹微敛 口钵和筒形罐基本
上与姜寨二期的同类钵和 式泥质敛 口罐器形接近 图六 ,
、 。 、 、 的 式鼓腹小
平底罐和人面纹在姜寨三期亦能见到 图六 , 一
。 至于 、 、 、 、 , 无论是它们
的 式大 口小平底罐 、 式和 式瓮 、 垂腹盆 、 垂腹尖底瓶 、 彩陶等在姜寨第五期屡见不鲜 图
六 , 一 。 总之 , 上述三组房屋实乃代表着北首岭遗址房屋建筑的不同时期 图六 , 一 。
灰坑和墓葬的材料较为复杂 。 我们在另一篇论文中曾指出 , 原报告所说的早期灰坑和墓葬
或归于老官台文化 , 或应属于北首岭文化 。 而中期灰坑和墓葬 , 除一部分属于北首岭文化外 , 另
有相当可观的遗存应属于半坡文化 〕。 至于晚期的灰坑和墓葬 。 除少数灰坑外 , 余皆应是半坡
文化的遗存 。
区的所有墓葬都应早于半坡文化 , 因此 , 半坡文化的墓葬实际上仅集中发现于 矶 区 , 另
在 一 。 区及 区亦有极零星的分布 。
就 目前公布的陶器图录的单位而言 , 区
、 、 、 、 等出土的下腹 内
曲的 式鼓腹罐和 式瓶等同于姜寨二期的同类器 图六 , 一 。
区墓葬出土的 式盆 , 在姜寨遗址第三期中亦是一种非常典型的器物 , 具有非常明确的
一 一
孙祖初 半坡文化再研究
年代指示 意 义 。 这类盆仅见于 区的
、 、 、 等 四 座 墓 中
图六 , 。
仅见于 区墓葬的 式瓶 , 鼓腹 , 耳
部虽微上移 , 但离最大腹径处并不远 。 出
此 类 瓶 的 墓 有 、 、 、
、 、 、 、 、
、 、 、 等 , 它们连同
出算盘珠形 口 、 细 长颈 式壶的 、
、 、 、 、 、
、 、 、 、 、
等墓应为 同一年代组 图六 , 。
作此推测的理 由是 , 上述瓶
、
壶亦是姜寨
遗址第四期最有代表性的器物
。 依据龙
岗寺遗址所提供的壶类器物的演变序列
看 , 这里所说的 式壶与 比它早的同类
壶的最大区别就是 , 前者腹部较宽 , 鼓肩
更甚 , 折棱一般在腹中部或微靠上 。 如此
说来 , 北首岭遗址 中原被定为 式壶 的
器物亦不出此年代范围 。
粼粼粼 墓 葬葬 房 屋屋
巍瀑瀑瀑
滋滋滋滋
‘
霭
。 全全全全全全
写写写夕夕 履 闷四
, 。。
丫了。〔 ‘
·
饭习
、’’
密密密 ’’’’’’’’’’’’’’ 尸尸疥疥四四四 鬓羹羹 火火火膺膺膺墓薪亨葬亨亨亨亨亨昆昆昆嘱熬公夕夕夕夕夕
图六 北首岭遗址半坡文化遗存再分期
区墓地中还见到另一类壶 。 其特点是 , 头部远小于腹部 , 且多呈垂腹状
。 原报告把这类
壶分为 现 式
、 、 、 式 、 、 、 皿 式 、 、 、 、
、 、 、 、 、 式 、 、 、 式 、 、 、
、 、 、 、 、 、 、 、 等五式 。 毫无疑问 , 这类壶在龙
岗寺 、姜寨
、 史 家 、 元君庙等遗址 中 , 都属于 同类器物最晚之形态 。 除此之外 , 、 、
所出的陶壶 、 垂腹盆等因与姜寨第五期同类器的类似性 , 亦可归于此年代组 图六 , 。
总之 , 等五座墓 , “ 等 座墓 , 等 座墓 , 等 座墓应分别代表着北首
岭墓葬由早及晚的四个年代组 。 至于灰坑的分期 , 因受材料的限制 , 我们不宜妄猜
。 初步看来 ,
可能与墓葬第二组年代相当 , 而 无疑应与墓葬第四组同时 。
由于房屋和墓葬的分期皆以姜寨遗址的分期为参照 , 因此 , 房屋和墓葬各年代组之间的对
应在前文中实际上 已得到 了论证 , 即前者的一至三组应分别与后者的一 、 二 、 四组存在着时间
上的对应关系
。
据此 , 我们可粗把北首岭遗址的半坡文化分成四期 。 为了便于读者检索 , 现列
表把前述分期成果作一总结 表二 。
一 一
考古学报 年第 期
表二 北首岭遗址半坡文化分期
遗遗址分期期 房址分组组 墓葬分组组 典 型 单 位位
、 、 、 、 、 、
、 、 、 、 、 、 、
、 、 、 、 、 一 、 、 、、
、 、 、 一 、 、 、 、 、、
、 、 、 、
四四四四 四四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李家沟 ,‘ 〕
该遗址的第一期属于半坡文化 。 该期的情况 比较复杂
。
就公布器物 比较丰富的 、
、
而言 , 前者的小 口 鼓腹尖底瓶 、 矮胖的陶罐在姜寨 、 北首岭 、 龙岗寺等遗址中都早于后二
者的鼓肩瓮 。 地层学的证据表明 , 被叠压于出土鱼纹的 、
、
等探方的第 层之下并
打破生土层 , 属于该遗址最早的遗存单位 。 粗而言之 , 前二组单位应分别代表该遗址的两期
。
二 半坡文化的分期
前述九遗址既体现着半坡文化的历时性 , 又代表着半坡文化的广域性 , 因此 , 它们之间时
间的整合关系应从一个重要的方面揭示出半坡文化的阶段性发展 。 关于此九遗址分期的对应
关系 , 我们在前文已较多的提到
。 为了行文的简洁 , 我们借助表三来对这一问题作一全面的总
结 。通过表三 , 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出 , 龙岗寺的一至三期 、元君庙及横阵的一至三期 、史家的三
、
四期在许多遗址 中还缺乏有效的手段来加以区别 。 根据分期的普遍性原则 , 笔者 目前只能把半
坡文化分成六期 表三 图七 图八
。
表三 元君庙等九遗址分期结果对照表
,,
袱黔黔 元君庙庙 横阵阵 王家阴洼洼 史家家 大地湾湾 龙岗寺寺 姜寨寨 北首岭岭 李家沟沟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至三三三三三
四四四四四四四四四四四四
四四四四四四四四四四四四
四四四四四四四四 五五 四四四四
五五五 四四四四 三 四四四 六 七七 五五 四四四
六六六六六六六六六六六六
说半坡文化不能不谈到半坡仁, 〕
。 现在看来 , 半坡遗址中的半坡文化遗存至少可被分为三
期 第一期 , 辨认出的有
、 、 、 、 、 、 、 、 、 、 、
孙祖初 半坡文化再研究
、
等二期 , 仅辨认出 、 第三期 , 现 已认别 出大葬土坑 、 、 、 、 、
、 、 、 、 、 、 、 、 、 、 等 , 它们分别相当于半坡文化
的二
、
三
、
五期 。作此判断的理 由仅建立在有限的类型学 比较之上 , 读者可参照原报告图录并验
之以本文半坡文化分期
。
醛醛醛 尖底瓶瓶 尖底罐罐 蒜 头壶壶 罐罐 盆盆
私私曝曝忌忌矛矛丫丫丫丫 ,,,,,,,,,,, 匕 ’’’’
二二二二私私麟会会谬谬谬
伞伞伞伞臀臀
恐恐 浮浮及丁了了
图七 半坡文化分期 一
一 、 龙岗寺 ,
、
,
、
,
、
,
、 、 、 、 、 、 姜
寨 丁 ‘ 、 , 、 , 、 、 , 、 , 元君庙 ,
龙岗寺 , 何家湾 ,
同半坡一样 , 何家湾是另一处十分重要但层位关系及层位包含物的介绍过于简略的遗
址 ‘ 」。 原报告所使用的是仰韶文化半坡类型这一概念 , 并认为这些遗存可被分为早 、 中 、 晚三
期 。 这里所说的早期完全不见尖底瓶等半坡文化的典型器 , 应属于笔者在另一篇论文中所详细
论述的北首岭文化 。 换言之 , 何家湾遗址的半坡文化遗存仅见于前述中 、 晚期 。 所谓中期 , 大体
由两种遗存单位构成 。 其一即原报告所说的第 层 其二为打破该层的墓葬 、 灰坑等 。 总体说
来 , 这二种遗存的包含物有着相 当大的差异 。 前者接近于半坡文化第一期 如该层出土大量深
直腹绳纹罐等 , 在龙岗寺遗址一至三期都是很典型的器物 , 而后者除出鼓肩尖底瓶 、 式直腹
罐 、 深腹壶的 、 、 外 , 余下的大多数遗存应属于半坡文化第二期 。 至于原报告所谓
的晚期
,
则包含了半坡文化三至六期的遗存 。 其中尤为引人注 目的 , 出土了相当数量的人
一 一
考古学报 年第 期
面纹陶盆 图七 , , 是 目前为止半坡文化第三期遗存中出土人面纹最为集中的单位 。
除了上述诸遗址外 , 马家营遗址 , 〕以及师赵村遗址 〕的半坡文化遗存也值得特别地注
意 。 它们所共见的圆点纹加简化鱼纹的陶盆
、 葫芦形 口尖底瓶等 , 都标志着其年代范围应同于
半坡文化第六期 图八 , 一 、 、 。
车
麟麟麟 尖底瓶瓶 尖底罐罐 罐罐 葫芦瓶瓶 蒜头壶壶 盆盆四四四 ,,,
衍衍之之非非侧丁丁山山
五五五
伞伞矛矛 乙乙瓢瓢今今诵兰多多’’’’传传
、、、
肖肖肖肖 羹羹羹羹羹羹‘‘‘‘‘‘二 二 气 性竺 ,
六六六六
馏馏得得叠叠遍遍 甲甲、 · 又 厂厂
图八 半坡文化分期 二
一 姜寨 ,
、
,
、 ‘ 、 ‘ 、 , 、 , 、 、 、 , 、
⑤ 北首岭 , ① 一 、
、 师赵村 ⑤ , 、 ⑤ 、 ⑤
、
⑤
。、 巧 ⑤ 大地湾四 掘区
严文明在分析了 个碳十四年代数据之后认为 , 仰韶文化半坡期的绝对年代范围应在公
元前 。。一 前 。。 年间 , ”口
。 考虑到这里所说的半坡期包括了尖底瓶还未出现时的北首岭文
化 , 我们或可判断半坡文化的年代上限应晚于公元前 年
。 根据何家湾 中期 属半坡文化第
一期 的一例碳十四数据 距今 士 年 , 我们暂把半坡文化的最早年代上溯到公元前
年前后 。
二
、
葬制与葬俗的时空变化
随葬品数量的变化
半坡文化的随葬品大致可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为生活用具 以陶容器为主 第二类为生产
孙祖初 半坡文化再研究
工具 以石器为主 第三类为装饰品和娱乐品等 。
由于不同遗址所代表的文化传统 、 原有的规模以及保存的状况不尽相 同 , 因此 , 它们所反
映出的随葬品情况亦有较大的差别 。 尽管存在着诸如此类的复杂因素 , 但有一点是明确的 , 即
各遗址所呈现出的随葬品规模的同一变化趋势绝非偶然
。
龙岗寺遗址和何家湾遗址同处于汉水上游 , 它们所反映的随葬品规模的变化规律是否有
一定的共性呢
龙 岗寺遗址第 层的 座墓 , 除 、 、 、 四座属于北首岭文化外 , 其
它 座墓皆属半坡文化第一期 。 龙岗寺遗址第四期的 座墓属于半坡文化第二期 , 龙岗寺遗
址 层的 座墓 , 第 层的 座 、 除外 和第 、 层的 座墓分别属于半坡文
化的第四 、 五期 。 我们下面便列表把随葬品的基本情况作一直观的说明 表四 。
表四 龙岗寺遗址随葬规模变化表
沂沂冬汉半犯犯
墓均均 墓均均 墓均均 墓均有有
陶陶陶器器 工具具 其它它 刃石器器器器器
层层
层 类类 写写 不详详
缺缺缺缺 缺缺 缺缺 缺缺 缺缺 缺缺 缺缺 缺缺 缺缺
四四 ‘‘ 层层 肠肠
五五五 一 层层
注 ① 有刃石器指石质和玉质的铲
、
斧 、锌 、 凿 、 链 、 刀
、
砍砸器等 。
②
、 、
分别代表随葬 件以上陶器
、
七件以上陶器和无任何随葬品的墓所占的比例 。
由表四可清楚地看出 , 在龙岗寺遗址 , 时间愈晚随葬品数量愈少 , 相应地 , 无随葬品的墓也
从少到多 , 以致于 占去整个墓地的一半以上 。
表五反映的是何家湾遗址的一组相关数据 。 尽管该遗址随葬品的规模远比不上龙岗寺遗
址 , 但它们 由早及晚随葬品逐渐递减的规律却是完全相同的 表五 。
不独龙岗寺 、何家湾所在的汉水上游地区如此 , 秦岭以北的径渭流域也显示出同一变化趋
势 。 在渭河的东部 , 属于半坡文化第二期的元君庙遗址共发现 座单人墓 , 全都有随葬品 , 随
葬陶器多在 一 件之间 , 而属于半坡文化四 、 五期的史家遗址的 座单人墓中 , 便有 座无任
何随葬品 。 在渭河的西部 , 王家阴洼 座随葬器物超过七件的墓 , 仅有一座属于晚期 。
表五 何家湾遗址随葬规模变化表
霖霖谈孩森巡纽贬 墓均陶器器 墓均工具具 墓均其它它 墓均有有刃刃刃刃刃刃石器器器器
不详详
三三一 五五
注 ① 同表四注 ①。
② 、 分别代表随葬 件以上陶器和无任何随葬品的墓所占的比例 。
考古学报 年第 期
概括起来说 , 半坡文化随葬规模由早及晚的变化可归结为如下四个特点 。
随葬规模总的变化趋势是 愈晚随葬器物愈少 随葬品数量变化最明显的是有刃石
器 , 在半坡文化一期之时 , 几乎每墓都有 件有刃石器 , 多者可达
、
件 , 而到 了半坡文化第
五 、 六期 六期仅见于王家阴洼 , 整个半坡文化仅见到 件石锌 龙岗寺 和 件刮削器
史家 尽管随葬品愈来愈少 , 但随葬品相对平均的原则并未改变 , 这与仰韶时代晚
期少数“ 富墓 ”与绝大多数的“ 空墓 ”形成鲜明对比的情形截然不同 变化最剧烈的时期发生
在第三期 。
随葬器物的减少可能与人 口 的增加有关
。 除此之外 , 社会组织结构的变化也是个不能忽略
的重要因素 。
元君庙和史家是二处保存完整的半坡文化墓地 , 前者属于半坡文化第二期 , 后者则属于半
坡文化的四 、 五期 。 它们埋葬的死者分别为 人和 人 。 即使是元君庙在使用时间上不及
史家的二分之一 , 后者仍超出前者约 多人 。 龙岗寺遗址从早及晚皆以单人葬为主 , 属于半
坡文化一 、 二期的墓葬约埋死者 人 , 而属于半坡文化四 、 五期的死者则多达 人 。 最突出
的例子是姜寨遗址 。 在该遗址中 , 属于半坡文化一 、 二期的土坑墓包括原姜寨一期的 座土
坑墓和原姜寨二期的 座土坑墓
。 这些墓中共埋死者约 人
。 而属于半坡文化三至五期的
土坑墓中共埋死者约 人 , 这还不包括一百多座瓮棺葬 早
、
晚期死者数 目普遍而巨大的差
额 , 只能证明半坡文化在数百年的发展过程中 , 村居人 口 持续而稳定的增长 。 人 口 的增加意味
着对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的更大需求 。 当前者的增长率超过后者时 , 自然不会也不可能再把大
量完好的器物随死者人葬 。
有刃石器在现实生活中有着多重用途 , 加之这类器物取材及加工都很复杂 , 人们 自然会倍
加珍爱 。 尤其是随着维修技术的提高 , 石器的寿命更为其它器物所难以 比拟 。 明了于此 , 我们
便不难理解随葬石器在半坡文化晚期罕见的事实 。
从死者手中重新取回的器物当然是要流传给后人的 。 如果承认人类亲缘关系总会不断加
强的事实 , 我们便不难预料 , 作为财产形式之一的生活及生产用器也会愈来愈多地
、 甚至愈来
愈 自然地传给 自己的后代
。 这里我们不难想起摩尔根的一句话 “ 第二种继承大法 ⋯ ⋯是将财
产分给同宗亲属 , 而将其余的氏族成员排除于外 ”卿 〕
。
就同一遗址而言 , 半坡文化墓葬随葬品的差别主要是纵向的 —如我们前面所讲的那样
,
而非是横向的 。 比如 , 在龙岗寺遗址 , 半坡文化第一期的墓葬除极个别的墓随葬品较少 , 绝大多
数的墓随葬品都很丰富 , 而在半坡文化第五期的 座土坑墓中 , 随葬 件 以上陶器的墓仅有
座 , 其中葬品最多的 墓也不过仅随葬有 件含冥器的陶器 。 除此 座墓外 , 余下的 座墓
或无任何随葬品 , 或仅随葬 一 件陶器 其中大多又是粗制滥造的冥器
。
如果这也算是差别
的话 , 它实在不能与后期 , 甚至是仰韶文化晚期所表现出来的差异同日而语 。 由此我们又想到
那些多人集体合葬墓
。 十几个乃至近百个死者共拥有一套陶器 , 这一现象本身便绝妙着体现着
一 一
孙祖初 半坡文化再研究
贯穿于现实生活中的平等原则 。 所有这些是否对半坡文化母系说提供了更有力 的支持呢
男女随葬品的差异
表六是龙岗寺遗址男女随葬品情况的对 比资料
。 我们尽量选择不同时期的相对完整的墓
地作为 比较的基点 , 只有该遗址第四期 即半坡文化第二期 的墓葬是我们在进行遗址分期时
所选择的典型单位 。 这也是我们 目前所能确认属于该期的全部墓葬
。 毫无疑问 , 由此而得出的
各项统计值难免偏高 。 但所幸的是 , 这些偏高的数值对男女墓基本上是均等的 。 换言之 , 当我
们需要的数值是男女随葬品数量之比是 , 前述问题所带来的偏差便可忽略不计了 表六 。
表六 龙岗寺遗址半坡文化男女随葬品变化表
万万行交交
墓均陶器器 墓均工具具 墓均其它它 合 计计 男女葬葬
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品 比例例
男男男男 女女 男男 女女 男男 女女 男男 女女女
第第第 层层
第第第 层层
四四四 第 层层
五五五 第 一 层层
注 这里的第 层仅指属于该层的 、 、 、
、 、 、 、 、 、 、 、 等 , 第 层和第 层则包括除
、 · 、 、 、 外的全部同层墓葬 。
由表六可知 , 在一
、
二 、 四期 , 男性墓在陶器
、 工具及其它方面的随葬数量皆超过女性墓
。 男
性墓随葬品的平均数量大约是女性墓的 倍左右 。 没有列人表中的另一项统计数字亦表明 , 男
性随葬品一无例外地优于女性随葬品 。 这里指的是超过墓地平均随葬陶器数量的男性墓要远
远超过女性墓 , 个别随葬品特别丰富的墓亦多是男性墓 。 现在我把各期这方面的情况再加以说
明 。 在第一期 , 墓均陶器是 件 表四 , 下同 , 超过这一数字的男女墓在各 自墓群所占的比
例 以下简称比例 为 、 , 随葬 件以上陶器的 比例为 、 第二
期的墓均陶器是 件 , 超过这一数字的比例为 、 , 这组数据看起来女性墓要高
于男性墓 , 但出 件以上陶器的墓却只见于男性墓 第四期的墓均陶器为 件 , 超过这一数
字的比例为 、 , 而随葬 件以上的男女墓各 自的比例为 、 。
如果我们转而把注意力集中于生产工具 , 女性墓与男性墓的差别就更加悬殊了
。 除石锌
外 , 女性墓完全不见其它类的有刃石器 , 至于骨刃 、 骨链 、骨刀等也几乎为男性所专有 。 更能说
明问题的是 , 玉器
、
乌龟等特殊的物品 目前仅发现于男性墓中 。 男性墓少见而女性墓多有出土
的器物仅有陶错一种
。
当然 。 男女墓中亦有一些共见的工具和装饰品 。 比如石锌 、 研磨盘 、磨棒 、 磨石 、 牙饰 、绿松
石饰等在男女墓中的数量差别并不大 。 在半坡文化二期以后 , 女性墓中的骨锥也渐渐多了 。
我们上面所说的这一切 , 到半坡文化五期之时发生 了根本性的变化 。 在表六的最下一栏 ,
我们看到女性墓的随葬品超过了男性墓 。 在该期 , 的男性墓 已无任何随葬品 , 而同样的墓
一 一
考古学报 年第 期
则不足女性墓的 。 在出土陶器的墓中 , 含 件陶器的男性墓仅占整个男性墓的 , 至
于 件陶器以上 含 件 的墓则无
。 同样的女性墓则分别 占女性墓总数的 和
。
如果说龙岗寺遗址代表的是汉水上游的一种情形 , 那么渭河流域男女随葬品的基本情况
又是如何呢
对姜寨
、
元君庙 、 王家阴洼等遗址男女墓随葬陶器的统计表明 , 渭河流域半坡文化的女性
墓一般都较男性墓随葬有更多的陶器
。 渭河流域半坡文化墓葬的共性便是基本上不用石器作
为随葬品 , 记住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
如果我们接受前文对半坡文化男女随葬品状况的描述 , 我们便会惊奇地发现 , 在半坡文化
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 , 秦岭南侧的古代居 民在氏族制度平等原则的允许范围之内 , 对男女二性
死者采取了二种截然相反的态度 。 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让我们权且从新石器时代中期谈起 。 中原地区属于此期的考古学文化有裴李岗文化
、 磁山
文化和老官台文化 。 这三种文化中只有裴李岗文化的墓地经过大规模的 、 相对完整的揭露 。 在
所有该文化的整批墓葬中 , 随葬品比较普遍 , 而且显著的特点便是随葬有刃石器的现象比较突
出 。 所有这些在零星发现的老官台文化的墓葬中也有所反映 。 到了新石器时代 中期的晚期和
半坡文化的前身 —北首岭文化所在的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早期
, 墓葬中随葬石器的现象在渭
河流域 、 伊洛郑州地区等都很难见到 。 属于这一时期的有临汝中山寨一期遗存〔‘ 〕
、 宝鸡福临堡
早期墓葬 〕以及宝鸡北首岭 年及 年所发掘的墓葬资料
。
汉水上游地区的情况却与之相反 。 在保存相对完整的何家湾早期 相 当于北首岭文化
座墓葬中 , 出土有 件石器 包括 件有刃石器 。 这是否是新石器时代中期传统的延续呢
我们刚才谈到了汉水上游地区 , 在半坡文化的时期存在着“ 厚葬 ”男子的现象 , 这恰恰也是
新石器时代中期司空见惯的事情 。 比如 , 在经过性别鉴定的石固遗址中川 〕, 随葬 件以上陶器
的 座墓中 , 座为男性 。 舞阳贾湖遗址咖 〕的墓葬统计表或许更能说明问题 。 所有随葬大量器
物 包括龟甲 的墓全是男性墓 。 除此之外 , 邦县水泉卧 〕、 临撞白家村 口等随葬品最多的墓主都
是男性
。 当然 , 这种“ 厚葬 ”男子的遗风到了半坡文化之时也仅普遍地见于汉水上游地区 。
我们有一定的理由推测 , 汉水上游地区与渭河流域对待男女死者不同的态度可能反映出
它们不同的社会进程 。前者保留有较多的新石器时代中期的遗风 , 这无可否认的考古事实一再
地证明着它相对于后者的滞后性 。 这也许与汉水上游偏居中原历史文化区与长江历史文化区
的边缘地带有关 。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 , 男子随葬品多于女性可能也是现实生活 中劳动分工的一种 自然体
现 。 无论在人类历史的任何时期 , 男子在狩猎 、 建房 、 保卫等都要发挥着 比女子更大的作用 。 另
一个重要的事实是 , 男子在从事这些行业中所使用的工具多具有较长的使用期 , 易于保存
。 所
以男性随葬品一般总会较女性随葬品数量多且风格多样化 。 至于为什么男子随葬的陶器不少
于 、 甚而多于女子 , 这也可能与男子外出狩猎时需携带 日常生活用具
、
对这些物品个人 占有的
一 一
孙祖初 半坡文化再研究
时间较长有关 。
即使象学者们主张的那样 , 母系氏族时期 , 妇女是农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 , 她们的劳动也
多是集 中于播种和简单的 田间管理 , 而她们从事这项工作所使用的工具多是些不起眼的尖头
木棍或木棍改装成的锄具 〕。 谁又能指望在数千年前的墓中发现这些物品呢 到 了后来 , 随着
人们对生产工具需求量的增加 , 也随着同宗亲属间财产继承的 日益普遍化 , 工具和生活用具作
为随葬品的情况愈来愈受到限制 。 所以 , 到了半坡文化三期以后 , 随葬品的数量有了显著的下
降 , 但女子随葬品下降的程度要小于男子 。 这是什么原因呢 我们推测 , 这可能是因为 , 随着女
系家族认同感的加强 集体合葬墓便是其中的具体体现 , 女子在家族或家庭中的核心地位逐
渐稳固 , 这种新的变化不能不在墓葬中曲折地反映出来 。但这种变化首先发生于 中原的腹心地
带 , 然后才传到汉水上游地区 。 无怪乎后者到了半坡文化第五期之时才感受到新风尚的影响 。
可见 , 男女随葬品多寡的变化从一个侧面指示着社会组织的进步
。 不同的差异方式和程
度 , 代表着不同时期现实社会内部不同的分配制度和财产继承体制 。
埋葬方式的时空变化
早在 年 , 张忠培先生就明确指 出了径水东西在埋葬方式上的差别 〕。 年代中后
期 , 严文明先生根据新增加的资料 , 对这个问题有过更深人的论述 」。 本文避重就轻 , 仅就过
去研究中注意不够的几个问题发表些不成熟的看法
。
我们先从小孩的埋葬方式谈起 , 这里所说的小孩在岁数上仅限定在 岁 包括 岁在
内 以下 」。 粗略地说来 , 有五种埋葬小孩的方式 , 即瓮棺葬 、 小孩土坑墓 、 小孩与单个成人的
合葬墓 、 小孩与成年女性的集体合葬墓 、 小孩与成年男女俱全的集体合葬墓 。
就 目前的资料而言 , 上述前四种方式在新石器时代中期的裴李岗文化 、 老官台文化中各有
所发现 。 它们的特点或可归纳为二点 其一 , 小孩与单个成人的合葬墓和小孩与成年女性的集
体合葬墓都仅见到一例 裴李岗 即二和 白家村 , 说明这种情况极为罕见 , 成人一
侧的随葬品较多 , 其所出土的石磨盘 、 石磨棒等 , 当暗示着 是一个成年女性与小孩的合葬
墓 其二 , 小孩单独墓葬绝不见于成人墓地 , 它们或为瓮棺葬 , 或为土坑墓 , 仅集中分布于成人
墓地的旁边而 自成单元 。
到 了半坡文化之时 , 上述情况发生 了一些变化 , 但变化的程度则 因时 、 因地而异 。
首先 , 小孩与单个成人的合葬墓以及小孩与成年女性的集体合葬墓的数量有所增加 。 前者
、 共发现有 例 , 其中除一座成人墓主不明 、 一座成人墓主为男性外 , 余皆为单个女性与小孩的
一
合葬墓〔 口。 后者包括龙岗寺 、元君庙 、 等 。
除上述二种情形外 , 小孩亦开始作为单独的墓主或成年男女俱全的合葬墓的一员而进人
公共墓地 , 这是新石器时代中期所不见的 。 在前者可举姜寨一 、 二期 依本文分期 , 下同 为例 ,
约 座土坑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