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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图加特·霍尔的传播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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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图加特·霍尔的传播思考斯图加特•霍尔的传播思考 斯图加特·霍尔:编码/解码理论 [人物简介] 斯图加特·霍尔(Stuart Hall,1931— ),英国文化研究的杰出代表人之一。曾任英国伯明翰大学的“当代文化研究中心”(Center for Contemporary Cultural Studies,简称CCCS)主任。终身致力于媒介和大众文化的研究。     霍尔的名声不是基于他自己的哪一本书,而在于交织在热烈论争之中的文章和文集序言。他最广为人知的重要贡献是提出了一种有关编码与解码的理论,认为受众对媒介文化产品的解释,与他们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
斯图加特·霍尔的传播思考
斯图加特•霍尔的传播思考 斯图加特·霍尔:编码/解码理论 [人物简介] 斯图加特·霍尔(Stuart Hall,1931— ),英国文化研究的杰出代人之一。曾任英国伯明翰大学的“当代文化研究中心”(Center for Contemporary Cultural Studies,简称CCCS)主任。终身致力于媒介和大众文化的研究。     霍尔的名声不是基于他自己的哪一本,而在于交织在热烈论争之中的文章和文集序言。他最广为人知的重要贡献是提出了一种有关编码与解码的理论,认为受众对媒介文化产品的解释,与他们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立场相对应。他提出三种假想的地位,即:以接受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为特征的“主导—霸权的地位”,大体上按照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进行解释,但却加以一定修正以使之有利于反映自身立场和利益的“协商的符码”,以及与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全然相反的“对抗的符码”。霍尔的研究成为在特定的社会文化语境中研究受众接受行为的理论背景。此后,文化研究敞开了关于电视受众主动性的研究的大门,一种新范式的受众研究兴起并迅速扩展开来。    霍尔的主要论著有:《电视讨论中的编码和译码》(Encoding and Decoding in the Television Discourse,1973),《文化研究:两种范式》(Cultural Studies: Two Paradigms,1980),《“意识形态”的再发现:媒介研究中被压抑者的回归》(1982),《意识形态与传播理论》(Ideology and Communication Theory,1989),《文化身份与族裔散居》,《文化、传媒与“意识形态”效果》,《结构“大众”笔记》等,1980年出版专著《文化、传媒、语言》(Media , Culture and Society, Academic Press, London)。  [正文]     这篇《电视讨论中的编码和译码》的文章,堪称文化与传媒研究中一篇至关重要的文献。1973年,文章问世时不过是一篇油印文章,修改后收入1980年出版的《文化、传媒、语言》一书中,后被人援引转载不计其数。    文章的中心内容是电视话语“意义”的生产与传播,其理论基础来自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生产、流通、使用(包括分配或消费)、以及再生产四个阶段。霍尔批判了大众传播研究根据信息流通将传播过程概念化为“发送者/信息/接收者的线性特征”,并提出电视话语“意义”的生产和传播存在“主导的复杂结构”。还以此为起点对电视话语的生产流通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电视话语“意义”的生产,即电视专业工作者对原材料的加工。这也是所谓的“制码”阶段。这一阶段占主导地位的是加工者对世界的看法,如世界观、意识形态等。第二阶段是“成品”阶段。霍尔认为,电视作品一旦完成,“意义”被注入电视话语后,占主导地位的便是赋予电视作品意义的语言和话语规则。此时的电视作品变成一个开放的、多义的话语系统。第三阶段也是最重要的阶段,是观众的“解码”阶段。   霍尔指出:“根据这种一般看法,我们可以粗略地勾勒出电视传播过程的如下特点。广播的制度结构及其实践和生产网络、它们的构成的关系和技术基础结构,都是制作一个节目所必须的。这里,生产建构了信息。那么,在某种意义上,流通就从这里开始。当然,生产过程并非没有其‘话语的’方面:它也完全是由意义和思想来架构的:即应用中的知识——这关乎生产和日常秩序、历史地界定了的技术技巧、职业观念、制度知识、定义和设想,有关观众的设想等等,所有这些都通过这种生产结构来架构节目的体例。进而言之,尽管电视节目的种种生产结构开创了电视话语,但并未构成一个封闭系统。”[1]   霍尔借鉴了阿尔图塞、葛兰西等人对传统马克思主义的修正,以及民族志、语言学、符号学等多种研究方法。在这篇文章中,他重点运用符号学和文化霸权理论对电视传播中的“编码”和“解码”进行细致入微地分析和探讨,详尽揭示承载着意识形态的电视话语的意义流通过程,以及在解读环节中受众与主导意义结构争夺霸权的实践。   霍尔认为,事物本身并没有意义,而是存在这么一些表征系统,通过概念和符号构成了意义。意义生产依靠于诠释的实践,而诠释又靠我们积极使用符码——编码,将事物编入符码——以及靠另一端的人们对意义进行翻译或解码来维持。[2] 于是,他将电视视为整个表征系统的一部分,而这些传播实践的“客体”则是意义与讯息,其形式为特定类型的符号载体,它们像任何形式的传播或语言一样,在一种话语的语义链中通过符码的运作而组织起来。[3]他认为:“一个‘未经加工的’历史事件不能以这种形式通过电视新闻来传播。事件必须在电视话语的视听形式范围之内符号化。在以话语符号传送的这一环节中,历史事件服从语言所赖以指涉的所有复杂的形式‘规则’。用悖论的方式讲,这个事件在变为可传播的事件之前,必须要变成一个‘故事’。”[4]符号学家罗兰·巴特看来,某个符号或符号系统对现实进行意指时,包括两个意指序列(orders of signification):直接意指(denotation)序列,指符号与其所指对象间的简单关系;引申意指(connotation)与神话(myth)序列,此时符号的引申意义用来代表文化或文化使用者的价值系统。霍尔以此说明“意识形态与话语相交*所处的不同层次”,从而把电视传播中所使用的符号与社会中更广泛的意识形态领域拉上了关系。电视制作的视觉符号和听觉符号也会涉及到两个层次的意义,即明确的意义层次——它再现事件现场的种种影像和音响,以及隐含的意义层次——传媒的立场以及传播的目的,等等。引申意义与神话得以协调地结合为一个整体,表明了某种潜在的、微妙的组织原则——意识形态的存在。因此,在电视符号隐含的意义层次,往往也就是意识形态话语介入最活跃的层次,主流文化的“文化霸权”隐而不彰地附着其中,期待借此温和的方式得到被统治阶级、集团的“自由赞同”。如此一来,行为主义之传媒信息是社会现实的记录的命就受到了认为传媒过程具有意识形态转化的特性这一重新定义的挑战。[5]   霍尔把电视机构生产出来的产品当作一个意义开放的文本,研究其在流通、消费阶段的诸种可能性,显示了文化研究学派视野的开阔及对个体主观能动性的强调,第一次提出“解码”的生产意义。   由于各种事物——世上的物、人、事——本身并没有任何固定的、最终的或真正的意义。是我们——在社会中,在人类文化中——使事物有意义,对其指意,因而从一个文化或时期到另一个文化或时期,意义常常会发生变化。[6] 也就是说,这个意义从来就不只是关于其自身的,而且是涉及到文化过程和文化关系的。每一个符号都加入了一个我们称之为文化的意义之网。电视文本的流通过程就不再是“发送者—信息—接收者”这种线性模式可以解释的。霍尔认为电视信息的消费或接收本身也是电视生产过程的一个“环节”,尽管后者是“主导的”,因为它是信息“实现的出发点”。所以,电视信息的生产与接收不是同一的,而是相联系的,在由作为一个整体的交流过程的社会关系形成的总体性中,它们是各自区别的环节。   霍尔指出:“在某一环节上,各种广播结构必须以一个有意义的话语的形式生产已编码的信息。生产的制度——社会关系作为产品得以‘实现’必须在语言的话语规则的制约下运转。这就启动了一个更具区别性的环节,在这个环节中,话语和语言的形式规则占有主导地位。在这个信息产生效果(不管如何界定)、满足一个‘需要’或者付诸‘使用’之前,它首先必须被用作一个有意义的话语,被从意义上解码。就是这组已解码的意义‘产生效果’、发生影响、取悦于人、引导或者劝说他人,产生非常复杂的感知、认知、情感、意识形态或者行为结果。在一个‘确定的’环节中,这个结构利用符码生产‘信息’:在另一个确定的环节中,‘信息’通过解码而流入到社会实践的结构中。”所以,我们不能以简单的行为术语去理解对观众接收和“使用”的实践的二次进入。从这个意义出发,霍尔批判了“效果、使用、‘满足需要’——的实证主义研究。”    有别于传统上大众传播研究对信息流通所勾勒的“送者/信息/接收者”的线性模式,霍尔提出一种阐释“编码”与“解码”关系的新模型:   作为话语意义的节目   编码意义结构1 编码意义结构2     知识架构 知识架构     生产关系 生产关系     技术基础结构 技术基础结构      上图中,“意义结构1”与“意义结构2”的部分也许并不相同。它们没有构成一种“直接的同一性”。编码和解码的符码也许并不是完全对称的。对称的程度——即在传达交流中“理解”和“误解”的程度——依赖于“人格化”、编码者一生产者和解码者一接收者所处的位置之间建立的对称/不对称(对等关系)的程度。但是,这转而又依赖于符码间的同一性/非同一性的程度,这些符码完全或不完全地传达、中断或系统地扭曲所传达的一切。符码之间缺乏相宜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播者和听众之间关系与地位的结构差异,但也取决于“信息来源”与“接收者”的符码之间的不对称性,这种不对称发生在转换为和脱离话语形式这一环节。所谓“扭曲”和“误解”恰恰因传播交流的双方缺乏对等性而产生。这再次界定了在各话语环节中信息登录和播放的“相对的自治性”,以及“确定性”。 [7]也就是说,电视信息的生产和接收虽然相互联系,但并不同一,整个流通过程由于符号身后文化规则的介入而各环节相对独立,上一环节不能完全保证下一环节的情况。如果受众的文化规则与电视文本制作者相对应,意义的流通则得以圆满完成。若双方文化规则不对应,则受众不仅会对符号的明确意义层次产生误读,甚至有可能对其隐含的意义层次产生对抗解读。因此编码与解码的文化规则不仅仅是理解符号表面意义的能力问题,而且牵涉到文化惯例、社会背景、当前利益等诸多方面。   霍尔这样解释“文化霸权”在电视传播中的形成:“为了在内涵层次上澄清‘误解’,我们必须通过符码来谈社会生活秩序、经济政治权力的秩序以及意识形态秩序。此外,因为这些测绘是‘以支配关系为其结构’,但又不是封闭的,交往过程并非存在于这样的安排之中,即毫无疑问地将每一个视觉项目安置在一套预先安排的符码之内的特定位置上,而是存在于一套演示规则(performative rules)之中——能力与使用的规则、使用中的逻辑的规则——这些规则积极寻求强化某一语义域并使其凌驾于另一语义域,并强行把义项(item)纳入或使其脱离适当的意义——集合。正统的符号学过于忽视阐释工作的实践,尽管实际上这构成了电视中各种广播实践之间的真实关系。” “广播员往往关注的是观众未能按他们的意愿理解意义。他们真正想说的是电视观众没有在‘主导的’或‘所选的’符码范围内活动。他们的理想是‘完全清晰的传播’。然而,他们不得不面对的是‘系统地被扭曲的传播’。”[8]   基于上述理论,霍尔意识到无论制作者如何精心解码始终是一个复杂的实践过程。于是,他提出了三种受众解读立场:     第一个假想的地位是。主导一霸权的地位(dominant—hegemonic position)。比如说,电视观众直接从电视新闻广播或者时事节目中获取内涵的意义,并根据用以将信息编码的参照符码把信息解码时,我们可以说电视观众是在主导符码范围内进行操作。这就是“完全明晰的传播”的理想一典型的情况——或者我们“为了所有的实践目的”已经尽可能达到了那个理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区分由职业符码促成的位置。职业广播员在对一个已经以霸权的方式指涉的信息进行编码时,占据的就是这一位置(由我们也许应该确定为“元符码”的运作来促成的)。职业符码对于主导符码来说是“相对独立”的,因为它运用了自己的并进行自己的转换操作,尤其是那些带有技术一实践特性的标准和操作。然而,职业符码是在主导符码的“霸权”内部发挥作用的。如北爱尔兰政策、智利政变、《工业关系法》的权威阐释等等,就主要是有政治和军事精英们制定,他们通过他们的专业代码,选择播出的场合和样式,挑选职员、组织现场辩论,让观众在无意识中接受意识形态控制。 第二个地位是协调的符码(negotiated code)或者地位。大多数观众也许非常充分地理解什么已被界定为主导的、什么已被指涉为职业的。在协调的看法内解码包含着相容因素与对抗因素的混合:它认可旨在形成宏大意义(抽象的)—的霸权性界定的合法性,然而,在一个更有限的、情境的(定位的)层次上,它制定自己的基本规则——依据背离规则的例外运作。它使自己的独特地位与对各种事件的主导界定相一致,同时,保留权力以更加协调地使这种主导界定适合于“局部条件”、适合于它本身团体的地位。霍尔称协商代码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工人们对《工业关系法》的反应——法案限制罢工,提倡冻结工资——看电视新闻的工人也许会赞同新闻称增加工资会引起通货膨胀,同意“我们都必须少得一些,以抵制通货膨胀”,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坚持自己拥有要求增加工资的罢工权利,或者让车间和工会组织出面来反对《工业关系法》。霍尔认为,媒介传播中大多数所谓的“误解”,就产生于主导-霸权代码和协商代码直接的冲突分歧,这是精英们感叹“传播失败”的缘由所在。   第三种立场是“对抗代码”(oppositional code)。电视观众有可能完全理解话语赋予的字面和内涵意义的曲折变化,但以一种全然相反的方式去解码信息。比如观众收看限制工资有无必要的电视辩论,每次都将“国家利益”解读成“阶级利益”。这就是观众利用“对抗代码”在为信息解码,“意义的政治策略”即话语的斗争,由此参入其中。很明显:这三种解码立场中,对抗代码是最为激进的一种。   这三种立场中,后两种解读方式的提出无疑显示了文化研究力图摆脱阿尔图塞结构主义思想的影响,并开始导入葛兰西霸权理论。他们不再认为文本结构将主导受众讯息接收的结果,而是认为意识形态与被统治者的社会经验之间存在着持续不断的矛盾,其交汇处就是一个意识形态进行斗争的场所,受众成为不断抗争的积极主体。   以上所述就是电视传播中风行不衰的“霍尔模式”,这个模式改变了实证主义研究对信息传递者与受众关系的线性理解,认为意义不是传者“传递”的,而是受众“生产”的。这种视角的转变不仅仅意味着发现了积极“生产”意义的受众,而且把受众纳入到了主体间传播关系之中,揭示了阐释过程中所隐含的社会经济关系。意识形态被传送不等于被接受。电视观众远不是呆头呆脑的“沙发上的土豆”。这样来看,主导-霸权意识形态要想把它自己一路推销下去,并不像它一厢情愿期望的那么简单,因为观众并不是在被动接受。霍尔的研究成为在特定的社会文化语境中研究受众接受行为的理论背景。此后,文化研究敞开了关于电视受众主动性的研究的大门,一种新范式的受众研究兴起并迅速扩展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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