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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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20096-2006
轮 滑 鞋
Roller skate
2006-01一12发布 2006-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 20096- 2006
前 台
本
中的4.5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参考了欧洲标准EN 13899:2003((滚轮运动设备— 滚轮旱冰鞋— 安全要求与检验方法》
和EN 13843:2003((滚轮运动器械— 滚轴旱冰鞋— 安全要求与检验方法》。
本标准中的4. S. 1,4. 5. 2,4. 5. 4,4. 5. 6,4. 5. 7,4. S. 8,4. 5. 9,4. 5. 10,4. S. 11与EN 13899:2003
中的4.3.1,4.3.3,4.3.11,4.3.9,4.3.7,4.3.2,4.3.4,4.3.8,4.3.5内容一致;本标准中的4. 5. 1,
4. S. 2,4. 5.6,4.5. 7,4. 5. 8,4. 5. 9,4. 5. 10,4. S. 11与EN 13843:2003中的4. 2. 1, 4. 2. 3,4. 2. 3. 4,
4.2.3.2,4.2.3.3,4.2.3. 1,4.2.3,4.2.4内容一致。
试验方法中的5.2,5.6,5.7,5. 10,5. 11,5. 12,5. 13,5. 14,5. 15与EN 13899:2003,EN 13843:
2003的内容一致。
根据我国国情,增加了4. 1,4.2,4.3,4.4,4.5.3,4.5.5,6,7.2,7.3,7.4,
本标准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轮滑协会、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广
东东莞市承达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北京万德邦科贸有限公司、朋杰商贸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津才、薛延德、侯都兴、秦吉宏、王树基、李鸿雁。
GB 20096- 2006
轮 滑 鞋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轮滑鞋的分类、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竞技、休闲用轮滑鞋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2
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 ISO 780:1997)
GB/T 2411-1980 塑料邵氏硬度试验方法(eqv ISO 868:1978)
GB/T 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ISO 2859-1:1999,IDT)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
(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3293-1982 中国鞋号及鞋植系列
GB/T 3293.1-1998 鞋号(idt ISO 9407:1991)
3 分类
3.2
按滑轮排列方式分为单排轮滑鞋和双排轮滑鞋。
按鞋与轮架连接方式分为固定式、拆卸式轮滑鞋。
3.3 按功能分为A类和B类。A类为竞技用,一般包括速度轮滑鞋、极限轮滑鞋、平地花样轮滑鞋(单
排)、花样轮滑鞋(双排)、轮滑球专用鞋;B类为休闲用轮滑鞋。
4 要求
4.1 鞋号、型号
鞋号、型号按GB/T 3293-1982和GB/T 3293. 1-1998规定执行。
4.2 外观
4.2.1 整鞋端正,同双鞋相同部位对称一致;各部位加工良好、无损伤、变形、色差。
4.2.2 塑料件表面应光滑,不应有明显凹凸、伤痕、变形、裂纹、色差及明显的浇口修整痕迹;边缘过渡
光滑,不应有裂口、毛刺。
4.2. 3 金属件应防腐处理;表面应色泽均匀一致,无磕碰划伤、无棱角、毛刺;铆接应平整、牢固,不得弯
曲、歪斜、开裂
4.3 尺寸
同双轮滑鞋对称部位尺寸允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单位为毫米
检 验 项 目 允 差
轮子高度 2. 0
后帮高度 2 0
GB 20096-2006
表 1(续) 单位为毫米
检 验 项 目 允 差
外底长度 2. 0
外底宽度 2.0
4.4 一般要求
4.4. 1 轮滑鞋轮子应同时着地(特殊要求除外),转动时不得偏心、跳动。
4.4.2 注塑轮滑鞋的内衬套包夹泡棉厚度不低于8 mm,并高于鞋腰25 mm
4.4.3 轮滑鞋轮架装配位置,应与轮滑鞋底中心线对齐,其左右偏差不大于1 mm.
4.4.4 轮子硬度不超过邵氏A92
4.4.5 轮子耐磨性能,A类磨损量不大于原质量的8% ,B类磨损量不大于原质量的5%.
4.4.6 高低温试验
4.4.6. 1 高温试验后不应有气泡、麻点和明显的变色、变形等。
4. 4.6.2 低温试验后无龟裂,无损坏。
4.5 安全要求
4.5.1 可触及部位不得有锐边和危险尖端。
45.2 紧固件应锁紧可靠,不松动
4.5.3 调整机构应调整灵活,轮架固定可靠。
4. 5. 4 易操纵性,正常滑行时轮滑鞋轮架及其附件不得与轮子接触。
4. 5.5 紧束装置,试验后不滑扣,不断裂。
4.5.6 轴承应装配牢固、灵活,无卡阻现象,防尘盖不松动;耐久试验后应能正常运转
4.5.7 轴的外露长度不大于3 mm,且外露端应有半径不小于5 mm的倒角 耐久试验后不松动、无移
位、不变形。
4.5.8 鞋与轮架连接牢固,试验后鞋与轮架无松脱、变形、破裂现象。
4.5.9 垂直冲击试验后,各部件无损坏、变形,无阻碍滑行现象产生
4.5门0 轮子
4.5. 10. 1 摩擦系数:双排A类不小于。.3>B类不小于0.2;单排不小于。.3
4.5. 10.2 轮子正面撞击和耐久试验后,各连接件不得松脱、损坏、变形和阻碍滑行。
4.5. 11 制动器
4.5. 11. 1 安装制动器的轮滑鞋,应超出轮架10 mm以上,制动面积不小于300 mm2,其下端与地面距
离不小于10 mm,且制动器与地面接触时,轮子水平线与地面夹角120-2500
4.5. 11.2
4.5. 11_ 3
制动器扭力试验后无松动。
制动器正面撞击试验后不得破裂、变形、阻碍滑行。
5 试验方法
5.2
外观目测检验
锐边尖端突出物用直径50 mm、长75 mm圆棒触感检验,如图to
GB 20096- 2006
??
1 一前底板、后底板
2-— 突出物;
3- 测试用圆棒;
4- 轮。
图 1
5. 3 尺寸用精度不低于。. 5 mm通用量检具测量。
5.4 角度用万能角度尺测量:一
5.5 轮滑鞋轮子同时着地试验,使轮滑鞋在自重情况下在平板上滑行,观察滑轮与平板的接触情况,同
时手动目测检验轴承、调整机构的灵活性。
5.6 易操作性检验,试验者体重75 kg,运动者以任何方向、任何动作滑行,轮架及其附件不得与轮子接触。
5.7 制动器扭力用扭力扳手试验,扭转力矩不小于8N·me
5.8 轮子硬度按GB/T 2411-1980进行。
5.9 紧束装置可靠性用万能材料试验机试验,试验速度50 mm/min,A类应能承受700 N,B类应能承
受500 N的拉力,不得滑脱、断裂。
5. 10 摩擦系数试验,将轮滑鞋放在表面粗糙度Ra为1. 5 Km-2.。t}m的平面钢板上,使轮滑鞋轮轴
与钢板研磨方向垂直,双排40 kg,单排10. 2 kg的重物放于轮滑鞋上面,徐徐施加与轮轴同向的拉力,
见图2,读取最大拉力值F,试验3次,取其平均值,按式(1)计算摩擦系数:
F
产一而,不no咬k ....·..·.....·..·....·······。····一 (1)
式中:
产— 摩擦系数;
F- 摩擦力平均值;
m,— 荷载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a 轮滑鞋质量,单位为千克((kg);
z— 重力加速度,单位为米每二次方秒(m/s' )
GB 20096- 2006
1- 钢板;
2- 着力点
图 2
5. 11 鞋与鞋架板连接牢度试验,以直径 50 mm圆棒置于轮滑鞋后底板的板架中,后底板区施加
500 N、前底板区施加400 N,不分前后底板施加不小于l 000 N的拉力、试验速度20 mm/min,保持
5 min,试验后检查有无破裂和变形,见图3
e) 后底板与鞋连接牢度试验 b) 前底板与鞋连接牢度试验
向下
向下
c) 不分前后底板连接牢度试验
图 3
5. 12 制动器正面撞击试验,双排A类90 J, (3. 5士。. 4) m/s, B类60 J, (2. 7士。.3)m/s;单排A类
50 J,(2.5士0. 3)m/s,B类30 J,(2.。士0. 2)m/s的速度行进撞击钢板,检查制动器制动性能有无异常,
见图4
GB 20096- 2006
5. 13 轮子正面撞击试验,双排 A类 90 J, (3. 75士0. 4) m/s, B类 60 J, (2. 7士0. 3)m/s,单排 A类
35 J, (4. 5士0. 4)m/s,B类90 J,(3.5士0. 4)m/s的速度行进撞击钢板,检查轮子有无变形和影响滑行
的异常现象,见图5,
图 4 图 5
5.14 耐久试验,在一圆面上,圆周速度为。.5 m/s且装有如图5所示隆起物,该隆起物之间使每一轮
子于is内碾过二隆起物,且不得有二轮同时碾过。将单、双排鞋保持水平状态于滚轮上,并在鞋上加
载质量为A类60 kg,B类40 kg,历时3h,检查轮滑鞋有无影响滑行的异常现象,见图6
5.15 垂直冲击试验,双排试样先在((23士2)℃环境下放置24 h,然后在(一5士1)℃条件下放置6h,进
行冲击,5 min试验完毕。A类落重15 kg,冲击高度h为250 mm, B类落重10 kg,冲击高度h为
150 mm,见图7;单排A类50 J, (2. 5士0. 3)m/s,B类 30 J, (2. 0士0. 2)m/s,见图8.
??
、
单个 “门坎”详情
n 一一一一〕 .一11一}1 11
注:图中双排A类n=15 mm,B类二=10 mm,单排n=12.5 mm.
图 6
1 测试管;
2一 落重;
3— 弹性体
图 7
I向上
图 8
GB 20096- 2006
5. 16 全塑、半塑轮滑鞋高温试验,将试样放置在(10。士1)℃恒温箱内撒有滑石粉的玻璃板上,24 h后
连同玻璃板取出冷却至室温,目测观察。
5. 17 全塑、半塑轮滑鞋低温试验,将试样放在低温箱内,A类(-25士2)0C,B类(-5士1)0C,放置24 h
后取出立即试验,将轮滑鞋从1 m高度,滑轮向下自由坠落于水泥地面上,然后目测观察
5.18 轮子耐磨试验,在耐磨试验机上进行,加载质量为A类40 kg,B类20比,摩擦面用80目砂纸,
磨轮速度为20 km/h,调整磨轮角度90,历时5 min,用天平称其质量,按式(2)计算磨损量,取两个试样
的平均值
刀as一 刀 1
产 = —
刀2。
又 100 ·······。··。············。········,一(2)
式中:
11— 磨损率;
。。— 磨损前质量,单位为克(9);
爪上— 磨损后质量,单位为克(9)。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6.2.1 产品需经检验合格后附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
6.2.2 同一规格、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6.2.3 出厂检验项目为4.1,4.2,4.3要求的项目。出厂检验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按GB/T 2828. 1-
2003一般检验水平II的一次正常抽样
,接收质量限(AQL)为10判定
6.3 型式检验
6.3. 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定型鉴定时;
b) 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C) 原材料、生产工艺有重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e) 质量主管部门监督抽查时
6.3.2 型式检验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型式检验项目为标准要求条款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按GB/T 2829-2002判别水平II的一次正
常抽样方案,外观、尺寸不合格质量水平(RQL)为100,其他项目不合格质量水平(RQL)为50判定。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7. 1., 每双鞋上应有以下标志:
a) 鞋号、型号;
b) 制造厂名及商标;
c) 检验合格章
7.1.2 内包装明显位置应有以下标志:
a) 产品名称;
b) 颜色、鞋号,材质;
c) 执行标准;
GB 20096- 2006
d) 制造厂名、厂址、商标、邮编、电话。
7.13 外包装上应有以下标志:
a) 制造厂名、厂址、商标、邮编、电话;
b) 货品名称、鞋号;
c) 鞋的颜色,数量;
d) 箱号、货号、毛重、净重、体积、装箱日期;
e) 储运符号标志应符合GB/T 191-200。要求
72 包装
包装应对产品起到防护作用 包装内应有检验合格证、检验员印章、安全使用维护说明书等。
7.3 运输
运输避免挤压、雨淋。按公路、铁路、航空、海运规定执行。
7.4 贮存
仓库应通风干燥,产品离地面和墙壁。. 2 m以上,防止受潮生锈,防腐蚀性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