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地质勘察工程合同

2011-02-14 5页 doc 62KB 28阅读

用户头像

is_174015

暂无简介

举报
地质勘察工程合同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工程名称:汉森制药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湖南省益阳市龙岭工业园 发包单位: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勘察单位:益阳市建筑设计院 签订日期:2010年12月09日 发包单位: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勘察单位: 益阳市建筑设计院 (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综合制剂车间、前处理及提取车间、锅炉房、危险品库房的地质勘察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
地质勘察工程合同
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编号: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工程名称:汉森制药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湖南省益阳市龙岭工业园 发包单位: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勘察单位:益阳市建筑设计院 签订日期:2010年12月09日 发包单位: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勘察单位: 益阳市建筑设计院 (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综合制剂车间、前处理及提取车间、锅炉房、危险品库房的地质勘察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汉森制药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1.2 工程建设地点:湖南省益阳市龙岭工业园 1.3 工程规模、特征:占地面积约76000㎡,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1.4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4.1 质量标准应符合相关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标准,地质勘察应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1.4.2 根据招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现场作业条件及要求,在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前提下,中标单位按设计单位提供的勘探布点进行地质勘察。 1.4.3 查明拟建场地有无不良地质现象,分别评价场地的稳定性及建筑适宜性。 1.4.4 查明拟建场地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岩土的力学性质、水文地质条件。 1.4.5 查明抗震设计所需要的场地岩土类型和场地类别,评价场地的地震效应。 1.4.6 分析评价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确定适宜的基础持力层,建议合理的基础形式,确定地基承载力。 1.5 承接方式:工程总承包 1.6 预计勘察工作量:钻孔点依据设计单位的勘探布点方案,预计钻孔46个。 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地质勘察布点图。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 甲方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乙方收集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六份,电子版一份,甲方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岩土芯样为彩样)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2010年12月10日开工,2010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并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汉森制药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本工程的勘察固定总包干费预算为38180元(830元/孔),最终结算时按现场实际孔数结算。 乙方勘察设备进场开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勘察费30%作为预付款。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后15天内,甲方向乙方一次付清剩余勘察费。 第五条:甲方、乙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甲方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乙方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甲方承担民事责任。 5.1.3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4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索赔。 5.1.5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 由于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乙方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不少于实际损失额的两倍以上,情节严重还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甲方的人员一起验收甲方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 在现场工作的乙方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 乙方在甲方基础施工验收时,乙方应无偿地到现场参与验收和服务。 5.2.7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由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甲方除应付给乙方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乙方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工程勘察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乙方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预付款;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乙方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工程总额50%的赔偿金。 6.4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 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10%。 6.6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退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预付款。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8.1 勘察总进尺以勘察总结果报告统计表并由甲方签字认可为计算依据。 8.2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8.3 现场施工按规范标准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应当事人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行业协会的审查部门备案;甲方、乙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甲方、乙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0737-6351079 电话:13327270218 开户银行:益阳市建行银城支行 银行账号:43001550067050001553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
本文档为【地质勘察工程合同】,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