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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里柯克 幽默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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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里柯克 幽默小说斯蒂芬·里柯克 http://www 论李柯克的幽默创作 斯蒂芬·里柯克 http://www.cnread.net 斯蒂芬·巴特勒·里柯克(Stephen Butler Leacock)是著名的加拿大幽默作家,也是加拿大第一位享有世界声誉的作家;在美国,他被认为是继马克·吐温之后最受人欢迎的幽默作家。他于1869年12月30日在英格兰汉普郡的斯旺穆尔出生;1876年他6岁时随父母迁居加拿大并在那里受教育。1891年他在多伦多大学毕业后当了8年中学教员;1899年进美国芝加哥大学攻读经济学与政治学;1903年获得政治经济学的...
斯蒂芬·里柯克 幽默小说
斯蒂芬·里柯克 http://www 论李柯克的幽默创作 斯蒂芬·里柯克 http://www.cnread.net 斯蒂芬·巴特勒·里柯克(Stephen Butler Leacock)是著名的加拿大幽默作家,也是加拿大第一位享有世界声誉的作家;在美国,他被认为是继马克·吐温之后最受人欢迎的幽默作家。他于1869年12月30日在英格兰汉普郡的斯旺穆尔出生;1876年他6岁时随父母迁居加拿大并在那里受教育。1891年他在多伦多大学毕业后当了8年中学教员;1899年进美国芝加哥大学攻读经济学与政治学;1903年获得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博士学位,开始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任教,先后担任政治学讲师、政治与历史副教授、政治经济学教授及政治与经济系系主任等职;1936年从教学岗位上退下来,担任该校的名誉教授;1944年3月28日在多伦多去世。更多…… ·倒退的一生 ·医生和那套古怪装置 ·大众读者 ·涉足金融界 ·素不相识的朋友 ·照相师的摆弄 ·史比利金斯的爱情故事 ·热心人 ·老实人的下场 ·五十六号 ·纽瑞奇太太买古董 ·易泽太太算命记 ·怎样成为百万富翁 ·怎样才能活到200岁 ·新型食品 ·病理学新论 ·指出他的毛病来 ·魔术师的报复 ·借火柴 ·白手起家的人 ·回到丛林去 ·A、B和C ·迷案催人狂 ·“Q” ·根特城的“钻子”基多: ·家庭女教师杰楚德 ·一个布衣英雄 ·一个超级灵魂的伤心事 ·没入海草 ·穿石棉衣的人 ·太阳神骑士团游湖记 ·赞娜·佩帕莱和…… ·玛丽波莎银行奇案 ·候选人史密斯先生 ·巴特先生的错觉 ·他的小儿子 ·平淡生活研究 ·我的幽默观 ·大演员的高见 ·典型小说家采访记 ·穴居野人的本来面目 ·圣诞老人的错 ·春天的第一声召唤 ·我在生意上是如何成功的 ·借丢一块钱 ·再蓄胡须问题 ·公司发起人汤姆拉奇福德 ·完美情人指南 ·我们是怎样过母亲节的 ·去欧洲的,请上船 ·汽车时代话告别 ·洗衣问题 ·正在消亡的世界 ·我们被犯罪迷住了吗? ·我的鱼塘 ·学术的进步 ·发生在我客厅的静坐示威 ·我的读报法 ·我的了不起的叔叔 ·山姆大叔——好邻居 ·医生和“机械” 怎样成为百万富翁 我经常和百万富翁们打交道。我喜欢他们。我喜欢他们的脸相。我喜欢他们的生活方式。我喜欢他们的饮食。和他们交往越多,我就越喜欢他们的一切。   我尤其喜欢的是他们的衣着,是他们灰色的格子裤、白色的格子背心、沉甸甸的金链子以及他们用来签署支票的图章戒指。呀!他们可真够气派的。要是能看到他们六七个人一起坐在俱乐部里,那才过瘾哩。他们的身上哪怕是沾上一丁点灰尘,都会有人跑去为他们掸掉。真的,而且很乐意这*样。连我本人都巴不得能为他们掸掉点灰尘哩。   我喜欢他们的饮食,但是我更喜欢他们的满腹经纶。那真是了不起。看看他们读书就明白了。他们简直是时刻都在读书。无论何时到俱乐部去,你都会发现有三四个百万富翁在那儿。瞧他们读的那些东西!你准会认为,一个从上午十一点到下午三点都在办公室操劳、中间只有一个半小时吃中饭的人,定会疲惫不堪。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这些人在办公室忙碌完之后,照样能坐下来读《小品文》、《警察报》和《桃色苑》之类,而且还能和我一样读懂其中的笑话。   我很热衷于做的一件事是在他们之间走来走去,以便能听到他们的一言半语。几天前我听到其中一位阔佬身子往前探着说:“哼,我说了给他一百五十万,再多一分都不给,要不要随他的便——”我多渴望能插上一句:“什么!什么!一百五十万!懊!再说一遍!给我好了,要不要随我的便。就给这一次机会吧,我知道我能马上答复您。只给一百万也行,我们马上一言为定。”   并不是说他们这些人对钱无所谓。不,先生,别那么想。他们对大笔大笔的钱当然是不太在乎的,比如说一出手便是十万八万的。但对小钱可不一样。除非你了解他们为了一分一厘甚至更少的数目会急成啥模样,否则你是不会明白他们是如何看重小钱的。   嗨,几天前的一个晚上,两个百万富翁到俱乐部来,高兴得像发了疯似的。他们说小麦涨价了,他们俩在不到半个小时就各自赚了四分钱。这赚头令他们胃口大开,他们点了足以供十六个人吃的一大桌宴席。我为报刊写稿挣到的钱是这点赚头的两倍,我都从来不觉得有什么好夸耀的。   有一天晚上,我听见一个阔佬说:“喂,咱们打个电话给组约,给他们两分五厘钱。”天啦!想想看,深更半夜打电话去人口近五百万的纽约城,就为了给他们两分五厘钱,电话费就不止这个数哩!那么——纽约人是不是大光其火呢?没有,他们接受了。当然,这是高级金融问题。我不便在此不懂装懂。此后我打电话到芝加哥,说给它一分五厘钱,另外我还打电话到安大略省的汉米顿,说给它五毛钱,可接线员却以为我疯了。   所有这一切当然说明我一直在研究百万富翁们的做派。我是在研究,研究多年了。我认为对刚刚开始工作就巴望以后再也不用工作的年轻人来说,这种研究可能还是很有帮助的。   你知道,很多人很晚才意识到:假如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明白了现在明白的事理,那么,他就不会是现在这副模样,而完全可能有另外一番作为。而反过来,又有多少年轻人静下心来想过:假如他当年去了解他现在所不了解的那些东西,那他是否同样会大有另一番作为呢?这些想法叫人害怕。   总之,我一直在探寻百万富翁们的成功奥秘。   有一点我是很有把握的:假如一个年轻人想成为百万富翁,那么必须对他的饮食和起居倍加小心。看来要做到这一点不容易。但成功从来不是轻而易举的,总要吃点苦头。   一个想成为百万富翁的年轻人,假如他自以为有权在七点半起床,早饭吃强力牌肉食和荷包蛋,午餐喝凉水,而且十点钟准时睡觉,那他是毫无指望的。你不能这样做。百万富翁我可见得多啦,没见过这样做的。假如你想成为百万富翁,在早上十点之前你不应该起床。百万富翁们从不这样做。他们不敢这样。假如有人看见他们早上九点半钟就上街忙碌了,那他们的生意也就大大掉价了。   节俭的老观念是大错特错的。要想成为百万富翁,你就得喝香槟酒,多多益善,时时刻刻都喝。除了香槟,你还得喝苏格兰威士忌和苏打水。你得几乎整个晚上都泡在酒水里,成桶成桶地喝。这玩意儿能使你头脑清醒,对第二天做生意大有裨益。我见过很多这样的百万富翁,他们在早上头脑是那么清醒,红彤彤的脸就像刚煮过似的。   当然,像这样生活需要决心。不过那玩意儿可以一品脱一品脱地买到。   因此,我亲爱的小伙子,假如你想在生意方面更上一层楼,那就得改变一下生活方式。要是房东大娘给你端来熏肉和蛋做早餐,把它们扔到窗外去喂狗好了,叫她给你弄点凉拌芦笋和一品脱葡萄酒来。然后打个电话给你的老板,告诉他你十一点钟到。这样你就会一步步发达起来。没错的,很快就会发起来。   至于百万富翁们是怎样赚到一百万的,这个问题不太好回答。但有一种办法是这样的:带五分钱到城市里去闯天下。百万富翁们几乎都是这样起家的。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都是些家财成百万成千万的阔佬啊),他们当初到城里来闯天下的时候身上只有五分钱。看来他们就是靠这点本钱发起来的。有一次我也差点儿这样发起来了。我当时借了五分钱,带着它急冲冲地跑出了城。假如我不是在郊外碰到一家酒馆而把那五分钱给花了,那很可能今天我已经发了哩。   另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是创办一点什么。规模要大,要做别人从没想过的事儿。比如说,有一个我认识的阔佬告诉我说,想当年他在墨西哥,身无分文(他在中美洲把那五分钱的本钱亏掉了)。他注意到那儿没有发电厂,于是他就创办了一个,结果大赚了一笔。我认识的另一个阔佬也差不多,他初闯纽约时也是身无分文。不过,他突然想到纽约城需要盖一些比以往所盖高十层的高楼。于是他就盖了两座,紧接着就把它们卖掉了。很多百万富翁都是用这种简简单单的方法发起来的。   当然,还有一种方法比上述任何一种方法都要容易。我几乎讨厌把它说出来,因为我本人也想靠它发财。   我是有天晚上在俱乐部偶然听说的。俱乐部里有一个老先生,他极其富有,脸相活像一条土狼,在他们那类人中是出类拔萃的。我以前从不知道他是如何暴发起来的。因此有一天晚上,我向一个百万富翁打听一下布洛格斯这老家伙是怎样发起来的。   “他怎么发的?”他轻蔑地回答说,“嗨,他是在孤儿和寡妇身上发的财。”   孤儿和寡妇!妈呀,这个生意可真绝!谁能想到孤儿和寡妇身上会有财可发呢?   “可怎么个发法呢?”我很小心地问道,“难道从他们身上强抢不成?”   “嗨,”那人回答说,“他只需把他们放在脚跟下面狠榨就行了,就这么回事儿。”   瞧,多简单省事啊!自那以后,我经常琢磨这次谈话,很想试一试这一高招。要是我能逮着他们,我会很快地榨干他们。可怎么才能把他们弄到手呢?我所认识的寡妇大多数很壮实,要榨她们可不容易,至于说孤儿,不知要榨多少才有点油水。目前我还在等待时机,要是我能弄来一大批孤儿,我倒真要榨榨他们看。   经向人请教,我还发现从牧师身上也可以榨出钱来。他们都说牧师们挺好榨的。不过,或许还是孤儿容易榨一些。 我在生意上是如何成功的 ——当前最好的文学作品所揭示的成功奥秘   我曾在东一家西一家的众多公司辗转受聘多年,其年数之多已令我不愿回首,然而我那时却始终没有成功。我没有成功,而且我知道自己没成功,有时候意识到这一点令我感到难过。晚上回到家的时候,我经常对妻子说:“多尔,我没有成功。”“是的,吉姆,”她会说,“老夫子,我知道你没有成功,但别往心里去,你会成功的。”然后我看见一滴眼泪从她的一只眼睛滴落到梳妆台上。紧接着我会走出房间,到后院里闷坐着,沮丧至极。   我经常苦思冥想自己为什么没能取得成功。我所受的教育和大多数人的一样多,我的经验比很多人的要丰富,而且我的机遇比某些人的还要好。我够任劳任怨的,而且也够踏实稳健的。我从不喝酒,也从不抽烟。我有生以来没玩过一次牌,没去看过一次赛马,也没进过一次台球室。不过,像任何人一样,我知道自己到底有哪些短处。我缺乏活力,毫无魄力,几乎没什么魅力,应变能力也很差。我知道这年月生意的成功正是取决于魅力、魄力和应变能力。另外,我还在一些小的方面有缺陷:我没法把一栏以上的数字一次加起来,我的记忆力不好,好像总是要忘掉点什么。晚上回到家里的时候,我常对妻子说:“多尔,我的记性很差。”“什么东西你记不住呀,吉姆?”她问道。“我忘了。”我会这样回答,然后唉声叹气。   再说,我的饮食也完全不对头,当然我当时并不明白这一点。每天早上我都要灌饱咖啡,而且我是一个爱吃肉的人,每次吃饭我都只管尽情享用,根本就没想过在每顿饭中氮元素应和其他营养成分合理搭配。那时候我根本就不知道,在一个人享用的每顿含蛋白质混合食品中,还应该有一定量的氢元素和固定比例的花粉。   有一个星期一的早上,在去上班之前,我在后院里反反复复考虑饮食的问题。突然,我失败的原因像闪电一样闪现在我的脑际。我不相信我自己,这便是我失败的原因。我之所以干不成任何事儿,是因为我不相信自己因而没有主见采取应采取的行动。我站将起来,进入屋里并直奔厨房,多尔在那儿把早餐准备得差不多了。“多尔,”我说,“我发现问题出在哪儿了。我必须相信我自己。”我的拳头撞向桌子并且弹了回来。“噢,吉姆,”多尔说,“你吓了我一跳!”“哈!哈!”我大笑起来——六年以来这是多尔第一次说我吓了她一跳——“我吓着你啦,是吗?没事儿,给我弄点杂烩来吃吧。”“你不吃熏猪肉排了?”多尔说,“我都已把它弄好了。”“不吃了,多尔,”我说,“你不知道熏猪肉的含氮量远远超过我在办公室所能吸收的。企图大量摄入含氮食物,多尔,那会抑制神经中枢并降低整个机体的活力。给我一点脱脂的牛奶,再用长柯勺来半勺烘好的豆子——这样做豆子对蛋白质的破坏最少。”“要点咖啡吗?”多尔问道。“不要,多尔,”我回答说,“一滴也不喝,给我一点儿爆炒麸皮好了,用温开水调一下。”   就这样,我吃了早饭,然后奔赴新的岗位去就职,心情好极了。我能感觉到自己对什么都反应灵敏。“吉姆·杜德里,”我不断地自言自语,“你就要成功了。”我在办公室碰到的第一个人是公司的总经理,他刚好也进办公室。   “你早到了十分钟,杜德里。”他说。   “基特森先生,”我回答说,“我宁愿早来也不愿迟到。雇员珍惜老板的时间胜过他自己的,那才对得住他那份薪水。”   说完我就打开了抽屉,马上投入到了工作之中。我猜想,我有生以来还从来没像那天早上那样工作过哩。一切都好像容易极了。以前我要花半个小时考虑的信函,我只用两分钟就写好了。每回复一封信我都尽可能来上欢快的一两笔。即便不知道收信人是谁,我都费时费心把信写得俏皮欢快,或者笑盈盈的,予人以春风拂面之感。“吉姆·杜德里,”我对自己说,“你就要成功了。”   有那么两三次,基特森先生早上到办公室来巡视。“在埋头苦干呀,杜德里,”他说道。“基特森先生,”我回答说,“雇员不好好干活是在骗老板,也是在骗自己,玩不长久的。”   大约在一点钟的时候,基特森先生来到我的办公桌前。“杜德里,”他说,“我想和你谈一件事儿,来和我一块儿吃午饭吧。”“好的,基特森先生,”我回答说,“我还有一张明信片要写,写完就来。”“管它明信片不明信片的,吉姆,”他说,“让它自个儿呆那儿吧。”“基特森先生,”我回答说,“当年拿破仑立的规矩是,明信片要么不写,一旦动笔就非写完不可。”   我工工整整地写好了名信片并签上了名字,然后拿起帽子和基特森先生一起去了一家上等俱乐部。那儿的菜单内容丰富极了,但我一点儿肉都没要,只点了半桶菠菜。我注意到基特森先生除了煮好的水田芹什么都不吃。   “嗨,吉姆,”基特森先生说,“我今天一整个早上都在注意你,我相信你正是我们所需要的人。公司想派一个人到堪萨斯城去联合一个人,说服他和我们联手经营一个大项目。”   “基特森先生,”我插话说,“我能把他摆平并办好这件事儿。”   “你什么时候能动身?”   “马上可以,”我说,“吃完这点菠菜就准备启程。请告诉我到那儿后我办的是什么事儿。”   “好!”他说,“你要去见的那个人是约翰街的约翰·史密斯。你能记住这个名字吗?最好是用笔写下来。”   “用不着,”我说,“只需把名字重复三四遍,我就记得牢牢的了。你说的时候我深呼吸几次就行了。”   于是我径直回了家并整理好了我的手提箱。   “多尔,”我说,“我要马上去一趟堪萨斯城。”   “去干什么呀?”她问道。   “去操办一个大项目,”我回答说,“这可是桩大买卖,多尔,和大人物打交道,要是我这回成功了,那我们就发达啦。”   我是乘当天晚上的火车去的,一路上我都在吃草,培养我的记忆力,并对我看见的一切即时作出反应。   到达堪萨斯城之后,我发现我要摆平的是一个了不得的大人物。没关系。我找到了约翰·史密斯,可他不愿意见我。我径直走进他的办公室,我说:“史密斯先生,我能和您谈谈吗?”“不,”他说,“不能。”可是我不就此罢休。“还是让我和您谈谈吧,”我说。“不,我不愿和你谈,”他回答说。可我仍然不愿打退堂鼓。那天晚上我去了他的住处,径直进了他的书房。“我现在可以和您谈谈吗?”我问道。“不,”他回答说,“你不能和我谈。”“嘿!史密斯先生,”我抗辩道,“我可是从两千里以外跑来找您的,让我和您谈谈吧!”“不,杜德里,”他说,“我不想谈。”   这样交锋了四天,最后他让步了。“好吧,吉姆,”他说,“说说你的生意是怎么回事。你想干什么?”“我想和您联系——您跟我一起干,”我说,“先和我一起去吃菠菜吧,史密斯先生,我会向您详细道来。”   于是我把他带到一家上等俱乐部,那里有堪萨斯城最好的菠菜。“现在言归正传吧,”吃完之后我说,“您是一个大人物,而这又是一件大事儿,我们想操办的项目非常大,您正好是我们需要的搭档。非有您这种大人物不可。”   “吉姆,”他说,“你很会说话。另外,你很有个性,在今天的生意场上这是最重要的。只要和我打交道的是一个有个性的人,他想做什么我都依他。个性总是能使我动心。”   于是我如愿以偿完成了任务,然后乘火车直接返回纽约。多尔去火车站接了我。我在月台上就吻起她来。“你把事儿办妥了吗?”她问道。“没错,多尔,办妥了,”我回答说。我看见多尔在月台上当场滴下了一滴眼泪。“好样的老吉姆!”她说。   第二天早上我在我的办公桌上发现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张五千元的支票。   我就是这样打响第一炮的。公司一旦发现我能摆平那么一个大人物,办妥那么大的一件事儿,留待我去做的事就更多了。其最终结果是,他们选我当了公司的头头。“即便想把你压在下面也是没用的,吉姆,”基特森先生说,“现在你是我们的老大了。”   回到家里,我把这事儿告诉了多尔:“多尔,他们选我当公司的董事长。”“噢,吉姆!”她欢叫道,“你大功告成了。我真感到骄傲——我也为公司骄傲,既然你就是它的董事长。那你得把公司的情况详详细细告诉我,比如说它做些什么呀,生产些什么,卖些什么呀。”   “多尔,”我回答道,“别问我这些。我一直在忙于洽谈各种项目,摆平各种事情,还要挤时间吃菠菜,忙得连喘息的时间都不多,根本就没工夫去弄清公司到底是做什么的。” 我的金融生涯 一进银行我就慌了手脚。那些职员令我发慌;那些小窗口令我发慌;白花花的钞票令我发慌;那里的一切都令我发慌。   我去银行本来是想和它打打钱方面的交道,可是一踏进它的门槛,我就顿时变成了没头没脑的傻子。   我早就料到会这样的,可我的月薪加到了五十元,我觉得除了把它存入银行别无他法。   于是,我踉踉跄跄地进了银行,怯生生地朝四周张望那些职员。我心想,一个人要开户头的话,得先和银行经理谈谈。   我走到标有“会计”字样的小窗前。那个会计员是一个高个子的、冷冰冰的凶神。一看到他我就慌张兮兮的。我的声音也阴沉兮兮的。   “我能见见经理吗?”我说,而且一本正经地补充道,“单独见。”我不知我为什么要说“单独见”。   “当然可以。”会计员说,然后就找经理去了。   经理是一个严肃沉稳的人。我紧紧抓着口袋里那已被捏成一团的五十六块钱。   “您就是经理吗?”我说。说实话,其实我并不怀疑这一点。   “是的。”他说。   “我能——”我说,“单独见您吗?”我本来不想再说“单独”二字,可是不说,意思好像也够明白的了。   经理警觉地看着我。他感到我有一个可怕的秘密要透露给他。   “上这儿来。”他说着,领我走向一间密室。他旋了一下插在锁里的钥匙。   “这里没人打扰我们,”他说,“坐吧。”   我们俩都坐了下来,他看着我,我看着他。我说不出话来。   “我猜您是平克顿的人吧?”他说。   他从我的神秘举止推测我是一名侦探。我知道他在想什么,这使我更不知所措了。   “不,不是平克顿。”我说,那口气像是在暗示我是从另一家可与之匹敌的侦探公司来的。   “说实话吧,”我继续说,好像我先前迫不得已说了谎似的,“我根本不是侦探。我来是想开一个户头。我想把我所有的钱都存入这个银行。”   经理松了一口气,但还是很严肃。现在他认定我不是大富豪罗斯查尔德男爵的公子,便是望族古尔德家族的后人。   “我想,是一大笔钱吧。”他说。   “相当大,”我低声说,“我想先存五十六块,以后每月定期存五十块。”   经理站了起来,把门打开了。他高声地招呼那个会计。   “蒙哥马利先生,”他不安好心地扯着嗓门叫道,“这位先生想开个户头,他想存五十六块钱。再见。”   我也站了起来。   密室的一边有一道大大的铁门敞开着。   “再见。”我说,随即踏进了那个保险库。   “出来。”经理冷冰冰地说道,叫我走另一条路出去。   我走到会计员的那个窗口下,把揉成一团的钱往他前边一丢,动作仓促而略带痉挛,好像我是在玩变戏法蒙人似的。   我的脸一片死白。   “给,”我说,“存上吧。”那口气好像在说:“咱们趁热打铁把这苦差事儿了结了吧。”   他拿了那笔钱,把它交给了另一个职员。   他叫我把存款数额写在一个条子上,还叫我在一个本子上签了名。我再也弄不清我在干什么了。银行在我的眼前摇晃。   “存好了吗?”我用呆滞、发颤的声音问道。   “存好了。”会计说。   “我想开张支票取钱。”   我的本意是想取出六块钱供眼前用。有个人从一个小窗户递给我一本支票本,另一个人开始告诉我怎么填写。银行里那些人大概都满以为我是一个有毛病的百万富翁吧。我在支票上写了一气,然后把它塞进去给了那个职员,他看了看。   “什么!你又想全部取出来?”他惊愕地问道。我这时才意识到,我本想写“六”却写了“五十六”。我现在已经完全乱套。我感到此事怎么也说不清了。所有的职员都停下笔来盯着我。   既然已如此狼狈,我索性就一不做,二不休了。   “是的,全部。”   “你想把你的钱全部取走?”   “一分不留。”   “你再也不存了吗?”那个职员惊讶地问道。   “再也不了。”   我突然产生一个莫名其妙的念头:或许他们会认为我填支票的时候被怠慢了,因此才改变了主意吧。我拼命装出自己是一个非常急躁、易于上火的人。   那个职员准备把钱付给我。   “你这钱怎么个拿法?”他问。   “什么?”   “你想要什么面值的?”   “噢——”我明白了他的意思,想都没想就回答说,“五十五十地给”   他给了我一张五十的钞票。   “那六块呢?”他干巴巴地问道。   “给六块一张的。”我说。   他把那六块钱给了我,我冲出了银行。   那道大转门在我身后旋转的时候,我听见银行里爆出一阵哄堂大笑,简直要把天花板震塌了。自那次以后,我就再也不去银行存钱了。我把我的现金装在裤袋里,节余下来的钱则换成银币藏在一只袜子里。 我的鱼塘 我把这个故事当故事来讲是那么经常又那么成功,以致我最终去把它告诉了《大西洋月刊》的编辑,结果他又把它告诉了全世界。不过在这里把它再重复一遍想必也无妨。   我的鱼塘在山谷的一片小洼地里,隐映在树木丛中。我最后一次去那儿正好是秋季结束的时候,当时塘边大树的叶子正日益变黄,并沙沙地落到平静黝黑的水面安息。塘岸是那么高峻,岸边的树又是那么古老高大,因此难得有一丝风把塘面吹皱。在鱼塘周围,世界好像陷入了沉寂,而时间也融进了永恒。   当时看着那个鱼塘,我再一次意识到,它是一个多么美丽而与世隔绝的地方,它叫钓鱼者着迷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儿。你离开乡间小路,穿过旁边的草地,再翻越一座小山就到了——那一片静水,岸高高的,岸上长满了大树。很多年以前,有个人在山谷脚下建了一个锯木厂——时至今日它已无影无踪——堤坝拦住了小溪水,形成了一个水塘,大约有四分之一英里长吧。它的最宽处准有将近两百英尺——最出色的钓鱼者从两边都可以尽情地挥钓。最窄处在水塘上端,那里有不少残存的树桩和湍急的溪水,除非技术高超且有人指点,否则那里根本没地方挥钓。   为了不至于搞得神秘兮兮的,还是让我立即告诉你吧,我的塘里根本就没有鱼。据我所知那里从来就没有过鱼。不过,我从来没发现那有什么区别。无疑,对我带去那儿的人来说没什么区别——我不时有些客人从外面的世界来访,旨在来此挥钧一个下午。假如塘里根本没鱼的话,至少他们也根本不知道。他们决不会怀疑会没有鱼,他们也决不会问,于是我也就听之任之了。   我周围的人都很清楚,我不会随便带人到我的鱼塘去钓鱼。我只喜欢请那些真正懂钓鱼的能挥钩的人——也就是钓鱼行家,尤其是那些以前从没见过我的鱼塘并且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新奇的远方来客。假如我带的是普通人,尤其是我家附近一带的人,他们很可能会注意到他们钓不到鱼。钓鱼行家不会。他对钓鳟太了解了。他知道,即使在真正棒的鱼塘里——他看出我的便属于此类——都常有一连几天钓不到一条鳟鱼的情况。他本人事先会对你解释一番,在解释完之后,假如结果被他不幸言中,一条鳟鱼都没有钓到,那他会更加高兴。正如每一个钓鱼者所知,鳟鱼在雨后是决不上来吃钓的,雨前也不会,天气炎热时不可能钓到它们,相反,空气中只要有一丝凉意就能使它们永远呆在水底。最合适钓鳟鱼的是平静有云的日子,但即使是在这种好日子,都会出现某种类型的云阻止鱼儿吃钓。说实话,我只需对我的钓鱼行家朋友说上一句:“怪了,它们居然不吃钓!”他便会滔滔不绝地向我解释半天。关于钓鳟鱼值得学的东西太多了,难怪热衷此道的人们可以一连好几个小时谈论钓鱼理论。   我们——我和我来访的钓客——一般都是一边谈这类理论,一边在塘边做准备工作的。你知道吧,我在那儿有钓鱼所需的各种设施,有一条方头平底船——两边有贮物小柜的那种,有一个用香柏搭成的整洁的小码头(香柏能吸引群鱼),而最棒的是有一间小小的钓鱼屋——它小巧别致,形状像宝塔,主靠在水边,而且有树木荫庇。屋里放的是钓具,各种钓具一应俱全,它们随意地挂在墙上,但并不显得紊乱。   “瞧,老兄,”我说,“你要是想试试念珠钓的话,拿这条去好了。”或说:“你见过这种日本式铅线吗?没有吧,它们不是肠状的,而是像丝一样。”   “我怀疑我是否能用那玩意儿钓到鱼。”他说。   “也许吧。”我回答说。事实上我肯定他钓不到,塘里根本没鱼可钓。   钓鱼塔里的木钉上挂着一两件防水雨衣,因为你没法料到什么时候会有雨,说不定正好在群鱼即将吃钓的时候倾盆大雨就向你泼来了。除了雨衣之外,当然还有个香柏餐橱什么的,里面装满了一瓶又一瓶的酒和姜汁甜饼之类,没准还有一罐鲥鱼酱哩——谁都不愿仅仅因为肚子饿而不得不罢钓。再说没有哪个真正的钓鱼者不愿在挥钓之前喝上那么一丁点儿酒(“只喝一丁点儿,可要小心啊,哇!哇!”),以便驱除寒意或预祝当天钓鱼走运。   当我带我的某位朋友出去钓鱼的时候,我总是发现这些纯粹的准备工作,这些钓鱼的前期活动,在整个钓鱼过程中是最开心的。它们常常要花去一个小时。要谈论的东西有很多很多,有钓具的重量问题,有蝇饵的颜色问题,另外还有不少更宽泛的理论问题,如钓鱼者所戴帽子的类型是否对钓鱼有影响,等等。看来好像戴某些类型的帽子时鱼儿愿吃钓,而戴其他类型时却不愿吃。我的一位最精于钓道的客人写了一整本论用蝇饵钓鱼的书,他对帽子和颜色特别看重。   “我觉得我不应戴那顶帽子,老兄,”他说,“对这样的天气来说它太黑了。”   “我上个月整整戴了它一个月。”我说。   “也许你可以,老兄,不过那时候是八月。现在都九月份了,我可不愿戴一顶黑帽子,那条蓝领带颜色也太深了,老兄。”   我知道那其实没什么问题。我一如既往地戴起了那顶帽子。我们度过了一个很痛快的下午,我们一条鱼也没钓到。   我承认,由于我的鱼塘里没鱼,有时安排起来真需要点手腕。来客有时会变得有点不安。于是我对他说:“你的挥钓技术棒极了,没说的!”他听了之后大为高兴,一门心思地想着把钓越抛越远,以致于把鱼全给忘了。或者我会把他带至塘的上端,致使他把钓线挂在芦苇丛中——那也有可能是鱼吃钓。假如他还是骚动不安,我会突然说:“嘘!那不是鱼在跳吗?”这话儿能使任何一个真正的钓鱼者立即安静下来。“你站在船头,”我悄悄地说,“我轻轻划到那边去。”悄悄话果然起作用。就算塘里有那么一条鱼,我们离那条可能听见我们说话的鳟鱼也还有一百码远。但那没什么区别。我带去钓鱼的那些个爷儿们,有些在离塘一英里以外的地方就开始悄悄说话了,而且回家的路上也把声音压得低低的。   你知道,青蛙在跳也好,钓线挂在芦苇里也好,几乎被钓出水面的是一块泡涨的烂木也好,对这些他们终究是一本糊涂账的——我的客人们根本不明真相——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是钓住什么还是什么都没有。诚然,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们会认为他们的确把鱼钓住了,他们会大谈特谈所谓“我弄丢的那条大鱼”。——在事后的回顾中,这一话题足以令任何一个钓鱼者感慨万千。“你还记得我去年夏天在你的鱼塘那儿弄丢的那条大群鱼吗?”几个月之后有一个伙计在我们城里的俱乐部对我说。   “当然记得。”我说。   “你后来把它钓上来了吗?”   “没有,根本钓不上来。”我回答道。实话实说,我确信我就是钓到死也钓不上来,他或任何其他人也同样如此。   然而那种错觉却相当令人惬意。再说你也绝对说不死。说不定塘里真有鳟鱼哩。为什么不呢?无论怎么说,凭什么塘里不该有一条鳟鱼呢?你有那么好的一个塘,那里面应该有鳟鱼!   无论什么时候,凡是见到那个水塘的新客人,都会为它着迷。“多好的塘啊,钓鳟鱼太棒了!”他欢叫道。   “是吗?”我回答道。   “你这么好的一个塘,有鲥鱼毫不奇怪。”   “是毫不奇怪。”   “我想你根本用不着往里面放鱼吧?”   “放鱼!”这种想法真可笑!竟把鱼往塘里放!哼,我猜用不着。   说到钓鱼的众多妙趣,最令人开心和着迷的事之一便是禁期钓鱼——在渔季刚结束的那一两天去钓鱼。任何一个钓鱼者都知道,随着渔季的渐渐消逝,自己心中的懊悔是愈演愈烈——令人追怀的渔季,它被晚秋的辉煌吞没了,随秋天一起消逝了。假如刚好在这时候有客人来访,那么我会说:“我知道渔季过去了,但我想你大概还是乐意上那儿去看看鱼塘的吧。”他没法抗拒那种诱惑。一旦他进入那座钓塔并喝了那么几小口酒(“小心啦,别多喝,哇!哇!”),他也就横下心来,觉得挥上一两次钓也实在无妨。   “我想渔猎检查官从不来找你的麻烦吧?”他回道。   “噢,不,”我回答说,“他们从没想过要来麻烦我!”说完我们就会钓上它一个下午。   “我真高兴,”客人最后说,“它们没有吃钓。反正我们同样享受到了乐趣,就跟它们吃了钓似的。”   就这样——幻觉而已!人生与这多相似啊。重要的是对事物的那种意念,而不是现实的结果。你去钓鱼并不一定非要钓到不可,这和打松鸡一定要打到,或采黄金一定要采到可大不一样……需要的只是那种幻觉或者期待。   现在我要回城去,回我的俱乐部去了,在那里我们整个冬季都会“钓”将下去,钓起那些大大的鱼,但弄丢那些更大的,一竿下去钓上来两条鳟鱼——一竿三条!——而对我来说,在这一切后面,对我的鱼塘的回忆正在纷纷坠落下的秋叶下越变越黑……不过,至少这一切已给了我的朋友们无限的快乐。                 我的梯子              ——《我的鱼塘》续篇   《大西洋月刊》的宽容的读者们会回想起来,一年以前我曾在这份备受推崇的期刊上写过一篇文章记我的鱼塘。我对那个坐落在林间洼地的小巧美丽、与世隔绝的地方进行了一番描述。我想,借助于言词,我多少捕捉到了一点随同落叶降临塘面的秋的辉煌。我非常坦率地承认,据我所知那塘里根本就没有鱼。但是,我解释过,我把这一实情隐瞒了,不过这对钓鱼行家——我那些偶尔跑去朝我的鳟鱼挥钓的朋友——毫无区别。他们都对塘周围棒极了的环境印象很深,说从没见过比它更适合钓鳟鱼的了。即使整整一天钓不到一条鱼,他们也照样乐呵呵地在我的钓塔里品酒,同时头头是道地解释钓不到鱼的理由。   我现在才意识到,我压根儿不应该在《大西洋月刊》发那篇文章。我和编辑一定因此冒犯了某个兼管钓鱼的神灵,复仇女神对我实施了报复。在冬天逝去、冰雪消融的时候,山洪暴发,汹涌的浊流冲决了堤坝,把水泥、木头等等一古脑儿卷下了山涧。如今堤坝仅剩残骸,上方是原先的鱼塘——它已水干见底,举目所见唯有湿润的杂草、陈年的腐木和坑坑洼洼的小泥坑,一条小溪有气无力地从中间流过。   那些群鱼怎么样了呢?跳掉了!全被冲到小溪下游去了!现在我带我的朋友们上那儿去,他们总要反反复复、一五一十向我解释是怎么回事儿,到头来我简直可以看见幻象了——一条条美丽的鳟鱼正在急流和浪花间浩浩荡荡地越游越远!据我的朋友们估计,鳟鱼的队伍有两至五英里长。你以为这些钓鱼迷失去了雅兴了吗?一点儿也没有!他们巴不得能到郊外去看看我现在的鱼塘,他们还不断地向我提有关忠告,其兴致之高远甚于过去的日子——据他们回忆,那时候我们钓上来的鳟鱼足以装满船舱。   他们向我解释该做些什么来补救。那个曾在塘下方开过一个小型饲料磨坊的磨坊主说他要重修堤坝,于是我的朋友们告诉我修一些“梯子”,那么所有的鳟鱼都会回来的!看来,鳟鱼能够爬楼梯!我简直没法相信这点,但他们所有的人都这样告诉我。老实说我早已学会了一声不吭,只露出彻底绝望的神情,专等来访的行家对我说:“你想到过修些梯子吗?”然后我开始扮演绝处逢生的角色。他们说需筑三级梯子,每级要有五英尺。我不知道鳟鱼是怎样爬梯子的,它们要抓住梯级一定很困难吧。但有个人说,在苏格兰他见过一条鳟鱼爬了二十英尺。看来假如你在秋天里去郊游,你只需在水塘的堤坝边躺下来,便可观赏鳟鱼在浪花间蹦来跳去爬梯子的壮景了。我的很多朋友明年秋天正准备来这里哩,就为看鳟鱼爬梯子。即使届时已过了渔猎季节,他们也照样会朝它们抛下钓钩。   换句话说就是,钓鱼迷是不可战胜的。剥夺了他们的鱼,他们从“梯子”上照样可以自得其乐。现在我们坐在我的小钓塔里,有个人说:“说到梯子呀,我必须告诉你——哇!哇!梯子不必太大。”……于是,我们乘上了想象的梯子,向遥远的地方漂来,漂去。 我的幽默观 拿出这么几页篇幅来供我夫子自道,谈谈我自己的真实看法,料想也是名正言顺的。   若是在两个星期之前让我来谈幽默,我会带着公认的行家里手的自信拿起笔来。   可现在不同了。我原有的资格已被剥夺。事实上我的画皮被揭穿了。一位英国评论家在某家文学杂志——只要一说出该杂志的名字,便无人敢起来反驳——评论说:“李科克教授的幽默作品,充其量不过是夸张术和缩小术的巧妙杂揉,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呢?”   这位仁兄说对了。至于他是如何碰巧发现这一商业机密的,我无从知道。但既然他已一语破的,我也甘愿承认我长期以来的习惯做法是:每逢要写幽默文章,我就下到地窖里去,把一半加仑缩小剂和一品脱夸张剂混合起来。而假如想赋予文章以明显的文学味,我发现最好是再往其中掺入半品脱局部麻醉剂。整个加工过程简单得惊人。“   我把这一秘诀公之于众,旨在说明情况并避免别人以为我妄自尊大,竟敢以行家里手的身份来谈论幽默,就像文拉·威勒·威尔柯克斯论述爱情,或弗爱娃·坦奎谈论舞蹈那样。   我唯一敢说的是,我的幽默感不亚于世上任何人。非常奇怪的是,我注意到别的人也都这么说。假如有必要的话,任何人都愿承认自己视力不好,或不会游泳,或枪法很臭,但假如你说他缺乏幽默感,那他便会暴跳如雷。   “不,”几天前我的一位朋友说,“我从不去大歌剧院,”然后他不无自豪地补充说,“你知道吧,我压根儿对音乐就没感觉。”   “不会这样吧!”我大声说。   “真的!”他继续说,“我根本分辨不出调儿来。我既不熟悉《家,可爱的家》,也不熟悉《上帝保佑吾王》。我分不清别人是在拉小提琴,还是在弹奏鸣曲。”   他好像对自己的每一项缺陷越说越自豪。最后他说,他家里养的一条狗对音乐比他在行。每当他太太或者来客弹起钢琴,它就会嗥叫起来——叫得那么惨,他说——好像受到了伤害似的。而他本人可从没有这种现象。   他说完之后,我发表了我自认为无伤大雅的看法:   “我想你大概也发现自己的幽默同样不怎么样吧,”我说,“这两者一般都形影不离的。”   我的朋友顿时气得脸色发青。   “幽默感!”他说道,“我的幽默感!我缺少幽默感!哼,我敢说我的幽默感比这个城市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强,或者说比任何两个人加起来都还要强。”   接下来他就转向了恶毒的人身攻击。他说我的幽默感整个儿都枯竭了。   离开我时他还在气得直抖哩。   不过,就我个人而言,不管多么有损声誉,我都不在乎承认还存在我不会欣赏的其他形式的所谓幽默,或者至少可以说玩笑。其中最常见的便是自古有之的所谓恶作剧。   “你从没听说过麦克甘,是吗?”几天前我的一位朋友这样问我。当我说“不,从没听说过”的时候,他摇摇头,叹了一口气,说:   “噢,你真应该认识麦克甘。在我所认识的所有人中,他是最有幽默感的——他逗乐的招数实在太多了。我记得有一天晚上,他在我们住的公寓的走道里拉了一根绳子,然后就拉响了开饭铃。结果有一个房客被绊住面把腿给摔折了。我们差不多笑死了。”   “天啦!”我说,“好一个幽默家!他是不是常干那种事儿呢?”   “噢,没错,他随时都会露上一手。想当年他经常往西红柿汤里放沥青,在椅子上放蜂蜡和大头钉。他的点子多极了。他好像毫不费劲就能生出许多花招来。”   据我所知,麦克甘现在已经死了。我并不为此难过。说实话,我觉得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通过往椅子上放图钉、往床上放荆棘或往靴子里放活蛇来拿别人取乐的时代早已过去了。   在我看来,好的幽默的本质好像总是这样的:它必须不伤害人而且不含恶意。我承认,我们所有人的身上都有某种对别人遭殃幸灾乐祸的古老原始的魔鬼似幽默或快意,它就像我们的原罪那样附着在我们身上。看见一个人——尤其是一个肥肥胖胖、煞有介事的人突然踩着香蕉摔倒本不该成为一件可笑可乐的事,但实际上却是如此。当一个溜冰者在湖面上优雅地绕圈子并向别人炫耀其技艺时,如果他突然破冰落水而变成落汤鸡,那么每一个在场的人都会欢声大叫。而对原始的野蛮人来说,在这类情况下如发现跌跤者跌断了脖子或落水者再也上不来了,那他们可能就找到笑话的精彩所在了。我能想象出一群史前野人站在落水者失踪的冰窟窿边大笑的情景,他们不笑破肚皮是不会罢休的。假如那时有史前报纸之类东西的话,落水事件会以这样的标题形诸报端:   趣闻:某先生跌入冰窟溺水而亡   但随着文明的发展,我们的幽默感减弱了。我们从诸如此类的事里已得不到多大乐趣了。   不过,孩子们身上仍然大量地保留着这种原始的快乐感。   我记得有一次看见两个小男孩在街边做雪球。正当他们在收集积雪备用的时候,一个头戴丝礼帽的老先生走了过来,从外表看他属于“乐呵呵的老绅士”那类人物。一看见那两个男孩,他的金丝眼镜便流露出了慈爱的快乐之光。“喂,孩子们,来吧,随便用雪打我吧!随便打!”由于太高兴了,他根本没注意便跨出人行道进入了街心。一辆快速驶过的马车撞了他一下,使他仰天倒在了一大堆雪里。他躺在那儿气喘吁吁的,挣扎着弄掉脸上和眼镜上的雪。那两个孩子拿起雪球就朝他冲了过去。“随便打!”他们高喊道,“把他埋起来!把他埋起来!”   我再重复一遍,对我来说(我想对我们多数人都是如此),幽默的首要条件是,它必须不伤害人或不含恶意,同时也不应(哪怕是偶一为之)展现任何悲哀、痛苦和死亡的真实景象。苏格兰的很多幽默(我承认其一般价值),在我这个非英格兰人看来,在这方面是有缺陷的。不妨举个大家熟悉的例子(我认定它已众所周知,而且我不是为举例而举例)。   有个苏格兰人有一个小姨子——他妻子的妹妹——他和她一见面就会互相抬杠。他拒绝和她一起去任何地方。尽管他妻子一再恳求,他仍然总是一意孤行。后来他妻子病危了,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临终时她小声地对他说:“约翰,你和珍妮特一起坐车去送葬,好吗?”那个苏格兰人经过一番内心斗争,终于说:“玛格丽特,看你的份上我只好答应,不过我一整天的心情可就全给破坏了。”   一想到这个故事所营造的实在而鲜明的情景——快咽气的妻子、阴暗的房间和无力地说出的临终请求——不管它有多幽默,我都笑不起来。   无疑苏格兰人的看法完全不同。在我看来,这一了不起的民族——就个人而言我对它没多少敬意——好像总是喜爱厄运胜过喜爱阳光,他们欢迎所有的人将遭受天谴的厄运,并乐于在死亡的阴影下冷酷而开心地生活。在所有的民族中,唯独他们把魔鬼变成了一个不无某种冷酷魅力的家喻户晓的人物,他们给他的昵称是“角老头”。无疑,对待事物的原始、野蛮态度也渗入了他们的幽默之中。对经常且直接和死亡打交道的原始民族来说,来世是一种能在午夜的森林中感觉到,能在咆哮的狂风中听到的活生生的现实——对这样一个民族来说,为了战胜恐惧,强做欢颜去与幽冥世界打交道是自然而然的。守灵和围着尸体狂欢的做法把我们带回到了世界的蛮荒时代——可怜的野蛮人不胜惶恐与哀伤,却假装死者仍然活着。我们今天在葬礼上使用黑纱和举行隆重仪式,这与野蛮人的守灵狂欢是一脉相承的。我们的殡葬承办人不过是古代和蔼的守灵主持人(其在于维持死亡舞蹈的欢快气氛)演变来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死亡的狂欢仪式和排场发生了改变,到最后强作的欢颜消失了。如今有黑色的灵枢和阴沉的肃穆象征我们的绝望是多么冷峻而庄严。   恐怕这篇文章越写越一本正经了,很抱歉。   在先前把话题岔开的时候,我正准备说还有一种类型的幽默也是我无法欣赏的。那是一种特殊的故事,说得动听点或许可称之为英国掌故吧。它所讲的总是王公贵族的事儿,除所涉及的人物地位尊贵外,其内容完全是空洞无物的。   以下便是一个例证。   “第四代马博罗公爵承祖业掌管布伦罕府邸,素以慷慨好客闻名于世。某日公爵进餐厅午餐,发现在场的客人有三十人,而餐桌仅可容纳二十一人。‘噢,那好办,’公爵毫不为难地说,‘我们当中有些人得站着吃了。’众客人——当然——哄然大笑。”   我唯一纳闷的是他们竟然没有笑死了事。仅仅是哄堂一笑,好像实在对不住这么悄皮的一个故事。   以威灵顿公爵为中心编出来的俏皮故事也流行了三代人。最典型的威灵顿公爵故事经过不断简化,其实已变得单薄如一副骨架,就像以下模样:   “有一次,一个年轻中尉遇到威灵顿公爵从西敏寺出来。‘早上好,公爵大人,’他说,‘今天早上太湿了。’‘可不是嘛,’公爵僵硬硬地还了一个礼,说,‘可那个该死的滑铁卢早晨比这湿多了,先生。’那位年轻中尉理当受此责备,于是便低下了头。”   滥用掌故的不仅仅是英国人。   我们的确可以一言以蔽之地主张说:凡是讲故事让别人开心,都应该严守某些限度。很少有人意识到,要再现所讲故事原汁原味的妙趣——演员们称之为“逼真效果”——是多么不容易。光是罗列“故事情节”是不足以使故事妙趣横生的。必须使用恰到好处的措词,而且每个词都应该各得其所。也许在一百个故事中,偶尔也会有一个根本无需叙述技巧的。这种故事在结尾处突然急转直下或出人意外,其幽默因而也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无论其讲述者多么笨拙,都不会做得太失败。   我们不妨举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每个人都听过这个故事,只是版本不同而已。   “有一次,著名喜剧演员乔治·格罗史密斯颇感身体不适,便去看大夫。恰巧大夫也像其他人一样,虽然经常看他演戏,却从没见过他卸装后的模样,因此没有认出他来。大夫对病人进行了检查,看了他的舌头,探了他的脉搏,还敲了敲他的肺部。然后大夫摇了摇头,说:‘您什么病也没有,先生,只不过因工作太多、操心太多被累垮了。您需要的是休息和娱乐。好好清闲一夜,到萨瓦去看看乔治·格罗史密斯的演出就会好的。’‘谢谢您,’病人回答说,‘我就是乔治·格罗史密斯。’”   请读者诸君注意,我已有意把这个故事完全不对头地讲述了,要多不对头就有多不对头,可尽管如此,其中仍然还有一丝幽默尚存。请读者好好回顾故事的开头,自己看一看这个故事到底该怎么讲,以及我的讲法有什么明显的错误。假如读者有点艺术家气质的话,便会一眼看出这个故事应该像下面这样开头:   “有一天,一个面容憔悴、神情紧张的病人到一个红极一时的大夫的诊所看病。”等等,等等。   换句话说,这个笑话的关键在于保持悬念,引而不发,一直等到最后,也就是当病人说“谢谢你,我就是乔治·格罗史密斯”时,才卖出关子。但由于这个故事实在太好,因此即使是讲得很蹩脚,都不至于完全砸锅。这一特殊的轶事版本繁多,主角除了乔治·格罗史密斯,还有柯盖林、乔·杰弗逊、西里尔·莫德等等,差不多有六十人之多。而且我还注意到,有一种人一听到这个有关乔治·格罗史密斯的故事,便立即开始现炒现卖,只不过是把主角的名字换换而已。其结果是照样引起哄堂大笑,仿佛把名字一换,故事就成为全新的了。   我再重复一遍,很少有人意识到按原作精神再造原汁原味的幽默或喜剧效果是多么不容易。   几天前,我和我的一位在股票交易所任职的朋友格里格斯一起在城里散步,他说:“我昨天见到哈里·劳德了,他穿着苏格兰短裙上了台,”(这时格里格斯开始咯咯笑了)“他胳膊下面还夹着一块写字板,”(说到这儿格里格斯开始开怀大笑了)“而且他说:‘我总是喜欢随身带一块写字板’(当然他是用苏格兰腔说的,可他那腔调我学不来)‘以便万一我有什么数字要记下来。’”(到这时格里格斯几乎笑得喘不过气来了)“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小段粉笔来,说道——”(格里格斯现在差不多笑得歇斯底里了)“‘我总爱同时也带那么一丁点粉笔,因为我发现要是没有粉笔,石板就……’”(格里格斯笑得快晕过去了)“‘石板就——就——没多大用处了。’”   格里格斯不得不停顿下来,用双手捧着肚子并靠在一根灯柱上:“当然,我学不来哈里·劳德那副苏格兰腔。”他重复道。   一点不假。他是学不来苏格兰腔,也学不来苏德先生那圆润柔和的声音、洋溢着欢乐的面容以及闪烁着喜悦的眼镜。他更学不来那块写字板和那么“一丁点儿粉笔”——老实说他什么都学不来。他只需说一句:“哈里·劳德!”然后就靠在一根柱子上开怀大笑,一直笑到不能再笑为止。   然而,尽管会大杀风景,人们却偏爱唠叨这故事那掌故的,搞得你一点儿谈话的兴趣都没有。在我看来,餐桌边如有那么一个半吊子故事能手在大放厥词,那实在是可怕——要是有两个这样的人,就更要命了。在大约讲完三个故事之后,一种令人浑身不自在的沉寂笼罩全场,席间的每一个人都明白:其他每一个人都在搜断枯肠找故事,可是却没找到。从此席间便再没有安宁了,直到某个内心坚定平静的人转向邻座的人并且说:“无论我们喜欢还是不喜欢,反正禁酒是肯定的啦。”大家伙儿这才松了一口气,纷纷在心里说:“谢天谢地!”于是,席间所有的人再一次感到高兴和满意,直到又一个故事能手“又想到一个故事”并开始大放厥词为止。   不过最糟糕的或许是那种所谓腼腆的故事能手,他老是担心他的故事别人以前已听过了。他一般是这样向你开攻的:   “那一天在百慕大的轮船上我听到一个非常棒的故事,”接着他停了停,露出点疑惑之色,“可你也许听过了吧?”   “不,不,我从没去过百慕大。往下说吧。”   “呃,他们讲的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人在冬天去百慕大治风湿病——可你听过了吧?”   “不,没有。”   “哎,他风湿病特别严重,于是就去百慕大治疗。当他走进宾馆的时候,他对桌子边的一个服务员说——可是,也许你知道这个故事了。”   “不,不,继续说下去。”   “呃,他对服务员说:我想要一个临大海的房间——可是也许——”   明智的做法便是立即让说故事者到此为止。你可以坚定而平静地说:“是呀,这个故事我听过了。自从它1878年在《闲言趣语》上发表以来,我就喜欢上了它,以后每次看到它我都要读上一遍。继续说吧,给我再讲一遍,我会闭上眼睛坐下来好好欣赏一番的。”   毫无疑问,爱讲故事的习惯主要是由于人们不知不觉把幽默看得太低而养成的——我的意思是,他们低估了“制造幽默”的难度。他们从没想到过这事儿是难以办到,很有价值而且非常庄严的。由于其结果是轻松快乐的,因此他们误以为其过程必定也是如此。很少有人意识到,欧文·西曼在《笨拙》上发表的一首“滑稽诗”要比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一篇布道文难写得多。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要比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伟大得多。查尔斯·狄更斯所塑造的匹克威克先生在提高人类的情操方面——我是非常郑重地说的——要比纽曼主教的颂诗《光啊,仁慈地引导我,冲破周围的黑暗》贡献大得多。纽曼只是在悲惨世界的黑暗中呼求光明,而狄更斯却给予了这种光明。   在我们所说的幽默的背后以及更远处,还存在更深的奥义,唯有极少数有心人,凭其本能或通过苦苦求索,才得以人其堂奥而获得启示。以世界上最优秀、最伟大的幽默作品而言,幽默也许是我们人类文明的最高成就。在此我们想到的不是喜剧演员那种仅仅把人逗得狂笑的喜剧效果,也不是杂耍剧中涂黑脸的滑稽行家的精彩表演,而是由一代人中仅能产生一两位的大师所创造的、能照亮和提高我们的文学的真正伟大的幽默。这种幽默不再依赖纯粹的文字游戏和插科打浑,也不再利用事物希奇古怪,毫无意义的不协调来使我们感到“滑稽”。它深深地植根在生活本身的深层反差之中:我们的期望是一回事,而实际结果却完全是另一回事。今天的渴望和焦虑令我们寝食难安,而明日它们却已化为乌有,足可付诸一笑。无论火烧火燎的痛苦,还是如切如割的悲伤,在日后的回顾中都会变为往事温柔。回首往日历程,悲欢离合历历在目,而我们已安然度过,于是我们会热泪涟涟地露出微笑,有如年迈的老人悲欢交集地回忆起儿时怒气冲冲的争吵。由此可见,从更广的意义上说,幽默是夹杂着悲天悯人之情的,直至两者浑然合一。历代的幽默都体现了泪水与欢笑交融的传统,而这正是我们人类的命运。 尴尬人生的笑与泪 作者:莫雅平 ——论李柯克的幽默创作   在翻译《李柯克幽默作品集》的过程中,我经常禁不住哑然失笑,有时连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当时那种感觉足以抵消翻译者鹦鹉学舌的所有尴尬)。每译完一篇,我都忍不住要再通读一遍,其间还是不时地忍俊不禁。优秀的幽默作品总是能一次又一次地激发出笑来,李柯克的作品便是如此。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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