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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收筹划论文:收取运费的增值税处理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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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收筹划论文:收取运费的增值税处理浅见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财会月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财会月刊□ 2010. 10上旬·71·□ 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指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向对方 收取的增值税额。因此与销项税额相关的运费,一定是单位在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向对方收取的运费。单位在销货 时收取运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单位在销货的同时,向 购买方提供了货物运输的劳务,应从购买方取得劳务收入;另 一种是单位虽然没有提供货物运输劳务,但在购销合同或协 议中,双方约定运费应由购买方承担,发货时本单位先代购买 方向运输单位垫付运费,在与购买方结算销货款的...
增值税税收筹划论文:收取运费的增值税处理浅见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财会月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财会月刊□ 2010. 10上旬·71·□ 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指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向对方 收取的增值税额。因此与销项税额相关的运费,一定是单位在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向对方收取的运费。单位在销货 时收取运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单位在销货的同时,向 购买方提供了货物运输的劳务,应从购买方取得劳务收入;另 一种是单位虽然没有提供货物运输劳务,但在购销或协 议中,双方约定运费应由购买方承担,发货时本单位先代购买 方向运输单位垫付运费,在与购买方结算销货款的同时,有权 向购买方收取先前代垫的运费。两种情况下运费的增值税会 计处理不相同。 一、收取本单位提供劳务的运输费 1. 在以销售商品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的经营活 动中,同时对外提供运输劳务的,在与购买方结算时,应收取 的款项既包括货款或应税劳务款,又包括运输费。按税法的规 定,收取的运输费属于价外费用,应将其换算为不含税销售 额,计征增值税销项税额。需注意的是,无论是将收取的运费 换算为不含税金额,还是计算运费应纳税额,均按运输货物所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17%或 13%来计算。会计处理为:按应收取 的全部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不含税的 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不含 税的运输劳务收入贷记“销售费用”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按应纳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科目。 2. 如果收取的运费是因单位单纯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 不是因销货或提供应税劳务取得的,则此类业务不属于增值 税征税范围,应对收取的运输费收入计征营业税。 会计处理为:按实际应收取的运费金额,借记“银行存 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收取的 运费金额乘以 3%的营业税税率计算得出的应纳营业税额,借 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科目。 二、收取代购买方垫付的运输费 按税法规定,在销售货物的价款以外向购买方收取的运 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均属价外费用,应并 入应税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 费不包括在内:承运部门的运输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纳税 人将该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本单位没有对外提供运输劳务, 收取代垫运输费时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 收取代垫运输费时,将运费结算单据交给购买方作为 记账的原始凭证的,收取的代垫运输费不属于价外费用,不需 要并入应税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在会计核算上,应按收取的 代垫运输费金额,借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 “其他应收款”科目。 2. 收取代垫运输费时,运费结算单据上开具的对方单位 是本单位,且运费结算单据没有交给购买方,而是作为自己单 位记账的原始凭证的,此时由于本单位不是运输费用的实际 承担者,却将运输费发票作为增记费用的原始凭证,虚增了本 期费用。那么在收取销货款的同时,收取的代垫运输费属于价 外费用,应并入应税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在会计核算上,应按 应纳增值税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 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总之,在对运费进行增值税的财税处理前,首先得分清是 支付的运费还是收取的运费,再具体情况下的增值税处 理规定,然后进行会计核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企业使用或 者销售存货的成本计算,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 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 更。这里并没有规定售价金额法,所以很多地方税务机关多以 企业所得税法没有相关规定为由,不承认企业的这种成本结 转方法。那么商贸企业采用售价金额法核算成本是否与企业 所得税法的规定相冲突呢?笔者通过分析和计算对比,认为商 贸企业的“售价金额法”实质上就是税法规定的“加权平均法” 的变形,二者并不矛盾,因此实务中应承认这种方法。 加权平均法是用全月存货的实际总成本除以存货总数量 先算出一个平均单位存货成本,已售商品应分摊的成本等于 平均单位存货成本乘以已售商品的数量,这个乘积就是应结 转的销售成本。 售价金额法则是先用全月商品总进销差价除以全月全部 商品的售价金额算出一个进销差价率,已售商品应结转的成 本等于已售商品的售价金额减去已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 价。计算如下: 售价金额法应结转的销售成本=已销商品的售价金额- 进销差价率×已售商品的售价金额=零售价×已售商品数量- 全月总进销差价/(全月总存货数量×零售价)×零售价=已售 商品数量×(零售价-全月总进销差价/全月总存货数量)=已 售商品数量×(全月存货总售价金额-全月总进销差价)/全月 商贸企业成本结转采用“售价 金额法”是否符合税法要求 东北电网有限公司大连中心 董春辉 收取运费的增值税处理浅见 湖北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查方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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