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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理论考试

2010-10-07 10页 doc 57KB 2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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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理论考试一、单选题(每题可为1-2分,) 1、( A )以尸体及其组织器官为主要对象,解决涉及法律问题的死亡性质、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机理、以及个人识别、致伤物的推断等主要问题,为各种案件的侦查和审判提供医学证据为目的的一门学科。 A 法医病理学 B 法医临床学 C 法医物证学 2、( B )以活体为主要对象,研究伤害案件中的损伤程度,以及由损伤引起的疾病或损伤与原发疾病、潜在疾病的相互关系的一门科学。 A 法医法医病理学 B 法医临床学 C 法医物证学 3、( C )是就涉及法律问题的生物性检材进行检验,解决个人识别和亲权鉴定问...
司法理论考试
一、单选(每题可为1-2分,) 1、( A )以尸体及其组织器官为主要对象,解决涉及法律问题的死亡性质、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机理、以及个人识别、致伤物的推断等主要问题,为各种案件的侦查和审判提供医学证据为目的的一门学科。 A 法医病理学 B 法医临床学 C 法医物证学 2、( B )以活体为主要对象,研究伤害案件中的损伤程度,以及由损伤引起的疾病或损伤与原发疾病、潜在疾病的相互关系的一门科学。 A 法医法医病理学 B 法医临床学 C 法医物证学 3、( C )是就涉及法律问题的生物性检材进行检验,解决个人识别和亲权鉴定问题的法医学分支学科。 A 法医法医病理学 B 法医临床学 C 法医物证学 4、公元1247年我国伟大的法医学家宋慈撰写了世界第一部法医学著作《 C》。 A 云梦秦简 B 人体结构学 C 洗冤集录 5、脑死亡是指( D )功能不可逆的永久性丧失 A 大脑 B 小脑 C 脑干 D 全脑 6、狭义的理解,依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 C )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A 公安部门 B 检察机关 C 人民法院 7、我国伟大的法医学家( B )撰写了世界第一部法医学著作《 洗冤集录》。 A 李昌钰 B 宋慈 C 狄仁杰 8、鉴定书必须( C)方为有效。 A、加盖单位印章 B、鉴定人签字 C、加盖单位印章并鉴定人 签字 二、多选题(每题可为2分) 1、法医物证学涉及内容主要包括:AB A 亲权鉴定 B 个人识别 C 损伤鉴定 2、法医学的任务( ABC ) A为公安、检察、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提供线索和证据 B为公正处理民事案件提供科学依据 C医疗损害鉴定。 3、 广义的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 ABC)为了查明案情,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所作的鉴别和诊断。 A 侦查 B 起诉 C 审判机关 D 司法行政机关 4、法医临床学主要研究( AB ) A 伤害案件中的损伤程度 B 由损伤引起的疾病或损伤与原发疾病、潜在疾病的相互关系 C 死亡原因 5、法医学鉴定分为( ABC ) A 鉴定 B 补充鉴定 C重新鉴定 6、法医学证据必须符合哪几条( ACD ) A 正确反映客观事实的客观性 B 所提供证据者必须具有副教授级以上职称 C 提供与案件有某种内在联系,并对案件有实际意义的关联性的证据 D 证据的收集有合法性。 三、填空题(每空可为1分) 1、法医学的主要分科(法医病理)(临床法医)(法医物证学) (司法精神病学) 2、脑死亡是指( 全脑 )功能不可逆转的永久性丧失 3、影响尸冷的最主要因素是( 环境温度 ) 4、电流损伤的特征性改变( 电流斑 ) 5、鉴定溺死的实验室特征性检查( 硅藻的检查 )。 6、溺死按其机理可分为( 典型溺死)(非典型溺死 ) 7、活产与死产的鉴别主要依靠( 肺浮杨实验 ) 8、在死因中需分清(主要死因)(辅助死因)(诱因)(直接死因)(间接死因) 9、创主要由哪几部分组成(创口)(创缘)(创角)(创壁)(创底)(创腔) 四、简答题(每题可为10) 1、表皮擦伤的法医学意义 p11 意义:根据部位与分布可以帮助判断犯罪性质,(如扼死者、颈部常有新月型的指甲擦伤。第二、根据擦伤的形状可以判断凶器。第三、擦伤所在的部位常标志着暴力的作用点;表皮剥脱的方向,可指明力的作用方向。第四、根据其愈合情况可估计受伤后大概经过时间,鉴别生前伤与死后伤。 2、他杀、自杀机械性损伤的主要区别 p15 1)、损伤部位:自杀所致的损伤部位应在自身所能及之处,如在自身不能所能之处则为他杀,除非经过特殊的。 2)、损伤的数目:多个损伤、分布规则、不杂乱、不严重,是自杀的特点,尤其是有试刀痕者。多个损伤,均是严重的致命伤则是他杀。 3)、损伤的种类:切创多为自杀,砍创多为他杀。 4)、损伤的方向:如右利手或左利手 5)、抵抗伤或防卫伤 6)、血痕的分布:判断受害人受伤时的体位以及受伤过程。 7)、造作伤:故意损伤自己的身体或授意他人代作损伤。难以识别。 3、法医学的主要分科以及其主要p1 法医病理学:是以尸体及其组织器官为主要对象,解决涉及法律问题的死亡性质、死亡原因、死亡方式及死亡机理的一门学科。 临床法医学:以活体为主要对象,研究伤害案件中的损伤程度,以及由损伤引起的疾病或损伤与原发疾病、潜在疾病的相互关系。 法医物证学:与案件有关的人体组织、器官及其分泌物、排泄物等均属法医物证学的研究内容(亲子鉴定、个人识别)。 其他还有司法精神病学、毒理学等 4、生前烧伤与死后焚尸的主要区别:p18 (1)​ 生前烧伤创面有充血、出血、水肿以及水泡形成,水泡内 有清蛋白、白细胞等物质以及炎细胞浸润、化脓;死后焚尸不会出现充血、出血等,有时可有水泡出现,即使出现水泡内主要为气体以及水分. (2)​ 死后焚尸烟灰炭末只能落在口鼻部,不会深达气管. (3)​ 心血内一氧化碳,碳氧血红蛋白实验阴性. (4)​ 生前烧伤人体本能反应如双眼紧闭,外眼角起皱;受害人 以手抱头. (5)​ 生前烧伤内脏气管点状出血。 5、机械性损伤的分类p10 按致伤物的种类:钝器伤、锐器伤、火器伤; 按损伤发生的时间:生前伤、濒死伤、死后伤。 6、主要死因与直接死因和间接死因的相互关系p37 通常所称死因即指主要死因(main causeof death):是指对死亡起主 要作用的原发性损伤或疾病。直接死因指直接引起死亡的原因(来自主要死因的致命性并发症)。主要死因和直接死因是一种因果关系。如果根本死因不经过中间环节直接引起死亡,他既是根本死因又是直接死因。如根本死因没有立即引起死亡,而由他的继发病或合并症等间接环节引起,则根本死因(原发性损伤或疾病)为间接死因,继发病或合并症为直接死因。。 五、案例分析(每题可为20分) (一)、某男,44岁。自述于2003年1月11日晚8时左右,与其妻吵架,其妻持斧头砍击其头部20余下。其后刘某气愤之下夺斧将其妻子砍死。据刘某伤后经治医生介绍:伤者刘某头部创口深约0.5-1cm不等,最深仅达帽状腱膜,颅骨无骨折及骨砍痕,创口哆开幅度小。2003年1月16日法医学检查:伤者神智清,对答切题。在头顶部17×7cm范围内见已缝合的线状创口,创缘整齐,无表皮剥脱,创角锐。21处创口间距小,方向基本一致(呈前后方向),最长4.4cm,并见三处表浅未缝合的试刀痕。提取现场斧头检验,其重1.7kg,斧刃较钝,刃长9.5cm,并于斧上检出B型血。刘某血型为A型,其妻为B型。 试分析:刘某头顶之损伤为谁所致,斧头是否是致伤工具,为什么? 答案:刘某自行损伤(4分),斧头不是刘某头顶之损伤工具(4分),因为根据创伤的形态、方向、试刀痕等确定其损伤为锐器,且为自残,(8分),血型分析(4分) (二)、2001年2月3日某家居室内突然失火,当地消防队灭火时在现场发现一具烧焦的女性尸体。其后当地公安局对死者进行检查发现:头皮大部碳化,枕部有小块头皮残留。躯干部皮肤大部缺失,背部有部分残留皮肤,且有未烧尽床单。四肢多处骨折。解剖发现:切开器官未发现灰尘和碳末。余未发现异常。抽取心血50ml,提取阴道分泌物。化验发现:碳氧血红蛋白实验阴性,阴道分泌物抗人精实验阴性。 试分析:死者为生前烧死还是死后焚尸,为什么? 答案:死后焚尸(5分)枕部有小块头皮、背部有部分残留皮肤,且有未烧尽床单死者没有挣扎迹象(5分)。切开气管未发现灰尘和碳末(5分)。碳氧血红蛋白实验阴性(5分)。 答案: 一、单选题: 1、A 2、B 3、C 4、C 5、D 6、C 7、B 8、C 二、多选题: 1、A B 2、ABC 3、ABC 4、AB 5、ABC 6、ACD 三、填空题 1、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等;2、全脑 3、环境温度 4、电流斑 5、硅藻 6、典型溺死、 非典型溺死7、肺浮扬实验:8、主要死因、辅助死因、诱因和直接死因、间接死因。9、创口、创缘、创角、创壁、创底、创腔 四、简答题 1、表皮擦伤的法医学意义 意义:根据部位与分布可以帮助判断犯罪性质,(如扼死者、颈部常有新月型的指甲擦伤。第二、根据擦伤的形状可以判断凶器。第三、擦伤所在的部位常标志着暴力的作用点;表皮剥脱的方向,可指明力的作用方向。第四、根据其愈合情况可估计受伤后大概经过时间,鉴别生前伤与死后伤。 2、他杀、自杀机械性损伤的主要区别 1)、损伤部位:自杀所致的损伤部位应在自身所能及之处,如在自身不能所能之处则为他杀,除非经过特殊的设计。 2)、损伤的数目:多个损伤、分布规则、不杂乱、不严重,是自杀的特点,尤其是有试刀痕者。多个损伤,均是严重的致命伤则是他杀。 3)、损伤的种类:切创多为自杀,砍创多为他杀。 4)、损伤的方向:如右利手或左利手 5)、抵抗伤或防卫伤 6)、血痕的分布:判断受害人受伤时的体位以及受伤过程。 7)、造作伤:故意损伤自己的身体或授意他人代作损伤。难以识别。 3、法医学的主要分科以及其主要职责 法医病理学:是以尸体及其组织器官为主要对象,解决涉及法律问题的死亡性质、死亡原因、死亡方式及死亡机理的一门学科。 临床法医学:以活体为主要对象,研究伤害案件中的损伤程度,以及由损伤引起的疾病或损伤与原发疾病、潜在疾病的相互关系。 法医物证学:与案件有关的人体组织、器官及其分泌物、排泄物等均属法医物证学的研究内容(亲子鉴定、个人识别)。 其他还有司法精神病学、毒理学等 4、生前烧伤与死后焚尸的主要区别: (6)​ 生前烧伤创面有充血、出血、水肿以及水泡形成,水泡内 有清蛋白、白细胞等物质以及炎细胞浸润、化脓;死后焚尸不会出现充血、出血等,有时可有水泡出现,即使出现水泡内主要为气体以及水分. (7)​ 死后焚尸烟灰炭末只能落在口鼻部,不会深达气管. (8)​ 心血内一氧化碳,碳氧血红蛋白实验阴性. (9)​ 生前烧伤人体本能反应如双眼紧闭,外眼角起皱;受害人 以手抱头. (10)​ 生前烧伤内脏气管点状出血。 5、机械性损伤的分类 按致伤物的种类:钝器伤、锐器伤、火器伤; 按损伤发生的时间:生前伤、濒死伤、死后伤。 6、主要死因与直接死因和间接死因的相互关系 通常所称死因即指主要死因(main causeof death):是指对死亡起主 要作用的原发性损伤或疾病。直接死因指直接引起死亡的原因(来自主要死因的致命性并发症)。主要死因和直接死因是一种因果关系。如果根本死因不经过中间环节直接引起死亡,他既是根本死因又是直接死因。如根本死因没有立即引起死亡,而由他的继发病或合并症等间接环节引起,则根本死因(原发性损伤或疾病)为间接死因,继发病或合并症为直接死因。。 五案例分析 (一) 试分析:刘某头顶之损伤为谁所致,斧头是否是致伤工具,为什么? 答案:刘某自行损伤(4分),斧头不是刘某头顶之损伤工具(4分),因为根据创伤的形态、方向、试刀痕等确定其损伤为锐器,且为自残,(8分),血型分析(4分) (二) 试分析:2、死者为生前烧死还是死后焚尸,为什么? 答案:死后焚尸(5分)枕部有小块头皮、背部有部分残留皮肤,且有未烧尽床单说明死者没有挣扎迹象(5分)。切开气管未发现灰尘和碳末(5分)。碳氧血红蛋白实验阴性(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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