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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x

2010-09-30 50页 ppt 2MB 4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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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xnull医疗风险控制 与医疗事故的防范医疗风险控制 与医疗事故的防范为何要讲医疗风险控制与医疗事故的防范?为何要讲医疗风险控制与医疗事故的防范?医生因素患者因素高风险工作 患者权利 维权意识 自我保护 其他 综合素质 医患互信问题 医闹现象 其他 浮躁心理 赔偿诱惑 财务危机 其他 病谱广 病情重 时间紧 风险大 综合素质 职业操守 技术水平 法律意识 其他文化背景经济因素急诊特点医生因素法律意识增强为何要讲医疗风险控制与医疗事故的防范?为何要讲医疗风险控制与医...
医疗事故x
null医疗风险控制 与医疗事故的防范医疗风险控制 与医疗事故的防范为何要讲医疗风险控制与医疗事故的防范?为何要讲医疗风险控制与医疗事故的防范?医生因素患者因素高风险工作 患者权利 维权意识 自我保护 其他 综合素质 医患互信问题 医闹现象 其他 浮躁心理 赔偿诱惑 财务危机 其他 病谱广 病情重 时间紧 风险大 综合素质 职业操守 技术水平 法律意识 其他文化背景经济因素急诊特点医生因素法律意识增强为何要讲医疗风险控制与医疗事故的防范?为何要讲医疗风险控制与医疗事故的防范?利益集团“煽动”医改失败医疗行政 管理部门 维权意识不足改革开放二十余年,医疗费用上升过快,医疗行业社会影响日益恶化,导致医患对立日益加剧null医患关系? “医学认识一个 病人是什么样的 人,比认识是什 么病更重要。” 医学之父----希波可拉底 医学是落后的 医学不可能解决 社会学的问题 病人是复杂的 以患者为中心 是医务工作者的 美好愿望,但患 者及其家属可能 有其他想法 医患关系?null医疗纠纷的概念当前医患关系的特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医疗事故的处理途径医疗事故的预防主要 内容医疗纠纷的定义医疗纠纷的定义 所谓医疗纠纷,泛指患者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形成了医疗 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就医疗行为的需求、采取的手段、期望的 结果及双方权利义务的认识上产生分歧,并以损害赔偿为主要 请求的行为。 一般认为,司法部门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患者方面的控告 和申诉,认为某医疗部门或某医务人员因医疗方面的问题使患 者发生严重不良后果时,即发生了医疗纠纷。理 论实 践相关名词解释相关名词解释患 方相关概念的分类相关概念的分类医疗过失 医疗差错 医疗事故非医疗过失 服务态度 管理问题 医疗意外/并发症 /疾病自然转归/ 其他Title Add your text目前医疗纠纷的现状目前医疗纠纷的现状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的一项调查统计显示, 目前全国县以上医院一年的医疗纠纷索赔金额 高达42亿元,已经占医院医疗收入的5.9%。 据北京市医师协会对本市71家大中型医院的统 计,近3年发生殴打医务人员的事件有502起, 其中90人致伤致残,发生严重影响医院正常工 作秩序的事件1500余起,医院财产受到严重损 坏,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 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深圳山厦医院钢盔事件深圳山厦医院钢盔事件黑龙江省医院南岗分院医闹事件黑龙江省医院南岗分院医闹事件医疗纠纷的科室发生率医疗纠纷的科室发生率外科30% 内 科 17.9%妇产科 11.6%急诊科 8.4%其他科 7.3%医疗纠纷的职称排序医疗纠纷的职称排序纠纷总数医生: 68%护士: 10.2%医技: 8.1%药剂: 3.6%其他: 7.3%医疗纠纷的职称排序医疗纠纷的职称排序高级职称 :主治医师:住院医师:29.6%44.5%44.5%医疗纠纷明显上升的根本原因医疗纠纷明显上升的根本原因null服务质量问题费用争议政府职能不到位患者对医学不了解疾病的复杂与医学的相对落后期望与现实之间的差距行为与语言的差异,医患沟通障碍患者维权意识增强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广义上讲,既包括患者通过 交费就诊的法律行为而产生 的其与医院之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也包括我国行政法中 强制医疗情况下的医患关系 。前者占医患关系中的绝大 多数,后者仅针对特殊人群 (比如吸毒人群、艾滋病、 性病人群等),构成法律上 所说的无因管理法律关系。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患者女性,28岁,因夫妻吵架后服百草枯,5小时后送入某 医院急诊科诊治。急诊科留观抢救。抢救过程中其夫签字 拒绝一切急救措施,急诊科遂予以简单的补液治疗。第二 天患者家属要求出院,其夫签字后出院,出院后第二天患 者在家死亡。家属认为患者死亡原因在于医院未进行积极 抢救。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病例分析1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北京朝阳医院西院孕妇丈夫 拒绝签字剖腹产致孕妇死亡案件 孰是孰非?病例分析2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 生 命 健 康 权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身体权以身体为客体,健康权以健康为客体 身体权侧重强调身体组织的完整性, 健康权则侧重于身体功能的完整性 身体权是公民对自己身体组成部分的 支配权,健康权则没有明显的支配性质 身体权与健康权的区别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隐私权 隐私作为法律的概念最早见于美国,距今已有百年历史。1974年,美国制定出专门的《隐私法》。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受法律保护,凡是书面、口头等形式宣传他人隐私者,被认定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1342隐私权隐私权: 是指就患者不妨碍他人与社会利益,而在个人内心与身体中存在不愿让别人知晓的秘密患者身体存在的生理特点、生殖系统、生理缺陷和域影响其社会形象、地位、从业的特殊疾病;患者既往的疾病史、生活史、婚姻史;患者的家族疾病史、生活史、情感史;患者的人际关系状况、财产及其他经济能力状况等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1342医疗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患者隐私权: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未经患者同意或患者亲属同意,患者的病历资料不得交于其他人或组织阅读; 临床医学报告及研究,未经患者本人同意,不得用真实姓名和真实病历方式对外公开报道,也不得作为文学作品的方式报道;临床医学摄影资料应充分征求患者同意。不得随意拍摄可暴露患者身份或特征的资料。更不能将能暴露患者身份或特征的医学摄影资料作为艺术摄影作品对外公开。患者坚持要求取回摄影底片的要求,应当予以尊重。 临床手术直播或电视播放必须征得患者或者其亲属的同意及授权,并应坚持尽量避免暴露患者身份或隐蔽部位的原则。 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平等医疗保健权 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宪法的规定表明我国公民患有疾病或损伤时,享有从医疗保健机构获取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 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知情同意权 知情同意权,是指病人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防治医疗措施决定取舍。知情同意的实质是患者方在实施病人自主权的基础上,向医疗方进行医疗服务授权委托的行为。知情同意权是由知情、理解、同意三个要素所构成。 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知情同意权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病人自主决定权 病人自主决定权是指,具有行为能力并处于医疗法律关系中的患者,在与寻求医疗服务的过程中,经过自主思考,就关于自己疾病和健康问题所作出的合乎理性和价值观的决定,并根据决定采取负责的行动。 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自主决定权包括: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自主决定权包括: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患者的义务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患者的义务遵守医疗机构规章义务尊重医务人员人格的义务诊疗协力义务接受强制治疗的义务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医方的权利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医方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服务提供者在临床医学活动中,享有一些法定权利。 治疗权 ---- 执业医师的专业活动就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为患者恢复或维持健康提供治疗行为,这是执业医师最基本的职业权利。治疗权又包含有:疾病调查权、自主诊断权、医学处方权、强制治疗权和紧急治疗权。 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医方的权利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医方的权利特殊干预权 ---- 通常,医务人员的一般权利服从于患者权利的基本要求,但在特殊情况下,需限制患者的权利,以达到完成医务人员应对患者尽的义务和对患者根本权利负责的目的,这种权利就是特殊干预权。 医学研究权 ---- 医学研究权,是指医务人员在医学实践中,对疾病的治疗与预防进行研究的权利。 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医方的权利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医方的权利人格尊严权 ---- 医务人员与患者一样,其人格理应受到保障,这也是正常进行医疗服务活动的基础。 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医方的义务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医方的义务 在医疗契约上,主要义务是诊疗义务,次要义务是保存病历义务、为取得有效承诺之说明义务、转诊义务、填写及提供各种检查报告资料的义务。次要义务还有疗养指导之说明义务、保密义务等。 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医方的义务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医方的义务诊疗义务 ---- 是指医师根据患者的要约,运用医学知识和技术,正确地诊断患者所患的疾病,并施以适当的治疗。 制作、保存病历的义务 ---- 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53条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医方的义务医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医方的义务为取得患者有效承诺的说明义务 ---- 是指医务人员为取得患者对其将对患者实施的医疗行为的有效同意,而对该医疗行为有关事项进行说明的义务。 转诊义务 ---- 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1条只规定了对危重病人的转诊义务。 null医学发展对医患关系影响趋势 医 生日益专科化分解趋势患 者诊疗仪器物化趋势疾 病分离趋势医患关系的本质医患关系的本质医患关系紧张 是一对矛盾,但是其性质是非对抗性的; 互相依存的关系,其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影响医患关系的因素: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配套措施的完善; 公民的法律意识的增强; 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 医疗卫生服务成为焦点。 null医学因素社会因素(医疗实践、医学 科学的发展)(社会形态、经济 发展、伦理观念)医务人员患者影响医患关系的因素null 医患关系失衡 医疗纠纷产生 纠纷中的患方心态纠纷中的患方心态疑惑 愤怒 责问 咨询 忍耐 投诉纠纷中医生常见心态纠纷中医生常见心态担心 自省 求助 自减压力 自圆其说 面对现实相关法律: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方法》 相关法律: 相关法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病历书写基本》 《医疗事故分级》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null《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002年9月1日正式生效 ----- 新条例解读医疗事故法律构成要件医疗事故法律构成要件事故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医疗机构成为责任人的情形: 在医疗活动中非医务人员的错误行为 行政管理人员 后勤保障人员 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医疗事故法律构成要件医疗事故法律构成要件行为的不法性——错误的医疗行为 1、作为 2、不作为 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 医疗事故法律构成要件医疗事故法律构成要件有损害后果 1、已发生的 2、要发生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必须造成人身损害结果。因此医疗事故的标准是客观的,没有造成医疗事故具备的人身损害结果,就不能认为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法律构成要件医疗事故法律构成要件 行为与后果之间有必然因果关系 发生了病员死亡或残废等严重损害结果,首先应查明是否同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行为有因果关系。但在某些场合,由于情况复杂或存在假象,要确定因果关系是困难的,必须凭借技术鉴定或尸体解剖才能判断。 医疗事故法律构成要件医疗事故法律构成要件行为人主观有过错——过失 1、故意 (1)希望 (2)放任 2、过失 (1)疏忽大意 (2)过于自信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根据《条例》第33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的;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 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 果的;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受害人承诺等。 医疗事故的分级医疗事故的分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案例案例男,60岁, 因上消化道大出血入院。检查发现肝功能损害、,经B超发现肝脏肿块,怀疑肝癌晚期。未做AFP检查和CT。 配血时对血型有疑问,但仍输血。输血时出现溶血反应、休克。输给盐水、肌注非那根,未用苏打。因经济问题和希望在家死亡而出院,次日死亡。未尸检。 一年后发生纠纷。  null医学分析 未做尸体解剖、缺乏病理支持,也不清楚患者临终前的状况,不能完全肯定患者的死亡原因,亦不能完全确定医方违反医疗常规和操作规范与患者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患者原有疾病与患者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之程度。 但由于以下两点,均可对患者带来不同程度的人身损害,医方的过失构成医疗事故可以确定 null违反医疗常规和操作规范。 在化验室当班人员对检验结果不确定时,应向上级医务人员或医院领导请示,而不允许使用不确定的血型化验结果 出现严重的输血反应既表明患者存在急性溶血反应,基本的治疗是大量输液、补充碱性液体,预防肾功能衰竭。在患者在院期间, 治疗未能做到这些,只采取了肌注非那根、静滴生理盐水等措施,而没有针对急性溶血反应采取积极的系统的治疗措施,违背了医师应有的注意义务。 null如果患者输异型血后,经过系统治疗而未死亡、或者死亡原因不是输异型血,即患者的死亡与输血无任何因果关系,医疗事故的等级为四级,责任度为完全责任。null异型输血可以因肾衰、休克等而导致患者死亡。如果没有其他疾病和体质的因素,未经任何治疗,死亡率大约是70%。经过系统治疗的,死亡率很低。 患者入院时所患的上消化道大出血,也可能导致患者死亡。在放弃对上消化道大出血的有效治疗后,引起患者死亡的可能性更大。 依现有的资料,不能较确切的肯定,在本案中,异型输血和上消化道大出血在导致患者死亡的作用中,各自所占的比重。nullB超检查发现肝脏占位并诊断为肝癌。据统计资料,B超诊断肝癌的符合率(准确性)为99% 以上。 患者有腹水、上消化道大出血和肝功能化验的结果异常,证实患者有严重的肝病。 严重肝病的检查结果也支持肝癌的诊断。 6.6×6.0厘米大小的肝癌属于晚期肝癌。未经治疗的晚期肝癌的生存期平均为三个月。即使经过积极的综合治疗,没有严重肝病的晚期肝癌三年生存率为10%到20% ,有严重肝病的晚期肝癌无长期生存。null 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精神,在病人患有生存期很短的晚期癌症、或有其他晚期严重疾病的情况下,不论患者的死亡原因与医方的医疗过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有多大,医疗事故的责任度均为轻微责任,即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轻微责任、责任度10 % 。发生事故的根源发生事故的根源 一念之差 一技之差null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技术能力不足,溝通能力障碍,决策失误 疏忽 管理问题,違反規定和相关程序 环境因素 职业伦理观念 病人因素 技术能力不足 技术能力不足  技术水平不足      理论水平      操作水平  职业训练不足      思维方法:逻辑思维、推理      工作方法:程序  医患沟通技巧      观察能力       先天因素:人际沟通能力缺陷   疏忽 疏忽 过于自信 疲劳 心理压力   家庭、晋升、人际关系、工作压力 体质因素   注意力不能集中 道德伦理观念 管理问题 管理问题 人员使用----使用了不合适的人员      设备----配置、调度、质量、维修保障、使用制度    劳动力调度、安排----紧张、松弛与合理调派,组大小,相容性 工作流程安排----脱节、混乱、 团队士气----对团队的压力、激励机制的作用、对团队内部关系的调整 领导、管理能力和表率作用 社会因素对管理的影响 不确定因素与突发事件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 硬件环境 人际环境 社会环境 ——影响员工的注意力、心理、人际关系、士气、职业道德观念 ——对医院管理的影响职业伦理观念 职业伦理观念 道德观念----红包、回扣、奖金 伦理观----对生命的尊重 对医患关系的认识----对人权的尊重 科研问题 责任心 病人因素病人因素配合度----病史提供、检查配合、医嘱配合 怀疑与恐惧----对医护人员的反馈影响 个人因素----经济、工作、家庭、人际、宗教、精神状态 非正常因素----对抗、欺骗、敲诈、破坏科学认识医疗事故科学认识医疗事故多因素作用 不可避免特征    控制,而非杜绝    控制成本观念:医院、医师、社会 社会特征    社会收益与个体损害:平衡点与医学发展       社会承与个人承受能力:心理问题    合理赔偿观念:社会损益点与医院损益点    社会理解、知识普及与宣传    伦理问题   ---医疗事故的科学控制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 指由于违法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单位内部管理责任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所谓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null公民——医务人员 法人——医疗机构 过错——错误的医疗行为 他人——患者 人身——人生损害后果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null本应进行的检查未作 本应采取的抢救措施未行 手术错切健康组织 手术器械遗留体内 用药错误(错人、错药、错量、 错方法等)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事责任认定标准刑事责任认定标准主体 特殊主体------医务人员 客体 复杂客体 患者的生命健康权 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主观方面 过失 疏忽大意 过于自信 客观方面 时间、地点、手段、结果等 犯 罪 构 成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 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 指依照行政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而必须接受国家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它包括两方面: 行政处理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的处罚对医疗机构的处罚警告; 责令限期停业整顿; 吊销执业许可证。 对责任人的处罚对责任人的处罚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 吊销执业证书。 单位内部管理责任单位内部管理责任纪律处分 扣除奖金 承担部分赔偿费 解除劳动关系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医疗事故的处理途径医疗事故的处理途径协商、调解 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诉讼 注意问题注意问题三条途径,当事人可以任意选择。 三条途径解决的只是赔偿的问题。 赔偿的数额应当是基本一致的。 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赔偿调解: 只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职责的一部分; 双方当事人请求,双方自愿; 调解不成或者一方反悔,不再调解; 进行的是民事责任争议部分的调解。当前医疗纠纷的特点当前医疗纠纷的特点当前医疗事故的特点 当前医疗事故的特点 医疗纠纷发生率逐年增多 赔偿要求越来越高 借助媒体施加压力 寻求法律支持医疗纠纷的诱发因素医疗纠纷的诱发因素医疗成本过高 服务态度差 医疗差错 医疗成本过高 医疗成本过高钱越花越多,病越治越重 检查越来越多,诊断越来越糊涂 药品回扣?药价越来越高,效果越来越差 红包? 服务态度差 服务态度差从不主动巡视病人 从未向家属交待病情,怠答不理 出问题找不到医生 医患之间沟通不够----误会 医疗差错 医疗差错诊疗不及时、治疗措施不当; 误诊、漏诊、错诊; 严重药物副作用或严重并发症; 无执业医师资格单独操作导致严重后果; 发生纠纷后无法举证,病历不详细、 不准确或丢失。 责任心不强导致严重后果; 费用争议; 有创操作适应症掌握不当; 没有作必要的术前谈话或病情告知; 违反规章制度、诊疗常规的其他情况。null注射青霉素 竟然不做皮试null25年前 给错了孩子null手术钳沉睡腹腔18年null病假证明书 患者 朱 X X 因患 陈 旧 性 股 骨 骨 折 、腰肌劳损 需全、半休 6 个 月后 复 查 天。 医师:洪 X X X年X月X日null处女膜破了null忘记松解止血带null老年女性患肺气肿 右臂肘上3厘米扎止血带 “手臂疼及滴速太慢” 四环素刺激静脉所致,6小时输完500毫升 9.5小时后做热敷发现止血带 松解后四小时右前臂掌侧出现水泡 又过了6小时,右前臂高度肿胀手背发紫 转院后第三天截肢,术后一周死亡 null她什么时间死的医疗损害赔偿原则与计算 医疗损害赔偿原则与计算 医疗损害赔偿原则与计算 医疗损害赔偿原则与计算 损害赔偿是侵权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最主要方式,包括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其赔偿原则一般是以实际损失为限,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医疗费; 误工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陪护费; 残疾生活补助费;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残疾用具费; 丧葬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交通费; 住宿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null非法行医罪 336-1null超越注册地点 超越诊疗科目 专项技术许可 见习期“医师”行医医疗纠纷的防范医疗纠纷的防范 医务人员如何规避医疗风险 医务人员如何规避医疗风险学习法律知识 提高业务水平 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 强调患者的疾病认知权和知情同意权 重视医疗文件的保全与书写要求 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医务人员如何规避医疗风险医务人员如何规避医疗风险学习法律知识 Cover your ass…….. 与时俱进,改变观念 医务人员如何规避医疗风险医务人员如何规避医疗风险提高业务水平 根据最新科研成果及学科进展 发现临床问题 将最新成果应用于患者医务人员如何规避医疗风险医务人员如何规避医疗风险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 熟悉各种操作常规 放弃侥幸心理医务人员如何规避医疗风险医务人员如何规避医疗风险尊重患者的权利 了解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在工作中自觉尊重患者的权利医务人员如何规避医疗风险医务人员如何规避医疗风险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 了解患者的差异,价值观、爱好、与需求 尽快解除患者的痛苦、害怕、与焦虑 倾听、沟通、与教育 分享信息、共同決策 加强疾病的预防与健康促进医务人员如何规避医疗风险医务人员如何规避医疗风险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发现医疗错误与威胁风险 了解安全系统的原则 运用流程的改善与系统设计改善质量 运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促进沟通、减少错误、与辅助決策 医务人员如何规避医疗风险医务人员如何规避医疗风险危机处理预案个人对医疗事故的防范措施个人对医疗事故的防范措施提高业务水平,降低误诊误治的几率; 改善服务态度,搞好医患关系; 诊断要留有余地,考虑问题要全面,对病人多作解 释工作(我没确诊,何来的误诊?); 治疗时多提出几套,将每一治疗方案的优缺点, 副作用讲清楚,让病人参与制定。(尊重消费者有知情 权和最终决定权);个人对医疗事故的防范措施个人对医疗事故的防范措施多与病人沟通,让患者及家属了解你所做的工作; 对于风险大的病种、治疗、手术要反复向患者及家属解释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相互理解并履行签字手续; 对于可能出问题的病例,尽可能有意的保留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别在“举证倒置”的时候“倒“不出来; 在医学常规允许的范围内,如果需要,应全面检查,如病人不同意,在病历中注明,条例中规定:因病人不配合,造成的后果医生不负责任;个人对医疗事故的防范措施个人对医疗事故的防范措施最重要的一点,要提高认识,医生和病人的关系不仅仅是医患关系,医患关系随时可能转化成原告和被告的关系。因此,当病人来求医时,医生要把病人看成“原告”,把自己看成是“被告”,做好充分的准备,不仅仅是病历记录,还要包括现代化的音像设备,一旦上法庭,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说话要有分寸,该解释的解释,不该说的别乱说。病人也可能揣着小录音机摄象机之类的东西。 个人对医疗事故的防范措施个人对医疗事故的防范措施It is important to be aware of: “Tell me and I will forget Show me and I may remember Involve me and I will nderstand” null跨越医患鸿沟 從自我开始 知识、素质、态度、行为、细节爱丁堡宣言对医生的要求爱丁堡宣言对医生的要求医生应该是:优秀的管理人才,病人的代言人,出色的交际家,有创建的思想家,信息专家,掌握社会科学和行为科学知识的执业医师和努力终身学习的学者。有智者事竟成 祝大家 健康快乐 谢 谢! 祝大家 健康快乐 谢 谢!null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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