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兰芳公司编年史

兰芳公司编年史

2010-09-26 36页 doc 98KB 66阅读

用户头像

is_666415

暂无简介

举报
兰芳公司编年史 说起东南亚,大家都会联想起华人,的确,东南亚的开拓史与华人是密不可分的。但是当东南亚各国疯狂反华,印尼暴动华人死伤无数时,华人好象一直都是被欺负的对象,这是由于缺乏国家的支持,国人大多都不了解华人在东南亚的历史地位,在此偶特意把在煮酒论史策发过的文章《谈兰芳共和国》(此文不知为何被版主转到所谓的天涯文集,我无法查寻)进行编缉再发。      当时在东南亚建立的华人国家不仅是“兰芳共和国”一个,还有其它几个国家:      广东省人吴元盛,在婆罗洲北部建立戴燕王国,自任国王,王位世袭,立国百余年。于十九世纪亡于荷兰;     ...
兰芳公司编年史
 说起东南亚,大家都会联想起华人,的确,东南亚的开拓史与华人是密不可分的。但是当东南亚各国疯狂反华,印尼暴动华人死伤无数时,华人好象一直都是被欺负的对象,这是由于缺乏国家的支持,国人大多都不了解华人在东南亚的历史地位,在此偶特意把在煮酒论史策发过的文章《谈兰芳共和国》(此文不知为何被版主转到所谓的天涯文集,我无法查寻)进行编缉再发。      当时在东南亚建立的华人国家不仅是“兰芳共和国”一个,还有其它几个国家:      广东省人吴元盛,在婆罗洲北部建立戴燕王国,自任国王,王位世袭,立国百余年。于十九世纪亡于荷兰;      广东省潮州人张杰绪,在安波那岛(纳土纳岛)建立没有特定名号的王国,自任国王。十九世纪张杰绪逝世,内部发生纷争,王国瓦解;      福建省人吴阳,在马来半岛建立另一个没有特定名称的王国。于十九世纪被向东扩张的英国消灭;      还有暹罗王国的开国国王郑昭;      三佛齐国王张琏(广东饶平人);      婆罗国王某(福建人);      爪哇顺塔国王某(广东潮州人);      ………   以上华人国家均于十九世纪亡于西方殖民者对东南亚的侵略狂潮中。      由于兰芳共和国影响较大,为亚洲第一共和国,因此专门进行详细解说:      梁启超《饮冰室全集》将荷属殖民地的婆罗洲岛叱咤风云的华人首领罗芳伯列为近代八大殖民伟人之一,然而罗芳伯究竟何许人也?      220多年前,在世界第三大岛——东南亚的加里曼丹(印度尼西亚人对婆罗洲的称呼,今约有三分之二为印尼领土)西部,诞生了一个华人建立起来的小国家“兰芳共和国”。它的开国元首是中国广东省梅县石扇堡人罗芳伯。罗芳伯于1776年创立共和体制,定名为“兰芳大总制共和国”,在世界诸国堪称第一,比华盛顿1787年当选为首任总统并实现联邦的美利坚合众国的共和体制还早11年(但美国建国应该是按独立宣言发布之日算起,所以我认为世界第一过誉,亚洲第一则实际名归。      十八世纪的婆罗洲,分属于二十多个马来王国,荷印殖民政府尚未正式统辖该地区。根据考古发现,当地的产金历史相当悠久,至少在十五世纪,爪哇移民已在内陆的上侯(Sanggau)、万那(Landak)、马坦(Matan)上游从事采金活动。华人金矿业的缘起,大约是在1740年前后,首批华人矿工二十多人应南吧哇(Mampawa)土王之邀,从北部的渤泥(Brunei)到南吧哇境内的百演武(Soengei Doeri)开发金矿,结果很成功。这一经验刺激了婆罗洲岛上其他马来首领竟相仿效,招徕华人到各自境内开矿,以牟取高额地租与税金,三发(Sambas)苏丹每年的收入达黄金五百两。   在中国国内,南洋开金山的消息不径而走,传说那里从一只鞋子磕出来的土沫,都能淘洗出半两金子来。十八世纪中期,大批粤东移民随着南航的三板船,前来婆罗洲西海岸,大约每年二、三月有1500-2000人到达,而在六、七月有数百致富者带着钱袋回中国。我们的主人公罗芳伯就是在这股掏金热潮冲击下,从粤东山区来到遥远的婆罗洲莽原的。   有关华人在西婆罗洲活动的最原始的证据,是一块发现于打劳鹿地区的墓碑,上面所刻的日期是清乾隆十年,即1745年。此外,还有一些十九世纪初打劳鹿地区的碑铭与神主牌。成书于1820年的《海录》,记载了嘉应州商人谢清高1782-1795年间在南洋各国的见闻与经历,并且第一次提到闽粤移民在西婆罗洲开矿、种植、贸易以及罗芳伯被尊为“客长”的事迹。   荷文档案也保存了十九世纪二十年代荷印殖民地官员在西婆罗洲地区的工作报告与日记,其中不少涉及华人移民的记载,著名的东方学学者Veth教授的巨著《婆罗洲西部》,以及殖民地官员Schaank的《打劳鹿公司》一书,都保存了宝贵的公司史料。然而,真正从社会学、人类学角度研究罗芳伯创建的兰芳公司及客家移民社会的著作,是早期荷兰汉学高延(de Groot.1854-1821)出版于1885年的《婆罗洲华人公司》。10此书不仅是最早的研究客家社会的专著,而且书中附载的《兰芳公司历代年册》,为我们提供了有关罗芳伯其人其事的第一手资料。      1738年,罗芳伯出生于广东嘉应州石扇堡。此地“枌榆镇抚,桑梓屏障,形势最胜”,按风水先生的说法,必出异人。罗芳伯生而异相:“虎头燕颔,龙肫虬髯,长耳方口。虽长不满五尺,然好读书,常怀大志,量宽洪”。虽然应了地灵人杰的谶语,但直到三十四岁,罗芳伯依然是嘉应州一介怀才不遇的落魄书生,“耕辛凭舌,苦砚为生”。此时正值当地出洋开金山的热潮,罗芳伯与亲朋百众,也于1772年从广州虎门乘舟前往“金山”坤甸。      这时的西婆罗洲华人金矿业,已经过了三十多年的发展。在三发、南吧哇、坤甸等马来土邦,分布了众多的华人聚落。它们之中有开金矿的团体:“山沙”、“把历”、“金湖”、“会”;商业方面,各乡镇有巴刹、埠头、酒廊、赌铺;农业方面有天地会、兰芳会两大组织如坤甸城及邻近,有潮州人的村落,也有客家人金矿,“聚胜公司”、“四大家围”;北部的东万律(Mandor),茅恩,山猪打崖、坤日、龙冈、沙拉蛮(Senaman),主要有潮阳、揭阳人开发的金矿;明黄一地则是大埔公州人刘乾相为大哥,率同五百多同族子弟开采金矿。此外,在山心开金湖的是张阿才(亦称张亚才)为首的大埔县人,也有一些嘉应州、潮州、惠州人杂处其间。      这些组织之间,互不统属、各行其是;特别是客家人与潮州人混居的地方,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初来乍到的罗芳伯,由于断文识理、做事果敢,立即受到客家人社会的器重,有“罗方口”之誉。《兰芳公司历代年册》记载,当时“坤甸埠头潮州属人多不守礼法,好以强欺弱,嘉应州属人往往被他凌虐。罗太哥目击时艰,深为握腕,思欲邀集同乡进据一方者久之。”在坤甸埠头教书几年后,罗芳伯建立了自己的威望与基础。并“有同心者一百八人”,从此开始了建功立业的尝试。      名 称 地点 经营 首领   聚胜公司 坤甸 金矿 不明   四大家围 坤甸 金矿 不明   山心金湖 东万律下数里 金矿 张阿才(财库)   兰和营 茅恩 农业 江戊伯(功爷)   兰芳会 兰芳会岽,大树山 农业 罗芳伯(大哥)   天地会 骨律等地 农业 刘三伯(大哥)   (资料来源:《兰芳公司历代年册》,Schaank《打劳鹿公司》)      1774年罗芳伯成为农业组织兰芳会的首领,由于当时华人已开始摆脱初期马来人对食粮、日用品的垄断,经营农业成为非常有利可图的部门。十八世纪七十年代,当地有两个大规模的农业组织:      其一是天地会,基地在斓哆(Rantauw)、百万突(Pakoetjing)、王梨岽(Wong-li-toeng)和骨律(Koelor)一带,它以骨律为镇,建了一个商业中心。首领刘三伯。另一个即是罗芳伯的兰芳会,地盘在兰芳会岽和大树山两地。      这两个农业会都企图垄断农业利益,经常发生冲突,最终于1774年爆发了一场大械斗,兰芳会大败,罗芳伯率众经坑尾山逃往南吧哇,辗转到东万律地区另起炉灶。正如罗芳伯诗中所抒发的:“平蛮荡寇经三载,辟土开疆已两回,”,1777年,他终于在东万律建立以嘉应州人为主、包括大埔县客家人的兰芳公司。      赶走兰芳会后的天地会势力越发强大,它与打劳鹿地区其它矿业团体之间的磨擦也日益增多,天地会的粮糖垄断,终于引起矿工们的强烈不满,结果造成打劳鹿十四家金矿联手对付天地会。1775年,双方在王梨岽发生激战,天地会大败,刘三伯与五百多名会员伤亡,幸存者被矿业公司瓜分。此后,各金矿公司都有专门人员从事农业生产。      1776年,参战的大港、老八分、九分头、十三分、结联、新八分、三条沟、满和、新屋、坑尾、十五分、泰和、老十四分、十二分正式结盟,在打劳鹿成立“和顺总厅”。从此,兰芳公司与和顺总厅就是西婆罗洲最大的华人联盟。      罗芳伯创建的兰芳公司   兰芳公司建立后,罗芳伯先把目标对准东万律以北十多里的一个华人商业聚落----茅恩。那里有老、新两埔头,老埔头有店铺二百多间,居民主要来自潮阳、揭阳、海丰、陆丰,首领黄桂伯尊为总大哥;新埔头有店面二十余间,嘉应州客家人居多,其组织兰和营,以江戊伯为首领,号称“功爷”。另举四人协助管理,名为“老满”。罗芳伯先派人联络兰和营,里应外合,迫降黄桂伯,合并了坤日、龙冈、沙拉蛮等地。接着将矛头指向明黄的刘乾相,兰芳公司倾巢出动,罗芳伯亲自督战,一举攻破对方六大寨,消灭了最强劲的对手。      自1777年起,罗芳伯领导这个客家人联盟长达十八年之久。他先后联络马来首领,征服了周围的原住民戴雅克族部落;兰芳公司的基本制度,也由他一手制定。法律方面:命案、叛逆等重罪,斩首示众;打架争抢,以藤条鞭打、坐脚罟;口角是非,责以红绸大烛等等;在公司体制方面,除了罗芳伯担任总厅大哥,还有一位总厅副头人协助管理公务;东万律埠头也有一个副头人及尾哥、老大共同管理;各地聚落也立副头人与尾哥、老大、副头人领有俸禄,尾哥、老大是荣誉职衔。在罗芳伯辖下,兰芳公司约有二万多客家人,其中以矿工居多,也有从事农耕、手艺、贸易等行业。所有人都向公司总厅交纳税金,作为公共管理费用,以此获取公司的保护。      罗芳伯临终前(1795年)的遗嘱确定,兰芳公司总厅的大哥只能由嘉应州本州人氏担任,总厅副头人由大埔县人担任,公司管属范围内各地头人可从嘉应州各县人氏中择贤而任。(他们都必须是直接从中国来的人。)在兰芳公司一百零八年的历史上,前期的首领们一直遵守这些规定。直到第五任总厅大哥宋插伯时(1811-1823),荷属东印度政府开始加强对婆罗洲地区的控制,1819年,荷印政府特使Nahuys访问东万律,宋插伯与他签署了在兰芳公司矿区使用荷兰国旗的条约。接下来的刘台二时期,荷兰人试图进一步扩大他们的影响。1822年,政府特使Tobias安排刘台二与东万律公司的其他副头人一起到坤甸,殖民地政府授予刘“兰芳公司甲太”的封号,总厅及各地副头人同时受封为“甲必丹”。1824年三发民政长官Hartmann请刘台二到巴达维亚参见荷印总督。21此后的兰芳公司首领均改称为“甲太”。各地副头人也改称“甲必丹”,他们的任免要得到当地荷印官员的认可,末期的刘阿生甲太,甚至直接传位给自己的儿子。也许正是这种与荷印当局的合作态度,使相对独立的兰芳公司得以维持到1884年。22是年刘阿生故世,荷印军队随即进驻兰芳公司总厅,彻底结束了西婆罗洲独立发展的华人公司历史,“兰芳”共存在了116年。      〈兰芳公司历代首领年表〉    姓 名 籍 贯 在任时间 大 事 纪   1罗芳伯 嘉应州 1777-1795 在东万律地区创建兰芳公司总厅   2江戊伯 嘉应州 1795-1799 武功卓绝,镇服四周土著   3阙四伯 嘉应州 1799-1803 与土著时常发生冲突   4江戊伯 嘉应州 1803-1811 平定戴雅克之乱   5宋插伯 嘉应州 1811-1823 荷印政府开始插手公司事务   6刘台二 嘉应州 1823-1837 受封“甲太”,公司自治权渐受荷印当局影响   7古六伯 嘉应州 1837-1842 与万那土王战争失利,辞职回中国   8谢桂芳 嘉应州 1842-1843 年迈无为   9叶腾辉 嘉应州 1843-1845 第一位不住公司大厅的甲太   10刘乾兴 嘉应州 1845-1848 与万那王战争   11刘阿生 嘉应州 1848-1876 与荷印当局关系密切,开发文兰新矿区   12刘亮官 嘉应州 1876-1880 第一位子承父职的甲太   13刘阿生 嘉应州 1880-1884 死后公司自治被荷印政府剥夺      罗芳伯的政治理想:      西婆罗洲的华人移民基本来自粤东地区,他们中的多数人怀着掏金发财的愿望远涉重洋。然而,罗芳伯却不仅于此,这位落第书生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他不只是为了掏金才到金山正如他在《游金山赋》中所说,婆罗洲“地虽属蛮夷之域,界仍居南海之中”。在他的观念中,南海还是中国文明传播的区域,虽因“家贫亲老”,远涉重洋,他仍以宣扬中国文化为己任。      可以想像,1772年,罗芳伯与一百多名客家同乡远航婆罗洲,他们寻求的是一个新的发展空间。我们知道,清初中国矿禁之争,原因之一就是因为粤东地区无法控制的私营矿业。而婆罗洲金山的开发,给了当地矿民一条新的出路。然而,罗芳伯与他的客家同乡还有更高的理想,即他们试图建立一个海外藩国。当罗芳伯发现坤甸“潮州属人多不守礼法”时,他为此感到痛心疾首,率领客属同乡离开这个“不守礼法”的天下,另创纯粹的客家人国度。      以农业团体“兰芳会”起家的兰芳总厅,尽管占领了矿藏最富的东万律,罗芳伯还是十分发展它的领地。在西婆罗洲南北一百多公里、东西四百多公里的方圆内,都有它的矿场、农庄与聚落。   罗芳伯始终强调只有嘉应人可以担任兰芳总厅的首领,在他的国度里,极少潮州人介入,客家人的兰芳总厅虽然也使用了“公司”一词,然而它的组织结构与制度却与其它公司不尽相同。兰芳有自己的礼法,它的总厅由籍贯嘉应州的“大哥”统领,并有大埔籍的“副头人”辅佐;各地村落由副头人、尾哥、老大管理。他们的政府基于地方贤人的尾哥、老大管理、这与具有民主性质的“公司”制度不尽相符。此外,虽然身居异邦,罗芳伯“实有归附本朝之深心焉”。25他建立兰芳总厅原是为了象安南、暹罗那样称为外藩,年年向清廷朝贡。   总之,罗芳伯的儒家思想与客家藩国观念,使他企图在婆罗洲建立一个“小中国”。经过二十多年的苦心经营,他终于实现了这一理想,遗憾的是,由于荷印殖民地当局的消灭政策,婆罗洲客家先民开创的业绩因之掩没。同时由于史料缺乏与某些因素的限制,这位比洪秀全早将近一个世纪的客家领袖的事迹,迄今知者寥寥。   ------------------------------------------------------------   评论:罗芳伯这些人,都是大清国的平民百姓,因为在故乡太穷,不得已下了南洋。虽然飘泊海外,但仍然是大清皇帝的子民,祖宗坟墓祠堂,以及亲友家眷,都在国内。他们如果自立为王,对清朝皇帝来说,仍然属于反叛。抄家挖坟毁祠堂的事皇帝是干得出来的,甚至还会派兵出海,进行征伐。所以,罗芳伯他们不敢自立为王。        事实上,罗芳伯建立兰芳国后,在华人圈里根本不敢称为国,只能称为兰芳公司,或者兰芳大总长。这当然有害怕告发的原因内。        后来,他们还曾经遣使回国,觐见皇帝,请求称藩,想把西婆罗洲这块土地纳入大清的版图,或者变成藩属国家。意思是,我不敢自立为王,但朝廷下令封一个王总可以吧。但这件事没有结果,有可能是使者没见到皇帝,也有可能是清朝皇帝不予受理,根本不理睬这些天朝弃民,或者根本不能容忍南方的汉人在海外建个国家。 这一条属于外部原因,只要清朝皇帝不允许,兰芳国就不可能变成王国。      罗芳伯等人自身的原因:   罗芳伯在中国国内,也是一个平民百姓,没有任何特殊身份。到海外后,因为他才能过人,所以被大家推为首领。带领众多海外华人,谋求共同的利益。后来因为华人势力太大了,有好几万,当地土著居民也归附了好几十万,他们帮助浡泥王平了叛,浡泥王看华人的势力已成,不得已拱手让位(禅让?)。兰芳国能建立起来,主要还是华人群体实力很强的缘故。        罗芳伯是华人势力的代表,是由华人们推选出来的。除了个人能力之外,在华人圈内并不具备绝对的优势。也就是说,大家能一起推选他,也能够一起废了他。所以,罗芳伯敢于向土著居民称王,但不敢在华人面前称王。        当然,要在华人堆里称王,也不是没有办法。纵观中国历史,历代权臣篡位,除了编造自己是真龙天子的神话外,主要就是清除异己势力。        我们可以想像一下,兰芳国内的三万多华人之中,应当有一大批是小家小户或者孤单一人,没有实力,靠依附大家族为生的人。另外还应当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乃至十几个实力较强的大家族,罗芳伯、江戊伯、刘台二等,应当就是这几个大家族中的代表人物。        罗芳伯如果要自己称王,那就得消灭或者削弱其它几个大家族的实力,使罗家成为唯一的大族。这样,别人不听话也不行了,把王位传给自己儿子别人也不敢提意见了。        要消灭或削弱其它大家族,除了打仗动刀子杀人,别无良法。但是,华人在当地只有三万人,归附的土人却有二十万,再加上浡泥王的原有势力,周边其它土著居民,其它国家的势力,这些土著势力加到一起,要比华人大得多,华人全靠其先进的科技文化以及团结一致,组织得力方才能够称强。如果华人内讧,大家争天下,那就会让渔翁得利,受损失的只能是华人。      (所以说,民主共和其实也是各势力博奕的结果,有时并非自愿,当然,可能创始人们德道高尚非我等之辈所能猜度)      总结:      观点:   1、兰芳共和国证明:以汉族为主的群体和社区能够创造并实现西方人也认可的民主体制。   2、兰芳生不逢时,面对强大的西方入侵者,又得不到故土的支持,是以败。   3、兰芳被灭,便海外华人数百年来似苦海飘蓬,无处安身立业,竟屡为海岛蛮夷所凌。   4、兰芳被灭,也使东南亚华人在建国与民主方面的探索为兵火所灭。         设想:   1、若兰芳仍在,则华人国家当有一完全不同的行政及管理方式,可为其故土所鉴。   2、若兰芳仍在,则南海诸岛全在华人掌中。   3、若兰芳仍在,则东南亚排华,侮华势力当不敢轻动。            建议:      为海外,尤其是东南亚华人长久安全,且为我资源、地缘利益计,当设法帮助当地华人提高地位,求得自治,最终在加里曼丹或苏门达腊择一合适之地,恢复以华人为主体的国家,再造民主共和的兰芳。((此事亦非异想天开之举,下面为东南亚各主要国家华人总数)      东南亚各国华人的大致数量:印度尼西亚:800多万    马来西亚:600多万    泰 国:400多万    新 加 坡:240万    文 莱:7万    越 南:200多万    菲律 宾:300多万   一.    婆罗洲达雅克部族和弗洛勒斯岛(Flores)的恩加达人(Ngada)的装饰图案,同中国战国末年的图案有极明显的关系。可证中国人早在公元前三世初,或更早时期,便开始同婆罗洲接触了。 二.    苏门答腊出土的一件陪葬陶器,刻有汉元帝初元四年年号。 三.     15世纪,爪哇移民开始在婆罗洲内陆采金。 四.     早在1520年,华人已大规模出现在婆罗洲。(田汝康《西婆罗洲的华侨公司组织》) 五.     罗芳伯祖居江西南部,先祖迁广东嘉应州白渡堡(今梅州梅县白渡镇),传五世,罗九清再迁石扇(今梅州梅县石扇镇)。 六.     1600年,到达加里曼丹的荷兰人发现,中国纺织品盛行该岛。(田汝康《西婆罗洲的华侨公司组织》) 七.     1608年,荷兰人入侵三发,被三发拉都(女首领)班柯以“商业应公开给任何人”为由,拒绝。(田汝康《西婆罗洲的华侨公司组织》) 八.     1608年左右,由于华人及番人的联合抑制,侵入马辰等地的荷兰人不得不撤退。直至十七世纪末,荷兰人在马辰的代理处才得以正常活动。(田汝康《西婆罗洲的华侨公司组织》) 九.     18世纪的婆罗洲分属二十多个马来移民王国,荷兰人尚未建立殖民统治。 十.     18世纪初西婆罗洲华人金矿业出现。 十一.            1700至1710年间,华人将种植胡椒的技术带到加里曼丹岛。由于华人的努力,其质与量都胜过了苏门答腊岛。(田汝康《西婆罗洲的华侨公司组织》) 十二.            罗芳伯父罗启隆,娶妻杨氏,生芳伯、葵柏、台柏三子(袁冰陵《罗芳伯与西婆罗洲的开拓》)。(另一种说法是罗芳伯有一弟,名罗珍伯。) 十三.            1707年,华人及番人联合作战,击退英国人对马辰的侵略。(田汝康《西婆罗洲的华侨公司组织》) 十四.            1714年,英国人在马辰发现那里的“升斗尺寸完全按中国的标准”。 (田汝康《西婆罗洲的华侨公司组织》) 十五.            1721年,英国航海家承认全婆罗洲岛的商业已被中国人控制。中国人居住在马辰、三发、南吧哇(即曼帕瓦)等地,贩卖丝绸、花布和其他中国、日本的商品来供应当地人的生活。华人还是西婆罗洲黄金矿的发现者。(田汝康《西婆罗洲的华侨公司组织》) 十六.            1738年,兰芳共和国首任元首罗芳伯大哥诞生。虎头燕颔,龙肫虬髯,长耳方口。虽长不满五尺,然好读书,常怀大志,量宽洪。 十七.            1738年,兰达已有11个华人金钢石矿场,每场约二三十人,每人每年能掘得约20-40卢比的金钢石。(喻常森《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的东南亚华侨矿业》) 十八.            1740年左右,华人应南吧哇(mampawah)土人之邀,到百演武开发金矿。 十九.            1740年到1745年间,南吧哇(mampawa)苏丹巴内姆帕汗(Panembahan)从文莱招了二十名华工,到百富院土里(S·Duri)河一带开采金矿。三发(Sambas)苏丹奥马尔·阿拉木丁起而效仿,将炉末和拉腊金矿租给华人。(喻常森《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的东南亚华侨矿业》) 二十.           ?年(1818年以前),当乌玛·亚拉母亭苏丹(Oumar Alamoudin)在位时,一首中国帆船在三发湾陆,中国人以向其纳税为件获得拉腊(Laras)地区的居住权,他们在那开矿伐木、种地筑路,几年间使其大变样。并与达雅克人贸易通婚,生下了肖父而不肖母的后代。由于苏丹的残暴和贪得无厌,华人被迫起义,在土番前来参加中国大节日的时候,杀死番人,宣布独立。施好古认为这比欧洲人干脆就夺掉土番政权的做法要文明多了。(施好古《婆罗洲的中国公司》) 二十一.     1745年,某华人去世,葬于打劳鹿地区,墓碑保留至今,为现今发现最早的华人实物。 二十二.     1745年,最迟在此年,东万律有了华人自己的金矿。(喻常森《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的东南亚华侨矿业》) 二十三.     罗芳伯在中国大陆原配李氏,生子子增。(《兰芳大总制——亚洲最早的共和政体》林其泉) 二十四.    直到三十四岁,罗芳伯依然是嘉应州一介怀才不遇的落魄书生,“耕辛凭舌,苦砚为生”。 二十五.    1754年,三发苏丹向租地采金的中国人收租金值荷币三万二千盾。(田汝康《西婆罗洲的华侨公司组织》) 二十六.    1760年代,西婆罗洲华人公司已达十八个以上。可考证的如下:大浦公洲人刘乾相在明黄组成的三星公司、大浦县人张阿才在山心成立的公司、海陆丰人黄桂伯在茅恩成立新浦头成立的兰和营等四个公司。蒙脱拉度境内的有老八分、九分头、十三分、接边、新八分、老十四分、十二分、大港、坑尾、新屋、满和、十五分、泰和、三条沟等十四个。(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二十七.    1760年代前后,婆罗洲华人金矿公司有34个之多。(喻常森《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的东南亚华侨矿业》) 二十八.    1760到1820年间,平均每年约有2000华人抵达婆罗洲。(喻常森《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的东南亚华侨矿业》) 二十九.    1760年,三发苏丹从槟榔屿招募7名中国人前来采金,他们被尊称为“叔叔(Entjek)”.在拉让(Lara)地区开辟居住区,安置为,中国人的居住区向蒙脱拉度地区扩展.此后,在拉让地区有12个集团,在蒙脱拉度地区有24个集团。也出现了一些农业集团。长岗新治郎《西加里曼丹华侨社会的沿革与变迁》 三十.           1770年代左右,三发矿工已至一万多人。公司由承租开采而发展为统筹经营的性质。(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一.    1770年,蒙脱拉度的中国人为摆脱三发苏丹的压迫和达雅克人的监视,在达雅克人的一个节日里发动起义,向自立的道路迈出了第一步。长岗新治郎《西加里曼丹华侨社会的沿革与变迁》 二.    1771年坤甸建城。今译宠提纳克Pontianak。 三.     1772年5月,罗芳伯带领一百多人由中国航海到达坤甸,从乌石海边登上婆罗洲。 四.     罗芳伯安顿下来之后,起初靠教书为生。 五.     罗芳伯创立十八兄弟会,后来发展为兰芳会、兰芳公司。(朱育友《兰芳公司制度乃脱胎于天地会》) 六.    初来乍到的罗芳伯,由于断文识理、做事果敢,立即受到客家人社会的器重,有“罗方口”之誉。 七.    在坤甸埠头教书几年后,罗芳伯建立了自己的威望与基础。并“有同心者一百八人”,从此开始了建功立业的尝试。 八.     因坤甸为荷印控制,又有潮州人建立的聚胜公司(梅县人组织)、四大家围等挤压争斗,罗芳伯率领客家人进入内陆地区。 九.    芳伯下南洋时未携眷同行。后来,他在婆罗洲跟一名达雅克女郎结婚。这位土著夫人,在罗氏领导发展兰芳公司的述程中,扮演了极重要的角色。 十.     1774年,罗芳伯在兰芳会岽和大树山一带创立兰芳会,以经营农业为主。与天地会发生冲突,失败。罗芳伯率众退往东万律地区。 十一.            蒙脱拉度附近形成了两个农业集团——天地会与兰芳会,天地会的领袖叫刘三伯,兰芳会的领袖叫罗大伯,或称罗芳伯,互相抗衡,兰芳会溃败。罗芳伯逃到蒙脱拉度的市场,后去到喃吧哇。而天地会势力发展,使当地经营矿业的人受其挟制,天地会在1775年加大了对大米的垄断,又拒绝出售甘蔗,还常进行掠夺妇女儿童的不法行为,蒙脱拉度集团的14个矿业公司团结起来,击溃天地会,刘三伯及其徒众500人战死,势力遂告瓦解。于是蒙脱拉度地区就产生了由和顺大公司等14个公司组织的矿山企业组织。长岗新治郎《西加里曼丹华侨社会的沿革与变迁》 十二.           1775年,天地会与和打劳鹿地区(蒙脱拉度地区)的十四家金矿再战,天地会失败。天地会垄断粮糖,结果造成打劳鹿十四家金矿联手对付天地会。1775年,双方在王梨岽发生激战,天地会大败,刘三伯与五百多名会员伤亡,幸存者被矿业公司瓜分。此后,各金矿公司都有专门人员从事农业生产。 十三.            1776年,参加与天地会战争的十四家公司大港、老八分、九分头、十三分、结联、新八分、三条沟、满和、新屋、坑尾、十五分、泰和、老十四分、十二分正式结盟,联合成立和顺总公司,总厅设于打劳鹿,领导人为谢结。(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十四.            此后的兰芳公司与和顺总厅就是西婆罗洲最大的华人联盟。英国外交部称之为联邦共和国。公司人口约十一万。 十五.            约从1776年起荷英文献称三发地区为“华人区域”。 (田汝康) 十六.           1777年之后 1         罗芳伯大哥率领一百零八人进抵东万律山心金湖地区,收服张阿财金矿一众人等。大埔客垦殖民的领袖张亚才率领部属,逃往他处。罗芳伯遂成为山心金湖区的新领袖。透过贤明的施政和待人以善,他把未逃走的大埔客垦殖民争取过来。于是,这个新村落开始筑起护墙,兴建店铺,房舍和公司办事处。这个大埔客和嘉应州客联合组成的新社区,继而开辟山林,挖掘水井,发展矿业。由于这些新垦殖民远离一切外来控制,他们自然而然地便建立起本身的政治机构。他们在罗芳伯的英明领导下,把政治机构建立在原本存在的群体组织上。 2         罗芳伯创立兰芳公司,兰芳共和国建国,定都东万律山心金湖。全国人口约两万余人。在西婆罗洲南北一百多公里、东西四百多公里的方圆内,都有它的矿场、农庄与聚落。建元兰芳,公元1776年即为兰芳元年。「首任大唐總長」,或「大唐客長」。全公司约有四万人,又有二万多土人加入。府邸大门口,悬挂有中文的“兰芳大总制”的牌匾,代表“兰芳”的黄色长方形旗帜和代表“太哥”的黄色三角形旗帜及代表副手们的其它各种颜色三角旗帜,在风中猎猎飘扬。在“太哥”罗芳伯的旗帜中间,写着一个“帅”字。大堂里,悬有一副金匾,“雄镇华夷”四个大字足有4尺见方,府衙内外的官员们,或长袍马褂,或身着西服,而在场的士兵,都是清朝绿营兵的打扮。确定了自己的国旗,规定以各式汉服为国家礼服。 3         罗芳伯派刘台二藏信于笠,潜入新埔头、老埔头公司,联合江戊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迫使埔头公司黄桂伯归降。坤日、龙冈、沙拉蛮等处全归兰芳公司拥有。 4         罗芳伯写下“平蛮荡寇经三载”的光辉诗篇。 5         兰芳公司与刘乾相领导的明黄公司大战,罗兰伯亲临前线,连破明黄公司六大寨,尽有其地,兰芳公司更见富强。 6         兰芳公司与和顺公司开战,不利,退回。 7         罗芳伯效韩文公故事,作《祭诸神驱鳄文》,港中鳄鱼,浮出水面,入海而去。华番人民,无不畏服。 8         先后联络马来首领,征服了周围的原住民戴雅克族部落。因协助三发苏丹敉平叛乱而名声大噪。《罗芳伯所建婆罗洲坤甸兰芳大总制考》罗香林 9         首府设在坤甸附近的小镇东万律。对外方面,总长有时自称为西婆罗洲王。在总长以下,设有副总长一位,亦称参谋或军师,驻扎在金矿区的沙拉蛮(Salamon)。《罗芳伯所建婆罗洲坤甸兰芳大总制考》罗香林 10     兰芳共和国发行了自己的货币。 11     兰芳公司成立时,东万律一带有华侨二万余人。和顺总公司则有十一万人之多。(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12     兰芳公司的旗帜为黄地红字,上书兰芳大总制。(《兰芳公司制度乃脱胎于天地会》朱育友) 十七.            1777年,乾隆四十二年,兰芳元年,丁酉岁,罗芳伯受推为大唐总长,建国号曰兰芳大总制。《罗芳伯所建婆罗洲坤甸兰芳大总制考》罗香林 十八.            1780年,霖田公司(亦称霖田新乐公司)成立于蒙脱拉度,至1850年开始参加和顺总公司组织。(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十九.            除了兰芳大总制以外,尚有戴燕国之成立。这个王国纯粹是为了罗芳伯手下最能干的副官吴元盛将军而建立的。吴元盛统治下的戴燕,有如一个封建国家。1785年,吴元盛平戴燕国。《罗芳伯所建婆罗洲坤甸兰芳大总制考》罗香林 二十.              二十一.     1793年6月8日,《泰晤士报》在一版头条地位报道了兰芳大总制共和国的建国情况指出:“兰芳大总制共和国国力虽后于西方诸国,其意义却不逊于1787年华盛顿当选为第一任总统、实现联邦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民主共和走向……” 二十二.     1793年,兰芳十七年,癸丑岁,罗芳伯设坛祭鳄,华夷信之,多讴歌者。《罗芳伯所建婆罗洲坤甸兰芳大总制考》罗香林 二十三.     1794年 1             兰芳公司打败喃吧哇土人建立的邦居兰苏丹国,将其王府夷为平地,打通东万律到坤甸入海口的通道。邦居兰举国退往上万那,与万那土王联合对抗兰芳公司。 2             兰芳公司进围邦居兰、万那两个苏丹国达九月之久,邦居兰、万那苏丹胆破心寒,请坤甸苏丹斡旋,与兰芳公司以三发为界,划定国境。是为攻克新港之役。此时西婆罗洲华人分立为兰芳、和顺两国。兰芳共和国国境南北一百多公里、东西四百多公里,略大于台湾岛。于各交通要道都立栅自卫。 二十四.    罗芳伯派一名叫黄安八的广东镇平人,带着罗芳伯夫人捐出的金银首饰去采购粮食,黄安八竟然卷款逃了,罗芳伯从此立誓:今后兰芳的“太哥”位置,只能由嘉应州来的人继任,而副首领,则由大埔人接任。其他各处的头人、尾哥、老太等职,就不限地域了。 二十五.    罗芳伯在婆罗洲立国之后,曾回石扇老家探亲,带回一包金首饰,分送给村里父老乡亲。 二十六.    当时坤甸西北一带,有华人三万或二十万,他们的中心城市是敏得拉打(三巴士的南方)(《早期华侨艰苦奋斗的历程》胡一声) 二十七.    1793年以前,谢清高到兰芳国,亲见罗大哥事迹。 二十八.     1795年10月24日,首任元首罗芳伯崩逝,葬东万律,享年58岁。南洋有些地方的华人尊之为“大伯公”神。江戊伯继位为第二任总制。身体长大,武略超群,曾一刀连斩十八颗番人之头。 二十九.     1799年,江戊伯大哥辞职,返回中国。阙四伯大哥继任为第三任总制。 三十.            1799年之后,各地番人联合侵略兰芳国境。江戊伯大哥由中国返回兰芳,阙四伯请江大哥出面弹压。江大哥命令喃吧哇王室自为约束。番人闻江大哥之名即不敢放肆,此后三十余年,死心踏地。兰芳共和国得安享太平三十余年。 一.     18世纪末,婆罗洲华人矿工有10000-32000人。(喻常森《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的东南亚华侨矿业》) 二.     19世纪初,婆罗洲华人矿工有53000人。19世纪中期约有25000人。(喻常森《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的东南亚华侨矿业》) 三.     1800年,兰芳二十四年,庚申岁,戊伯退闲养老,回祖国省亲,由阙四伯摄位。《罗芳伯所建婆罗洲坤甸兰芳大总制考》罗香林 四.     1801年到1814年,印度从西婆洲进口黄金年均12462盎斯,价值52966英镑。(田汝康) 五.     1803年,阙四伯大哥去世,江戊伯大哥再任为第四任总制。 六.     1803年,兰芳二十七年,癸亥岁,坤甸土人复反。先是土人畏惧戊伯,至是闻戊伯去国,乃相约反叛,四伯屡战不利,嗣位四年,兵革相从,迄无宁日。《罗芳伯所建婆罗洲坤甸兰芳大总制考》罗香林 七.     1804年,兰芳二十八年,甲子岁,江戊伯由祖国复反坤甸,回任总长,即出兵征讨反者,师次冒顿黎乌,依万帝隆港而阵。适有土人架小舟而下,戊伯诘之何往,土人惊惧,答去喃吧哇人。戊伯即令传喃吧哇苏丹来铜陵,责令约束土人,无得骚乱,苏丹与土民相率降服。复相安无事。《罗芳伯所建婆罗洲坤甸兰芳大总制考》罗香林 八.     1807至1808年间,老八分、九分头、十三分、接运、新八分、老十四分、十二分七公司因故停歇。和顺总公司余大港、坑尾、新屋、满和、十五分、泰和、三条沟七公司。(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九.     莱弗士估计1810年华人公司的生产总值达370万西班牙银元。(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十.     1811年,江戊伯大哥去世,宋插伯大哥继任为第五任总制。承平之世,安享太平。 十一.            1812年,兰芳三十六年,壬申岁,夏戊伯病卒,时嘉庆十七年也。众推宋插伯嗣位,葬戊伯于东万律上桥头。插伯为嘉应州白渡堡人,与芳伯、戊伯、四伯为结义兄弟,当时称罗江阙宋四大头人。《罗芳伯所建婆罗洲坤甸兰芳大总制考》罗香林 十二.            1812年,韩特调查的结果是仅从坤甸一港口出口的黄金就有三到四个布克(一布克为一百三十三又三分之一镑)。(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十三.            1812年,婆罗洲华人矿场出口黄金532镑。(喻常森《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的东南亚华侨矿业》) 十四.            1812年,婆罗洲华人矿场生产总值约474.4万西班牙银元。(喻常森《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的东南亚华侨矿业》) 十五.            1818年,三发苏丹阿布·巴加·达如亭(Abou bakar tadjoudin)向雅加达的荷印政府求援,要求派兵攻打独立的华人政权。荷印政府派兵前往,但无力镇压,只是造成了一种休战局面。(施好古《婆罗洲的中国公司》) 十六.            1819年,兰芳公司在发展战略上发生分岐。宋大哥等人主张反击东印度公司对西婆罗洲的渗透,提议攻打荷兰东印度公司控制的坤甸地区。刘台二等人主张联合荷兰东印度公司与番人和和顺公司争夺金矿,刘台二得到较多支持。荷印政府特使访问东万律,两国立约规定兰芳共和国改挂荷兰国旗,荷兰东印度公司则支持兰芳公司的扩展。 十七.            1820年,谢清高于澳门著《海录》一书,其中昆甸国条为介绍兰芳共和国最早的中文资料。 十八.            1821年,兰芳四十五年,辛是岁,插伯病卒。刘台二嗣位,时道光元年。台二亦嘉应州人。时荷兰人北上,兰芳大总制各属地,多为所夺。乃以利诱刘生往瓜哇巴达维亚,阳示优宠,台二喜之,而不知遂堕其计。《罗芳伯所建婆罗洲坤甸兰芳大总制考》罗香林 十九.            1822年,三条沟、泰和、十五分公司又从和顺总公司分出。(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二十.            1822年,东万律的兰芳公司、蒙脱拉度的和顺公司、西纽宜斯(seminis)的三条沟公司被荷兰人称为三大共和国。(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二十一.    1822年(或以为1823年),刘台二率领使团到坤甸和南吧哇,与荷兰东印度公司谈判,约定双方各平共处,互不进攻。 二十二.    1822年(或以为1823年),宋插伯大哥被免职,不久去世,在宋大哥的葬礼上因继位问题,公司总厅发生混乱。刘台二在东印度公司的帮助下继任第六任大总制。为罗太哥同时兄弟中最年幼的。刘接受“荷兰皇帝敕封兰芳公司甲大”的封号,其他首领受封甲必丹。兰芳共和国开始接受荷印政府管辖,独立自主地位丧失,成为自治共和国。 二十三.    1822年,荷印政府首次派军侵略兰芳共和国。(施好古《婆罗洲的中国公司》) 二十四.    1823年,东印度公司才开始能够在西婆罗洲立足。(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二十五.    1823年,兰芳公司出让全部人头税和一半的鸦片及其它税收权给东印度公司。东印度公司派一支十二人的军队进驻兰芳公司首府东万律。东印度公司收取八千荷盾的人头税。 二十六.    1823年,西婆洲出口的黄金价值为八千万荷兰盾(666万英镑),最低估计华人年采得的黄金在一百万盎斯以上。(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二十七.    1823年,婆罗洲华人矿场输出黄金值667.67美元。(喻常森《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的东南亚华侨矿业》) 二十八.    1824年,刘台二总制受邀到达巴达维亚与荷印总督会谈。东印度公司盛情款待,试图收买他,并展示东印度公司的武力。时荷兰人只能控制坤甸和三发两个地区。 二十九.    1824年,兰芳四十八年,甲申岁,荷兰驻巴达维亚政府,以先得刘台二默许,始设公班牙于坤甸老铺头,委刘台二为甲大,以加巴士河为界,河西割属公班牙,河东仍属兰芳大总制,条约字面用三色字,声明不相侵犯。三色字者,一汉文,一巫来由文,一荷兰文也。依条约兰芳大总制本非属国,乃刘台二妄以荷兰三色旗代兰芳大总制长方形黄旗,谬以属国自待。故时人为歌谣辱之:插伯企厅大差矣,州府交分台二企。大家兄弟无见识,桅杆扯起三色旗。《罗芳伯所建婆罗洲坤甸兰芳大总制考》罗香林 三十.           1824年,兰芳公司的组织机构由传统中国型改成东印度公司形式。(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一.    1824年,刘台二接受东印度公司委任为甲太,人头税交由东印度公司,兰芳公司的收入仅靠烟酒等税。(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二.    1825年,125名从中国来的华人被东印度公司拒绝登陆,引起兰芳公司反刘台二力量的不满,他们发动起义,将刘台二关押了一段时间,并联合打劳鹿公司华人进攻南吧哇的东印度公司堡垒。 三.    1825年,刘台二执行东印度公司的命令拒绝125名新客在坤甸登陆,并向东印度公司请求援兵。东印度公司的军队被击退。兰芳公司将刘台二关押起来。(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四.    1826年,兰芳公司刘台二等人与东印度公司特使谈判,东印度公司取消了上年的税收,以示支持。 五.    1826年,东印度公司以免除上年人头税为条件换得刘台二被释。(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六.    1830年,满和公司移至万那,和顺公司仅剩大港、坑尾、新屋三公司。(田汝康) 七.    1830年以后,为了对付东印度公司的封锁,大港公司开始提倡种水稻,班戛(Pamangkar)一带最多。三条沟公司甚至全改从事农业。(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八.    1831年,东印度公司和兰芳公司合作控制万那地区的金矿。东印度公司派军将矿场从打劳鹿公司华人手中夺来交给兰芳公司,贷款扶助兰芳公司开矿,收购采出的黄金。 九.    1834年,刘台二陪同东印度公司坤甸副专员到kapoeas上游考察,力求促进内陆贸易的发展。 十.    1834年,新加坡的英国人接到和顺公司愿意互通贸易的消息,和顺公司试图以此打破荷兰人的封锁。英国人派通马来语的爱尔前去谈判。爱尔发现,除去三发和坤甸两个小据点被东印度公司占据外,两据点之间的长广百英里的地带上遍布华侨公司。大港公司极有组织能力。蒙脱拉度地区有一条长达四分之三英里的大街,总督府位于市区的另一端。衣着鲜明的总督和官员都来迎接他,并鸣礼炮三响,以示礼遇。五十多个各区代表和公司官员与爱尔会谈新加坡通商事宜。爱尔认为总督有极高的政治敏感性,公司这种形式是适合华人社会的。公司既不受满清领导,也不受荷兰人控制,有完全的独立性。荷兰人建立统治的企图已完全破产。整个大港公司被分成若干区域,每一区域由若干民选的代表处理日常行政事务,所有成年男性都有选举权。各区代表有权处理本区内的司法案件,但死刑要得到总督的同意。只要能得到选民的信任,代表的任期无限,但选 民可以随时撤换他们不信任的代表。各区域的代表组成公司,再选出总督,总督有权处理内政外交事务,但重大事务经预先征求公司的意见。(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十一.           1836年2月4日,新加坡自由报转载新月刊八月份的一篇文章,称婆洲华人公司时用到了“独立政府”、“中国政府”的词汇,可能是兰芳公司为国家的最早出处。其他英荷文献有称之为共和国的。(田汝康) 十二.           1837年,刘台二去世,领导者在继任者人选上发生分裂,有的主张推刘台二期许的嘉应州武痒生谢桂芳,有的反对,最后由古六任第七任总制。 十三.           1838年,两个会讲闽南方言的美国传教士多第和波尔门到西加里曼丹,发现除沿海一些地区有闽南方言人外,内地全为客家人。大港公司仍有两万人,他们提出行医办学的要求,公司答复行医可以,办学则因“公司胜任,不需要帮助”。因为蒙脱拉度已有四所小学校。传教士离开时,每人还受赠三枚金戒指,每个值八美元。传教士到了三条沟公司,仍有万人之巨。而兰芳公司已近崩溃。东万律有两条交错成十字街长四分之一英里,很宽大,街边的房屋都很整齐美观,但人少得如同霍乱之后的美国城镇,房屋都空着。公司领导人说人口仅四千余人。东印度公司解释是由于华人公司之间的武装冲突所至,但两个传教士却认为是捏造,因为他们正是凭着大港公司的介绍信才得以进入兰芳公司领域的,且因此得到了礼遇,也受赠了两枚金戒指。田汝康认为是由于兰芳公司向东印度公司投降得到了如此窘境。(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十四.           1838年,兰芳公司甲太下辖九个甲必丹:东万律、万那、新港、佇喃、沙拉蛮、喃吧哇、八阁亭、淡水港、坤甸、新浦头。 十五.           1841年,此前,三条沟公司已与沙捞越苏丹的代理人谈妥了石隆门金矿的开采事宜。等到布鲁克被任命为拉甲之后,三条沟公司拒绝承认,也没有让他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布鲁克认为昔邦(Sepamg三条沟公司总部所在地)“华人政府”和他之间早晚有一场战争,三条沟公司会与大港公司联合对付他。(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十六.           1841年,蒙脱拉度的三条沟公司同沙劳越苏丹签定协定,派出350户华工在沙捞越石隆门组织分公司采金,负责人是刘善邦。后来又有太平军余部前来。(喻常森《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的东南亚华侨矿业》) 十七.           1842年,壬寅岁,公司与万那苏丹国开战,失败,万那和新港两处公馆失陷,耗费巨大,公司元气自此大伤。东印度公司斡旋停战。 十八.           1842年,兰芳六十六年,壬寅岁,万那土人反叛,六伯与之大战,饷械不继,败绩。众以六伯无能,迫之解职,六伯回国。《罗芳伯所建婆罗洲坤甸兰芳大总制考》罗香林 十九.           1842年,古六见兰芳国势艰难,辞职返华。谢桂芳接任第八任总制,年已老迈,且有风疾,八个月后去世。 二十.           1843年,兰芳六十七年,癸卯岁,众举谢桂芳为大唐总长,八月后去世。《罗芳伯所建婆罗洲坤甸兰芳大总制考》罗香林 二十一.    1842年,由于东印度公司的挑动,兰芳公司和土番发生冲突,丧失了万那和新港两地。(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二十二.    1842年,东印度公司假借苏丹之名,向大港公司勒索黄金,大港公司处决了勒索者,并将来信当众焚毁。此坚决回击的举动甚至连沙捞越的布鲁克都感到棘手。(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二十三.    1843年,叶腾辉继任第九任总制,仍在自己的店中经营生意,只在有事时才到总厅。 二十四.    1844年,兰芳六十八年,甲辰岁,众举叶腾辉为总长。《罗芳伯所建婆罗洲坤甸兰芳大总制考》罗香林 二十五.    1845年,叶腾辉去职,刘乾兴继任第十任总制,他也不到总厅办公。 二十六.    1846年,兰芳七十年,丙午岁,众举刘鼎为总长,鼎名乾兴,以传位及已,遂改元为乾兴元年。即与万那土酋大战,为所败绩。盖自叶腾辉不住大厅所以来,人心涣散,刘鼎效之,大厅益坏,兵备日虚,荷兰人与土人,交为侵略反叛,而国遂不可为矣。《罗芳伯所建婆罗洲坤甸兰芳大总制考》罗香林 二十七.    1846年,丙午年以后,兰芳公司又与万那苏丹开战,损耗颇多,而无所得。公司人口和收入也日趋减少。 二十八.    1847年,兰芳公司推举刘阿生赴巴达维亚交涉,试图恢复丧失的权利,但刘生重新走上刘台二的道路,出卖公司利益。李添全、郭亚真为首的二百多华人发起反刘运动,占据东万律,刘阿生出逃坤甸。但由于汉奸出卖,李添全被剌杀,起义失败,五十多人被流放亚齐。刘阿生的地位进一步巩固。(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二十九.    1847年,乾兴二年,丁未岁,荷人放刘鼎于邦戛,劫其所守三色守条约,以刘生为甲大,时道光二十七年,公元一八四七年也。刘一名寿山。《罗芳伯所建婆罗洲坤甸兰芳大总制考》罗香林 三十.           1848年,刘乾兴去职,刘生继任第十一任总制。 一.    1848年,西婆罗洲出口黄金值12400英镑。(田汝康《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末期西加里曼丹的华侨公司组织》) 二.    1848年,婆罗洲华人矿场生产总值为130万盾。(喻常森《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的东南亚华侨矿业》) 三.    1850年7月,西婆罗洲势力最强大的公司──大港公司,攻击其劲敌三条沟公司(其首邑在昔邦 Sipang)的成员,并把他们逐出色米尼士镇(Seminis),其中一些三条沟公司成员向北逃命,另外一些则逃到邦戛(Pamangat) 后,派一急差到坤甸向荷兰人求救。平时,荷兰人已经跟大港公司发生过不少冲突,而事件发生在其境内的三发苏丹国,却处在荷兰人的控制下。于是,荷兰人派兵驰援,却迟了一天。个荷军抵达邦戛时,发现三条沟公司的总厅被敌人炸毁,其部分人员越过三发河逃生
/
本文档为【兰芳公司编年史】,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