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陈村镇龙舟协会章程

2021-10-13 2页 doc 217KB 9阅读

用户头像 个人认证

建梅

教育

举报
陈村镇龙舟协会章程RUSERredactedonthenightofDecember17,2020陈村镇龙舟协会章程陈村镇龙舟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陈村龙舟协会(英文ChencunDragon—boatAssociation,英文简写为CDA)第二条本会性质:本会是由全镇龙舟运动工作者和爱好者们自愿组成的非赢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和保持龙舟竞渡的文化、历史和宗教之传统;举办向全镇及其他省市龙舟工作者和爱好者开放的教练员和裁判员培训班;举办国内外龙舟竞赛活动,应邀协助本地区...
陈村镇龙舟协会章程
RUSERredactedonthenightofDecember17,2020陈村镇龙舟协会章程陈村镇龙舟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陈村龙舟协会(英文ChencunDragon—boatAssociation,英文简写为CDA)第二条本会性质:本会是由全镇龙舟运动工作者和爱好者们自愿组成的非赢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和保持龙舟竞渡的文化、历史和宗教之传统;举办向全镇及其他省市龙舟工作者和爱好者开放的教练员和裁判员培训班;举办国内外龙舟竞赛活动,应邀协助本地区所有的龙舟比赛、会议及其他有关活动;团结全市龙舟运动的工作者和爱好者们,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推动我市龙舟运动的普及与发展,提高龙舟运动技术水平贡献力量。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陈村镇体育局、陈村镇体育总会和陈村镇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本会地址:邮政编码528313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主要任务和业务范围:(一)积极贯彻执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省政府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广泛开展群众性龙舟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二)组织全镇的龙舟比赛及技术培训;(三)组织全镇龙舟运动的科学研究工作;(四)负责本镇龙舟运动等级裁判员的申请、评议工作,协助本镇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市龙舟教练员、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学习、考试,等级评定等工作;(五)总结交流经验,表扬先进;(六)宣传、推广龙舟运动,传授龙舟运动技术,组织、参加、主办或委托会员单位承办市内、省内、国内及国际龙舟运动赛事及相关活动。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有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能根据本地区条件积极开展龙舟活动。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二)理事会通过;(三)由理事会发放本会会员证。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有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利;(三)有优先获得本会服务的权利;(四)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有自由退会的权利。第十一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时限和交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六)积极组织与推动本市、本地区、本行业龙舟运动的开展;(七)积极参加本镇、市、本省及全国的龙舟竞赛活动。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1年内不履行义务,可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二)推选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协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其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四)决定本协会下属机构的设立和撤销,聘免下属机构的负责人、领导下属机构开展工作;(五)批准接纳和开除会员。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四条本会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五条本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本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4年。〔正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七条本会常务副秘书长为法人代表。第二十八条本会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九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条协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接受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三)政府部门的资助;(四)利息;(五)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一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二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三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四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五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采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六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七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八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九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一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二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三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四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五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2009年11月1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
本文档为【陈村镇龙舟协会章程】,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