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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购销合同A

2020-06-11 2页 doc 110KB 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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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vlin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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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购销合同A版本:A0物料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需方)乙方:(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由乙方生产、销售的物料、辅料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物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损耗等;1、本合同项下物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数量及供货时间等,由甲方以《采购单》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采购单》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回签《采购单》并按该单规定交货。2、如急单乙方不能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期限交货,乙方应在回签《采购单》时提出准确的...
物料购销合同A
版本:A0物料采购合同编号:甲方:(需方)乙方:(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由乙方生产、销售的物料、辅料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物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损耗等;1、本合同项下物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数量及供货时间等,由甲方以《采购单》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采购单》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回签《采购单》并按该单规定交货。2、如急单乙方不能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期限交货,乙方应在回签《采购单》时提出准确的交货期限,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按此交货期限交货。3、甲方所下《采购单》为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如《采购单>与本合同规定相冲突则以合同规定为准。4、乙方应保证甲方向乙方采购商品之价格﹐不高于乙方提供给其他客户相同或类似商品之价格。如乙方提供给其他客户相同或类似商品之价格低于给甲方采购价格﹐则该较低之价格应自动适用于甲方。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乙方应自愿退还价格差额部分并同意按照该批订购价款的10%计算违约金支付甲方。甲方可径行从应付给乙方之任何款项中扣除上述价格差额及违约金款项。5、如物料存在一定损耗,乙方应提供一定比例的备品随货交付,备品的具体比例按附件一3.2.5条约定执行。二、物料包装:1、物料包装_____________应符合安全运输的要求,保证物料完好无损交付甲方。2、物料包装还应符合甲方提出的规范和标准,有明显标识,包括但不限于订单PO、生产日期、物料编号,如标识不详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后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和由此导致的迟延交货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物料包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三、品质、环保要求(质量目标):与质量、环保有关的其他相关规定,按甲乙双方签订的《质量和环保保证协议》(附件1)的约定执行。四、交货要求:(一)交货时间《常规料正常周期天,特殊料正常周期天》1、乙方应按甲方《采购单》规定的物料种类﹑数量﹑交货时间﹑地点及交货方式等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交货。乙方须于24小时内签回《采购单》以示确认。逾期未签回《采购单》,则视同默认并接爱《采购单》相关要求.若乙方不能如期交货而影响甲方生产,则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理。2、甲方根据生产需要﹐向乙方提供"交货排程表"。乙方须严格按排程表上的排程按时如数交货。若甲方未提供交货排程表﹐则依照订单交期交货(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交货)。3、甲方收料时间为﹕周一至周六AM8:00-12:00﹑PM13:30-17:30,周日及其它节假日时间,若未经甲方同意,则一律停止收货。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未将订单上的物品交齐或时断时续交的﹐甲方可随时取消本订单的权利﹐若因此影响甲方上线或出货时间,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余下材料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不得异议。(二)交货地点与方式1、依订单约定的地点为准﹐若为大陆交货﹐则由乙方送货至甲方工厂﹔2、若为香港交货﹐则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在香港之地点;3、如果甲方另有特殊指定﹐则由乙方送货至甲方特殊指定的地点。4、乙方交货时应同时附上《送货单》﹐单据上应注明甲方“采购订单号码”及序号﹐否则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有权拒绝收货﹐因此而增加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往返运费)及商品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五、验收及异议提出:1、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物料,应按确认但不限于乙方提供《实物样品》、《材料成分规格书》及图纸、技术参数指标等对物料进行检验与测试,验收方式可采用全检或抽样检验方法。2、在未检验合格之前,甲方只签收物料的大致数量,准确收货数量以甲方检验合格后的进仓实数计算。3、甲方经过对每批物料进行检验,将验收结果分为合格、轻微缺陷、严重缺陷。所谓轻微缺陷是指该物料本身低于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但尚未低于国家或法律规定的最低安全标准,或者通过使用、拥有该物料所生产出的产品达不到所需执行的标准,但尚未低于国家或法律规定的最低安全标准,并且不存在潜在地导致人身、财产安全或再加工成品安全的隐患的。严重缺陷是指该物料本身没有达到国家或法律规定的最低安全标准,或者通过使用、拥有该物料所生产出的产品达不到国家或法律规定的最低安全标准,或者存在潜在地导致人身、财产安全或再加工成品安全的隐患的。4、缺陷标准及分类:缺陷标准及分类:AQL:严重缺陷:0,重缺陷:0,轻微缺陷0.65(顾客的特殊要求按临时发出通知为准)。环保材料按AQL严重缺陷:0执行。具体参考《质量和环保保证协议》。5、甲方检验后,对有轻微缺陷的物料,甲方能够使用的按附件一4.1.3条约定执行,不能使用的乙方负责退货并承担所有费用或承担违约责任。对严重缺陷的批次物料,甲方有权将该批次物料作退货处理,乙方应当包退包换没有缺陷的物料替换该批次物料,乙方应承担所有费用或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应自收到甲方异议后24小时内内对此作出处理意见,并书面告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的异议。7、甲方因物料严重缺陷退货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的七日内自行处理退货物料,逾期甲方不承担保管责任。六、交易、对账、转厂、付款等:1、每一规格型号的物料单价(分含税价和不含税价)由双方协商,按订单约定计算。2、付款方式为月结天,月结期从双方对帐及收到发票的最后确认日期开始计算,以到期后的自然月份终止日为结算日,所有付款均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以电汇或同城支票付至乙方指定对公帐户。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要同时提供其公司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提供付款银行相关资料。若乙方银行资料有变,要提前30天知会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3、乙方凡送货必须开具送货单,随货同时送达。4、交易、对账、转厂、付款等详见《交易、对账、转厂、付款条款》(附件2)5、未达到以上要求者,货款一律顺延至次月起安排或物料争议解决之次月起安排(如出现物料质量争议的),乙方不得由此认定为甲方迟延付款。七、订单变更与取消:1、甲方对已生效订单要求变更或取消的,可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2、乙方收到甲方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取消订单的,必须立即停止为实现该订单所进行或即将进行的一切生产或采购行为,并在接到甲方的取消通知后1小时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将已生产或已采购入库的物料的实际数量报知甲方,并同时尽力将其进行转用,转让,转卖,以便将损失降到最低。3、甲方接到乙方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将已生产或已采购入库的物料的实际数量的报告后,将根据乙方的实际生产能力或根据乙方的订货单,验收入库单以及第三方向乙方供货的出货单【三者必须一致】,对乙方报送给甲方的物料实际数量进行核对,如数量失准,则甲方对乙方的损失全部不予赔偿。4、在乙方按照本条约定第2和3款规规定认真执行后,甲方对于自己取消订单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4.1对无法转让,转用,转卖的剩余的物料,若该物料是通用物料的,则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甲方不对此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4.2若该物料是甲方专用特殊物料,其他人无法使用的,则该物料由甲方按乙方的实际进货价进行收购;4.3对无法转让,转用,转卖的剩余的成品或半成品,甲方按双方约定的采购价进行收购。八、甲方承诺和保证。1、甲方保证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除非发生不可抗力原因或法律规定应解除合同之事由。2、甲方将严格遵守本合同关于物料验收、检测之规定,不无故拒收或退货。九、乙方承诺和保证。1、乙方保证本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和销售本合同项下物料的能力。签定本合同前,乙方提供相关真实、合法、有效的注册资料给甲方,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加工许可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2、乙方保证交付给甲方的物料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及乙方提供的《实物样品》、《材料成分规格书》和附件一规定的质量和环保标准,保证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全部义务。3、乙方承诺,每批次物料交付甲方前,乙方将对物料进行严格检验和检测。4、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廉政合作公约》(附件3)。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其它的形式公开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内容。乙方只能在履行本协议时使用与本协议相关的信息。6、乙方保证在合同签定时提供签核单证(合同、保证书等)人的合法授权书。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故拒收物料,应承担从拒收之日起的保管费及因此产生的往返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该批次物料金额10%的违约金。2、乙方不按双方确认的《实物样品》、《材料成分规格书》等要求供应物料,采用掺杂、掺假等,以不合格材料冒充合格材料供应给我司,除退回该材料外,还要承担掺杂、掺假总交货额的200%的违约金,并要赔偿甲方由此造成损失。3、乙方迟延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该批货款5%的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应付乙方之任何款项中扣除。4、乙方交货数量短少﹐在不影响甲方生产及出货的前提下﹐乙方应于3天内补足。除补足外,乙方还要按该批次交货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交货时所提供的物料的数量﹑型号、重量﹑产地等与实物不符﹐导致报关错误﹐并在进口过程中被海关及检验检疫部门查获,由此所产生的罚金及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甲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必须提高价格为由而停止交货﹔不得拒绝甲方所下之《采购单》;不得延误协议之交货期。否则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7、乙方所交货之物料不在保质期范围内﹐甲方有权退回乙方处理﹐乙方应当无条件接受。8、乙方需对甲方提供之相关技术数据进行保密、版本管理等,乙方如果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9、乙方保证产品无侵犯第三人之知识产权或所有权﹐因此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乙方负责解决﹐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完全赔偿责任。10、乙方违约责任,没有上述相关处罚规定的,按以下方式执行:甲方有权就乙方每次/项的违约行为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次/项违约金数额以该批次物料总金额的10%-20%计算(违约金少于1000元人民币的,按1000元计算),并且乙方必须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该批次货款。并要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包括甲方自己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信誉损失、物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以及甲方的客户向甲方提出的损害赔偿等。乙方上述违约金及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可从应付给乙方之任何款项中扣除。十一、合同解除条件1、因乙方材料不良造成甲方重大客诉。2、乙方来料连续三批同一严重问被批退。3、在甲方制程发生三次同一材料严重问题。4、物料掺杂、掺假等。5、作假。包括但不限于单证、报告类等。6、材料存在致命缺失或隐患性时。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内容、责任、义务等分包、授权、转让给第三方或其附属机构履行或承担。当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诉赔偿费用及甲方为此支出的所有费用)。且还要赔偿因此造成甲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客户退货、市场回收等费用和损失,并取消供应资格。十二、不可抗力条款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就在5-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三、争议处理在本合同及相关附件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如合同期满日止,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收到对方关于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的,则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因合同版本变更需要重签合同除外。2、在协议有效期内,当一方提出终止时,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应经对方同意。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二0年月日二0年月日《物料》附件1质量和环保保证协议需方:东莞市石排镇荣润实业有限公司供方:协议签订地点:供需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目的,为保证由供方向需方所供货的产品质量水平,避免因质量问题而造成损失,经双方充分协商而制订本协议。本协议由需方和供方共同商定,经过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作为商务合同或订单的附件之一。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有效期一年,若超过有效期未有续签新协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1、范围供方向需方供货的所有不同的材料,包括其产品原材料及组件。2、技术标准2.1按GB/T2828.1-2003Ⅱ级一次抽样正常检验。2.2供需双方确认的产品技术、质量、生产、测试、检验、验证的相关规格和技术要求。2.3其他与产品相关的、被产品引用或强制应用的国家(国际)、行业技术标准或规范。2.4环保材料检验所依据的标准是ROHS和材料环保检验标准之最新版(参照QUA-TD-02环保产品中的环境管理物质管理标准与规范)。3、物料环保、质量要求和服务3.1物料环保、质量保证3.1.1质量保证期需方使用供方所提供的物料作为其成品的组成部份,在需方成品组装前,在规定的库存条件下(常规的材料)保证二年的库存期要求,特殊材料依据双方的约定执行,如电容器的保质期为6个月要重新进行充电。供方所提供的物料应符合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使用寿命要求,并对需方所生产的成品提供自需方产品出厂之日起15个月的质量保质期。供方须对所提供的物料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的损坏承担维修、更换责任,并对其产品的安全性等特殊性能承担国家法规规定的责任。3.1.2需方对供方产品验收的质量要求a)产品允收水准:AQL:电子材料:致命缺陷:0,严重缺陷:0,轻微缺陷:0.65;(顾客的特殊要求按临时发出通知为准)。环保材料按AQL严重缺陷:0执行。b)验收要求需方对供方供货的物料质量要求和判断标准按照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统一检验标准和本协议第二条的标准执行。供方所生产的产品应严格按以上检验规范(含抽样,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并在交货时提供当批产品的出货检验报告,出货检验报告应涵盖需方指定的内容。c)来料验收批合格率(IQC)供方交货的各类物料在一年内的交货来料验收批合格率须大于98%。重要物料如漆包线、铁片、胶料、电容、保险管等合格率要达到99%以上。若对各类材料合格率控制目标有修改时,按提交最新资料为准。d)供方必须按需方的环保标准(QUA-TD-02《环保产品中的环境管理物质管理标准与规范》)和ROHS最新版要求提供符合环保的物料.合格率达到100%。(需方未要求环保的材料除外)3.1.3进料不良率在规定的应用条件下,供方所提供物料不满足可用的品质要求,在外观、功能或其它被供、需双方同意的特殊检验要求上存在缺陷,并在需方的制造厂成品出厂前被检出的不良品的目标比率:3.1.3.1月度外观不良小于800PPM。3.1.3.2月度功能不良小于100PPM。(如:结构强度、尺寸、装配性能、电气性能、安全性能、电镀件或涂覆露出里面材质、组件完整性等,具体可按各类材料之检验规范进行划分)3.1.3.3月度产品混装不良0PPM。3.1.4退货品之不良率在规定的应用条件下和使用寿命下,需方或需方客户在供方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除部份以外的累计的不良(表面和结构性能)的目标比率:小于50PPM(月度目标)3.1.5物料的环保:提供物料必须100%符合荣润和ROHS标准要求,环保检测不良率目标0PPM(未要求环保物料除外)。3.2服务3.2.1环保、质量检测和报告在需方需要时,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提供以下检测、分析报告:a)产品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提交权威机构检测,提供检测报告。b)对需方指定的样品进行检测和分析,提供检测报告。c)供方按需方要求定期提供国家认可之实验室检测之物料的环保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有效期一年。过期当无效处理。d)供方需按需方要求提供所需的环保资料,如材料成份表,保证书等。3.2.2工程和制造变更供方应按规定的产品工程及品质控制要求进行产品生产。针对产品的安全特性,无论是强制或自愿的,供方都不能够擅自更改可以影响认证和安全法规的项目。没有需方的书面通知,供方不应随意进行变更。当供方工程和制造执行改变时,应先通知需方并获得需方的同意。需方指定的生产材料不得自行更改。凡需方要求的更改被实施后,产品应有需方认可的识别标记。主要的工程和制造变更(如:其他生产材料、工艺过程等影响产品功能性、可靠性要求的变更),在变更前必需提前10天通知需方确认。次要的工程和制造变更,在变更前必需提前5天通知需方。3.2.3退回材料确认和处理退回材料和相关不良产品确认,供方应在收到后24小时内处理。自供方收到退回的产品到交出修理、替换的产品的时间要求,紧急情况:12小时内,正常情况:2天内。3.2.4材料异常之改善报告提交:供方收到需方提供关于材料不良信息,需在3个工作日内或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有效的分析改善报告。3.2.5产品备品供应供方应按合同或订单的要求提供足够的备品。4、质量索赔4.1进料IQC抽检不良处理4.1.1供方交货的物料不能满足需方收货检验的要求,供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供货计划提交不少于该批产品数量的新的交货批给需方,对退回物料的处理应符合3.2.3的要求。未按规定进行处理完成,按此批总金额的10倍进行处罚;4.1.2供方在一个月内交货产品累计超过三批以上判退,需方有权对后续交货作价格下浮处理,所涉及的物料在原合同和订单价格的基础上下浮9%。价格下浮所涉及的数量从第四批判退日期到当月最后一天为止;4.1.3供方交货的物料不能满足交货检验的要求,如供方物料需方同意特采使用,则该批特采物料的价格将在原合同和订单价格的基础上下浮8%,该特采批中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部份,仍然由供方承担。需方采购在申请时提出交财务直接扣出。4.1.4因供方供货品质不良导致交货拒收,而供方未采取补救措施,造成需方停线、断料、或信誉受损时,供方承担延期交货的责任,延期交货的处罚条款按合同或订单的相关条款(或其交货协议)执行。如果合同或订单的相关条款(或其交货协议)未对此进行描述,供方应按本批次货款总数的10倍给予处罚。4.1.5物料验收不合格,因需方生产急用而被加工或全检,所产生的人工额外工时费用由供方承担,造成的停线损失由供方承担,且筛选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供方处理。需方人工工时计费标准:职工:20元/人.小时、管理职员:100元/人.小时。料商来人选用,收取场地费及相关费用200元。4.1.6因生产急需,对于不合格物料,因需方生产急需,经需方确认,可以特采接收使用,但供方将按照10%的折扣率标准向需方进行赔偿.4.2车间生产过程发生的不良4.2.1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性能和外观不良,经确认需要选用或加工时,加工或选用费用按每人每小时20元计算,在供方货款中扣出,选出或加工坏的不良品,由供方无条件更换,同时需承担别的材料因此导致的报废的损失。4.2.2因供方供货品质在制程发现不良导致需方停线、断料、或信誉受损时,供方承担延期交货的责任,供方应按本批次货款的200%给需方赔偿损失。4.2.3成品抽检发现属材料不良需返工处理,工时按每人每小时20元计算,材料损失由供方承担;4.2.4赔偿方式可由需方视需要选择按照赔偿的金额折合为货款扣除或实物抵扣的方式实施。4.3客户退货品之不良4.3.1已确认与供方有关的退货品,供方应承担维修或替换相应零部件责任。4.3.2如退货品因为供方原因延期处理,供方应积极用新品来替换不良品,并承担延期对需方造成的损失。4.3.3当确认为供方责任的退货品,供方应该承担因此造成需方的材料费用、加工和选别费用、运费损失,并接受与此相关的退货。5、其他问题的责任承担:5.1供方在没有得到需方事先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对于物料的结构、原料、颜色、材质、包装、工艺等做改动则依照2000RMB/次进行处罚,并且需方有权利追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5.2供方交货需要的所有物料,如有在未经需方事先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变更生产场地(未认可工厂或外发等),按RMB10,000元/次进行处罚甚至暂停交易或取消供货资格,并且需方有权追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5.3因供方质量问题导致损失或处罚,如有经供方和需方会议商讨处理方案,则按会议决议处理。5.4甲方来料或者后工序生产时,发现因供方物料问题导致溶胶、起火等问题,供方应承担RMB1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且需方有权追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5.5一年内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发生3次以上的(包含3次),超出的部分依照1000RMB/次进行处罚并计入供方考核,且考虑暂停供方供货资格。5.6由于供方质量问题造成用户投诉,并给需方造成信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供方除赔偿相应损失外,还应支付1000~10000RMB的违约金。暂停甚至取消供方供货资格。损失部分由需方核算,同时计入供方考核。5.7环保法令的不符合性责任承担:A、等级c:供方承诺提供的材料符合需方的环保要求或宣称为ROHS物料,并且供方在交付给需方的物料外包装上由供方粘贴了环保字样的标识,但来料验收时需方检测出该物料不符合环保要求,确认属实后第一次罚款2万RMB,第二次罚款5万RMB,第三次罚款20万RMB.B、等级b:供方承诺提供的材料符合需方的环保要求或宣称为ROHS物料,在需方组装成成品后才发现由供方物料不符合环保,造成成批不合格的,除对成品的损失进行赔偿以外,对供方进行罚款,第一次罚款5万RMB,第二次罚款10万RMB,第三次罚款50万RMB.C、等级a:物料组装成成品后在需方的客户处被发现成品不符合环保时,经过核实是由于供方交付的物料造成,则除了承担对于由此造成的需方成品销售、市场损失、被处罚费用之外,需方还将依照每次罚款10万RMB处罚供方。6、质量监督和沟通6.1供方接受需方对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双方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6.2供方必须指定专职的品质工程师对向需方供货的产品质量负责,并按照需方的要求建立质量信息的搜集和反馈系统。不断改进产品生产质量,解决需方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供方产品应具有可追溯性标记;供方制程能力发生重大的异常变化因影响产品品质和交货应在第一时间与需方沟通。6.3对需方提出的品质改正行动要求或其他报告要求,供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有关的质量问题投诉和分析及纠正措施,应形成书面报告在三天内提交给需方并得到需方的确认和验证。6.4供方必须依据物料的质量特性和需方要求按照ISO9001和环保要求建立质量/环保保证体系。6.5需方有权独立或委托相关机构对供方的质量体系和产品品质进行不定期的考查、监控和确认,对供方的质量体系审查结果或产品质量监督如果达不到需方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需方有权提出处罚或终止与供方的合同或订单。6.6需方根据情况以书面形式,将供方交付的产品在生产制造、销售及用户使用过程中所产生和发现的状况,反馈给供方。6.7供/需双方均有义务就有关的质量数据信息和质量问题现象进行交流和分析,找出影响到产品质量的因素;并分别就各自负责或配合的问题提出改善措施并进行解决。6.8供方应在需方有要求时提供与其相关物料有关的品质/环保控制文件和记录、内外部试验结果供需方对其物料进行评估。6.9供方应不断保持和提高产品质量水平。6.10在协议执行期内,需方对供方所提供物料的年度考核表明,供方产品不能满足质量、环保协议的约定,需方有权终止与供方的合同或定单,供方已交货的产品继续履行质量协议。7、质量/环保争议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执行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委托国内外权威机构鉴定,若仍解决不了争议,则将此争议提交给相关仲裁机构裁决。8、其他8.1不可转让: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责任分包、授权、转让给第三方或其附属机构。在未得到协议双方许可的情况下,任何对本协议的分包与转让都是无效的。8.2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其它的形式公开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内容。供方只能在履行本协议时使用与本协议相关的信息。8.3不可抗拒力:对于因地震、战争、台风、海啸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件,不包括劳资纠纷,停水停电所造成的不能履行本协议或延迟交货,如果受影响方经公证并立即通知了另一方,则任何一方都没有过失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责任。8.4协议有效期、变更、终止:8.4.1本协议于200年月日签订生效,有效期至200年月日,在供需双方都没有提出终止的情况下,本协议持续生效。8.4.2本协议以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必须是由供需双方的合法授权人,按照双方认可的合同审批程序签署,方为有效。该签署不能在需方业务人员和供方之间或者需方与供方业务人员之间确立任何的契约关系。8.4.3在协议有效期内,当一方提出终止时,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应经对方同意。8.4.5当一方严重违约,或者面临破产,或已提出破产申请并为法律所接受时,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不支付任何费用。8.4.6部分失效:如果本协议中任何条款被权威的司法机关裁定在某些方面不可执行,且这种不可执行不会对双方在本协议中的权利造成实质性影响,则本协议的其它条款继续有效。8.4.7如有其它问题,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可用附件进行补充,有关双方当事人达成的本协议及其附件构成一个完整的协议,经协议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对本协议的任何全部或部份修改、更正或放弃,都必须书面进行,且经协议双方签字盖章认可。8.5本协议时《物料采购合同》附件1,与《物料采购合同》同时执行。8.6本协议书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需方代表:供方代表:公司公章:公司公章:日期:日期:《物料采购合同》附件2交易、对账、转厂、付款条款二、交货时的数据提供及注意事项。1、乙方在送货时,随货须附《出货检验报告》(基中需有检验项目、标准、检验结果、质量判定;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料号,批量,检测参数,材质,零部件之规格等);Ic,.晶体类不能提供《出货检验报告》者.则需提供《质量保证书》。2、乙方在送货时,必须附《送货单》,并注明:采购单号、物科号、规格型号、数量(重量)等信息;《送货单》上的公司名称与《订购单》上的公司名称一致并加盖公司送货专用章.来料加工厂《送货单》公司名称为来料加工厂与境外母公司双抬头的《送货单》,盖来料加工厂送贷专用章。3、若为进口材料,乙方需姆供以下数据证明:完整的INVOICE与PACKINGLIST(内含:件数,净重:毛重、原产地证等资料,以利进口清关);中国海关、中国出入境检验疫局要求的相关进口证明文件,所有进口证明文件以政府发布的最新要求为准。4、乙方对所交易之项目及内容(包括电子、机构、物理、化学等规格及特性)或样品等数据送甲方确认后由甲方保存,以作检验之依据。5、乙方交货之物料应加以适当包装,每箱及每包标明甲方订单上所注明的交货日期、料号、品名、数量及订单号码等。若因产品变更,乙方应按新承认书、样品和首批交货品上附变更前后之识别方式(于《出货检验报告》和外包装标签上)。并负责对其产品提供可资辨别其它厂商之方式/标识:如MARK(标志)等。6、乙方产品若无外观数据或数据,则以甲方签认之样品为判定标准,且乙方需提供至少2套以上样品供签认,外观样品在有效期结束前,乙方应主动更换(须经甲方重新承认)。二、发票类型及开票要求(一)、不同企业类型的发票类型:1、三资企业:转厂交易须提供《出口专用发票》,并同时在发票右上角加盖“转厂销售”字样的长条章。并在《出口专用发票》上注明报关单号码及贷款月份。国内采购交易的需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2、来料加工:来料加工转厂者,由加工厂境外公司开具境内来料加工厂和境外母公司双抬头的INVOICE给甲方,且必须加盖境外母公司的条形章并签名。3、内资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4、内资企业及三资企业若销售固定资产,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增值专用发票应当附销货清单的必须开具销货列表,销货列表须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6、进口企业,由境外进口企业开INVOICE及PACKINGLIST。.(二)、开票要求(增值税发票、出口专用发票、INVOICE)1、货物名称:开甲方订单上料品编号对应描述的品名但不要写规格;2、规格型号:开甲方订单上的料品编号;3、货物名称不能用一批、用品等模糊不清的名称、如果写详见销货列表的,销货列表的贷物名称与规格须按上述的A货物名称&B规格型号条款的要求填开;4、发票备注栏须备注的内容: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备注“厂商代码及贷款月份”,出口专用发票备注栏“厂商代码及货款月份及对应的报关单号”,INVOICE也应备注“厂商代码及货款月份及对应的报关单”。三、对账要求I、乙方送货期以甲方验收入库日期为准。送货单格式必须有甲方规定之项目:订单号、物料号、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并注明币别。2、双方每月采取“月结单”形式对帐,以乙方送货期之次月的1至12号为双方对帐期,月结单以甲方格式内项日要求,按送货单号及日期排序,每一页需有小计金额。且乙方必须在对帐期止的三天内将经对账正确无误的“月结单”传真到甲方,五天内送达正本。正本必须加盖乙方财务章及对账经手人的亲笔签名。:..3、在经对账正确无误后,乙方必须在五天内将正式发票送达甲方(该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均指含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经对帐正确无误的“月结单”正本、发票正本,结算日到期后同时双方对该批次物料无任何质量争议时,甲方才安排货款。如果出现转厂的,甲方还要凭乙方办理好的海关报关单才安排付款。4、乙方在每月15号前没完成与甲方对帐确认,20日前未将正本发票送与甲方,甲方则自动将乙方该月货款转入下月,直到按要求执行后,甲方才按月结数期计算货款,及按请款流程安排请款和支付货款。5、甲方若发现乙方提供的发票正本为假票或无效票(不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发票),甲方则无条件退回乙方,甲方按假票金额处予乙方20%的滞纳金,乙方并重新提供合格的正式发票正本给甲方。四、乙方请款所需数据及注意事项l、交易方式为“国内采购”:须提供增值税发票或普通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发票。2、交易方式为“转厂”分两种情况:(1)、供货商为“三来一补”企业:须开具境内来料加工厂和境外母公司双抬头的INVOICE,且必须加盖境外母公司的条形章并签名,并附上送货当月的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联),《出口报关单》对应的核销单复印件及购销合同原件。(2)、供货商为具有“进出口权”企业:须开具出口专用发票,并附上进货当月的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联),出口报关单对应的核销单复印件及购销合同原件。3、交易方式为“直接进口”:须提供INVOICE正本(加盖进口公司公章)、PACKINGLIST及购销合同原件。4、提供请款数据的时间乙方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货款金额开具发票,并将发票送至甲方请款。若乙方金额不符、内容与国家财税法规及甲方的开票要求不符,甲方将予以退件。每月20日之前,乙方提供上述请款数据(即期货款厂商于交货次月6日前之前提供)(委托收款还应附上《收款委托书》)。若请款数据不符合要求或未在每月20日之前提供数据(即期货款厂商于交货次月6日之前提供),造成乙方货款延迟责任由乙方自负。5、乙方变更收款银行处理乙方开户银行/结算银行账户发生变更时,务必将变更的的银行账户数据加盖公章传真予甲方,后补原件,以便我司财务付款。若后补原件与先前提供的传真件不符,造成货款延迟责任由供贷商自负。若给我司造成损失我司将保留法律追索的权利。五、转厂核销1、若甲、乙双方需转厂,乙方须提供海关自理报关证书复印件,海关评定标准书复印件,及海关手册复印件,经甲方核定后,以配合双方办理海关转厂手续。若因乙方报关手续原因无法及时与甲方进行核销所购之物料,甲方可拒绝付款。2、甲方每月10日前传真上月之交货数量、重量及交易金额供乙方核实,并约定转厂时间。3、转厂手续原则上一月一转,随交易量变化,以海关要求不得超过3个月。4、乙方报关合同的单价与甲方报关合同单价必须相当,转厂时以实际成交价办理。六、其它1、本条款是《物料采购合同》附件2,与《物料采购合同》同时执行。2、本条款及其相关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二0年月日二0年月日《物料采购合同》附件3:廉正合作公约甲方:东莞市荣润实业有限公司(需方)乙方:(供方)为保证双方物料购销合同的顺利履行,建立和谐、合法、互利、摩洁的供需合作关系,确保贲司与我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正常发展,树立廉洁敬业的良好风气,合作各方均应以产品的品质、价格、。货期及服务为竞争手段,公平合理她促进业务发展的基础上保障自身的利益为此,本公司特制定如下公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1、甲乙双方应共同致力於发展-_-种公司与公司的健康关系.双方都有义务约束业务员遵守职业道德,遏止和防止双方成为个人与个人的不健康关系;2、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绝不以任何理由宴请甲方雇员及其亲属或支付回扣、赠送礼品、派发利是、支付小费或其它变相手段索取不适当的信息或取得订单,取得正常合作之外的经济利益;3、甲乙双方业务人员不得无故取消贵公司之间一贯正常的业务往来;4、甲方业务人员或技术人员不得有意为难贵公司业务员,自己或通过其亲属向贵公司索取回或以权谋私等影响双方正常往来的行为.5、在合作期间,除非得到甲方之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聘用甲方职员或要求甲方职员於乙方兼职,领取兼职工资;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廉政工作,积极对各自职员进行严格的廉政教育,若发现甲方员工及其亲属有不适当行为和动机时,有责任向甲方相关负责人举报;7、一旦发现乙方有上述禁止之不廉洁行为时,调查证明属实,甲方有权即时取消乙方供货资格.且日后不得再选用,并有权即时暂停付款直至事件处理完结,’另乙方必须支付自本公约签定后至发生违约的月份止交易总额30%的违约金;8、甲方人员违约,乙方要及时投诉.防止业务受损失,一经查实,甲方公司必将严肃处理.9、本公约是‘物料购销合同)的附件3,与《物料采购合同》同时执行。10、本公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二0年月日二0年月日PAGE第1页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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