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厦大王亚楠研究院《金融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

厦大王亚楠研究院《金融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

2022-08-04 4页 doc 152KB 3阅读

用户头像 个人认证

is_770083

暂无简介

举报
厦大王亚楠研究院《金融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厦大王亚楠研究院?金融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LtDPAGEPAGE-57-附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一、培养目标及根本要求〔一〕培养目标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根底,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二〕根本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根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具备扎实的金融学理论根底与技能,具有前瞻性和国际化视野,能够应用金融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3、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厦大王亚楠研究院《金融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
厦大王亚楠研究院?金融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LtDPAGEPAGE-57-附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一、培养目标及根本要求〔一〕培养目标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根底,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二〕根本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根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具备扎实的金融学理论根底与技能,具有前瞻性和国际化视野,能够应用金融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3、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4、身心健康。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三、学习方式与年限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四、培养方式 〔一〕教学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采用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监管部门的人员开设讲座或承当局部课程。〔二〕考评方式要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平时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三〕加强实践环节培养。〔四〕注重职业道德培养。五、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7学分。〔一〕先修课〔适用于本科非经济和管理类专业学生〕1、会计学原理2、经济学原理〔二〕公共根底课〔5学分〕1、外语〔3学分〕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三〕专业必修课〔12学分,培养单位任选4门〕1、金融理论与政策〔3学分〕2、金融机构与市场〔3学分〕3、财务报表分析〔3学分〕4、投资学〔3学分〕5、公司金融〔3学分〕6、金融衍生工具〔3学分〕〔四〕选修课〔16学分,培养单位从以下课程中任选,或者根据自己的特点设置〕1、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案例〔2学分〕2、财富管理〔2学分〕3、固定收益证券〔2学分〕4、企业并购与重组案例〔2学分〕5、私募股权投资〔2学分〕6、资产定价与风险管理〔2学分〕7、金融营销〔2学分〕8、金融危机管理案例〔2学分〕9、金融企业战略管理〔2学分〕10、金融法〔2学分〕11、行为金融学〔2学分〕12、金融史〔2学分〕〔五〕专业实习〔4学分〕在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金融工作岗位实习不少于3个月,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六、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要与金融实践紧密结合。论文内容应着眼于实际问题,论文形式提倡案例分析、、产品设计等。七、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学位论文辩论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一、培养目标及根本要求〔一〕培养目标为政府部门、大中型企业、咨询和研究机构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统计专门人才。〔二〕根本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根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掌握统计学根本理论和方法,并熟练应用统计分析软件,具备从事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和应用的根本技能。3、能够独立从事实际领域的应用统计工作。4、掌握一门外语的实际运用。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三、学习方式与年限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四、培养方式培养单位可根据统计学不同研究领域以及自身学科特色,在应用统计专业下设置合理的培养方向。采取导师制。采用在校学习与到实际部门的专业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重视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五、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8学分。〔一〕公共根底课〔不低于4学分〕1、外语2、政治理论 〔二〕专业根底课〔不低于15学分〕可在以下课程中选择:1、概率论2、探索性数据分析3、数理统计4、回归分析5、多元统计6、时间序列分析7、统计调查8、试验设计9、统计软件此外,还可自设1-3门专业根底课。上述课程原那么上每门2-3学分。〔三〕专业方向课〔不低于12学分〕专业方向课可自设,每门2-3学分,修满12分。〔四〕案例实务课〔3学分〕〔五〕专业实习〔4学分〕研究生在专家指导下参加专业实习,提交实习报告。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六、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内容应与实际问题、实际数据和实际案例紧密结合,可以是与数据收集、整理、分析相关的调研报告,数据分析报告,应用统计方法的实证研究等。七、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学位论文辩论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一、培养目标及根本要求〔一〕培养目标面向税务、司法等国家机关、企业、中介机构等相关职业,培养具有从事税务相关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根本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根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系统掌握现代税收理论、实务与技能,能综合运用税收和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战略意识和风险意识,具有较强的税收规划能力和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3、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4、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具备团队协作精神。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三、学习方式与年限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四、培养方式〔一〕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二〕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鼓励案例教学,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教学部门与实践部门的联系和交流,聘请相关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工作。〔三〕采取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评定方式,必修课以考试为主,选修课以考查为主,包括案例分析、专题报告等。〔四〕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为主,并适当吸收实务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资格的相关人员参加。五、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一〕必修课〔24学分〕1、外语〔3学分〕2、中国经济问题〔3学分〕  3、现代经济学〔含宏、微观经济学〕〔3学分〕  4、税收理论与政策〔3学分〕   5、中国税制专题〔3学分〕  6、国际税收专题〔3学分〕  7、税务管理专题〔3学分〕  8、税务筹划专题〔3学分〕〔二〕专业选修课〔在以下选修课程或为硕士研究生开设的其他课程中选修至少8学分〕。1、税务稽查专题〔3学分〕2、高级税务会计〔2学分〕3、企业税务风险管理〔3学分〕  4、纳税评估实务〔3学分〕  5、税务代理实务〔2学分〕  6、税收信息化〔2学分〕7、税务争议专题〔2学分〕8、公文写作〔2学分〕9、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3学分〕10、财务报表分析〔3学分〕11、经济法专题〔3学分〕12、战略管理〔2学分〕13、公共管理〔2学分〕 14、数量分析方法〔3学分〕〔三〕专业实习〔4学分〕税务硕士研究生参与教学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中在财政、税务部门、注册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涉税部门实习不少于3个月。六、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应表达创新性并具有实用价值。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七、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学位论文辩论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一、培养目标及根本要求〔一〕培养目标培养胜任在涉外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从事国际商务经营运作与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商务专门人才。〔二〕根本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根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及积极进取精神,具有全球视野和创新意识,身心健康。2、掌握商品与效劳的进口与出口、跨国直接投资等国际商务活动的知识、理论与实务技能,具有对复杂变化的国际商务环境的学习能力、分析技能和战略意识。3、有适应全球复杂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与语言、政策与法规环境的能力,有较强的国际商务分析与决策能力,具有组织协调国际商务工作的领导潜质。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进行跨文化沟通。4、适合国家开放和开展的需要,有开拓新市场渠道、从事外包业务和垂直生产分工、管理海外投资企业和谈判的能力。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三、学习方式与年限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四、培养方式〔一〕提倡学校与政府机关、经济产业部门等单位联合培养。〔二〕采用启发式和研讨式教学方法。授课内容少而精,须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际应用,把课堂讲授、研讨、案例教学、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重视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聘请实际部门有丰富经验的专家讲课或开设讲座。〔三〕加强实践环节,建立实习基地。〔四〕成立导师组,建立“双师制〞。形成一支既有较高学术含量,又有显著职业背景、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解决问题能力的导师队伍,包括具有国外教育背景的专家,具有相当学历的商务官员、实际商务工作专家等,促进导师队伍的多元化。五、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一〕学位课〔10学分〕1、政治理论〔2学分〕2、商务外语〔3学分〕3、经济学分析与应用〔3学分〕4、国际商务〔2学分〕〔二〕专业必修课〔10学分〕1、国际贸易政策与实务〔2学分〕2、国际投资与跨国企业管理〔2学分〕3、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2学分〕4、国际商务谈判〔2学分〕5、国际商法〔2学分〕〔三〕专业选修课〔8学分〕选修课分为自由选修课和方向选修课,其中单个方向至少修6个学分,全部共修满8个学分。培养方向除我国急需的国际贸易实务、跨国经营管理、国际商务营销、国际投资管理、国际经济法律、国际商务谈判等方向外,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自的学科优势设立特色专业以及国别方向,每个方向设立3门课程,计6个学分。〔四〕国际商务实践〔4学分〕研究生在专家指导下参加国际商务实践、实习,作为必修培养环节,提交实践报告。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六、学位论文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结合必修的国际商务实践培养环节,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那么,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形式可以是理论与政策研究、国际商务案例分析、国际市场调研报告、商业方案书、工程可行性报告等多种形式。评价论文水平主要考核其综合运用所学国际商务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内容是否有创新,是否有实用价值。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论文评阅人和辩论委员会成员中,应有1-2名实际业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七、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学位论文辩论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一、培养目标及根本要求〔一〕培养目标面向风险管理及保险行业,培养具有良好的风险管理根底和保险业务知识,能够从事风险管理、保险实务和保险监管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专门人才。〔二〕根本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根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为我国经济开展和社会进步效劳。2、较好地掌握专业领域根底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知识,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具备从事保险相关职业要求的知识和技能,符合行业高层次人才的资格认证要求。3、较好地掌握计算机及信息工具运用技能,具备较强的统筹决策、组织管理和业务实施能力,能够组织保险相关工作的运行、协调与管理,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任职要求。4、较好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外文专业资料,使用外语开展保险相关工作。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三、学习方式与年限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四、培养方式〔一〕采取校内课程学习和校外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进行多学科、宽口径培养。招生院校应建立适合不同培养方向的校外实践基地,鼓励采用顶岗实习形式开展实践教学。〔二〕成立由校内导师和校外专家共同组成的导师组,或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发挥集体培养作用,吸收企业与行业组织或监管部门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论文指导工作。〔三〕鼓励案例教学并逐步增加在教学中使用案例的比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业务专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设讲座或承当局部课程。〔四〕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五〕加强实践环节。五、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一〕必修课程〔15学分,含学位公共课〕1、政治理论类课程〔2学分〕2、外语〔3学分〕3、保险学研究〔2学分〕4、保险法律制度与监管政策〔2学分〕培养单位可根据培养方向及院校特色自行设置每门课程均为2学分的三门专业必修课。建议培养单位将宏观经济政策、法、风险管理研究、保险财务分析、保险数理根底作为专业必修课。〔二〕选修课程〔12学分〕选修课程包括限选课〔4学分〕和任选课〔8学分〕。培养单位可根据培养方向及院校特色自行设置每门课程为1-2学分的任选课。任选课应根据培养目标要求进行设置,通过不同系列课程组合的菜单式课程,为学生的职业开展提供多元选择。鼓励培养单位将我国保险及相关行业中高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课程或国际保险业及相关行业普遍认可的专业资格考试课程作为开设任选课的选择范围。〔三〕实践教学〔6学分〕实践教学包括课堂模拟实务教学和校外实践基地及企业实习,校外实践基地及企业实习为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实践教学累计不少于1学年。六、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要突出学以致用,表达学生运用保险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和实用价值。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论文评阅人中至少有1位是校外专家。辩论委员会成员中必须至少有1位具有丰富的保险实务和风险管理经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专家。七、学位授予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辩论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保险硕士专业学位。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一、培养目标及根本要求面向资产评估行业和对资产评估有需求的相关行业、部门和单位,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根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资产评估根底理论,具备从事资产评估相关职业及企业管理、政府事务管理和投资银行业务等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对资产评估实务有充分了解,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三、学习方式与年限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四、培养方式〔一〕实行双导师制,采取校内导师指导与业界导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二〕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突出资产评估实务能力的培养,兼顾研究能力的培养。五、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8学分。〔一〕根底课〔12学分〕1、外语〔3学分〕2、经济学原理〔3学分〕3、统计学〔2学分〕4、财务管理〔2学分〕5、财务会计与会计准那么〔2学分〕〔二〕专业课〔10学分〕1、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2学分〕2、企业价值评估〔1学分〕3、无形资产评估〔1学分〕4、房地产估价实务〔2学分〕5、资产评估实务与案例分析〔2学分〕6、中外资产评估准那么〔2学分〕〔三〕选修课〔不低于10学分,各培养单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课程〕1、机器设备评估2、土地估价理论与实务3、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税基评估4、经济计量分析5、经济法6、国有资产管理7、市场营销8、财政理论与政策9、金融理论与政策1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11、财务报表与财务分析12、投资银行13、知识产权14、计算机应用〔二〕实践教学〔6学分〕1、职业道德教育〔2学分〕2、实务实习〔4学分〕在资产评估事务所、房地产估价事务所、土地估价事务所、资产评估行业管理部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政府管理等工作部门实习不少于6个月,应在业界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六、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选题应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那么,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面向资产评估现实事务。重在检验学生理论运用和运用理论解决资产评估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能力。校内导师与业界导师一起指导学生确定选题,并在论文完成过程中予以指导。学位论文应以评估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论文形式可以是理论研究、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研究或调查等。学位论文应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审阅,其中应有1名校外专家;学位论文辩论委员会成员中,一般应有1-2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七、学位授予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辩论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一、培养目标及根本要求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根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可靠、业务扎实、敢于创新、精于实战,具有综合运用公安学根底理论、公安法制、公安科技、外语、公安司法各专门领域知识与技能,分析与解决面对问题,独立从事公安司法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警务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除符合公安司法组织人事部门人才录用与培养标准外,能到达胜任公安司法系统有关部门和警种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能与管理职务的任职要求。二、招生对象除特殊政策规定之外,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且具有2年或以上警务工作经历的现职人员。三、学习方式与年限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四、培养方式〔一〕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实践教学。强调进行警务实战能力的培养与训练,兼顾研究能力的培养。除采用课堂教学之外,以案例分析、模拟教学、实验教学和专业实训等多种形式,实践教学侧重对学生进行警务技术与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形成警务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特色。〔二〕按照专门领域建设专业开放型平台,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充分发挥已建立的公安教育实践教学基地在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指导性作用,积极聘请公安司法实践部门的专家和业务骨干作为兼职教官充实到各培养环节中,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成立导师组,实行双导师制,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导师为主,并吸收公安司法实践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相当于该条件的警务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参加。〔四〕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总科目的80%,必修课的考核一律以考试形式进行。考核方法可以灵活多样,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判断、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与运用技能的水平。〔五〕专业必修课中实训课时不少于10%,专业选修课中实训课时不少于20%。五、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一〕公共学位课〔6学分〕1、马克思主义理论〔2学分〕2、警务〔2学分〕3、法律根底课〔2学分〕加强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强调根底知识的夯实,以课程讲授为主要形式。〔二〕专业必修课〔14学分〕1、公安学根底理论〔2学分〕2、执法标准化建设〔2学分〕3、公安信息化建设〔2学分〕4、专门领域根底课〔分专门领域设置,8学分〕侧重职业操守的培养,侧重专业根底知识的传授和能力的培养,课程讲授与实训、实验相结合。〔三〕专业选修课〔12学分〕分专门领域进行模块设计,每个专门领域下设选修课程不超过12学分。注重专门知识与技能的培养与训练,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突出实际应用,将深入传授与具体演练相结合。〔四〕实践必修环节〔8学分〕1、警体训练〔3学分〕2、警务实践〔5学分〕警体训练按照人民警察训练条例相关要求,注重身心素质的培养,包括心理训练、体能训练与技能训练等;警务实践比照相关警务培训的要求,针对不同警种和不同层级的标准,突出应用能力培养和专业技能的训练,实行不同岗位的实践。六、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撰写应与警务实践紧密结合,可以是理论研究、实务研究、政策研究,调研分析报告等形式,要对本专业领域开展或警务实践有一定积极意义,表达作者掌握相应的根底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够运用一定的研究方法,具有从事警务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管理工作的能力。七、学位授予完成课程学习及警务训练与警务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辩论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警务硕士专业学位。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一、培养目标及根本要求〔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各职业领域要求,具备从事某一特定职业所必需的心理学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根本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根本理论,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掌握心理学根本原理、知识和技术,并能综合应用于某一领域,以解决实际问题。这些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行为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平安管理与公共危机应对、工作压力管理、人员选拔与测评、市场营销、经济决策与投资管理、广告筹划、心理治疗与咨询、情绪调节与训练、心理危机干预与防御、灾害救助与心理康复、工业与工程设计、产品质量评估、环境设计、体育心理训练、艺术与传媒、军事、儿童青少年及特殊人员教育、家庭与职业辅导、人口健康管理等。3、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文献。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三、学习方式与年限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四、培养方式〔一〕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二〕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由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负责,并吸收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三〕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注重与社会单位及行业协会的交流,聘请企业、公共管理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四〕采取必修课和选修课相结合的方式,安排一定的实习时间,同时须完成学位论文。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的科目数不得低于总科目数的75%。五、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一〕必修课〔18学分〕1、政治〔3学分〕2、英语〔3学分〕3、高级心理学研究方法〔2学分〕4、高级心理统计学〔2学分〕5、高级心理测量〔2学分〕6、开展心理学专题〔2学分〕7、社会心理学专题〔2学分〕8、应用心理学专题〔2学分〕〔二〕专业选修课〔8学分〕选修课程科目由各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及本专业特点按大类设定,每大类课程可由2-4门课程组成。课程大类可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管理与人力资源开发类、经济与公关营销类、临床咨询类、工程与产品设计应用类、司法与犯罪类、教育类、艺术与传媒类、军事及体育类等。每门课为2-3学分,须修满8学分。〔三〕专业实习〔4学分〕具体实习学时数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各专业方向的特点和要求确定。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六、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应用心理学实践进行选题。论文可以采取专题研究、调研报告、工程设计、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内容应具有创新性或能解决实际应用问题。七、学位授予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辩论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一、培养目标及根本要求〔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才兼备,具有现代传播理念与国际化视野,了解中国根本国情,熟练掌握新闻传播技能与方法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根本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根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能够把握现代新闻传播职业理念,恪守新闻传播职业道德。2、熟练掌握新闻传播的根本原理,具备从事新闻传播实践所需要的专业素养、技能与方法;能够胜任新技术变革对新闻传播工作提出的新要求。3、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专业外语资料。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三、学习方式与年限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四、培养方式〔一〕以课程教学为主,兼有案例分析、专题讲座、模拟演练、现场实习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方式。教学过程密切联系我国新闻传播业和国际同行业的实际问题,教学内容重视根本理论及实际应用,注重对学生新闻与传播实务能力的培养。同时,根据培养单位的学科优势,在全面提升学生新闻传播能力的同时,对学生进行特色培养,培养学生的职业竞争力。〔二〕加强新闻传播院校与新闻传播实务单位及管理部门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新闻与传播实践单位的专家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者参与研究生教学及培养。实行指导教师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指导教师以师生互选方式确定,负责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帮助学生选择并确定研究课题,制定学习方案;导师组以指导教师为主,由3-5人组成,发挥集体培养的优势,拓展学生知识面和研究视野。〔三〕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五、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4学分。根底课〔14学分〕1、政治理论课〔2学分〕2、外语(3学分)3、社会科学研究方法〔3学分〕4、新闻传播理论〔2学分〕5、中外新闻传播史〔2学分〕6、传媒产业开展研究〔2学分〕〔二〕选修课〔16学分〕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校办学特色确定专业方向,并自行设置课程安排。〔三〕专业实习〔4学分〕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六、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选题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那么,论文内容应面向新闻传播业的实际问题,表达学生运用所学新闻传播理论及相关专业知识,综合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可以是调查报告、案例研究、专业作品等多种形式。七、学位授予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辩论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一、培养目标及根本要求〔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才兼备,掌握出版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能够综合运用多学科专业知识解决出版业实际问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展和出版业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二〕根本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理,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热爱出版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开拓意识。3、掌握系统的出版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独立从事出版工作的能力,到达国家出版管理部门规定的任职要求。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三、学习方式与年限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四、培养方式采取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学校导师和行业导师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与出版实践紧密结合。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参加出版实践,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五、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一〕公共课〔6学分〕1、政治〔2学分〕2、外语〔4学分〕〔二〕必修课〔16学分〕1、出版学概论〔3学分〕2、出版物编辑与制作〔3学分〕3、出版物营销〔3学分〕4、数字出版及技术〔3学分〕5、出版企业经营与管理〔2学分〕6、出版法规〔2学分〕〔三〕选修课〔10学分〕设报刊出版、图书出版、音像电子与网络出版、出版工艺、出版经营与管理等方向。研究生可从以下课程中选修10学分的课程。各培养单位也可根据本校学科特色,开设选修课程。1、群众出版物编辑〔2学分〕2、教育出版物编辑〔2学分〕3、专业出版物编辑〔2学分〕4、期刊编辑〔2学分〕5、网络出版物编辑〔2学分〕6、出版应用写作〔2学分〕7、出版物印制〔2学分〕8、出版市场调研及分析〔2学分〕9、出版经济与财务〔2学分〕10、出版物市场管理〔2学分〕11、出版物物流及组织〔2学分〕12、出版业电子商务〔2学分〕13、出版网站设计与管理〔2学分〕14、出版研究方法〔2学分〕15、出版筹划〔2学分〕16、出版装帧设计〔2学分〕17、出版评论〔2学分〕18、版权与版权贸易〔2学分〕19、出版产业专题〔2学分〕20、中外出版史〔2学分〕21、外国出版专题〔2学分〕〔四〕实习实践〔4学分〕从事具体出版物编辑、印刷、复制、发行、管理等观摩与实践,由教师组织,出版单位指导。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六、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出版实践进行选题,可以是专题研究、调研报告、典型案例分析、出版设计等,内容要有现实性、应用性,表达学生在一定理论指导下,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学位论文应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1名是校外专家。辩论委员会应由3~5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七、学位授予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辩论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一、培养目标及根本要求面向各级文物管理机构及各类博物馆、研究机构、出版机构、社团组织、文物商店、拍卖行等,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根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现代文博事业理念,较好掌握文物与博物馆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能胜任较高水平业务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文物与博物馆专门人才。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三、学习方式与年限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四、培养方式课堂教学为主,提倡理论联系实际和培养创造精神的教学风格,提倡和鼓励教学单位与文博机构合作办学。五、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22学分。〔一〕公共根底课〔4学分〕1、外语〔2学分〕2、政治〔2学分〕〔二〕专业根底课〔6学分〕注:以下课程名称仅供参考,具体课程名称与内容由各培养单位根据自身师资情况确定,“理论〞一词包含了诸如学术史和国外理论研究前沿等内容。1、文物学理论与方法2、考古学理论与方法3、博物馆学理论与方法4、文物保护理论与方法5、文物保护政策与法规6、文化遗产理论与方法7、史料学与史学概论8、专业外语……〔三〕专业选修课〔6学分〕注:以下课程名称仅供参考,具体课程名称与内容由各培养单位根据自身师资情况确定。文物学专题1、中国古陶瓷鉴定与研究2、中国青铜器鉴定与研究3、中国古代书画鉴定与研究4、中国古玉石器鉴定与研究5、骨蚌牙角器鉴定与研究6、竹木漆器鉴定与研究7、古文字与出土文献研究8、中国古代建筑研究9、文物艺术品市场研究10、古地质与古生物标本研究11、中国文物保护管理体制研究12、民族与民俗文物研究13、专业文献选读……考古学专题1、史前考古学研究2、历史考古学研究3、田野考古学研究4、科技考古研究5、艺术考古研究6、公共考古研究7、考古人类学8、环境考古研究9、专业文献选读10、水下考古研究11、航空考古研究12、专业文献选读……博物馆学专题1、博物馆展览筹划研究2、博物馆藏品管理工作研究3、博物馆教育工作研究4、中外博物馆史研究5、博物馆信息化研究6、博物馆建筑研究7、专业文献选读……文保专题1、有机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2、无机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3、古建筑保护技术4、遗址保护技术5、测年技术6、成分分析7、水下出土文物保护8、专业文献选读……〔四〕学术实践活动〔共6学分〕1、学术活动〔2学分〕在学期间参加本专业前沿讲座不少于10次。2、实践环节〔4学分〕结合学位论文选题,在文博考古机构实习实践不少于6个月。六、学位论文论文选题必须来源于社会实践或工作实际中的现实问题,有明确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论文形式可以是调研报告、修复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工程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重在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辩论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七、学位授予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辩论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一、培养目标及根本要求〔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系统的林业根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运用现代林业技术,适应林业及生态建设开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林业专门人才。〔二〕根本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根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奉献林业及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的精神。2、掌握现代林业根底理论,具有创业创新意识和林业技术应用、管理和研发的能力。3、具备林业行业和生态建设领域的根本执业能力。4、根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外文专业文献。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三、学习方式与年限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四、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28学分。〔一〕公共课〔10学分〕1、政治理论课〔2学分〕2、专业外语〔3学分〕3、森林生态系统理论与应用〔2学分〕4、森林资源与林业可持续开展〔2学分〕5、科技创新方法〔1学分〕〔二〕专业课〔6学分〕根据需要,从以下几类课程中选择设置2-3门课程。1、现代森林培育理论与技术〔2-3学分〕2、森林灾害防控技术及应用〔2-3学分〕3、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2-3学分〕4、森林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2-3学分〕5、林木遗传改进与良种工程〔2-3学分〕6、现代林业信息技术〔2-3学分〕〔三〕选修课培养单位可根据培养目标、研究生的工作需要和学校办学特色从以下几类课程中选择设置。其中全日制研究生不低于8学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低于12学分。1、经济政策与工程管理类2、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类3、资源监测与评价类4、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类5、林业装备与信息技术类6、技术推广与传播类〔四〕专业实践〔4学分〕全日制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从事不少于6个月的林业生产实践,并结合实践进行论文研究工作。专业实践结束后需撰写实践报告,考核通过者取得学分。五、学位论文〔一〕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林业和生态建设,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表达研究生运用相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林业实际问题的能力。〔二〕论文形式可以是技术研发论文、管理筹划、工程规划与设计等。〔三〕评审与辩论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察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林业和生态建设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学位论文应至少由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评阅。辩论委员会应由3-5位专家组成。论文辩论形式可多种多样,辩论成员中须有林业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六、学位授予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辩论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林业硕士专业学位。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一、培养目标及根本要求〔一〕培养目标培养热保护理专业,愿为护理事业而奉献,直接参与临床护理实践的高层次、应用型、专科型护理人才。〔二〕根本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根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德才兼备,身体健康。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根底理论和系统的护理学专业知识,具有合格的临床专科护理工作能力。3、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的护理问题,掌握临床护理教学技能,对下级护士进行业务指导,到达专科领域的临床工作水平。4、能结合临床护理实践,针对临床实践中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对策。5、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二、招生对象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三、学习方式与年限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四、培养方式采取护理学院导师和临床医院导师〔或副导师〕联合指导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以理论课学习及护理学专业相关方向的临床实践为主的培养方式。五、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22学分。〔一〕公共课〔6-7学分〕国家规定的相关公共课程,如政治理论、外语等。〔二〕专业根底课〔11-12学分〕1、高级健康评估〔3学分〕2、药物治疗学〔2学分〕3、病理生理学〔2学分〕4、循证护理〔2学分〕5、医学统计学〔2.5学分〕或临床流行病学〔2学分〕〔三〕专业课〔4学分〕高级护理实践能力培养〔4学分〕。〔四〕学术活动〔1学分〕参加学校和医院学术讲座、国家级继续教育学习、会议交流等。六、考核方式〔一〕课程考核。〔二〕临床能力考核:主要考核是否具备标准的临床护理操作能力和独立处理本专业护理问题的能力。〔三〕学位论文:针对临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调研或循证方式设计解决方案,提出对策。七、学位授予修满相应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临床实践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辩论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护理硕士专业学位。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一、培养目标和根本要求〔一〕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根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在药物技术转化、临床使用、监管与生产流通等应用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二〕根本要求掌握药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利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胜任本领域的实际工作。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三、学习方式与年限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四、培养方式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在实践中学习的原那么。建议采用培养单位与实践部门合作培养的模式。鼓励采取双导师制,即在校内和实践单位分别聘任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内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课程学习和培养全过程协调,实践单位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实践活动,校内导师与实践单位导师按照集体培养的方式,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以及每个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制订培养方案,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导师由培养单位相关学科和实践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行政职务人员担任。五、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24学分。〔一〕公共课〔4-5学分〕国家规定的相关公共课程,如政治理论课、应用英语等课程。〔二〕通识理论知识〔6-8学分〕从事药学工作应具备的通用理论知识及药学前沿科学技术知识,如药事法规、药典、药学前沿等课程。〔三〕领域专业知识〔6-8学分〕从事本领域技术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如新药设计、药物滥用与不良反响监测、药物经济学等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四〕职业培训知识〔4学分〕与执业药师资格相衔接的理论知识,如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的培训等课程。〔五〕实习实践〔4学分〕研究生须在培养单位指定的实践单位进行实践学习,并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实习实践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六、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选题要紧密结合药学及相关领域科技转化、注册与申报、生产与技改、推广与流通、药学效劳及药品监管等实际问题,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学位论文可以是针对药学实践领域具有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题研究等。七、学位授予完成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辩论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药学硕士专业学位。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一、培养目标及根本要求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根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注重学科交叉,具备创新精神,具有运用专业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能胜任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新药研发、药品注册、流通管理、合理使用、临床及社会效劳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三、学习方式与年限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四、培养方式培养坚持与实践结合、从实践中学习的原那么。注重科学技术向生产力转化的衔接,实现社会优质资源的最正确配置。可采用“校-企合作〞或“校-企〞与“校-管双导师制〞的培养方式。培养应借助高校完整的培养体系和丰富的培养经验,结合产业部门直接面向市场、拥有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和研究条件良好的实践基地的优势。研究生课程教育可在高校完成,实践环节应到产业部门实施;研究所选的课题要注重实用性、创新性及与实际工作的结合。教学方式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和专业实习等多种形式,聘请在中药研发、注册、生产、流通、应用、监管等环节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教学方式注重教师讲授与学生研讨、模拟、案例教学的有机结合。五、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要求课程包括根底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等课程教育及专业实践,分为制药工程与技术、中药检验与分析、医院调剂与制剂、药事管理四个方向。〔一〕课程设置课程分学位课、非学位课以及专业技能。学位课包括公共必修课与专业必修课,非学位课为选修课。学位课与非学位课总门数不少于8门。1、公共课〔1〕政治理论〔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外国语〔3〕医学统计学〔4〕计算机应用2、专业课结合专业方向,选择1至2门专业必修课程。〔1〕制药工程与技术方向中药工业化制剂原理及技术、制药设备原理、中药药品设计与研发、中药炮制与饮片生产、GMP与技术改造等。〔2〕中药检验与分析方向中药品质评价与质量标准建立、药品检验标准操作标准、生药学〔中药基原、性状与显微鉴定〕、中药仪器分析专论等。〔3〕医院调剂与制剂方向中药临床研究管理、中药调剂学专论、中药制剂学专论、中药临床循证评价、中药临床药学概论,中药物流通论等。〔4〕药事管理方向中药知识产权与保护、药物经济学专论、G(X)P与实务、注册法规及相关技术指导原那么、中药企业管理、中药药房管理、中药现代化和国际化对策等。3、非学位课〔选修课〕非学位课程应在导师指导下,结合所研究课题方向选择,可跨选其他方向课程,也可选择相关学科理论〔包括科学学位有关课程〕与跨学科理论及实践技能课程。不少于2门。4、专业技能包括根本实验技能培训、操作平安培训、岗位操作规程培训、规章制度培训、保密规定培训、机关应用文培训及自我学习能力培训等。〔二〕专业实践根据研究方向,研究生应在中药行业相关单位进行时间不少于12个月的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应有带教老师签名的每月的实践报告及结束后的专业实践总结。对于专业实践的评价方式需经高校与实践单位双方同意,评价标准应符合行业实际,并能真实表达研究生的专业水平。1、制药工程与技术方向包括中药前处理、提取、精制、制剂成型及质量检验、新药研发、GMP管理等岗位实践。中药前处理、提取、精制、制剂成型可参加车间实习。应掌握中药常见固体及液体剂型生产根本理论、生产流程与各岗位操作标准,独立完成岗位操作法、SOP以及生产工艺的制定与修订工作。由企业的各生产部门组织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质量检验、新药研发、GMP管理等专业实践采取现场实践和专题讲座方式进行。应到达独立完成现场采样、检验、质量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或能够组织立项并开展中药新药临床前研究相关工作或具备实施GMP管理及开展技术改造工作的能力。通过实际操作及主管评价的方式进行考核。2、中药检验与分析方向中药质控与质量评价:应熟练掌握药用植物分类鉴定的根本知识和技能;认识药用植物200种以上,并制作蜡叶标本。药材性状与显微鉴定:应熟练掌握中药性状、显微鉴定的根本知识和技能,包括性状、显微图片的制作;认识常用药材400种以上,掌握不同药用部位药材的组织构造特征及各药材粉末显微特征。质量标准研究:应熟悉实验室操作标准〔包括根本操作、根本概念〕,熟练常规检查的检验操作〔包括药典制剂通那么的检查和附录检查法〕,熟练掌握TLCS、HPLC、GC、LC-MS、GC-MS、ICP-MS、UV等仪器的原理和标准操作规程及维护与简单故障排除方法。掌握质量标准制定的根本原那么;质量标准方法学验证等。化学成分提取别离鉴定:掌握各类化学成分的结构特征、理化性质、提取、别离、纯化方法,化合物的结构鉴定方法。3、医院调剂与制剂方向医院制剂方向应掌握中药饮片的鉴别、保管,掌握中药各种剂型的制备过程,熟悉原辅料及成品的检验流程和方法学的建立,熟悉各生产岗位的标准操作规程。医院调剂方向专业实践应包括汤剂饮片的调配和汤剂的制备,中成药制剂的调配,以及根据医师处方为患者临时配制其他药剂等工作。临床药学方向应协助临床科室查房,进行病例讨论,实践后应可到达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与评价,对医务人员提供信息效劳,在临床用药实践中收集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响(ADR)与药品不良事件(ADE)的根本要求。4、药事管理方向药事管理方向可围绕以下方面进行专业实践:研究和解决公众在药品获得和使用过程中的社会因素与制度保障。研究医药领域中有关物资资源的经济问题与经济规律以及如何提高药物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控制药品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及制定药品政策提供参考。药物政策产生、开展及其变化规律,为行业制定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与规章提供决策依据。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与实操。通过实践研究生获得查阅文献、资料收集与分析、实践调查、信息处理与分析的能力。实践部门: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政府事务部。医院临床药学部、药房。医药公司:注册部、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府部门:中医药管理、药监局、发改委、知识产权局。学会与协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世界中医药联合会、中药学会、中国药学会。专利事务所。六、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结合中药产业开展的实际需要进行选题,突出课题的创新性和应用价值。〔一〕选题应紧密结合中药产业的实际,深入基层现场,对中药产业领域中某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订、设计调查方案,收集资料,在现场实践的根底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对策。〔二〕论文形式可以是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可以是针对存在的主要技术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研究设计解决方案,或者其它相关研究论文。〔三〕论文应反映作者运用所掌握中药学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解决中药产业领域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四〕论文研究结果应对中药产业实际工作与开展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七、学位授予完成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辩论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一、培养目标及根本要求〔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业创新能力和旅游职业素养、具备国际化视野和战略思维能力、能够胜任现代旅游业与相关行业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根本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根本理论,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2、掌握旅游管理根本原理,具备从事旅游领域管理工作需要的根本知识、专业思维、实践能力与实施技巧。3、具备开放的国际化视野,能够引领特定行业某一领域的创新开展。4、具备旅游业及相关行业的管理技能,能够开发潜在资源,创造综合效益。5、具备前瞻性的战略思维能力,能够把握旅游业开展进程中出现的新现象,解决旅游运行中出现的关键问题。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并具有3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三、学习方式与年限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四、培养方式〔一〕提倡高等院校与旅游产业部门、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事业等单位联合培养。结合旅游业实际情况和特点,培养方式可灵活多样。〔二〕采用开放式、多元化的师资配备。聘请国内外知名的、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与管理实践经验的教师为研究生授课。所聘请的教师不仅具有在旅游高等教育科研机构的学习和研究经历并拥有较高的学历,同时还应当具有为国内外一流旅游企业、政府及行业协会担任参谋等或管理咨询的经验。还可聘请来自国内外知
/
本文档为【厦大王亚楠研究院《金融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