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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石砌体结构加固技术规程DBJT13_264_2017

2022-01-30 7页 doc 1MB 9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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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石砌体结构加固技术规程DBJT13_264_2017.....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264-2017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3866-2017XX省石砌体结构加固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strengtheningofstonemasonrystructuresinFujian2017年5月25日发布2017年11月1日实施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XX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XX省石砌体结构加固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strengtheningofstonemasonry...
福建省石砌体结构加固技术规程DBJT13_264_2017
.....建省工程建设地方DB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264-2017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3866-2017XX省石砌体结构加固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strengtheningofstonemasonrystructuresinFujian2017年5月25日发布2017年11月1日实施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XX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XX省石砌体结构加固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strengtheningofstonemasonrystructuresinFujian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264-2017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3866-2017主编部门:XX省建筑科学研究院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批准部门:XX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7年11月1日2017年XX..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XX省石砌体结构加固技术规程》的通知闽建科[2017]14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XX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共同主编的《XX省石砌体结构加固技术规程》,经审查,批准为XX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264-2017,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处。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5月25日..前言根据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6年第二批科学技术项目的通知》〔闽建办科[2016]2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本规程共11章和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石砌体结构房屋安全性鉴定;5.加固设计;6.材料;7.钢筋混凝土面层加固法;8.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加固法;9.外包型钢加固法;10.石材受弯构件加固;11.石砌体结构房屋整体牢固性加固;12.附录。本规程由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XX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函告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地址:XX市北大路242号,350001和XX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XX市杨桥中路162号,:350025。本规程主编单位:XX省建筑科学研究院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本规程参编单位:XX市建筑科学研究所XX大学XX省闽鑫建设工程XX省建福工程管理XX省建研工程顾问XX建工集团XX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李梁峰王慧芳张天宇吴武玄严景明黄凯谢永明杨建军黄海华吴志雄王志腾陈颖邬伟进陈璇镖曾庆友林秋峰连振新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梁坦BrunoBriseghella卢伟煌彭伙水吴平春林功丁林春建..目次..HYPERLINK\l"_bookmark0"总则1HYPERLINK\l"_bookmark1"术语和符号2HYPERLINK\l"_bookmark2"术语2HYPERLINK\l"_bookmark3"符号3HYPERLINK\l"_bookmark4"基本规定5HYPERLINK\l"_bookmark5"石砌体结构房屋安全性鉴定7HYPERLINK\l"_bookmark6"一般规定7HYPERLINK\l"_bookmark7"调查检测的基本内容和方法9HYPERLINK\l"_bookmark8"构件的安全性评级9HYPERLINK\l"_bookmark9"子单元和鉴定单元的安全性评级12HYPERLINK\l"_bookmark10"加固设计16HYPERLINK\l"_bookmark11"一般规定16HYPERLINK\l"_bookmark12"加固设计计算原则16HYPERLINK\l"_bookmark13"加固方法及配合使用的技术18HYPERLINK\l"_bookmark14"6材料19HYPERLINK\l"_bookmark15"钢筋混凝土面层加固法21HYPERLINK\l"_bookmark16"一般规定21HYPERLINK\l"_bookmark17"计算方法22HYPERLINK\l"_bookmark18"构造规定25HYPERLINK\l"_bookmark19"加固施工28HYPERLINK\l"_bookmark20"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加固法30HYPERLINK\l"_bookmark21"一般规定30HYPERLINK\l"_bookmark22"计算方法30HYPERLINK\l"_bookmark23"构造规定33HYPERLINK\l"_bookmark24"加固施工34HYPERLINK\l"_bookmark25"外包型钢加固法35HYPERLINK\l"_bookmark26"一般规定35HYPERLINK\l"_bookmark27"计算方法35HYPERLINK\l"_bookmark28"构造规定36HYPERLINK\l"_bookmark29"加固施工38HYPERLINK\l"_bookmark30"石材受弯构件加固39HYPERLINK\l"_bookmark31"一般规定39HYPERLINK\l"_bookmark32"加固设计及施工39HYPERLINK\l"_bookmark33"石砌体结构房屋整体牢固性加固47HYPERLINK\l"_bookmark34"一般规定47HYPERLINK\l"_bookmark35"加固方法47HYPERLINK\l"_bookmark36"构造及施工要求48HYPERLINK\l"_bookmark37"附录A房屋初步调查表55HYPERLINK\l"_bookmark38"附录B石材的规格尺寸及其强度等级的确定方法56HYPERLINK\l"_bookmark39"附录C石砌体、石材材料性能设计指标57HYPERLINK\l"_bookmark40"附录D石砌体构件及石材构件承载力计算方法59HYPERLINK\l"_bookmark41"附录E料石砌体灰缝灌浆加固技术61HYPERLINK\l"_bookmark42"附录F石砌体砌筑方法65HYPERLINK\l"_bookmark43"本规程用词说明67HYPERLINK\l"_bookmark44"引用标准名录68附:HYPERLINK\l"_bookmark45"条文说明69..ContentsHYPERLINK\l"_bookmark0"GeneralProvisions1HYPERLINK\l"_bookmark1"TermsandSymbols2HYPERLINK\l"_bookmark2"Terms2HYPERLINK\l"_bookmark3"Symbols3HYPERLINK\l"_bookmark4"BasicRequirements5HYPERLINK\l"_bookmark5"AppraisalofSafetyaboutStoneMasonryStructures7HYPERLINK\l"_bookmark6"GeneralRequirements7HYPERLINK\l"_bookmark7"TheBasicContentsandMethodsofInvestigationandTest9HYPERLINK\l"_bookmark8"SecurityRatingforMember9HYPERLINK\l"_bookmark9"SecurityRatingforSub-systemandAppraisalSystem12HYPERLINK\l"_bookmark10"StrengtheningDesign16HYPERLINK\l"_bookmark11"GeneralRequirements16HYPERLINK\l"_bookmark12"PrinciplesforCalculationofStrengtheningDesign16HYPERLINK\l"_bookmark13"StrengthentingMethodsandTechnology18HYPERLINK\l"_bookmark14"Materials19HYPERLINK\l"_bookmark15"StructureMemberStrengtheningwithReinforcedConcreteLayer21HYPERLINK\l"_bookmark16"GeneralRequirements21HYPERLINK\l"_bookmark17"CalculationMethods22HYPERLINK\l"_bookmark18"ConstructionRequirements25HYPERLINK\l"_bookmark19"StrengtheningConstruction28HYPERLINK\l"_bookmark20"StructureMemberStrengtheningwithExternallySteelHYPERLINK\l"_bookmark20"ReinforcementMeshMortarLayer30HYPERLINK\l"_bookmark21"GeneralRequirements30HYPERLINK\l"_bookmark22"CalculationMethods30HYPERLINK\l"_bookmark23"ConstructionRequirements33HYPERLINK\l"_bookmark24"StrengtheningConstruction34HYPERLINK\l"_bookmark25"StructureMemberStrengtheningwithSectionalSteelFrame35HYPERLINK\l"_bookmark26"GeneralRequirements35..HYPERLINK\l"_bookmark27"CalculationMethods35HYPERLINK\l"_bookmark28"ConstructionRequirements36HYPERLINK\l"_bookmark29"StrengtheningConstruction38HYPERLINK\l"_bookmark30"StrengtheningofStoneFlexuralMembers39HYPERLINK\l"_bookmark31"GeneralRequirements39HYPERLINK\l"_bookmark32"StrengtheningDesignandConstruction39HYPERLINK\l"_bookmark33"StrengtheningofRobustnessforStoneMasonryStructures47HYPERLINK\l"_bookmark34"GeneralRequirements47HYPERLINK\l"_bookmark35"StrengtheningMethods47HYPERLINK\l"_bookmark36"ConstructionRequirements48HYPERLINK\l"_bookmark37"AppendixAPreliminaryIvestigationTableofBuildings55HYPERLINK\l"_bookmark38"AppendixBDeterminationMethodfortheStandardSizesHYPERLINK\l"_bookmark38"andStrengthGradeofStone56HYPERLINK\l"_bookmark39"AppendixCMaterialPropertyofStoneMasonry,Stone57HYPERLINK\l"_bookmark40"AppendixDCalculationMethodsforBearingcapacityofHYPERLINK\l"_bookmark40"StoneMasonryMembersandStoneMembers59HYPERLINK\l"_bookmark41"AppendixEGroutStrengtheningTechnologyatHYPERLINK\l"_bookmark41"MortarSeamofStoneMasonry61HYPERLINK\l"_bookmark42"AppendixFTheConstructionMethodsforStoneMasonry65HYPERLINK\l"_bookmark43"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pecification67HYPERLINK\l"_bookmark44"ListofQuotedStandards68HYPERLINK\l"_bookmark45"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69..1总则为了使既有石砌体结构房屋的加固做到技术可靠、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XX省设防烈度为6~8度地区,采用料石砌筑的多层石砌体结构民用房屋的安全性鉴定、加固设计及施工。石砌体结构的安全性鉴定、加固设计及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XX省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2.1术语结构安全性鉴定structuresafetyappraisal对考虑地震作用的结构承载力、结构构造和结构整体牢固性所进行的调查、检测、验算、分析和评定等一系列活动。石砌体结构加固strengtheningofstonemasonrystructures对可靠性不足或委托方要求提高可靠度的石砌体及石砌体结构中的料石结构构件,以及其相关部分采取增强、局部更换或调整其内力等措施,使其具有现行及委托方所要求的安全性、耐久性和适用性。原构件existingstructuremember实施加固前的原有构件。重要构件importantstructuremember其自身失效将影响或危及承重结构体系安全工作的构件。一般构件generalstructuremember重要构件以外的结构构件。水泥复合砂浆compositecementmortar以水泥和高性能矿物掺合料为主要组分,并掺有外加剂和短细纤维的砂浆。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polymermodifiedcementmortar掺有改性环氧乳液或其他改性共聚物乳液的高强度水泥砂浆。承重结构用的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应能显著提高其锚固钢筋和粘结混凝土、石砌体等基材的能力。钢筋网steelreinforcementmesh用普通热轧带肋钢筋或冷轧带肋钢筋焊接而成的网片。材料强度利用系数strengthutilizationfactorofmaterial考虑加固材料在二次受力条件下其强度得不到充分利用所引入的计算系数。外加面层加固法externallayerstrengthening通过外加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网砂浆面层,以提高原构件承载力和刚度的一种加固法。外包型钢加固法sectionalsteelstrengthening对砌体柱包以型钢肢与缀板焊成的构架,并按各自刚度比例分配所承受外力的加固法,也..称为干式外包钢加固法。外粘型钢加固法structurememberstrengtheningwithexternallybondedsteelframe对整根料石梁构件外部包型钢、扁钢焊成构架并灌注结构胶粘剂,以达到共同受力的加固方法。整体牢固性加固strengtheningofrobustness通过调整结构布置、改善结构体系以及增补构造措施等加固方法,确保结构具有足够的延性和冗余度。2.2符号安全性鉴定R——结构构件的抗力;S——结构构件的作用效应;γ0——结构重要性系数;a、b、c、d——构件安全性等级;A、B、C、D——子单元安全性等级。材料性能Em——原结构石砌体弹性模量;Ed——石材弹性模量;Ea——新增型钢弹性模量;Es——新增钢筋弹性模量;fm0——原石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fc——新增混凝土、砂浆的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fy、fy——分别为新增钢筋的抗拉、抗压强度设计值;fa、fa——分别为新增型钢的抗拉、抗压强度设计值;fv、fvE——分别为石砌体沿灰缝截面破坏的非抗震抗剪强度设计值、抗震抗剪强度设计值;fcd、ftmd——分别为石材抗压强度设计值、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εtmdu——石材对应于弯曲抗拉强度极限值时的拉应变值。作用效应及承载力N——构件加固后的轴向压力设计值;..M——构件加固后弯矩设计值;V——构件加固后剪力设计值;σs——钢筋受拉应力几何参数Am0——原构件截面面积;Ac——新增混凝土或砂浆面层的截面面积;As——新增钢筋截面面积;Aa——新增型钢〔角钢全截面面积;b——原构件矩形截面宽度;h——构件加固后的截面高度;Im0——原构件截面惯性矩;Ia——钢构架截面惯性矩。计算系数β——砌体构件高厚比;αc——新增混凝土强度利用系数;αs——新增钢筋强度利用系数;φcom——轴心受压组合砌体构件稳定系数;km——原砌体构件刚度降低系数;η——协同工作系数。..3基本规定既有石砌体结构房屋加固前,应先对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进行鉴定,方可进行加固设计和施工。既有石砌体结构房屋的加固,应注意对建筑风貌的保护,保护的原则应符合下列要求:加固应注重保护石结构建筑的外观,使其与周边环境协调。加固设计应对建筑风貌特点进行评价,并明确建筑风貌保护的具体要求;对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民居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尚应对其综合价值进行评估,编制建筑风貌专项保护。加固设计宜根据建筑风貌保护的要求,选用合适的加固方法,并遵循下列原则:1对于既有需要特殊保护的石砌体结构建筑的加固,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造型、饰面材料和色彩,不得改变内部的主体结构,平面布局和重要装饰;应采取原有石砌结构体系,保持原有的建筑历史文化风貌,使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2对于既有需要重点保护的石砌体结构建筑的加固,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造型、饰面材料和色彩,不得改变内部的重要结构和重要装饰,可采取拆除或增加部分结构构件的措施;3对于既有仅需一般保护的石砌体结构建筑的加固,不得改变建筑的造型、色彩和重要饰面色彩,可采取全新的石砌结构体系,与原有的结构体系脱离。内部一般细部不做强行控制,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但须符合地方特色和传统风格。对具有地方特色或较高价值的建筑构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当其发生损坏时应采用传统材料及传统工艺进行修缮。应使石砌体结构房屋新的使用空间与原结构的覆盖空间趋近最大程度的一致,遵循结构运用中的客观规律,因势利导地利用结构的合理几何形体来限定视觉感受的空间范围,造成不同的空间轮廓、空间动势与空间韵律。既有石砌体结构房屋的加固设计,宜按下列步骤进行:收集和解读原始设计图纸、竣工验收资料、历年维修图纸和记录、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等设计所需的基本资料;对既有石砌体结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并对建筑风貌特点进行评价,确定建筑风貌保护的要素及重点保护部位,明确建筑风貌保护的具体要求,形成建筑风貌勘查报告;对传统民居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还应进行综合价值评估,编制建筑风貌专项保护方案;..根据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及建筑风貌勘查报告或建筑风貌专项保护方案,综合考虑结构加固及建筑风貌保护的要求,制定加固方案;一般情况下宜同时进行建筑外立面修缮方案的设计;对制定的各种加固方案,应分别从可能对建筑风貌造成的影响、预期加固效果、施工难易程度,施工可行性和安全性,施工材料来源和运输条件,以及对相邻建筑和周围环境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对加固方案进行优化设计。石砌体结构房屋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应按下列原则确定: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应由委托方与设计方按实际情况共同商定;一般情况下宜为30年;到期后,若重新进行的可靠性鉴定认为该结构工作正常,仍可继续延长其使用年限;对使用胶粘方法或掺有聚合物加固的结构、构件,尚应定期检査其工作状态。检査的时间间隔可由设计单位确定,但第一次检査时间不应迟于10年。石砌体结构房屋的加固,应综合考虑其技术经济效果,即应避免加固适修性很差的结构,也应避免不必要的拆除或更换。注:适修性很差的结构,指其加固总费用达到新建结构总造价70%以上的结构,但不包括文物建筑和其他有历史价值或艺术价值的建筑。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加固后房屋的用途和使用环境。既有石砌体结构房屋的加固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伤原建筑构件,尤其是具有地方特色或较高价值的建筑构件,或其他重点保护部位的构件;发现原结构或相关工程隐蔽部位的构造有严重缺陷时,应会同加固设计单位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对可能导致的倾斜、开裂或局部倒塌等现象,应预先采取安全措施;对设计文件选定的加固方法,必要时可会同加固设计单位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具体施工工艺参数和施工可行性;当需要采用传统材料及传统工艺对原建筑构件进行修缮时,施工前应研究考察该建筑使用的历史材料的组分、配比、建筑造型中外立面元素的比例与尺度、色彩与肌理和施工工艺等;修缮施工中,应采用相似的材料,参照传统工艺配制修补材料;重点保护部位的材料、工艺和施工方法,应进行现场试验,经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4石砌体结构房屋安全性鉴定4.1一般规定本章适用于多层石砌体结构房屋加固改造前的安全性鉴定。石砌体结构房屋鉴定的目标使用年限应与加固设计的使用年限相同,并按本规程第条的规定确定。石砌体结构房屋安全性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受理委托;初步调查;确定鉴定的目的、范围和内容;现场详细调查及检测;鉴定评级;提出处理建议;出具鉴定报告。初步调查宜包括下列基本内容:收集及查阅资料: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设计图纸及变更资料、施工图及变更记录、竣工图、施工内业质保资料等;查询房屋历史:包括建造年代、原始施工、历次修缮、改造、加固、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及经历的灾害情况;初勘现场:根据所获得资料核对实物现状,调查房屋实际使用条件和内外环境,查看已发现的问题、听取有关人员的陈述等;填写初步调查表,并宜按本规程附录A的格式填写;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制定详细的调查、检测方案及工作大纲,并提出需由委托方完成的准备工作及现场调查、检测时的配合工作。现场详细调查、检测宜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下列内容: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及立面布置核查;若设计资料缺失,则应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绘制房屋的建筑、结构平面布置示意图及必要的剖面图和详图;核查房屋的结构体系,确认石砌体承重墙的砌筑方式和施工工艺;经调查或检测,确认基础的形式和做法;..宜检测承重结构的材料强度,当需进行结构验算时,应检测承重结构的材料强度;核查圈梁、构造柱、拉结件、支撑或其他抗侧力构件布置,核查结构支承或支座构造,核查构件及其连接构造,特别应核查特殊构件〔烟囱、壁龛等;检查地基基础使用状况、沉降及不均匀沉降状况,对房屋变形进行量测或监测;核查上部承重结构,包括构件和连接的几何参数,构件及其连接的工作状况,构件支承或支座的工作状况,构件及连接的变形、裂缝、老化及损伤状况,结构的整体牢固性;核查结构的实际使用条件,包括结构上的作用〔荷载,房屋内外环境,使用史,荷载史。石砌体结构房屋安全性鉴定评级的层次分级标准,应按表的规定采用。表石砌体结构房屋安全性鉴定评级的各层次分级标准层次鉴定对象等级分级标准处理要求一单个构件或其检查项目a安全性符合本规程对a级的规定,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不必采取措施b安全性略低于本规程对a级的规定,尚不显著影响承载能力可不采取措施c安全性不符合本规程对a级的规定,显著影响承载能力应采取措施d安全性不符合本规程对a级的规定,已严重影响承载能力必须及时或立即采取措施二子单元或子单元中的某种构件集A安全性符合本规程对A级的规定,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可能有个别一般构件应采取措施B安全性略低于本规程对A级的规定,尚不显著影响承载能力可能有极少数构件应采取措施C安全性不符合本规程对A级的规定,显著影响承载能力应采取措施,且可能有极少数构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D安全性不符合本规程对A级的规定,已严重影响承载能力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三鉴定单元A安全性符合本规程对A级的规定,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可能有个别一般构件应采取措施B安全性略低于本规程对A级的规定,尚不显著影响承载能力可能有极少数构件应采取措施C安全性不符合本规程对A级的规定,显著影响承载能力应采取措施,且可能有极少数构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D安全性不符合本规程对A级的规定,已严重影响承载能力必须立即采取措施..4.2调查检测的基本内容和方法石砌体结构房屋损坏状态应重点检查承重墙体的裂缝和变形状况,纵横墙交接处的咬合、拉结和裂缝状况,石墙、柱、梁、板的连接构造,砌筑砂浆的饱满度、强度和砂浆与石材的咬合情况,并对出现损坏的构件及连接节点做现场记录;还应对房屋的层数、总高度、层高、抗震横墙最大间距等结构体系以及整体性连接和抗震构造措施等进行核查。当需从既有石砌体结构房屋中取样检测某种构件的材料性能时,除应按该种材料现行检测标准的规定选择适用的检测方法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的有关规定。石材抗压强度可采用钻芯法或切割立方体试块的方法进行检测,现场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应避免振动及对原结构造成较大损伤,芯样试件及立方体试块应符合下列规定:芯样试件的直径应为70mm,高径比为1.0±0.05;立方体试块的边长应为70mm;芯样试件及立方体试块的端面应磨平,加工质量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384的要求;根据房屋的规模,每250m3体积的砌体至少抽取一组〔3个石砌体墙试件和一组〔3个石板楼、屋盖试件进抗压强度试验,以3个试件测值的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抗压强度的试验结果;当3个试件中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之一与中间值之差超过中间值的15%时,取中间值作为试验结果;当3个试件中最大值和最小值均与中间值之差超过中间值的15%时,应重新取样;按相关规定测试试件的抗压强度,可将直径70mm芯样试件抗压强度乘以1.15的系数,换算成70mm立方体试块的抗压强度。4.3构件的安全性评级石砌体结构构件的安全性鉴定,应按承载能力、连接构造、不适于承载的位移或变形、裂缝或其他损伤四个检查项目,分别评定每个受力构件的的安全性等级,并取其中最低一级作为该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单个构件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独立柱基应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一个构件;条形基础应以一个自然间的一轴线长度为一个构件;墙体应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轴线长度为一个构件;柱应以一层高、一根为一个构件;梁、檩条、搁栅等应以一个跨度、一根为一个构件;..现浇板应以一个自然间面积为一个构件;石楼板或预制板应以一块为一个构件;屋架、桁架等应以一榀为一个构件。当按承载能力评定石砌体结构构件的安全性等级时,应按表的规定分别评定每一验算项目的等级,并应取其中最低等级作为该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性等级。在验算被鉴定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时,应符合下列规定:结构构件的验算采用的分析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的计算模型应符合其实际受力与构造状况。构件材料强度标准值应根据结构的实际状态按下列规定确定:1当原设计文件有效,且不怀疑结构有严重的性能退化或设计、施工偏差时,可采用原设计的标准值;2当调查表明实际情况不符合1项的规定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的规定进行现场检测并确定其标准值。结构或构件的几何参数应采用实测值,并计入风化、腐朽、缺陷、损伤、锈蚀及施工偏差等影响。结构上的作用应经调查或检测核实,作用效应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的规定,其中不同目标使用年限的地震作用应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有关规定确定。结构构件中石砌体构件的受压及局部受压承载力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规定,混凝土构件的承载力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木构件的承载力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定。结构构件中石砌体墙的抗震受剪承载力应按本规程附录D的规定进行验算。料石柱轴心受压构件的受压承载力及整条料石板、料石梁构件的受弯承载力应按本规程附录D的规定进行验算。表按承载能力评定的石砌体结构构件安全性等级构件类别安全性等级a级b级c级d级主要构件及连接R/<0S>≥1.00R/<0S>≥0.95R/<0S>≥0.90R/<0S>0.90一般构件R/<0S>≥1.00R/<0S>≥0.90R/<0S>≥0.85R/<0S>0.85..当按连接构造评定石砌体结构构件的安全性等级时,应符合下列规定:连接或砌筑方式不满足要求,构造有严重缺陷,已导致构件或连接部位开始出现裂纹、变形、松动、滑移或其他损伤,但损伤尚不严重时;或石楼板净跨超过4m,或悬挑超过0.5m,但尚未发生明显变形或开裂时,应评为c级;连接或砌筑方式不满足要求,构造有严重缺陷,已导致构件或连接部位开裂、变形、松动、滑移或其他损伤,且损伤较严重时;或石楼板净跨超过4m,或悬挑超过0.5m,且已发生明显变形或开裂时,应评为d级;连接或砌筑方式不完全满足要求,构造有缺陷,但尚未造成损坏时,应评为"予以观察使用";石砌体墙、柱的高厚比不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规定,且已超过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规定限值的10%时,应评为c级或d级。当按不适于承载的位移或变形评定石砌体结构构件的安全性等级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因施工不当或受力变形出现的单层石砌体结构房屋墙、柱侧向位移,其位移量分别超过层高的1/250和1/300时,应根据实际严重程度评为c级或d级;因施工不当或受力变形出现的多层石砌体结构房屋墙、柱侧向位移,其位移量分别超过层高的1/300和1/330时,应根据实际严重程度评为c级或d级。当按裂缝或其他损伤评定石砌体结构构件的安全性等级时,应符合表的规定,并取其中最低等级作为该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当发现其他明显影响安全的裂缝或其他损伤时,宜根据其严重程度评为c级或d级。表按裂缝或其他损伤评定的石砌体结构构件安全性等级序号安全性等级b级c级d级1—承重墙或门窗间墙体出现阶梯形斜向裂缝,但最大裂缝宽度不大于10mm承重墙或门窗间墙体出现阶梯形斜向裂缝,且最大裂缝宽度大于10mm2—承重墙整体沿水平灰缝滑移,但滑移量不大于5mm承重墙整体沿水平灰缝滑移,且滑移量大于5mm3——支承梁或屋架端部的承重墙体石块断裂或垫块压碎,或出现肉眼可见的竖向裂缝4—纵横墙交接处出现通长的竖向裂缝,但宽度不大于2mm纵横墙交接处出现通长的竖向裂缝,且宽大于2mm..5墙身出现多条非受力裂缝,最大裂缝宽度不大于2mm;或墙身出现裂缝宽度为2mm~5mm的非受力裂缝墙身出现多条非受力裂缝,最大裂缝宽度为2mm~5mm;或墙身出现裂缝宽度为5mm~10mm的非受力裂缝墙身出现多条非受力裂缝,且最大裂缝宽度大于5mm;或墙身出现裂缝宽度大于10mm的非受力裂缝6——石柱、石梁、石过梁或石楼板出现裂缝7——石拱沿母线开裂,或拱曲面明显变形、拱脚明显位移8墙、柱表面风化、剥落,砂浆粉化,立面面积不大于总面积的10%,且有效截面削弱率不大于10%墙、柱表面风化、剥落,砂浆粉化,程度介于b级和d级之间墙、柱表面风化、剥落,砂浆粉化,立面面积大于总面积的20%,且有效截面削弱率大于15%4.4子单元和鉴定单元的安全性评级石砌体结构房屋的安全性鉴定评级应根据其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的安全性等级,以及与整幢建筑有关的其他安全问题进行评定。鉴定单元的安全性等级,应根据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安全性等级的评定结果,按较低等级确定。地基基础子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应根据地基变形或地基基础承载力的评定结果确定。对建在斜坡场地的建筑物,还应按边坡场地稳定性的评定结果进行确定。一般情况下,宜根据地基基础的裂缝、变形和其他损坏状况,结合不均匀沉降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以及上部结构的倾斜变形进行综合评级,并应符合本条1~4款的规定;当需对地基基础的承载力进行验算时,应以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和有关检测资料为依据进行评定,并应符合本条5~6款的规定。边坡场地稳定性项目评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的规定。不均匀沉降不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允许沉降差,且房屋未发现沉降裂缝、变形或位移时,评定为A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但不符合本条A级规定时,评定为B级:1当房屋处于自然状态时,地基沉降速率连续2个月不大于1.5mm/月,且呈收敛趋势;2地基无明显水平位移〔滑移迹象;3上部承重墙体的沉降裂缝宽度不大于2mm;4连接节点无明显的沉降变形或裂缝;5楼屋盖的预制混凝土、木或石构件连接部位无明显滑移或挤压变形、裂缝等损坏现象。不符合本条A、B和D级条件时,评定为C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评定为D级:..1当房屋处于自然状态时,地基沉降速率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且短期内无收敛趋势;2上部承重墙体出现多条沉降裂缝,最大裂缝宽度大于10mm;3楼屋盖的预制混凝土、木或石构件连接部位滑移大于10mm,或发生挤压变形、裂缝等损坏现象。当地基基础承载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时,可根据建筑物的完好程度评为A级或B级。当地基基础承载力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时,可根据建筑物开裂、损伤的严重程度评为C级或D级。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评级,应按结构的承载功能和结构的整体牢固性进行综合评定,并应符合本条1~2款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应按结构承载功能的评级结果进行评定,当上部承重结构按承载功能的评级结果评为A级或B级,而结构整体牢固性等级为C级或D级时,应将所评的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性等级降为C级。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按结构的承载功能等级评定时,应分为主要构件集和一般构件集,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的规定进行评级;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按结构的整体牢固性等级评定时,应根据房屋层数、高度与层高、高宽比,建筑布置及结构体系,整体性构造措施及局部构造措施三个检查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当任一个检查项目低于B级时,结构的整体牢固性等级可根据实际情况评为C级或D级;每一检查项目的评级应按本规程第4.4.4条的规定执行。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整体牢固性等级每一检查项目评级,符合下列规定的每一项目应根据其实际完好程度评为A级或B级;不符合下列规定的每一项目应根据其实际严重程度评为C级或D级。多层石砌体结构房屋的层数、高度、层高及高宽比应符合下列规定:1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不宜超过表4.4.4-1的规定;2非空旷的单层石砌体房屋有垫片砌筑时的高度:6度区不宜超过5m;7、8度区不宜超过4m,当采用无垫片铺浆法砌筑时可相应增加1m;多层石砌体房屋的层高不宜超过3m;3多层石砌体房屋总高度与总宽度的最大比值,应符合表4.4.4-2的要求。..表石砌体结构房屋鉴定的层数和高度限值墙体类别最小墙厚〔mm烈度678高度〔m层数高度〔m层数高度〔m层数细、半细料石220165134103粗料石、毛料石22013410372注:1房屋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屋面板或檐口的高度,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的1/2高度处;表中数值适用于采用无垫片或有垫片铺浆法砌筑的料石砌体结构房屋,采用干砌甩浆法砌筑的石砌体房屋总高度应比表中的规定相应降低3m,层数应相应减少一层;对医院、教学楼等横墙较少的房屋,在8度区不应采用石砌体结构,在6、7度区其总高度应比表的规定相应降低3m,层数应相应减少一层;设防烈度6、78最大高宽比2.52.0乙类设防时应允许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查表,但层数应减少一层且总高度应降低3m。表多层石砌体房屋的最大高宽比限值石砌体结构房屋的建筑布置及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横墙承重或纵横墙共同承重的结构体系;抗震墙在平面内宜闭合,宜均匀对称,沿平面内宜对齐,沿竖向应上下连续,且纵横向抗震墙体的数量不宜相差过大;2石砌体结构房屋抗震横墙最大间距应符合表4.4.4-3的规定;3严禁采用石板、石梁及独立料石柱作为承重结构;严禁采用悬挑石梁楼梯;4抗震横墙洞口的水平截面面积,不应大于全截面面积的1/3;5建筑布置及结构体系的其他有关要求,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关于砌体结构的相关规定。表多层石砌体结构房屋抗震横墙最大间距〔m楼盖、屋盖类别烈度6、78现浇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107装配式钢筋混凝土74木4-..石砌体结构房屋整体性构造措施及局部构造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纵横墙交接处应无垫片咬槎浆砌,沿墙高每隔500mm应有2根直径不小于6mm的水平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宜小于1m;2楼、屋盖构件的最小支承长度应不小于表4.4.4-4的规定;混凝土预制构件应有坐浆;预制板缝应有混凝土填实,板上应有水泥砂浆面层。3圈梁、构造柱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关于石结构房屋的相关规定。4石砌体结构房屋的局部尺寸应符合表4.4.4-5的规定;5其他有关构造措施要求,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关于砌体结构的相关规定。表楼、屋盖构件的最小支承长度〔mm构件名称预应力圆孔板木屋架、木梁对接木龙骨、木檩条搭接木龙骨、木檩条位置墙上混凝土梁上墙上屋架上墙上屋架上、墙上支承长度与连接方式80〔板端钢筋连接并灌缝60〔板端钢筋连接并灌缝240〔木垫板60〔木夹板与螺栓120〔砂浆垫层、木夹板与螺栓满搭表房屋局部尺寸限值〔m部位烈度678承重窗间墙最小宽度1.01.01.5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1.01.22.0非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1.01.01.0内墙阳角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1.01.22.0无锚固女儿墙〔非出入口处的最大高度0.50.5-注:出入口处的女儿墙应有锚固。..5加固设计5.1一般规定石砌体结构房屋经安全性鉴定确认需要加固时,应根据鉴定结论和委托方提出的要求,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本规程的规定和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加固设计。加固设计的范围,可按整幢建筑物或其中某独立区段确定,也可按指定的结构、构件或连接确定,但均应考虑该结构的整体牢固性,并应综合考虑节约能源与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固后石砌体结构房屋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结构的重要性和加固设计使用年限,由委托方与设计方按实际情况共同商定。石砌体结构房屋的加固设计,应与实际施工方法紧密结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新增构件及部件与原结构连接可靠,新增截面与原截面粘结牢固,形成整体共同工作;并应避免对未加固部分,以及相关的结构、构件和地基基础造成不利的影响。对化学腐蚀、振动、温度应力、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影响因素引起的原结构损坏,应在加固设计中提出有效的防治对策。对加固过程中可能出现倾斜、失稳、过大变形或坍塌的石砌体结构房屋,应在加固设计文件中提出有效的临时性安全措施或整治方案。石砌体结构房屋经安全性鉴定确认其地基基础需进行加固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及《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的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基础的加固设计。当原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缺失时,尚补充地质勘察。5.2加固设计计算原则石砌体结构加固设计采用的结构分析方法,在一般情况下,应采用线弹性分析方法计算结构的作用效应,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相关规定。加固石砌体结构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承载能力的设计、验算,并应满足正常使用功能的要求:结构上的作用,应经调查或检测核实,并应按本规程第4章的规定确定。被加固结构、构件的作用效应,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结构的计算简图,应符合其实际受力和构造状况;2作用效应组合和组合值系数以及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确定,并应考虑由于实际荷载偏心、结构构件变形、温度作用等造成的附加内力;3地震作用及地震作用效应调整,应根据后续目标使用年限,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规定确定。结构、构件的尺寸,对原有部分应采用实测值;对新增部分,可采用加固设计文件给出的名义值。原结构、构件的砌体强度等级和受力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取值:1当原设计文件有效,且结构没有严重的性能退化时,可采用原设计值;2当结构可靠性鉴定认为应重新进行现场检测时,应采用检测结果推定的标准值。加固材料的质量和性能,应符合本规程第6章的规定。验算结构、构件承载力时,应考虑原结构在加固时的实际受力状况,包括加固部分应变滞后的特点,以及加固部分与原结构共同工作程度。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本规程各相关章节的规定采用。加固后改变传力路线或使结构质量增大时,应对相关结构、构件及建筑物地基基础进行必要的验算。抗震加固的设计原则尚应符合下列要求:加固方案应根据安全性鉴定结果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分别采用房屋整体加固、区段加固或构件加固,加强整体性、改善构件的受力状况、提高综合抗震能力;无论采用何种方案,均应对楼梯间的墙体采取加强措施;加固或新增构件的布置,应消除或减少不利因素,防止局部加强导致结构刚度或强度突变而形成的新薄弱部位;同时还应考虑结构刚度增大而导致地震作用效应增大的影响;对非刚性结构体系的房屋,应选用有利于消除不利因素的抗震加固方案;当采用加固柱或墙垛,增设支撑或支架等保持非刚性结构体系的加固措施时,应控制层间位移和提高其变形能力;新增构件与原有构件之间应有可靠连接;新增的抗震墙、柱等竖向构件应有可靠的基础;加固所用材料类型与原结构相同时,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原结构材料的实际强度等级;对于不符合鉴定要求的女儿墙、门脸、出屋顶烟囱等易倒塌伤人的非结构构件,应予以拆除或降低高度,需要保持原高度时应加固;对于不符合鉴定要求的石板楼、屋盖,石梁、悬挑石梁楼梯以及两端与楼面结构无可靠连接的料石柱等石材构件,宜优先置换为钢筋混凝土构件、钢构件等延性较好类型的构件;无..法置换时,应采取可靠的增强其延性及连接的加固措施;对悬挑石构件尚应同时采取增设支托等改变结构传力途径的加固方法。为防止结构加固部分意外失效而导致的坍塌,在使用胶粘剂或掺有聚合物的加固方法时,其加固设计除应按本规程的规定进行外,尚应对原结构进行验算。验算时,应要求原结构、构件能承担n倍恒载标准值的作用。当可变荷载〔不含地震作用标准值与永久荷载标准值之比值不大于1时,n取1.2;当该比值等于或大于2时,n取1.5;其间按线性内插法确定。5.3加固方法及配合使用的技术石砌体结构的构件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加固。加固可采用直接加固法或间接加固法,设计时宜根据结构特点、实际条件、使用要求和建筑风貌保护要求,按下列原则选择适宜的加固方法:对于石砌体结构构件,直接加固宜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选用外加钢筋混凝土面层加固法、外加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加固法、外包型钢加固法和灰缝灌浆加固法;间接加固宜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选用增设支点法、增设抗震墙等改变结构传力途径的加固方法;对于石材受弯构件,直接加固宜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选用置换法、受拉区外加面层加固法和外粘型钢加固法。间接加固宜选用增设支点法。当石砌体结构房屋的整体牢固性不满足要求时,应按本规程第11章的要求进行加固。与结构加固方法配合使用的裂缝修补技术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的相关规定执行。与结构加固方法配合使用的拉结、锚固、灌浆技术以及灌注胶粘贴型钢技术应符合本规程各章的相关要求。..6材料新砌石砌体的料石,应采用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明显裂纹的石材;砌筑料石的宽度、高度分别不宜小于240mm和220mm,长度宜为高度的2~3倍且不宜大于高度的4倍;料石的强度等级应不低于原设计的石块体强度等级,且不应低于MU50;砌筑料石加工面的平整度应符合表的要求。表料石加工平整度〔mm料石种类外露面及相接周边的表面凹入深度上、下叠砌面及左右接砌面表面凹入深度尺寸允许偏差宽度、高度长度细料石≤2≤10±3±5半细料石≤10≤15±3±5粗料石≤20≤20±5±7毛料石稍加修整≤25±10±15新砌石砌体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用于外立面加固或修缮的石砌体料石或其他石材构件,宜使加固或修缮后的建筑形态整体上保持原有建筑风貌;局部石材构件可采用当地常用涂料或木材装饰,使建筑形态富于变化性;同时应就地取材,多采用传统材料,循环利用,保持原有地域风格。石砌体加固或修缮材料宜根据建筑风貌保护的要求,按下列原则选用:对于仅需要一般保护的石砌体加固,可在石砌体表面采用各色涂料覆盖原材料,其石料品种、质感和色泽,与原件相近;涂料的覆盖宜保持石砌体材料本身的真实性和可识别性不受到破坏,不需要改变原砌体的结构和添加新的建筑构件;加固或修缮材料可对石砌体旧石材循环利用,以获得以旧整旧的效果,给人一贯的心理感知,使新旧表皮部分在立面形态上呈现浑然一体的效果,延续原有建筑的文脉;加固或修缮材料可在原表皮基础上加入新的材料,新旧材料的结合会增加建筑更新的自由度和可能性,在保证建筑正常使用的同时使建筑立面具有了时代感和戏剧性;加固或修缮可在保持原有建筑风貌的前提下采用新材料设计,宜优先选择新型环保材料,减少对工业化化工材料的使用,减轻对环境的破坏。石砌体结构外加面层用的水泥砂浆,若设计为普通水泥砂浆,抗压强度等级应比原砌体的砂浆抗压强度等级提高一级,且不应低于M10;若设计为水泥复合砂浆,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25。石砌体结构加固用的砌筑砂浆,宜采用水泥砂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收缩性大的砌筑砂浆。石砌体结构加固用的其他种类砌体块材、混凝土原材料、钢材〔筋及焊接材料、结构胶粘剂、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砌体裂缝修补材料的质量和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及本规程各章的相关规定。料石砌体构件灰缝灌浆加固专用的水泥基灌浆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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