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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涂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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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涂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南岸区涂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南岸区涂山镇人民政府目录第一章土地资源利用状况..................................................19第二章总则.............................................................24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与方针............................................27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南岸区涂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南岸区涂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南岸区涂山镇人民政府目录第一章土地资源利用状况..................................................19第二章总则.............................................................24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与方针............................................27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30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空间管制............................................36第六章村土地利用控制....................................................46第七章土地利用重大任务与工程............................................48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2第九章附则............................................................56附表....................................................................58附图....................................................................27第一章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山镇位于南岸区西北部,嘉陵江与长江的交界处,东经106°34′34″~106°36′43″、北纬29°32′41″~29°37′6″之间,其东与鸡冠石镇、南山街道接壤,其南与南坪镇为邻,西部和北部濒临长江,是重庆区域性商务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镇南北长约6千米,东西宽约1.5千米,幅员面积1590.2公顷,其中陆地占84.9%,河流占15.1%①。区地处长江河谷,地势东西两边高,中部低,并向北倾斜,丘陵地貌。海拔165~300米之间,平均海拔245.8米,比南岸区平均海拔350米低104.2米,地势平坦。土壤主要类型为紫色土、黄壤和石灰岩土。气候属亚热带①采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季风性湿润气候,具夏热冬暖,水热同期,无霜期长、雨量充沛,温润多阴的特点。月平均气温18.1℃;每年平均降雨量1040毫米集中在5—7月份,占年降雨量的39%左右;年平均日照为1225小时;多年无雾期平均为329天。009年,常住人口110175人,其中城镇人口105014人,农业人口5161人,城镇化率95.3%。全年完成国民生产总值162770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产值107066万元,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010万元,批发零售贸易商品销售80260万元,外贸出口总额260万元,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69420万元,新增规模以上企业5户。据南岸区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涂山镇土地总面积1270.1公顷。其中,农用地439.5公顷,建设用地638.3公顷,其他土地192.3公顷,分别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4.6%、50.3%和15.1%。用地中,耕地141.1公顷,园地51.1公顷,林地155.4公顷,其他农用地92.0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32.1%、11.6%、35.4%和20.9%。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537.5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394.9公顷,农村居民点142.5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100.8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4.2%和15.8%。据南岸区2009年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涂山镇土地总面积1590.2公顷。其中,农用地309.5公顷,建设用地1039.7公顷,其他土地241.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19.5%、65.4%和15.1%。用地中,耕地45.2公顷,园地48.9公顷,林地195.0公顷,其他农用地20.4公顷,分别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4.6%、15.8%、63.0%和6.6%。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995.2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927.1公顷,农村居民点63.5公顷),交通水利用地37.6公顷,其他建设用地6.9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5.7%、3.6%和0.7%。他土地中,水域240.3公顷(其中,河流水面234.0公顷,内陆滩涂6.3公顷),自然保留地0.7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面积的99.7%和0.3%。、建设占用耕地不断增加,发展与耕地保护矛盾比较突出005-2009年,全镇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化率由91.2%上升到95.3%;建城区面积不断扩大,由638.3公顷扩大到1039.6公顷,年均增加80.3公顷。城镇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促使建设占用耕地形势严峻。2009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38.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规模24.6公顷,涂山镇的快速发展与耕地保护矛盾日益突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有待改善着涂山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土地开发建设强度不断提高,导致对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日益严重。2009年,全镇具有生态保育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河流水面等用地共52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3%,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各类非农建设的占用,具有生态屏障功能的土地面积呈不断下降趋势,日渐无法满足生态保护的需求。、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009年,涂山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63.5公顷,人均占地123.0平方米/人(按户籍农业人口5161人计算),由于涂山镇经济社会发展迅速,预计至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99%,按照人均用地估算法预测,涂山镇至2020年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为23.1公顷。、农田整理潜力:据南岸区第二次土地调查耕地坡度分级面积统计,涂山镇耕地全为旱地,其中6°以上坡耕地面积有43.8公顷,约占耕地总量的96.9%以上,其中大部分坡耕地经过整治、改进耕作方法以后,可以提高土地质量和产出率,还可增加2.2公顷(按5%计算)耕地面积。另外,对现有农田进行科学规划整理,可以部分地减少田坎面积,从而增加净耕地面积。第二章总则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实现建设环境优美、设施配套完善的重庆市中央商务区配套服务区的发展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南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南岸区涂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据《南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和涂山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重点安排好村镇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基础设施及其他基础产业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区),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等有关土地利用、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等技术。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等涉及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指导性文件。四)《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南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南岸区2009控制性详细规划汇编》、《重庆市南岸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南岸区参与重庆市“一小时经济圈”建设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南岸区统筹城乡发展纲要(2007-2015年)》、《重庆市南岸区综合交通建设规划(2006-2020年)》、《重庆市南岸区交通一体化规划(2010~2020年)》等市级和区级相关规划及涂山镇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旅游、生态及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划范围为涂山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面积共计1590.2公顷②。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2009年为规划时点,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与方针②采用南岸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山镇是重庆中央商务区的配套服务区,商贸、旅游、物流、文体、休闲中心。未来将打造重庆滨江“休闲商务”带,与南滨路休闲经济带以及南山风景区相协调的,以文化、旅游、休闲功能为主的商务区。、经济发展目标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53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1000元/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8000元/人。、人口与城市化目标2020年,常住人口将达到26.1万人,城镇化水平提高到99%以上。、保障涂山镇城镇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效利用城镇建设用地,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及综合效益。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99.9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55.9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915.4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3.0平方米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4.1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39.3公顷以内,其中占用农用地控制在38.7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24.6公顷以内。、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稳步推进城镇化化产业结构,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强化城市的土地集约利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稳步推进城镇化,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23.1公顷。、积极改善土地生态环境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高资源环境对人口的承载能力;全面改善城区绿化,严格禁止污染企业用地,建设便利舒适、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城区。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宜居新城。到2020年,涂山镇生态用地③保持在590.2公顷以上。、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确土地规划实施的职责,确保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实现。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调整方向③生态用地: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和滩涂等。着重庆市建设中央商务区④进程的加快,涂山镇在重庆的地位凸显,土地调整方向是:在确保涂山镇城镇建设和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的基础上,增加生态用地⑤,缩小村镇建设用地规模,使土地利用结构趋向合理。、农用地结构调整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提高园地利用效益,加强林地保护建设,适度减少其他农用地。2009年,农用地面积为30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5%;规划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34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0%,较2009年增加40.3公顷。一)耕地结构调整009年,耕地4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到2020年,耕地0.0公顷,期间建设占用耕地24.6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20.6公顷。二)适度增加园地009年,园地4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到2020年,园地73.9公④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潮流,更好的发挥重庆在长江上游和西部地区的经济辐射作用,体现重庆在国家发展战略中所处的重要地位,重庆提出了解放碑、江北城、南岸区的弹子石建设重庆区域性的商务中心的构想。弹子石地区则承担起配套服务的功能,包括高级住宅,公寓酒店,文化设施。⑤这里的“生态用地”指具有生态保育功能的园地和林地。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较2009年增加25.0公顷。三)加强林地保护009年,林地19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3%。到2020年,林地27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1%,较2009年增加77.5公顷。四)适度减少其他农用地009年,其他农用地2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3%;到2020年,其他农用地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较2009年减少16.9公顷。、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制城镇工矿和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和交通水利用地需求,复垦废弃工矿,适度减少农村居民点面积。2009年,建设用地面积为103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4%。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999.9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62.9%,较2009年减少39.8公顷。一)城乡建设用地适度减少009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99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6%;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95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1%,较2009年减少39.3公顷。期间“绿心”、“绿带”建设,城镇用地面积减少61.5公顷,城镇化提高,增加城镇用地面积37.2公顷,复垦废弃采矿用地4.6公顷,农村居民点减少23.1公顷。二)交通水利用地调整009年,交通水利用地3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3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较2009年减少0.3公顷。规划期内,建设占用公路用地0.3公顷。三)其他建设用地009年,其他建设用地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至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6.8公顷,较2009年减少0.1公顷。、其他土地结构调整009年,其他土地24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1%;至2020年,其他土地24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1%,较2009年减少0.6公顷。规划期间,建设占用0.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一)布局建设用地布局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与南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村镇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形成城市组团式发展、城镇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相对集聚发展的城乡土地利用格局。城镇工矿用地主要布局在渝黔高速以西和以北区域,主要为涂山镇城镇发展用地。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逐步形成既保持传统特色、又适应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要求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点格局。规划期间,积极引导人口迁移,以现有农村居民点集中地为基础,在莲花村等交通便利、生活条件较好的地方,结合新农村建设,合理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数量上从2009年的77个减少至5个,数量减少率⑥为93.5%,全镇农村居民点面积由63.5公顷减少至40.4公顷。二)管制措施强城镇建设用地调控,合理调整土地空间结构,重点保障第三产业的发展用地,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合理协调生态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协调二、三产业发展用地,提高城镇用地效率。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40.4公顷以内。结合城镇用地布局,引导农村建设用地适度集中;引导新农村建设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尽量避免占用优质耕地。、交通水利用地布局一)布局通网络建设主要立足现有交通网络的升级改造,合理安排交通用地。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合理布局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重点保障渝黔高速、轨道四号线南岸段、轨道六号线南岸段、东水门长江大桥、寸滩大桥(机场高速南岸段)、南滨滨⑥减少率=(A-B)/A*100%山大道、黄桷湾立交等用地。二)管制措施实上级规划提出的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的选线或布局,结合全镇工业用地、村镇居民点及产业分布,合理安排基础设施用地。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空间管制指导土地合理利用、控制土地用途转变,依据涂山镇土地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将全镇土地分为6个用途区,包括: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和其他用地区,作为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和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的手段和措施。、一般农地区般农地区是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主要包括耕地(一般农田)、园地、畜禽饲养地、坑塘养殖水面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面积7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主要分布在莲花村。、城镇建设用地区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面积共计91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6%,主要分布在龙门浩街道、弹子石街道、涂山镇城区、黄荆坡村和刘胡兰村。、村镇建设用地区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集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面积4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主要分布在莲花村和涂山镇城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本区面积25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8%,主要分布在莲花村、涂山镇城区、国有林场和南山公园,为维护生态安全需要进行特殊控制的区域。、林业用地区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内的土地主要供林业生产和生态屏障建设、环境保护及林业服务设施使用。面积共计2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主要分布在莲花村和新兴村。、其他用地区专栏1:土地用途分区管制规则土地用途分区管制规则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未利用地应优先整理、复垦、开发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能扩大面积。一般农地区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若因重大建设项目无法避开一般农田,应经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实现占补平衡。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城市、建制镇建设规划。城镇建设区内建设用地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用地区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村镇建设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用地区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生态环境安全区内影响生态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控制区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农林业用地区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严禁占用区内有林地、耕地进行非农建设。科学引导土地利用方向、管制城乡用地建设活动,以土地适宜性为基础,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禁建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三类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允许建设区建设用地适宜性以及与《南岸区2009控制性详细规划汇编》等其他相关规划充分协调基础上,根据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划定涂山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即允许建设区,总面积95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1%,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预期用地区。、禁止建设区保护涂山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景观等特殊需要,划定规划期内需要禁止各项建设与土地开发的空间范围边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即禁止建设区,面积25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8%,主要分布在国有林场、南山镇公园和滨江路沿线等。、限制建设区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即为限制建设区,面积382.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4.0%,主要分布在新兴村、莲花村等。专栏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空间管制区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允许建设区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土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禁止建设区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主要区域。限制建设区区内禁止建制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第六章村土地利用控制照南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规划指标,结合各村实际,确定各村耕地保护面积和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并与涂山镇建设用地布局安排相衔接,确定耕地保护地块,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于重庆市中央商务区进程加快,规划到2020年,涂山镇不保留耕地。划到2020年,涂山镇园地面积不低于73.9公顷。其中新兴村0.8公顷,莲花村73.1公顷。划到2020年,涂山镇林地面积不低于272.5公顷。其中新兴村1.9公顷,莲花村67.1公顷,城区67.0公顷,国有林场51.5公顷,争议地6.2公顷,南山公园78.8公顷。划到2020年,涂山镇农村居民点用地40.4公顷。其中莲花村40.4公顷。划期内,涉及涂山镇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道四号线南岸段、轨道六号线南岸段、东水门长江大桥、寸滩大桥(机场高速南岸段)、南滨滨山大道、黄桷湾立交等的新建与续建。山镇土地复垦主要为废弃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复垦,规划期间,复垦补充林地7.2公顷,补充园地5.7公顷。复垦项目主要分布在南山镇公园、国有林场和莲花村。、土地生态建设规模划期内保障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和其他农用地。规划期内,园地面积不低于73.9公顷,林地面积不低于272.5公顷,水域面积不低于240.3公顷,以保障生态用地的稳定。、生态用地布局和安排一)森林工程强道路两旁绿化带建设,促进园地规模化发展。狠抓森林防火,杜绝森林火灾;严格限额采伐、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杜绝乱砍滥伐事件。二)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长江周边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排放实行专道排污,防治河水污染。、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措施一)强化土地的生态保护功能,理性扩张城镇规模。二)实施江河流域治理,加快推进长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重点整治流域范围内的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三)协调城镇发展与环境保护。化流域范围内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处理,合理布局和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站,着力解决垃圾填埋场渗漏液污染问题。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格执行《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等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地位。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法律效力,对违反规划管理的行为,特别是突破建设用地等刚性指标、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而未经批准的行为等,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涂山镇人民政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划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经常性的巡查、一般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重点案件的突破实行有统有分;对涂山镇内的违法用地实行分级查处;对重点违法行为和群体性违法案件,与区执法机构联合查处。立规划协调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生态环境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等各项规划必须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负总责,严格考核制度,确保责任、任务、措施和落实到位。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通报有关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信息,向公众展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征集公众意见,并邀请相关部门和人士讨论,在城镇发展、农用地整理、村庄建设等方面,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开规划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开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公开审批和审查用地结果、规划修改或调情况、违反规划情况及处理结果,公开规划执行结果。第九章附则规划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涂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南岸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具体负责本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规划数据库四部分组成,经批准后,即成为涂山镇土地利用与管理的法定依据,具有法律效力。规划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南岸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及涂山镇人民政府必须依法严格遵照本规划对本区域的土地利用和保护实施具体管理。附表I.1涂山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I.2涂山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I.3涂山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I.4涂山镇土地整治规划表I.5涂山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I.6涂山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I.7涂山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I.8涂山镇基本农田调整表表I.1涂山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基期年近期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间地类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增减/hm2/%/hm2/%/hm2/%/hm2土地总面积1590.2100.01590.2100.01590.2100.00.0耕地45.22.818.11.10.00.0-45.2园地48.93.163.94.073.94.625.0农林地195.012.3241.515.2272.517.177.5用地牧草地0.00.00.00.00.00.00.0其他农用地20.41.310.30.63.50.3-16.9农用地合计309.519.5333.721.0349.822.040.3城镇用地927.158.3920.157.9915.457.6-11.7农村居民点63.54.049.73.140.42.5-23.1城乡建采矿用地4.60.31.80.10.00.0-4.6设用地其它独立建设用地0.00.00.00.00.00.00.0小计995.262.6971.661.1955.960.1-39.3铁路用地0.00.00.00.00.00.00.0交公路用地37.62.437.42.437.32.3-0.3通民用机场用地0.00.00.00.00.00.00.0交通用港口码头用地0.00.00.00.00.00.00.0建设水地管道运输用地0.00.00.00.00.00.00.0用利用小计地37.62.437.42.437.32.4-0.3地水水库水面0.00.00.00.00.00.00.0利水工建筑用地0.00.00.00.00.00.00.0设小计0.00.00.00.00.00.00.0施风景名胜设施用地6.80.46.80.46.80.40.0其他建特殊用地0.10.00.00.00.00.0-0.1设用地盐田0.00.00.00.00.00.00.0小计6.90.46.80.46.80.4-0.1建设用地合计1039.765.41015.863.9999.962.9-39.8水域240.315.1240.315.1240.315.10.0其他土地自然保留地0.70.00.30.00.10.0-0.6其他土地合计241.015.1240.615.1240.415.1-0.6表I.2涂山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单位:公顷规划期基期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期末耕基本农间净增耕地地保有田保护增加土地土地土地减少建设(+)减面积其他灾毁其他量面积合计整理复垦开发合计占用(-)规划近期45.20.00.00.00.00.027.114.80.012.4-27.118.10.0规划远期45.20.00.00.00.00.018.19.80.08.2-18.10.00.0规划期45.20.00.00.00.00.045.224.60.020.6-45.20.00.0年均增减——0.00.00.00.00.04.52.50.02.1-4.5————表I.3涂山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单位:公顷规划近期规划远期规划期合计项目占用占用占用占用占用占用合计合计合计农用地耕地农用地耕地农用地耕地一、城乡建设用地23.623.214.815.715.59.839.338.724.61、城镇用地22.322.013.714.914.69.237.236.622.92、农村居民点1.31.31.00.80.80.72.12.11.73、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0.00.00.00.00.00.00.00.00.0建设用地二、交通用地0.00.00.00.00.00.00.00.00.0三、水利设施0.00.00.00.00.00.00.00.00.0四、其他建设用地0.00.00.00.00.00.00.00.00.0总计23.623.214.815.715.59.839.338.724.6年均占地4.74.63.03.13.12.03.93.92.5表I.4涂山镇土地整治规划表单位:公顷调整至地类其他城乡交通其他类型牧草耕地园地林地农用建设水利建设合计地地用地用地用地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0.00.00.00.00.00.00.00.00.0工矿等用地整理)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0.05.77.20.00.00.00.00.012.9地等用地复垦)3.土地开发(如荒草地、滩涂苇地0.00.00.00.00.00.00.00.00.0等其他土地开发)合计0.05.77.20.00.00.00.00.012.9表I.5涂山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用地其中新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其中占涉及村(镇)备注总规模增建设用耕地用地轨道四号线南2011-2015新建4.73.30.7莲花村、新兴村岸段年轨道六号线南2009-2014续建23.313.35.3莲花村、新兴村岸段年东水门长江大2009-2013续建3.30.00.0莲花村桥年交通新兴村、刘胡兰寸滩大桥(机场2011-2015村、红星村、黄新建40.016.04.7高速南岸段)年荆坡村、部分国有地2011-2015南滨滨山大道续建6.71.00.1新兴村年2009-2011刘胡兰村、黄荆黄桷湾立交续建46.740.023.3年坡村合计124.773.634.1注: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性质应标明新建、改建、扩建等表I.6涂山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土地用途区辖区生态环境安全单位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面积控制区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涂山镇1590.275.64.8915.457.640.92.66.80.4251.515.825.21.6274.917.3涂山镇黄荆坡村45.80.00.045.8100.00.00.00.00.00.00.00.00.00.00.0涂山镇刘胡兰村0.60.00.00.6100.00.00.00.00.00.00.00.00.00.00.0涂山镇新兴村2.80.830.60.00.00.00.00.00.00.00.01.969.50.00.0涂山镇莲花村192.574.738.82.70.040.921.26.83.544.223.023.312.10.00.0涂山镇城区933.50.00.0866.492.80.00.00.00.067.27.20.00.00.00.0涂山镇长江240.3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40.3100.0涂山镇国有林场53.00.00.00.00.00.00.00.00.053.0100.00.00.00.00.0涂山镇莲花村争议地6.20.00.00.00.00.00.00.00.06.2100.00.00.00.00.0涂山镇南山公园80.90.00.00.00.00.00.00.00.080.9100.00.00.00.00.0涂山镇渝黔高速公路34.60.00.00.00.00.00.00.00.00.00.00.00.034.6100.0表I.7涂山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位:公顷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规划目规划基期内期内地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净增减标年面期面积减少增加城镇农村居采矿其他独立建自然积小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小计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小计水域用地民点用地设用地保留地土地总面积1590.2349.80.073.9272.50.03.5999.9915.440.40.00.037.36.8240.4240.30.1159.5159.50.01590.2小计309.5270.80.068.2199.20.03.438.736.62.10.00.00.00.00.00.00.067.3107.640.3349.8耕地45.220.60.018.91.70.00.024.622.91.70.00.00.00.00.00.00.045.20.0-45.20.0农用园地48.946.80.044.32.50.00.02.12.10.00.00.00.00.00.00.00.04.629.625.073.9地林地195.0194.40.00.0194.40.00.00.60.60.00.00.00.00.00.00.00.00.678.177.5272.5牧草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其他农用地20.49.00.05.00.60.03.411.411.00.40.00.00.00.00.00.00.017.00.0-17.03.5小计1039.779.00.05.773.30.00.0960.7878.238.40.00.037.36.80.00.00.091.651.9-39.7999.9城镇用地927.161.50.00.061.50.00.0865.6865.60.00.00.00.00.00.00.00.061.549.8-11.7915.4农村居民点63.512.90.05.77.20.00.050.612.238.40.00.00.00.00.00.00.025.12.1-23.140.4建设采矿用地4.64.60.00.04.60.00.00.00.00.00.00.00.00.00.00.00.04.60.0-4.60.0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地交通水利用地37.60.10.00.00.10.00.037.60.30.00.00.037.30.00.00.00.00.30.0-0.337.3其他建设用地6.90.00.00.00.00.00.06.80.10.00.00.00.06.80.00.00.00.10.0-0.16.8小计241.00.00.00.00.00.00.00.60.60.00.00.00.00.0240.4240.30.10.60.0-0.6240.4其他水域240.3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40.3240.30.00.00.00.0240.3土地自然保留地0.70.00.00.00.00.00.00.60.60.00.00.00.00.00.10.00.10.60.0-0.60.1期内增加–79.00.029.678.10.00.039.349.82.10.00.00.00.00.00.00.0––––注:本表为规划编制中的工作表格。表I.8涂山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基期年基本农规划目标年基调入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田行政区域田保护面积本农田保护面面积/hm2比例/%面积/hm2比例/%/hm2积/hm2黄荆坡村0.00.00.00.00.00.0刘胡兰村0.00.00.00.00.00.0新兴村0.00.00.00.00.00.0莲花村0.00.00.00.00.00.0城区0.00.00.00.00.00.0长江0.00.00.00.00.00.0国有林场0.00.00.00.00.00.0莲花村争议地0.00.00.00.00.00.0南山公园0.00.00.00.00.00.0渝黔高速公路0.00.00.00.00.00.0乡(镇)合计0.00.00.00.00.00.0注:本表为规划编制中的工作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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