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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2022-05-10 2页 doc 2MB 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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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联动控制设备RevisedbyLiuJingonJanuary12,2021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实施××××-××-××发布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第一部分中心控制设备Firesafetycentralizingequipment(征求意见稿)GB/T—200×代替GB16806-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C81目次TOC\f\h\t"前言、引言标题,附录标识,参考文献、索引标题,章标题,附录章标题"前言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16806《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分为八部分:——第1部分:...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RevisedbyLiuJingonJanuary12,2021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实施××××-××-××发布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第一部分中心控制设备Firesafetycentralizingequipment(征求意见稿)GB/T—200×代替GB16806-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C81目次TOC\f\h\t"前言、引言标,附录标识,参考文献、索引标题,章标题,附录章标题"前言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16806《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分为八部分:——第1部分:中心控制设备;——第2部分:气体灭火控制装置;——第3部分: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第4部分:消防应急电源;——第5部分:消防应急广播控制器;——第6部分:消防电话;——第7部分:火警传输设备;——第8部分: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通用技术要求;本部分是对GB16806-1997《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的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6806-1997。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沈阳消防电子设备厂、西安盛赛尔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电子仪器厂、北京世宗智能有限公司、深圳市赋安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利达防火保安设备有限公司、海湾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莱科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希伟、丁宏军、张颖琮、郭铁南、朱立平、李宁。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6806-1997。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第一部分中心控制设备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消防联动中心控制设备的分类、定义、要求、试验。本部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消防控制室(中心)安装的中心控制设备(包括独立的消防联动中心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的联动部分和输入/输出模块)。其他环境中安装的具有特殊性能的中心控制设备,除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规定外,亦应执行本部分。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6838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GB/-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2:1995)GB/-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3:1995)GB/-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4:1995)GB/-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5:1995)GB/-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idtIEC61000-4-6:1996)工业产品使用书总则GB12978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分类消防联动中心控制设备按其控制方式分为:a)多线式中心控制设备;b)总线式中心控制设备。定义中心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中心设备)firesafetycentralizingequipment根据接收到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传来的或其他火灾报警触发器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而发出控制信号控制各类消防设备完成系统联动功能的集中控制装置。要求总则中心设备若要符合本标准,应首先满足本章要求,然后按第6章规定进行试验,并满足试验的要求。整机性能一般要求中心设备应能为其连接的部件供电,直流工作电压应符合国家标准GB156-1993规定,可优先采用直流24V。中心设备主电源应采用220v,50Hz交流电源,电源线输入端应设接线端子。中心设备应具有中文功能标注和信息显示。控制和显示功能中心设备应能直接或间接控制(包括启动和停止)其连接的各类消防设备,并设控制设备启动总指示灯(以下称启动总指示灯);应能显示其控制的各类消防设备的状态,并设控制设备反馈总指示灯(以下称反馈总指示灯)。在中心设备自动或手动发出启动信号后,中心设备应发出光启动信号(包括点亮启动总指示灯),指示启动设备名称和部位,记录启动时间和启动现场设备总数。启动光信号用红色指示灯指示,光启动信号应保持至启动设备恢复或中心设备复位,启动总指示灯应保持至所有启动设备恢复或中心设备复位。中心设备应能显示所有受控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中心设备应在收到反馈信号10S内应点亮反馈总指示灯,并显示现场设备状态的反馈信号。反馈光信号用红色指示灯指示。当中心设备10S内未收到要求的反馈信号,应使启动光信号闪亮,并显示相应的现场设备,保持到中心设备收到反馈信号。中心设备应接收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相关火灾报警信号,显示报警区域,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声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光报警信号应保持至中心设备复位。中心设备应接收受其控制的启泵按钮、报警阀、水流指示器等触发器件的监管信号,显示其所在的报警部位,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声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光报警信号应保持至中心设备复位。中心设备应具有对每个受控设备手动控制的功能。中心设备的直接手动控制单元应满足本条要求。中心设备同时具有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时,应有手动和自动控制状态光指示。中心设备在自动状态,如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且符合设定的启动条件时,应在3S内发出启动信号。中心设备在自动状态下,手动插入操作优先。中心设备可以对特定的控制输出功能设置延时功能,但应满足下述要求:a)延时时间应不超过10min,每次增加延时时间应不超过1min;b)延时期间,应能手动插入而立即启动控制输出;c)任一延时输出均不应影响其他控制功能的正常工作;d)延时期间应有延时光指示。中心设备控制的输出模块输出的电压信号应符合GB156或制造商规定的的有关要求,且应在额定输出电压的85%~110%之间。输出模块的无源输出接点容量应能满足制造商规定的要求。中心设备控制的输出模块、输入模块在制造商规定的条件下应能可靠工作。中心设备对管网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还应满足下述要求:a)显示管网气体灭火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b)在气体灭火系统的报警、喷射阶段分别发出相应的声、光警报信号,声报信号应能手动消除。中心设备还应接收来自防火卷帘控制器的防火卷帘系统工作状态信息,并予显示。中心设备控制常用电梯时,应能使电梯降至首层,并显示其状态。中心设备采用数字和/或字母(符)显示时,还应满足下述要求:a)按时间顺序显示启动的现场设备信息,当显示区域不足以显示全部启动的现场设备时,应采用循环显示,且应设手动查询按钮,每手动查询一次,只能查询一个启动的现场设备信息;b)启动的现场设备信息显示与报警信息显示不能互相影响也不能交错显示;c)启动的现场设备信息显示优先于故障,隔离等其他信息的显示,但这些故障、隔离等信息应手动可查;d)当现场设备为火灾报警中心设备(联动型)的联动部分且用同-显示器时,联动信息显示和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应分区显示,且互不干扰。中心设备复位后,仍保持状态的现场设备的工作状态应在20S内重新建立。现场设备启动计时装置的记时误差不应超过30S,使用打印机记录现场设备启动时间时应打出月、日、时、分等信息,但不能仅使用打印机记录现场设备启动时间。中心设备应能至少记录999条相关信息,且在中心设备断电后能保持14d。故障报警功能中心设备应设故障总指示灯(器),无论中心设备处于何种状态,只要有故障信号存在,该故障总指示灯(器)均应点亮。当发生下列故障时,中心设备应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中心设备与火灾报警控制器之间的连接线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中心设备与火灾报警触发器件之间的连接线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中心设备与独立使用的直接手动控制单元之间的连接线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总线式中心设备与输出/输入模块间连接线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给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备用电源与其负载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中心设备主电源欠压。对于a)、b)类故障,应能指示出部位,对于c)、d)、e)、f)、g)类故障应能指示出类型。当主电源断电,备用电源不能保证中心设备正常工作时,中心设备应发出声故障信号,保持1h以上。采用字母(符)-数字显示器显示所有故障部位和类型的,应能通过手动操作循环显示。中心设备的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后,可以自动或手动复位。手动复位后,中心设备应在100s内重新显示存在的故障。任一故障均不得影响非故障部分的正常工作。隔离功能当中心设备采用总线控制方式时,应设有总线短路隔离器。当短路隔离器动作时,中心设备应能指示出被隔离部件的部位号。被隔离保护的部件不应超过32个。中心设备应有隔离总指示灯(器),无论中心设备处于何种状态,只要有隔离存在,该隔离总指示灯(器)应点亮。中心设备的隔离和解除隔离均应通过手动单独完成。隔离功能在手动操作后2s内完成,且启动隔离指示。隔离功能应不受中心设备复位等操作的影响。中心设备应能显示所有隔离的部位,如不能同时显示所有隔离,则应显示最新隔离,其他隔离应手动可查。自检功能中心设备应能手动检查本机的声响、面板所有指示灯和显示器的功能,中心设备在执行自检功能期间,受控制的外接设备和输出接点均不应动作。中心设备自检时间超过1min或其不能自动停止自检功能时,中心设备的自检功能应不影响中心设备本身的功能。电源性能中心设备的电源部分应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电源的工作应有状态指示,主电源应有过流保护措施。主、备电源的转换应不使中心设备发出报警和/或启动信号。中心设备的主电源容量应能保证在下列最大负载条件下,连续工作4h以上:a)中心设备所连接的输入/输出模块的数量不超过50个时,所有模块均处于动作状态;b)所连接的输入/输出模块的数量超过50个时,20%的模块(但不少于50个)处于动作状态。当交流电网供电电压变动幅度不超过额定电压(220V)的+10-15%,频率偏差不超过标准频率(50Hz)的±1%时,中心设备应能正常工作。其输出直流电压的电压稳定度和负载稳定度(在最大负载条件下)应不大于5%。如输出的电压为脉冲式电压时,中心设备应能在最大负载及最大线路电阻条件下可靠工作。软件控制功能(仅适于软件实现控制功能的中心设备)中心设备应能通过手动或通过程序的编写输入启动的逻辑关系,并在规定的逻辑关系得到满足的条件下,输出控制信号。中心设备应有执行程序监视功能,当其主要功能程序不执行时中心设备应在100s内发出系统故障信号,且该故障信号应不受不执行程序影响。在程序执行出错时,中心设备应在100s内进入安全状态。程序应贮存在ROM、EPROM、E2PROM等不易丢失信息的存储器中。每个贮存文件的存储器上均应标注文件号码和发行日期。手动或程序输入数据时,不论原状态如何,都不应引起程序的意外执行。软件应能防止非专门人员改动。现场编制的程序应能在断电源的情况下保持14d。操作级别中心设备的操作功能应符合表1规定的操作级别要求。中心设备操作级别划分表序号操作项目=1\*ROMANI=2\*ROMANII=3\*ROMANIII=4\*ROMANIV1复位PMMM2手动消除启动信号PMMM3消除中心设备的声信号OMMM4查询信息MMMM5进入自检状态PMMM6隔离和解除隔离PMMM7调整计时装置PMMM8输入或更改数据PPMM9修改或改变软、硬件PPPM10开、关中心设备电源PPMM11延时功能设置PPMM12报警区域编程PPMM13手动控制单元的设备启动PMMM注1:P-禁止;O-可选择;M-本级人员可操作。注2:进入Ⅱ、=3\*ROMANIII级操作功能状态应采用钥匙、操作号码,用于进入=3\*ROMANIII级操作功能状态的钥匙或操作号码可用于进入Ⅱ级操作功能状态,但用于进入Ⅱ级操作功能状态的钥匙或操作号码不能用于进入=3\*ROMANIII级操作功能状态。绝缘性能中心设备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20MΩ;中心设备的电源输入端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50MΩ。漏电性能中心设备在倍额定电压工作时,泄漏电流应不超过。主要部件性能一般要求中心设备的主要部件,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同时应满足以下各有关条的要求。指示灯应以颜色标识,红色指示报警信号、启动信号和延时信号;黄色指示故障、隔离、回路自检信号;绿色表示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工作正常和设备反馈信号。上述三色以外的颜色,可用作其他显示功能。指示灯应标注功能。在5Lx-500Lx环境光条件下,在正前方度视角范围内,功能指示灯和电源指示灯应在3m处清晰可见;其他指示灯应在处清晰可见。采用闪动方式的指示灯(器)每次点亮时间应不小于,其启动信号指示灯(器)闪动频率应不小于1Hz,故障指示灯(器)闪动频率应不小于。用一个指示灯同时显示故障、隔离和自检三项功能时,故障指示应为闪亮,隔离和自检指示应为常亮。字母(符)-数字显示器在5Lx-500Lx环境光条件下,显示字符应在正前方度视角内,处可读。采用视窗显示命令的中心设备应至少有一个视窗。中心设备仅有一个视窗时,应将该视窗至少分为2个界限分明的显示区域。音响器件在正常工作条件下,音响器件在其正前方1m处的声压级(A计权)应大于65dB,小于115dB。在85%额定工作电压条件应能发出音响。变压器变压器初级额定电压在300V以下,外壳应设接地端子。熔断器用于电源线路的熔断器或其它过流保护器件,其额定电流值一般应不大于中心设备最大工作电流的2倍。当最大工作电流大于6A时,熔断器电流值可取其倍。在靠近熔断器或其它过流保护器件处应清楚地标注其参数值。接线端子每一接线端子上都应清晰、牢固地标注上其编号或符号,相应用途应在有关文件中说明。备用电源电源正极连接导线为红色,负极为黑色或蓝色。在不超过生产厂规定的极限放电情况下,应能将电池在24h内充至额定容量80%以上,再充48h后应能充满。中心设备的备用电源只能为本机供电,不能有其他的输出端子为受控设备供电。开关和按键开关和按键应坚固、耐用,并在其上(或靠近的位置上)清楚地标注出其功能。试验总则试验的大气条件除在有关条文另有说明外,各项试验均在下述大气条件下进行:温度:15℃~35℃;湿度:25%RH~75%RH;大气压力:86kPa~106kPa。试验的正常监视状态若在试验方法中要求中心设备在正常监视状态下工作时应将试样与制造商提供的负载(包括输入和输出模块)连接;在有关条文中没有特殊要求时,应保证显示装置的工作电压为额定工作电压,并在试验期间保持工作电压稳定。报告应注明试验期间配接的负载(包括输入和输出模块)的型号、制造商等内容。容差除在有关条文另有说明外,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均为±5%;环境条件参数偏差应符合GB16838要求。试验样品试验前,制造商应提供2套试验样品,每套试样均应由中心设备的所有部分组成,并在试验前予以编号。试验前检查试验前应按第5章对试样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试验。试验程序见表2。序号章条试验项目控制器编号121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2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3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4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5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6电源瞬变试验√7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8低温(运行)试验√11恒定湿热(运行)试验√12恒定湿热(耐久)试验√13振动(正弦)(运行)试验√14振动(正弦)(耐久)试验√15碰撞试验√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目的检验中心控制设备在射频电磁场辐射环境下工作的适应性。要求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性能应满足条要求。方法将试样按GB/中条规定进行试验布置,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按GB/中第8章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表3所示条件下的干扰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试验后,按条检查整机性能。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条件场强V/m10频率范围MHz1~1000扫频速率十倍频程每秒≤×10-3调制幅度80%(1kHz,正弦)试验设备试验设备应满足GB/的相关规定。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目的检验中心设备对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的适应性。要求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性能应满足条要求。方法将试样按GB/中第7章规定进行试验配置,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按GB/中第8章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表4所示条件下的干扰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试验后,按条检查整机性能。射频场感应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条件频率范围MHz~100电压dBμV140调制幅度80%(1kHz,正弦)试验设备试验设备应满足GB/的相关规定。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目的检验中心设备对带静电人员、物体接触造成的静电放电的适应性。要求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性能应满足条要求。方法,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按GB/中第8章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及耦合板施加表5所示条件下的干扰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试验后,按条检查整机性能。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条件放电电压kV空气放电(外壳为绝缘体试样)8接触放电(外壳为导体试样和耦合板)6放电极性正、负放电间隔s≥1每点放电次数10试验设备试验设备应满足GB/的相关规定。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目的检验中心设备抗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的能力。要求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性能应满足条要求。方法将试样按GB/中条规定进行试验配置,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按GB/中第8章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表6所示条件下的干扰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试验后,按条检查整机性能。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条件瞬变脉冲电压kVAC电源线2×(1±)其它连接线1×(1±)重复频率kHzAC电源线×(1±)其它连接线5×(1±)极性正、负时间每次1min试验设备试验设备应满足GB/的相关规定。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目的检验中心设备对附近闪电或供电系统的电源切换及低电压网络、包括大容性负载切换等产生的电压瞬变(电浪涌)干扰的适应性。要求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性能应满足条要求。方法将试样按GB/中第7章规定进行试验配置,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按GB/中第8章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表7所示条件下的干扰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试验后,按条检查整机性能。试验设备试验设备应满足GB/的相关规定。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条件试验参数室内型室外型浪涌(冲击)电压kVAC电源线线-线1×(1±)线-地2×(1±)其它连接线线-地1×(1±)极性正、负试验次数5电源瞬变试验目的检验中心设备抗电源瞬变干扰的能力。要求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性能应满足条要求。方法按正常监视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连接试样到电源瞬变试验装置上,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开启试验装置,使试样主电源按“通电(9s)~断电(1s)”的固定程序连续通断500次,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试验后,按条检查整机性能。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目的检验中心设备在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如主配电网络上,由于负载切换和保护元件的动作等)情况下的抗干扰能力。要求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性能应满足条要求。方法按正常监视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连接试样到主电压下滑和中断试验装置上,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使主电压下滑60%,持续20ms,重复进行十次;再将使主电压下滑100%,持续10ms,重复进行十次。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试验后,按条检查整机性能。试验设备试验设备应满足GB16838的相关规定。低温(运行)试验目的检验中心设备在低温条件下工作的适应性。要求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其性能应满足条要求。方法试验前,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h~4h。然后按正常监视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接通电源。调节试验箱温度,使其在20℃±2℃温度下保持30±5min,然后,以不大于1℃/min的速率降温至0℃±3℃。在0℃±3℃温度下,保持16h后,立即按条检查整机性能。调节试验箱温度,使其以不大于1℃/min的速率升温至20±2℃,并保持30±5min。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1h~2h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按条检查整机性能。试验设备试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GB16838的相关规定。恒定湿热(运行)试验目的检验中心设备在相对湿度高(无凝露)的环境下正常工作的能力。要求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其性能应满足条要求。方法试验前,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h~4h。然后按正常监视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调节试验箱,使温度为40℃±2℃,相对湿度90%~95%(先调节温度,当温度达到稳定后再加湿),连续保持4d后,立即按条检查整机性能。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1h~2h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按条检查整机性能。试验设备试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GB16838的相关规定。恒定湿热(耐久)试验目的检验中心设备长时间承受使用环境中湿度影响的能力。要求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在该试验要求的工作状态;试验后,试样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其性能应满足条要求。方法在不通电的情况下,将试样至于试验箱内。调节试验箱,使温度为40℃±2℃,相对湿度90%~95%(先调节温度,当温度达到稳定后再加湿),连续保持21d。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12h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按条检查整机性能。试验设备试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GB16838的相关规定。振动(正弦)(运行)试验目的检验中心设备承受振动影响的能力。要求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其性能应满足条要求。方法将试样按正常安装方式钢性安装,使同方向的重力作用象其使用时一样(重力影响可忽略时除外),试样在上述安装方式下可放于任何高度,试验期间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依次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在10Hz~150Hz的频率循环范围内,以s2的加速度幅值,1倍频程每分的扫频速率,各进行1次扫频循环。试验后,立即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并按条检查整机性能。试验设备试验设备(振动台及夹具)应符合国家标准GB16838的相关规定。振动(正弦)(耐久)试验目的检验中心设备长时间承受振动影响的能力。要求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在该试验要求的工作状态;试验后,试样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其性能应满足条要求。方法将试样按正常安装方式钢性安装(重力影响可忽略时除外),试样在上述安装方式下可放于任何高度,试验期间试样不通电。依次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在10Hz~150Hz的频率循环范围内,以s2的加速度幅值,1倍频程每分的扫频速率,各进行20次扫频循环。试验后,立即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并按条检查整机性能。试验设备试验设备(振动台及夹具)应符合国家标准GB16838的相关规定。碰撞试验目的检验中心设备表面部件在经受碰撞时的可靠性。要求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其性能应满足条要求。方法按正常监视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对试样表面上的每个易损部件(如指示灯、显示器等)施加3次能量为±的碰撞。在进行试验时应小心进行,以确保上一组(3次)碰撞的结果不对后续各组碰撞的结果产生影响,在认为可能产生影响时,应不考虑发现的缺陷,取一新的试样,在同一位置重新进行碰撞试验。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试验后,按条检查整机性能。试验设备试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GB16838的相关规定。检验规则产品出厂检验企业在产品出厂前应对每台中心设备进行第5章规定的和条项目的检验。制造商应规定抽样方法、检验和判定规则。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5章规定的、及第6章规定的~。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检验样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b)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主要部(器)件或元器件、生产工艺等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或正式投产满5年;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差异较大;e)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按GB12978《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中规定的型式检验结果判定方法进行判定。标志产品标志每台中心设备均应有清晰、耐久的产品标志,产品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a)制造厂名称、地址;b)产品名称;c)产品型号;d)产品主要技术参数;e)制造日期及产品编号;f)执行标准。质量检验标志每台中心设备应有质量检验合格标志。9使用说明书中心设备应有相应的中文说明书。说明书的内容应满足要求。FORMTEXT(京)新登字XXX号FORMTEXT中华人民共和国FORMTEXT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第一部分消防联动中心控制设备FORMTEXT—200X*FORMTEXT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FORMTEXT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FORMTEXT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FORMTEXT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售版权专利不得翻印*FORMTEXT开本880X12301/16印张X字数XX千字FORMTEXT200X年X月第X版200X年X月第X次印刷FORMTEXT印数1-XXXXXFORMTEXT书号:定价元*FORMTEXT标目XXX-XXXXXXXXXXXX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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