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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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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责任清单互助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责任清单 主要任务 责任内容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目标任务 全县100%的乡(镇)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乡(镇);100%的社区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先进社区;80%以上的村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村;85%以上的机关单位、学校、企业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80%以上的宗教活动场所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寺院;全面达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标准,确保通过国家民委验收命名。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11月 不断夯实创建物质基础 着力在项目增量上下功夫,立足于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实施一批重大...
互助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责任清单
互助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责任清单 主要任务 责任内容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目标任务 全县100%的乡(镇)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乡(镇);100%的社区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先进社区;80%以上的村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村;85%以上的机关单位、学校、企业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80%以上的宗教活动场所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寺院;全面达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确保通过国家民委验收命名。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11月 不断夯实创建物质基础 着力在项目增量上下功夫,立足于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能源信息项目;坚持信息基础设施与水、电、路等项目同步规划和建设,实施信息惠民工程,为开创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互助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建设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密切相关的产业平台、商贸物流平台,促进与沿线国家和国内沿线城市的人文交流,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兰西城市群节点城市,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发改委、水务局、交通局 2018年11月 按照串联式布局、节点式推进、特色化发展的思路,集中打造自然条件较好、区位优势突出、交通便利的重点城镇。 发改委、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1月 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完善乡镇村社规划,强化村庄生活环境整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好美丽城镇和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一批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文化传承、田园风光的美丽乡村,推动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城镇和乡村快速发展。 发改委、新农村服务中心、城乡规划建设局、文化旅游体育局 2018年11月 以农业“十个行动”为抓手,做大做强“十大特色产业”;推进“菜篮子”基地建设,建成塘川现代农业产业园,中药材产业园;加快区域性现代生态畜牧业建设,构建绿色无公害畜禽产品生产基地,升级改造规模养殖场20家以上,扎实推进特色农牧业品牌建设。 发改委、农牧局 2018年11月 推进农业与生态体验、健康养生、文化创意、观光旅游等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有序发展新型乡村旅游休闲产品。 文化旅游体育局 2018年11月 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坚持以人为核心、生态城市化新理念,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生态伦理、生态道德教育,加大惩处生态违法力度,形成生态文明新风尚。 环保局 2018年11月 加快实施绿色走廊、湿地公园等东部城市群生态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城市、城镇周边绿化美化,实施中心城区、主要城镇、园区、机场等人口聚集重点区域绿化及景观提档升级,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味,构建“绿城区”;继续实施好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稳步推进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南北山绿化工程,形成重要生态安全“绿屏障”;着力开展清水行动重点实施塘川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提高绿化水平和质量,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加快形成“绿河谷”的城市风貌。 发改委、环保局、林业局、工业和商务局、城乡规划建设局、水务局 2018年11月 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实行严格的生态保护和治理制度,全面改善人居环境,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建设成果,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实现科学发展之美、自然生态之美、人居环境之美。 各乡镇、环保局、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1月 动员全县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加快整体脱贫步伐,确保扶贫路上不落一个人。 各乡镇、扶贫开发局 2018年11月 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落地生根,大力推进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电商、光伏扶贫等新型扶贫产业发展,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采取灵活多样的安置方式,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全力抓好深度脱贫,积极推进干旱山区非贫困村的整村搬迁工作;年内实现我县整体脱贫“摘帽”,47个贫困村退出,1.4万贫困人口脱贫摘帽。 各乡镇、扶贫开发局、发改委 2018年11月 积极发展劳务经济,搭建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平台,拓展贫困劳动力就业务工渠道,促进更多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各乡镇、就业局、扶贫开发局 2018年11月 加强督导巡查,开展最严格的督查稽查巡查,建立执纪问责监督制度,从严从实执行脱贫退出标准和程序。 纪委、监察委 2018年11月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发展 充分挖掘现代农业增收潜力,着力发展民族文化特色产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文化旅游服务业和各类中小企业,进一步发挥“枸杞采摘”“农家院”“五峰铁艺”等劳务品牌的引领作用,拓宽就业渠道,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提高社会保险扩面力度,实现应保尽保。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 各乡镇、扶贫开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 推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六年行动计划,实施好教育事业各类项目,加大教育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民族教育,进一步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提高双语教学质量,促进少数民族学生全面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教育局 2018年11月 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经费保障水平,继续深化综合医改,强化医疗卫生供给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创建活动。 各乡镇、卫计局 2018年11月 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创新传播手段,讲好土乡故事,着力发展文化事业。 文化旅游体育局 2018年11月 编制全县乡村旅游规划,启动实施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拓展全域文化旅游新空间,修编完善《互助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互助县乡村旅游规划》《互助故土园景区总体规划》,提升旅游规划品牌。 故土园景区管委会、文化旅游体育局 2018年11月 切实深化“平安互助”建设 积极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社会矛盾调处责任制,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治委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覆盖县、乡、村三级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加大对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节庆活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力度,密切关注经济新常态下重点领域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及时掌握社情民意、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方便群众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扎实开展平安学校、平安家庭、平安医院、平安景区等“平安细胞”工程创建活动,激发“平安细胞”活力,实现平安建设全覆盖;不断创新发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新模式,健全落实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化解机制,不断完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全面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面形成人心凝聚、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环境。 各乡镇、县委政法委 2018年11月 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健全完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司法局 2018年11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健全民族工作体制,实现宗教事务管理化、制度化、法制化,巩固发展民族关系。 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2018年11月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着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夯实党的事业根基,持续做好党建本土品牌开发推广,打造各具特色、各有优势的基层项目化党建品牌,丰富“晒成绩、亮承诺、做表率”和支部“党日+”等活动,发挥党组织在谋发展、促改革、保稳定中的领导带动作用;激励广大干部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把实干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脱贫攻坚、生态保护、民族团结、依法治理等工作一线考察识别干部,进一步加强地方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和人才培养,让少数民族干部成为发展稳定的生力军和排头兵;把培养农村党员纳入各级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村级组织职责,坚持发展和培养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农村党员比例;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重实干、务实功、求实效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县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 坚持整合资源、行业配合、齐抓共管,把创建工作与各项示范创建和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各项主题创建活动相结合,与深入推进结对共建相结合,形成资源互用、成果共享、生动活泼、联动联创的创建局面。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9月 拓宽宣传形式和内容,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要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纳入宣传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宣传水平,切实把全县的创建动态、工作亮点推出去,扩大覆盖面、增强感染力、提升正能量、发挥正效益。 县委宣传部 2018年9月 在内容上紧紧抓住创建活动与中心工作、群众利益的结合,在形式上要多设计一些与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多设计一些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让各行各业都了解创建活动,各族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真正成为各族群众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9月 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国民教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全过程,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和国情、省情、县情教育,确保入户率达100%、覆盖率达100%、群众知晓率达100%。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9月 组织开展3月份“寺院法治宣传月”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月活动,推动宗教教职人员树立知法懂法守法观念,重点排查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隐患。 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司法局、民宗局 2018年3月 开展非公经济领域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 工商联、工业和商务局 2018年5月 组织开展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创建办 2018年9月 在全县民族文化旅游商品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海东丝路花儿艺术节、土族纳顿艺术节、青稞酒节、环湖赛开幕式等各类活动中,必须植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元素,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文化旅游体育局 2018年10月 编印一套宣传教育读本和百条双语宣传标语、举办一期创建骨干培训班、制作一部创建专题片、制作拍摄一个创建宣传公益广告、推广一本创建校园读本、编排演出一台主题文艺节目、组织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征文活动、开展一次主题专访和理论研讨,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创建办 2018年5月--9月 邀请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记者组成采访团深入我县各地、各行业、各领域,深度挖掘创建工作特色和亮点,采写和报道创建工作成效和经验,全面展示我县创建成果,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攻势。 县委宣传部 2018年5月--9月 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门户网站、单位部门网站开设创建窗口,加强创建工作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5月--9月 设立永久性宣传牌、墙体标语、公益广告;在LED电子屏幕、灯箱宣传牌滚动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口号标语;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寺院制作宣传展板、橱窗,悬挂横幅标语,大力营造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6月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 制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 县委宣传部 2018年5月 在省市新闻媒体做好示范县创建的宣传工作,统筹安排县内新闻媒体进行重点宣传报道,优化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固定专栏设置,反映全县创建工作成就、宣传先进典型和主题实践活动,统筹县内县外专业团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微视频征集”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感动人物”评选表彰活动。 2018年5月--12月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文化体育活动方案。 文化旅游体育局 2018年5月 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文艺节目编创展演和创建活动影像视频资料整理、展演展播,策划、协调做好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片、创建公益广告的制作拍摄工作,组织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文化下基层、少数民族优秀歌舞作品展演。 2018年5月--9月 制定示范县创建工作“进家庭”推进方案。 文明办 2018年5月 牵头抓好创建活动“进家庭”工作,以“五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海东好人”“道德模范人物”评选活动为载体。 2018年5月--9月 制定示范县创建工作“进社区”推进方案。 威远镇、民政局 2018年5月 牵头抓好社区创建工作,以交流交往交融为主题,努力推动各民族相互嵌入式发展。 2018年5月--9月 制定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企业”推进方案。 工商联、工业和商务局 2018年5月 牵头抓好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创建工作,以“四讲活动(讲团结聚合力、讲创新促发展、讲诚信树形象、讲责任比贡献)”为载体,负责协调在全县金融、通信、电力机构的营业厅设置双语标识,规范使用双语服务,提供文明高效服务。引导非公企业自觉参与“百企帮百村、百企联百户”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学子圆梦”等社会公益事业活动。 2018年5月--9月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 制定示范县机关单位创建工作推进方案。 各机关党委(党组) 2018年5月 牵头抓好机关单位创建活动,以重政策促落实为主题,开展“访民情、聚民心、惠民生、做表率”“比学赶帮超”等主题创建活动。 2018年5月--9月 制定示范县各级各类学校创建工作推进方案。 教育局 2018年5月 牵头抓好学校创建工作,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注重培养、增强认同为主题,实现教材进课堂、内容入头脑,推进各族师生交流交往和文化交融创新。 2018年5月--9月 制定示范县创建工作“进寺院”推进方案。 县委统战部、市民宗局 2018年5月 以全力推进“和谐寺院”创建为载体,重引导促适应,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负责对全县设置双语标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我县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结合实际设置双语标识,对不规范双语标识督促整改。 2018年5月--9月 制定示范县创建工作“进军营”推进方案。 民政局双拥办 2018年5月 持续深化“六联建”活动,促进军地共创共建。 2018年5月--9月 制定示范县创建工作“进市场”推进方案。 市场监管局 2018年5月 牵头抓好创建活动“进市场(商店、商铺、餐饮门店等)”工作,开展以“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为主题的实践活动。 2018年5月--9月 制定示范县创建工作“进景区”推进方案 文化旅游体育局 2018年5月 牵头抓好创建活动“进景区(旅游景点、宾馆)”工作,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宣传画报、宣传手册进旅游景点、宾馆活动; 2018年5月--9月 制定示范县创建工作“进工地”推进方案。 住建局 2018年5月 牵头抓好创建活动“进工地”工作,在全县建设工地安全围栏布置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 2018年5月--9月 以积极参与创建、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牵头抓好创建活动进乡村工作。 创建办 2018年5月--9月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 制定示范县创建工作“进驻外办”推进方案。 就业局 2018年5月 牵头抓好创建活动“进驻外办”工作,全力抓好外出务工人员思想教育引导。 2018年5月--9月 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创建方案,报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实施。制定的工作方案,要认真对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体系》、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八进”的测评指标》的具体内容进行认真梳理,把属于本乡镇、部门(单位)或本行业系统完成的指标梳理出来,列出责任清单,按时间节点确定完成时限、责任人,确保按时达标完成。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5月 对未挂牌的乡镇、部门、单位、村、企业等要进行认真梳理,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单位进度表。将梳理情况及创建进度表报县创建办。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6月 组织创建骨干赴已经名命的先进地区对口单位学习考察创建工作经验。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6月 按照《互助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工作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办法》,结合国家达标验收细则要求,对乡镇、学校、村(社区)、单位、部队、企业、寺院档案整理格式进行统一规范,及时收集整理创建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从2013年至2018年分年度把信息、文件、照片、会议记录、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推进工程等创建资料一一搜集、规范建档。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5月--8月 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示范点建设 采取上下结合、同步推进的,结合县情实际,认真研究分析,集中各类资源,精心策划,加强投入,倾力打造若干个凸显地域特色、展现民族历史文化、工作亮点突出的示范点和教育基地。 县委办、政府办、创建办 2018年5月--9月 结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布展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打造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县委办、政府办、档案局 2018年8月 以我省第一个农村党支部创建的历史为背景,重点打造塘川镇双树村农村红色党支部宣传教育基地。 县委组织部 2018年8月 以惠客家连锁超市、土族纳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青海海堂建设有限公司为重点,打造创建活动“进市场”示范基地。 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 重点打造五十镇班彦村为民族团结进步市级示范点。 扶贫局、五十镇 2018年8月 集中命名挂牌一批教育基地和示范点。 创建办 2018年6月 充分利用文化馆、档案馆、工人俱乐部、公共服务大厅、各类展馆等场所,打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宣传教育基地、布展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及创建成果、各少数民族非遗文化和风物遗迹。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9月 解决影响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始终把创建工作的注意力和重心放在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突出问题上,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月”活动,落实省市县乡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制度,完善源头排查、领导包案、分流交办、分级化解、引导诉讼、督查督办等机制,坚持每月分析研判、列表交办、办结销号,推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扎实推进市级领导大调研、大排查、大接访活动,深入实地排查、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解决一批影响海东改革发展及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和回应群众各种利益诉求,畅通民意渠道,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网络舆情的办理;开展重点地区集中整治工作,强化对重点管控人员的动态管理,建立常态维稳工作机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县委政法委 2018年9月 重视和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完善城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调合作、社会服务、法律援助等机制,切实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思想教育引导和管理服务工作。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扎实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 县委统战部、民宗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 工作保障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发挥“一把手”在创建工作中的关键作用,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政治责任抓在手中,进一步树立看齐意识,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切实做好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文章,坚决防止形成“两张皮”现象。要强化统筹协调,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广大职工、青少年、妇女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作用,积极组织参与创建工作,努力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长期 切实落实县级领导联乡联点督导和对分管领域创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职责。及时听取联点乡镇、单位工作汇报、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推动创建工作落实。每月要向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一次督导和分管领域创建工作推进情况。 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长期 强化创建队伍建设,县创建办按不少于6名人员要求,抽调精干力量到创建办脱岗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创建工作经费,县财政投入创建资金不少于500万,及时配齐创建公务用车。 政府办、县委组织部、财政局 2018年5月 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各级典型评比命名的前置条件,认真开展“文明海东”、“双拥模范单位”、“和谐寺院”、“美丽乡村”、“劳动模范”、“青年文明号”、“五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9月 深化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的创建活动。在咨询引导、标识指南、安全检查等方面提供更加人性化、特色化的服务,切实把创建工作落实到各族群众的实际生活中。 从风险联控、信息共享、发展互助、民生共赢等多个层面入手,创造性地开展县际、乡际、村际共创共建,全面落实交界地区社会治理重点任务,协调区域联动,建立健全共创共建机制。 强化督促检查和指导;努力形成督促与检查、督办与问责、检查与考核、考核与用人相结合的督查工作体系,切实推进创建各项任务落细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人员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督查落实到位;县创建办、各牵头单位根据阶段性工作情况及时跟进,加强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谋划;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强化督查,每两个月至少开展1次督查并进行情况通报;县创建办按照工作进展及时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工作采取一月一汇报制度,各牵头单位每月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牵头部门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工作进展情况和督查结果,县创建办及时进行通报,每月形成专报向县委报告。严肃查处“中梗阻”行为,坚持工作安排到哪里,督查就跟进到哪里,以有力的督查确保各级责任和创建任务落实到位。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创建办 2018年1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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