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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Y版) 泰诺风[1][1].do__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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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Y版) 泰诺风[1][1].do__ c浙江建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Y版) 泰诺风[1][1].do__ c 浙江省地方标准编制课题申请书 浙江省建设厅科技处: 随着我国建筑业迅猛发展,建筑外装饰门窗的格局、色调丰富多彩,国家对建筑物的门窗要求从风压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和空气渗透性能有明确要求外,又提出了节能和防噪音性能的要求。 我省属多台风地区,5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的分布从0.30-1.60,差别相当大。而近年来浙江省的建筑业发展较全国名列前茅,建筑师们对门窗的设计窗形更追求美观、通透、大气,不同形式的大型组合窗、落地窗、排窗成为设计师的首选。但我省的门窗行业...
浙江建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Y版) 泰诺风[1][1].do__ c
浙江建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Y版) 泰诺风[1][1].do__ c 浙江省地方标准编制课 浙江省建设厅科技处: 随着我国建筑业迅猛发展,建筑外装饰门窗的格局、色调丰富多彩,国家对建筑物的门窗要求从风压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和空气渗透性能有明确要求外,又提出了节能和防噪音性能的要求。 我省属多台风地区,5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的分布从0.30-1.60,差别相当大。而近年来浙江省的建筑业发展较全国名列前茅,建筑师们对门窗的设计窗形更追求美观、通透、大气,不同形式的大型组合窗、落地窗、排窗成为设计师的首选。但我省的门窗行业以中、小型为主,对以上的窗形在结构上的不同要求大多还不能在设计上跟进,当然也未能在结构有效的改进。我们认为对门窗的风压设计要求和门窗结构强度的验算及测试显得越发重要。我省又属冬冷夏热交通发达地区,建筑物的节能和防噪音作为重要指标提出等等,由此带来的对门窗的一系列要求需要跟上,需有明确的技术规程要求来规范行业,指导行业。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申请课题,主编《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通过认真总结浙江省各地建筑门窗的应用情况,贯彻国内最新标准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的基础上,由课题编写组编制浙江省地方标准《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 本规范主要内容共分9章和附录及条文说明。 时间:2004.3-2004.12 课题组长:杨燕萍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 2004.3.1 1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编号: 备案号:xxxx,2004 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 2004,xx,xx发布 2004,xx,xx实施 发布 2 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 编号: 备案号:xxxx,2004 主编部门: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 批准部门: 浙江省建设厅 实施日期: 2004年xx月xx日 2004 杭州 3 前言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2004,0403《浙江省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编制》的要求,在认真总结浙江省建筑门窗的应用情况,贯彻国内最新标准和参考有关国外标准的基础上,由编写组编制浙江省地方标准《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 本规范主要内容共分9章和1个附录。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在编制过程中,将分地区广泛调查研究建筑门窗的设计要求及制作要求,并通过行业征求建议,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杭州市文二路28号 邮政编码310012 杨燕萍,或发邮件JKYWLS@VIP.163.COM ),以供编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部门: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 本规范参编部门: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4 目次 1总则 2术语 3建筑门窗用材料技术要求 3.1一般规定 3.2型材 3.3玻璃 3.4五金配件、附件、紧固件 3.5密封材料 3.6硅酮结构密封胶 3.7隔热材料 3.8其它材料 4建筑门窗设计 4.1一般规定 4.2门窗立面设计 4.3门窗结构设计 4.4气密性能设计 4.5水密性能设计 4.6保温性能设计 4.7隔声性能设计 4.8防雷设计 4.9其它安全性设计 4.10设计、试验验证 5加工制作 5.1一般规定 5.2门窗构件加工 5.3门窗组装 5.4成品保护 6安装施工 6.1墙体、洞口质量要求及施工前准备 6.2门窗安装的主要作法和要求 6.3施工安全及安装后的保护 7工程验收与保养维修 5 1总则 1.0.1为提高建筑门窗在住宅建筑中的应用质量,使其具备持久、良好的建筑物理性能、安全性能及使用功能,针对本省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中建筑门窗系指:住宅建筑用外门、外窗。 1.0.3本规范适用于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中使用的建筑门窗。 1.0.4本规范适用于建筑门窗在材料选择、设计、生产、安装施工、工程质量验收及维修保养中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1.0.5建筑门窗的材料选择、设计、生产、安装施工、工程质量验收及维修保养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本省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6本规程中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2 术语 2.1 外门、外窗 external door or external window 有一个面朝向室外的门或窗。 2.2 铝合金门窗 aluminium allay door and window 用铝合金型材制作框与扇的门和窗。 2.3 塑料门窗 unplasticized polyvinyl chloride door and window 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制作框与扇的门和窗。 2.4受力构件 force support element 参与受力和传力的杆件(披水板、装饰板除外)。 2.5 隐框、半隐框窗 hidden or semi-hidden frame supported window 采用结构胶将玻璃与窗框或窗扇构架粘结装配在一起,框、扇型材构件不显露或部分显露于室外表面的铝合金窗。 2.6 雨幕原理 rain curtain principle 在建筑外围护结构或构件空腔的室外表面开口构造处进行适当的遮蔽形成雨幕,并对室内表面接缝进行有效的密封,以实现空腔内气压与室外风压力的平衡,从而减少或消除雨水通过外部开口的作用力,防止外围护结构或构件发生雨水渗漏的设计原理。 2.7 隔热性能 heat insulation performance 建筑门窗在夏季阻隔太阳辐射得热以及室外高温得热的能力。(建筑门窗阻隔热量传递的能力) 2.8 干法安装 dry method installation 在门窗洞口墙基体上预先设置金属附加框架并进行防水密封处理,待洞口周围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 6 全部完成后,再在附加框架上固定门窗框的安装方法。 2.9 湿法安装 wet method installation 在门窗洞口周围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之前开始安装门窗,通过连接件在洞口墙基体上固定门窗框,然后对门窗框与洞口墙基体间隙进行防水密封处理的门窗安装方法。 2.10外门窗综合遮阳系数(SW) integration adumbral coefficient of outer door and window 考虑外门窗本身和门窗洞口的建筑外遮阳装置综合遮阳效果的一个系数。其值为外门窗本身的遮阳系数SC与门窗洞口的建筑外遮阳系数SD的乘积。 2.11抗风压性能 wind resistance performance 关闭着的外门窗在风压作用下不发生损坏和功能障碍的能力。以发生损坏或功能障碍之前的风压力差值P3表示。 2.12气密性能 air permeability performance 外门窗在关闭状态下,阻止空气渗透的能力。通常以建筑外门窗在标准状态(气温20?,气压101.3kPa)下,压力差为10Pa时的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q1和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2表示。 2.13水密性能 watertightness performance 关闭着的外门窗在风雨同时作用下,阻止雨水渗漏的能力。以发生严重渗漏前的风压力差值P表示。 2.14计权隔声量 weight-counted sound insulation quantity 将测得的门窗空气隔声频率特性曲线与国家标准GBJ121规定的空气声隔声参考曲线按照规定的方法相比较而得出的单值隔声评价量。用Rw表示,单位为dB,取整数。 2.15传热系数 thermal transmittance 2在稳定传热条件下,外门窗两侧空气温差为1K,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的传热量,以W/(m?K)计。 2.16安全玻璃 safety glass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它玻璃制品。 7 3建筑门窗用材料要求 3.1一般规定 3.1.1建筑门窗选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性能检测和质量保证书。 3.1.2门窗材料应选用耐气候性材料。金属材料除不锈钢及耐候钢外应进行锌电镀锌处理或涂防锈漆等防腐蚀处理,铝合金型材应进行表面处理。 3.2型材 3.2.1铝合金型材 a. 门窗用铝合金型材的化学成份应符合GB/T 3190《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份》的有关规定,铝合金型材质量应符合GB 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的有关规定。型材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可按普通级执行,对有装配要求的尺寸,其允许偏差应达到高精级或超高精级。 b. 铝合金型材采用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氟碳漆喷涂进行表面处理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的质量要求,表面处理层的厚度应满足表2.2.2的要求。 表2.2.2 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层的厚度 品种 阳极氧化、着色 电泳涂漆 粉末喷涂 氟碳漆喷涂 厚度 AA15 B级 40μm,120μm ?30μm 注:有特殊要求的按GB 5237选择。 c.受力构件(指参与受力和传力的杆件)应经计算确定,其未经表面处理的型材最小实测壁厚:窗应?1.4mm,组合窗拼樘管应?2.0mm ,门应?2.0mm。 3.2.2 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 应符合GB/T8814《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的规定,同时须满足下列要求。 **a. 气候老化性能:暴露4000h后,冲击强度保留率?60,;颜色变化?E?5,?b?3; 22b. 可焊性:平均值?35N/mm;最小值?30N/mm; c. 弯曲弹性模量?2200MPa; d. 低温落锤冲击性能:在1.0 m高度下,锤体质量1Kg,型材可视面破裂个数?1个; e. 主型材两个相对最大可视面的加热尺寸变化率为?2.0,,每个试样两可视面的加热尺寸变化率之差应?0.4,,辅型材的加热尺寸变化率为?3.0,; f. 维卡软化温度按B法要求进行,为75?C; 8 g.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壁厚:平开门窗?2.5mm、推拉门窗?2.3mm; h.主型材断面应具有独立的保温(隔声)腔室、增强型钢腔室及排水腔室。 注;主型材是指通过焊(螺)接构成门窗框、扇的型材。 3.2.3铝塑复合、铝木复合材料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门窗型材应具有良好的物理机械性能、加工工艺性能及装饰性能,用其制作的建筑外门、外窗的物理性能及使用功能应符合本规范中对建筑外门、外窗的规定。 3.2.4采用断冷桥技术制作的金属门窗型材连接部位的抗剪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隔热材料的性能要求见3.7条。 3.2.5彩色涂层钢板门窗型材应符合JG/T115标准的规定。 3.3 玻 璃 3.3.1建筑门窗玻璃应采用国家标准GB 11614《浮法玻璃》规定的建筑级浮法玻璃或以其为原片的各种加工玻璃,也可采用夹丝玻璃、压花玻璃。 3.3.2建筑门窗玻璃的品种、颜色和性能,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要求选用。玻璃的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及性能应符合下列现行标准的规定: GB 9962《夹层玻璃》 GB/T 9963《钢化玻璃》 GB 11614《浮法玻璃》 GB/T 11944《中空玻璃》 JC 433《夹丝玻璃》 JC/T 511《压花玻璃》 JC/T 536《吸热玻璃》 GB/T 18915.1《镀膜玻璃 阳光控制镀膜玻璃》 GB/T 18915.2《镀膜玻璃 低辐射镀膜玻璃》 3.4五金配件、附件、紧固件 3.4.1建筑门窗采用的五金配件、附件、紧固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3.4.2建筑门窗采用的五金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启闭灵活、无噪声,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环保要求和耐蚀性要求。其表面质量应具有良好的耐候性,手触部位表面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 3.4.3建筑门窗与墙体连接件、PVC塑料窗增强型钢、建筑外门窗用副框的材质应符合GB716《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的规定,其主要受力杆件最小实测壁厚:门?2.0mm;窗?1.5mm;副框? 9 1.5mm;组合窗拼樘管?2.0mm。 3.4.4 PVC塑料门窗增强型钢横截面为开口形状,其表面镀层应符合GB/T9799《金属覆盖层 钢铁件上的锌电镀层》电镀锌处理的规定,其镀层厚度应?8μm;增强型钢截面为封闭形状,内外表面应进行热镀锌处理,其锌层厚度:外表面应?8μm;内表面应?6μm。 3.4.5与门窗框扇型材连接用的紧固件应采用不锈钢件,不得采用铝及铝合金抽芯铆钉做门窗构件受力连接紧固件。 3.5密 封 材 料 3.5.1建筑门窗用密封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并按功能要求、使用范围、型材构造尺寸选用。 a.用于安装玻璃的密封材料应选用橡胶系列密封条或硅酮建筑密封胶。其中橡胶系列密封条的物理性能应符合GB/T 5574《工业用橡胶板》、GB/T 16589《硫化橡胶分类 橡胶材料》、HB/T 3099《建筑橡胶密封垫 预成型实心硫化的结构密封垫用材料规范》、/HB/T 3100《橡胶密封垫 密封玻璃窗和镶板的预成型实心硫化橡胶材料规范》的规定;硅酮建筑密封胶应采用中性胶,其性能应符合GB/T14683《硅酮建筑密封胶》、JC 483《聚硫建筑密封膏》、JC 485《建筑窗用弹性密封剂》、JC 486《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的规定。 b.框扇间用密封条应选用橡胶系列密封条或经过硅化处理密封毛条。其中密封毛条的空气渗透性能、机械性能及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JC/T635《建筑门窗密封毛条技术条件》标准中优等品的规定。 3.5.2填充建筑外门、外窗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腔以及副框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腔,应采用聚氨酯发泡密封胶等隔热隔声材料。 3.5.3密封建筑外门、外窗的室外防雨水槽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系列密封胶,不得采用丙烯酸密封膏。 3.6硅酮结构密封胶 3.6.1隐框窗采用的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16776《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规定。 3.6.2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法定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剥离粘接性试验,并应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接性能进行复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3.6.3硅酮结构密封胶生产商应提供其结构胶的变位承受能力数据和质量保证书。 3.7隔热材料 3.7.1隔热材料的性能应符合GB5237.6《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6部分:隔热型材》和JG/T174《建筑 10 用硬质塑料隔热条》中的相关规定。 3.7.2隔热材料物理力学性能 隔热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7.1的规定。 表3.7.1 隔热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 分 类 项 目 单 位 技术指标 热变形温度 ? ?220 材 热导率(导热系数) W/m.K ?0.35 料 基本性能 -1-5 性 (在标准状态下测试) 线膨胀系数 K (2.0,3.5)x10能 2冲击强度(无缺口) kJ/m ?30或不断裂 3密度允许偏差 g/cm ?0.05 邵氏硬度D 80?5 I型 N/mm ?120 基本性能 抗拉强度(横向) 其它型 N/mm ?45 (在标准状态下测试) 抗拉强度(纵向) Mpa ?80 产 弹性模量 Mpa ?4500 品 断裂伸长率 , ?3.5 性 高温性能 能 抗拉强度(横向) N/mm ?90 (90?2)? 低温性能 抗拉强度(横向) N/mm ?120 2(-30?2)? 冲击强度(无缺口) kJ/m ?15或不断裂 耐水性能 抗拉强度(横向) N/mm ?60 耐紫外线老化性能 抗拉强度(横向) N/mm ?60 注: 1(标准状态指室温23??2?和相对湿度50%?5%的试验室状态。 2(材料性能指由原材料直接制成标准试样进行测试,产品性能指从成品隔热条上直接取 样测试。 3(高温性能、低温性能、湿热性能、耐水性能和耐紫外线老化性能(200小时)中的抗 拉强度(横向)指标值仅适用于I型条。 3.7.3穿条式断热型材严禁使用PVC隔热条。 3.8其它材料的规定 3.8.1玻璃垫块应采用模压成型或挤出成型硬橡胶或塑料。不得使用硫化再生橡胶、木片或其它吸水性材料。 3.8.2金属丝窗纱应符合GB8379《窗纱型式尺寸》和GB8380《窗纱技术条件》的规定。塑料丝窗纱应用定型纱网,不得使用编织型纱网。 3.8.3与单组份硅酮结构密封胶配合使用的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应具有透气性。 11 4建筑门窗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建筑门窗的建筑立面和外观效果应根据其所在地区的气候、周围环境以及住宅建筑的高度等因素和建筑物的功能要求合理确定,并明确各项性能指标。 4.1.2设计文件中,应注明门窗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和水密性能的指标值。必要时还应注明门窗保温性能和空气声隔声性能的指标值。 4.1.3门窗的结构设计和构造设计由建筑设计单位或其他具有门窗设计资质的单位负责。责任单位应提供详细的设计计算书、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设计中有选用标准图集的,应注明门窗标准设计图集号和门窗编号,指明门窗种类、系列、规格以及所配的玻璃品种、厚度等。 4.1.4建筑外窗(包括阳台门)的保温性能应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4.1.5在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道路红线两侧50m范围内,新建住宅建筑临街一侧应设计、采用具有隔声性能的建筑外窗(包括阳台门)。 4.1.6高层塔式住宅建筑和主体朝向为东西向住宅建筑主要居住空间的东、西向建筑外窗,宜设置活动外遮阳设施。 4.1.7建筑外窗宜为内平开下悬开启形式,中高层、高层及超过100m高度的住宅建筑严禁设计、采用外平开窗。采用推拉门窗时,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4.2 门窗立面设计 4.2.1建筑外门窗立面尺寸,应根据天然采光设计要求的各类用房窗地面积比和建筑隔热节能要求的窗墙面积比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 4.2.2平开和推拉门扇的最大宽度不宜超过1000mm,最大高度不宜超过2400mm。 4.2.3平开窗:采用合页铰链的窗扇,最大宽度不宜超过600mm,最大高度不宜超过1500mm。采用滑撑的窗扇,最大宽度不宜超过600mm,最大高度不宜超过1200mm。 4.2.4推拉窗扇的最大宽度不宜超过900mm,最大高度不宜超过1800mm。 4.2.5门窗的立面开启构造形式(如外平开、推拉、上悬、立转、内平开下悬等)、开启面积比例和安装型式,应根据各类用房使用特点具体确定,必须满足房间自然通风导引风路的要求,并保证启闭、清洁、维修的方便性和安全性。 4.3门窗结构设计 4.3.1门窗构件的荷载效应计算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风荷载、重力荷载和地震作用的最不利组合。 4.3.2作用于外门窗上的风荷载标准值,根据现行国家标准GB 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有关规定按下式计算: 12 W=βμμw gzszok 2式中W——风荷载标准值(kN/m); k β——阵风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 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有关规定采用; gz μ——风荷载体型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 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有关规定采用; s μ——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 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有关规定采z 用; 22w——基本风压(kN/m),参照本规范全省各地5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kN/m); o 4.3.3垂直于门窗平面分布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q=βαG/A EkE max k 2式中q—— 垂直于门窗平面分布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kN/m) Ek β—— 动力放大系数,可取5.0; E α——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取0.04;7度(峰值加速度0.1g)max 时取0.08;7度(峰值加速度0.15g)时取0.12;8度(峰值加速度0.30g)时取0.24; G—— 门窗(包括玻璃和窗框)的重力荷载标准值(kN) k 2A—— 门窗平面面积(m)。 4.3.4门窗构件应根据受荷情况和支承条件采用结构力学弹性方法计算内力和挠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力:σ?f 2 挠度:u?〔u〕且u?15mm 式中:σ ——截面最大应力组合设计值; f ——材料强度设计值; u ——挠度组合设计值; 〔u〕——构件弯曲允许挠度值。当门窗镶嵌单层、夹层玻璃时:〔u〕=L/120;当门窗镶嵌中空 玻璃时:铝门窗〔u〕=L/180;其它门窗〔u〕=L/120。 4.3.5进行门窗构件、连接件承载力计算时应按(4.3.5-1) 式,门窗构件的挠度验算应按(4.3.5-2) 式计算: σ =1.4σ+1.2σ+1.3?0.5σ (4.3.5-1) WkGkEk u=u (4.3.5-2) Wk 式中:σ、u——最大应力组合设计值、挠度组合设计值; σ、u——风荷载产生的应力标准值、挠度标准值; WkWk 13 σ——重力荷载产生的应力标准值; GK σ——地震荷载产生的应力标准值。 EK 注:(4.3.5-1)式中的后两项可根据实际荷载情况进行取或舍。 4.3.6玻璃厚度、面积应经计算确定或按规范选用,计算或选用方法应符合JGJ 113《建筑玻璃应用 技术规程》的规定。 4.3.7进行玻璃的设计计算时应考虑下列要求: 1 门以及落地窗的玻璃,必须符合现行业标准JGJ 11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中的人体 冲击安全规定; 2 门用玻璃宜采用安全玻璃; 3 下列情况必须采用安全玻璃: (1)地弹簧门用玻璃; 22(2)窗单块玻璃面积大于1.5m,有框门单块玻璃面积大于0.5 m ; (3)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高度小于500mm的落地窗; (4)无框门窗玻璃; )公共建筑出入口门; (5 (6)幼儿园或其它儿童活动场所的门; (7)倾斜窗、天窗; 4.3.8材料的重力密度可按表4.3.8采用。 2表4.3.8 材料的重力密度γ(kN/m) g 材料 γ g 普通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半钢化玻璃 25.6 钢材 78.5 铝合金 28.0 4.3.9门窗用玻璃的强度设计值可按表4.3.9采用。 2表4.3.9 玻璃的强度设计值(N/mm) 强度设计值fg 类型 厚度(mm) 大面 侧面 普通玻璃 5 28.0 19.5 5,12 28.0 19.5 浮法玻璃 15,19 24.0 17.0 14 5,12 84.0 58.8 钢化玻璃 15,19 72.0 50.4 夹丝玻璃 6,10 21.0 10.0 注:1 夹层玻璃和中空玻璃的强度设计值可按所采用的玻璃类型确定; 2 当钢化玻璃的强度标准值达不到浮法玻璃强度标准值的3倍时,表中数据应根据实测结果予以调整; 3 半钢化玻璃的强度设计值可取浮法玻璃强度设计值的2倍。当半钢化玻璃的强度标准值达不到浮法玻璃强度标准值的2倍时,其设计值应根据实测结果予以调整; 4 侧面指玻璃切割后的断面,其宽度为玻璃厚度。 4.3.10铝合金型材的强度设计值可按表4.3.10采用。 2表4.3.10 铝合金型材的强度设计值(N/mm) 强度设计值fa 合金牌号 合金状态 壁厚(mm) 抗拉、抗压 抗剪 局部承压 T5 所有 85.5 49.6 120.0 6063 T6 所有 140.0 81.2 161.0 ?10 124.4 72.2 150.0 T5 ,10 116.6 67.6 141.5 6063A ?10 147.7 85.7 172.0 T6 ,10 140.0 81.2 163.0 T5 所有 85.5 49.6 133.0 6061 T6 所有 190.5 110.5 199.0 4.3.11材料的弹性模量可按表4.3.11采用。 2表4.3.11 材料的弹性模量(N/mm) E 材料 5玻璃 0.72?10 5铝合金 0.70?10 5钢、不锈钢 2.06?10 4.3.12作用于不锈钢抽芯铆钉的拉力设计值和剪力设计值,应分别不大于按照GB 12619《抽芯铆钉技术条件》规定的最小抗拉荷载值和最小抗剪荷载值除以系数1.11。 4.3.13作用于框与扇连接件的力的设计值,应不大于生产厂家提供的配件承受力的设计值。 15 4.3.14隐框窗、半隐框窗所用的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宽度C和粘接厚度t的设计,应符合JGJ 102ss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4.4气密性能设计 4.4.1气密性能设计指标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1,6层的外窗及外门的气密性能,在10Pa压差下,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q1不应大于2.5m3/(m?h),且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2不应大于7.5m3/(m2?h);7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能,在10Pa压差下,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q1不应大于1.5m3/(m?h),且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2不应大于4.5 m3/(m2?h)。 2 公共建筑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能,在10Pa压差下,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q1不应大于1.5m3/(m?h),且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2不应大于4.5m3/(m2?h)。 4.4.2气密性能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满足自然通风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控制门窗可开启扇与固定部分的比例; 2 合理设计门窗缝隙断面尺寸与几何形状,提高门窗缝隙空气渗透阻力; 3 采用耐久性好的弹性密封胶或胶条进行玻璃镶嵌密封和框扇之间的密封; 4 推拉门窗框扇采用摩擦式密封时,应使用密度较高的硅化密封毛条或采用中间加胶片的硅化密封毛条,确保密封效果; 5 密封胶条和密封毛条应保证在门窗四周的连续性,形成封闭的密封结构; 4.5水密性能设计 4.5.1水密性能设计指标ΔP按抗风压性能设计指标的0.1倍设计,但最小不得低于150 Pa。 4.5.2当有特殊要求时,建筑设计可提出具体的水密性能指标。 4.5.3水密性能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采用等压原理及压力平衡设计门窗的排水系统,确保玻璃镶嵌槽以及框与扇配合空间形成等压腔; 2 对于不采用等压原理及压力平衡设计的门窗结构,应采取有效的密封防水措施和结构防水措施,实现水密性能设计要求; 3 排水槽的尺寸、数量、分布应保正排水系统的畅通,槽宽宜为5mm,长度宜为40,60mm。对有纱轨的推拉窗,内、外排水槽一般宜各开两个(内排水槽在室内侧、外排水槽在室外侧),内、外排水槽应错开设置,分别开在外窗关闭时没有窗扇的扇轨上。无纱轨的推拉窗不可设置内排水槽。 2面积大于3.5m的门窗可适当多开些排水槽; 4 门窗型材构件连接和附件装配缝隙以及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间隙均应有防水措施。 16 4.5.4洞口墙体面层装饰应有排水措施,外墙窗口应做滴水线或滴水槽,窗台上面应做流水坡度,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窗宜与外墙外表面有一定距离。 4.6保温性能设计 4.6.1门窗的保温性能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 4.6.2隔热构造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铝合金门窗提高保温性能,宜采用隔热断桥铝型材; 2 玻璃宜采用中空玻璃或夹层玻璃或热反射玻璃或中空热反射玻璃或遮阳型LOW-E中空玻璃; 3 门窗玻璃镶嵌缝隙及框与扇开启缝隙,应采用具有柔性和弹性的密封材料妥善密封。 4.6.3本省属于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外窗、外门的面积不应过大。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其传热系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4.6.3 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热系数 外窗的传热系数K [W/(??K)] 窗墙面窗墙面窗墙面窗墙面窗墙面窗墙面窗墙面 窗墙面积积积积积积积朝 向 窗外环境条件 积比?比>0.25比>0.30比>0.35比>0.45比>0.50比>0.55比>0.60 0.25 且?且?且?且?且?且?且? 0.30 0.35 0.45 0.50 0.55 0.60 0.65 冬季最冷月室外北(偏东4.7 4.7 3.2 2.5 -- -- -- -- 平均气温>5? 60?到偏 西60?范冬季最冷月室外4.7 3.2 3.2 2.5 -- -- -- -- 围) 平均气温?5? 东(偏北无外遮阳措施 4.7 3.2 -- -- -- -- -- -- 30?到偏有外遮阳(其太阳南60?范辐射透过率?4.7 3.2 3.2 2.5 2.5 -- -- -- 围) 20%) 西(偏北无外遮阳措施 4.7 3.2 2.5 2.5 2.5 2.5 2.5 2.5 30?到偏有外遮阳(其太阳南60?范辐射透过率?4.7 3.2 3.2 2.5 2.5 2.5 2.5 2.5 围) 20%) 南(偏东 30?到偏 4.7 4.7 3.2 2.5 2.5 2.5 2.5 2.5 西30?范 围) 注:1 为便于执行本标准,窗墙面积比可采用平均窗墙面积比; 2 凸窗面积计算:当窗凸出墙体不大于600mm时,按展开面积计算窗面积,凸窗所在墙面积按 投影面积计算;当窗凸出墙体大于600mm时,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 3 角窗按朝向分别计算窗面积。 4.7隔声性能设计 4.7.1对有隔声要求的门窗,隔声性能指标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门窗空气声计权隔声量RW ? 25dB; 17 2 如对隔声性能有更高要求,应根据建筑物各类用房允许噪声级标准和室外噪声环境情况,合理确定门窗隔声性能指标。 4.7.2隔声构造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提高门窗隔声性能,宜采用中空玻璃或夹层玻璃; 2 门窗玻璃镶嵌缝隙及框与扇开启缝隙,应采用具有柔性和弹性的密封材料妥善密封。 4.8防雷设计 4.8.1金属门窗防雷设计,应符合GB 50057《建筑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一类防雷建筑物其建筑高度在30m及以上的外门窗,二类防雷建筑物其建筑高度在45m及以上的外门窗,三类防雷建筑物其建筑高度在60m及以上的外门窗应采取防侧击雷和等电位保护措施,与建筑物防雷系统可靠连接。 4.8.2防雷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门窗外框应采用专门的防雷连接件与窗框进行可靠连接; 2 门窗外框与防雷连接件连接处,应先将其非导电的表面处理层除去,再与防雷连接件连接; 3 防雷连接导体可采用热浸镀锌处理的直径不小于10mm圆钢或25?4扁钢,导体应与建筑物防雷装置和窗框防雷连接件进行可靠的焊接连接,焊缝长度不小于100mm。 4.8.3防雷体系引出线由土建施工单位提供。 4.9其它安全性设计 4.9.1开启门扇、固定门以及落地窗的玻璃,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JGJ 11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中的人体冲击安全规定。 4.9.2公共建筑出入口和门厅、幼儿园或其它儿童活动场所的门和落地窗,必须采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等安全玻璃。 4.9.3推拉窗用于外墙时,必须有防止窗扇向室外脱落的装置。 4.9.4有防盗要求的建筑外门窗,可采用夹层玻璃和可靠的门窗锁具,推拉门窗扇应有防止从室外侧拆卸的装置。 4.9.5为防止儿童或室内其它人员从窗户跌落室外,或者公共建筑管理需要,窗的开启扇应采用带钥匙的窗锁、执手等锁闭器具,或者采用铝合金花格窗、花格网、防护栏杆等防护措施。 4.9.6安装在易于受到人体或物体碰撞部位的玻璃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可采取警示(在视线高度设醒目标志)或防碰撞设施(设置护栏)等。对于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的情况,必须采用可靠的护栏。 4.9.7无室外阳台的外窗台距室内地面高度小于0.9m时,必须采用安全玻璃并加设可靠的防护措施。 18 窗台高度低于0.6m的凸窗,其防护计算高度应从窗台面开始计算。 4.10设计、试验验证 4.10.1试验验证 建筑门窗批量生产前,应对高度大于1800mm的外窗、单扇宽度大于1000mm的外门进行设计校核和试验验证。 4.10.2试验项目按表4.10.2规定。 表4.10.2 种类 性能项目 普通型 隔声型 保温型 门 窗 门 窗 门 窗 抗风压性能(Pa) ◎ ◎ ◎ ◎ ◎ ◎ 气密性能(q,q) ◎ ◎ ◎ ◎ ◎ ◎ 12 水密性能(?P) ◎ ◎ ◎ ◎ ◎ ◎ 保温性能(K) ? ? ? ? ◎ ◎ 空气声隔声性能(Rw) ? ? ◎ ◎ ? ? 采光性能(Tr) ? ? ? ? ? ? 反复启闭性能 ◎ ◎ ◎ ◎ ◎ ◎ 注:?为选择项目,◎为必须项目。 4.10.3 建筑外门、外窗的性能要求 建筑外窗物理性能及试验方法应满足表3的规定。 表3 物理性能指标 序项 目 标准编号 号 基本风压?0.45时 基本风压>0.45时 多层住宅建筑应?多层住宅建筑应?1500Pa ;中高层、高层住宅建筑抗风GB/T7106《建筑外窗抗风应?2000Pa;住宅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超高层),2000Pa ; 压性1 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应符合设计要求。 中高层、高层住宅建筑应?能 2500Pa; 在?10Pa检测压力差下: 气密 GB/T7107《建筑外窗气密122 多层建筑应?3级,, 2.5?q m,/(m?h)>1.5 7.5?q m,/(m,?h)>4.5; 性能 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12中高层建筑应?4级,1.5?q m,/(m?h)>0.5 4.5?q m,/(m,?h)>1.5; 水密 GB/T7108《建筑外窗水密未渗漏压力值多层建筑应?2级 (150 Pa??P?250 Pa); 3 性能 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中高层建筑应?3级(250 Pa??P?350 Pa) 保温 GB/T8484《建筑外窗保温外窗传热系数K不宜大于3.5w/(m,?k); 4 性能 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阳台门下门芯板传热系数K不宜大于1.70w/(m,?k)(阳台门玻璃同外窗)。 19 各建筑物中门窗的传热系数K值要求根据节能测评报告要求定。 GB/T8485《建筑外窗空气隔声 计权隔声量Rw不小于30dB (快速路和主干路道路两侧50m范围内临街一侧); 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5 性能 计权隔声量Rw不小于25dB (次干路和支路道路两侧50m范围内临街一侧)。 方法》 采光GB/T11976《建筑外窗采6 透光折减系数Tr应符合设计要求。 性能 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注:1.建筑外窗物理性能宜按抗风压性能P1、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P2、P3顺序试验。 2(序号1,4为必检项目,5,6可根据委托要求定 5加工制作 5.1一般规定 5.1.1门窗加工制作应在工厂进行,不得在施工现场制作。 5.1.2加工构件前应对建筑设计图,门窗设计图进行核对,并对已完成的建筑洞口进行复测,按安装构造要求调整门窗设计大样图尺寸后方可加工制作。 5.1.3门窗所用材料及配套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材料入库应按质量标准和使用期限严格验收。 5.1.4用于加工门窗构件的生产设备、专用模具和器具必须保证加工产品达到设计要求。测量检验工具、量具要定期计量检定和校正。 5.1.5隐框窗的结构装配组合件应在符合硅酮结构密封胶生产条件的净化室内制作,并满足养护条件,严禁现场打胶。 5.1.6门窗构件与产品在生产、搬运过程中严禁碰撞、擦伤和划伤。 5.1.7各种加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上岗证。 5.1.8对已确定使用的原材料及配件,按设计制作三樘进行性能检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再批量生产。 5.1.9铝合金门窗的外观、尺寸允许偏差、装配质量应分别符合GB/T8478和GB/T8479标准规定;PVC塑料门窗的外观、尺寸允许偏差、装配质量应分别符合JG/T3017和JG/T3018标准规定;木门、木窗的外观、尺寸允许偏差、配合间隙、搭接量、装配质量等应符合JG/T122标准规定;彩色涂层钢板门窗的外观、尺寸允许偏差、配合间隙、搭接量、装配质量等应符合JG/3041标准规定。 5.2门窗构件加工 5.2.1门窗构件生产必须有加工图,加工精度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下料之前应对其型号,表面质量与颜色等进行检查。 20 2 下料精度:长度允许偏差为?1.5m时?0.5mm,>1.5m时?1.0mm;端头角度允许偏差为?15′;同时应满足平面装配间隙?0.2mm的要求。 3 下料端不应有明显加工变形,对于铝型材应清除毛刺。 4 构件的铣削和冲切应满足孔位允许偏差?0.5mm,孔距允许偏差?0.5mm,累计偏差不大于 ?1.0mm。 5 构件的焊接应牢固,不应有假焊、断裂等缺陷。塑料型材焊角平均应力?35MPa,最小应力 ?30Mpa。 6 玻璃压条的加工精度应保证玻璃压条安装后没有翘起或在槽内无法固定,转角对接处接口紧密,平整。 5.3门窗组装 5.3.1门窗组装必须有组装图和保证门窗达到设计性能的工艺、技术要求,所使用的各类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的要求。 5.3.2隐框、半隐框窗用的玻璃应进行磨边处理。 5.3.3铝门窗构件连接处缝隙应进行可靠的密封处理,可采用柔性防水垫片或打胶进行密封,打胶处应饱满不透光,构件连接接口处不应有严重外溢密封胶。 5.3.4开启部分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的断面形状及规格尺寸应与型材断面相匹配; 2 密封胶条嵌装应平整,其长度宜比边框内槽口长1.5%,3.0%; 3 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装配后应平整、严密、牢固。不得有脱槽现象; 4 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单边宜整根嵌装,不宜拼接,接口宜位于转角处; 5 密封胶条角部接口处必须硫化处理。 5.3.5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玻璃与槽口配合尺寸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的要求; 2 玻璃的最大允许面积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JGJ 11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的规定和本规程的要求; 3 玻璃安装时应使玻璃与镶嵌槽保留一定的间隙,并在玻璃四周装配防震垫块,以缓和开关等力的冲击; 4 玻璃压条可采用45?或90?接口,安装压条时不得划花接口位,安装后应平整牢固,贴合紧密,其转角部位拼接处间隙应不大于0.5mm,不得在一边使用两根或两根以上玻璃压条; 5 安装镀膜玻璃时,镀膜面应朝向室内侧;安装中空镀膜玻璃时,镀膜玻璃应安装在室外侧, 21 镀膜面应朝向室内侧,中空玻璃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密封; 6 玻璃密封条安装后应平直,无皱曲起鼓现象,接口严密、平整并经硫化处理。 7 玻璃采用密封胶安装时,胶缝应平滑整齐、无空隙和断口,注胶宽度不小于5mm,最小厚度不小于3mm。 8 平开窗扇、悬窗扇、窗固定扇室外侧框与玻璃之间密封胶条处宜涂抹少量玻璃胶。 5.3.6五金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五金件的安装位置应准确,数量应齐全,安装应牢固; 2 五金件应满足门窗的机械力学性能要求和使用功能,具有足够的强度,易损件应便于更换; 3 五金件的安装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可采用柔性防水垫片或打胶进行密封; 4 单执手一般安装在扇中部,当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锁点时,锁点分布应合理; 5 铰链在结构和材质上,应能承受最大扇重和相应的风荷载,安装位置距扇两端宜为200mm,框、扇安装后铰链部位的配合间隙应不大于该处密封胶条的厚度; 6 在五金件的安装时应考虑门窗框、扇四周搭接宽度均匀一致。 7 五金件不宜采用自攻螺钉或铝拉铆钉固定。 5.4 成品保护 5.4.1门窗组装完成并检验合格后应进行清洁,并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污损、划伤、变形,成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包装应满足存放、运输的需要。 5.4.2窗框扇外视可视面可采用保护胶纸进行保护。保护胶纸在撕开后不得有残胶,厚度宜大于0.08mm,窗外侧可贴一层保护膜,内侧宜为2,3层保护膜。窗的四角部位宜采用加厚的纸质、木质或其它材料的保护角垫来加强保护。 5.4.3贴保护膜时宜在玻璃槽口位内放置高于窗料高度的木条,五金配件等突出型材表面的部位要采用厚垫或其它可靠的措施来进行加强保护,窗尺寸较大时宜安装临时中挺以防止变形。 5.4.4窗框材料的表面涂层应能有效防止腐蚀的产生,氧化铝材与水泥接触的表面可涂沥青油或采用其它保护措施。 5.4.5窗的堆放应放置在清洁、通风、干燥的地方,严禁与酸、碱、盐类物质接触并防止雨水侵入;产品严禁与地面直接接触,底部垫高应不小于100mm;立放角度不小于70?。 6 安装施工 6.1 墙体、洞口质量要求及施工前准备 6.1.1 门窗应采用预留洞口法安装,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墙或先安装后砌墙的施工方法。安装前 22 洞口需进行一道水泥砂浆的粉刷,使洞口表面光洁、尺寸规整。外窗窗台板基体上表面应浇成3—5%的向外泛水,其伸入墙体内的部分应略高于外露板面。门窗洞口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824《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的规定。门窗框与洞口的间隙,应视不同的饰面材料而定,一般可参考表6.1.1。 表6.1.1 门窗框与洞口的间隙 墙体饰面材料 门窗框与洞口的间隙(mm) 一般粉刷 20,25 马赛克贴面 25,30 普通面砖贴面 35,40 泰山面砖贴面 40,45 花岗岩板材贴面 45,50 注:1、门下部与洞口间隙还应根据楼地面材料及门下槛形式的不同进行调整,确保有槛平开门下槛边与高的一侧地面平齐。2、有槛平开门框高比洞口高减小10毫米,无槛平开门框高比洞口高增加30毫米。 6.1.2 无副框( 湿法作业)的门窗框及有副框(干法作业)门窗的副框的安装宜在室内粉刷和室外粉刷的找平、刮糙等湿作业完工且硬化后进行,当需要在湿作业前安装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门框的安装应在地面工程施工前进行。内装修为水泥砂浆面层的宜在面层施工前进行。 6.1.3 当门窗采用预埋木砖法与墙体连接时,其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6.1.4 对于同一类型的门窗其相邻的上、下、左、右洞口应保持通线,洞口应横平竖直;对于高级装饰工程及放置过梁的洞口,应做洞口样板。洞口宽度与高度的允许尺寸偏差应符合表6.1.4的规定。 表6.1.4 洞口宽度与高度的允许尺寸偏差 单位:mm 洞口宽度高度 <2400 2400,4800 >4800 未粉刷墙面 10 15 20 已粉刷墙面 5 10 15 6.1.5 组合窗的洞口,应在拼樘料的对应位置设预埋件或预留孔洞。当洞口需要设置预埋件时,应检查预埋件的数量、规格及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应和固定片的数量一致,其三维位置应正确。预埋件平行于拼樘料轴线方向的位置偏差不大于10mm,其他方向的位置偏差不大于20mm。 6.1.6 门窗安装应在洞口尺寸符合规定且验收合格,并办好工种间交接手续后,方可进行。 6.1.7 门窗应放置在清洁平整的地方,且应避免日晒雨淋,并不得与腐蚀性物质接触。门窗不应直接接触地面,下部应放置垫木,垫高不小于10cm,并均应立放,不得平放或斜放,立放角度不应小于70?,并防止倾倒。 6.1.8 无副框( 湿法作业)门窗安装前要采取保护措施,中竖框、中横框要用塑料带等捆缠严密 行保护(边框、上下框严禁用塑料带等捆缠)。或用胶带粘贴,边框、上下框要用胶带粘贴三面进 门窗框四周侧面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 6.1.9 安装门窗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环境温度小于零度时,安装前应在室温下放置24小时。 6.1.10 装运门窗的运输工具应具有防雨措施并保持清洁。运输时应竖直立放并与车体用绳索攀牢,防止因车辆颠震而损坏。樘与樘之间应用非金属软质材料隔开;五金配件应相互错开,以避免相互磨损和碰撞窗扇。确保玻璃无损伤。 6.1.11 装卸门窗时,应轻拿慢放,不得撬、甩、摔。吊运点应选择窗框外沿,其表面应用非金属软质材料隔开,不得在框扇内插入抬杠起吊。 6.1.12 安装门窗的构件和附件的材料品种、规格、色泽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安装前,应按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门窗的数量、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外型等。门窗的五金件、密封条、紧 23 固件应齐全。如发现型材有变形、表面磨损等情况,不得安装上墙;五金配件有松动现象者,应进行修理调整。 6.2 门窗安装的主要作法和要求 6.2.1 门窗框湿法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塞缝材料有腐蚀性时,门窗框安装前应进行防腐处理,阳极氧化、着色表面处理的铝型材,必须涂刷环保的、与外框和墙体砂浆粘接效果好的防腐蚀保护层;采用电泳涂漆、粉末喷涂和氟碳漆喷涂表面处理的铝型材,不再涂刷防腐蚀涂料。 2 门窗框在洞口墙体就位,用木楔、垫块或其它器具调整定位并临时楔紧固定时,不得使门窗框型材变形和损坏。 3 门窗框与洞口墙体的连接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连接件应采用Q235钢材,其表面应进行热镀锌处理,镀锌层厚度?45μm。连接件厚度不小于1.5,,,宽度不小于20,,,在外框型材室内外两侧双向固定。固定点的数量与位置应根据铝门窗的尺寸、荷载、重量的大小和不同开启形式、着力点等情况合理布置。连接件距门窗边框四角的距离不大于180,,,其余固定点的间距不大于400,,。 2)门窗框与连接件的连接宜采用卡槽连接。若采用紧固件穿透门窗框型材固定连接件时,紧固件宜置于门窗框型材的室内外中心线上,且必须在固定点处采取密封防水措施。 3)连接件与洞口混凝土墙基体可采用特种钢钉(水泥钉)、射钉、塑料胀锚螺栓、金属胀锚螺栓等紧固件连接固定。 4)对于砌体墙基体,可在锚固点处预埋强度等级在C20以上的实心混凝土预制块,或根据各类砌体材料的应用技术规程或要求确定合适的连接固定方法。严禁用射钉直接在砌体上固定。 4 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缝隙的填塞,宜采用隔声、防潮、无腐蚀性的材料,如聚氨脂PU发泡填缝料等。填塞时不能使门窗框胀突变形,临时固定用的木楔、垫块等不得遗留在洞口缝隙内。 5 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缝隙的密封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密封施工前,应先对待粘接表面进行清洁处理,门窗框型材表面的保护材料应除去,表面不应有油污、灰尘;墙体部位应洁净平整干燥。 2) 门窗框与洞口墙体的密封,应符合密封材料的使用要求。门窗框室外侧表面与洞口墙体间留出密封槽,确保墙边防水密封胶胶缝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小于6,,。 3) 密封材料应采用与基材相容并且粘接性能良好的中性耐候密封胶。密封胶施工应挤填密实、表面平整。 6.2.2 门窗框干法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埋副框和后置副框在洞口墙基体上的预埋、安装应连接牢固,防水密封措施可靠。后置副框在洞口墙基体上的安装施工,应按本规程第6.2.1条门窗框湿法安装规定执行。 2 门窗框与副框应连接牢固,并采取可靠的防水密封处理措施。门窗框与副框的安装缝隙防水密封胶宽度不应小于6,,。 6.2.3 组合门窗拼樘料必须直接可靠地固定在洞口墙基体上。 6.3施工安全及安装后的保护 6.3.1 施工安全 1施工现场成品及辅料应堆放整齐、平稳,并应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2施工人员应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工具袋。 3在高层门窗与上部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结构施工层下方应架设防护网,在离地面3m高处,应搭设挑出6m的水平安全网。 4安装门窗、玻璃或擦拭玻璃时,严禁使窗框、窗扇和窗撑受力,操作时,应系好安全带,严禁把安全带挂在窗撑上。 24 5安装施工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严格检查,电动工具应作绝缘电压实验,确保无漏电现象;当使用射钉枪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6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等施工安全技术应按国家现行标准JGJ 8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6.3.2 安装后的保护 1门窗安装完成后,应及时制定清扫方案,清扫表面粘附物,避免排水孔堵塞并采取防护措施,不得使门窗受污损。 2已装门窗、扇的洞口,不得再作运料通道。 3严禁在门窗框、扇上安装脚手架、悬挂重物;外脚手架不得顶压在门窗框、扇或窗撑上,严禁蹬踩门窗框、扇或窗撑。 4应防止利器划伤门窗表面,并应防止电、气焊火花烧伤或烫伤表面。 5立体交叉作业时,门窗严禁被碰撞。 6清洗玻璃应用中性清洗剂。中性清洁剂清洗后,应及时用清水将玻璃及扇框等冲洗干净。 7工程验收与保养维修 7.1门窗工程验收应符合GB 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GB 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的要求,并按本规范的具体规定执行。 7.2门窗工程验收前应去掉保护膜,将其表面擦洗干净。 7.3在安装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工序进行自检,按表7.3进行,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申报验收部门抽检。 表7.3 门窗安装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项目 质量要求 检验办法 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观察 门窗表面 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型号、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位置正确、观察、量尺 五金件 达到各自使用功能 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不得卷边、观察 玻璃密封条 脱槽 外观应光滑、平整,表面不应有毛刺、麻点、裂纹、起皮、观察 隔热材料 气泡及其它缺陷 门窗关闭时,扇与框间无明显缝隙,无倒翘,密封面上的观察 密封质量 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 安装好的玻璃不得直接接触型材,玻璃应平整、安装牢固、观察 玻 单玻 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现象,表面应洁净,单面镀膜玻 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层应朝向室内 安装好的玻璃应平整、安装牢固、不应有松动现象,内外观察 璃 双玻 表面均应洁净,玻璃夹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汽,双玻隔条 不得翘起,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带密封条的压条必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的接缝观察、塞尺 压 条 处应无明显缝隙,接头缝隙应?0.5mm 应与窗框连接紧密,不得松动,螺钉间距应?500mm,两观察 拼樘料 端均应与洞口固定牢固,拼樘料与窗框间用嵌缝膏密封 25 开关 平开门窗扇关闭严密,搭接量均匀,开关灵活、密封条不观察、弹簧秤 开部件 得脱槽,铝窗开关力?50N,塑窗开关力?80N 关推拉门关闭严密,扇与框搭接量符合设计要求,铝窗开关力?观察、深度尺、弹簧部窗扇 50N,塑窗开关力?100N 秤 件 旋转窗 关闭严密,间隙基本均匀,开关灵活 观察 门窗框应横平竖直、高低一致,固定片安装位置应正确,观察 框与墙体连间距应?500mm。框与墙体应连接牢固,缝隙内应用弹性 接 材料填嵌饱满,表面用密封膏密封,无裂缝。填塞及密封 材料与施工方法方法等应符合本规程相关的要求 排水孔 畅通,位置、数量正确 观察 7.4 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国家颁发的有关门窗生产许可证和安装资质证书; 2 门窗工程的设计计算书、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 3 本工程外门及外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检验报告; 4 隐框窗用的结构胶相容性试验合格报告,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记录,双组分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蝴蝶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国产结构胶应提供产品生产认定证书和合格证书,进口结构胶应提供商检合格证; 5 型材、玻璃、密封材料及五金配件等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其中型材、安全玻璃还应提供复验报告; 6 隐蔽项目的验收记录; 7 门窗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8 门窗安装施工自检记录。 7.5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复验数量由监理确定,每个工程至少应提供一组复验报告: 1 铝合金型材:壁厚、硬度或拉伸试验、表面处理质量(膜厚、封孔、附着力、耐盐雾腐蚀性、耐候性等); 2 玻璃:钢化玻璃厚度、表面应力或落球冲击性能;夹层玻璃的落球冲击剥离性能;中空玻璃的露点、密封性能和耐久性能; 3 结构胶:隐框、半隐框窗用结构胶与玻璃、铝材、双面胶条、泡沫条的相容性。 7.6门窗工程外门(含阳台门)和外窗应按不同开启方式的“最不利”规格分别抽样进行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和气密性能检验。每一种类规格的样品数量可按以下原则确定: 221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5000m(含5000m) 以下时,随机抽取同一生厂家具有代表性的1组外窗试件,试件数量为同系列、同规格、同分格形式的三樘外窗。 222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5000m(含5000m) 以上时,随机抽取同一生厂家具有代表性的2组外窗试件,试件数量为同系列、同规格、同分格形式的六樘外窗。 3 建筑外窗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7当抽检的外窗检测结果不符合本规范规定时,应对该组不合格项进行加倍抽样复测,当加倍抽样复测的检测结果仍不符合本规范规定时,则判该门窗工程质量不合格;当抽检的外窗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本规范规定时,判定该门窗工程质量合格。 7.8工程验收交工后,使用单位应制定门窗的保养、维修计划与。 7.9当发现玻璃、五金件松动、损坏时,应及时修复与更换;当发现螺钉松动时,应拧紧加固。 7.10当遇台风、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时,灾后应全面检查,视门窗的损坏程度进行全面维修加 26 固。 27 浙江省地方标准 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 DBJ 备案号: 条 文 说 明 28 1总则 1.0.1门窗是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开口部位,是实现建筑热、声、光环境等物理性能的极其重要的功能性部件,并且具有建筑外立面和室内环境两重装饰效果,直接关系到建筑的使用安全、舒适节能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浙江省属于多热带风暴和台风地区,夏热冬冷、降水量大、阳光辐射强烈,因此,对建筑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和隔热性能的设计和选用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为了使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材料选用、性能要求、加工制作、安装施工和工程验收等有章可循,使铝合金门窗工程做到安全可靠、实用美观和经济合理,根据建筑门窗相关的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以及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规定了住宅建筑门窗产品的范围,不适用于室内门窗。 1.0.3对于有特殊使用功能要求的居住建筑和厂房等门窗不适用本规范。 1.0.4,1.0.5材料选择、设计、生产、安装施工、工程质量验收及维修保养等各个环节对于门窗使用质量都有影响,必须对每一个环节加以控制并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以保证最终的质量要求。 2 术语 2.3 现行国家标准GB/T 8478-2003《铝合金门》和GB/T 8479-2003《铝合金窗》中已取消了原有“主要受力构件”和“非主要受力构件”的提法,而将参与受力和传力的杆件统称为受力构件。 2.4 隐框窗是将隐框玻璃幕墙开启扇的玻璃结构性胶接装配技术应用到一般的铝合金玻璃窗上,玻璃与铝型材之间是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玻璃的重力和所受的风荷载等力完全是靠结构胶来传递到铝型材框架上,固定窗和开启窗的型材构件从室外立面看不到。相对于四边胶接结构的隐框窗而言,半隐框窗则是二边结构胶粘结的隐框,另一相对的二边则是明框镶嵌结构。 2.7,2.8 建筑门窗的干法安装和湿法安装,是门窗行业中经常使用的术语,但是在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标准规范中尚未有定义。根据国外和国内已经使用的装“副框”的方法,本规程所定义的干法安装,是指在门窗框上墙安装前预先设置金属附加外框的方法,具体可有二种:一种是在洞口墙体砌筑时埋入的预埋副框法;另一种是在洞口墙体上后置安装固定附加外框的方法,目的都是要避开洞口墙体装饰湿作业,最后在预设副框上正式安装门窗,这样可确保门窗的安装精度和质量。而本规程所定义的湿法安装,即是目前应用最多的先安装并临时固定门窗框,再在框与洞口墙体的缝隙间填塞水泥砂浆的传统安装方法,这种方法今后应逐步减少并取消。国家标准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门窗工程中对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已有带“副框”的安装方法,但未有具体规定。本规程就是要将这种干法安装具体化,使其逐步发展成为我省主要的建筑门窗安装施工方法。 29 3建筑门窗用材料要求 3.1一般规定 3.1.2门窗所用金属材料的表面处理,主要是考虑大气腐蚀和与材料的接触腐蚀以及不同金属材料间的电化学腐蚀。 3.2型 材 3.2.1本规范对铝合金门窗型材截面尺寸和受力构件的最小实测壁厚值做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对型材的表面处理方式依据GB/T 5237和浙江省的实际气候特点做了规定。 3.2.2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是PVC塑料门窗的主要材料,直接关系门窗质量,其主要性能标准应符合GB/T8814的要求。 3.2.3铝塑复合材料、铝木复合材料门窗型材等新型材料,是发挥两种不同材料的优势,以取得型材性能的提高。由于市场用量较小,上述两种材料尚未制定产品的行业标准,为鼓励新材料的应用,只提出对用其制作的外门、外窗的物理性能及使用功能不低于本规范的要求。 3.2.4采用断冷桥技术制作的金属门窗,可改善其传热系数。普通铝合金窗(中空玻璃配置),传 22热系数K大于4.0W/(m?k);断冷桥铝合金窗(中空玻璃配置),传热系数K在3.5W/(m?k)以 2下,相当一部分可达到3.0 W/(m?k)以下。断冷桥铝合金门窗的物理性能及使用功能应不低于本规范的要求。 3.3玻 璃 3.3.1改善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质量,同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建筑节能,是JGJ134-2001《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的基本目标。浙江地区普通住宅冬季采暖和夏季空调的节能目标是能耗节约50,。这一目标,需要对能耗较大的建筑门窗玻璃采取相应的措施,应推广使用中空玻璃或低辐射玻璃,同时必须对门窗生产企业自行生产的中空玻璃进行检测。 3.4五金配件、附件、紧固件 3.4.1对于进口的国外新型、高质量、高性能及高承载能力的五金配件产品,目前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技术条件规定。 3.4.2对建筑门窗使用的五金件强调环保要求,主要是体现社会环保意识和责任,引导五金件生产企业采用新的表面处理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4.3PVC塑料门窗的刚性是通过增强型钢体现出来的,其配置应根据不同的使用条件进行选择。为保证副框的连接强度,对其最小实测壁厚值作了规定。 3.4.4为保证增强型钢表面镀锌层质量,特提出厚度要求,以便于采购验收用。出现质量争议时,须按JG/T131要求,对增强型钢进行耐蚀性试验。 30 3.4.5铝合金抽芯铆钉因剪切强度很低,不得作为门窗受力连接紧固件。 3.5密封材料 3.5.1玻璃安装使用的橡胶密封条质量一直是门窗质量的通病,使用中经常出现由于断裂、收缩、低温变硬等缺陷造成门窗渗水,主要原因是材料物理性能低所致。门窗用橡胶密封条应尽可能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硅橡胶等热塑性弹性密封条,对于金属门窗玻璃安装的密封材料可选用硅酮密封胶。经硅化处理的丙纶纤维密封毛条弹性好、外力消除后变形易恢复,因而能保证门窗持久的密封效果。 3.5.2建筑外门、外窗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腔是影响住宅能耗的主要途径,对此作了要求。 3.5.3丙烯酸密封膏在雨水浸泡下,易脱落,选用中性硅酮系列密封胶的密封效果较好。 3.6硅酮结构密封胶 3.6.1硅酮结构密封胶是影响隐框窗和半隐框窗安全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3.6.2硅酮结构密封胶在使用前应检测与玻璃、金属框架、间隔条、密封垫、定位块和其它密封胶的相容性,相容性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如果使用了与结构胶不相容的材料,将会导致结构胶的粘结强度下降或丧失,留下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了保证结构胶的性能符合标准要求,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工地,本条还规定对结构胶的部分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在材料进场后就应进行,复验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复验合格的产品方可使用。 3.6其他材料 3.7.1玻璃垫块采用模压成型或挤出成型的硬橡胶或塑料,使玻璃受力均匀,不致应力集中而破碎。 3.7.3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应具有透气性是为了防止玻璃发生霉变。 4建筑门窗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4.1.2建筑门窗工程设计首先是确定门窗的建筑立面尺寸和外观效果,这是建筑师的工作。建筑设计单位还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的气候、环境等具体条件和建筑物的功能要求合理确定门窗的各项性能指标,同时不应过分追求建筑立面和采光要求,选用过大立面、分格窗形。 4.1.3门窗的工程设计是由建筑设计单位和门窗生产企业共同完成的。 4.1.4建筑外门、外窗(包括阳台门)在住宅建筑中能耗较高,根据建筑节能的要求,应采用节能型门窗为主,以降低传热系数满足节能要求。 4.1.5对在道路两旁的新建住宅建筑的外窗要求应有隔声性能。 4.1.6东、西向外窗的太阳辐射负荷,对夏季空调能耗影响较大,设置有效的外遮阳设施,是空调节能的重要环节。南北向板式住宅的东、西向外窗面积较小时,可以不设置外遮阳设施。 31 4.1.7本条是为了增强门窗的安全性。 4.2门窗立面设计 4.2.1,4.2.4门窗立面分格尺寸的确定,受到玻璃最大面积的限制,受到开启扇最大面积的限制,受到受力杆件截面大小的限制,设计时应参照JGJ 3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确定窗地面积比,参照GB 5017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和GB 50189《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确定窗墙面积比,根据门窗受力构件和玻璃的结构计算结果合理选定,不能盲目确定。 4.2.5 JGJ 37,8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窗扇的开启应方便使用。安全和易于清洁。 4.3门窗结构设计 4.3.1门窗是建筑物的外围护结构,主要承受自重、风荷载、地震作用等,不分担主体结构承受的荷载或地震作用。一般情况下,门窗可只考虑风荷载的作用。当门窗非竖直设置且重力荷载引起的应力不容忽略时,才需要考虑重力荷载;当建筑物所在地的地震基本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时,需要考虑地震荷载。 4.3.2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GB 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规定,其中基本风压的重现期为50年。参照门窗产品分级标准和浙江省实际情况,门窗设计所用的风荷载标准值wK计算值小于1.0 kN/m2时按1.0 kN/m2采用。 4.3.3本条参照JGJ 102-200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4.3.4 GB/T 8478-2003《铝合金门》、GB/T 8479-2003《铝合金窗》对镶嵌中空玻璃铝门窗允许挠度值作了规定,其它门窗标准因年代较早未对镶嵌中空玻璃形式提及挠度要求,仍按GB/T7106-2002《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中挠度要求,以L/120计算。 4.3.5 σ、σ、σ分别代表风荷载、重力荷载、地震荷载标准值产生的应力或内力。作用组合时,WkGkEk 应注意各种效应的方向性,不同方向的作用效应是不能进行组合的。根据门窗构件的受力和变形特征,正常使用状态下,其构件的变形或挠度验算时,一般不考虑不同作用效应的组合。因地震作用效应相对风荷载作用效应较小,一般不必单独进行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变形验算。在风荷载或永久荷载作用下,门窗构件的挠度应符合挠度限值要求。当门窗非竖直设置且重力荷载引起的应力不容忽略时,需要计算公式(4.3.5-1)、 (4.3.5-2)中的第二项;当建筑物所在地的地震基本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时,需要计算公式(4.3.5-1)、 (4.3.5-2)中的第三项。 4.3.6门窗玻璃的厚度和面积由计算确定,应验算玻璃的强度和挠度两个指标。 4.3.7本条第3点参照四部委联合发文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要求。符合本条款的中空玻璃室内、室外面均应采用安全玻璃。 4.3.12考虑不锈钢抽芯铆钉抗拉、抗剪的总安全系数K(=KK)取1.55,则K= K /K=1.55/1.4=1.11。 1221 32 4.3.13门窗框与扇之间的铰链、执手、多点锁等连接锁固五金配件的生产厂家应当提供各种配件的承受力的设计值。 4.4气密性能设计 4.4.1气密性能是影响门窗热工性能的节能性指标。在夏热冬暖地区有半年要开窗,门窗的气密性能主要是影响夏季空调降温能耗。因此,本条要求建筑外窗具有相应的气密性能,以减少室内冷空气泄漏,保证室内热环境舒适和节约降温能耗。 4.4.2本条列出了气密性设计需要考虑的方面和采用的方法。 在标准GB/T 7107中同一等级的气密性指标其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是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的三倍,因此在设计开启扇的大小时应尽量考虑使开启缝长为整窗面积的三倍以下。否则,即使密封很好,也难以达到一定的气密性等级。另外,在标准GB/T 7107中规定正压和负压气密性能均需检测,正压或负压气密性能如果出现不合格,定为气密性能不合格。由于窗扇与窗框之间存在间隙,在一定压力的作用下窗扇相对窗框会产生位移,如果框扇密封面之间有密封条这时的密封性就较好,反之,在另一方向压力作用下框扇密封面之间没有密封条这时密封性较差,这样就难以达到理想的气密性等级。 4.5水密性能设计 4.5.1,4.5.2门窗水密性能是保证门窗正常使用的一个重要指标。根据大量的试验数据证明,水密性能设计指标是抗风压性能设计指标的0.1倍是比较科学的。 4.5.3对于推拉门窗利用压力平衡原理比较容易实现,主要是通过合理设计下滑的截面尺寸,特别是挡水的高度,其次是排水孔的合理设计、下滑的密封设计等达到要求。据一般经验,水密性能风压力差值10Pa约需下框翼缘挡水高度1mm以上。排水孔的开口尺寸最小应在6mm以上,以防止排水孔被水封住。固定门窗采用密封胶阻止水进入的密封防水措施,平开门窗只要是结构设计合理,两者一般都能满足要求。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间隙的防水密封处理至关重要,如处理不善门窗本身水密性能再好也不行。 4.6保温性能设计 4.6.1,4.6.2本条列出了保温性能设计需要考虑的方面和采用的方法。 4.6.3对夏热冬冷地区参照DB 33/1015,2003《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有关章节执行,该地区的建筑门窗不仅要满足夏季隔热要求,还要满足冬季保温要求。 4.7隔声性能设计 4.7.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铝合金窗》、《PVC塑料门》、《PVC塑料窗》的规定,门窗隔声性能合格指标不得小于25dB。 33 4.7.2本条列出了隔声性能设计需要考虑的方面和采用的方法。门窗的隔声性能主要在于占门窗面积约80%的玻璃的隔声效果。单层玻璃的隔声效果有限,只能采用隔声性能高的中空玻璃或夹层玻璃。如进一步提高隔声性能,可采用不同厚度的玻璃组合,以避免共振,得到更好的隔声效果。 门窗玻璃镶嵌缝隙以及框与扇开启缝隙,也是不可忽视的隔声环节。采用耐久性好的密封胶和弹性密封胶条进行门窗密封,是保证隔声性能的有效措施。门窗框与洞口墙体之间缝隙的隔声处理也是另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也应妥善处理好。 4.8防雷设计 4.8.1本条是根据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制订的。 4.8.2窗外框防雷连接件的作法是参照全国通用建筑标准设计电气装置标准图集 99D501-1 中“铝合金门窗与建筑物金属体的连接”部分,并结合铝合金门窗的实际情况而确定的。 4.9其它安全性设计 4.9.1,4.9.2本条参照JGJ 11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的要求制订。 4.9.3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扇与框的搭接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10建筑门窗设计、试验验证 4.10.1为满足设计需要,住宅建筑中大量使用了飘窗、落地窗等大规格外窗及外门,一般高度在1800mm以上的外窗和宽度在1000mm以上的外门窗,其密封性能、抗风压性能及五金件的配置要求较高,因此需要进行试验验证。 5加工制作 5.1一般规定 5.1.1为了保证铝合金门窗的产品质量,批量生产应在工厂进行。 5.1.2依据本条操作,使门窗尺寸符合实际洞口尺寸并避免企业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5.1.3,5.1.4本条为门窗产品质量的保证。 5.1.5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在洁净、通风的室内进行注胶,以保证注胶质量。 5.1.8本条是检验设计的产品能否满足设计要求,若满足设计要求,可批量生产。否则应调整原设计的材料系列、分格尺寸等,重新检测,直到满足要求。 5.2门窗构件加工 5.2.1型材的加工精度是影响门窗质量重要因素由于运输、搬运等原因,门窗构件在截料前应检查其弯曲度、扭拧度是否符合要求,超偏的须使用适当机械方法进行校直调整直到符合设计要求。 5.3门窗组装 5.3.1门窗组装是直接影响门窗能否满足设计性能要求的关键之一,应根据设计文件,对构件、附 34 件、玻璃、密封材料等,按质量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组装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 5.3.2隐框、半隐框窗的玻璃完全暴露在外,玻璃温度变化较快,玻璃的热应力较大。未磨边的玻璃边缘往往有微缺陷,在热应力的作用下,缺陷处易形成应力集中而破损。 5.3.3本条为防止门窗构件结合部缝隙渗漏以及防止由于震动而引起的连接构件间的松脱失效。 5.3.4,5.3.6密封胶条、毛条、玻璃、五金件的安装是保证门窗质量的重要因素,企业进行门窗组装时应符合本规程的具体要求。 6 安装施工 6.1墙体、洞口质量要求及施工前准备 6.1.1 安装金属门窗,我国规范历来规定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其原因主要是防止门窗框受挤压变形和表面保护层受损。为防止水从装饰面层的裂缝中渗入窗台内侧,而影响室内装修质量,本条规定外窗窗台板基体上表面应浇成3,5%的向外泛水,其伸入墙体内的部分应略高于外露板面。 6.1.2 无副框(湿法作业)的门窗框及有副框(干法作业)门窗的副框的安装施工,都要尽可能避免与墙体的湿作业装饰施工交叉,以防止水泥砂浆等污染腐蚀或物体碰撞损坏铝门窗材料。为保证面层的观感质量和门框安装的稳固,内装修为水泥砂浆面层时,门窗宜在面层施工前进行,门框的安装应在地面工程施工前进行。 6.1.5 组合窗拼樘料不仅起连接作用,而且是组合窗的重要受力构件,为保证组合窗安装牢固。 6.1.6 门窗安装为专业施工,为规范门窗施工单位与土建总包施工单位之间的质量行为,明确责任,故作出本条规定。门窗施工单位的主要质量行为有:门窗产品及安装、框边缝隙嵌填、打密封胶、验收前的清洗等;土建总包施工单位的主要质量行为有:洞口尺寸、框边缝隙嵌填后的洞口抹灰、施工中对门窗(框)的保护等。 6.2门窗安装的主要作法和要求 6.2.1 本条规定了湿法安装施工时,门窗外框的防腐处理、门窗框与洞口墙体的临时楔紧固定、连接固定、安装缝隙的填塞及防水密封处理等技术要求。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缝隙的填塞,应不能使门窗框胀突变形。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缝隙的密封,要确保墙边防水密封胶缝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小于6,,,这要靠专门留出的墙边密封槽口来保证。 6.2.2 本条规定了干法安装施工时,预埋副框和后置副框在洞口墙基体上的预埋、安装连接固定,门窗框与副框的连接固定、缝隙填塞和密封处理等技术要求。门窗框与副框的安装缝隙防水密封处理很重要,门窗框与副框的型材截面形状要保证防水密封胶粘接宽度不小于6,,的最低要求。 35 6.2.3 组合门窗拼樘框起着分割洞口立面并安装单樘基本窗的重要作用,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并且必须直接与洞口墙基体可靠固定,不能固定在洞口墙体表面装饰层上,以确保门窗安装的牢固。 6.3门窗安装的主要作法和要求 6.3.2有效的保养和维修,使门窗工程的一些质量问题能及时得到处理,是保障门窗工程的安全使用必要环节。门窗的清洗应使用中性清洁剂,以防止对玻璃及型材的腐蚀。 7工程验收与保养维修 7.3为防止门窗的框、扇型材胀缩、变形时导致玻璃破碎,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为保护镀膜玻璃上的镀膜层及发挥镀膜层的作用,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应朝向室内。双层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为保护磨砂玻璃的磨砂层,其磨砂层也应朝向室内。 7.5国家标准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门窗工程验收应检查的文件和记录中有“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但未有条文说明具体的解释。根据门窗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便于标准的执行,并确保工程质量,可考虑对使用量比较多的主要材料和重要的受力五金配件的主要项目进行复验。 7.6为了真实反应现场门窗安装质量和产品质量,本条强调见证单位在现场进行见证抽样。 7.8,7.10有效的保养和维修,能使门窗工程的一些质量问题得到及时处理,是保障门窗工程的安全使用的必要环节,故作出本条规定。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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