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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清朝鄂尔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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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清朝鄂尔泰[教学研究]清朝鄂尔泰 清朝鄂尔泰 第一节生平与家世 鄂尔泰,字毅庵,姓西林觉罗氏,满洲镶蓝旗人。康熙十九年(1680)生。先人投归努尔哈赤,为世管佐领。祖父图彦突官户部郎中,父亲鄂拜为国子祭酒。 鄂尔泰六岁入学,攻读四书五经,八岁开始作文,练习书法,十六岁应童子试,次年中秀才,十九岁补廪膳生,二十岁中举,即进入仕途。二十一岁袭佐领世职,充任侍卫。此后官场蹭顿,到康熙五十五年(1716)三十七岁时,才出任内务府员外郎。可是又淹滞不进,这时他很为自己的官场不利而烦恼。康熙六十年元旦,正值四十二岁,他作诗自叹:“揽镜人将老,开...
[教学研究]清朝鄂尔泰
[教学研究]清朝鄂尔泰 清朝鄂尔泰 第一节生平与家世 鄂尔泰,字毅庵,姓西林觉罗氏,满洲镶蓝旗人。康熙十九年(1680)生。先人投归努尔哈赤,为世管佐领。祖父图彦突官户部郎中,父亲鄂拜为国子祭酒。 鄂尔泰六岁入学,攻读四书五经,八岁开始作文,练习书法,十六岁应童子试,次年中秀才,十九岁补廪膳生,二十岁中举,即进入仕途。二十一岁袭佐领世职,充任侍卫。此后官场蹭顿,到康熙五十五年(1716)三十七岁时,才出任内务府员外郎。可是又淹滞不进,这时他很为自己的官场不利而烦恼。康熙六十年元旦,正值四十二岁,他作诗自叹:“揽镜人将老,开门草未生。”又在《咏怀》诗中吟道:“看来四十犹如此,便到百年已可知。”?他对自己的前途很悲观,绝没有想到后来能出将入相。 鄂尔泰官运的转机是在雍正帝继位之时。雍正元年(1723)正月,他被任命为云南乡试副主考,五月,被越级提升为江苏布政使,成为地方大员。雍正三年又晋升为广西巡抚。在赴任途中,雍正帝觉得他仍可大用,改封为云南巡抚,管理云贵总督事,而名义上的云贵总督杨名时却只管理云南巡抚事。所以,鄂尔泰在西南开始官职虽为巡抚,而实际上行使着总督的职权。雍正四年十月,鄂尔泰获得总督实职,加兵部尚书衔,六年改任云贵广西总督,次年得少保加衔,十年内召至京,任保和殿大学士,居内阁首辅地位。后又以改土归流之功晋封伯爵。同年,因清政府在西北两路用兵,他出任三边经略,赴陕甘前线督师,数月后回京复命。十三年,贵州改土归流地区土民叛乱,雍正帝以其对此经理不善,削伯爵,但对他信任如故。雍正帝死后,鄂尔泰出任总理事务大臣。乾隆间,除大学士职务以外,他又兼任军机大臣、领侍卫内大臣、议政大臣、经筵讲官,管翰林院掌院事,加衔太傅,国史馆、三礼馆、玉牒馆总裁,赐号襄勤伯。乾隆十年(1745)病逝,享年六十六岁。乾隆帝亲临丧所致祭,谥文端,配享太庙,入祀京师贤良祠。十一年之后,即乾隆二十年(1755),因其侄鄂昌与门生胡中藻之狱,被撤出贤良祠。鄂尔泰著有《西林遗稿》。雍正帝编著的《朱批谕旨》,收有《鄂尔泰奏折》,汇集了他在云贵广西总督任上的奏疏。 鄂尔泰的元配夫人早卒,续娶的是大学士迈柱的女儿。鄂尔泰与迈夫人感情甚笃,不娶妾,生有六子二女。长子鄂容安,官两江总督,娶布政使博尔多之女。次子鄂实,官前锋统领,娶大学士高斌之女。三子鄂弼,充西安将军,娶领侍卫内大臣哈达哈之女。四子鄂宁,位至云贵总督,娶内大臣海望之女。五子鄂圻,娶庄亲王允禄之女。六子鄂谟,娶迈柱之孙女。一门高官厚禄,联姻望族。?? 袁枚:《随园诗话》卷1。 第二节施行改土归流政策 鄂尔泰历任封疆大吏和宰辅,对农田水利一贯比较重视。在江苏布政使任上,察太湖水利,议修吴淞、白茆,因迅速离任而未得实现。雍正后期督巡陕甘时,规划屯田事宜,乾隆初年,巡视直隶河道,条奏开治之法。乾隆四年(1739)阅视运河河道。鄂尔泰还在地方上推行耗羡归公等项政策,注意荒政、漕运。但是这些方面都没有作出明显成绩。他一生最有意义的政绩是在西南推行改土归流政策。 元朝以来,在云南、贵州、广西、湖南、湖北和四川等省,有二、三十个少数民族中存在着土司。土司管理各该民族,职务世袭,但是需要中央政府批准。土司在内部自行征收赋役,仅向中央政府进贡少许银物。土司自有法令,对属民的生杀予夺,中央政府不予过问。这里实行的是土司的意志,而不是中央的政策。 实际上,土司是大大小小的割据势力,因而产生了中央政权要加强对他们辖区的统治与这些人竭力维护旧制度之间的矛盾。土司常到州县地界抢掠,危害汉民生命财产;有的汉人犯法,逃匿土司,州县官只有“用银钱买求”才能得到?。这就破坏了政府的司法权;有的 地方官无端欺凌土司,敲诈勒索,又加剧了清朝统治与土司之间的矛盾。 土司对属民任意役使,赋税是“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小派计钱,大派计两”?。他们所掠取的,比向中央进贡的要多得多。如云南镇沅土知府刀瀚每年上贡的银为三十六两,米一百石,而他向土民征收的银却有二千三百四十八两,米一千二百十二石。土司恣意虐杀土民,对犯其法而被杀害的家属,还要征六十两、四十两、二十四两不等的银子,名之曰“玷刀钱”?。真是凶恶之极~ 为了争夺土地和人畜,土司之间互相厮杀,经年不解,世代为仇,使得当地以及附近的州县不得安宁。 土司制度妨碍国家的统一,阻碍地方经济文化的发展,不利于社会安定,是阻碍社会进步的因素。废除这种落后的制度是历史发展的要求。明朝以来,中央政府在有条件的地方已实行改土归流的政策,到清代雍正时期,大规模改流的条件业已成熟。 雍正初年,大臣们对土司问题看法不一。广西巡抚李绂认为土司虽然为恶,但还不至于非改土归流不可,雍正帝与他的观点一致。雍正三年(1725)发生的长寨事件,加速了清政府对土司问题的处理。这年,云贵总督高其倬在贵州贵阳府广顺州长寨地方仲家族村寨建立营房,遭到武力反对。高其倬卸任回京,向雍正帝面呈土司问题的严重性。这时,鄂尔泰正好出任云南巡抚,到任就遇上这件棘手的事情。在处理过程中,深感对土司蹈袭旧法难于治理:用兵时他们逃跑了,或伪装投降,军队一撤,事故又即出现。他思虑筹措一劳永逸之法。雍正四年九月,他上奏折,提出推行改土归流的建议。奏折要点是:第一、阐明实行改土归流政策的必要性。土司相杀相劫,“汉民被其摧残,夷人受其荼毒,此边疆大害,必当解决者”?。办法就是尽行改土归流,“将富强横暴者渐次禽拿,怯懦昏庸者渐次改置”。否则,不过是临事治标,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 李绂:《穆堂别稿》卷21,《广西二兵记》。 ? 蓝鼎元:《鹿洲初集》卷1,《论边省苗蛮事宜书》。 ? 蓝鼎元:《鹿洲初集》卷1,《论边省苗蛮事宜书》。 第二、拟议改流的方针和方法:“改流之法,计禽为上策,兵剿为下策;命自投献为上策,勒命投献为下策”。对于投献者,“但收其田赋,稽其户口,仍量予养赡,授以职衔冠带终身,以示鼓励”。改流的策略,既要用兵,又不专恃武力,争取波及面小,尽量减少阻力,以便迅速奏效。 第三、任事大吏必秉公奋力,才能达到目的。因为变革土司这样的旧制,困难很大,又有失败的可能。如果失败,将受到舆论的谴责和行政的制裁。要实行得好,主办人必须殚精竭虑,勤奋不懈,“稍有瞻顾,必不敢行;稍有懈怠,必不能行”。这就要不计较个人得失,实心实力地去做。 雍正帝全部批准他的建议,并为支持实行改土归流,于当年十月实授他的云贵总督官职,以提高其威望和事权。广西与贵州接壤,改流事务较多,雍正帝特地把广西划归云贵总督管辖。这些都为鄂尔泰推行改流政策做了组织准备。 对于广顺州长寨土民的抗官,鄂尔泰及其前任先是派人带去告示、花红,进行招抚,但是毫无结果。雍正四年四月,鄂尔泰向长寨发兵,事定后设立长寨厅(今长顺县)。长寨用兵成为大规模改土归流的开端。 同年六月,鄂尔泰因云南镇沅土知府刀瀚、沾益土知州安于蕃是一伙“势重地广”的“积恶土官”?,发兵将他们擒拿,在其地分设镇沅州(今镇沅县)、沾益州(今沾益县)。冬季,因乌蒙土官禄万钟屡次攻掠东川府,镇雄土知府陇庆侯助之为恶,鄂尔泰派游击哈元生率军 征讨,即其地建置乌蒙府(后改称昭通府)和镇雄州(今镇雄县)。 雍正五年,鄂尔泰将投降的广西泗城土府的辖地一部分划归贵州,设立永丰州(今贞丰布衣族苗族自治县),一部分设泗城府(治所为今广西凌云县)。 六年,鄂尔泰认为清理黔东南土民问题,重点应在都匀府,其次是黎平府,再次为镇远。要分别轻重,次第解决。于是,鄂尔泰任用他赏识的贵州按察使张广泗带兵深入土民地区,一面招抚,一面用兵,设置官厅,派出同知,办理民政。 鄂尔泰不仅在当地设官建制,还在雍正帝支持下做了许多事情。 处置土司。对于土司本人,根据他们对清朝的态度,给以不同的处理。 自动交印的,厚加奖赏,给予现任武职或世职;对顽抗者严行惩罚,没收大部或全部财产。又把一部分土司迁徙到东南、中原省分,断绝他们与原领地的联系,以便比较彻底地清除他们在地方上的影响,稳定改流地区。 建设镇营。为强化对改流地区的控制,增设绿营军机构和增添驻防军,云南设置乌蒙镇、昭通雄威镇及潽耳元威镇,贵州另设古州镇和台拱镇,广西添置右江镇。 改革赋役、田制。废除原来土司的苛征暴敛,实行内地的赋税征收办法。将过去土司进贡的数额作为定额,平均摊到田亩中征收,一般不增加当地人民对中央的负担,削除了土司一层的盘剥。没收土司一部分土地,发给士兵,实行屯田。对土司强买的田地,允许土民按价赎回。在个别地方,准许土民占有土司的部分土地。 ?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四年九月十九日折。 ?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四年七月初九日折。 鄂尔泰在西南改土归流基本上成功了,究其原因,除了客观形势的要求,还在于鄂尔泰、雍正帝君臣的主观能动作用。鄂尔泰不仅发出推行改土归流的倡议,提出切实可行的方针、办法,与此同时,他主持其事,亲自去改土归流的地区进行指导和实践。雍正四年十一月他到最先实行的地区贵州长寨,沿途“招抚逃亡,给牛予种,按口赈粮,民皆欢集”?。即在当地规划设立营汛,增置官员,建立县治,这些都经雍正帝批准实施。接着,他前往东川土府,亲身体会到东川距离昆明近、成都远,而东川属四川节制,发生事情后四川总督鞭长莫及,不如云贵总督就近处理更为捷便,因此建议将东川改归云南辖治,也得到雍正帝批准。在赴东川途中,路过威宁,召见总兵孙弘本、游击哈元生、地方官杨永斌,商定解决邻近的乌蒙土府办法,迫使该土司投诚献土。次年六月,鄂尔泰为解决广西泗城土府问题,亲赴安笼镇,并约会广西提督韩良辅、巡抚李绂前来会商。在鄂尔泰到达的第二天,泗城土府岑映宸即缴印投诚,事定之后,鄂尔泰说他成功的原因有三个,其中之一就是他亲临其地,声威所至,土司慑服。?广西划归云贵总督管辖后,雍正七年冬至八年春,鄂尔泰自昆明出发,经贵州到广西,视察重要地区,在广西北部的广南土府(今广南县),恩威并施,使为恶的土司陆顺达父子俯首归顺,并在该地建造城郭。鄂尔泰此行,并就广西添设官员、驻军、从广西运粮接济贵州左州兵粮等事提出具体建议,并付诸实行?。鄂尔泰的频频出行,促进改土归流的迅速实现,并为云贵广西的经济恢复创造条件。如走贵阳、威宁、东川一线,见威宁康家海子一带水土好,稍加开辟,即可生产稻米数万石。在东川,他看到此地为“膏腴之府,物产之区”,乃置买耕牛,打造农器,兴建房屋,首批垦田万余顷。又见东川“矿厂颇多”,汤丹一厂试行开采,矿砂甚多,一年的税课可达一万两银子?。因而设法整顿这些地区的社会秩序,保证了生产的顺利进行。鄂尔泰在广西时下令疏浚广西全州的三十陡河与贵州都匀的清水江?。这两条河都流入湖南,疏通后,水路交通甚为便利,使黔、桂、湘三省物资得以较顺利的交流,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从而巩固了改土归流的成果。 ? 《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第81 页。 ? 《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第92—93 页。 ? 《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第126—130 页。 ? 《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第84 页。 ? 《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第129—130 页。 第三节可贵的用人思想 鄂尔泰作为封疆大吏和雍正帝的宠臣,还向朝廷贡献用人的意见。他对于才与德、能力与职务等关系以及如何识别人的贤佞等问题上,提出他的见解与建议。有时,他就雍正帝的提问和观点而展开讨论,他们君臣之间的议论,虽然是从那个时代的现实出发的,但是今天看来,还是饶有趣味的,因为他们的对话很精彩,时时流露出真知灼见。 雍正四年八月初六日,鄂尔泰在论用人的奏折中写道:政有缓急难易,人有强柔短长,用违其才,虽能者亦难以自效,虽贤者亦或致误公;用当其可,即中人亦可以有为,即小人亦每能济事。因材、因地、因事、因时,必为官无弃人,斯政无废事。他强调用人一定要得当,什么职务,什么差事,用什么样的人,人、职相当,就能发挥人的才能,该办的事情就能办好。人尽其才了,职务就没有虚设,假如一个人是有才能的,又是有操守的,就是不适合担任那种职务,非要派他去做,他的才德不但不能发挥出来,反把事情耽误了,这样既毁了人,又坏了事。他认为任用官员要人才与职务相适合,最终目的是要把事情办好——“政无废事”,就能把国家治理好。这是他考虑用人问题的出发点。 鄂尔泰的奏议引起雍正帝的极大兴趣,随即在他的奏折上写出一篇议论:凡有才具之员,当惜之,教之。朕意虽魑魅魍魉,亦不能逃我范围,何惧之有,及至教而不听,有真凭实据时,处之以法,乃伊自取也,何碍乎,卿等封疆大臣,只以留神用力为要,庸碌安分、洁己沽名之人,驾驭虽然省力,唯恐误事。但用才情之人,要费心力,方可操纵。若无能大员,转不如用忠厚老诚人,然亦不过得中医之法耳,究非尽人力听天之道也。“用有才能的人”,这对于君主和大臣们来说,并没有异议。问题是有才能的人,可能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这样的人还可不可以用,用人者往往因此而不敢使用他们。雍正帝不这样认识问题,也不这样来处理对一个人的任免。他深知有才能的人未免恃才傲物,看不起上司和同僚,从而与那些庸愚听话的人不同,不容易驾驭,但是他认为不必惧怕他们,应当用心去掌握他们。在这里,尤需“惜之、教之”的思想,这是说人才难得,对已经涌现出来的干才,尽管他们有缺陷,也要爱惜,不能摧残。爱惜的方法之一,是对他们加强教育,帮助他们改正过失,以利充分发挥他们的才智。鄂尔泰见到朱批后,于十一月十五日具折陈述自己的意见:可信、不可信原俱在人,而能用、不能用则实由己。忠厚老成而略无才具者,可信而不可用;聪明才智而动出范围者,可用而不可信。朝廷设官分职,原以济事,非为众人藏身地,但能济事,俱属可用,虽小人亦当惜之,教之;但不能济事,俱属无用,即善人亦当移之,置之。他认为国家设官定职,出发点是为了办好事,不是为用人,尤其不是为养闲人,谁能把事情办好就应当用谁,而不必管他是君子,抑或是小人。在这个前提下,对于有缺陷的能人加强教育,对不能办事的善人,或调换职务,或离职赋闲,让出缺位给有能力的人来干。他进一步说明和发展了雍正帝的使用有才能的人及其有缺点即加以教育的方针,雍正帝看后大为欣赏,称赞他的说理“实可开拓人的胸襟”?。 ?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四年八月初六日折。 ?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维正四年八月初六日折朱批。 ?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折。 归结起来,鄂尔泰与雍正帝的用人思想,第一个共同点是,以能力为旨归,大胆使用人 才,而对有德无才的人,尽管可以信任,但不可重用,以免防碍政事。在对德和才的要求上,他们把才摆在了第一位。第二,对有缺点的人才,不因有才而放纵,而是加强对他的教育与管束,使他的才能发挥出来,防止他品德的缺陷败坏政事,第三,这样的用人原则是为办好国事,有利于国事者即任用,无利者不管他有什么值得重视之处,也不给予官职。国事第一,这个用人原则实有高明之处,处在封建时代的鄂尔泰、雍正帝君臣,把社稷利益放在首位,而不是首先考虑同个人的关系、个人的好恶,实在是难能可贵的。对于人才“惜之、教之”的教育方针,是让人才从自身的负担中解脱出来,更好地施展他的才能,只有宽阔胸怀的政治家,才能具有这样了不起的思想和方针。就这一点而言,鄂尔泰可以进入政治家的行列了。鄂尔泰任人唯才的思想不只说说,而是贯彻于他的实践之中。所谓“节制滇南七载,一时智勇非常之士,多出幕下”?。他在改土归流中,提拔重用了哈元生、张广泗等人,使他们成为推行改土归流的重要人物。改土归流之始,哈元生是云南威宁镇游击,鄂尔泰大胆任用,命他率兵攻打叛乱的乌蒙土知府禄万钟及助纣为虐的镇雄土知府陇庆侯,哈元生冒矢石奋勇获胜,鄂尔泰即保举他为参将。雍正六年米贴土司作乱,鄂尔泰用哈元生率兵平叛,再获胜利,次年即升其为总兵。雍正帝也非常赏识他,于九年用之为云南提督,次年召进京城,解御衣赐之,让他在办理军机处行走,后又任命为扬威将军,征讨贵州古州叛乱,此次出师无功。鄂尔泰虽提升哈元生,然而对他的认识比较准确,还在雍正八年哈元生任总兵时,鄂尔泰在五月二十二日写的奏折中说:“哈元生人虽严勇,少近残刻,止可备调遣,不足以资统率。”?承认他是一员战将,但不是帅材。不久,“扬威将军”的使命证明鄂尔泰的看法是正确的,识人是深刻的,而雍正帝爱才心切,把哈元生的将才当作帅才来用,因而未见成效。 张广泗原为云南楚雄知府,雍正四年,鄂尔泰因贵州改土归流的需要,调张广泗为黎平知府。张广泗对土司剿抚兼施,所至立功,两年内被提升为贵州巡抚。雍正帝因未见过其人,不明其底细,于雍正七年在上谕中问鄂尔泰:张广泗“胸襟立志,未知可能开阔坚定否,”鄂尔泰即回奏,说被察考者“胸襟亦颇开阔,立志亦颇坚定,但明敏强干,犹属见事办事,若夫先筹全局,次扼要领,不遗琐细,而一视繁难,张广泗心能知及,而尚未能了了”?。即认为张广泗忠实于君主,一心向上,有统顾全局的能力,但不甚高明。鄂尔泰的分析与张广泗的行事,有相当符合处。雍正十年,宁远大将军岳钟琪以西路军营出师无功而获罪,张广泗受命往代,亦无功而还。 ?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折朱批。 ? 昭梿:《啸亭杂录》卷2《鄂西林用人》。 ? 《掌故丛编》第三辑《鄂尔泰奏折》。 ? 《掌故丛编》第三辑《鄂尔泰奏折》。 雍正十三年代替哈元生经略云贵,平定古州之乱。乾隆十一年(1746)起,张广泗任川陕总督,出师大金川,久而无功,乾隆帝派大学士讷亲为经略,但讷亲方略不当,张广泗已看出来,因惧其势盛,而缄默不言,坐视其败,惹得乾隆帝怒而将其斩首。张广泗有小才而无大器,鄂尔泰也看得很准。张广泗忠君是有条件的,鄂尔泰看到他敏于办事的一面,忽视了他过于重视个人身家性命的一面,但对张广泗的基本点,鄂尔泰确是把握准了。 鄂尔泰的另一属员广西巡抚金鉷,不是鄂尔泰提拔起来的,但他们相处不久,鄂尔泰对他作了如下评论:金鉷肝胆可用,识力未充,阅人无多,历事有限..臣窃于金鉷有隐虑焉。在金鉷才具明爽,毅然有为,其感恩思奋实出于至诚,论担荷力量,并无逊于张广泗,若再进以学识,求理审机,破除我见,洵可为胜任之封疆。倘以此自限,犹不过一精悍材,无与于经济之选也。鄂尔泰虽肯定此人,却不以大材期许。后来证明,金鉷的确没有大作为。 雍正朝被表彰实心办事、认真提参属员的督抚,其中有豫抚田文镜、晋抚诺岷、鲁抚塞楞额、浙抚李卫、粤抚杨文乾、赣抚迈柱,再就是云贵总督鄂尔泰。鄂尔泰基于他对属员的了解,提拔了一批人,也参劾了一些人,基本上做到知人善任。雍正帝对鄂尔泰说:“卿之识人,实越常人。”?又说:“卿之识人感人,朕实信及。”?雍正帝在这方面对鄂尔泰的评价,反映了鄂尔泰善于识别人才的实际。鄂尔泰有着可贵的用人思想,并知人善任,正是这个原因,促成了改土归流事业的成功。 ? 《掌故丛编》第三辑《鄂尔泰奏折》七年八月十八日折。 ?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折朱批。 ? 《掌故丛编》第三辑《鄂尔泰奏折》。 第四节性格与君臣际合 鄂尔泰的发迹,在于巧遇雍正帝,这种君臣际合,又同他的性格、智识密切相关。 鄂尔泰自二十岁中举,即被召为侍卫。鄂尔泰的为政行事可以归结为两条,一是信奉和讲求忠孝。雍正二年他因侄子鄂昌、鄂敏同时中举,训诫他们说:“吾家世德相承,延及后裔,惟忠孝二字,永矢终身,是所望耳。”?以忠孝教子侄,亦以此自励。二是讲求实学治国。鄂尔泰在江苏布政使任上,对于士子,总觉着他们只会做八股文,而“实学尚少”,因而在考时文之外,加试古文辞。与士人交游,“辄与论经史,谈经济”?。这两条,一是忠君作为做人的根本,一是讲实学,作为从政的指导思想。 鄂尔泰与雍正帝的最初接触,是在康熙年间任内务府员外郎时,那时作为雍亲王的雍正帝要求鄂尔泰为其办理分外之事,鄂尔泰以“皇子宜毓德春华,不可交结外臣”,加以拒绝?。据记载,有一个暴戾的郡王,强命鄂尔泰替他办事,鄂尔泰不从,郡王将杖责之,他却说“士可杀,不可辱”,迫使郡王向他谢过?。鄂尔泰守着一项原则:忠于国君,忠于职守,不趋炎附势,不畏强暴,哪怕危害自己也在所不惜。他有着刚正不阿的性格。雍正帝虽然碰过他的钉子,但认识到这是忠君的品质,对皇帝的统治有好处,所以继位之后,不但不记他的仇,反而鼓励他,称赞他:“汝以郎官之微,而敢上拒皇子,其守法甚坚,今命汝为大臣,必不受他人之请托也”?,越级提拔他为江苏布政使。鄂尔泰以正直守职而得到皇帝的赏识。 鄂尔泰受知于雍正帝,后来关系发展,如同家人父子,如同朋友。雍正帝不只是给他加官晋爵,和他讨论政事,斟酌用人,对他的恩赐也是少有的,诸如赐福字,追封三代,而且还特加优遇,与众不同。比如,雍正帝五十大寿,群臣举觞庆祝,雍正帝未见到在昆明的鄂尔泰,心中不乐,特拣果饼四盘,专程送往云南,并说:“朕亲尝食物寄来卿食,此如同君臣面宴会也。”鄂尔泰因而感到“受恩至此,无可名言,天地神明,实鉴实察”?。雍正帝在鄂尔泰五年五月初十日的奏折上批说,他默祝“上苍厚土、圣祖神明,令我鄂尔泰多福多寿多男子,平安如意。”?八月初十日鄂尔泰奏称,到云南后,连得二子,已有五个儿子了,感谢皇上的祝愿和赐福。雍正帝回称,他的祝祷出于至诚,“今多子之愿既应,其他上苍必赐如意也”?。鄂尔泰在西南期间,雍正帝对他的赏赐几乎无月无之,《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对此种恩荣详加记叙,触目皆是,这里无庸赘说。更有甚者,雍正帝不顾君臣之体,称鄂尔泰为朋友。 ? 《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页65。 ? 《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页64、68。 ? 《啸亭杂录》卷10《宪皇用鄂文端》。 ? 袁枚:《小仓山房文集》卷8《武英殿大学士太傅鄂文端公行略》。 ? 《啸亭杂录》卷10《宪皇用鄂文端》。 ? 《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第97—98 页。 ?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五年五月初十日折朱批。 ?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五年八月初十日折及朱批。 雍正五年十一月十一日,鄂尔泰奏称他劝导新任云南巡抚朱纲如何忠诚于皇帝,雍正帝阅后批道:朕含泪观之,卿实为朕之知己。卿若见不透,信不及,亦不能如此行,亦不敢如此行也,朕实嘉悦而庆幸焉。雍正五年正月有所谓黄河清祥瑞,内外群臣上表称贺,其中鄂尔泰、杨名时的贺表不合规式,通政司照例题参,雍正帝却只让议处杨名时,而不及鄂尔泰,同一时间发生的同一性质的错误,何以有迥然不同的处理,雍正帝的解释是:“鄂尔泰公忠体国”,是“纯臣”,“求之史册亦不多觏”,故不忍以小节而加处分,而杨名时“毫无亲君爱国之心,与鄂尔泰相去霄壤”,不能因宽待鄂尔泰而及于杨名时,所以仍对杨议处。在这里,雍正帝偏袒鄂尔泰,已经到了强辞夺理的程度。 鄂尔泰的亲属亦因之得到雍正帝的特殊恩惠。鄂尔泰的长子鄂容安,原名鄂容,雍正帝在他中举后引见时赐名鄂容安。鄂容安于雍正十一年庶吉士未散馆时,被破例用为军机章京,“欲造就成材”?。鄂尔泰的五弟鄂尔奇康熙间为编修,雍正帝因其兄而垂爱之,用为户部尚书兼步军统领,使之成为亲信大臣。鄂昌是鄂尔泰的长兄之子,雍正六年以举人而为户部主事,数年之间,历道员、布政使,至巡抚,飞黄腾达。然其为官“贪纵”?,并非杰出人才。鄂尔泰的三兄鄂临泰之女,经雍正帝指婚,配给怡亲王允祥之子弘皎,日后成为王妃。 鄂尔泰对雍正帝的感恩图报,也出乎常人。雍正五年五月,鄂尔泰得到雍正帝赐物,写奏谢折说他的心情:“自念遭逢,虽义属君臣,实恩同父子,泪从中来,不禁复作儿女态。”?同年九月十六日奏折又讲:“(皇上)爱臣谆笃,臣之慈父;勉臣深切,臣之严师。”?一再讲他们君臣的关系如同父子、如同师生,显见君臣关系之深。 鄂尔泰的趋奉雍正帝,更表现在他违心地助长雍正帝搞祥瑞。雍正帝崇信祥瑞,鄂尔泰则投其所好,每每以报祯祥取悦雍正帝。他频频奏称云贵出现诸如嘉禾、瑞鹤、卿云、醴泉等。雍正六年十二月鄂尔泰奏报:万寿节那一天,云南四府三县地方,出现“五色卿云,光灿捧日”,次日“绚烂倍常”?。七年闰七月,鄂尔泰又奏报,贵州省思州和古州在一个月内祥云连续七次出现。有的官员不赞成鄂尔泰这样献媚,如,大理县刘知县说,我怎么看不到卿云啊,莫非是眼里迷了沙子,?雍正帝很不满意这些说风凉话的官员,他说像鄂尔泰这样的督抚陈奏祥瑞,是出于强烈的爱君之心。雍正帝为支持鄂尔泰,即以卿云之报而给云贵官员普遍加官晋爵,如鄂尔泰由头等轻车都尉授三等男爵,云南提督郝玉麟从云骑尉晋为骑都尉,其他巡抚、提督、总兵各加二级,知县、千总以上俱加一级。可见鄂尔泰报“卿云”不同寻常。鄂尔泰报“卿云”时,曾静投书案发生不久。 ?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折及朱批。 ? 《清史稿》卷312《鄂容安传》。 ? 《清史稿》卷338《鄂昌传》。 ? 《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页90。 ?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五年九月十六日折。 ?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六年十二月初八日折。 ? 《小仓山房文集》卷8《武英殿大学士太傅鄂文端公行略》。 曾静指责雍正帝是谋父、逼母、弑兄、屠弟的大逆不孝的人,而古来传说,“卿云”现是天子孝的表现,鄂尔泰在报卿云时,特意说是“皇上大孝格天”所致的庥征?,歌颂雍正帝是大孝子,道德上没有缺陷。曾静投书案是一场政治斗争,鄂尔泰则以报“卿云”支持雍正帝,希望皇帝取得政治上的主动。这实际是一种政治行动。其实鄂尔泰本人也知道祥瑞之说的荒诞,对奚落他的大理县刘知县不但不记仇,反而嘉许他的公直,向雍正帝推荐他?。他不惜毁坏自己的名誉,假造祥瑞,为在政治上支持雍正帝,可见他的忠君之心。 乾隆帝继位后,鄂尔泰仍然高官厚禄,但君臣关系,远不如前朝。特别是鄂尔泰与另一大学士张廷玉不和,各自引“门下士互相推奉,渐至分朋引类,阴为角斗”?。鄂、张本人在一室办公,面和心非,往往整天不说一句话,鄂尔泰有过失,张廷玉辄加讥讽,使鄂尔泰无地自容?。他们的纷争,为乾隆帝所不能容忍。乾隆七年(1742),鄂尔泰的门生、左副都御史仲永檀向鄂容安泄漏密奏留中事,狱兴,乾隆帝指责他“依附师门,有所论劾,无不豫先商酌,暗结党援,排挤异己”?。将之囚禁致死,并革鄂容安职。对鄂尔泰虽无惩处,但下吏部议,以示警诫。乾隆二十年,内阁学士胡中藻《坚磨生集》案发,胡诛死,与其唱和的鄂昌被株连自尽死。胡中藻亦是鄂尔泰门人,乾隆帝指责鄂尔泰搞朋党,说如“鄂尔泰犹在,当治其植党之罪”?。所以鄂尔泰晚年,君臣关系平常,致贻身后之咎。 总起来说,鄂尔泰基本上实现了忠君思想,以此为雍正帝所知遇,晚年培植私人势力,“忠”上的缺陷,导致君臣关系大不如前。忠君在封建的道德观念中是最高的原则,是大节,鄂尔泰对于雍正帝是紧紧地把握了这一点,在大节上成了完人,就站住了脚,而且青云直上。注意大是大非,抓大事,鄂尔泰深知其中三昧,他曾说:“大事不可糊涂,小事不可不糊涂,若小事不糊涂,则大事必致糊涂矣。”?他认识得很深刻,乃至同他有门户之见的张廷玉也说:“斯言最有味,宜静思之。”?表示佩服。清末钟琦在引述鄂尔泰这段话时,赞扬说:“文端识量渊宏,规画久远,此数语大有阅历。”?识大局,顾大体,是鄂尔泰一生的长处,虽然晚节有疵,但不影响他的大节。 ?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六年十二月初八日折。 ? 袁枚:《小仓山房文集》卷8《武英殿大学士太傅鄂文端公行略》。 ? 《啸亭杂录》卷1《不喜朋党》。 ? 《啸亭杂录》卷6《张文和之才》。 ? 《清史稿》卷306《仲永檀传》。 ? 《清史稿》卷338《鄂昌传附胡中藻传》。 ? 张廷玉:《澄怀园语》卷1。 ? 张廷玉:《澄怀园语》卷1。 ? 《皇朝琐屑录》卷14,《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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