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初步
报告编制基本要求
一、前言
受水利厅委托,我中心对贵州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进行技术审查。在初步对部分项目审查中发现,报告编制存在问题较多,为规范设计单位做好本次中小河流治理初步设计报告,确保设计质量,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标准,现结合水利部、财政部下发的《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及水利部办规计[2008]211号文《关于做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水利部规划
司、水利水电规划总院《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工作大纲》的精神和要求,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特制定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基本要求,供各地(州)、市水利局和有关勘测设计单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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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报项目要求
1、建设项目应是流域面积在200~3000平方公里之间,沿岸分布有重要城镇、农田保护区以及洪水风险较高的农村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2、建设项目应位于中小河流沿岸易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区,包含有人口较多的县、乡等城镇1处以上或有较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0.5万亩以上。
3、建设项目应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工程规模和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河流上下游、左右岸防洪标准,以及与城镇发展、河流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关系。坚持注重实效,杜绝重复投资和形象工程。
4、以河道整治、河势控制、清淤疏浚、堤防加固及建设等工程措施为主。不包括与景观、城市建设等相关的内容。
备注:考虑到贵州山区的实际情况,对不满足大纲规划范围要求的特殊项目,可按适当比例上报。
三、规划要求
1、报告编制须附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划批复意见,报告应以此规划批复意见为依据编制初步设计报告。
2、没有规划批复意见的项目,须按照水利部31号令的要求,补办本项目规划专题论证报告。
四、报告编制基本要求
1、综合说明
2、水文
2.1流域概况
简述治理河段所在流域的自然地理概况、河道特征和人类活动影响情况。
2.2气象
简述治理河段所在流域的气象条件及主要气象特征参数。
2.3水文基本资料
说明设计流域内及参证流域的水文站网分布、各测站观测项目和年限、主要水文站的控制特性、高程系统和测验基本
,资料整编情况。简述水文资料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复核变动情况,并对基本资料质量作出评价。
1.4洪水
1.4.1暴雨洪水特性
造成洪水的暴雨特性、洪水成因、洪水的时空分布规律。
1.4.2历史洪水
说明历史洪水调查和复查情况,历史洪水的洪峰、洪量估算方法及采用成果,分析确定历史洪水及实测特大洪水的重现期。
1.4.3设计洪水
对实测洪水进行洪水资料的还原、插补延长,结合历史洪水进行频率计算分析成果的合理性,提出参证站和设计断面设计洪水成果。
对资料短缺地区推算设计洪水成果可采用暴雨推算或洪水统计参数地区综合推算等方法,并应相互印证,分析最终采用的设计洪水的合理性。
1.4.4设计洪水过程线
有必要时应说明设计洪水过程线的推求方法及成果。
1.4.5施工洪水
说明施工洪水的时段划分、洪水系列统计原则,提出各时段洪峰流量频率计算成果,并分析论证其合理性。
1.5泥沙
说明流域泥沙概况,提出悬移质、推移质特征值和输沙量、含沙量成果。
1.6设计(控制)断面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说明设计(控制)断面河道整治前后的水位流量基本情况和水位~流量关系曲线绘制方法,提出采用的成果。
1.7 附图
(1)流域水系图。
(2)参证站、设计断面洪峰流量频率曲线图。
(3)设计暴雨频率曲线图(采用暴雨资料推求洪水时)。
(4)设计断面整治前、后水位流量关系曲线图。
2、工程地质
前言,简述治理河流、河段的名称及工程区地理位置;本次河道治理的具体任务、范围及内容,为查明或基本查明整治河道(或河段)工程地质条件及主要工程地质问题,采用了那些勘测手段及完成的工作量列表示明。为能满足初步设计阶段深度要求,需有适量勘探工作支撑。
2.1 区域地质
2.1.1、区域地质概况
简述区域地质概况,评价区域构造稳定性。
2.2治理河段(或整治河段)工程地质
2.2.1、治理河段工程地质条件
简述地形条件,岩、土分布特征,地质构造,岩溶水文地质条件,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等。
2.2.2、治理河段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堤基及开挖边坡的稳定问题,基坑的涌、排水问题,包括可能存在的不良工程地质堤段基础处理问题的论述和评价。
2.3 堤线工程地质条件分段评价和建议
对堤线工程地质条件分段评价并提出建议。重点关注:
1)堤基持力层的选择和建议;
2)提出堤防基底与堤基岩、土体接触面的摩擦系数及堤基持力层的允许承载力,还应提出堤防基坑开挖边坡的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