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阻断督导
通知.doc
关于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工作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豫卫艾防〔2011〕15号
各省辖市卫生局~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卫生局:
2011年我省按照卫生部安排部署~启动实施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预防艾滋病、乙肝和梅毒母婴传播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为全面掌握全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地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母婴传播的措施~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省卫生厅定于9月20-28日组织开展全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督导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技术
、专家指导、措施落实和信息管理等各项工作情况。
二、 督导方式
本次督导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组将听取预防母婴传播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阅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档案资料,包括文件、记录、照片、各种报
等,,并到现场访问感染者和病人~与各类目标人
群进行访谈~了解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三、督导地区
全省18个省辖市。每个省辖市随机抽取1个县,区,~省直管试点县,市,、扩权县、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所在县,区,为必查县,区,~具体县,区,由督导组确定。
四、其他事项
各省辖市要在9月20日前组织开展一次督导自查~并将督导自查报告报省卫生厅艾防办。省卫生厅督导组督导结束后~要将情况及时反馈当地卫生局~并将督导报告于督导结束后10日内上报省卫生厅艾防办。
联系人:李东方 杜三涛
电话:
传真:
E-mail: hnafb@hncdc.com.cn
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分组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艾滋病 督导 通知
抄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妇幼保健院
附件: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分组
第一组:督导郑州市、开封市、商丘市,含巩义市、兰考县、永城市,
:刘心想
成员:杜三涛 徐晓辉
第二组:督导洛阳市、三门峡市、平顶山市,含汝州市,
组长:吴玉瑞
成员:陈 卫 崔为国
第三组:督导驻马店市、漯河市、许昌市,含新蔡县,
组长:王 哲
成员:马彦民 崔世红
第四组:督导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含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
组长:姚梅玲
成员:冯红旗 梁 妍
第五组:督导新乡市、焦作市、济源市,含长垣县,
组长:孙定勇
成员:聂玉刚 赵悦舒
第六组: 督导安阳市、濮阳市、鹤壁市,含滑县,
组长:胡孟彩
成员:杨文杰 王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