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我县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我县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城镇居民身体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秦皇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原则,?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平要与我县现阶段财政状况及城镇居民承受能力相况适应。适?
坚持政府政策引导,城镇居民自愿参保引。。?
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政。。?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县级统筹,属地保管理。管
第二章?参保范围围
第三条??我县城镇户口的中
阶段学生、户少年儿童和少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非工从业城镇居民,均可从
参加我县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我保保险。
第四条??参保人人员不能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
第三章章?缴费标准和补助办法
第五条??城镇居民基本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城镇居民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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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财政共同筹集。
第六条??城镇居民基本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按年度预预缴,每年10月1日至121月20日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下
费。
凡属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医疗保险人员均应在每年规规定的日期内一次性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逾居期未缴纳者,期下一年度不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享遇,中途不予办理补缴遇
或退出手续。参保人员中断退参保后再次参保缴费的,参其医疗其保险待遇从缴费次年的七月份起开始享受。年
第七条??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及中小学阶段下学学生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个人缴纳50元,政府补助助50元。
低保对象的儿童和学生缴费,由政府儿全额负担。全
第八条??181—60周岁的非从业成年人城镇居民基本医成
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保3003元,其中个人缴纳2202元,政府补助80元。元
第九条??60周岁以上参保居民基本医疗岁保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3元,其中个人缴纳1801元,政府补助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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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丧失劳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城镇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标300元,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额负担。
企业改制时已享享受伤残抚恤金待遇人员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险的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办办法与正常城镇居民相同。。
第十一条??其他享受受低保待遇的城镇居民基本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人每年300元,其中个人人缴纳80元,政府补助2220元。
第十二条???县医保中心将城镇居民参参保人数和财政补助金额,于每年,12月底前核准后报县财政局,列入下一后年年度财政预算。财政局于下下年3月底前将财政补助资资金拨付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医
第十三条??有条件的企业业可以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费给予补助,单位补助资金在税前列支。金
第十四条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保险缴费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需要调整时,根据我理县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医疗保障疗水平的变化等因素,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调整方障
案,报县政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章?参保登记
第十五条???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居民,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份所在街道居委会、乡镇劳所动保障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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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享受低保待遇的费城镇居民和丧失城
劳动能力的的重度残疾人办理参保登记记手续时,需提供民政或残残联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件
第十六条条??参保居民家庭中,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符险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全员参保。在家一个家庭一中,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有一人不参保的件,其他家庭成员均,
不予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综合计理划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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