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组织
一、研究生会机构设置
1、研究生会日常事务由常务委员会主持。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主要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2、研究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主席负责全面工作,副主席分管相关部门工作。如主席因故暂时不能主持工作,由主席指定一名副主席负责全面工作。
3、研究生会下设办公室、学术部、文体部、生活部、宣传部、记者团、勤工部、外联部、博士部九个部门。各部部长由常务委员会任命。各部门设正职一人,副职若干人。
,、研究生会各部门既分工又协作。实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研究生会实行分级负责制,各部部长对常委会负责,各部成员对部长负责。
二、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
1、常务委员会向研究生会全体干部会议负责,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召开常务委员会。
2、常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会的全面工作;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审定研究生会工作
、总结;布置各项工作。
3、 审议各部门提交的活动计划与策划书,并交全体会议讨论。
4、 向研究生党总支、团总支及校团委汇报研究生会的有关工作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 代表研究生会向上级学联汇报工作;传达上级学联的有关会议和精神;指导、检查、督促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及各院班级开展的各项工作。
6、 根据研究生会章程和实际工作情况,提名聘任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干部,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研究生会部门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
1、 协助常务委员会制定研究生会的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文件。在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的指导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设立研究生会工作档案。
3、负责研究生会的有关会务事宜。负责日常出
,联络校内各部门,负责办公室的借用,做好办公室的布置、维护工作。
4、负责研究生会的财务。
5、研究生会办公室实行各部门轮流值周制。
(二)学术部
1、 组织、策划大型学术交流活动,积极有效地开展对外科技合作和交流。
2、 与校教务处、研究生处等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系,完成相关工作(如组织英语六级报考、组织研究生参加辅助教学工作、发放《南昌大学》学报”等)。
(三)文体部
1、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促进全体研究生的交流,丰富全体研究生的校园生活。
2、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体育活动,增强全体研究生的体魄。
3、组建各类运动队同校内各院系及兄弟院校举行比赛,积极开展对外联络和交往。
(四)生活部
1、负责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做好具体物资的采购。
2、负责处理好全体研究生有关的日常生活事务(收发信件、取报纸并在橱窗中张贴等)。
3、根据宿舍
,协助学工处宿管部门管理好研究生寝室的内务及公共设施;组织宿舍卫生评比。
4、协同保卫部、门卫做好宿舍的其它管理工作。
(五)宣传部
1、负责研究生会各项工作的宣传,做好横幅、标语、海报的制作及张贴。
2、及时向全体研究生宣传、报道研究生会的决议及各部活动的开展情况。
(六)记者团
1、办好《南昌大学研究生》刊物。
2、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捕捉、采访、报道研究生生活中的热点;报道各专业的最新学术成果。
(七)勤工部
1、 开拓校内外兼职市场,为同学们勤工助学提供有效信息,并负责落实。
2、 结合研究生自身特点,走校企联合之路。
(八)外联部
1、参与江西省联合会的工作,做好与兄弟院校、社会团体及企业联络工作。
2、做好校际大型社会实践的策划、组织及实施;为研究生会的大型活动筹集资金。
(九)博士部
1、联络博士群体,参与研究生会的各项工作。
2、发挥博士生的学术带头作用,全面提升全体研究生的学术科研水平。
四、各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及活动策划申报制度
(一)研究生会各部门工作的开展必须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各部要开展大型活动,必须提前递交详细的活动策划书,征得常委会的同意。
(二)各部门学期工作计划,必须在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一式两份交办公室,一份交给分管副主席,一份留办公室存底。
(三)各部门学期
,必须在每学期最后两周内,一式两份交至办公室,一份交给分管副主席,一份留办公室存底。
五、研究生会成员的产生程序
研究生会候选人及研究生代表的产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高效的原则。
(一)研究生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报名: ?对象: 南昌大学在读研究生; ?方式: 通过自我推荐、各学院班主任或班长推荐;
面试: 由研究生处领导和筹委会主要负责人组织面试,对面试者的特长、能力和热情作出评估;
候选人资格确定:根据面试成绩,在考虑各学院人数平衡、性别平衡、新老生平衡的基础上产生候选人名单。
(二)研究生代表产生办法:
按各学院总人数的一定百分比计算,所得整数为各学院选举人代表的基本人数。
(三)研究生会正式成员产生程序:
1、经考察合格,由研究生处党总支、团总支确定干部人选,并向研究生大会提名候选人。
2、研究生会干部最终由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
3、部委的选任由各班推荐或研究生自荐。
4、部委经常务委员会考核录用,视具体情况分配到各职能部门。
5、部委属研究生会干部成员,并作为后备主要干部培养。
六、研究生会干部的任免考核
(一)全体研究生会干部以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为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能上能下”的用人原则。
(二)有以下情节之一者,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研究生处有关领导批准,可免去其职务:
1、每学期例会缺席累计两次者。(迟到、早退二次视为一次缺席。)
2、拒不执行本组织规章制度和决定者,有严重失职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者。
3、利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者。
4、不支持工作,甚至拆台、扯皮,以致酿成重大损失或使工作任务不能如期完成者。
5、受校、院及研究生处级处分者。
6、违反国家法律,受拘留、管制等刑事处罚者。
(三)增补干部,可参照部委聘任程序选任。
(四)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常务委员会负责对全体研究生干部进行考评。
(五)每学期末,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成绩,评出先进部门及优秀干部,并报研究生处党总支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 会议制度
一、研究生会全体干部例会制度
1、研究生会全体干部例会,参加人员为全体研究生会成员,每学期举行二次。
2、例会由研究生会主席主持召开,办公室负责记录及其它有关事宜。
3、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学期的工作,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意见建议,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
二、临时会议制度
1、临时会议是为处理各部门突发事件而召开的部分或全体研究生会成员的会议。
2、临时会议的召开由分管副主席或各部部长提议,由主席召集有关人员参加。
3、临时会议由分管副主席或各部部长主持,并作好记录。
三、会议纪律条例
1、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对违反者一律记录在案。
2、原则上不准请假,凡因紧急情况确需请假的,须提前向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事后解释一律无效。
3、保持会场安静,自觉关闭移动通讯工具的音响。
4、本条例由办公室监督执行,在学期末统计归档,并纳入干部考评。
第三章 财务管理细则
一、为规范使用研究生会的活动经费,结合本组织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则。
二、研究生会活动经费由研究生生活费提留及所属团体经营所得二部分组成。财务监督权属研究生处,使用权属研究生会,研究生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
三、研究生会活动经费的使用原则:有效、公开、节俭。
四、研究生会自筹经费的使用范围:所属各部门日常开支。开展大型活动,如文艺会演、体育比赛等所需经费,从研究生生活费提留中开支。
五、各部门所需日常用品,由部门主管干部统计上报后,纳入预算范围,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其它应急开支,则由具体人员先口头报上级批准后,先垫付后报销。
六、有效发票的认定:原则上限于正式税务发票,确实无正式税务发票的,须经出售单位或个人签章,旁证属实,亦可。
七、报帐的发票必须由经手人签名、研究生会主席签名。二者缺一不可。
八、研究生会办公室须认真记好明细帐目,认真保管原始凭据,以备日后验查,并自觉
接受群众监督。
九、研究生会办公室每学年须总帐一次,其报表须一式三份,一份上报研究生处,一份公之于众,一份备案。
十、逢干部换届,有关人员须认真做好帐目及凭据的交接工作,不得拖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