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武林镇投稿奖励办法[整理]武林镇投稿奖励办法
武林镇投稿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对外宣传,树立我镇优质高效、服务创新的形象,激发全镇干部工作的积极性,鼓励集思广益、动笔动脑,积极撰写各类文章,正面宣传武林,向县、市、自治区等各级报刊、杂志投稿或参与各类征文比赛。凡被采用、发表、获奖的作品,将给予作者物质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 奖励对象
凡署名为武林镇或武林镇领导干部个人的文章,获各级有关刊物(含结集出版)及报纸、期刊等媒体采用的,或参加各类征文比赛获奖的,奖励其作者。
二、 奖励办法
(一) 被采用的消息、简讯和图片新闻奖励 ...
[整理]武林镇投稿奖励办法
武林镇投稿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对外宣传,树立我镇优质高效、服务创新的形象,激发全镇干部工作的积极性,鼓励集思广益、动笔动脑,积极撰写各类文章,正面宣传武林,向县、市、自治区等各级报刊、杂志投稿或参与各类征文比赛。凡被采用、发
、获奖的作品,将给予作者物质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 奖励对象
凡署名为武林镇或武林镇领导干部个人的文章,获各级有关刊物(含结集出版)及报纸、期刊等媒体采用的,或参加各类征文比赛获奖的,奖励其作者。
二、 奖励办法
(一) 被采用的消息、简讯和图片新闻奖励 1、 县级报刊杂志发表的:奖励人民币20元/篇。
2、 市级报刊杂志发表的:奖励人民币50元/篇。
3、 省部级报刊杂志发表的:奖励人民币100元/篇。
4、 国家核心报刊杂志发表的:奖励人民币800元/篇。
(二) 被采用的通讯报道奖励
1、县级报刊杂志发表的:奖励人民币50元/篇。 2、市级报刊杂志发表的:奖励人民币100元/篇。 3、省部级报刊杂志发表的:奖励人民币300元/篇。
4、国家核心报刊杂志发表的:奖励人民币500元/篇。
(三)被采用的理论文章奖励
1、县级报刊杂志发表的:奖励人民币100元/篇。 2、市级报刊杂志发表的:奖励人民币200元/篇。 3、省部级报刊杂志发表的:奖励人民币500元/篇。
4、国家核心报刊杂志发表的:奖励人民币1500元/篇。
(四)被采用的信息奖励
1、市级信息刊物采用的:奖励人民币10元/篇。 2、省部级信息刊物采用的:奖励人民币20元/篇。 3、国家核心信息刊物采用的:奖励人民币200元/篇。
(五)被网络采用发表的文章奖励
1、在新华网广西频道发表的消息:奖励人民币50元/篇。
2、在新华网广西频道发表的通讯报道:奖励人民币150元/篇。
3、在新华网广西频道发表的理论文章:奖励人民币300元/篇。
(六)参加征文比赛获奖奖励
1、参加县级征文比赛获奖的:奖励人民币100元/篇。
2、参加市级征文比赛获奖的:奖励人民币200元/篇。
3、参加省部级征文比赛获奖的:奖励人民币500元/篇。
4、参加国家级征文比赛获奖的:奖励人民币1500元/篇。
(七)奖励作者界定
1、协助领导撰写的文章,奖励协助人。 2、以单位名义发表的成果,奖励由合作人协商分成。
三、稿件登记
投稿人凭用稿通知书、发表文章原件或复印件、稿费汇款单,到党政办公室登记。
四、评估核定及资金发放
由分管宣传、办公室、后勤工作的领导及党政办主任组成评估小组,对投稿人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评估核定,抱镇长审批。奖励每季度兑现一次。
五、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2011年7月20日起执行。
本文档为【[整理]武林镇投稿奖励办法】,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