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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3-04-18 8页 doc 383KB 1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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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南京市雨花台区土地运用总体规划(2023-2023年)文本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一月目录TOC\o"1-2"\h\z\uHYPERLINK\l"_Toc"第一章总则PAGEREF_Toc\h1HYPERLINK\l"_Toc"第二章规划背景PAGEREF_Toc\h4HYPERLINK\l"_Toc"第一节区域概况PAGEREF_Toc\h4HYPERLINK\l"_Toc"第二节土地运用现状及特点PAGEREF_Toc\h5HYPERLINK\l"_Toc"第...
雨花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南京市雨花台区土地运用总体规划(2023-2023年)文本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一月目录TOC\o"1-2"\h\z\uHYPERLINK\l"_Toc"第一章总则PAGEREF_Toc\h1HYPERLINK\l"_Toc"第二章规划背景PAGEREF_Toc\h4HYPERLINK\l"_Toc"第一节区域概况PAGEREF_Toc\h4HYPERLINK\l"_Toc"第二节土地运用现状及特点PAGEREF_Toc\h5HYPERLINK\l"_Toc"第三节上轮规划实行评价PAGEREF_Toc\h8HYPERLINK\l"_Toc"第四节面临的形势PAGEREF_Toc\h10HYPERLINK\l"_Toc"第三章规划目的PAGEREF_Toc\h-12-HYPERLINK\l"_Toc"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的PAGEREF_Toc\h-12-HYPERLINK\l"_Toc"第二节土地运用战略PAGEREF_Toc\h-13-HYPERLINK\l"_Toc"第三节土地运用目的PAGEREF_Toc\h-13-HYPERLINK\l"_Toc"第四章土地运用结构与布局调整PAGEREF_Toc\h-16-HYPERLINK\l"_Toc"第一节调整原则PAGEREF_Toc\h-16-HYPERLINK\l"_Toc"第二节结构调整PAGEREF_Toc\h-17-HYPERLINK\l"_Toc"第三节布局优化PAGEREF_Toc\h-19-HYPERLINK\l"_Toc"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PAGEREF_Toc\h-22-HYPERLINK\l"_Toc"第一节加大耕地保护力度PAGEREF_Toc\h-22-HYPERLINK\l"_Toc"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PAGEREF_Toc\h-23-HYPERLINK\l"_Toc"第三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PAGEREF_Toc\h-25-HYPERLINK\l"_Toc"第六章建设用地调控PAGEREF_Toc\h-26-HYPERLINK\l"_Toc"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PAGEREF_Toc\h-26-HYPERLINK\l"_Toc"第二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PAGEREF_Toc\h-27-HYPERLINK\l"_Toc"第三节保障基础设施用地PAGEREF_Toc\h-29-HYPERLINK\l"_Toc"第四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PAGEREF_Toc\h-30-HYPERLINK\l"_Toc"第七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PAGEREF_Toc\h33HYPERLINK\l"_Toc"第一节生态环境建设目的PAGEREF_Toc\h33HYPERLINK\l"_Toc"第二节环境和谐型土地运用模式PAGEREF_Toc\h33HYPERLINK\l"_Toc"第三节土地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域PAGEREF_Toc\h34HYPERLINK\l"_Toc"第八章土地整治安排PAGEREF_Toc\h-35-HYPERLINK\l"_Toc"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PAGEREF_Toc\h-36-HYPERLINK\l"_Toc"第十章乡(镇)土地运用PAGEREF_Toc\h-41-HYPERLINK\l"_Toc"第一节指标分解PAGEREF_Toc\h-41-HYPERLINK\l"_Toc"第二节乡(镇)土地运用管控PAGEREF_Toc\h-41-HYPERLINK\l"_Toc"第十一章近期规划PAGEREF_Toc\h-44-HYPERLINK\l"_Toc"第十二章规划实行措施PAGEREF_Toc\h-45-HYPERLINK\l"_Toc"第一节法律措施PAGEREF_Toc\h-45-HYPERLINK\l"_Toc"第二节行政措施PAGEREF_Toc\h-45-HYPERLINK\l"_Toc"第三节经济措施PAGEREF_Toc\h-46-HYPERLINK\l"_Toc"第四节技术措施PAGEREF_Toc\h-47-HYPERLINK\l"_Toc"第五节社会措施PAGEREF_Toc\h-48-HYPERLINK\l"_Toc"第十三章附则PAGEREF_Toc\h-49-HYPERLINK\l"_Toc"附PAGEREF_Toc\h-50-总则规划目的、任务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雨花、科学雨花、和谐雨花”,切实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的可连续运用,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运用总体规划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告知(国土资厅发[2023]51号)》以及《县级土地运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等文献规定,编制了《南京市雨花台区土地运用总体规划(2023-2023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贯彻了上级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明确了2023-2023年间全区土地运用的基本战略及目的,优化了全区土地运用布局,调整了土地运用结构,统筹安排了各类用地,明确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的,贯彻了土地整治任务;提出了土地节约集约运用与协调生态环境建设的相关规定;《规划》对全区土地用途进行分区,并以此为基础划分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提出了实现规划目的的针对性保障措施。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十分爱惜、合理运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生态建设和沿江开发战略为中心,引导高新技术、钢铁、装备制造、仓储物流等产业快速发展;以南京南站建设和南部新城开发为切入点,加快建设宁南商贸中心;以节约集约运用土地为核心,加快城中村改造工程,协调解决好经济发展过程中生态安全与建设之间的关系;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提高土地运用效率,转变用地方式,调整用地结构。坚持创新体制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强化土地运用法治,改变用地观念,为雨花台区社会、经济及生态可连续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3〕28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告知》(国发〔2023〕31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运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告知》(国土资厅发〔2023〕51号)《土地运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告知》(国土资发〔2023〕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县乡级土地运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告知》(苏政办发〔2023〕61号)《县级土地运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县级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南京市土地运用总体规划(2023—2023年)》《雨花台区土地运用总体规划(2023—2023年)大纲》《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23-2023年)》《南京市雨花台区总体规划(2023-2030年)》(征求意见稿)《雨花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范围雨花台区辖区内的所有土地,面积13459.71公顷。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3-2023年,以2023年为基期年,2023年为近期年,2023年为目的年。规划背景区域概况区位概况雨花台区位于六朝古都南京西南郊,长江之滨,雨花台畔,是金陵的“南大门”。地处东经118°36′00″-118°52′30″,北纬31°53′30″-32°05′40″,东、南与江宁区接壤,西隔长江与浦口区相望,北与秦淮区、建邺区相邻。雨花台区距离新街口3公里,距长江新生圩港18公里,距离禄口国际机场20公里,是南京进出空港的必经之路。宁芜、宁溧、宁丹、宁马、沪宁、绕城、机场路等20多条主干道以及建设中的京沪高铁贯穿全境、辐射东南。华东地区最大的赛虹桥立交、长江三桥、南京地铁总站以及正在建设的南京南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均位于境内,形成快速便捷的内部交通网络,使之成为连接华东、华中、华南、华北的重要交通枢纽。自然概况雨花台区地处长江下游,全区地形由西北向东南逐渐上升,区内有平原圩区、黄土岗地、低山丘陵三大地貌类型,土壤类型重要为黄棕壤。区内气候宜人,风景秀丽,名胜众多,全年平均气温为16.1。。境内有将军山、牛首山等山麓,有秦淮新河、大石湖、石闸湖等河流湖泊,有雨花台风景区、将军山风景区、浡泥国王墓等著名景区。全区林木覆盖率23.5%,绿化覆盖率47.9%。社会经济概况2023年以来全区正处在加速建设现代化工业新城区的大跨越阶段和生态型科技新城区的关键时期,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能源冶金、IT通信、汽车机械制造、生物医药及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科技旅游及文化等六大产业逐渐成为全区的支柱产业。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达成74亿元,与1996年相比,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7倍,财政收入增长7倍;三次产业结构比调整为1.4:64.6:34,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土地运用现状及特点土地运用现状2023年全区土地总面积13459.71公顷,其中农用地5267.49公顷,占39.14%;建设用地6644.80公顷,占49.36%;未运用地1547.42公顷,占11.50%。1、农用地耕地2381.10公顷,占农用地的45.20%,分布于铁心桥西部、西善桥中部以及板桥东部和南部;园地199.80公顷,占农用地的3.79%,零星分布于铁心桥西部和北部;林地1426.70公顷,占农用地的27.09%,分布于将军山、牛首山和幕府山周边;牧草地4.03公顷,占农用地的0.08%,零星分布于板桥以及铁心桥南部;其他农用地1255.86公顷,占农用地的23.84%,其他农用地中以坑塘和农田水运用地为主,其中坑塘面积为326.10公顷,农田水运用地为145.38公顷。2、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面积5304.0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9.82%。其中城市654.40公顷,建制镇697.8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214.90公顷,采矿用地2736.83公顷;交通水运用地面积764.0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1.50%,其中交通用地537.63公顷,水利设施用地226.37公顷;其他建设用地576.8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68%,重要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3、其他土地水域1121.35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72.47%;自然保存地426.07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27.53%。土地运用的特点1、土地运用类型多样,林地、水域面积较大雨花台区由泥沙冲积而成的圩区和低山丘陵组成,全区土地运用类型多样,有耕地、园地、林地以及大面积的建设用地、长江水域,其中水域达1121.35公顷,占总面积的8.33%,林地达1426.70公顷,占总面积的10.60%。区域内受大量水域以及山体林地的控制,限制了雨花台区的发展空间。2、交通用地比重较大,城郊因路网分割零散雨花台区是南京市区的南大门,也是南京市区对外联络的必经之路之一。至2023年,全区交通用地达537.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9%,同比高出南京市2.33个百分点。以机场高速、绕城公路、长江三桥高速以及京沪高铁等发达的水陆空交通体系将大片的农田分割的支离破碎,不仅增长了基本农田基本保护的难度,并且限制了产业、住宅用地的集聚发展。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断加大,农用地面积逐年减少随着工业化、城乡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呈现裂变式快速扩张的趋势。至2023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总量达成5304.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41%,同比高出南京市21.21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农用地面积逐年减少,至2023年,全区农用地面积为5267.49公顷,仅占土地总计的39.14%,同比低于南京市27.36个百分点。4、城郊结合部土地运用特性明显雨花台区是南京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的核心区域,区内城郊土地运用特性明显。城区以机关团队、教育科研、军事设施、商业住宅等用地类型全、总量大,历史文化与生态保护用地比例高;郊区以农业、产业用地以及交通用地为主。土地运用中存在的问题1、土地资源紧缺,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雨花台区地形复杂,土地资源非常紧缺;大量的长江水域和纵横交错的对外交通网络,也在一定限度上限制了农用地的规模化经营和城乡工矿用地的扩展。然而,在国家保障经济发展、保护耕地红线的政策背景下,未来2023城乡建设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将连续加大。同时,在资源环境容量的约束下,必须保障必要的耕地、林地和生态用地,土地供应与需求、开发与保护的矛盾日益锋利。2、可开垦耕地后备资源有限全区共有水域、自然保存地1547.42公顷,涉及可供适当开发的滩涂及苇地118.80公顷,但为保护全区生态物种的多样性,必须保存适当的滩涂、苇地作为生态湿地加以保护。此外全区有着大量的绿色生态廊道,是南京市的绿色防护网,也使得可垦耕地资源十分有限。3、土地运用结构不够合理,“城中村”仍占相称比重雨花台区地处城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乡人口的增长和城乡产业的迅速扩张,使得城乡土地面积增长,城乡空间范围扩大。城乡用地规模的过度膨胀超过城乡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导致城乡土地运用集约度低下,形成了“村中有城”、“城中有村”的格局。上轮规划实行评价重要指标的执行情况上轮规划拟定的全区重要规划指标为: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213.76公顷,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长耕地466.10公顷;到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2850.3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65.79公顷。至2023年,全区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385.37公顷,超过了上轮规划指标171.61公顷;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长耕地168.45公顷,仅完毕了目的值的36.14%;耕地面积2381.10公顷,比上轮规划拟定的耕地保有量低469.24公顷。规划实行的成效与问题上一轮规划在合理运用土地资源,强化土地宏观调控,优化土地运用结构和贯彻土地空间布局,保障经济社会的可连续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不仅有效地遏制了建设用地盲目扩大,提高了土地运用集约化水平;并且促进了土地运用结构调整与产业结构升级的互相推动,促进了雨花台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快速增长;更优化了生态结构,促进了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上轮规划实行以来,雨花台区环境状况发生较大改变,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水土流失面积和水土流失强度得到有效控制。上一轮规划编制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由于规划编制与实行阶段巨大的宏观经济环境差异,经济总量急剧扩张与经济结构大幅调整,城乡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远远超过规划预期,导致上轮规划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并在规划实行中表现出一些问题:规划目的相对单一,注重对耕地的保护,但对用地需求考虑不够全面;对经济发展形势结识局限性,规划调整较频繁;规划公众参与限度不高,行政干预较多,影响规划的顺利实行。面临的形势机遇1、沿江开发战略的实行沿江开发战略的实行,意味着南京城市发展正在进入“以江为轴,展开两翼”的“长江时代”。雨花台区位于中轴之上,直面长江而又紧邻南京中心城区、河西新城、江宁新区。这一独特区位决定了雨花台区已经真正成为了南京中心城区的一部分,加速城市化的条件已经成熟,并可以在沿江开发、城市发展中发挥独特作用。2、交通条件的不断提高随着京沪高铁、铁路南站的逐步建成,加上建成的长江三桥、地铁一号线、二号线,将使得雨花台区形成一个省际和城内交通体系紧密衔接、互联互通的大交通格局,奠定全区大交通枢纽的地位。届时雨花不仅成为江南江北联动的重要节点,并且成为南京市辐射皖南、皖北、苏南、苏北、浙北的重要窗口,新京沪线上的璀璨明珠。3、南京市南部新城建设南部新城北起秦淮河、运粮河至绕城公路,西起南河、接秦淮新河、沿机场二通道接宁丹公路,南至绕越高速,东至宁杭高速,约164平方公里。其中,南部新城核心区北起秦淮河、运粮河至绕城公路,西至南河,南至秦淮新河、宏运大道,东至宁杭高速、至绕城公路,约66平方公里。雨花台区地处南部新城的核心区域,未来良好的商业、住宅结合雨花台区高端科技产业将给雨花台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挑战1、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的形势日趋严峻到2023年和2023年,全区人口预期将分别达成49.05万和61.68万。为保障粮食安全,必须保有一定数量的基本农田;为保障生态安全,也需要加强对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的保护。但现代化建设的推动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而全区生态环境压力制约了耕地资源补充的能力,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2、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雨花台区目前处在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到2023年和2023年,全区GDP将分别达成170亿元和350亿元,经济的快速发展意味着对土地的需求量不断加大;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将拉动基础设施用地的进一步增长,特别是京沪高铁、南京南站等重大基础设施用地,使得建设用地数量不断增长。因此,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各行业建设用地的供应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3、统筹协调土地运用的任务艰巨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步伐不断加快,亟待转变土地运用模式和方式,优化行业土地运用结构;实现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促进国土开发新格局的形成,对调整区域土地运用提出了更高规定。但是,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加大了调整和优化行业、区域土地运用结构与布局的难度,统筹协调行业、区域土地运用的任务日益繁重。规划目的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的发展定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为支撑,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依托独特的长江水岸资源优势、良好的交通资源及现有的科技产业基础,紧抓沿江开发及京沪高铁、南京南站建设的机遇,借助长三角完善的市场体系与区域交通,将雨花台区打导致为中国重要的软件名区,华东重要的交通枢纽,南京市商贸商务中心,滨江新型产业基地。发展目的经济发展目的:规划至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达成17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46万元。至2023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达35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67万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进一步提高。到202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2023元,年均增长9%以上,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社会发展目的:规划至2023年地区,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区群众在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条件有较大改善。到2023年,人民生活恩格尔系数小于40%,基尼系数小于0.342,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成100%,城乡人均拥有道路面积达成13平方米。至规划期末保证生态雨花建设初见成效、和谐社会构建进展顺利、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协调。人口和城乡化发展目的:全区城市功能逐步完善,城乡化水平有较大提高;中心城区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所有到位,旧城改造基本完毕;新城区的形象和功能基本具有,全区全面实现城市化。到2023年,总人口达成49.05万人,城乡人口45.05万人,城乡化率91%以上。到2023年,总人口达成61.68万人,城乡化率93%以上。第二节土地运用战略在保护耕地资源的基础上,使农用地得到综合运用,生态环境优势得到进一步突显;在保障经济建设的前提下,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提高建设用地集约水平,城乡建设用地有序增长,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逐步缩小,建设用地实现动态平衡。按“保护、保障、挖潜、集约运用”的总体规定,促使全区形成一个资源节约、永续运用、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的土地运用模式,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布局,促使社会、经济、生态三者效益的最大化。第三节土地运用目的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加大土地整治力度规划期间耕地数量得到切实保护,耕地质量不断提高;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和农业结构调整,到2023年和2023年全区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1975.70公顷和1063.70公顷。规划期间保证312.1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加强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适度复垦废弃工矿用地。到2023年和2023年,全区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量分别不低于11.00公顷和37.00公顷。严控建设用地规模,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强化土地运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充足运用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建设用地运用效率;充足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规划到2023年和2023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5794.70公顷和6725.10公顷以内,城乡工矿用地面积分别控制在4643.20公顷和5574.00公顷以内;人均城乡工矿用地控制在122平方米以内。优化土地运用结构,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期间,有效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充足挖掘运用闲置、废弃和低效建设用地,进一步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合理拟定城乡、道路交通、水利设施等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有效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需求。规划至2023和2023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802.80公顷和2588.4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352.60公顷和1274.60公顷以内。加强生态建设,构建生态雨花严格保护天然林地等生态资源,积极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合理开发,控制污染,使城乡建设、经济发展不突破土地、能源、环境等资源的合理容量;提高区域生态服务功能,杜绝对长江的污染和生态破坏,将雨花台区建设成为“生态雨花”、“科学雨花”。规划至2023年,绿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达成3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成50%,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成23平方米。土地运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第一节调整原则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用地贯彻上级规划拟定的生态用地的规模和布局,保护区域内具有生态功能的各类用地,保障生态网络用地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形成基本生态屏障;统筹协调生态屏障用地与生产、生活用地。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坚持“十分爱惜、合理运用每一寸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强调“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最严格的保护。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坚持建设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布局时,尽也许避让基本农田、生态屏障用地,减少建设项目实行对本地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乡风民俗和人文景观等产生的负面影响;交通干线布局应预留交通走廊,尽量并线安排,减少国土空间的分割。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根据雨花台区“十一五”规划“经济实力大幅提高、新型工业较为发达、中心城区功能基本完善、生态特色充足彰显的生态型现代化新城区”的建设目的,发挥沿江开发战略的带动作用,统筹兼顾并合理安排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各行业各部门等多方面对用地的合理需求,拟定土地运用的总体战略导向,划定各类土地用途分区,促进区域协调有序、统筹发展的格局。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按照建设环境和谐型社会的规定,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构建生态文明的城乡环境。加强生态用地保护,推动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和国土安全保障建设,保证土地资源的永续运用。第二节结构调整农用地耕地:规划至2023年全区耕地面积为1975.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68%,比基期年净减少779.39公顷;规划至2023年全区耕地面积为1063.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0%,比基期年净减少1760.39公顷。园地:规划至2023年园地面积为198.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8%;规划至2023年园地面积为198.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7%。林地:规划至2023年林地面积为1501.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16%;规划至2023年林地面积为1863.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84%。牧草地:规划至2023年和2023年牧草地面积为3.20公顷和1.60公顷,规划期间牧草地面积减少2.43公顷。其他农用地:规划至2023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809.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1%;规划至2023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80.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2%。建设用地规划至2023年全区建设用地总体规模控制在7445.2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802.80公顷,净增建设用地规模800.40公顷;至2023年全区建设用地总体规模控制在8840.2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588.40公顷,净增建设用地规模2195.40公顷。(1)城乡建设用地规划至2023年和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5794.70公顷与6725.10公顷之内,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43.05%和49.96%。全区规划近期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净增490.70公顷,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净增1421.10公顷。城市:规划至2023年城市规模为1716.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75%;规划至2023年城市规模为2744.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39%。建制镇:规划至2023年建制镇总面积为859.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9%;规划至2023年建制镇面积为1087.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8%。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至2023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1501.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6%;规划至2023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151.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5%。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划期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增长63.19公顷,占用农用地53.08公顷,占用耕地35.00公顷。规划至2023年和2023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63.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7%。(2)交通水运用地2023年交通水运用地面积为764.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8%。规划期间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量增大,占建设用地总量的比例有所增长。其中占用农用地841.10公顷,耕地470.06公顷,占用其他土地40.87公顷,占用建制镇24.71公顷,占用其他建设用地25.00公顷。规划至2023年交通水运用地面积为1071.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6%;2023年交通水利设施用地为1531.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38%。其他土地为缓解用地压力,适度开发未运用地,提高用地效率。规划至2023年,全区其他土地面积为1526.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34%;规划至2023年,其他土地面积为1112.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6%。第三节布局优化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的,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证生态用地,贯彻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用地,统筹城乡发展,保障中心城区、新城区以及开发区的优先发展,不断提高土地运用效率,节约集约用地。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科学布局耕地和基本农田,避免城乡建设与产业发展对基本农田的占用,积极推动基本农田永久保护。基本农田调整时遵循“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原则,保证数量、提高质量,稳定布局。将规划划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布局进行合理调整,重点调减了铁心桥街道、西善桥街道、雨花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板桥新城范围内的部分基本农田,将基本农田集中布局在以发展郊区农业为主的板桥街道的大方村、柿子树村、永安村、孙家村以及新建村。共计调出的基本农田面积为1587.50公顷,没有调入基本农田,划定了基本农田348.79公顷。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以行政村内设保护片,将基本农田贯彻到具体地块,设立基本农田保护块,保护区、片、块重要以行政界线、河流、重要道路、居民点等界线划分,保护片以区、镇两级编号。共划定1个基本农田保护区,5个基本农田保护片,348.79公顷的基本农田。用于规划期内补划不易拟定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重要为不宜在街道、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选址建设项目,同时列明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安排的建设项目清单。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建立以京沪高铁、长江三桥、绕城公路和南京南站作为骨架的交通框架,结合中心城区发展规定,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不断提高建设用地运用效率,逐步形成“一廊两区”(秦淮新河绿廊,以秦淮新河为界划分为南区、北区)、“一心一楔”(南部新城中心,南郊森林公园绿楔)的土地运用格局;其中南区结合南部新城的建设规划商贸居住用地,北区结合板桥新城的建设规划高科技产业工业以及居住用地。规划逐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加快科技型产业用地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用地集中集聚和集约运用,以打造中国软件产业名区。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不得突破2588.40公顷。优化生态用地布局构建以牛首山、将军山为典型的生态绿地保护功能区、以环新秦淮新河生态走廊保护为主的生态系统,重要涉及自然生态林地保护区、江堤防护林区、交通绿化区3个不同区域。保持雨花台区城市“山、水、城、林”的特色,以城市绿地系统为核心,以城郊生态防护林网为基础,充足运用交通走廊、自然河流水系开辟城市公共绿地和生态用地,形成点、线、面、片相结合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第一节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明确耕地保护目的严格保护耕地,发挥耕地的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安全保障功能。规划至2023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为1063.70公顷,开发整理补充耕地37.00公顷,其中规划近期补充耕地11.00公顷,远期补充耕地26.00公顷。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耕地保护导致了巨大的压力,非农建设成为耕地减少重要因素的趋势将更加明显。应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规划近远期,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量控制在352.60公顷和922.00公顷以内。加大耕地补充力度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在占用耕地前先补充与占用耕地数量与质量相称的耕地。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管制,保证补充耕地质量和数量。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全面开展耕地质量普查、建立耕地质量检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全面提高耕地质量,保证全区有限耕地资源的可连续运用。大力推广测土培肥技术、增施有机肥、扩大绿肥种植,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在实行耕地占补平衡时,必须保证补充耕地质量,加大复垦土地地力建设评价,提高土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永久性建设占用的耕地的耕作层必须剥离,在符合水保规定的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基本农田实行全面规划、合理运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严格按照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拟定的保护目的,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以及《江苏省农用地资源分等研究》成果,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并贯彻到地块和农户。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质量等级高于原有质量等级,调整划定期,现有集中连片,有良好农业设施保障的基本农田优先保护,现有在册基本农田中优质农用地可以继续作为基本农田进行保护。规划根据实际情况以街道单元设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以行政村内设保护片,将基本农田贯彻到具体地块,设立基本农田保护块,保护区、片、块重要以行政界线、河流、重要道路、居民点等界线划分,保护片以区、街道两级编号。全街道共划定1个基本农田保护区,5个基本农田保护片,348.79公顷的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按照“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规定,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强不同类型的基本农田分类建设指导。结合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建立基本农田地力与施肥效益监测网点,加强基本农田地球化学环境监测与评价,定期提出基本农田地力变化状况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土地整治专项资金重点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聚合相关部门资金和引导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增长的耕地要划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基层组织对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视力度和建设热情。严格贯彻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进一步贯彻基本农田保护各项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农田占用审批制度。占用基本农田必须通过依法审批,严禁改变基本农田性质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对基本农田耕作层导致永久性破坏的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的责任书,将保护面积分解到街道、村,贯彻到每个地块。规划期间,保证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建立基本农田永久保护机制建立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地块落到实处,解决基本农田零碎分散、规划调整频繁、建设占用多、补划不到位等问题,提高基本农田的区位稳定限度、集中连片限度、落地到户限度和信息化限度,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高到全新水平。第三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推动园地综合整治规划期间,稳定现有园地,着力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为适应种植及经济作物产业发展需要,合理调整园地布局,引导新建园地向条件适宜的地区集中发展,规划期内园地规模基本保持稳定,到2023年园地面积为198.51公顷。保护和规划林业发展用地加强林地保护,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许可制度,严禁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大力实行生态修复工程,对沿江生态敏感区加大生态建设,规划到2023年和2023年全区林地面积分别达成1501.50公顷和1863.20公顷。合理安排和布局畜禽养殖用地加强畜禽养殖用地的调查和规划,鼓励畜禽养殖业规模化经营。尽量选择废弃地和未运用地发展畜禽养殖,避免畜禽养殖导致环境污染,适度扩大畜禽养殖用地规模。建设用地调控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充足发挥土地的调控作用,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保障城乡发展必需的各类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以最小的土地资源消耗换取最大的经济社会发展。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新增规模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以需求引导和供应调节合理拟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低效扩张,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转变。规划到2023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445.2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794.70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净增控制在800.40公顷;到2023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840.2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725.10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净增控制在2195.40公顷。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足整合运用城乡闲散地,鼓励低效运用土地的深度挖潜和增容改造。优化城乡工矿用地结构和布局,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城乡建设向地上、地下发展,促进各项建设集约节约用地,提高建设用地的综合效益。第二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保障中心城区用地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中“中心城区”的范围是:东和北以绕城公路,南以外秦淮河和秦淮新河围合的地区作为中心城区范围。雨花台区雨花新村、宁南街道、赛虹桥街道的所有以及铁心桥街道、西善桥街道的北部在位于南京市主城区范围之内。考虑到自然交通要素以及全区的区域规划,规划期间雨花台区的中心城区与南京市主城区范围完全一致,定位为依托京沪高铁、南京南站的建设向西南拓展,穿越铁心桥街道、西善桥街道,依托南部新城的建设,全面提高全区城市功能,加大旧城改造的力度,完善雨花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将城区建成集高级现代化商务区、崇高住宅区、高水平文教区和高绿化覆盖区为一体的现代化新城区。规划中心城区近期建设用地规模为3013.36公顷,其中赛虹桥街道662.32公顷,雨花新村街道131.02公顷,宁南街道1025.67公顷;铁心桥和西善桥街道的中心城区部分共计1194.35公顷。远期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362.93公顷,铁心桥和西善桥街道中心城区内的部分是1453.92公顷。优化配置城乡工矿用地规划期间,全区以“一廊两区”、“一心一楔”进行空间组织,南部新城建设为增长中心,以打造雨花软件名区为切入点,以板桥新城建设为补充,城乡空间集聚发展,生态空间开敞布局。规划以中心城区的建设为中心,区域东南部依托将军山、牛首山风景区建设大力发展软件谷,打造中国软件产业名区。区域西南依托长江三桥沿江集聚发展高附加值、高科技产业集群。板桥街道结合梅山钢铁,不断促进土地运用方式调整、产业升级。通过“一廊两区”的协调互动,合理引导生产力布局和要素流向,加快城市化进程。规划期间严格控制城乡用地盲目扩张,将土地城乡化与人口城乡化协调起来,调控城乡用地增长的规模与速度,防止超越人口城乡化和就业结构转移的进程盲目扩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充足挖掘城乡内部用地潜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运用水平,转变土地运用方式,提高城乡土地运用效率和效益。逐步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雨花台区地处丘陵、平原两大交汇地带,窑场、砖瓦厂、采石场众多。规划期间逐步推动废弃窑场、砖瓦厂整治拆迁,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行提供了也许。规划期间全区将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的,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增长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运用建设用地,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并为城乡建设争取发展空间。第三节保障基础设施用地统筹安排交通网络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规定,优化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抢抓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全面加强区域交通设施建设,通过京沪高铁的建设融入长三角一小时经济圈。铁路:重点建设京沪高铁、沪汉蓉铁路、宁安铁路以及南京南站,形成铁路网状交织、线状节点的分布形态。公路:重点建设沪蓉国道主干线南京绕越公路、G205油坊桥至铜井段、G104江宁段改扩建、S001板桥汽渡江南连接线拓宽改造、南京至陆郎公路等项目,形成南北贯通型特色交通网络。轨道交通:建设连接中心城区、江北副城和东山副城的地铁三号线,建设连接禄口机场与中心城区之间的机场轻轨;建设宁丹高速公路,增长机场至南京市区西侧快速通道,缓解机场高速公路拥堵状况。港口码头:规划期间,重点建设南京港板桥港区华润热电卸煤码头项目、梅山钢铁成品码头扩建工程和梅山原料码头扩建工程。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规划期间进行涵道管网的改造疏通,沟渠水系的疏通,重要有板桥古雄泵站官网改造、凤台南路排水过街涵改造、小行河道管涵改造和西善桥中心沟水系等。重点保障能源环保用地按照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适当增长能源用地供应,重点保障全区规划期间电网建设用地需求。紧紧围绕电网规划规定,严格项目用地管理,不断地优化电力能源用地布局,以适应全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规划期间,重点建设220KV板桥变电站、板北1#-3#110KV变电站、板南1#-4#110KV变电站、城南LNG储配站等。第四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统筹区域土地运用,明确区域土地运用调控方向,加强土地运用的引导与调控,按照建设用地布局与管制规定,综合雨花台区土地运用特点、土地适宜性、主导用途等方面的因素,明确划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严禁建设区,用于指导城乡开发建设行为。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乡、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及工矿建设。该区土地面积为6725.1公顷,重要分布于中心城区以及板桥街道。雨花台区域空间上结合京沪高铁和南京南站建设的机遇,构建完善的交通网路,打造雨花台区四通八达的交通骨架。中心城区部分加大旧城改造力度,使秦淮新河以北逐步成为南京市新兴的居住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充足运用长江三桥、绕城公路以及宁马高速的交通优势,加快高新技术基地的发展速度;板桥新城依托生态环境、商业及公共设施优势,逐步形成以服务新城居民为主,业态业种多元化发展、生态特色鲜明的区域性商业中心。该区的管制规则为:区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的约束,区内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可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并须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该区是城乡村及工矿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应科学合理地拟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尽量运用存量建设用地和未运用地,少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重要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按照保护资源和环境、有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定划定,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该区土地面积约为1858.00公顷,重要分布于铁心桥街道西侧和西善街道东侧的区域。该区重要是为满足雨花台南部地区远期发展需要,促进中心城区与板桥新城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机衔接。该区的管制规则为: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不得任意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解决,严格论证,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所辖范围是全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严禁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该区土地面积约3226.61公顷,分布于铁心桥街道南部、西善桥街道西北区域以及板桥东部等区域。该区的管制规则为: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发展空间,是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要区域。区内严禁城、镇、村新增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新增用地。严禁建设区严禁建设区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区域内具有重要的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严禁各类建设用地开发的区域。该区的管制规则为: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严禁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严禁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该区土地面积约1650.00公顷,重要涉及沿江景观防护绿地、生态走廊、生态防护林以及历史风景区等。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第一节生态环境建设目的2023年目的:围绕建设“生态雨花”的目的,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雨花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监管体系;强化保护历史人文景观,增强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保证景观资源及土地资源的可连续运用。从空间、时间上构筑良好的城市生态系统。2023年目的: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控制力,建立完善有效的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实现市域生态功能的动态平衡,促进雨花台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第二节环境和谐型土地运用模式生态旅游休闲区的土地运用模式结合建设“绿色雨花”和“生态雨花”的目的,依托雨花台区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独特的自然景观资源,整合雨花台、菊花台、秦淮新河、将军山、牛首山等生态资源,积极开发生态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旅游、都市农业旅游和革命教育旅游,初步形成食、住、行、游、购、娱等要素齐全的旅游产业格局。实行秦淮新河风光带规划,将保护生态环境与沿江开发有机结合,形成新兴的生态旅游区。生态型沿江开发土地运用模式强调体现“绿色、生态”理念,体现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平衡协调发展。围绕“高新”的产业结构导向及展示优美自然环境的主题,把自主创新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把以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目的,发展循环再生的绿色经济,构筑系统安全的绿色生态,走出生态环境系统与经济社会系统可连续发展道路。第三节土地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域长江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重要涉及长江水域和岸边湿地,保护中心城区有良好的通风环境。其中重要湿地面积约为6.56平方公里,涉及三桥湿地公园、石闸湖公园、秦淮新河景观林和板桥景观河建设,构成了距中心城区最近最大的生态湿地板块。对湿地生态功能区可适当进行生态旅游等开发活动,但应严格限制区内的人类活动强度,实行积极的建设性保护方针。强化绿化建设,优化绿化结构,增强生态自我平衡与修复能力,保障区域整体生态安全。廊、带、生态休闲保护区“一廊”(雨花台、菊花台、韩府山、牛首山花境生态廊道)、“二带”(秦淮新河和板桥新河景观林带)构成雨花台区的生态休闲保护区,打造秦淮河景观绿地等一批生态景观,建成全国闻名的生态区。休闲景观区以保护和发展风景林为主,开展绿色旅游,加强生态化建设;遏止破坏性的开发,旅游开发项目须制定控制性规划,合理运用风景旅游资源,科学测算旅游环境容量,其性质、布局、规模、造型、色彩等必须与周边自然景观协调。土地整治安排补充耕地目的规划期间全区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37.00公顷,其中规划近期补充耕地11.00公顷,规划远期补充耕地26.00公顷。土地整理重点区域根据各街道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划定全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其中土地复垦重要集中于梅山钢铁集团废弃工矿用地;整理农村居民点区域重要分布于板桥街道、西善街道。土地复垦重点区域规划期间对废弃道路、水利工程挖损地等优先复垦为耕地,加大对农村居民点、高速公路沿线取土区的复垦,不能复垦为耕地的要采用多种方式综合运用。规划期间通过废弃工矿地和农村居民点新增耕地37公顷,新增林地308.00公顷。土地用途分区土地用途分区类型全区划分为7各土地用途区,分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乡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指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依据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结合全区发展目的,按照基本农田调入调出规定,在全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348.79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48.79公顷,分布于宁马高速公路两侧和板桥街道的南部。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重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的确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存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取土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4)在不突破多划的基本农田规模的前提下,列入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时不再补划,简化相应用地报批程序。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除基本农田以外,针对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总面积1692.49公顷,其中耕地751.60公顷。该区在铁心桥街道、西善街道、板桥街道都有分布。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重要用作耕地、园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内的确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存现状用途,但不能扩大面积;(3)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凉区内土地。林业用地区林地区是指为保护和发展林业生产所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为适应生态建市的需要,该区重要分布于将军山、牛首山、雨花烈士陵园周边以及秦淮新河两侧,总面积为1392.15公顷。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重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的确不能调整的,可保存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4)严禁占用区内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取土等活动。城乡村建设用地区城乡村建设用地区指为满足城乡村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域总面积8058.47公顷,涉及秦淮新河以北中心城区、开发区以及板桥新城。本区域的布局以将雨花台区打导致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业、能源冶金产业、机械制造产业、生物医药及新材料产业基地为基础,抓住沿江开发和京沪高铁建设机遇,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开发区信息产业、工业产业以及制造业发展需要。管制规则为:(1)该区内的土地重要用于城乡各项建设,城乡规划应与土地运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不应突破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拟定的用地规模;城乡内部功能布局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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