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产品标准化(附件一)卓达养老产品标准
目录
一. 公共区域 2
1. 公共交通空间 2
2. 户外活动及休息区域 21
3. 公共厕所、专用厕所及公共浴室 23
4. 轮椅席位 27
5. 无障碍客房 29
6. 停车车位 30
二. 居住空间 32
1. 入口玄关 32
2. 门 32
3. 客厅/起居室 34
4. 卧室 35
5. 厨房 36
6. 卫生间 38
7. ...
卓达养老产品标准
目录
一. 公共区域 2
1. 公共交通空间 2
2. 户外活动及休息区域 21
3. 公共厕所、专用厕所及公共浴室 23
4. 轮椅席位 27
5. 无障碍客房 29
6. 停车车位 30
二. 居住空间 32
1. 入口玄关 32
2. 门 32
3. 客厅/起居室 34
4. 卧室 35
5. 厨房 36
6. 卫生间 38
7. 电器照明及指示牌标识 39
一、公共区域
1. 公共交通空间
1.1 缘石坡道设计应该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的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2) 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的范围内,并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 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和三面缘石坡道;
4) 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5)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20 mm。
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 (图1.1.2-1,图1.1.2-2,图1.1.2-3)
图1.1.1-1交叉路口单面坡缘石坡道
图1.1.A1-2街坊路口单面坡缘石坡道
3)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 m(图1.1.A3 )
4)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 m (图1.1.A4)
5)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图1.1.5 -1)
b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图1.1.5 -2)。
图1.1.5-1扁形单面坡缘石坡道
图1.1.5-1转角单面直线缘石坡道
1.2 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 指示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图1.2.2-1 );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 (图1.2.2-2)
图1.2.2-1行进盲道规格
图1.2.2-2盲道起点与终点的提示盲道
3)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图1.1.3-1 )
图1.2.3-1提示盲道触感原点规格
4)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5) 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
6) 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行进盲道触感条规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部位
设计要求(mm)
面宽
25
底宽
35
高度
5
中心距
62-75
1) 行进盲道的起点和终点处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应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图1.2.1)
图1.2.1提示盲道
2)
行进盲道在转弯处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应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图1.1.2)
图1.2.2盲道交叉的提示盲道
3) 人行道中有台阶、坡道和障碍物等,在相距0.25~0.50m处,应设提示盲道(图1.1.3)
图1.2.3人行道障碍物的提示盲道
4) 距人行横道入口、广场入口、地下铁道入口等0.25~0.50m处应设提示盲道,提示盲道长度与各入口的宽度应相对应 (图1.2.3-1, 图1.2.3-2)
图1.2.3-1地铁、地下道入口的提示盲道
图1.2.3-2人行横道入口的提示盲道
5) 提示盲道的宽度宜为0.30-0.60m;
6) 提示盲道触感圆点规格应符合表 (图1.1.6)。
部位
设计要求(mm)
表面直径
25
底面直径
35
圆点高度
5
圆点中心距
50
1.3 公交车站
1) 城市主要道路和居住区的巴士车站,应设提示盲道和盲文车站牌。
2) 沿人行道的公交车站,提示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图1.3.2) :
图1.3.2公交车站提示盲道
● 在候车站牌一侧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宜为4.00~6.00m;
● 提示盲道的宽度应为0.30~0.60m;
● 提示盲道距路边应为0.25~0.50m;
● 人行道中有行进盲道时,应与公交车站的提示盲道相连接。
3) 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设公交车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 由人行道通往分隔带的公交车站,设宽度不应小于1.50m。坡度不应大于1:12的缘石坡道;
● 在候车站牌一侧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宜为4.00~6.00m;
● 提示盲道的宽度应为0.30~0.60m;
● 提示盲道距路边宜为0.25~0.50m;
4) 公交车站设置盲文站牌的位置、高度、形式与内容,应方便视力残疾者使用。
1.4 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无障碍标准
1) 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应符合表中的规定
建筑类别
入口平台最小宽度(m)
大、中型公共建筑
≥2.00
小型公共建筑
≥1.50
中、高层建筑、公寓建筑
≥2.00
多、低层无障碍住宅建筑
≥1.50
无障碍宿舍建筑
≥1.50
2) 入口平台要满足轮椅的通行和回转,同时还要为其他人的通行和停留带来便利和安全。 建筑物入口轮椅通行平台的最小宽度为1500mm。
无障碍建筑入口示意图
无障碍建筑通行平台设置雨棚
1.5 建筑坡道标准
是指在坡度和宽度上以及地面、扶手、高度等方面符合乘轮椅者通行的坡道。
1) 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型、直角型或折返型,不宜设计 弧型 (图1.5.1-1, 图1.5.1-2) 。
图1.5.1-1直角形坡道
图1.5.1-2折返形坡道
2) 坡道两侧应设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理想的坡道设计方案
3) 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扶手栏杆下端宜设高不小于50mm的坡道防护缘。
坡道防护缘
4) 不同位置的坡道,其坡度和宽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a.国际统一标准——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
b.旧建筑改造时,受现状条件的限制,坡度允许做到1:10—1: 8。
坡道位置
最大坡度
最小宽度(m)
有台阶的建筑入口
1:12
≥1.2
只设坡道的建筑入口
1:20
≥1.5
室内走道
1:12
≥1.0
室外通道
1:20
≥1.5
困难地段
1:10-1:8
≥1.2
5) 坡道在不同坡度的情况下,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符合 图2.4.5的规定。
坡度
1:20
1:16
1:12
1:10
1:8
最大高度(m)
1.5
1.00
0.75
0.60
0.35
水平长度(m)
30.00
16.00
9.00
6.00
2.80
图2.4.5不同坡度高度和水平长度
6) 坡道面应平整,不应光滑。
7) 坡道起点、终点和中间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1.50m。在坡道两端的水平段和坡道回转和转向处的水平段,要设有不小于1.5m x 1.5m的轮椅停留和缓冲地段。
图1.5.7坡道起点、终点和中间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m)
8) 1:10~1:8坡道应只限用于受场地限制改建的建筑物和室外通路。
1.6 走廊和地面
1) 乘轮椅者通行的走道和通路最小宽度应符合规定
建筑类别
最小宽度
大型公共建筑走道
≥1.80
中小型公共建筑走道
≥1.50
检票口、结算口轮椅通道
≥0.90
居住建筑走道
≥1.20
建筑基地人行通道
≥1.50
图1.6.1-1轮椅同行最小宽度
图1.6.1-2检票口、结算口通道
图1.6.1-3中小型公建走道
图1.6.1-4中小型公建走道
2) 人行通路和室内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松动不积水。
3) 使用不同材料铺装的地面应相互取平;如有高差时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面过度。
4) 人行通路和建筑入口的雨水箅子(截水沟)不得高出地面,其孔洞不得大于15mm×15mm。
5) 门扇向走道开启时应设凹室,凹室面积不1.30×0.90m(图1.6.5-1)。
图1.6.5-1中小型公建走道
6) 墙面伸入走道的突出物不应大于0.10m,距地面高度应小于0.60m。
7) 供特需照护群使用的走道与地面应符合下列規定:
● 走道宽度不应小于1.80m;
● 走道两侧应设扶手;
● 走道两侧墙面应设高0.35m护墙板;
● 走道及室内地面应平整,并应选用遇水不滑的地面材料;
● 走道转弯处的阳角应为弧墙面或切角墙面;
● 走道内不得设置障碍物,光照度不应小于120 Lx。
8) 在走道一侧或尽端与其他地坪有高差时,应设置栏杆或栏板等安全设施。
1.7 楼梯与台阶
楼梯与台阶的设计要点:
1) 老年人居住建筑出入口,宜采取阳面开门。出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 1.50m x l.50m的轮椅回旋面积。
2) 老年人建筑出入口门前平台与室外地面高差不宜大于0.40m,并应采用缓坡台阶和坡道过渡。
3) 当室内外高差较大设坡道有困难时,出人口前可设升降平台。
4) 缓坡楼梯踏步踏面宽度,居住建筑不应小于300mm,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20mm;踏面高度,居住建筑不应大于150mm,公共建筑不应大于130mm。踏面前缘宜设高度不大于3mm的异色防滑警示条,踏面前缘前凸不宜大于10mm。
5) 不设电梯的三层及三层以下老年人建筑宜兼设坡道,坡道净宽不宜小于1.50m,坡道长度不宜大于12.00m,坡度不宜大于1/12。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l 坡道转弯时应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净深度不得小于1.50m。
● 2 在坡道的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l.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 3 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栏杆下端宜设高度不小于50mm的安全档台。
6) 楼梯的形式以每层两或三段的直线型梯段为最佳。不应采用没有休息平台的单跑式楼梯 和弧形及螺旋型楼梯;
7) 公共建筑梯段的净宽和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居住建筑梯段宽不应小于1.20m
图1.7.8-1一般a=150mm、b=330mm
8) 踏面的前缘如有突出部分应设计呈弧形而非直角形,以防绊落拐杖头和对鞋面的刮擦;
9) 不应选用没有踢面的镂空踏步;
10) 扶手的下方应设高50mm的安全防护緣;
11) 在楼梯两侧需设高0.65-0.90m高处宜设φ40-50mm的圆杆横向扶手,扶手离墙表面间距40mm;走道两侧墙面下部应设0.35m高的护墙板,扶手要保持连贯,在起点和终点外要水平延伸0.30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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