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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保养规程内容

2019-05-13 12页 doc 21KB 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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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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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保养规程内容3 基本规定 3.0.1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分为例行保养、初级保养和高级保养三个级别。 3.0.2进入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或按期进行维护保养。 3.0.3设备产权单位应建立设备保养档案,并做好各级保养记录的收集存档。 3.0.4设备保养宜由产权单位进行。产权单位也可委托有保养能力的单位进行维保工作,并以合同形式约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3.0.5设备维护保养单位应制定与设备维护保养相关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 3.0.6设备使用单位应确保保养单位有充裕时间进行现场维护保养作业,初级保养时间宜不少...
塔式起重机保养规程内容
3 基本规定 3.0.1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分为例行保养、初级保养和高级保养三个级别。 3.0.2进入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或按期进行维护保养。 3.0.3设备产权单位应建立设备保养档案,并做好各级保养的收集存档。 3.0.4设备保养宜由产权单位进行。产权单位也可委托有保养能力的单位进行维保工作,并以形式约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3.0.5设备维护保养单位应制定与设备维护保养相关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 3.0.6设备使用单位应确保保养单位有充裕时间进行现场维护保养作业,初级保养时间宜不少于2h,设备在保养完成前不得使用。 3.0.7设备维护保养单位应配备起重设备、焊接设备、机加工设备、表面处理设备及测量器具等保养必备设备。 3.0.8初级保养时应参考例行保养记录,高级保养时应参考初级保养和例行保养记录。 3.0.9保养作业时,更换的重要元器件及各限位装置的规格型号应与原件相一致。 3.0.10保养作业时,更换的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书或质量保证书。 3.0.11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在遵守本规程的同时,还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 3.0.12各级保养应明确保养负责人。 3.0.13参与维护保养的专业维保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3.0.14电气系统的维护保养应由专业电工完成。 4 塔式起重机 4.1一般规定 4.1.1 塔式起重机各级别的保养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1 例行保养作业应在每班班前、班中、班后进行,作业主要内容为检查、调整、紧固、润滑、清洁、防腐等,作业人员应是当班司机,当班司机发现设备存在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应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专业维修人员维修。 2 初级保养应在施工现场进行,保养周期为闲置、连续工作1个月或累计工作300h,作业主要内容为检查、调整、紧固、润滑、清洁、防腐,作业人员以专业维保人员为主,司机协助。 3 高级保养宜在保养场内进行,保养周期为一个建筑工程周期,作业主要内容为拆检、调整、润滑、清洁、防腐、更换,作业人员应不少于3名专业维保人员。承担高级保养的单位应有设备堆放场地、维保车间及必要的维保工具。 4.1.2 多班作业时,应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司机应将设备保养和运转情况向接班司机交底,并办理交接手续。 4.1.3 新安装后的塔式起重机在连续工作的前两周内,每周必须至少按规定扭矩逐个对地脚螺栓、标准节螺栓及回转齿圈螺栓进行紧固一次。 4.1.4 塔式起重机停用1个月以上或封存,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措施。 4.2例行保养 4.2.1 应对基础及地脚螺栓连接进行检查。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应无沉降,无积水。 2 地脚螺栓应无松动、弯曲和断裂现象。 3 接地装置应连接紧固。 4.2.2 应对钢结构及连接进行检查。钢结构件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标准节、起重臂、平衡臂、塔帽、附墙装置等结构件应无明显变形、扭曲、脱焊、裂纹等现象。 2 走道、休息平台、护栏应稳固可靠。 3 销轴连接应齐全,轴向止动可靠。 4 连接螺栓齐全、紧固可靠。 4.2.3 应对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进行检查。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应运转正常,无异响,温升正常,减速机无漏油、渗油现象。 2 变幅小车应活动自如,无偏斜、卡死、滑脱等现象。 3 各机械联轴器、销轴、机座及电动机固定螺栓应齐全、紧固。 4 制动器应灵敏可靠。 4.2.4 应对回转机构进行检查。回转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转齿轮与齿圈应无异响。 2 回转减速机应运转正常,无异响,无渗漏油现象。 4.2.5 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行走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枕木或路基箱之间应填满碎石,以保证塔机在轨道上行走时,枕木或路基箱不会移动。 2 路基应无积水,排水沟应畅通。 3 钢轨与枕木或路基箱连接的道钉(螺栓)应无松动缺失。 4 钢轨接头之间的连接板应牢固,螺栓紧固,轨距拉杆牢固。 5 钢轨接头间隙不应大于4mm,接点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应大于2mm。 6 轨道端部止挡装置应牢固,行程限位开关碰铁与止挡装置距离大于1m。 4.2.6 应对电气系统进行检查。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连接线端子应连接牢固可靠。 2 导线及电缆应无破损漏电现象。 3 配电箱门应关闭完好。 4 配电箱应无漏水现象。 5 漏电保护器工作正常、灵敏可靠。 6 各操作开关应完好、有效。 4.2.7 应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安全保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幅度限位器、动臂变幅限制装置、运行限位器应齐全、完好。 2 小车断绳保护、小车防坠落装置、钢丝绳防脱装置、爬升防脱装置、抗风防滑装置应齐全、完好。 3 报警器及风速仪应灵敏可靠。 4.2.8 应对钢丝绳进行检查和清洁。钢丝绳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 2 钢丝绳两端应紧固牢靠,绳卡应符合规定。 3 钢丝绳上应无砂粒及杂物。 4 钢丝绳应润滑良好,必要时应涂抹润滑脂。 5 钢丝绳断丝、磨损、扭曲变形等超出《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5972要求时,应予更换。 4.2.9 应对吊钩进行检查。吊钩防脱装置应完好有效。 4.2.10 应对卷筒和滑轮进行检查。卷筒和滑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滑轮应运转自如,槽缘无破损,防跳绳装置齐全有效。 2 卷筒防跳绳装置有效。 4.2.11 应对配重进行检查,配重应牢固固定在平衡臂上。 4.2.12 驾驶室应保持整洁卫生,门窗完好,视野清晰,底部绝缘板良好。 4.2.13 每工作1周,各制动器铰点、吊钩轴承、回转支承、安全装置运动部位应按说明书要求加注润滑油或润滑脂。 4.2.14 塔式起重机应保持整洁,无杂物、油污、砂浆混凝土等。 4.2.15 班后应关闭电源,关(锁)好门窗。 4.3初级保养 4.3.1 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基础,基础应符合本规程第4.2.1条的规定。 2 紧固地脚螺栓,应达到规定扭矩。 3 地脚螺栓及螺母应涂抹油脂防锈,使之达到与空气隔绝。 4.3.2 钢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钢结构,钢结构应符合本规程第4.2.2条的规定。 2 紧固标准节连接螺栓,应达到规定扭矩。 3 附墙装置应连接可靠,紧固螺栓连接使之达到规定的扭矩,销轴连接有可靠的轴向止动措施。 4.3.3 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应符合本规程第4.2.3条的规定。 2 应对变幅小车走轮、靠轮轴承加注润滑脂。 3 起升机构制动器液压油应按夏冬季节更换。 4 各机械联轴器、销轴、机座、电机的螺栓应紧固。 5 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补充或更换减速器润滑油。 4.3.4 回转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回转机构,回转机构应符合本规程第4.2.4条的规定。 2 清洁回转齿轮、齿圈,涂抹润滑脂。 3 回转支承滚道内加注润滑脂,直至密封处渗出油脂为止。 4 按规定扭矩紧固回转支承连接螺栓。 4.3.5 行走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符合本规程第4.2.5条的规定。 2 台车架上的压重块固定应有效。 3 防风夹轨器应牢固有效,不得缺失。 4 电缆线不得在地面上拖行。 5 传动机构应完好。 6 应用水平仪测量轨顶标高,轨道顶面纵横方向上的倾斜不大于5/1000,用钢卷尺测量轨距,误差不大于公称值的1/1000,绝对值不大于6mm。 4.3.6 每次顶升、下降前应对顶升机构进行检查。顶升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并按说明书要求及时更换液压油,油量应充足,无杂质、乳化现象。 2 检查电机的旋向,电机的旋向与液压泵所标注的箭头方向应一致。 3 检查机电连接,电机与液压泵应连接可靠。 4 检查油路的连接及油缸,油路及液压泵、油缸、控制阀等应无渗漏现象。 5 检查溢流阀及油压表,应正常工作。 6 清洗滤油器,滤油器应无堵塞。 4.3.7 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电气系统,电气系统应符合本规程第4.2.6条的规定。 2 应清除集电器碳刷与滑环上的灰尘与脏物。 3 检查各行程开关触点,必要时应予修磨,使之闭合可靠。 4 应清除控制箱、接触器上的灰尘和铜屑,修磨或更换烧蚀磨损的触头,使其接触均匀,间隙适当; 5 清除操作台内部积尘,接线端子和各部触头应无氧化、烧蚀及弧坑现象。 6 操纵系统应灵敏可靠。 7 测量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4Ω。 4.3.8 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符合本规程第4.2.7条的规定。 2 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幅度限位器应灵敏有效。 4.3.9 钢丝绳应符合本规程第4.2.8条的规定。 4.3.10 吊钩应符合本规程第4.2.9条的规定。 4.3.11 卷筒和滑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符合本规程第4.2.10条的规定; 2 应检查各滑轮绳槽磨损和损坏情况,必要时更换。 4.3.12 驾驶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符合本规程第4.2.12条的规定。 2 驾驶室与机体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3 灭火器在有效期内。 4 起重性能图表应齐全。 4.3.13 制动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动器的弹簧、拉杆、销轴和开口销应完好。 2 磁铁的活动衔铁不应与线圈铁芯相摩擦。 3 制动摩擦片应接触均匀,间隙适当,制动可靠有效,摩擦片磨损超过50%时应予更换。 4 制动器泵的油量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 4.3.14 润滑及清洁工作应符合本规程第4.2.12~4.2.14条的规定。 4.4高级保养 4.4.1 钢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标准节、起重臂、平衡臂、塔帽、附墙装置等结构件应无变形、扭曲、脱焊、裂纹等现象。 2 标准节、起重臂、平衡臂、塔帽、顶升套架、回转总成、驾驶室、走道等结构件应完好可靠,并进行除锈、防腐处理。 3 各连接螺栓、销轴、开口销应完好可靠,并进行除锈、涂油、螺纹清理,更换损坏零件,确保各部件连接有效可靠。 4 应对变形或弯曲的杆件进行调整和更换,修整裂损的焊缝。完成主要受力构件的修复和更换的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5 应检查各个走道、休息平台、扶梯、防护圈、护栏及其支撑零件和紧固件,对损坏的部位进行加固、补强或更换。 4.4.2 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符合本规程第4.2.3条第1、3、4款及本规程第4.3.3条第2~5款的规定。 2 检查减速器,更换磨损超标的齿轮、油封、轴承、轴套、挡圈等零件,齿轮、轴承应传动良好。 3 应清洗减速器,更换箱内齿轮油。 4 应疏通各个减速器的透气塞,保证其正常工作。 5 应检查和调整联轴器的轴向和径向间隙,紧固联轴器、减速器机座、电机的螺栓,使之达到说明书要求。 6 应对电机轴承进行润滑。 7 应清洗变幅小车滑轮组、轴承,加注润滑脂。 8 应检查外露设备防护罩,对损坏的防护罩进行修复或更换。 4.4.3 回转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符合本规程第4.3.4条第2款的规定。 2 应检查回转齿轮与齿圈啮合情况,必要时进行回转支承拆检。 3 检查回转减速器,应运行正常无异响,存在异响时应予拆检。 4 应清洗减速器,更换齿轮油。 5 检查回转支承齿轮的啮合精度,必要时予以更换。 6 检查补充液力耦合器油量。 4.4.4 行走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轮踏面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15%、车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时应更换。 2 防风夹轨器应完好,无变形。 3 检查减速器,更换磨损超标的齿轮、油封、轴承、轴套、挡圈等零件,齿轮、轴承应传动良好。 4 应清洗减速器,更换箱内齿轮油。 5 应检查补充液力耦合器油量。 4.4.5 顶升机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符合本规程第4.3.6条规定。 2 应拆卸清洗控制阀、液压泵,更换滤油器。 3 应检查油缸的油封,必要时应更换。 4 应清洗油箱,更换液压油。 5 总装后应试运行,整个系统应运行正常。 4.4.6 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符合本规程第4.3.7条第1~5款的规定。 2 检查所有电线、电缆,应无损伤,及时包扎或更换损坏部分。 3 电机轴承应加注润滑脂。 4 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对外壳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5MΩ。 4.4.7 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幅度限位器应完好,必要时更换。 2 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幅度限位器的触头及接线应有效可靠。 3 变幅小车的断绳保护和断轴保护装置应有效、可靠。 4.4.8 钢丝绳应符合本规程第4.2.8条的规定。 4.4.9 吊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本规程第4.2.9条的规定。 2 宜保证吊钩安全色标清晰、醒目。 3 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更换: 1)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 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10%; 4)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 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4.4.10 卷筒和滑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检修各滑轮的防脱绳装置,确保有效可靠。 2 拆检各部滑轮和卷筒,滑轮转动应灵活,无卡阻或松旷现象。 3 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更换: 1)裂纹或轮缘破损; 2)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 3)滑轮绳槽壁厚磨损量达原壁厚的20%; 4)滑轮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5%。 4.4.11 制动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本规程第4.3.13条的规定。 2 应拆检制动器,修整制动轮毂表面的拉毛、起槽现象。液力推杆制动器应更换液压油;应调整电磁制动器衔铁行程,检查电磁线圈的固定情况,更换和配齐连接销及开口销。 3 制动器零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更换: 1)可见裂纹; 2)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材料厚度的50%; 3)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1.5 ~2mm; 4)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5)电磁铁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的10%。 4.4.12 当油漆剥落、锈蚀严重时,应对整机进行除锈、防腐、油漆作业。宜每2年对整机进行一次除锈、防腐、油漆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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