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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MIS收单业务合作协议-定稿

2019-02-17 3页 doc 14KB 8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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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MIS收单业务合作协议-定稿商户MIS收单业务合作协议 编号: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诚信、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共同建设商户MIS收单系统,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对乙方所辖现有商户MIS系统(收银一体机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开发商户MIS 银行卡收单系统,实现银行卡支付功能,改善用卡环境,提高收银员工作效率,实现银企双赢。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MIS银行卡收单系统的开发,承担其软件开发及相关硬件设备(服务器、密码键盘、网络设备)的投资,甲方所投入软件和硬件设备产...
商户MIS收单业务合作协议-定稿
商户MIS收单业务合作协议 编号: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诚信、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共同建设商户MIS收单系统,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对乙方所辖现有商户MIS系统(收银一体机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开发商户MIS 银行卡收单系统,实现银行卡支付功能,改善用卡环境,提高收银员工作效率,实现银企双赢。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MIS银行卡收单系统的开发,承担其软件开发及相关硬件设备(服务器、密码键盘、网络设备)的投资,甲方所投入软件和硬件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 2、在合作期内,甲方负责MIS银行卡收单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服务,负责对乙方操作人员的。 3、双方签订编号为的《特约商户受理人民币卡协议》和编号为的《特约商户受理国际卡协议》,甲方有权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商户银行卡交易回佣,并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1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做好MIS银行卡收单系统开发、调试和上线工作,负责协调原商户MIS系统软件开发商,提供软件接口和技术支持。 2、双方签订《特约商户受理人民币卡协议》和《特约商户受理国际卡协议》后,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按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商户银行卡交易回佣。 3、商户MIS银行卡收单系统正常运行后,乙方负责按照人民银行银行卡联网通用“一柜一机”要求,协调现已安装银行卡收单设备的相关银行,撤除其已安装的收单设备,确保全部银行卡交易均通过甲、乙双方共同开发的商户MIS银行卡收单系统完成。 4、乙方对甲方所投设备应无偿保管,提供必要的运行环境,确保甲方设备稳定、正常运行,并确保甲方交易数据安全。 5、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做好银行卡的安全支付宣传,确保客户安全用卡。 第四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单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款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甲方为履行本协议投入的全部费用。 第五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单方需要软件系统方面的变更,且影响对方系统正常运行的,需提前十五天向对方提出书面变更意见,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能进行变更。由于单方未经协商私自变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变更方负责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间任何一方如要求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协议终止前,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到期后不再履行的,应于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自动延期。 第七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方式进行明确。 第八条本协议适用国家有关法律。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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