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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冶金水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1〕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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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冶金水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1〕20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水泥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四〔2011〕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冶金、水泥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冶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和《水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关于印发冶金水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1〕20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水泥 建设项目初步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四〔2011〕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冶金、水泥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冶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和《水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把包括编制安全专篇在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作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重要手段,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高冶金、水泥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水平。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请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系(电话:01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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