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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专业基础历史名词解释世界古代史世界古代史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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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专业基础历史名词解释世界古代史世界古代史名词解释世界古代史名词解释 直立人中国学者习惯上称为猿人,生存年代170(或150)万年前至30(或20)万年前,其化石在欧、亚、非三洲均有发现。其头骨扁平,骨壁厚,眶上脊粗壮;脑容量大约从800毫升到1200毫升,平均身高为160厘米;下肢结构与人类十分相似,大腿骨接近现代人,其直立人行走的姿势已很完善。 早期智人早期智人也称古人,生活于距今25万年至4万年前。其体质形态已和现代人接近,但仍带有一些原始特点,如眉脊发达,前额低斜、鼻部扁宽、颌部前突等,脑容量平均为1350毫升。其化石目前在亚、非、欧三洲有多处发现。 晚期智人 晚期...
历史专业基础历史名词解释世界古代史世界古代史名词解释
世界古代史名词解释 直立人中国学者习惯上称为猿人,生存年代170(或150)万年前至30(或20)万年前,其化石在欧、亚、非三洲均有发现。其头骨扁平,骨壁厚,眶上脊粗壮;脑容量大约从800毫升到1200毫升,平均身高为160厘米;下肢结构与人类十分相似,大腿骨接近现代人,其直立人行走的姿势已很完善。 早期智人早期智人也称古人,生活于距今25万年至4万年前。其体质形态已和现代人接近,但仍带有一些原始特点,如眉脊发达,前额低斜、鼻部扁宽、颌部前突等,脑容量平均为1350毫升。其化石目前在亚、非、欧三洲有多处发现。 晚期智人 晚期智人也称现代智人,过去称为新人,生活距今四五万年前至1万年前。其体质形态和现代人大致相同,眉脊减弱,颅高增大,颌部退缩,下额明显,脑容量平均为1400毫升以上。他们的化石不仅分布于欧、亚、非三大洲,而且在大洋州和澳洲也有发现。晚期智人出现的时候,现代人种也形成了。 血缘家族是旧石器时代早期和中期的社会组织。马克思曾经指出:“血缘家族是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在这种社会组织里,婚姻是按照班辈来划分的,“所有祖父和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子。而他们的子女,即第一个集团的曾孙子女们,又构成第四个圈子”。这种家族形式排除了祖先和子孙之间,双亲和子女之间互为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而所有的兄弟姊妹,包括从兄弟姊妹之间都可以互为夫妻。一个血缘家族就是一个公社、一个集团。在集团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人们集体生产,共同消费。在那时,没有人剥削人的现象。 氏族原始社会以共同血缘关系结合而成的一种血族团体。其成员出自一个共同的祖先。氏族是人类各族普遍存在过的社会组织。产生于蒙昧时代的中级阶段,约相当于旧石器中、晚期。常以某种动、植物作为本氏族共同的图腾标记。氏族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实行生产资料公有,集体劳动,平均分配,没有剥削和阶级。公共事务由选举的氏族长管理,重大事情由氏族成员会议决定。成员都处于自由、平等的地位。 部落联盟原始社会后期形成的部落联合组织,通常由若干近亲或近邻部落组成,结成联盟的主要目的在于共同合作出征或自卫等军事行动。中国古代也曾出现过这样的部落及部落联合组织,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在同炎帝和蚩尤作战时,曾训练熊、罴、貔、貅、虎六种野兽参加战斗,实际上这是用六种野兽命名的六个氏族,它们组成一个部落联盟。黄帝为有熊氏,说明熊氏族在这个联盟中居于首领的地位。部落联盟可以是血缘或近亲关系部落之间的联盟,也可以是不同部落之间的联盟。这为后来国家的出现准备了条件。 对偶婚亦称对偶家庭。指原始社会时期,不同氏族的成年男女双方,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实行由一男一女组成配偶,以女子为中心,婚姻关系不稳固的一种婚姻形式。由普那路亚家庭发展而来,产生于蒙昧、野蛮时代之交,存在于野蛮时代。对偶婚的产生"是氏族组织的结果"。氏族的产生和发展导致普那路亚集团范围的缩小,氏族内部禁止通婚的惯例,随着氏族人口的不断发展,分支增多而日益复杂,使普那路亚婚越来越不可能、而终于被对偶婚所排斥。对偶婚可划分为望门居、妻方居、夫方居三个阶段。从妻居的母权制是对偶婚的典型形式,建立在对偶婚基础上的两性组织形式是对偶家庭。其特点是男女对偶结合短暂,不稳定,男女双方仍分属各自的氏族,对偶家庭本身很脆弱、没有独立的家庭经济,没有形成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包括几个对偶家庭的母系大家族是社会的基本组织,实行原始共产制经济。对偶家庭己具有一夫一妻制家庭的若干特征。当从妻居发展为从夫居,可以同时确知生母和生父,就为一夫一妻制家庭的产生准备了条件,再向前发展则为夫一妻制婚。当今世界的某些民族中仍存在对偶婚残余,解放前,我国云南永宁地区部分纳西族及傣、佤、独龙等族的部分人亦尚存此残余。 军事民主制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首用此术语,指古希腊荷马时代(英雄时代)部落及其联合(联盟)的组织机构。包括:议事会,由氏族长老组成;人民大会,由氏族成年男子组成;其军事首长,即“巴塞勒斯”,尚不享有阶级社会中国王的权力。古罗马人、日耳曼人、西徐亚人(斯基泰人)等,一般均经历过军事民主制。历史学上有时也用以指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一个阶段。 农村公社原始社会解体过程中形成的、以地域性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二重性,即同时存在私有制和公社所有制为特征的社会组织。狭义专指具有这一特征的农业公社;广义还包括具有这一特征的游牧公社和游猎公社。又称农民公社、毗邻公社、地域公社、农民村社,简称村社。世界各地普遍经历了农村公社发展阶段。 图腾崇拜将某种动物或植物等特定物体视作与本氏族有亲属或其他特殊关系的崇拜行为,是原始宗教的最初形式,大约出现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图腾为印第安语totem的音译,意为“他的亲族”或“他的氏族”,相当于是整个部族的标记。许多氏族往往以它命名。图腾崇拜的动物是不能捕杀的,只能在特殊的场合举行祭祀时才能杀死它。 《吉尔加美什史诗》古代两河流域南部文学作品。起源于苏美尔时代,至巴比伦时代编定成书。史诗描述乌鲁克成邦首领吉尔加美什最初施暴政,激怒了神而饱受磨难。在经过飘荡归来之后,终成为洗尽前君的谨饬之君。史诗歌颂了吉尔加美什与诸神所创造的恩启都结下的友谊及不畏邪恶、战胜妖怪洪巴巴的勇敢精神,以及为探求人类永生所做的努力。 乌鲁卡吉那改革在众多的苏美尔城邦中,拉格什是我们了解较多的1个城邦。这个城邦在公元前24世纪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1次大规模的社会改革。据记载:拉格什国王卢伽尔安达(约公元前2384-公元前2378年)为政暴虐,贪得无厌。贵族乌鲁卡基那推翻了他的暴政,当上了"卢伽尔",一度振兴了拉格什的国势。在统治期间,他进行了一系列的社会改革,主要措施是:1、取消弊政,减免赋税,禁止官员侵夺平民财产。2、壮大公民队伍,使许多失去公民权的平民重新恢复公民身份。3、兴修水利,改革社会的陈风陋习,推行一夫一妻制,提倡守法。如果乌鲁卡吉那的改革不是被城邦间的争霸战争所打断,或许会取得更大的成绩。苏美尔城邦时代(约公元前3500-公元前2300年)结束。 阿卡德王国古代两河流域南部奴隶制国家,约2371BC,阿卡德国王萨尔贡一世所建,经过多次战争,征服苏美尔诸城邦,向外扩张势力达后达小亚西亚、叙利亚和巴勒斯坦一带。同时,萨尔贡一世兴修河渠、统一度量衡、扩建常备军,加强集权统治。纳拉姆辛时,国势最盛,后渐衰,终被来自东北山区的库提人所灭。 乌尔第三王朝古代两河流域南部苏美尔人以乌尔为中心的王朝(约2113BC-2006BC)乌尔纳木所建。王朝统治时期,两河流域已经普遍使用青铜器,私有经济有较大发展,中央集权加强。末代国王伊比辛时期内外交困,阿摩利人入侵,埃兰人进攻,王朝灭亡。此后苏美尔人退出了西亚历史舞台。 汉谟拉比法典是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颁布的一部法律,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较系统的法典。法典全文用楔形文字铭刻,除序言和结语外,共有条文282条。包括诉讼手续、损害赔偿、租佃关系、债权债务、财产继承、对奴隶的处罚等。 尼布甲尼撒二世新巴比伦王国国王(约前605~前562)。王国开创者那波帕拉萨之子。即位前任王国的军事统帅,即位次年发兵出征叙利亚和巴勒斯坦,与埃及争夺势力范围。公元前601或前600年被埃及击败。公元前598年、前587年两度亲征犹太王国,前586年攻陷耶路撒冷,将犹太的国王、贵族及一般居民掳至巴比伦尼亚,史称巴比伦之囚。公元前567年远征埃及,掠得大量财富。他在国内大兴土木,在巴比伦城等地修建了很多宏伟的建筑物,其中马尔杜克神庙中的塔庙即是《旧约》中提到的“巴别塔”。巴比伦城门之一的伊什塔尔门以其高大雄伟和面装饰的彩色琉璃砖浮雕著称。为取悦其米底王妃,又在巴比伦的王宫中建空中花园,被誉为古代世界七大奇迹之一。尼布甲尼撒二世时期是新巴比伦的繁盛时代。 巴比伦之囚古犹太人被掳往巴比伦的历史事件。公元前597~前538年,犹太王国两度被新巴比伦王国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征服,大批民众、工匠、祭司和王室成员被掳往巴比伦。公元前538年波斯国王居鲁士灭巴比伦后,被囚掳的犹太人才获准返回家园。这段历史对犹太教改革产生了巨大影响。 铁列平改革公元前16世纪后半叶,赫梯国王铁列平进行了改革,他确立了王位继承法,即长子优先,无长子归次子,无子归女婿。改革使赫梯的王权得到巩固,国势日盛。公元前15世纪末至公元前13世纪中期,是赫梯最强盛的时期。此间,赫梯人摧毁了由胡里特人建立的米坦尼王国,并趁埃及埃赫那吞改革之机,夺取埃及的领地,与埃及争霸。 腓尼基字母在公元前1000年出现,由原始迦南字母演化出来。腓尼基字母是腓尼基人用以书写他们的腓尼基语。腓尼基语是一种北闪族语言。现在的希伯来字母、阿拉伯字母、希腊字母、拉丁字母等,都可追溯至腓尼基字母。腓尼基字母像希伯来字母和阿拉伯字母一样,都是辅音字母 (abjad),没有代表元音的字母或符号,字的读音须由上下文推断。腓尼基铭文曾在考古遗址中发现,包括一些腓尼基城市及地中海周边的殖民地,例如比布鲁斯 (在现今的黎巴嫩) 和迦太亚 (在现今的突尼斯). 士师时代以色列犹太人所处在的部落联盟时代。(所谓“士师”是以色列人的先知、统帅和救世主三位一体的,被看作是上帝选定的、被赋予上帝智慧的一些人,实际上就是军事民主时代的王或军事首领。)它包括了从以色列犹太人占领迦南(约公元前1230年)到扫罗称王(公元前1020年)之间的两个世纪左右的时间,这是以色列犹太人的氏族部落制度解体的时期。 第一次犹太战争犹太人反抗罗马统治的战争。公元66—70年,犹太人发起大规模的BD,反抗罗马的统治。史称“第一次犹太战争”,结果耶路撒冷被罗马人攻陷。据犹太史学家约瑟法斯说,共有119.7万人被杀。罗马史学家塔西佗估计则为60万人。犹太人国家的历史至此宣告结束。 犹太教世界各地犹太人信奉的宗教。犹太教在古代是民族宗教,由于经受多次亡国和流散的凄惨遭遇,犹太人发展了对民族神的排他性崇拜,进而自称为唯一真神的特选子民。在其一神观念基础上形成的民族文化,既有复杂的信仰礼仪,又有独特的生活方式;不仅表现为宗教文献和观念,而且也是社会制度和文化习俗。 贝希斯敦铭文古代波斯的记功刻石。刻于山崖上,在今伊朗克尔曼沙阿以东32千米处的贝希斯顿村附近。为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大流士一世在位时(前522~前486)所刻。铭文约1200行,以楔形文字刻写,包括古波斯文、埃兰文和巴比伦文。主要记述冈比西斯二世死后到大流士一世重新统一帝国期间的史事,其中包括高墨达政变、大流士镇压起义、大流士出征等。铭文左上部有浮雕,表现大流士头戴王冠,一只脚踩在高墨达身上,身后有2名侍卫,面前是9名被俘国王;上方刻善神阿胡拉•马兹达形象。该铭文于1835年发现,对释读两河流域和波斯古代文字有重要意义 大流士波斯帝国的第三代君主(前522~前486)。出身于阿契美尼德王族的旁支,其父希斯塔斯帕是帕提亚的总督。大流士随冈比西斯二世出征埃及,被任命为万人不死军的总指挥。公元前522年3月,琐罗亚斯德教僧侣高马达自称冈比西斯二世之弟巴尔迪亚(实则其人已被冈比西斯二世秘密处死)夺取政权,利用平民力量打击氏族贵族。冈比西斯二世在返波斯途中身死。大流士赶回波斯,联合6家贵族杀死高马达,取得王位。此后,大流士一世次第平定巴比伦、苏西安那(即埃兰)、波斯本土和帝国东境等地的反抗。公元前520年,在克尔曼沙以东的贝希斯敦村的悬崖峭壁上,用波斯、埃兰、巴比伦三种文字刻石记载他的十九战、俘九王的功绩。 琐罗亚斯德教波斯人信仰的宗教,又称拜火教或袄教,传说为伊朗人的先知琐罗亚斯德所创。该教认为,世界上有善恶二神,善神即阿胡拉.马兹达,也是光明、正义之神;恶神即阿胡拉.曼尼,也是黑暗、邪恶之神。善恶二神始终处在斗争之中。善和光明终将战胜恶和黑暗。大流士统治时期成为波斯帝国的国教。 封建庄园制 中古西欧封建主剥削农奴的基本组织,在其他地区和国家,也曾在一定时期不同程度地存在过这种组织。在西欧,封建化过程完成后,国王、教会和封建主的庄园分布各地。他们大多先侵占公有地,后逐户蚕食,直到吞掉一个或几个农村公社,所以形成的庄园大小不等。大庄园有一个或几个村庄,小的只有一个村庄的一部分。庄园完全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手工业尚未与农业分离。农民生产是为满足自己家庭生活的需要和为封建主提供消费资料,不是为了交换。封建主还有审判和惩罚农奴的权力。农奴虽然受到沉重的剥削,但毕竟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比奴隶有更多的劳动兴趣,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12、13世纪以后,西欧城市大批兴起,商品货币关系渗入农村,农奴改纳货币地租并逐渐取得人身自由,领主自营地消失,庄园解体。 福音同盟 德国哈布斯堡家族在奥地利领土上迫害新教徒、镇压胡司派观点的人。在德皇支持下,耶稣会士从奥地利前往捷克。在莱茵河流域和德国的西北部,天主教的活动加强了。德皇企图用武力压服新教诸侯。德国南部和西部的新教诸侯为了对抗天主教的反动,在1608年组成了以普法尔茨选侯腓特烈为首的政治同盟——“福音同盟”(新教同盟)。 克吕尼运动 10~11世纪天主教会修院的一次重大改革运动,得名于运动发源地法国克吕尼修道院。以该院为中心的修士主张加强修道院管理,修士须过集体生活,教士不得婚娶,以防止教会被世俗社会腐蚀和侵犯。该运动得到2000多所隐修院的响应。运动后期鼓吹教皇权力至上,主张教皇有权独揽主教叙任权,甚至有权废黜世俗君主,从而引起了教皇与世俗君主的长期斗争。   圣像破坏运动 8~9世纪在拜占廷帝国发生的破坏基督教会供奉圣像、圣物的运动,其实质是反对正统教会统治势力和教会修道院占有土地的政治斗争。基督教内长期存在圣像崇拜,而反对圣像崇拜的社会力量也在拜占廷帝国境内发展。7世纪以后,正统教会和修道院则兼并土地,聚敛钱财,成为社会各阶层怨恨的目标。利奥三世于726年发布禁止崇拜圣像的诏令,凡抗拒者其财产充公,是为圣像破坏运动之始。君士坦丁五世采取严厉措施对付圣像崇拜派。787年,尼西亚会议,宣布恢复圣像崇拜 。813利奥五世即位,反圣像派重新得势。 843年,皇帝迈克尔三世的皇太后狄奥多拉摄政时,再次宣布恢复圣像供奉,大批圣像破坏者以异端罪被处死。圣像破坏运动从此结束。 三国时代 朝鲜三国时代是指在公元前57年到公元668年之间占据朝鲜半岛和中国东北的三个国家高句丽(前37年-668年)、新罗(前57年-935年)、百济(前18年-660年)。公元668年,征服了百济后,新罗又征服了高句丽,因此结束了三国时代,创立了统一新罗时代。 科田法  重新分配全国土地,按科(等)授予官员土地,分公田和私田两种。土地按人的地位(等级)来分配,通常只供有生之年享有。受田者获得租权,而农民则得到耕种权。按惯例田租为庄稼收成的一半,通常作为租税缴纳给国家。由于就耕作权而言,农民作为佃农对土地的占有得到了保障,不能被没收,他们的生活得到了改善。 班田制 646年正月,孝德天皇宣布大化改新诏书,正式宣布实行“班田收授法”即班田制。班田制仿照唐朝的均田制而制定,是律令制土地制度的根本法。 班田制实行班田收授,首先须编定全国的户籍。班田的具体作法是:凡六岁以上公民,由政府班给口分田,男子二段,女子为男子的三分之二。官户奴婢与公民相同,家人、私奴婢则给公民的三分之一。有位、有职、有功者,按位的高低,功的大小,班给相应的位田、职分田、功田等。除口分田之外,还相应给以若干宅地和园田,为世业田,若绝户还公。班田每六年一次。所受之田不准买卖,若受田者死亡,由国家收回。 部民制 日本大和国时期的奴隶制。产生于4世纪末 。部民是皇室和贵族占有的奴隶集体,一般冠以主人名、职业名,种类有田部、部曲、品部等。大和国统治集团的奴隶人数众多,按分工分别编成不同的部。部曲往往以其所属贵族的氏姓作为部名,部民组织一般由下级氏族贵族统帅 ,称为伴造,职位可以世袭。部民制是日本奴隶制国家的经济基础。部民地位略高于奴婢。大化改新后被废除. 锁国令 日本江户幕府关于禁止对外交通和贸易的法令。1633~1639年先后发布5次。16世纪中叶起,葡、西 、荷等西欧列强先后来日本传教、贸易。为禁止天主教传播,防止商人豪富与幕府对立,巩固幕藩体制,幕府的对外政策从第二代将军德川秀忠时起,开始向锁国政策转变。1616年,规定欧洲船只只能在平户、长崎两港停泊交易。1624年,拒绝与西班牙通商。30年代后 ,加快锁国步伐 ,连续5次发布锁国令 。 至此,日本的锁国体制最后完成 。日本维持锁国政策达 200 多年之久 , 一直到1853年在美国炮舰政策的压力下才重新开放。 索贡巡行 罗斯大公以武力征服邻近地区。除了掠夺财物和奴隶外,还强迫被征服的部落称臣纳贡。每至秋末冬初,罗斯大公便率大队亲兵到各地征收贡物,收取毛皮。蜂蜜、蜂蜡及粮食和奴隶,史称“索贡巡行”。这种制度构成罗斯国家早期对内统治的主要特征。 《罗斯法典》 基辅罗斯及封建割据时期古罗斯的法令汇编。来源于东斯拉夫人习惯法、罗斯王公法令和法院判例,约在11~12世纪编成。法典明文规定:破坏田界、偷盗牲畜、纵火焚烧庄园或打谷场、杀害王公贵族及官员者,都要处以重罚;将债农、奴仆、斯美尔德(农民),置于封建依附地位,农民死后无嗣,其财产归主人所有;废除血族复仇习俗,代之以罚付“血款”,即杀人者偿付被害者家属40格里夫那,杀死领主等显贵,加倍偿付,封建主杀死一个农民则只付5个格里夫那的偿金。它们是在不同时期形成的各具特点的法律文献。 玛雅文化 印第安人的一支玛雅人创造的文化,繁荣期在4—10世纪,15世纪初,特别是西班牙殖民者侵入后衰落。玛雅人是唯一有文字的印第安人。玛雅人的文化对后来的阿斯特克文化有很大的影响,他们被称为“新世界的希腊人”。公元前第1千纪前,玛雅人已有刀耕火种农业,他们用石头制造工具和武器,公元初出现城市,城市和村落里有贸易广场,玛雅人在数学、天文和历法上有很高的造诣。 东正教 又自称“正教”,意思是正宗教会,是以君士坦丁堡为首的东部教会。正教否认罗马教皇有高出其他主教的地位和权力,主张除主教以外的其他教士均可婚娶,在教义上与天主教略有分歧。5—15世纪时,东正教直接受拜占建帝国控制,是拜占庭帝国的国教。因为宗教仪上都用希腊语,故东正教也称希腊正教。十六世纪末,东正教在莫斯科设立大主教后,又逐渐形成使用斯拉夫语的俄罗斯正教,受沙皇政府控制。至十八世纪,东欧有些国家的东正教教徒宣告在行政上对君士坦丁堡独立。东正教流行范围主要是东欧,即东欧的希腊语和斯拉夫语地区。 阿维农之囚 法王腓力四世因推行战争政策,财政困难,而向教士征收捐税,得罪教皇。教皇卜尼法斯八世准备开除法王教籍,法王则逮捕教皇使节,并派密使诺加勒到罗马,勾结科隆纳家族,共反教皇,卜尼法斯在斗争激烈时死去,在法王压力下,选了新教皇克力门五世,教廷因此迁到法国阿维农城,共驻了七十年(1308—1378),史称“阿维农之囚”。 清教运动 16世纪中期英国圣公会内部的改革运动。因主张清除英国国教会内残留的天主教旧制和繁文缛节,提倡勤俭清洁的简朴生活,故名。清教运动的发动者为卡特赖特。运动后分为温和派与激进派。前者提倡从国教会内部改革,以实现净化教会为目的,在政治上主张君主立宪。后者主张采用长老制,甚至脱离国教会,简化仪式,放弃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在政治上提倡共和制。运动对英国革命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黄金诏书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四世于1356年颁布的帝国基本法。规定:皇帝由当时权势最大的7个选帝侯,在法兰克福城选举产生。选举会议由美因茨大主教召集并主持;帝位加冕礼在亚琛举行;德意志国王即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不再需要罗马教皇的承认。还规定选帝侯在其领地内政治独立 ,拥有征税、铸币、盐、铁矿开采等国家主权,以及独立的、不准臣民上诉的最高司法裁判权,拥有监督帝国的职权。金玺诏书从法律上确定了德意志侯国的分立体制,进一步削弱了皇权,加剧了德意志的政治分裂。 红白玫瑰战争 英国因1453年的英法战争失败加之国内赋税徭役的不断加重,以及旧贵族(诸侯)的互相倾轧和对人民的掠夺,使得新贵族和城市资产阶级对兰加斯特王朝的政策不满,约克公爵理查于1455年宣布摄政,但兰加斯特族依靠西北部大封建贵族的支持,废除摄政,双方的长期混战从此开始。兰族和约族的族徽分别是红、白玫瑰,所以此封建混战称红白玫瑰战争。内战结果导至:旧的封建诸侯自相残杀殆尽,新贵族和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作用日益增长,都铎王朝在新贵族和资产阶级支持下日益巩固。 七国时代 7世纪初叶~9世纪中叶,不列颠岛上七国并立的时代。从5世纪中叶起,欧洲大陆上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和裘特人跨北海侵入不列颠岛。在征服当地克尔特人的过程中,许多小国逐渐合并为7个王国。南部有西塞克斯、南塞克斯和东塞克斯 ;东北部和中部有麦西亚、诺森伯里亚和东盎格里亚;东南部有肯特。相互争雄,战乱不已。埃格伯特建立起统一的英格兰王国。七国时代结束。 僧侣骑士团 是一种宗教性的军事组织,直属教皇,不受当地统治者指挥。第一次十军东征后,教会为了巩固十字军国家的地位,先后组织几个僧侣骑士团,派往东方,第一个“神庙骑士团”主要由法国骑士组成;第二个是“医院骑士团”,主要由意大利骑士组成;后来在13世纪又成立了德国的“条顿骑士团”。 《米兰敕令》 罗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在米兰发布的宽容基督教的敕令。313 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和李锡尼合力征服罗马帝国东部,并与李锡尼在米兰达成,签署《米兰敕令》,停止迫害基督教。宣布罗马帝国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要求各地归还被没收的教产。至此,初步奠定基督教的合法地位。 汉萨同盟 德意志北部沿海城市为保护其贸易利益而结成的商业同盟。汉萨一词日耳曼语原意为集团。同盟形成于1356年,中心在吕贝克。从12世纪起,北德意志商人为了同英国、佛兰德进行贸易,曾组织“科隆汉萨”和“汉堡汉萨”。约12世纪中叶~13世纪中叶,德意志莱茵河流域的贸易活跃,对外贸易重心逐渐扩大到波罗的海地区。13世纪80年代,莱茵地区各商人组织互相合作以维护共同的利益,并与吕贝克及其他控制波罗的海贸易的北德城市结成同盟,防御劫匪和海盗,确保贸易安全 。 《凡尔登条约》 分割法兰克人的加洛林帝国的条约。这一条约是加洛林帝国瓦解的第一阶段,预示近代西欧国家的形成。840年路易死后,爆发了公开的战争。路易的第三子日耳曼人路易联合查理攻击长兄皇帝罗退尔一世。罗退尔在丰特努瓦败北求和。843年8月,在凡尔登达成协议,罗退尔仍保持帝号,获得中法兰西亚,即包括今比利时、尼德兰、德国西部、法国东部、瑞士和意大利大部的一个狭长地带。日耳曼人路易获得东法兰西亚,即莱茵河以东的地区。查理获得西法兰西亚,即今法国的剩余部分。 《萨利克法典》 5世纪时萨利克人的习惯法汇编。墨洛温王朝的创始人克洛维统治后期(约507~511)颁布的。它在克洛维的后继人统治时期曾两度被重新颁布,而在加洛林王朝统治时期又经反复修改和系统化。《萨利克法典》主要是一部刑法典和程序法典,列举了各种违法犯罪应科处的赔偿金。但它也包括一些民法的法令,其中有一章宣布女儿不得继承土地。16世纪时,这一章被错误地引来作为妇女不能继承王位这一现行法律推定的权威依据。 丕平献土 丕平在位期间,开始了法兰克王国自克洛维一世之后最大规模的征服行动, 他征服了伦巴第人,并把亚平宁中部以罗马为中心的土地献给了教皇,这就是著名的"丕平献土". 751年,教皇斯蒂芬二世亲自来到巴黎,在圣丹尼斯教堂为丕平涂油加冕。丕平称王, 开创了卡洛林王朝。 隶农制 隶农最早于公元前2世纪在意大利出现。部分罗马公民租种他人土地,成为隶农。租地需订契约,订约双方政治上平等,都有权根据自己意愿中止契约。租期一般为5年,地租用现金支付。3世纪时,由于奴隶占有制开始衰落,劳动力日益缺乏,罗马政府和大庄园主,逐步采用强制手段把隶农固着在土地上。4~5世纪,隶农的地位进一步发生变化。罗马法律规定土地所有者是隶农的主人,隶农及其财产是庄园财产的一部分,对隶农的婚姻权以及处置和继承财产的权利都作了限制,尤其限制隶农自由迁徙。但是,隶农不同于奴隶,法律仍然承认他们是自由民。在罗马帝国晚期,隶农在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大、中庄园广泛使用隶农劳动。由于对被释奴授产使其从事耕作,加之大批“蛮族”俘虏以隶农身分定居于帝国境内,自治市里的中、小土地所有者又大量破产,结果隶农的数量不断增加。帝国后期隶农制的发展标志着奴隶占有制社会内部封建制生产关系的萌芽。 徙志. 公元613年,穆罕默德开始公开传教。麦加的部落贵族把他视一种威胁,因此多方迫害伊斯兰教徒。公元622年,穆罕默德及其门徒被迫出走到麦加以北200公里的麦地那,并考虑在那里建立神权国家。 伊斯兰教将这一历史事件称为“徙志”,这是穆罕默德一生中的转折点。他在麦加只有少数的信徒,但在麦地那,伊斯兰教的力量得到迅速发展。穆罕默德依靠这支力量,与麦加贵族进行斗争。630年,穆罕默德兵临麦加城下,麦加贵族被接受伊斯兰教,并承认穆罕默德的权威。 穿袍贵族 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出现,两个新的社会阶级、即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产生了。资产阶级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代表,主要由资本主义工场主和农场主组成,也有一部分来自富裕农民和贵族。法国的资产阶级主要经营包税、贷款给国家或购买官职成为政府官员,他们有明显的贵族化倾向,被称为“穿袍贵族”, 穿袍贵族"不是世袭贵族,他们出身于资产阶级,用钱买到贵族头衔.穿袍贵族主要担任各级法院的法官,可以父子相传.他们通过包揽诉讼,聚敛财富,过着豪华的生活. 监领地制 又称“恩准制”,与法兰克的采邑制相似。政府将国家的和农村公社的土地分给公职贵族监领,终身享用监领地的租税,不得世袭。监领主必须为国家服役,并按照监领地的面积提供相应的兵员为国家服军役。监领主同时也取得对领地上农民(巴力克)的支配权。农民必须向监领主缴纳租税,并服劳役。后来监领主又取得领地的行政和司法权。监领地变成封闭型的封建大地产。普洛尼亚的实施暂时加强了国家和军队的实力,但潜伏着离心倾向,导致分裂割据的加剧。 胞族 一个部落的两个基本分支中的一个分支。希腊语称phratry,意为兄弟关系。指原始社会同一部落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氏族结合成介于氏族和部落之间的社会组织。美国民族学家L.H.摩尔根最先使用此词,用来表示一群有血亲关系的、单系继承的集团,或者非直系血缘以及血缘较远的、但有着共同遵循的礼仪和亲属惯例(如内部禁止通婚)的氏族群。前者由一个基本氏族所派生出来的若干血缘氏族组成;后者可能是血缘较远或不同血缘氏族合并而成的(即为保持各胞族中成员数目均衡而进行的调整)。随着部落组织的发展,胞族的职能逐渐局限于宗教方面。 部落 民族共同体发展中的一种历史类型。由同一血缘的两个以上的氏族或胞族组成。形成于原始社会晚期(即旧石器时代的中期和晚期)。有较明确的地域、名称、方言、宗教信仰和习俗,有以氏族酋长和军事首领组成的部落议事会,部分部落还设最高首领。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对处于母系制阶段的印第安人部落形态作有详细记述。古希腊荷马时代,部落已建立在父系制基础之上,有作为常设权力机关的议事会和掌握军事指挥、祭祀、审判等权的军事首长(巴赛勒斯)。古罗马王政时代,每一部落须由十个库里亚(胞族)构成,并设元老院、 人民大会、 和勒克斯 (王)。进入原始公社后期,因各种战争的日益频繁,最终导致了血缘联系逐渐被地域联系所取代,出现了由若干部落的解体并结合而成的部落联盟,成为原始公社瓦解的开始和新的民族共同体部族或民族出现的前提。 金字塔 埃及的金字塔(Pyramids)建于4500年前,是古埃及法老(即国王)和王后的陵墓。陵墓是用巨大石块修砌成的方锥形建筑,因形似汉字“金”字,故译作“金字塔”。埃及迄今已发现大大小小的金字塔110座,大多建于埃及古王朝时期。在埃及已发现的金字塔中,最大最有名的是位于开罗西南面的吉萨高地上的祖孙三代金字塔。它们是大金字塔(也称胡夫金字塔)、海夫拉金字塔和门卡乌拉金字塔,与其周围众多的小金字塔形成金字塔群,为埃及金字塔建筑艺术的顶峰。 胡司战争1419年----1434年捷克人民反对德国封建主和天主教会的民族解放战争。因在胡司领导的宗教改革推动下,又因胡司的殉难为直接导火线,故名。十三世纪德国封建主和天竺教会势力统治捷克,激起捷克人民的普遍不满和反抗。十五世纪以胡司为代表,掀起反对德国封建主的民族解放运动。胡司就义后,1419年布拉格起义爆发,是为胡司战争的开端。1420----1431年德国与罗马教皇先后组织五次十字军镇压,均失败。斗争中起义者分裂为两派:塔波尔派和圣杯派。圣杯派在没收教产与逐出城市中德国贵族后,害怕塔波塔波尔派尔派胜利会危及本身利益,1433年转而同教皇,德皇妥协,共同镇压塔波尔派。1434年里滂战战役,塔波尔派遭镇压,胡司战争基本结束,但是塔波尔派坚持到1452年。胡司战争给予捷克的德国封建主和天主教会势力以沉重打击,捷克获得一定时期的政治和宗教事物的独立,发展了民族文化,影响了欧洲宗教改革的爆发。 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年英法两国断断续续进行的战争。十四世纪英法因争夺富庶的佛兰德尔和英王在法国的领地,矛盾十分尖锐。1328年,法王查理四世(法王腓力四世之子)死后没有男性继承人,他的堂兄腓力六世即位。英王爱德华以腓力四世的外孙的身份要求继承法国王位并向法国发动战争。战争初期英军获胜,继而从1369年开始的几年内,法国大部分失地,但接着发生了封建主内讧,国力削弱。英军于1415年再度入侵,以后占领法国北部。法国人民激于爱国热情,奋起反抗,终于收复除加来以外的全部土地,取得最后的胜利。 室町幕府1336年(延元元年、建武3年)足利尊氏所开创的武家政权。至1392年(明德3年、元中9年)为止,日本一直停留于南北朝对立的时代,而其最盛期则属三代将军足利义满的应永年间(1394~1427年)。另一方面,也呈现出有力守护大名连合政权的态势。然而,伴随应仁之乱的发生,幕府的势力乃逐渐衰退,最后退居成一介京都地方政权之类的存在。1573年(天正元年),15代将军/足利义昭被织田信长所追放,幕府的政权乃随之灭亡。 战国大名战国时代,割据于各地的大领主。作为室町幕府权力基盘的守护大名于应仁之乱以后,领国支配权次第被其家臣之守护代、国人层剥夺而逐渐地没落。至战国时代末期为止,仍能维持其领国规模的守护大名有武田氏、今川氏、大友氏、岛津氏等数氏;追随主家(主君)而成立的大名则有后北 氏、长尾氏(上杉氏)、斋藤氏、浅井氏、朝仓氏、织田氏、长宗我部氏、龙造寺氏、有马氏等众家。这些战国大名以国人、土豪层为给人,进而组织自己的家臣团,强化对农民的直接支配。这种专制支配遍及于领国一元内政治、经济等各个层面,包括分国法(家法)的制定、城下町的建设、土地户口的调查、工商业的保护统制、新田开发、灌溉治水、宿驿传马的整备等各个分野。因此,战国的社会是较前代的社会更有组织且进步的社会。另一方面,这样的进步社会也进而造就出能够统合各个大名的新社会。换言之,在战国大名相互激烈的斗争过程中,相继出现如织田氏、丰臣氏的大业,并有德川氏承继其后,塑造出近世的幕藩体制社会。 应仁之乱室町时代末期,以京都地区为中心所发生的反乱。室町幕府对旧有的守护大名欠缺强有力的统御机能,特别是在中期之后,不断地为有力守护大名的反乱所苦恼,加上连续的失政、腐败、土一揆、德政一揆的发生,幕府的支配力显著地衰退下去。另一方面,诸家的家门承继斗争激烈,以将军家、管领家(龟山家、斯波家)的继嗣问题为发端,与两有力守护大名细川氏(东军)、山名氏(西军)之间的势力斗争结合在一起,1467年(应仁元年)天下被分为两大阵营,发展成相互对立的局面。这样的乱相延续了11年,并且从中央逐渐往地方扩大。1477年(文明9年),这个由中央所引发的乱事终告结束。由于这个战乱事件,京都完全荒废,幕府的威信尽失,更加速促进庄园制的崩坏。相对地,在地武士势力不断地强化起来,乃逐渐发展成「战国大名领国制」。多数的公家(贵族)为了逃离战乱,而暂时避居于地方,间接促成文化的地方普及化现象。 鎌仓公方又称为鎌仓御所、鎌仓殿。从1349年(正平4年、贞和5年)足利尊氏的次男基氏替代其兄长义诠进入鎌仓入主关东,乃至1455年(康正元年)足利成氏移居古河为止,史称鎌仓府足利氏为鎌仓公方。从成氏之后,则改称古河公方。 南特敕令 1598年4月13日法国国王亨利四世为结束胡格诺战争在南特城颁布的敕令。敕令保证不追究胡格诺战争中的一切行为,胡格诺派获得信仰自由,有权建造教堂和召集教务会议;在法律上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利;在审讯新教徒时组成新旧教法官混合法庭;在政治上与天主教徒一样,新教徒有权担任各种官职和向国王进谏;在军事上允许胡格诺教徒保留100多座城堡,拥有军队和武器。这是欧洲历史上第一个保证宗教宽容的文献。但天主教会和高等法院立即提出抗议。亨利四世去世后,敕令并未得到认真执行。 德国农民战争1524----1525年德意志农民的大规模起义。主要领导人是闵彩尔,起义在土瓦本,法兰克尼亚,萨克森和土林根等地区。全国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民投入战斗,1525年3月,闵彩尔在谬尔豪森城领导人民起义,推翻了城市贵族统治,建立了民主政权。谬尔豪森城成为德意志中部的起义中心,它周围的起义大军攻占城市,庄园,堡垒和修道院,分掉封建主的财产和土地。但由于诸侯兵力强大,起义军寡不敌众,最后失败,闵彩尔也在一次战斗中被俘就义。这次起义沉重的打击了封建主和天主教会,震撼了德意志的封建统治秩序。 哈拉巴文化 自20世纪20年代起,在印度河谷先后发现几个古代城市遗址,著名的有哈拉巴和摩享佐•达罗,因此统称为哈拉巴文化。哈拉巴文化存在年限约为公元前三千年代中叶至前二千年代中叶。历史学家一般都认为,哈拉巴文化的创造者,就是印度的原始居民达罗毗荼人。。   吠陀 印度上古时期一些文献的总称。在印度历来被认为圣典。“吠陀”的本义是知、知识。《吠陀》作为文献名称有广狭二义。狭义只指最古的 4 部《吠陀》的本集部分,广义则兼指本集所附加的其他上古文献。本集中年代最久的作品可上溯到约公元前1500年以前,《吠陀》中年代最晚的文献则为约公元前6世纪或4、5世纪的产物。《吠陀》的 4 部本集是:《梨俱吠陀本集》、《娑摩吠陀本集》、《夜柔吠陀本集》、《阿达婆吠陀本集》。 瓦尔那制度 由于雅利安人对达罗毗荼人的征服和奴役,以及雅利安人内部贫富分化的结果,在雅利安社会中逐渐形成了一个森严的等级制度,这就是种姓制度。“种姓”一词在印度的梵文中叫“瓦尔那”,就是颜色或品质的意思。因此种姓制度又叫瓦尔那制度。 在种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婆罗门是祭司贵族。它主要掌握神权,占卜祸福,垄断文化和报道农时季节,在社会中地位是最高的。刹帝利是雅利安人的军事贵族,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掌握国家的除神权之外的一切权力。首陀罗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达罗毗荼人,实际上处于奴隶的地位。 婆罗门教印度古代宗教。印度教的古老形式。它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000~前1500年的印度河流域文明 。同许多后来的世界性宗教不同,它没有明确的具体创教人,是不同的宗教信仰和哲学派别汇合而形成的宗教思想体系。所有这些不同的教义与思想派别都代表了不同地域不同种族的文化内涵,又都在印度次大陆经历过数百到上千年的繁荣,尽管人们可以笼统地以印度宗教文化来概括它。 耆那教公元前6世纪兴起于印度的宗教。创始人筏驮摩那。该教认为,世界是永恒的,无始无终,只有形式的变化。主张“业力论回”和“因果报应说”,奉持“三宝”,即正信、正知、正行。不杀生和苦行主义为其基本特征。 顺世论派古代印度的一个唯物论哲学学派。顺世论意为顺行世间、流行于人民中间的论点。该学派虽然早在公元前10世纪前半期就已出现,但它活跃的时代为列国时代。在本体论方面,顺世论派认为世界万物都由地、水、火、风四大元素构成。在认识论方面,认为感性知觉是认识真理的唯一源泉,直接的感性知识是正确的。其缺陷是他们否认推理是有效性。在社会观方面,顺世论派反对种姓制度,并与婆罗门教、佛教的观点对立,反映了一般人民群众的世界观。 孔雀王朝古印度国家。约公元前324年, 荼罗芨多在西北印度自立为王,而后向东攻占摩揭陀首都华氏城,推翻难陀王朝的统治。随着马其顿驻军的撤离,整个北印度在他的统治下基本统一。他利用人民的力量成为新王朝的统治者,因其出身于养孔雀的家族,故名。定都华氏城。孔雀王朝传至阿育王时代,对南印度进行了大规模的征讨,除南印度的一部分以外,悉入孔雀帝国版图。至此,孔雀帝国疆域广大,达到极盛。 阿育王古印度孔雀帝国第三代国王。又称无忧王。宾头娑罗王之子。18岁时,被任命为阿般提省总督。后又回到首都华氏城。约公元前273年宾头娑罗王逝世,阿育王在大臣成护的帮助下,与其兄修私摩争夺王位取胜。约公元前269年阿育王即位后,向外扩张。约公元前262年,开始大举进犯南印度的羯陵伽。据铭文记载,在其当政第8年(约前261),羯陵伽国被征服;有15万人被俘,10万人被杀,死伤数十万。继而,除迈索尔地区外,统一印度全境。他大力弘扬佛教,宣扬仁爱和慈悲,鼓吹宗教宽容和容忍,要人们尊重他人教派,还大力倡导非暴力。其统治时期成为古代印度史上空前强盛时代。 大乘佛教佛教派别。公元1世纪左右形成于印度,而后传播至中亚、中国、日本、朝鲜、越南、印尼以至斯里兰卡。它是北传佛教的主流。大乘思想根源于某些早期部派,但有许多理论创造,如不仅讲人无我,而且讲法无我;强调菩萨理想胜过阿罗汉,宣称人皆具菩提心可以成佛。大乘伦理中倡导慈悲一切众生,力主以功德回向他人等等。 克里特文明是指地中海东部克里特岛的古代克里特人创造的文明。约公元前2O00年,克里特岛产生奴隶制城邦。约公元前1700年,克里特文明进入最繁荣的时期,以北部的克诺索斯城为代表。据说当地的米诺斯王拥有一支强大的海军;曾统治爱琴海诸岛。20世纪早期,英国考古学家伊文思发掘证明:岛上手工业很发达,有青铜、金银和宝石制成的各种工艺品,尤以金项链、手镯等最为精致;彩色陶瓶薄如蛋壳。已发掘的米诺斯王宫依山而建,占地约二公顷,大多是三层建筑、宫内有浴室、仓库和庭园,有供水和排水设备。王宫千门百户,阶梯走廊曲折相通,在古代希腊神话中有“迷宫”之称。王后的居室内排列着下细上粗的圆柱,地面铺有平整石板,四壁绘有海涛飞鱼、森林彩禽、摇曳着舞姿的少女和国王贵族行乐图。北宫门外是一座剧场。克里特人使用简便的线形文字,为和迈锡尼的线形文字相区别,考古学上称之为线形文字A,至今尚未释读成功。约公元前1400年,王宫突遭毁灭,原因不详。有的学者认为是海啸或迈锡尼人入侵所致。 迈锡尼文明(约前1500-1100)是指以迈锡尼为代表的南希腊的迈锡尼、太林斯、派罗斯等地的早期文明,其创造者是希腊人的一支——阿卡亚人。其特点是墓地文化,迈锡尼文明时期,生产力发展迅速,金属冶炼和手工业品的制造达到并且超过了克里特文明时期的技术水平。迈锡尼国家的统治阶级包括国王、将军、贵族、官吏、祭司;政治机构有贵族会议和民众大会;社会基层组织是农村公社,由长老领导。土地基本分为私有和公社所有两类。奴隶多属国王,但也有私人奴隶,他们从事手工业等生产性或非生产性劳动。其文字在考古学上称为“线形文字乙种”。建筑艺术也有很大发展。公元前12世纪初,为掠夺土地、财产和奴隶,迈锡尼率南希腊诸国攻打小亚西亚西北部的特洛伊城。迈锡尼等虽然获胜,但力量大为削弱,约公元前1125年,希腊人的另一支——多利亚人从希腊半岛北部南下,迈锡尼诸国灭亡,迈锡尼文明随之消亡。 荷马史诗古希腊史诗 。相传为古希腊盲 诗人荷 马所作 。包括《伊利昂记》(一译《伊利亚特》)和《奥德修记》(一译《奥德赛》)两部史诗。一般认为荷马生于公元前9至前8世纪之间,出生地是希腊东部的某地。《伊利昂记》和《奥德修记》都是洋洋万言的史诗,前者长达15693行,后者亦有12110行 。两部史诗最初只是一些零散篇章,其依据是古代的传说;由于乐师们在民间说唱得以流传,荷马应该是初步将这两部史诗定型的人。艺术上,荷马史诗内容丰富,风格古朴自然,节奏感很强。2000多年来,西方人始终认为它是古代最伟大的史诗。 城邦早期国家的一种类型,以古希腊国家最为典型。词源可追溯至古希腊文“波利斯”,原有城堡、国家、公民集体、城市之意,形成时间、途径和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千差万别,但基本上具有如下共同特点:1.小国寡民。2.多数以一个设防城市为中心,结合周围农区组成。3.均有一个小范围的、极端封闭的公民集体。4.与公民集体的存在相适应,希腊城邦在政体中均包含民主制成分,共和政体居多。5.城邦军事制度的主体是公民兵制。6.城邦无独立的祭司阶层,公职人员兼祭司职能。 提秀斯改革雅典国家形成过程中的一次改革。提秀斯是希腊神话中的英雄人物。其所谓改革是指当时雅典某位头领和民众共同进行的创建城邦制宪的活动。其中心内容是联合境内各村社建立中央议事会和行政机构,另一项内容是把境内公民分成贵族、农民和手工业者三个等级,规定贵族充任官职,执行法律,农民和手工业者不能当官掌权。 僭主政治希腊政治中依恃武力和非法手段僭越夺权而建立的独裁,即不经过公民选举而握有终生独裁之权,还可以将僭主之位传给儿孙。公元前7—前6世纪,希腊的科林斯、亚哥斯、雅典等城邦都出现过这一统治制度。它对发展经济,保护小生产者的利益曾起过积极的作用。 梭伦改革公元前594年,梭伦当选为首选执政官,并被授予制定宪法的全权,开始在经济和社会各方面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1)实施“解负令”,取消债务。(2)废除世袭贵族的垄断,不再以出身而以财产的数量来划分公民等级。(3)改革政治机构。恢复和提高几乎已经丧失作用的公民大会的权力,同时在贵族会议以外设立四百人会议和公民陪审法庭,准许每个公民就自身利益攸关的问题向公民大会和民众法庭提出申诉。(4)制定新法典,取代旧的严酷法典、同时,奖励公民从事手工业和商业,禁止输出谷物,改革度量衡,铸造雅典新币,制定了一些有关财产继承、禁止厚葬、怃恤为国牺牲公民的亲属等法令。梭伦改革是雅典城邦历史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础,有助于工商业的发展,调整了公民集体内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使自身从事劳动的中、小所有者公民在经济、政治和社会上的地位得以保证。 克利斯提尼的改革公元前508年雅典政治家克利斯提尼(约前570~前508)实行的政治和社会改革。首先,他设立10个地区部落,取代原来的4个氏族部落。雅典被分为城区、沿海和内地三大地区,各大地区再分为十部分,称为三一区。通过抽签,从每个大区中各抽一个三一区,合成一个地区部落。三一区下分若干德莫斯(自治村社),构成雅典公民政治、社会和宗教活动的基层单位。其次,规定每个地区部落每年各选50名30岁以上的公民,组成五百人议事会,代替梭伦创设的四百人议事会,成为公民大会各项提案的起草机构,并负责处理国家日常行政事务。克利斯提尼还加强公民大会和民众法庭的活动。根据他的建议,制定了贝壳(或陶片)放逐法,以防僭主再起。克利斯提尼的改革促进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发展,加强了雅典公民的团结,有利于雅典城邦的 伯利克利(前495——429)出生于雅典名门,自公元前443年起连续15年担任首席将军。在他执政期间,进行了一系列推动雅典政治制度进一步民主化的改革,将民主的政治制度推向了古代世界最完善、最典型的境界。 希波战争古希腊各城邦反抗波斯侵略的战争。公元前六世纪末,波斯帝国已囊括了东起印度河、西达小亚细亚沿岸(包括一些希腊城邦)的广大地区。公元前500年小亚细亚的希腊城市米利都的反波斯起义,导致战争爆发。波斯军三次大举入侵希腊。(1)前492年,波斯王大流士一世遣摩多牛斯率陆、海军远征希腊。陆军在色雷斯境内受阻;海军行至亚陀斯海角遇暴风,损失大批舰船和士兵,无结果而终。(2)前490年,大流士再派达提斯率约十万军队、六百嫂舰船,横渡爱琴海;先攻占优卑亚岛西岸的爱勒特里亚,然后在雅典东北部的马拉松地方登陆。雅典步兵及布拉的援军约一万一千人,在雅典将军米太亚得指挥下,大败波斯军,后者被迫撤退。马技松之战增强了希腊人的胜利信心。此后希腊三十多个城邦在科林斯召开大会,以斯巴达为首结成反波斯同盟。雅典人采纳地米斯托克利的建议,建成强大海军。(3)前480年,大流士的继承者泽尔士一世率军约五十万、战舰千艘,大体上循第一次进军路线侵入希腊。陆上夺取德摩比利隘口,斯巴达国王列奥尼达及三百名勇士牺牲;波斯军开入中希腊,占领并破坏了雅典城(雅典人已将老幼妇女撤至伯罗奔尼撒半岛)。波斯舰队绕过苏尼昂海角,驶入萨拉米湾,与雅典海军遭遇。双方展开激战,波斯军彻底失败。泽尔士一世率海军残部仓皇退却。次年,在中希腊的布拉的波斯陆军又败。波斯侵略者被逐出希腊半岛,希腊开始转守为攻。前478年,雅典海上同盟(提洛同盟)建立,希腊日益强盛,波斯渐失其优势。前449年,希腊人在塞浦路斯岛的萨拉米城附近打败波斯,取得战争的最后胜利。同年双方签订《卡里阿斯和约》,规定:波斯人放弃对爱琴海及赫勒斯滂的控制权,承认小亚细亚各希腊城邦的独立地位。这次战争使波斯帝国遭受相当挫折。希腊人捍卫了国家的独立,并为各城邦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 提洛同盟希波战争期间,公元前478年以雅典为首的一些希腊城邦结成的军事同盟。因盟址及金库曾设在提洛岛,故名,也称第一次雅典海上同盟。同盟初期的宗旨是以集体力量解放遭受波斯奴役的希腊城邦和防御波斯再次入侵。最初入盟的主要是小亚细亚和爱琴海诸岛的希腊城邦,后来增至约200个。入盟各邦可以保持原有的政体,同盟事务由在提洛岛召开的同盟会议决定,按入盟城邦实力大小各出一定数量的舰船、兵员和盟捐。从公元前5世纪60年代起,雅典逐渐将提洛同盟变为它控制和剥削盟国的工具,变成事实上的盟主。公元前404年,战败的雅典根据与斯巴达签订的和约,被迫解散提洛同盟。 伯罗奔尼撒同盟古代希腊以斯巴达为首的伯罗奔尼撒半岛大部分城邦组成的军事同盟。公元前 6世纪中叶起,斯巴达陆续与埃利斯、西居昂、科林斯、迈加拉等城邦订立双边军事同盟条约,约公元前 530 年伯罗奔尼撒的大多数城邦参加了同盟。在同盟内部,斯巴达享有召集全体成员国会议的特权,并在战时任盟军统帅。结盟各邦内政独立。全同盟的和战大计在盟国代表会议上由多数票决定,每国一票。只有得到盟国代表会议的同意,斯巴达才有权要求盟国出兵。在公元前 5世纪上半叶的希波战争中,同盟各邦曾与雅典联合抗击波斯入侵(前480、前479)。公元前 5世纪70年代以后,伯罗奔尼撒同盟和提洛同盟对抗,对整个希腊历史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公元前431~前404年,伯罗奔尼撒同盟与雅典及其同盟者之间爆发伯罗奔尼撒战争。失败的雅典一度被迫入盟。公元前4 世纪上半叶,随着斯巴达国力的增强,它与盟邦的关系变得错综复杂 ,同盟内部纠纷迭起 ,退盟甚至战争屡有发生。公元前 394年,忒拜联合雅典、科林斯等城邦共同反对斯巴达。公元前 371 年,斯巴达在留克特拉战役中大败于忒拜,同盟于公元前366年解散。斯巴达霸权亦告终止。 伯罗奔尼撒战争雅典为首的提洛同盟与斯巴达为首的伯罗奔尼撒同盟之间的争霸战争。斯巴达等国所处的南希腊又称伯罗奔尼撒半岛,故记述这次战争的历史家修昔底德将战争称作“伯罗奔尼撒人和雅典人的战争”。后人简称之为“伯罗奔尼撒战争”。引起战争的根本原因在于两霸对希腊控制权的争夺,“雅典势力的增长和因而引起斯巴达的恐惧”(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译本,第19页)。战争导火索是雅典同斯巴达盟友科林斯等邦的冲突,科林斯吁请伯罗奔尼撒同盟向雅典宣战。公元前431年,斯巴达通牒雅典遭拒,战争旋即展开,分三阶段:头10年为第一阶段,双方相持,互有胜负。公元前421年,因两方均需喘息而订50年和约。公元前415—前413年为第二阶段,战争急剧转折。雅典远征西西里,5万多军队和200余艘战舰覆没,处境被动。公元前413—前404年为第三阶段。提洛同盟成员纷纷起义,雅典国内政治斗争尖锐化,一度发生寡头政变。公元前405年,得到波斯资助的伯罗奔尼撒舰队全歼雅典舰队,彻底粉碎雅典海上霸权。公元前404年4月,雅典城在四面被围、粮草断绝的情况下投降。被迫拆毁城墙,仅留12艘舰只,加入伯罗奔尼撒同盟。对于双方来说,这场战争都是非正义的。斯巴达的胜利使其暂时成为全希腊的霸主。但各邦的矛盾不仅没有解决,且更加激化。 科林斯会议公元前337年,腓力二世在科林斯召开的全希腊会议(仅斯巴达缺席)。会议约定成立以马其顿为首的“希腊联盟”,宣布由马其顿领导希腊各邦对波斯进行复仇战争。科林斯会议结束了希腊的城邦时代,希腊各邦已名存实亡。此后,希腊历史进入了马其顿帝国军事独裁统治的时期。 亚历山大大帝(前356~前323) 马其顿王国国王(前336~前323),军事统帅。生于马其顿首都培拉。他相貌英俊,擅长狩猎。13岁师事亚里士多德,但醉心于兵法,跟随其父腓力二世学习战略战术。在随其父征服希腊时,年轻的亚历山大指挥马其顿军的左翼,全歼著名的底比斯神圣军团。公元前336年,腓力二世(马其顿的)被刺后继王位。他迅速控制了国内政局,平定了SL的北方,镇压了希腊城邦的起义。公元前334年率3万步兵、5000水兵,发动侵略亚洲和非洲的远征,历时10年。公元前323年6月染疾死于巴比伦。人们把他的遗体装在金棺中运往埃及亚历山大城的一座宏伟的陵墓安葬。 希腊化时代亚历山大建立帝国以后,希腊文化在庞大帝国范围内得到推广。因此,19世纪30年代以后,史学界通常把亚历山大东侵(公元前334年)至罗马灭掉由亚历山大的部将建立并由其后裔统治的埃及托勒密王朝(公元前30年)这段历史称为希腊化时代,同时将这段时间在亚历山大帝国废墟上建立的国家称作希腊化国家,它们的文化称作希腊化文化。所谓的希腊化国家主要包括马其顿的安提柯王朝、埃及的托勒密王朝、西亚的塞琉古王国、小亚的帕加马王国和本都王国。在希腊化时代,由于奴隶的劳动,农业和手工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城市也日益繁荣,内外贸易频繁,经济出现繁荣景象。就文化而言,希腊化时代的文化具有希腊古典文化和东方文化相结合的特点,这在文学、艺术、科学和宗教等方面都有体现。希腊化时代的文化对后来罗马文化乃至近代欧洲文化都有着极其深刻的影响。 托勒密王国公元前305年马其顿王亚历山大的部将托勒密在埃及建立的国家。以希腊—马其顿殖民者为主要统治力量,实行以国王为首的中央集权制,公元前3世纪与塞琉古王国争夺巴勒斯坦和叙利亚一带发生多次战争。都城亚历山大里亚成为地中海最大的文化中心,公元前30年为罗马所灭。 塞琉古王国西亚古国。公元前312年,亚历山大的部将塞琉古所建,因其中心地区在叙利亚,又称叙利亚王国。实行中央集权统治,下设若干行省分区管辖,地方有一定的自治权。商业和手工业发达,中介转运贸易获利甚厚。公元前3世纪,内外征战频仍,其统治下的一些地区乘机独立,版图大减,国势日衰。公元前64年被罗马所灭。 苏格拉底(前469年—前399年)是著名的古希腊哲学家。与他的学生之一是柏拉图及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并称“希腊三贤”。 出生于伯里克利统治的雅典黄金时期,死于雅典的败落时期。(伯罗奔尼撒战争结束后的三十人僭主集团倒台后的时期)。出身贫寒,父亲是一名雕刻师,母亲为助产士。苏格拉底是一位个性鲜明,被人褒贬不一而充满传奇色彩的历史人物。 苏格拉底是柏拉图的老师,他一生未曾著述,其言论和思想多见于柏拉图和色诺芬的著作如《苏格拉底言行回忆录》。苏格拉底最后因触犯了当时权贵的利益而被冠以腐蚀青年思想之名被迫饮毒堇汁而死。 他长期靠教育为业,苏格拉底的教学方式独特,常常用启发、辩论的方式来进行教育。 苏格拉底是柏拉图哲学路线的创始者。苏格拉底重视伦理学,是古希腊第一个提出要用理性和思维去寻找普遍道德的人,他是道德哲学的创始人,他强调道德是由理性指导的,所以“美德就是知识”,认为善出于知,恶出于无知。 在欧洲哲学史上最早提出唯心主义的目的论,认为一切都是神所创造与安排的,体现了神的智慧与目的。提出了“自知自己无知”的命题,认为只有放弃对自然界的求索(因为那时神的领域),承认自己无知的人才是聪明人。最有知识的是神,知识最终从神而来,真正的知是服从神。 在逻辑学方面,亚里士多德认为苏格拉底提出归纳论证,从具体实事中找出确定的论点,并注意一般定义的方法,对概念作出精确的说明。苏格拉底的哲学思想主要认为是非有。传说苏格拉底的家庭生活不幸,其妻子是个泼妇。 柏拉图(约公元前427年-前347年)是古希腊哲学家,其主要哲学思想是理念论,对西方的哲学思想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原名亚里士多克勒(Aristoklēs),家中排行老四。柏拉图是其体育老师给他起的绰号。他是苏格拉底的学生,又是亚里士多德的老师。《理想国》是他最重要的著作。 柏拉图出身雅典贵族,并受到良好的贵族教育。大约二十岁时,他开始追随苏格拉底。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受审并被判死刑,柏拉图逃往梅加腊避难。后来他到各地游历,包括西西里岛、南意大利、埃及等地。公元前387年柏拉图回到雅典,并创办了学园(或称“阿卡得米”,Academy)。学园的名字与学园的地址有关,学园的校址所在地与希腊的传奇英雄阿卡得摩斯(Academus)有关,因而以此命名。学园是西方最早的教学机构,它是中世纪时在西方发展起来的大学的前身。学园存在了900多年,直到公元529年被查士丁尼大帝关闭为止。学园受到毕达哥拉斯的影响较大,课程设置类似于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传统课题,包括了算术、几何学、天文学以及声学。 公元前367年,柏拉图再度出游,此时学园已经创立二十多年了。他到达锡拉库萨,并将自己的理念付诸实施,但是却遭到强行放逐,于公元前360年回到雅典,继续在学园讲学、写作。 柏拉图的主要哲学思想都是通过对话的形式记载下来的。在柏拉图的对话中,有很多是以苏格拉底之名进行的谈话,因此人们很难区分哪些是苏格拉底的思想,哪些是柏拉图的思想。 亚里士多德(约前384年—前322年)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科学家和教育家。他是柏拉图的学生,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他总结了泰勒斯以来古希腊哲学发展的结果,首次将哲学和其他科学区别开来,开创了逻辑学、伦理学、政治学和生物学等学科的独立研究。他的学术思想对西方文化、科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亚里士多德把科学分为:(1)理论的科学(数学、自然科学和后来被称为形而上学的第一哲学);(2)实践的科学(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战略学和修饰学);(3)创造的科学,即诗学。亚里士多德认为,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是从我们的感官而来的。因此,其实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开创了之后的科学方法。亚里士多德出生于色雷斯的斯塔基拉,父亲是马其顿王的御医。公元前366年亚里士多德被送到雅典的柏拉图学园学习,此后20年间亚里士多德一直住在学园,直至老师柏拉图去世。柏拉图去世后,由于学园的新首脑比较同情柏拉图哲学中的数学倾向,令亚里士多德无法忍受,便离开雅典。但是从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可以看到,虽然亚里士多德不同意波西普斯等学园新首脑的观点,但依然与他们保持良好的关系。 离开学园后,亚里士多德先是接受了先前的学友赫米阿斯的邀请访问小亚细亚。赫米阿斯当时是小亚细亚沿岸的密细亚的统治者。亚里士多德在那里还娶了赫米阿斯的侄女为妻。但是在公元前344年,赫米阿斯在一次BD中被谋杀,亚里士多德不得不离开小亚细亚,和家人一起到了米提利尼。3年后,亚里士多德又被马其顿的国王腓力浦二世召唤会故乡,成为当时年仅13岁的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根据古希腊著名传记作家普鲁塔克的记载,亚里士多德对这位未来的世界领袖灌输了道德、政治以及哲学的教育。我们也有理由相信,亚里士多德也运用了自己的影响力,对亚历山大大帝的思想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正是亚里士多德的在影响下,亚历山大大帝始终对科学事业十分关心,对知识十分尊重。但是,亚里士多德和亚历山大大帝的政治观点或许并不是完全相同的。前者的政治观是建筑在即将衰亡的希腊城邦的基础上的,而亚历山大大帝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帝国对希腊人来说无异是野蛮人的发明。 公元前335年腓力浦去世,亚里士多德又回到雅典,并在那里建立了自己的学校。学园的名字(Lyceum)以阿波罗神殿附近的杀狼者(吕刻俄斯)来命名。在此期间,亚里士多德边讲课,边撰写了多部哲学著作。亚里士多德讲课时有一个习惯,即边讲课,边漫步于走廊和花园,正是因为如此,学园的哲学被称为“逍遥的哲学”或者“漫步的哲学”。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在这一期间也有很多,主要是关于自然和物理方面的自然科学和哲学,而使用的语言也要比柏拉图的《对话录》晦涩许多。他的作品很多都是以讲课的笔记为基础,有些甚至是他学生的课堂笔记。因此有人将亚里士多德看作是西方第一个教科书的作者。 亚历山大死后,雅典人开始奋起反对马其顿的统治。由于和亚历山大的关系,亚里士多德不得不因为被指控不敬神而逃亡加而西斯避难。他的学园则交给了狄奥弗拉斯图掌管。一年之后,公元前322年,亚里士多德去世,去世的原因是一种多年积累的疾病所造成的。哲学观,虽然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的学生,但他却是第一个公开批评柏拉图的人。他特别反对的是柏拉图哲学中有关数学的部分。有人认为虽然亚里士多德熟知当时的数学,他却从来没有理解柏拉图的数学。 除此之外,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的相论也有批评。虽然他同意一个事物的“形式”是恒古不变的,但他认为这个“形式”本身并不存在,而是人们在感受到实物后形成的概念。因此他认为,“形式”其实就是事物本身的特征。他指出,我们所拥有的任何一种想法、观念都是透过我们的感官进入我们的意识。 但是亚里士多德并不否认人有理性,正是有了理性,人才能将不同的感官印象区分开来。但是他同时指出,在人的感官经验到任何东西之前,理性是完全真空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然界有因果关系的存在。他认为自然界有四种不同的原因,古希腊人的“原因”观念不同于近代以来的“因果性”观念,“原因”与“为什么”相对应,并不与“结果”相对应。即“目的因”、“质料因”、“动力因”和“形式因”。 亚里士多德在逻辑学方面则提出了所谓的三段论。他的这个理论在后来的两千年内,在西方一直是唯一被承认的论证形式。 伦理学方面,亚里士多德强调的是所谓“黄金中庸”。这或许和希腊自然派哲学家的“和谐”概念类似。他认为,人不应该偏向哪一个极端,惟有平衡,人才能过快乐和谐的生活。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人不生存在社会中便不是真正的人。他还提出三种良好的政治制度:君主制、贵族政治和民主政治(他称之为“Polity”)。 科学观亚里士多德在古希腊科学史上标志着一个转折点,因为他是最后提出一个整个世界体系的人,而且是第一个从事广泛经验考察的人。 在天文学方面,亚里士多德创立了运行的天体是物质实体的学说。 在物理学方面,亚里士多德认为各物体只有在一个不断作用着的推动者直接接触下,才能够保持运动。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说法,“真空”是不能存在的,因为空间必须装满物质。这样才能通过直接接触来传递物理作用。 后世的物理学家牛顿指出了亚里士多德这一论断的谬误,指出了“力不是保持物体运动的直接原因。力只能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可以说,在牛顿经典力学体系的大厦没有造起来之前,整个西方世界都被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统治着。 艺术观在戏剧方面,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是第一部探讨古希腊悲剧艺术的总结性著作。他在书中提出了著名的“摹仿说”,认为悲剧“描写的是严肃的事件,是对有一定长度的动作的摹仿;目的在于引起怜悯和恐惧,并导致这些情感的净化;主人公往往出乎意料的遭到不幸,从而成悲剧,因而悲剧的冲突成了人和命运的冲突”。这是艺术史上第一次对戏剧的本质做出探讨,更开创了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传统。他的观点后来被古罗马的贺拉斯在《诗艺》中加以发挥,从而间接影响了整个西方艺术史。 毕达哥拉斯(约前580年—前500年),古希腊哲学家、数学家和音乐理论家。生于萨摩斯岛,早年曾游历埃及,后定居意大利南部城市克罗顿,并建立了自己的社团。公元前510年因发生反对派的造反,毕达哥拉斯又搬到梅达彭提翁,直至死去。 毕达哥拉斯雕像毕达哥拉斯的哲学思想受到俄耳浦斯的影响,具有一些神秘主义因素。他认为社会中有三类人,而灵魂属于轮回的结果。但同时从毕达哥拉斯开始,希腊哲学开始产生了数学的传统。毕达哥拉斯曾用数学研究乐律,而由此所产生的“和谐”的概念也对以后古希腊的哲学家有重大影响。毕达哥拉斯还是在西方第一个发现勾股定理(在西方又称毕达哥拉斯定理,Pythagoras' Theorem)的人。 在宇宙论方面,毕达哥拉斯结合了米利都学派以及自己有关数的理论。他认为存在着许多但有限个世界,并坚持大地是圆形的,不过则抛弃了米利都学派的地心说。 毕达哥拉斯对数学的研究还产生了后来的理念论和共相论。即有了可理喻的东西与可感知的东西的区别,可理喻的东西是完美的、永恒的,而可感知的东西则是有缺陷的。这个思想被柏拉图发扬光大,并从此一直支配着哲学及神学思想。 赫拉克利特(约公元前540年~前480年),古希腊哲学家、爱非斯派的创始人。生于爱非斯一个贵族家庭。他的文章晦涩难懂,富有隐喻。 赫拉克利特的理论以毕达哥拉斯的学说为基础。他借用毕达哥拉斯“和谐”的概念,认为在对立与冲突的背后有某种程度的和谐,而协调本身并不是引人注目的。他认为冲突使世界充满生气。赫拉克利特还认为,火是万物的本原,“一切事物都换成火,火也换成一切事物”。 赫拉克利特也认为所有东西都是流动的,每一件事物都在不断变换,他的名言是:“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因为无论是这条河还是这个人都已经不同。”苏格拉底因此称赫拉克利特为“流动者”。 赫拉克利特的对立理论则指出,世间的事物都是相对的,在没有理解恶的时候也就不可能理解善。 赫拉克利特认为神是涵盖整个世界的事物。但他常常用逻各斯(logos,即理性)一词来代替神。他相信世界上有“普遍的理性”来指导大自然发生的每一件事。 伊壁鸠鲁(公元前341~前270年) 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学派的创始人。伊壁鸠鲁成功地发展了阿瑞斯提普斯(Aristippus)的享乐主义,并将之与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结合起来。他的学说的主要宗旨就是要达到不受干扰的宁静状态。 伊壁鸠鲁生于公元前341年的萨摩斯,但父母亲都是雅典人,他在18岁时搬到雅典,之后曾去过小亚细亚,并在那里受到德谟克利特哲学的影响,公元前207年开始在雅典建立了一个学派,这个学派在他去世之前一直在雅典活动。传说中该学派居于他的住房和庭院内,与外部世界完全隔绝,因此被人称为“花园哲学家”。据说在庭院的入口处有一块告示牌写着:“陌生人,你将在此过着舒适的生活。在这里享乐乃是至善之事。” 伊壁鸠鲁的学说和苏格拉底及柏拉图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强调远离责任和社会活动。伊壁鸠鲁认为,最大的善来自快乐,没有快乐,就不可能有善。快乐包括肉体上的快乐,也包括精神上的快乐。伊壁鸠鲁区分了积极的快乐和消极的快乐,并认为消极的快乐拥有优先的地位,它是“一种厌足状态中的麻醉般的狂喜”。 同时,伊壁鸠鲁强调,在我们考量一个行动是否有趣时,我们必须同时考虑它所带来的副作用。在追求短暂快乐的同时,也必须考虑是否可能获得更大、更持久、更强烈的快乐。他还强调,肉体的快乐大部分是强加于我们的,而精神的快乐则可以被我们所支配,因此交朋友、欣赏艺术等也是一种乐趣。自我的**必须节制,平和的心境可以帮助我们忍受痛苦。 伊壁鸠鲁相信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但他并不认为原子的运动受各种自然法则的支配。伊壁鸠鲁否定宗教,否认神是最高的法则制定者,因此也就蔑视必然原则。伊壁鸠鲁也同意德谟克利特的有关“灵魂原子”的说法,认为人死后,灵魂原子离肉体而去,四处飞散,因此人死后并没有生命。他说:“死亡和我们没有关系,因为只要我们存在一天,死亡就不会来临,而死亡来临时,我们也不再存在了。”伊壁鸠鲁认为对死亡的恐惧是非理性的。因为对自身对死亡认识是对死亡本身的无知。 伊壁鸠鲁的学说并没有发展出科学的传统,但它自由思维的态度和反对迷信的实践,一直得到罗马帝国早期一些上层阶级成员的尊敬。而在今天,“Epicurean”这个词已经具有贬义,用来形容那些追求享乐的人们。 神不足惧,死不足忧,祸苦易忍,福乐易求。 ――伊壁鸠鲁 王政时代(约公元前753——公元前510年)是罗马从原始社会的公社制度向国家过渡时期。相传先后有7个王统治罗马。王政时代的罗马是一个大的部落联盟,即罗马人公社。它由3个特里布(部落)组成,每个特里布包括10个库里亚(胞族),每个库里亚又包括10个氏族,共有300个氏族。王政时代前期,罗马实行军事民主制。库里亚大会、元老院和勒克斯是其主要的管理机构。后期王成为罗马的最高统治者。第六王塞尔维乌斯进行了改革,完成了罗马由氏族制向国家的过渡。 库里亚大会王政时代公社的主要机构之一。由王召集,凡成年男子都可以参加,有权处理公社最重要的问题,如通过或否定法律和审判重大案件,宣战,选举一切公职人员等。 元老院王政时代公社的主要机构之一。它理论上是为库里亚会议准备议案并作国王的顾问,实际是却能操纵库里亚会议并对国王施加决定性影响,它真正拥有审批或否决库里亚会议决议之权,选举国王亦由其一手包办,元老院在内政外交等一切国家大事上拥有决定权的传统,贯穿于整个罗马历史的大大部分时期。 塞尔维乌斯改革塞尔维乌斯改革 王政时代后期,为了适应当时社会发展和对外扩张的需要,增强罗马的实力,调整社会内部关系,第六王塞尔维乌斯实行了一系列改革。传统归于塞尔维乌斯名下的所有改革措施不完全合乎历史真实,但有关这次改革主要内容的记载,符合当时罗马社会历史发展情况,无可怀疑。(一)建立新的地域部落,代替原来按照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3个氏族部落。(二)对公民及其财产进行普查,在此基础上按财产多寡把公民划分为5个等级,并确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三)创设森都利亚大会,作为新的公民大会。塞尔维乌斯改革标志着罗马国家的产生。 布匿战争 古罗马与迦太基争夺地中海西部统治权的战争。迦太基(在今突尼斯)系腓尼基人的殖民地(传说建于公元前814年),公元前六至前五世纪已发展成为西地中海强国。公元前三世纪初罗马统一意大利,与迦太基形成对峙,卒演成三次大规模战争;因罗马人称腓尼基人为“布匿”(Poeni,据说意为“棕桐之民”),故得名。第一次(前264-前241):初在西西里岛交战,罗马建造装有“接舷吊桥”的新舰,海战得胜,派军进攻迦太基本土,以失败告终。又转战西西里,迦太基失利;罗马夺取西西里(不包括叙拉古)及其附近小岛,索迦太基赔款三千二百他兰同。战后,罗马乘迦太基雇佣兵BD,占领科西嘉和撒丁岛(前238年)。第二次(前218-前201):以迦太基统帅汉尼拔翻越阿尔卑斯山远征意大利开始。特拉西米诺湖战役(前217年)和坎尼战役(前216年),罗马接连惨败,“同盟”城市相继叛离(包括加普亚),陷于困境。汉尼拔未进攻罗马城,且孤军异域,后援不继。罗马避免决战,蓄积力量,约公元前211年转入反攻。公元前209年罗马派大西庇阿率军攻占西班牙东南部的新迦太基,前204年直捣迦太基本土。公元前203年汉尼拔奉召渡海返国驰援,前202年扎马战役中迦太基失败。次年缔结和约:迦太基放弃全部海外领土,仅保留十艘舰只,余皆交出,向罗马赔款一万他兰同,规定此后非经罗马同意不得与别国交战。迦太基已丧失其独立的和强国的地位。第三次(前149-前146):罗马蓄意消灭迦太基,唆使其西部努米底亚寻衅,然后以破坏公元前201年和约规定为借口,发兵包围迦太基城。迦太基人奋力保卫国家,城内发生饥馑,终被小西庇阿攻陷;生存者沦为奴隶,迦太基城彻底毁灭。罗马在迦太基的废墟上建立了“阿非利加省”,并争得西地中海的霸权。 格拉古兄弟改革格拉古兄弟出身于豪门贵族,受过希腊启蒙主义思想教育,长于演说。提比留青年时投身军伍,经历对迦太基的战役和在西班牙的殖民战争,了解时务,体察民情,锐意改革。公元前133年提比留当选为保民官,提出土地法案,规定公民每户所占公有地不能超过1000尤格;超额土地由国家偿付地价,收归国有,并划成每块30尤格的份地分给贫穷农民,由一个三人委员会负责分配土地。经过激烈斗争,法案经公民大会通过。元老贵族保守势力竭力反对改革法案的实施。提比留在竞选下一年(前132)的保民官时,元老院贵族蓄意挑起械斗,提比留连同他的300名支持者被杀害。但失地农民要求分配土地的斗争并未停息,在他死后10年间仍有7.5万多公民分得份地。格拉古兄弟改革,从单纯的土地立法发展为广泛的改革运动,冲击了豪门贵族的统治,对于罗马社会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马略军事改革古代罗马军事家和政治家G.马略 (前157~前86)推行的以雇佣兵制取代公民兵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有突破按财产资格服役的限制,将征集公民兵改为募兵制,招收穷苦公民服役 。规定士兵服役期为16年。服役期间由国家供应装备、给养和支付军饷。退役士兵由国家分给土地。扩充军团人数,由4500人增至6000人;实行新编制,1个军团包括10个联队,1个联队下辖3个中队,中队下分2个森图里亚 (又译百人队);采用不同武器、兵种和训练程度为基础的战斗队形,以增进作战的灵活性和指挥效能;增加工兵和机械装备。加强军纪和训练。 同盟者战争公元前90~前88年古代罗马的意大利同盟者城市和部落发动的反对罗马特权和争取罗马公民权的战争。公元前91年,主张授予同盟者以罗马公民权的罗马保民官M.L.德鲁苏斯被暗杀。同盟者鉴于合法斗争无望,愤而起义。 阿斯库卢姆城首先发难,逐杀罗马人。整个意大利特别是中、南部地区都卷入了起义。起义军以科菲尼乌姆为首都建立国家,称为意大利,设元老院、执政官并自铸货币。公元前90年末,罗马颁布一项法令,授予仍然忠于罗马的同盟者以罗马公民权。公元前89年又颁布法令,两个月内放下武器的同盟者授予罗马公民权。公元前88年,同盟者起义失败。但此后罗马人迫于形势,相继授予所有意大利人以罗马公民权。 前三头同盟斯巴达克起义平息之后,罗马的权力真空很快被3名实力派人物填充:靠镇压斯巴达克起家的克拉苏,凭借剿灭海盗和胜利结束米特里达提战争的庞培,野心勃勃的破落贵族恺撒。三人之中,克拉苏有雄厚的财力,庞培有强大的罗马军团,而恺撒只有慷慨好施之后留下的巨额债务。克拉苏与庞培很快一同当选为公元前70年的执政官,上任之后马上恢复了保民官的权力,并把司法权和包税权重新让骑士分享。恺撒这时则凭借着慷慨好施的良好人缘和敢于公然对抗苏拉的巨大声望,在骑士和平民中逐渐树立了自己的威信。公元前62年,恺撒步人罗马政坛,当上了法官,并得到了下一年出任西班牙总督的肥缺,但债主们的逼债,却使他难以成行。克拉苏替他偿清部分债务.才使恺撤得以赴任。恺撒在西班牙大肆搜刮,收获颇丰,公元前60年回到罗马,与庞培、克拉苏结成秘密同盟,即"前三头同盟"。 后三头同盟凯撒死后,罗马发生争夺继承权的斗争。凯撒密友、公元前44年与凯撒同为执政官的安敦尼,骑兵长官雷必达,势力最强。但元老院不愿支持他们,而把眼光投向了一个年青人。凯撒有一养子(本为其甥孙)名叫屋大维,当时还不满20岁,元老院想利用他来对抗安敦尼和雷必达。不过,屋大维并非那样易于摆布。虽然在穆提那他打败过安敦尼,但他权衡利弊仍准备同这两个实力派暂时合伙。公元前43年,安敦尼、雷必达和屋大维公开结成同盟,即所谓“后三头同盟”。 奥古斯都罗马皇帝,原名盖约•屋大维。公元前43年,与雷比达、安敦尼结成后三头同盟。公元前30年战胜政敌安敦尼,取得罗马政权后,先后获得执政官、保民官、大元帅等头衔,公元前27年被元老院奉为“奥古斯都”的尊号。在位时期建立“元首政治”体制,是为罗马帝国之始。“奥古斯都”一词后来成为帝王习用的称号。 斯巴达克起义斯巴达克领导的古代罗马规模最大的一次奴隶起义。斯巴达克原是色雷斯人,在一次反抗罗马的战争中被俘,卖到卡普亚的一个角斗训练所当角斗奴隶。公元前73年,斯巴达克和他的伙伴们不堪忍受角斗士的悲惨境地,决定起义。他们冲出角斗训练所,先到达维苏威火山,附近奴隶和破产农民纷纷前来投奔,起义人数增加到1万人。罗马政府派大军包围维苏威火山,斯巴达克带领大家用野葡萄藤编成绳梯,趁黑夜缒下悬崖,绕到敌后,袭击敌人,罗马军队惊慌而逃,起义队伍不断壮大,到公元前72年已发展到12万人,起义军有严格的纪律,深得人民的拥护,起义队伍越战越强。斯巴达克决定向北进军,但越过阿尔卑斯山却有不少困难,只得挥师南下。当斯巴达克由北方回军时,罗马统治者任命大奴隶主克拉苏募集大军,全力应付起义军,但屡次失败。斯巴达克到达半岛南端,准备渡海去西西里岛,同那里的起义军汇合,克拉苏尾随而至,在半岛南端最狭窄处挖沟筑垒,企图堵住起义军的后路。因缺乏船只,斯巴达克去西西里岛的计划未能成功。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冬夜,起义军突破克拉苏的防线,准备由东岸渡海,这时起义军内部发生分裂,贫苦农民不愿意离开意大利,部分起义军离开主力部队,削弱了起义军的力量。公元前71年起义军和罗马军在布林底西港附近展开决战,斯巴达克身先士卒,奋力冲击,在战斗中大腿被长矛刺伤,从马背上跌下来,他视死如归,仍继续战斗,最后壮烈牺牲。斯巴达克的余部继续战斗达十年之久。 《十二铜表法》古代罗马第一部成文法。罗马最初无成文法,贵族依其所具有的解释习惯法的权力加害平民,为此平民要求建立成文法,因法律条文刻在十二铜表上,故名。该法典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其实质是代表奴隶主阶级利益的。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在司法上的专横。 安敦尼王朝公元96年,元老院推举旧贵族出生的涅尔瓦为帝,开始了安敦尼王朝的统治(96-192年)。安敦尼王朝历经六帝,是帝国皇权最稳固的时期,被称为帝国的“黄金时代”。前5个皇帝被称为“贤帝”。这些帝王除了涅尔瓦之外,都是行省贵族出生,后两个是父子相承,其余皆部属关系,其中以安敦尼的政绩较多,故名。 戴克里先罗马帝国皇帝,284年取得政权(284—305年在位)。他采取一系列措施,稳固和加强了帝国的统治。①废弃元首制,采用君主制(“多米那特制”),将元首称号正式改为“多米努斯”,正式确立了君主专制制度;②把帝国分为四个地区,由他及3个助手分区治理,实行“四帝共治”;③重新划分了100个行省,由文职官任总督;④重组军队,吸收蛮人入伍,将军队分为边防军和巡防军,分起御外和防内的作用。⑤在经济上,改革税制和币制,颁布“限价赦令”,限定商品的最高价格。⑥在宗教政策上,他是朱比特的崇拜者,对基督教徒大加迫害。 君士坦丁罗马帝国皇帝,(306-337年在位)在305年戴克里先退位后,经过一番混战后登上帝位。他废止了“四帝共治制”,使自己成为唯一的奥古斯都,从而真正实行了君主专制。他将军事大权完全集中到皇帝手中,并将帝国的首都从罗马迁到东方的拜占廷,取名君士坦丁堡。维护奴隶制,并力图把隶农降到和奴隶相似的地位。313年他颁布了“米兰赦令”,承认基督教存在的合法性。 隶农制隶农最早于公元前2世纪在意大利出现。部分罗马公民租种他人土地,成为隶农。租地需订契约,订约双方政治上平等,都有权根据自己意愿中止契约。租期一般为5年,地租用现金支付。3世纪时,由于奴隶占有制开始衰落,劳动力日益缺乏,罗马政府和大庄园主,逐步采用强制手段把隶农固着在土地上。4~5世纪,隶农的地位进一步发生变化。罗马法律规定土地所有者是隶农的主人,隶农及其财产是庄园财产的一部分,对隶农的婚姻权以及处置和继承财产的权利都作了限制,尤其限制隶农自由迁徙。但是,隶农不同于奴隶,法律仍然承认他们是自由民。在罗马帝国晚期,隶农在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大、中庄园广泛使用隶农劳动。由于对被释奴授产使其从事耕作,加之大批“蛮族”俘虏以隶农身分定居于帝国境内,自治市里的中、小土地所有者又大量破产,结果隶农的数量不断增加。帝国后期隶农制的发展标志着奴隶占有制社会内部封建制生产关系的萌芽。 西塞罗(公元前106—前43年)是罗马最杰出的演说家、教育家,古典共和思想最优秀的代表,罗马文学黄金时代的天才作家。他的典雅的拉丁文体促进了拉丁文学的发展,从而影响了罗马以及后来欧洲的教育。 西塞罗出身于富裕的骑士家庭,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他先后在著名的修辞学家、法学家和斯多噶派哲学家所办的学校接受教育。受完教育后,他起初从事律师工作,不久后步人政界,并且步步高升,公元前64年当选为执政官,登上了国家的领导岗位。在罗马共和末期,因他死守共和制而被罗马“后三头同盟”的官员捕杀。 《论雄辩家》(DeOratore)是西塞罗论述教育的主要著作,发表于公元前55年。在此书中,他谈论一个演说家所必需的学问和应该具有的品格。 李维(公元前59—公元17年),古罗马历史学家。著有《罗马建城以来的历史》,叙述始自罗马建城,止于屋大维时代末年。全书142卷,今仅存35卷及少数残卷。李维追述罗马历史发展之艰辛和伟大,进行道德说教,以激发爱国热忱。他的著作旁征博引,资料丰富,但内容过于庞杂,史料未经严格审别,有些记载明显有误。 波里比阿公元2世纪古罗马著名史学家。他有辛漫游各地和出入罗马国家的档案库。在此基础上,他写了40卷本《通史》,主要叙述了布匿战争以及罗马在地中海东部所进行的征服,至今保留前5卷,其他各卷只有一些残卷传下来。他的史学理和史学史在西方史学上占有一定地位。 塔西佗古代罗马历史学家,文学家。生于高卢南部一旧贵族家庭。在罗马帝国政府中屡任要职,公元97年任执政官,112~113年任亚细亚行省总督。传世著作《演说家对话录》,论述演说术衰落的原因。《阿格里科拉传》,叙述其岳父阿格里科拉(曾任不列颠总督)的生平,涉及早期不列颠的历史。《日耳曼尼亚志》,记述日耳曼诸部落的风习和制度,是研究日耳曼人早期历史的珍贵史料。约在109年脱稿的巨著《历史》和《编年史》共30卷。《历史》记公元69~96年之史实,仅存前4卷和第5卷的一部分;《编年史》记公元14~68年之史实,流传下来的有1~4卷,第5、6、11、16卷的一部分以及第12~15卷。后两部著作皆为帝国早期的重要史料。塔西佗的著作材料翔实,语言精练典雅,描写细致入微,极富文采,对后世史学有重大影响。在政治思想方面,塔西佗属贵族共和派。他承认帝制不可避免,但憎恨阴险暴虐的专制君主,厌恶元老们的奴颜婢膝。 《日耳曼尼亚志》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于公元98年完成,详细记述了西日耳曼人的社会制度、政治组织和物质文化生活。书中描述了日耳曼人的特征及生活状况和宗教信仰状况。当时已有阶级分化,出现了贵族、自由人、释放奴隶和奴隶。 查士丁尼 527—565年在位,拜占庭帝国历史上最有作为的皇帝。在位期间极力维护奴隶制度,加强军队和政府官僚机构,并试图恢复罗马帝国的辉煌,532年镇压君士坦丁堡的尼卡起义,编纂《罗马民法汇编》,对外大肆用兵,先后灭掉汪达尔王国、东哥特王国,占领北非、意大利、科西嘉、西西里和伊比里亚半岛的南部。并以前所未有的规模重修君士坦丁堡并修建了圣索非亚大教堂。查士丁尼统治时代是拜占庭帝国的黄金时代。 《罗马民法大全》《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汇纂》《法理概要》《新律》的总称。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于528年下令编纂,由法学家特里波尼安主持。巩固帝位、突出君权是这部法学文献的基本宗旨,宣扬皇帝意志、承认阶级差别、保护私有财产。这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备的成文法典,奠定了后世西方大陆法系的基石,对欧洲各国法律产生巨大影响。 希拉克略拜占庭帝国皇帝,602年,多瑙河边防军在百夫长福卡斯领导下发动叛乱,一举攻陷君士坦丁堡,处死皇帝。非洲总督希拉克略举兵反击,经过8年内战,在元老院的支持下,希拉克略最后胜利,登上王位,开创了希拉克略王朝(610—711)的百年统治。在位时实行军区制改革,将以前局部实行的军区制在整个帝国推行起来;建立军役和封建义务合一的军事屯田制;大批动用教产,利用教会的物质和精神力量,号召全国军民进行“圣战”,以打败异教徒和敢于入侵之敌。 保罗派拜占庭帝国的一支反抗封建剥削和封建压迫的异端教派。早在7世纪已经产生,在8、9世纪广泛传播于城乡各地。活动中心在小亚细亚东部地区。其基本群众是农民,也有部分城市贫民和奴隶参加。其主张恶善二元论,主张取消教阶制,简化宗教仪式,废除偶像崇拜,恢复早期基督教的平等。保罗派是具有明显的反封建反教会纲领的社会民主派。他们积极参加圣像破坏运动,是农民反对农奴化的一种形式。827年被镇压,其信徒逃散世界各地,其思想种子也被带到欧洲许多国家。 马其顿王朝拜占庭历史上第二个“黄金时代”(867—1056)。期间加强了封建制度,社会经济和文化得到进一步发展。拜占庭对阿拉伯人的战争处于有利地位。10世纪初夺占了叙利亚北部地区,10世纪后半期又恢复了克里特、塞浦路斯和罗得岛等岛屿。阿拉伯人对拜占庭的威胁大为缓和。 普洛尼亚制拜占庭帝国的监领地制度,又称“恩准制”,与法兰克的采邑制相似。科穆宁(1081—1185)王朝时期确立。即政府将国家的和农村公社的土地分给公职贵族监领。监领主必须为国家服役,并按监领地的大小提供相应的兵员为国家服役。监领主同时也拥有对监领地上的农民的支配权。农民必须向监领主缴纳租税,并服劳役。因此,在监领地制形成的同时,自由农民也成为了依附农,拜占庭的封建化也宣告完成。后来监领主又取得领地的行政和司法权。监领地变成封闭型的封建大地产。普洛尼亚制的实施暂时加强了国家和军队的实力,但也潜伏着离心的倾向,导致分裂割据的加剧。 立奥三世拜占庭帝国皇帝。 8世纪初,阿拉伯人对拜占庭又发动新的进攻。皇帝狄奥多西三世素手无策,但小亚军区督军立奥击败了敌人的进攻。于是立奥强迫皇帝退位,自己登上了皇帝宝座,称立奥三世(717—741)。从此开始了伊苏里亚王朝的统治。717—718年,他曾巧妙的利用“希腊火”粉碎了阿拉伯人对首都的围攻。立奥三世竭力整顿租税的征收,改善帝国财政状况;加强和完善军区制。从726年起宣布反对圣像崇拜,掀起一个全社会破坏圣像运动。 普罗科匹厄斯查士丁尼时代杰出的历史学家(约500—565)。留有三部著作:《战争》、《建筑》、《秘史》,他是垂训史观的真正体现者。他在古典文化方面造诣颇深,其作品风格和表现形式都模仿古典史家的作品。但其作品与前人一样,多失之于轻信,荒疏于考证。他相信一切事件的进程都是命运决定的。归根结底,他是一个宿命论者。 穆罕默德(约573—632年)伊斯兰教创始人。出生于麦加城古莱西部落哈希姆族的一个没落商人贵族家庭。610年开始在麦加传教,622年开始“徒志”迁往雅特里布城(麦地纳),并组建起穆斯林公社。624年他成功组织了伯得尔战役,大大提高了他的威望和扩大了伊斯兰教的影响。627年,他以掘壕坚守之策,挫败了麦加万人大军对麦地那城的围攻。630年率大军兵临麦加城下,迫使倭马亚贵族归顺投降。通过多方努力,最终使阿拉伯半岛上的各部落民众在伊斯兰教旗帜的引导下走上了建立统一国家的历程。 《古兰经》伊斯兰教经典。伊斯兰教的教义、教规和社会政策都反映其中。共114章,6236节,记载了穆罕默德在23年的传教过程中所颁布的经文。其中内容包括:穆罕默德在传教过程中同阿拉伯半岛的多神教和犹太教进行斗争的记述;以信仰一神安拉、反对多神崇拜为中心的宗教信条;针对阿拉伯社会情况所提出的宗教制度和社会主张;为了传教需要而引用的一些流行于阿拉伯社会的故事和传说。因此,它不仅是宗教经典,而且是政治文献,是阿拉伯国家的第一部成文法典;既是伊斯兰教精神的神圣源泉,也是阿拉伯社会是政治、经济、司法、军事体制的理论基石。 穆斯林公社穆斯林公社是阿拉伯语“乌马”的意译,公元622年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在麦地那建立的政教合一的阿拉伯国家的原初形态。622年9月,穆罕默德在麦加传教因遭受倭马亚家族苏非扬一派的反对,率领一批亲信出走麦地那。这批迁来的穆斯林称为“迁土”,麦地那原地的穆斯林称为“辅土”。穆罕默德将他们组织起来,建立一个称为“乌马”的穆斯林公社,制定“麦地那宪章”,打破各氏族部落的血缘关系,公社成员以兄弟姐妹相称。穆斯林公社既是宗教组织,又是军事和行政组织,穆罕默德以安拉使者的身份集宗教、行政、军事大权于一身,为公社最高首脑。穆斯林公社奠定了政教合一的阿拉伯国家体制的基础。 哈里发国家哈里发政权体制的阿拉伯封建神权国家。632年,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死后,其继任者称“哈里发”,意为安拉使者的继承人。哈里发作为安拉使者的继承者,具有至高无上的神圣权威,他集宗教、行政、军事大权于一身,是封建神权的专制君主。这种哈里发政权体制,史称哈里发国家。1055年,塞尔柱突厥人控制了阿拉伯帝国实权,哈里发的军政大权为素丹取代,只保留宗教首领的地位,此后哈里发政权体制基本消失。 什叶派与逊尼派并列为伊斯兰教两大教派之一。穆罕默德死后,该派认为只有出身哈希姆家族的阿里及其后裔才是穆罕默德的合法继承者即伊玛目(永无错误的“超人”),并认为末代伊玛目隐遁,将来以救世主身份再现。经典除《古兰经》外另有“圣训”,崇拜圣徒和圣墓,允许临时婚姻,重视阿术拉节。曾在一些国家掌握政权,如也门的栽德王朝、埃及的法蒂玛王朝。1502年被伊朗定为国教,延续至今。由于对伊玛目认识的不同,分裂为栽德派、七伊玛目派和十二伊玛目派等支派。 逊尼派伊斯兰教的正统派,人数最多,分布最广。在宗教上,该派除了尊奉《古兰经》外,还按六部“圣训集”建立自己的学说。在政治上,它承认最初四代哈里发皆为穆罕默德的合法继承者。在倭马亚王朝时,逊尼派拥护当权派的统治,代表了叙利亚的阿拉伯贵族的利益。其后又反映了各个时期封建地主阶级当权集团的利益和愿望,得到历代哈里发及其政府的支持,发展较快。世界上的穆斯林多为逊尼派。 倭马亚王朝661年叙利亚总督穆阿维叶夺取了哈里发的权位,开始了倭马亚王朝的统治(661—750年),定都大马士革。此后哈里发不再由选举产生,而由倭马亚家族世袭。倭马亚王朝旗帜尚白,中国史籍称为“白衣大食”。倭马亚王朝初年,主要致力于镇压反对派,巩固统治。而后在“圣战”的口号下继续大规模的扩张。到8世纪中期,阿拉伯帝国形成,疆域横跨欧、亚、非三大洲。750年被国内人民起义所灭。 阿拔斯王朝阿拉伯帝国王朝。750年伊拉克大贵族阿拔斯夺取国内起义军的胜利果实建立了阿拔斯王朝(750—1258年),762年迁都巴格达。阿拔斯王朝旗帜尚黑,中国史籍称“黑衣大食”。阿拔斯王朝时期,帝国中心东移。最初的百余年内,由于对外停止征服,社会比较安定,使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政治也日益稳定,文化繁荣昌盛,是阿拉伯帝国的黄金时代。1258年,蒙古军攻陷巴格达,杀了哈里发,阿拉伯帝国最后灭亡。 伊克塔阿拉伯语“Iqta”的音译,意为“分割”。系指阿拉伯帝国赐予行政和军事官员作为俸禄收入来源的土地。泛指阿拉伯—伊斯兰国家封建土地制度。伊克塔制始于四大哈里发时期,倭马亚王朝和阿拔斯王朝前期日益盛行。伊克塔制与同时代的西欧的采邑制不同,虽然也以服役为条件,但不是封建等级的世袭领地。伊克塔由哈里发或苏丹直接封授,伊克塔封建主有权向所领农民征收赋税,但无土地所有权,并须向国家缴纳什叶税。伊克塔封建主一般不住在封地,而是委托代理人管理土地。伊克塔的规模大小不等,哈里发家族和行省总督拥有很多伊克塔。随着封建制度的发展,伊克塔逐渐变为世袭,转为私有。伊克塔制亦流行于中亚、印度等地的伊斯兰国家。 五功是伊斯兰教的宗教义务内容之一,包括念功、拜功、斋功、课功、朝功。念功,即背诵“除安拉外别无神灵,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拜功,每天朝麦加方向拜5次(破晓,中午,下午,日落,晚上);斋功,每年回历9月斋戒一个月,斋戒期间只能每天日落的时候进食;课功,每个穆斯林每年缴纳财产的2.5%为捐税;朝功,每个穆斯林一生中至少要到麦加朝拜一次。 墨洛温王朝法兰克王国的王朝。481年,萨利克部落首领克洛维建立法兰克王国,因其出身于墨洛温家族,故称墨洛温王朝(481—751)。建国后,克洛维率领部众,不断扩张。克洛维死后,法兰克即陷入割据混战的状态。751年被加洛林王朝取代。 查理•马特改革法兰克王国的一次改革。715年,查理继承父职出任宫相后,各地贵族蠢蠢欲动,王国内部再呈分裂之势,外族势力也乘虚而入,战火四燃。为挽救时局,加强中央权威,查理大刀阔斧进行改革。他以强力征用贵族和教会的土地,以服骑兵役为条件的采邑分封代替以往无条件的土地封赐,组建起以中小贵族和上层自由民为主的强大骑兵武装,史称查理•马特改革。通过这一改革,削弱了地方贵族的势力,加强了法兰克王国的军事实力。而且采邑是连带土地上的劳动者一起分封的,这就使劳动者更加固着在土地之上,加强了人身依附关系,因而促进了法兰克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 加洛林王朝法兰克王国的王朝。751年,法兰克王国的宫相矮子丕平在贵族、尤其是教皇的支持下,废黜墨洛温国王,自己登上了王位,建立加洛林王朝。754年,教皇又为其加冕。为了报答教皇,他征服了伦巴第人,并把意大利中部的部分地区赠与教皇,从而奠定了教皇国的基础。查理曼统治时期(768—814),加洛林王朝的势力达到鼎盛。在此期间,法兰克封建化完成。814年,查理曼死后,加洛林帝国即告分裂。843年查理曼的三个孙子签定《凡尔登条约》三分帝国。 查理帝国法兰克王国查理曼统治时期。加洛林王朝的第二代君主查理在位时期,率领封建主四处征伐,建立起一个与昔日罗马帝国疆域相当的帝国。800年圣诞节,罗马教皇立奥三世在罗马的圣彼得堡教堂为查理加冕,称其为“罗马人的皇帝”。从此西方史书称查理为查理曼(查理大帝之意),把法兰克王国称为“查理帝国”或加洛林帝国。814年,查理曼死后,帝国即告分裂。 特恩权查里曼死后,恩地、委身更加普遍,王权衰落,国王不得不承认既定事实,颁布特恩权,规定封建主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行政、司法等大权,国王的官员不得随意进入封建主的庄园。这样,封建主的庄园成为独立的王国,采邑主成了封建主,自由农民丧失人身自由成为佃农,法兰克国家封建制度最终形成。 采邑制查理•马特时期改革土地制度,分给贵族、骑士、教会的土地称采邑;领地不能世袭 ,死后归还国家;受封采邑者要为国王服兵役。采邑制的实行,建立了以土地关系为纽带的领主和附庸之间的臣属关系,以及以中小封建主为基础的骑兵制度。以后大封建主纷纷效仿国王,加强了农民对封建主的依附,促进了自由农民农奴化,加速了封建等级制度形成。 封建庄园制中古西欧封建主剥削农奴的基本组织,在其他地区和国家,也曾在一定时期不同程度地存在过这种组织。在西欧,封建化过程完成后,国王、教会和封建主的庄园分布各地。他们大多先侵占公有地,后逐户蚕食,直到吞掉一个或几个农村公社,所以形成的庄园大小不等。大庄园有一个或几个村庄,小的只有一个村庄的一部分。庄园完全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手工业尚未与农业分离。农民生产是为满足自己家庭生活的需要和为封建主提供消费资料,不是为了交换。封建主还有审判和惩罚农奴的权力。农奴虽然受到沉重的剥削,但毕竟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比奴隶有更多的劳动兴趣,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12、13世纪以后,西欧城市大批兴起,商品货币关系渗入农村,农奴改纳货币地租并逐渐取得人身自由,领主自营地消失,庄园解体。 封君封臣西欧封建制度的重要内容。11世纪时,西欧封建主之间普遍结成封君封臣关系。为缔结这种关系有了教以前更为规范的仪式,即行臣服礼和宣誓效忠。封臣对封君承担许多义务,一为“效忠”、二为“帮助”、三为“劝告”。封君对封臣也有义务,主要是“保护”和“维持”封臣,不得伤害后者的荣誉、财产和生命。封君封臣关系与重大的政治、军事和经济利益相联系,一经缔结无论封臣还是封君都不能随意解除。封君封臣任何一方若不履行其义务,就可能导致封君封臣关系的破裂,酿成武装冲突。在西欧封建社会国家行政极不完善的情况下,封臣制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管理办法。但封君在向封臣赐地并赋予其一定的义务的同时,也将土地上的统治权一并下放给了封臣,它使土地所有权和政治统治权浑然一体,构成西欧社会的领主权。封君封臣所奉行的一整套道德规范和培养后代的制度,构成了“骑士制度”的主要内容。 君士坦丁恩赐8世纪天主教会伪造的文件。内称罗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身患麻风病,由教皇希尔维斯特一世行神迹治愈,并劝化他皈依基督教。君士坦丁大帝出于感激,于324年将包括意大利在内的整个帝国西部的宗教和行政统治权授予希尔维斯特及其以后历代教皇,准其地位凌驾于其他大牧首之上。以此为根据,教皇与拜占庭皇帝和拜占庭大牧首进行了有力的斗争,导致西部天主教会的独立和教皇权的强大。15世纪,意大利人文主义者瓦拉证实这一文件系伪造。 什一税一种宗教捐税。(1)欧洲中世纪基督教向居民征收的一种宗教捐税。6世纪时,基督教会利用《圣经》所载农牧产品十分之一“属于上帝”的说法,向居民征收什一税。9世纪查理大帝规定,缴纳什一税是法兰克王国每个居民的义务。10世纪中叶,西欧各国普遍实行什一税。什一税分为大什一税(粮食)、小什一税(蔬菜)和血什一税(牲畜)三种,税额往往超过十分之一,是民众的一项沉重的负担。1789年法国大革命后,陆续废除。(2)中世纪伊斯兰国家对穆斯林规定缴纳的农业税、商业税和对非穆斯林的入境税,也称什一税。税率一般为百分之五到十。 天主教会大分裂中世纪天主教会分裂事件(1378—1417)。“阿维农之囚”后,教廷迁回罗马。由于亲法派和亲意派之间的矛盾,出现了两教皇并立的局面。西欧各国君主从各自政治利益出发,分别承认不同的教皇。法国、苏格兰、西班牙和南意大利拥奉阿维农教廷;英国、德国、意大利北部则支持罗马教廷。一般教徒莫衷一是,基督教世界一片混乱。1409年后,甚至出现三个教皇鼎立。直到1417年选出教皇马丁五世后,才结束了长达40年的“天主教会大分裂”。但天主教会的世俗权威大大下降了。 拉丁帝国1204年,第四次十字军东征时,在其侵占的拜占庭帝国的土地上建立的封建国家。希腊人称西欧人为拉丁人,故名。拉丁帝国都君士坦丁堡,版图包括拜占庭帝国领土的大部分地区。其帝国的统治极不牢固,人民反对封建剥削和反对异民族的统治的斗争接连不断,帝国内部矛盾重重。1261年,被拜占庭残余势力建立的尼西亚帝国推翻,拜占庭帝国恢复独立。但复国后的拜占庭帝国今非昔比,国势已大为削弱。 英诺森三世(1198—1216)罗马教皇。在其任教皇时,教皇权势达到顶峰,形成了一系列具有中央集权性质的教会。1215年,他主持召开第四次拉特兰宗教会议,确定基督教圣礼为洗礼、坚信礼、婚礼、弥撒、忏悔、圣职授任礼和临终涂油礼七项,要求每个教徒每年至少向神甫忏悔一次,做弥撒一次。西欧基督徒的宗教生活大大规范化。1199年,他曾向各地教会征税,教皇在全西欧范围内的征税权从此开始,教皇的财政收入大为增加。他还曾迫使英王约翰纳贡称臣,干预德国皇位继承,组织发动第四次十字军东征。 《沃姆斯宗教协定》中世纪教权与王权斗争的产物。卡诺沙事件之后,皇帝与教皇争夺教会授职权的斗争持续了近半个世纪。1122年,双方达成妥协,签定了《沃姆斯宗教协定》。把主教、修道院长的宗教权力平分为二,由教会和国王分别授予。根据协定,德国皇帝同意教会自由选举主教和其他高级神职人员,教皇同意在德国的选举应在皇帝或其代表莅临下举行,遇有分歧由皇帝出面裁决。神职人员人选确定后,首先由皇帝授予权标,作为地上世俗权力的标志,接着,由教皇授予指环和牧仗,象征领地上的宗教权力。皇帝的神职授予权大为削弱。德国的主教叙任权之争至此告一段落。 教父哲学西欧基督教哲学思想。4—5世纪期间,以奥古斯丁、安布罗斯和杰罗姆3位杰出的神学家为代表的教父哲学形成,它改变了原始基督教在教义方面的混乱状况。在只有通过信仰才能认识上帝的原则下,教父哲学用新的柏拉图主义哲学来论证基督教教义,从而把神学和哲学结合起来,使之更加理论化、系统化;以“三位一体”的神学观念来为教权至上论提供理论依据。11世纪后,被经院哲学取代。 经院哲学 中世纪西欧基督教哲学思想的总称,因产生于教会学院(经院),故名。主张理性服从信仰,哲学是“神学的婢女”。经院哲学以《圣经》、教父著作和古代哲学为依据来论证神学,用形式逻辑和烦琐推理方法演绎出空洞的结论。将基督教神学的理论化、思辩化推向新的高度,建构起一个庞大而繁复的哲学化神学唯心论体系。被誉为“神学之王”的托马斯•阿奎那是经院哲学的集大成者,著有《神学大全》,是经院哲学的百科全书。经院哲学轻视经验,反对实践,但有利于思辨思维的发展。经院哲学内部唯名论和唯实论之争,反映了唯物论和唯心论的斗争。14世纪以后,经院哲学趋于衰落。 托马斯•阿奎那(1227—1274年)经院哲学的集大成者,被誉为“神学之王”,他主张一切知识都是为了论证上帝的伟大。其所著《神学大全》被尊为经院哲学的百科全书,作为欧洲中世纪大学中的神学教材,长达数世纪之久。他提出了“宇宙秩序论”,对教会权威和封建社会等级秩序作了充分的神学论证。托马斯•阿奎那的经院哲学思想直到今天仍在西方有着重要影响。 阿尔比派中世纪西欧宗教异端教派。主要活动在法国南部和意大利北部。他们以法国南部的阿尔比城为中心开展活动,盛行于12—13世纪。教义采用摩尼教的某些思想材料,主张善恶二元;反对天主教会的仪式和组织,不承认教会的权力,谴责教会聚敛财富。其中又分为两个教派:一为华尔多派;一为纯洁派。华尔多派反对教会的奢侈生活,反对教会拥有财产,提倡简朴生活,主张平均贫富;纯洁派认为封建秩序和教会都是罪恶的化身,教皇是魔鬼的代理人,主张教徒以自身的纯洁来同教会划清界限。阿尔比派思想在人民中传播迅速,引起了教会的极大恐慌,教皇于1208年亲自组织十字军到法国南部镇压。 使徒兄弟派中世纪西欧宗教异端教派。教皇在镇压了阿尔比派后,人民的反封建斗争仍继续发展,在意大利又出现了异端教派使徒兄弟派。使徒兄弟派同样反对教会腐化。他们主张信徒财产共有,地位平等,吸引了大批贫苦农民和市民参加。该派遭到异端法庭的嫉恨,其创始人和领导者塞加烈于1300年被烧死。他的继承者在意大利北部地区的皮埃蒙特发动农民起义,坚持斗争四年之多,最后被十字军镇压。 《教皇赦令》教会文件。1073年,克吕尼派的高级教士希尔德布兰当选为教皇,是为格利哥里七世。他于1075年颁布了《教皇赦令》,这是教皇建立世界统治的纲领性文件。 诺曼征服以诺曼底公爵威廉为首的法国封建主对英国的征服。在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和丹麦一带的诺曼人的一支,10世纪时定居法国北部,形成诺曼底公国。1066年初,英王爱德华死后无嗣,诺曼底威廉以亲属关系要求继承英国王位,遭拒绝。威廉在教皇支持下,以武力进攻英国。10月14日,哈斯丁一役,威廉大败英军,进驻伦敦。12月25日,威廉在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加冕为英国国王,即威廉一世(征服者),建立诺曼王朝(1066—1135),史称诺曼征服。诺曼征服是英国社会发展的一次重大转折。它使英国政治、经济、阶级结构、民族关系和文化习俗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封建政治、经济制度的发展步入了中世纪西欧的最前列,并对西欧封建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 《自由大宪章》英国限制王权的封建文件。1215年6月,英王约翰在封建领主、教士、骑士和城市市民的联合压力下签署,共63条。主旨是限制王权,保障教会和领主的特权以及骑士和市民的某些利益 。主要内容有:承认教会自由不受侵犯;保障领主和骑士的采邑继承权,不再征收额外继承税或其他贡金、代役税;归还原侵占的领主土地、抵押物和契据;尊重领主法庭的管辖权,国王、官吏不任意受理诉讼,不任意逮捕、监禁自由民;承认伦敦和其他自治城市原有的自由和风俗习惯;统一国内度量衡,保障商贾自由。同时,规定由领主推举25人负责监督宪章的实施。《大宪章》是规定封建阶级内部权力再分配的文件,并未保障广大农奴的利益,不久即被英王约翰撕毁。到17世纪,资产阶级对《大宪章》内容作了新的解释,作为要求公民权利、商业自由和法治的法律依据。 牛津条例英国限制王权的决议。1258年,英国大贵族在牛津开会,通过了进一步限制王权的决议,即《牛津条例》,当时在位的英王亨利三世被迫接受了条例。规定:由15个大贵族组成委员会,实际掌握国家政权。同时,由实际执掌国家政权的贵族和另外选出的12名贵族组成国会,每年开会三次,讨论重大国事。由此进一步限制了王权,初步提出了组成国会管理国家的思想。 《末日审判书》 英王威廉一世(征服者)下令进行的全国土地调查情况的汇编。目的在于了解王田及国王的直接封臣的地产情况,以便收取租税,加强财政管理,并确定封臣的封建义务。1086年由国王指定的教俗封建主在全境进行广泛的土地调查。把全国划分为7~8个区,每个区包括若干郡。按郡、百户区、村的系统了解情况。调查内容包括当地地产归属情况,每个庄园的面积、工具和牲畜数量,各类农民人数,以及草地、牧场、森林、鱼塘的面积,该地产的价值等。调查结果汇总整理,编定成册,称《末日审判书》(意指它所记录的情况不容否认,犹如末日审判一样) 金雀花王朝(1154—1485年),1154年,法国安茹伯爵以亨利一世的外孙的身份承袭了英国王位,是为亨利二世,开始了金雀花王朝的统治。亨利二世在位时进行了司法和兵役改革,强化了王权。亨利二世死后,英国强化王权的趋势中断。爱德华一世统治时期,英国国会制度正式确立。1337—1453年,同法国进行了“百年战争”。百年战争结束后,国内陷入了“红白玫瑰战争”,最后都铎家族的亨利取胜,夺得了英国王位,开始了都铎王朝的统治。 扎克雷起义法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发生在英法百年战争的第一阶段,起义的原因是兵祸和黑死病的流行,大量人口死亡,农民陷入了绝望境地;战争加重了人民负担;封建领主的盘剥引起人民的不满。1358年5月,法国北部博韦地区的农民首先举行起义。之所以被称为“扎克雷起义”,是因为法国封建主一直蔑视农民为“扎可雷”,意为“乡下佬”。起义很快席卷了法国北部及巴黎附近地区。在农民吉约姆•卡尔的领导下,起义者提出“消灭一切贵族”的战斗口号。后国王恶人查理通过欺骗手段俘虏了起义领袖,失去领袖和指挥的起义军被贵族军队击败。 福音同盟德国哈布斯堡家族在奥地利领土上迫害新教徒、镇压胡司派观点的人。在德皇支持下,耶稣会士从奥地利前往捷克。在莱茵河流域和德国的西北部,天主教的活动加强了。德皇企图用武力压服新教诸侯。德国南部和西部的新教诸侯为了对抗天主教的反动,在1608年组成了以普法尔茨选侯腓特烈为首的政治同盟——“福音同盟”(新教同盟)。 圣女贞德英法百年战争中的法国女英雄。1428年英国围攻奥尔良。奥尔良是卢瓦河上的要冲,是通往南方的门户,保卫奥尔良是关法国命运的决战。法国农村姑娘贞德于1429年晋见国王,获准率领军队解救奥尔良。5月间,经过艰苦奋战,大败英军,奥尔良之围解除,贞德威名远扬,荣获“奥尔良姑娘”的尊号。1430年,在康边附近的战役中贞德为勃艮第党人所俘,并以4万法郎的价格卖给英国人。1413年5月24日,贞德在卢昂被宗教法庭判以女巫的罪名并处以火刑,骨灰被仍进塞纳河。 模范议会英国封建贵族的代议机构。在英国“大会议”之后产生。1265年1月,德•孟福尔依靠贵族、 教士和市民的支持,战胜国王之后,以摄政的名义 ,根据《 自由大宪章 》的规定,在威斯敏斯特宫召集大会议, 它创立了英国议会的雏形,是英国议会的开端。1295年,英王爱德华一世为筹集战争经费又召集议会。 仿照大会议的代表成分,出席议会的除大贵族、教士外,每郡有 2 名骑士代表,每个大城市有2名市民代表,约有400余名议员出席。此后议会仿此例经常召开,这次议会被称为模范议会。由于贵族议员和市民、骑士议员在根本利益、要求上各不相同,每当这种议会召开时,各郡骑士代表和市民代表经常单独在一起。但是,中世纪时期的大会议、模范议会及1343年由两院组成的议会都只是封建性质的等级代议机构,还不是近现代意义上的议会。 行会几乎与中世纪城市同时产生,分手工业行会和商人行会。为了反对贵族剥削、保证自身利益、防止内部竞争,同一城市的手工业者结成联盟,称为“手工业行会”。手工业行会成立初期,对维护手工业者的利益、团结手工业者与封建主斗争,起了重要租用,但是由于它的宗旨在于维护小生产者利益,反对竞争甚至拒绝改进生产工具,日益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14世纪以后,手工业行会逐渐衰落。在手工业行会建立的同时,一些城市的大商人为了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在一些地区的贸易独占权,结成商人贸易行会,也成商人行会。随经济贸易的发展,许多城市的商人行会又结盟,形成跨地区甚至跨国界的商人行会。 恢复失地运动西班牙文“雷康吉斯达”(Reconquista,意为“再征服”)的意译,8—15世纪西班牙和葡萄牙驱逐阿拉伯人,收复失地的斗争。711年,阿拉伯人从北非渡过直布罗陀海峡侵入伊比利亚半岛,714年灭西哥特王国。西哥特人退居到北部山区,先后建立了一些小王国,如那瓦尔王国、亚拉冈王国和卡斯提尔王国等,同占领者阿拉伯人展开收复失地的斗争。到13世纪中叶,半岛大部分地区光复。1249—1251年,葡萄牙实现了领土统一。1479年卡斯提尔与亚拉冈合并,建立西班牙王国。1492年西班牙人攻占阿拉伯人在半岛的最后一个据点格拉纳达,收复失地运动胜利结束。 基辅罗斯国家以基辅为中心的古代罗斯国家。公元862年,诺曼人的一支瓦兰吉亚人在其首领留里克的率领下,占领东斯拉夫人的重镇诺夫哥罗德。882年,其后继者奥列格征服基辅及其附近地区,将统治中心由诺夫哥罗德迁至基辅,是为基辅罗斯,即东斯拉夫人的早期封建国家。987年皈依基督教(东正教)。12世纪分裂为若干封建公国,互相混战。13世纪初,臣服于蒙古钦察汗国。15世纪末,莫斯科公国摆脱蒙古统治,恢复独立。古罗斯的政治中心由基辅转移到东北部的莫斯科。莫斯科大公实行中央集权统治,后来形成沙皇俄罗斯帝国。 留里克王朝古罗斯国的第一个王朝(862年—1598年)。9世纪中叶,由瓦里亚格人留里克建立,故名。据《往年纪事》记载,东斯拉夫人各部落内部矛盾激化,内讧不已,社会混乱。为了维持秩序,特邀请势力强大的瓦离亚格人军事首领作王公,于是留里克应邀来到诺夫哥罗德,于862年做了罗斯国的第一任王公,从此开始了留里克王朝的统治。882年迁都基辅,开始基辅罗斯的统治。 弗拉基米尔基辅罗斯大公(980—1015年)。987年他宣布奉东派基督教为国教,并亲率全体罗斯居民下河接受拜占庭大教长所主持的洗礼。此事历史意义重大,首先一神的东正教代替了东斯拉夫人多神的崇拜,使基辅罗斯大公的统治带上了神圣的光环,有利于国家的政治统一。其次,东正教带来了拜占庭先进的文化和艺术,为日后罗斯文化艺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最后,加速了基辅罗斯的封建化进程。 伊凡一世莫斯科大公(1325——1340年在位)绰号“钱袋”他经常用金钱收买蒙古王公和自己的政敌,同时也采用暴力来消灭竞争对手。他对金帐汗奴颜媚骨,百依百顺。1327年,他自高奋勇,在一年之内先后两次镇压特维尔和诺夫哥罗德的反蒙BD,深得金帐汗欢心。1328年,他被金帐汗册封为“弗拉基米尔及全罗斯大公”。他大力扩展领地,增强国力。还通过种种手段,动员罗斯大主教把主教驻节地由弗拉基米尔迁至莫斯科,使莫斯科具备了政治中心和宗教中心这两大优势。王权与教权的结合不仅加强了他的政治、经济力量,而且也建立起强大的精神支柱。 伊凡三世莫斯科大公(1462—1505年在位)。在位期间,他不惜一切手段来加强莫斯科的地位。先后吞并了诺夫哥罗德和特维尔,其他小国也陆续被并入莫斯科版图。与此同时,伊凡三世也在不断地谋求最后摆脱蒙古人的统治。1480年,莫斯科彻底摆脱了蒙古人的统治。后又彻底击败了波兰和立陶宛,夺得了大量土地。而且他还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通过改革,伊凡三世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国家制度。执政33年的他为莫斯科的独立与统一奠定了坚实基业。 库里克沃战役莫斯科摆脱蒙古统治的有决定意义的重大战役。1378年在沃查河战役失败后的金帐汗马麦汗并不甘心,他集结军队,并与立陶宛结盟,商定于1380年9月1日会师奥卡河,联合进攻莫斯科。是年夏,马麦汗沿顿河北上,等待与立陶宛会师。莫斯科得知情报后一面集结军队迎击,一面打破蒙立联盟,于9月8日渡过顿河后与蒙古军在库里克沃平原交战。马麦汗被迫应战。经过一整天的激战,马麦汗被彻底打败,只身逃走。库里克沃战役是莫斯科摆脱蒙古统治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重大战役。 顿斯科伊库里克沃战役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底米特里获得了“顿斯科伊”(顿河英雄)的称号。 奥斯曼土尔其帝国奥斯曼土耳其人建立的伊斯兰军事封建神权帝国。土耳其人原是中亚游牧的突厥部落之一,13世纪初因受蒙古人西征的压力,渐次西迁,臣服于小亚细亚的罗姆素丹国,并接受伊斯兰教。罗姆素丹国解体后,土耳其人在首领奥斯曼(1282—1326)的领导下独立,建立奥斯曼土耳其国家。随后进行扩张,逐步强大。乌尔汗时期(1326—1359)打着反异教徒的旗号占领小亚细亚,驱逐东正教的拜占庭势力,并向巴尔干半岛扩张。1453年,素丹穆罕默德二世攻陷君士坦丁堡,灭掉千余年的拜占庭帝国,并迁都君士坦丁堡,改名伊斯坦布尔。苏里曼一世(1520—1566)继续扩张,版图地跨亚欧非三洲,帝国极盛。16世纪末以后,国势渐衰。 米勒特制奥斯曼的宗教宽容政策。这是土耳其人从阿拉伯人那里继承下来并赋予新的内容的宗教自治制度。主要内容是:非穆斯林宗教团体或氏族(即“米勒特”)在不损害帝国利益并承担规定的捐税义务的基础上,保持本民族语言文字、拥有专门宗教文化和教育机构,享受充分的内部自治权。它创始于穆罕默德二世占领君士坦丁堡后,任命真纳狄奥为希腊正教大主教之时。苏里曼一世批准成立了希腊正教、犹太教、亚美尼亚格利高利教等米勒特。1536年,苏里曼一世同法国法兰西斯一世签定的条约中,又形成了天主教的米勒特,这个米勒特的监管人是法国驻奥斯曼帝国的使节。这个制度造成了这样的后果:当15和16世纪西欧残酷迫害异教徒之际,奥斯曼帝国却成为犹太人的避难所。这个制度有助于多民族、多宗教的稳定,也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德里苏丹国印度历史上第一个较为稳固的伊斯兰教政权,共存在320年(1206—1526),先后经历了5个王朝:奴隶王朝、卡尔基王朝、图拉格王朝、赛义德王朝和罗第王朝。德里苏丹国时期,印度大部分地区被纳入伊斯兰教政权的统治范围。图拉格王朝苏丹穆罕默德•图拉格在位时,德里苏丹国的疆域达到顶峰。德里苏丹国采用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教神权政体;中央政府由若干个部门组成,分别掌管税收、司法、军事、驿政和文书;对全国实行划省统治;拥有较大规模的常备军;实行国家土地所有制。1526年被帖木儿的后裔巴布尔所灭。德里苏丹国是印度历史发展的重要阶段。德里苏丹国采取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并将军事采邑制度传入印度,深刻地影响了印度封建社会的发展。德里苏丹国时期,印度的穆斯林人数剧增,伊斯兰教上升为与印度教并列的主要宗教。两大宗教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对印度社会影响极大。另外,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阿拉伯、波斯、突厥的语言、文化、生活方式和社会习俗大量传进印度并且渗入土著的古老文化之中,奠定了现代南亚文化的基础。 柴明达尔印度的土地所有者。印度德里苏丹国时期,土地制度发生较大变化,但仍有许多土地为印度教土邦王公世袭相传和私有,这类土地所有者称“柴明达尔”。 巴布尔莫卧尔帝国的创始人。他是帖木儿的直系后裔,母系出自成吉思汗。他以蒙古祖先征服者光荣感的心态和才能,在既定的生活条件下,从事新的征战,建立了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莫卧尔帝国(1526—1857)。巴布尔早年继承父业,但在撒马尔罕屡遭失败后,遂改变恢复中亚帝国的计划,于1504年以喀布尔为基地,重续旧日帖木儿在德里的事业。1526年,他通过第一次帕尼帕特战役结束了德里苏丹王朝的历史,揭开了莫卧尔帝国的历史篇章。到1530年他去世时,莫卧尔帝国的版图已包括西到喀布尔、东到孟加拉的地区。 阿克巴莫卧尔帝国皇帝。1556年继位,1560年亲政。他通过一系列战争扩大帝国版图。同时实行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在宗教上实行宽容政策;在行政管理上,阿克巴集中了国家的行政、军事和司法等方面的最高权力;土地所有制上,实行军事采邑制。阿克巴的一系列改革政策使莫卧儿帝国开始了兴盛时代。1605年他63岁去世时留下的是印度历史上空前统一的强大王朝。 曼萨布达尔制莫卧尔帝国的一项政治制度。阿克巴的政治特点是化行政为军事组织,官吏多授予军级,称为“曼萨布达尔制”。曼萨布达尔分33级,最高者可拥有1万士兵。拥有5000名士兵以上的曼萨布达尔,只能由皇室王子担任。各级曼萨布达尔主要履行军务,也同赋税与司法有关。军队的来源是由各省长及军事采邑的封建主提供。 奥朗则布莫卧尔帝国皇帝。1658年,40岁的奥朗则布称帝,号称“阿拉穆吉尔”(世界主宰)。即位后,他极力扩大帝国版图,从而使莫卧儿帝国的疆域达到了顶点。他以自己的军事和行政管理才能把帝国推向了鼎盛时期。但他全面改变阿克巴的宗教政策、非常坚决和顽强地把帝国变成伊斯兰教国家,结果使得帝国衰落。他在长达50年统治中,全力维护极少数伊斯兰教封建主的利益,企图在迫害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印度教居民的基础上统一帝国,为此进行了长期绝望的斗争。他的宗教狂热政策,削弱了帝国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基础。1707年,在他去世时,留下的是一个四分五裂的帝国。 圣德太子593年,推古女皇立厩户皇子为太子即圣德太子(574—622)。并由其出任摄政,开始推行改革。(1)制定“冠位十二阶”,由朝廷规定官阶晋升不再以氏族门第而以个人才干和政绩为依据。以此遏制贵族特权,提高皇权权威。(2)制定“十七条宪法”作为贵族和官员必须遵守的政治规范,初步确定了统一的中央集权政治原则。(3)建立与中国隋朝对等的直接联系,派遣留学生到中国学习先进文化,并积极鼓励佛教。这些改革为日后日本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他的改革主要是文化精神方面的,没有触及部民制的基础。622年圣德太子病故。 大化改新 7世纪中叶,日本大化年间开始的一次重大的政治、经济改革,故名。7世纪以来,日本社会矛盾尖锐,一部分贵族和皇室成员在留学生的影响下,主张仿效中国隋、唐制度实行改革。645年6月12日以中大兄为首的改新派发动政变,推翻苏我氏控制的旧政权,建立新政权,拥立孝德天皇,建元大化,中大兄皇子为皇太子兼摄政。646年元月,颁发新诏书,废除土地和部民的私有制,变成国家的公地和公民;实行“班田收授法”;改革租税制,实行租庸调法;改革统治机构,建立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制国家。大化改新标志着日本从古代社会向中古封建社会的转折,促进了国家和社会的迅速发展。 《大宝律令》日本第一部律令法典。701年(文武天皇大宝元年),日本参照中国律令制编成第一部律令法典《大宝律令》。有律6卷,令11卷(今已散佚)。《大宝律令》总结了大化改新以来50多年实施新政和中国历代编纂律令的经验、教训,将改革的成果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养老律令》日本元正天皇养老2年(718年)制定的律令法典,故名。大化改新后,为巩固改新成果,加强中央集权,于701年制定《大宝律令》。元正天皇养老2年在《大宝律令》的基础上修成《养老律令》,律令各10卷。律为刑法,令为行政法规。律令法规定国家政治、经济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意义近似宪法。至此日本已成为封建法制较完备的国家。《养老律令》较好保存至今,是研究大化改新至奈良初期日本历史的重要文献资料。 奈良时代710年,天皇迁都平京,开始了日本历史上著名的“奈良时代”(710—794年)。此期间,历代天皇注重农耕,兴修水利,奖励垦荒,社会经济大为发展;同时,对列岛西南、东北地区的开发也颇见成效。与大陆的联系进一步加强,积极开展与新罗、渤海尤其是大唐帝国的外交往来。这一时期,日本谴唐使团频频往来于日本列岛与中国大陆之间,不断吸收先进文化,发展教育,倡导儒学,以其忠、孝、礼、义的观念为治国的准则;赐田地,建寺院,大力扶掖佛教。特别是鉴真东渡,日本佛教更见兴隆。奈良时代的日本建筑、美术、医学、文学、史学都达到较高水平。此时的日本社会,俨然处于前所未有的国泰民安的太平盛世之中。但此时对后世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积弊也正在形成。班田制难以维持,天皇专制国家的经济基础发生动摇。同时,中央集权体制因日甚一日的内讧而逐渐被削弱。794年,天皇由奈良迁都于平安京,开始了平安时代。 平安时代794年,日本天皇由奈良迁都于平安京(今京都),史称“平安时代”(794—1192年)。这一时期日本经济的一大特征是班田制逐渐废止不行,土地私有制和庄园制度发展迅猛。11世纪时,作为天皇专制国家的经济基础的班田制彻底崩溃。伴随经济体制的变化,日本社会的阶级关系,以及天皇国家的政治体制也都逐步发生变革。朝廷内部以藤原氏为首的贵族外戚与历代天皇之间的斗争日趋激烈,先后出现“摄关政治”和“院厅政治”两种变异形态。中央渐失对地方的控制,国郡地方的统治体制也被个别皇族、公卿和寺社执掌的“知行国制”所取代。地方武士集团兴起,终于1192年成立“镰仓幕府”,开始了武家政权的统治时代。 摄关政治日本历史上的一种政治形式。858年,日本外戚藤原氏出任摄政辅佐年幼的天皇,他实际掌握了中央权力,后改任关白。以后每当天皇年幼、病帝或女帝,藤原氏就以摄政掌权,天皇长大亲政后则改任关白,继续掌握朝廷大权。于是,摄政和关白便形成为一种例行的政治体制,史称“摄关政治”。 院厅政治日本历史上的一种政治形式。摄关政治形成后,日本天皇为摆脱摄关家的控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斗争。1068年,后三条天皇即位,开始亲政,并任用非藤原氏系贵族担任要职。他死后,其子白河天皇在位13年,然后就把皇位传于年仅8岁的皇太子,自己出家为僧,称为法皇,另立院厅,继续执政40余年,奠定了院政基础。以后天皇也如法炮制,以法皇身份行使院政权。这种政治形式称为“院厅政治”。 幕府政治日本封建时期武士封建主军事独裁政权。律令制国家解体后,日本各地兴起武士封建主阶层,到12世纪形成关东源氏和关西平氏两大武士集团,彼此争权混战。皇室和贵族往往依靠他们进行政治斗争。1185年源氏消灭平氏,取得中央政权。1192年,源赖朝在镰仓建立幕府,自立为“征夷大将军”,统治全国。幕府是将军的官邸,设有一整套统治机构,实际上是中央政府,故称幕府政治。幕府与天皇朝廷并存,将军名义上由天皇封任,实际上是将军擅权。将军授予武士土地和特权,武士为将军效忠,称为“御家人”。幕府政治从镰仓幕府(1192—1333)、经室町幕府(1336—1573)、江户幕府(1603—1868),至明志维新废除。 《贞永式目》镰仓幕府制定的有关武士的成文法规。1232年制定,其内容凡51条,涉及土地、继承、职守及民事、刑事、诉讼等诸多内容;并以“忠”、“信”等封建道德观念作为社会的最高理想。故而,《贞永式目》不仅是幕府统治御家人的基本法则,也是广泛适用于整个社会的施政大纲。 建武中兴14世纪初,镰仓幕府的统治衰落。1333年,心怀大志的后醍醐天皇乘幕府内乱势衰之际,联合部分不满武士,起兵讨伐幕府,以图恢复天皇的权力。经一番争战,镰仓幕府垮台,天皇政权恢复,年号建武,史称“建武中兴”。 御家人制度日本镰仓幕府将军和武士结成的主从关系。那些与将军有主从关系的武士被称为御家人。御家人从将军领受封地并享有特权,有资格出任守护、地头或幕府官员。但必须效忠于将军,世代为将军服军役,战时出征,平时轮流值宿卫。将军的恩给称为“御恩”,御家人对将军的效忠称为“奉公”。武士同将军通过恩给和奉公结成的这种主从关系,称为“御家人制度”。但御家人制度不是对等关系,将军拥有绝对的权力,生杀予夺,任凭将军自决。御家人是镰仓幕府军事组织的基干。 织田信长日本战国时代大名(1534—1582)。经过长期混战,从16世纪中叶起日本逐步实现地域的统一。在兼并战争中,尾张国大名织田信长以名古屋为根据地向外扩张,逐渐压倒其他战国大名,奠定了日本统一的基础。他先败今川氏,又与德川氏结盟。于1573年废掉了室町幕府的末代将军,室町幕府最后灭亡。这时全国已有一半地区在他的控制之下。1582年,织田信长受到叛变家臣的围攻,寡不敌众,被迫自杀身亡,他的统一事业遂由丰臣秀吉继承并最后完成。 丰臣秀吉(1536—1598)原姓羽柴,出身贫苦下层武士,早年投身织田信长部下,多有战功,颇得重用。织田信长死后,他先竖起替家主报仇的大旗,讨平叛将,统一织田氏家臣,确立起领导地位。而后组织了4次大规模的军事讨伐,到1590年,丰臣秀吉以强力再次统一了日本列岛。丰臣秀吉对部下 的控制极其严格,令其效忠自己一人,培植壮大了自己的实力。他采取尊崇天皇,拉拢公卿贵族,安抚寺院和神社的策略来抬高自己的名声和地位。1586年,天皇任命他为太政大臣,赐姓丰臣氏。他在武力统一天下的同时,也积极着手恢复封建秩序和法制的重建工作。首先,调查统计全国的土地面积和各种经济数据。以一地一作人的方式把农民固着在土地上,按二公一民的比例征收田租;没收民间武器;把农民编成五人组或十人组,组内连保,严防农民反抗。其次,在城市允许工商业者自由经营,统一度量衡,废除关卡,开矿铸币,发展海外贸易,同时又对城市的活动严加管束,扼制、取消了处于萌芽状态的城市自治权,迁富豪商贾,控制工商贸易中心和海外贸易。第三,严令所有武士必须离开农村,迁居城内,不得转化为工商业者和农民,固定士、农、工、商的职业身份,确立兵农分离的原则。丰臣秀吉的一系列政治、社会改革对于整顿日本社会秩序和迅速结束战乱的局面起了重要作用,而且这些措施法规对后世日本社会的演进影响巨大。1592年和1597年他两次侵朝均告惨败,国内不满情绪日增,最后他忧愤成疾,不治而亡。侵朝战争失败、丰臣秀吉病亡使日本封建统治再度面临新的危机。 德川幕府1603年丰臣秀吉的部将德川家康任“征夷大将军”,在江户设幕府,这便是江户幕府即德川幕府(1603—1868年)。1615年,德川家康在大阪之战中消灭了丰臣氏的残余势力,终于使日本摆脱了长期的内战,完成并巩固了国家的统一。在此时期形成了由幕府和藩国共同构成的封建统治制度,即“幕藩体制”;天皇的权力进一步丧失;封建领主同农民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等级制度严格;儒学、特别是理学,受到幕府的赏识和推崇,成为维护幕藩体制的官学;对外实行锁国政策。在统治末期,资本主义发展广泛,并在一些地方占据了统治地位。1868年被彻底推翻。 239锁国令 日本江户幕府关于禁止对外交通和贸易的法令。1633~1639年先后发布5次。16世纪中叶起,葡、西 、荷等西欧列强先后来日本传教、贸易。为禁止天主教传播,防止商人豪富与幕府对立,巩固幕藩体制,幕府的对外政策从第二代将军德川秀忠时起,开始向锁国政策转变。1616年,规定欧洲船只只能在平户、长崎两港停泊交易。1624年,拒绝与西班牙通商。30年代后 ,加快锁国步伐 ,连续5次发布锁国令 。 至此,日本的锁国体制最后完成 。日本维持锁国政策达 200 多年之久 , 一直到1853年在美国炮舰政策的压力下才重新开放。 玛雅文化印第安人的一支玛雅人创造的文化,繁荣期在4—10世纪,15世纪初,特别是西班牙殖民者侵入后衰落。玛雅人是唯一有文字的印第安人。玛雅人的文化对后来的阿斯特克文化有很大的影响,他们被称为“新世界的希腊人”。公元前第1千纪前,玛雅人已有刀耕火种农业,他们用石头制造工具和武器,公元初出现城市,城市和村落里有贸易广场,玛雅人在数学、天文和历法上有很高的造诣。 阿兹特克文化印第安阿兹特克人在拉丁美洲创造的古文化,中心在墨西哥。约12世纪,印第安人一支阿兹特克人从北方来到墨西哥地区,14世纪形成奴隶制国家,都城特诺奇蒂特兰(今墨西哥城)。城内有雄伟的宫殿,金字塔遍布全城,最大的一座为“太阳金字塔”。城内街道与运河交错,还有果木园和花园。阿兹特克人创造了发达的农业文化,他们对1200种植物和许多种属的蛇、虫进行了分类。此外,他们在绘画、雕刻和艺术等方面也有很高的成就。 印加帝国13—16世纪南美洲印加人建立的国家。引加人是印第安人的一支,君主称印加,住在安第斯山山脉中部肥沃谷地库斯科地区。13世纪形成一些地方性小国,15世纪发展为强大的印加帝国。以秘鲁为中心,首都库斯科。版图北起哥伦比亚,南达智利中部,西起太平洋,东抵亚马逊森林,人口600万。印加社会有严密的行政制度,国民分为三个等级:贵族、平民和奴隶。农业发达,有较好的灌溉系统,种植40多种农作物。手工业进步,采矿、冶金、纺织、医药和天文知识都达到了较高水平,擅长金、银、铜和陶瓷器皿制造。拥有良好的道路网,采用接绳记事法。崇拜太阳、月亮等自然现象。印加文化为美洲印第安三大文化的最高代表,贡献很大。1533年为西班牙殖民者所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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