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案件恢复执行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案件恢复执行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8-11-29 4页 doc 14KB 2阅读

用户头像 机构认证

精品文档

千万精品文档模板,下载即用

举报
案件恢复执行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案件恢复执行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恢复执行,是指执行案件发放债权凭证终结某次执行程序后,因终结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经申请人申请恢复案件执行程序。恢复执行程序,标志着执行程序停止一段时间后再次启动,应当依法规范进行。目前,由于法律及司法解释对债权凭证案件恢复执行问题缺乏系统、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各地法院在认识和操作上也不尽相同,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有的法院对恢复执行的条件掌握不严,导致案件恢复执行后难有进展。表现在只要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并提供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立案庭并不下去调查,...
案件恢复执行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案件恢复执行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恢复执行,是指执行案件发放债权凭证终结某次执行程序后,因终结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经申请人申请恢复案件执行程序。恢复执行程序,标志着执行程序停止一段时间后再次启动,应当依法规范进行。目前,由于法律及司法解释对债权凭证案件恢复执行问题缺乏系统、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各地法院在认识和操作上也不尽相同,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有的法院对恢复执行的条件掌握不严,导致案件恢复执行后难有进展。表现在只要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并提供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立案庭并不下去调查,就给予立案,即依职权恢复执行程序。如王某申请执行某县公安局债务案。申请人王某在举证材料上写明“某县公安局院里有不少警车可以执行”。立案庭立案 移送执行局办理后,无法执行,申请人又坚决不取回再执凭证,使案件执行陷入尴尬境地,无法结案。 二、 有的法院对恢复执行条件掌握过严,操作上过于机械,导致错失恢复执行时机。主要表现在申请人要求恢复执行时,要求其提供所谓“看得见、摸得着”的充分证据,并经过繁琐的审查程序后才恢复执行。这对于偶然发现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以及偶然发现被执行人正在运输、处置财产等突发情况,显然不能适应。同时,在目前情况下,让申请人准确、充分地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证据,还有较大局限性。因此,执行工作中如果机械地、片面地强调当事人主义,忽视执行工作固有的行政性,机动性等特点,是不正确的。 三、对恢复执行条件的把握上不够准确。司法实践中,对债权凭证案件恢复执行的条件,就是申请人只要提供了新的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就可以立案恢复执行,而不去查清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是否属实。 四、滥发债权凭证。一件执行案件只能发一次债权凭证。但有的法院由于对恢复执行的条件把握不严,案件恢复执行后,经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不真实,或不能满足全案的执行标的,执行人员就动员申请人再次申领债权凭证,有的个案竟然终结本次执行达四、五次之多,申请人手里拿着债权凭证也四、五个,这是不严肃的。对个别当事人不同意再次申领债权凭证的,案件的结案就成了难题,造成案件积压,影响执结率。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规范债权凭证案件恢复执行工作。 一是进一步明确债权凭证恢复执行的条件。 1、对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经人民法院调查属实的,可以恢复执行。 2、对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价值大小不一的,可以根据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价值恢复执行。 3、只要未执行完毕,申请人不受恢复执行次数的限制。 二是规范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的机构。 对申请人要求恢复执行的案件,一律由申请人到执行机构交纳实际执行费用后,由执行机构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和保全工作,经查证被执行财产属实的,通知申请人到立案庭办理申请另案再执的手续。 三是规范对再执凭证的管理。 对申请人申请恢复再执的案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或经人民法院调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后,仍不能满足全案的执行标的的,或不能满足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标的,申请人又不同意领回债权凭证的,应根据《民诉法》第140条第11项之规定,裁定驳回申请人对不能执行财产部分的再执申请。 四是完善恢复执行案件的工作考核。 为充分发挥执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对法律和案件当事人负责,应进一步完善恢复执行案件的工作考核。增强主执人的责任感,应坚持原主执人负责到底为主、换人执行为辅的原则,即实行包案负责制。但在出现岗位调整、说情干扰、主执人执行中不廉洁、督办执行未果等特殊情况时隔不久,应适时换人执行,以避免由于原主执人主观原因导致案件久拖不结。更换主执人之后的考核针对新的主执人,之前执行部分考核原主执人,原主执人有违规行为或负其他责任的,应给予相应处罚。 恢复执行案件的奖励考核对象,应针对实际执行完毕或执行终结的案件,以其它方式“结案”的不在此列,而且要对那些案件未执结却超执行期限的进行处罚。这样做有利于促使案件的主执人在执行过程 中自我加压,努力穷尽所有的执行手段,最在限度地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个别办案人只求结案数量而不顾执行实效等情况的发生。
/
本文档为【案件恢复执行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