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2021年-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

2021年-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

2020-07-18 1页 doc 91KB 218阅读

用户头像

is_769254

暂无简介

举报
2021年-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申报单位(盖章)单位编号申报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个人参保号姓名身份证号生育(流产)时间准生证码申报单位经办人出生证号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开户名称一胎胞数开户银行胎儿次数银行帐号生产方式正常产‎‎‎‎‎‎‎‎‎‎‎‎‎‎‎‎‎‎‎‎‎‎‎‎‎‎‎‎‎‎‎‎‎‎‎‎‎‎‎‎‎‎‎‎‎‎‎‎‎‎□难产(剖腹产、产钳、胎吸)□孕7个月以上引产□或计划生...
2021年-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申报单位(盖章)单位编号申报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个人参保号姓名身份证号生育(流产)时间准生证码申报单位经办人出生证号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开户名称一胎胞数开户银行胎儿次数银行帐号生产方式正常产‎‎‎‎‎‎‎‎‎‎‎‎‎‎‎‎‎‎‎‎‎‎‎‎‎‎‎‎‎‎‎‎‎‎‎‎‎‎‎‎‎‎‎‎‎‎‎‎‎‎□难产(剖腹产、产钳、胎吸)□孕7个月以上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在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孕3个月以下流产□相应项目方格处打输卵管结扎□输精管结扎□“√”)单位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备注说明:生育津贴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工资收入的替代。《申请表》中一胎胞数栏,指是单胞胎或双胞胎;胎‎‎‎‎‎‎‎‎‎‎‎‎‎‎‎‎‎‎‎‎‎‎‎‎‎‎‎‎‎‎‎‎‎‎‎‎‎‎‎‎‎‎‎‎‎‎‎‎‎‎儿次数栏指是第一胎或第二胎。生育津贴在职业妇女生育3个月(难产4个月)后或计划生育手术1个月后,由单位社保专办员一次性申领。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领导签字。办理时需出示社保专办员证、参保人员《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津贴月为用人单位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享受生育津贴期限按照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规定及缴费情况核定。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2‎‎‎‎‎‎‎‎‎‎‎‎‎‎‎‎‎‎‎‎‎‎‎‎‎‎‎‎‎‎‎‎‎‎‎‎‎‎‎‎‎‎‎‎‎‎‎‎‎‎
/
本文档为【2021年-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