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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筏形基础按倒楼盖法计算”的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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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筏形基础按倒楼盖法计算”的不同意见1对“筏形基础按倒楼盖法计算”的不同看法刘岳东云南省设计院650032)摘要:筏形基础可按静力学进行设计。按倒楼盖法计算是对结构力学的误解。倒楼盖法设计实践证明,有的工程出现了大范围规律性开裂,建议不再采用倒楼盖法。关键词:静定梁法倒楼盖法整体弯矩局部弯矩1前言2000年云南某高层建筑筏形基础按倒楼盖法计算进行设计,结果出现了大范围规律性开裂。2004年6月,作者发表了《高层建筑筏形基础内力分析》一书,主要对倒楼盖法不考虑整体弯矩提出异议。2008年《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的6.29...
对“筏形基础按倒楼盖法计算”的不同意见
1对“筏形基础按倒楼盖法计算”的不同看法刘岳东云南省院650032)摘要:筏形基础可按静力学进行设计。按倒楼盖法计算是对结构力学的误解。倒楼盖法设计实践证明,有的工程出现了大范围规律性开裂,建议不再采用倒楼盖法。关键词:静定梁法倒楼盖法整体弯矩局部弯矩1前言2000年云南某高层建筑筏形基础按倒楼盖法计算进行设计,结果出现了大范围规律性开裂。2004年6月,作者发表了《高层建筑筏形基础内力分析》一书,主要对倒楼盖法不考虑整体弯矩提出异议。2008年《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征求稿的6.29、6.2.10条依然规定筏形基础采用倒楼盖法。2010年作者再发表了《高层建筑基础设计方法的设想》。最近又见到《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2009版)结构的筏形基础5.6.2条5点,也仍然规定:“筏形基础可按倒楼盖法计算”。作者多年来对倒楼盖法的了解,觉得从理论到实践都存在问题,所以再一次提出基础设计不采用倒楼盖法的建议。技术探索是有风险的。作者已进入89岁,由于对工程设计安全的关心,冒昧提出意见,希望同行们批评指正。2质疑筏形基础采用倒楼盖法计算的原因云南某高层建筑筏形基础开裂后,2000年初委托专业质检机构作了质量检查,5月18日提出了质检。报告P4:“几乎100%筏板存在裂缝、渗水、漏水现象”;“1999年712月,逐渐发现格构式地梁端部出现斜向裂缝。裂缝发展较快,凡与B、C轴相交的几乎所有横向地梁都存在此种斜向裂缝”。报告P3说明:“格构式地梁具有弯剪受力裂缝特征”。该工程南北向主梁柱列上的地梁)11根,次梁主梁中加梁)8根,据施工单位和质检机构提供的裂缝图,19根梁中17根有剪切斜裂;11根主梁中10根有弯矩直裂,弯2矩和剪切开裂的各约90%。设计单位说明:“基础梁及底板的计算假定为倒梁楼盖,根据PM、TAT软件计算值配筋”。质检报告P9称:委托专业机构对“复合桩基承载力和基础梁板承载力,分别按现行规范及考虑桩、基、土与上部结构共同工作两种情况进行了计算分析。结果表明,前者,地基和基础承载力均满足规范要求。”后者个别不满足、略)质检报告P10:“对于地梁端部斜裂,结构受力是主要原因”。质检报告提出的筏基开裂情况是相当严重的,并指出结构受力是开裂的主要原因。设计单位报告设计采用倒楼盖法;验算单位认为地基和基础承载力均满足规范要求。《99箱筏基础技术规范》5.3.9就是规定:“筏形基础可仅考虑局部弯曲作用,按倒楼盖法进行计算”。对照筏基开裂情况与上述规范规定,所以对规定引起怀疑。3高层建筑基础设计的基本理论由美国学者主编7国27位专家、学者参编)的《基础工程手册》中译板)关于片筏基础的刚性方法指出:“片筏基础可用静力学进行设计”。这里指出了筏形基础设计的基本理论。静力学是研究物体受力后保持平衡时应满足的条件。平面结构力系平衡的条件归纳为:X=0,Y=0,M=0。凡是按这些条件可求解结构的支承力和结构内力的,称为静定结构;凡按这些条件不能求解的,称为超静定结构。超静定结构通常还要补充结构变形条件才能求解。高层建筑基础按静力学进行设计,我国称为静定梁法。先按力系平衡条件确定基础的基底反力,然后求解基础内力。基础梁任一截面的剪力,就等于该截面一侧所有作用荷载与基底反力之和;弯矩就等于该截面一侧力矩之和。这就是美国所谓刚性方法的求解过程。因建筑地基一般皆为压缩性材料,考虑基底压力在土中的扩散与地基土的压缩,提出多种地基模型确定基底反力,最多的是弹性地基梁法,基底反力虽非直线分布,但仍然满足力系平衡条件,所以弹性地基梁法也是采用静定梁法求解基础内力。我国《80箱基规程》第4.0.9条规定:“当上部结构为框架体系时,箱形基础内力应同时考虑整体弯曲与局部弯曲作用”。4091)式中解释“M——整体弯曲产生的弯矩,可按静定梁分析”,表明也是采用静定梁法。至于求解箱基内力为何不是直接计算基础截面的剪力和弯矩,这与结构形式有关。3箱形基础是由顶板受压、底板受拉的整体结构,基底反力只作用于底板,需要先按连续梁法求出柱脚处的集中反力,使之传达到上部结构,这样也就先算出了底板的局部弯矩。然后按柱脚处集中反力与已知柱压力的差值,计算出箱基的整体弯矩,它使箱基顶板受压、底板受拉。这样,底板既承受整体弯矩的轴心拉力,也承受局部弯矩的弯曲应力。这就是《80箱基规程》所以规定应同时考虑整体弯矩与局部弯矩的原因。以图1a)表示基础梁受力图。三个柱荷载为已知,按静力平衡条件就可确定基底平衡反力,这样的基础梁就是静定结构。按静定梁法可以求得基础梁的弯矩如图1b)所示。即静定梁法分析的结果。如果把图1a)看成是倒置的楼面梁,只知道楼面荷载为60kNm,按静力平衡条件无法确定三个柱支承力,因为它是超静定结构,还要补充形变条件,如假定柱为不动铰支承,这样才能按连续梁法求得楼面梁的支承弯矩和柱的支承反力如图1c)所示。这就是按倒楼盖法计算的结果。同一基础梁按不同方法计算的结果谁是正确的呢?静定梁法计算的力系完全平衡,所以是正确的。但柱脚处是允许基础位移的。连续梁法计算的柱的支承力与柱压力不平衡,两者有差值如图1d),按差值计算的弯矩如图1e),把图1c)与图1e)相加,则等于图1b)。即等于静定梁法计算的结果。可见按倒楼盖法计算的结果如图1c)是错的。同时证明先算局部弯矩,再算整体弯矩,也符合静定梁法的计算结果。《80箱基规程》附录四的整体弯矩计算举例,是先按静定梁法计算箱基弯矩而当成整体弯矩,照前面算例图1b)的含义,它已相当于局部弯矩加整体弯矩,如果再按规程规定加局部弯矩,等于计算了两次局部弯图1梁的弯矩图4矩和一次整体弯矩,显然误算了实际的设计弯矩。所以正确的算法要先算基底反力的局部弯矩,然后按差值再算整体弯矩。附录四的算法改变或加大了实际弯矩。综上所述,无论是美国关于筏基的刚性法;传统的弹性地基梁法;《80箱基规程》的同时考虑局部弯矩与整体弯矩的计算法,都是采用静定梁法,这是高层建筑基础设计的基本理论。至于我国《99箱筏基础技术规范》对筏形基础为什么采用倒楼盖法,在下面进行讨论分析。4高层建筑基础设计采用倒楼盖法的由来与对结构力学的误解按《80箱基规程》设计工程以后,大量发现箱基底板钢筋实测应力远低于设计应力。解释这一现象成了后来修编规范时的重要问题。实际情况是箱形基础的整体弯矩表现为底板的轴向拉力,底板轴向拉力配筋与混凝土是产生相同受拉应变的,这时钢筋应力与混凝土应力之比,即两者弹性模量之比,相差仅约10倍左右。在混凝土开裂之前低应变情况下,钢筋不可能充分发挥它的较高应力,这是钢筋实测应力远低于设计应力的主要原因。这本是正常现象,但当时误认为是多算了箱形基础的整体弯矩。认为多算了整体弯矩的最有说服力的依据,是北京水规院9层框架的箱形基础,未考虑整体弯矩,仅按局部弯矩配筋。调查时已二十余年,未发现异常现象。实际情况是整体弯矩转化为底板的轴心拉力后,已由底板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承担,所以不考虑整体弯矩配筋也没有安全问题。但当时却进一步误认为实践证明基础不存在或可不考虑)整体弯矩。因此,修编《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99)时,便提出箱形基础可不进行整体弯矩计算。由于当时并不认识箱基不考虑整体弯矩而不开裂的确实原因,为了解释规范,规范条文说明便提出以下一些论点:箱基实测钢筋应力较低,“主要原因是未考虑基底与土壤间的摩擦阻力抵消了箱基的整体弯矩。”还举例以上海地区土壤摩擦系数为0.25进行工程计算。摩擦是相互接触物体在接触面上产生阻止相对运动的现象。建筑基础是力系平衡的静止结构,是不宜按土建摩擦概念进行结构内力分析的。摩擦系数的定义是物体开始滑动时发挥的最大阻力,并不是两物体接触就可采用摩擦系数计算阻力。所以摩擦阻力抵消箱基整体弯矩的论点是不能成立的。从大量工程实测还发现箱基挠曲都很小。规范条文说明便提出“本规范提供的实用计5算方法不考虑整体弯矩),是以实测的箱基)相对挠曲作为主要依据”,意思说箱基挠曲小整体弯矩就小。我国《80箱基规程》把弯矩说成“弯曲作用”,解释“M——整体弯曲产生的弯矩”,使人误解为结构弯曲了起了作用)才产生弯矩。有的书上写着:“由于梁基础)的变形弯曲),引起梁基础)内产生弯矩和剪力”。实际上力的定义是力的作用使物体的动态和形态改变。即弯矩产生弯曲,而不是弯曲产生弯矩。结构无弯曲并不表明就无弯矩。并且静力学有刚体的概念,研究力系平衡时,是假定物体不变形的,所以没有弯曲的结构并不说明是没有弯矩的。基础没有弯曲就没有弯矩的论点也是没有依据的。查阅编制《99箱筏基础规范》时的一些资料,感到规范的设计指导思想经历了如下的演化和转变:《80箱基规程》规定的“箱形基础内力应同时考虑整体弯曲及局部弯曲作用”是符合静定梁法的。因按规程规定进行设计后,发现“大量工程实测的整体弯曲钢筋应力都不大”,认为“这是设计尚待解决的问题,否则大量钢筋将浪费于地下”。这样经过多方探索,最后才提出“基底摩擦阻力影响”和“箱基挠曲小”等论点,认为这就解决了箱基可不进行整体弯矩计算并避免了浪费钢筋的问题。这样箱基计算就只剩下局部弯矩了。《99箱筏基础技术规范》条文说明:“本规范提出的方法,从形式上虽与习惯的倒楼盖法相似,但其内涵是完全不同的”。这就联系了倒楼盖法问题,所以规范5.3.9条规定:“筏形基础可仅考虑局部弯曲作用,按倒楼盖法进行计算”。编制规范时虽未直接提出倒楼盖法,但是认可与倒楼盖法异曲同工的。而倒楼盖法在我国工程界、学术盖早已广为流传,不过以前并无明确论证,后来才有了较完整的说法:“上部结构为绝对刚性,当地基变形时,各柱只能均匀下沉,则柱支座可视为基础梁的不动铰支座,基础梁犹如倒置的连续梁,不产生整体弯曲,却以基底反力为外荷载,产生局部弯曲”。这段叙述对不少相信倒楼盖法的人很有影响。这里所说的“当地基变形时,各柱只能均匀下沉不产生整体弯曲,”意思是说由于各柱均匀下沉,不产生整体弯矩。对基础均匀下沉有无整体弯矩要作具体分析。高层建筑为了分析结构内力,总是假定建筑柱脚为不动支承,以保证地基支承力正好平衡柱压力。地基设计时为了满足这一力系平衡的要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沿用前苏联规范规定:“对所有房屋和建筑物按地基)变形计算”;“地基按变形计算的任务,在于使基础上结构的变形限制在保证结构中不出现裂缝和破坏”。核心问题是控制地基变形要求地基不下沉或只均匀下沉),这样才能保证地基支承力平衡柱压力,避免基础上的结构产生内力而破坏。高层建筑的整体基础与上部结构的综合刚度是很大的。即使柱脚处的压力与地基支承6力不平衡,基础和上部结构产生了内力,但基础也看不出明显的挠曲变形。并且还会强迫地基均匀下沉。这样基础虽没有挠曲,但基础和上部结构已产生内力,需要设计足够的结构承载力。这与按前苏联规范要求通过地基设计,保证基础均匀下沉,满足地基支承力平衡柱压力,以避免基础和上部结构产生内力,有着完全不同的结构涵义。所以两者虽然同是各柱均匀下沉,基础不产生整体弯曲,但只要地基支承力不平衡柱压力,就要考虑基础的整体弯矩和上部结构内力的。并且,基础梁并不犹如倒置的楼面连续梁,主要区别在于两者的结构情况和受荷情况不同。楼面梁知道假定的楼面荷载,但各柱的支承力都是未知数,不能按静定梁法求解,所以按超静定结构的连续梁法计算。求得的各柱支承力就可作为柱的设计内力。如此假定是力系保持平衡的。基础梁是已知各柱的压力,只有基础梁的基底反力是未知数,按静力学的静定梁法就可确定基底反力。然后按已知柱压力和基底反力,就可分析基础梁的内力。倒楼盖法却把按静定梁法确定了的基底反力视同楼面梁的楼面荷载,再按连续梁法求各柱的支承力,如此求得的支承力与已知的柱压力并不相等,如果按此不平衡力计算弯矩,本来就是基础梁的整体弯矩,但倒楼盖法认为基础梁没有整体弯曲,主观地不承认基础梁有这整体弯矩,只把按连续梁计算的局部弯矩当成设计弯矩。可以看出,筏形基础本来可按静定梁法解决的问题,却采用倒楼盖法,视基础如同倒置楼盖的超静定结构。这样计算的结果当然力系不平衡。这是力学概念混淆的原则问题。所以像云南某大厦筏基采用倒楼盖法基础大量开裂不可避免。5按倒楼盖法设计实践结果举例对倒楼盖法设计的理论问题多年来认识不统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下面介绍几个工程实践的结果。以与设计理论相对照或有助统一认识。1)云南某高层建筑筏形基础按倒楼盖法设计与改按静定梁法计算的比较。对原设计选取3根主梁、3根次梁分布的范围,改按静定梁法计算。对通过B、C轴线的梁板截面的按静定梁法)计算值与原设计承载能力允许值进行比较,见下表。计算结果表明:几乎所有梁板计算内力都超过了原设计的设计承载力,并且在验收截面相应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结构裂缝,这岂不表明本高层建筑基础不考虑整体弯矩仅按倒楼盖法考虑局部弯矩,就是筏形基础梁板开裂的真正原因吗?7单位:剪力kN;弯矩:kN.m计算值与原设计允许值对比表对比内容计算值设计允许值结构受力表现剪力1944714840③④⑤轴梁均有斜裂主梁弯矩4643021729③④⑤轴梁B轴外有直裂剪力792051512根梁斜裂次梁弯矩169509341质检报告未描绘弯矩整)589弯矩局)349B轴截面计算结果底板合计938449几乎全部开裂漏水,剪力1383514848③④轴梁斜裂主梁弯矩4475621792③轴梁C轴外有直裂剪力56355150质检报告未描绘次梁弯矩163319341质检报告未描绘弯矩整)567弯矩局)349C轴截面计算结果底板合计916449几乎全部开裂漏水,12层时即开裂2)再以上述工程基础梁裂缝走向作分析,以该工程⑨轴基础梁开裂实况为例。图2⑨轴基础肋梁裂缝示意图再从基础梁裂缝走向进行分析。本工程基础按倒楼盖法设计,倒楼盖法认为柱脚是基础梁的不动支点,按连续梁计算,以图2⑨轴肋梁裂缝图为例,BC轴间荷载,主要是本跨基底均布反力和次梁集中反力,作用方向都是向上,从力学分析,BC轴间梁弯矩应该是梁顶中部受拉开裂,向下延伸。但实际观测到的裂缝是梁底开裂向上延伸。说明按倒楼盖法连续梁法)计算局部弯矩,是不能反映实际情况的。只有把柱脚压力不当支座考虑,只当压力,按静定梁法计算,才可能梁底中部出现受拉开裂。又以A、B轴间基础梁上作用荷载为例,如果把A、B柱视为不动支承,这一跨梁的剪力,限于该跨的基底反力,一般只是该梁跨内地基反力总量的一半左右。因梁跨顶部受拉,如果梁的抗剪能力不够开裂,梁跨两端应自梁顶开裂伸向梁底。实际裂缝只在B端梁底开始伸向梁顶,也与按倒楼盖法计算结果不符。只有按静定梁法分析,B轴处截面的剪力,将包括B截面以右所有梁跨的基底反力与柱压力,这样计算的剪力和弯矩,通常比按8倒楼盖法计算的要大,原来按倒梁法计算的截面就会不够而在梁底开裂。3)计算实例的基础与上部结构内力与按倒楼盖法假定的结果相对比高层建筑筏形基础的基底分布反力,按连梁法计算的柱脚集中反力与柱压力往往不一致,为了探讨这些不平衡力对基础和上部结构产生的内力,特假设某19层的对称框架,按PKPM软件进行了内力分析。假定结构刚度滞后建筑重量4层,15层结构按19层重量计。基础的基底反力系数取平均值1.19、0.99、0.9、0.9,由此求得基底反力如图3a)所示:基础梁按连续梁计算的支座弯矩与支座反力见图3b);支座反力与原来柱荷载的“差值”见图3c);“差值”对结构体系的弯矩见图3d)。d)实线:按c)“差值”对结构体系弯矩图虚线:按a)作用力对结构体系弯矩图两者弯矩差为支座局部弯矩)图3结构体系的荷载图a)基础荷载及基底反力图b)基础梁的支座弯矩与支座反力图c)基础梁计算支座反力与柱荷载“差值”图9“差值”对结构体系的作用,由PKPM软件电算的杆件弯矩及E截面处梁端弯矩与轴力见图4数据有省略)图4杆件弯矩、轴力示意图单位:kN·m;kN)括号中表示杆件轴力)图4中E截面处基础弯矩9645kN.m,只占“差值”对结构体系弯矩106336kN.m的9%,即其余91%的弯矩由上部结构承担。上部结构是如何分担弯矩的呢,请看以下分析:以A排柱12层间柱端弯矩21与240为例,两者之和将产生层间剪力不计符号)V=±层高524021,上下端剪力方向相反,分别对基础平面取矩,得:M=5240215×25×1)=21+240,即原来12层间柱端弯矩之和。可见A排柱所有柱端弯矩之和11478.7,都是对体系弯矩的抵抗矩。同理,A、B、C、D各排柱所有柱端弯矩之和的累加值92187.2,也都是体系弯矩的抵抗矩。由于柱端弯矩是以水平剪力方式对基础产生弯矩,梁柱结点上下层水平剪力在梁上汇10合为轴力,如12层间剪力524021,23层间剪力和为5366410,两者之差即2层梁上的轴力103。图4中E截面处梁端轴力即各排柱端弯矩派生轴力之和。轴力作用方向,大体表现为上部楼层受压;下部楼层受拉,上部压力之和与下部拉力之和分别为1459,梁上轴力对基础平面的弯矩即92187.2。E截面处梁端弯矩之和4504,基础弯矩9645,三者相加:92187+4504+9645=106336,正好等于体系弯矩。从以上分析看,基础和上部结构内力非常清楚。现在仅就基础梁的弯矩与按倒楼盖法计算结果作一对比。按倒楼盖法计算的弯矩即图3b)的局部弯矩,如D点的11597、E点的11233,即基础梁的设计弯矩。本文的计算法静定梁法)得到局部弯矩后,还将柱脚处“差值”计算的结构体系弯矩,通过上部结构参与基础共同工作求得基础梁的整体弯矩,将整体弯矩加局部弯矩,才算是设计弯矩。如E点弯矩为9645+11233=20878,为倒楼盖法设计弯矩11233的1.86倍;D点弯矩为12172+11597=23769,为倒楼盖法设计弯矩11597的2.05倍,可见按倒楼盖法设计筏形基础,导致基础大范围规律性开裂是必然的。4)类似筏基工程按不同计算方法的设计后果上世纪末的相近时间,同在昆明,设计施工了两幢高层建筑筏形基础。其中甲幢即前面介绍的1998年6月施工基础、后来筏基开裂的某28层局部)大厦;乙幢为1998年下半年开始设计、筏基完好的某20层大厦。乙幢地下室1层,梁板式筏基,肋梁1200mm×2400mm,梁跨一般8.4m,梁间距9m,底板厚1300mm。地基采用Φ500振动沉管灌注桩,均匀布桩。当时设计尚无筏基规范,但中国建筑科学院已有多种基础设计软件,设计者刘黎辉已有手算箱基经验,便同时选用倒楼盖法与弹性地基梁法计算,取计算较大值配筋。实际后者起控制作用。2001年2月主体结构断水,未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作者曾会同原设计人按乙幢同一基础梁荷载改按局部弯矩加整体弯矩的静定梁法验算。三种方法的计算弯矩如下:11图例:——倒楼盖法——弹性地基梁法+验算弯矩及其数值—·—·—原配筋控制弯矩图5原设计弯矩与验算弯矩对比图验算截面点3567倒楼盖法弯矩91299127静定梁法局部弯矩)133083441183410751整体弯矩)837967399298202设计弯矩)9709144831090518953弹性地基梁法弯矩9079150141284018260原来两种计算方法结果分别以虚线和实线表示,相差很大。静定梁法的局部弯矩相当于倒楼盖法的结果弯矩,静定梁法的局部弯矩加整体弯矩的设计弯矩,相当于弹性地基梁法的结果弯矩,因为弹性地基梁法也是采用静定梁法计算理论,两者结果比较相近。原设计是按弹性地基梁配筋,即是按静定梁理论设计,所以保证了设计的安全。如果按倒楼盖法设计,少算了整体弯矩,基础就可能因承载力不够而开裂,本文介绍的某高层建筑基础大范围开裂就是实证。5)同一筏基工程几种计算方法的评论《高层建筑地基基础——共同工作理论与实践》—书P111,介绍了同一工程基础按三种方法的计算实例,见图61、图62。12图61单位:荷载kN;长度:mb)上部结构弯矩图kN·m)左:共同作用分析;右:静定梁计算方法图62图61表示某对称单层框架的基础。根据柱荷载确定基础的基底反力后,不考虑框架参与基础共同工作,基础按静定梁法计算的弯矩如图62a)中曲线②所示。刚性方法计算的结果即如此。箱形基础内力如果按同时考虑整体弯矩与局部弯矩计算,因为也属静定梁法,基础弯矩曲线也与②相似。基础内力按静定梁法计算时,如果还考虑框架参与基础共同工作,则基础梁弯矩的曲线将由②变为。而框架负担弯矩如图62b)所示。按《99箱筏基础规范》规定,筏形基础按倒楼盖法即倒梁法)计算,则基础弯矩a)基础的弯矩图kN·m)—共同作用分析;②—静定梁法;③—倒梁法13曲线如图62a)中曲线③所示。基础按静定梁法计算,同时考虑上部结构的框架参与基础共同工作,如认为此时的基础弯矩曲线是正确解答,则弯矩曲线②的中点弯矩比曲线偏大84%。力学分析理论虽然没有问题,但作为工程设计偏于浪费。如果基础按倒楼盖法设计,基础弯矩曲线③的中点弯矩比曲线偏小63%。不仅力学分析的理论是错误的,并且设计工程将因承载力不够导致结构破坏。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高层建筑基础设计应采用静定梁法包括同时考虑局部弯矩与整体弯矩的计算方法);并且宜考虑上部结构参与基础共同工作,以实现安全、经济、合理的设计。就本文提出的筏基设计理论与设计实践结果而言,“筏形基础按倒楼盖法计算”是不妥当的,但不少人仍坚持此法。最近在网络上多处看到:“筏基的内力分析,理论上有刚性板法和弹性地基梁、板方法。对刚性板法,它可按倒楼盖的假定进行设计。”刚性板法来自美国学者主编、我国翻译的《基础工程手册》P727关于片筏基础常用的刚性方法有人称刚性板法)。它是相对弹性板方法而言的提法。力学概念属静定梁法,具体计算方法是:“片筏基础任意截面的总剪力,等于该截面一侧全部荷载与基底反力之和;总弯矩等于该截面一侧的力矩之和。”它与倒楼盖的假定毫不相干。我国《99箱筏基础规范》5.3.9条规定:“筏形基础可仅考虑局部弯曲作用,按倒楼盖法进行计算,”5.3.10条说明“按倒楼盖法计算的梁板式筏基可按连续梁分析。”可见刚性板法与倒楼盖法是截然不同的两类方法。由此可见,《基础工程手册》关于筏形基础内力分析是采用静力学计算方法,而我国在《99箱筏基础规范》以后才提出倒楼盖法,设计实践证明,已有工程因此设计失误。为了国家工程建设的安全,希望建设决策者们审慎定夺。参考文献1JGJ699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2钱力航等,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设计计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3H、F、温特科恩、方晓阳等著,基础工程手册,19864董建国、赵锡宏,高层建筑地基基础——共同作用理论与实践,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75刘岳东,高层建筑基础设计方法的设想,云南科技出版社.2010作者信息:刘岳东,男,1923年1月生,湖南人,前国立中央大学土木系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云南省设计院顾问总工,中国建筑学会地基基础学术委员会第一届学术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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