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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020-07-21 20页 doc 246KB 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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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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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目录1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编制依据2第三章安全生产理念、方针及目标2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3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制10第六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2第七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8第八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20第九章重大危险源管理21第十章安全质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3第十一章安全事故报告制度24第十二章奖励与处罚制度25第十三章附则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项目安全管理是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控的一系列活动,其根本目的是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和适宜的施工环境。第二条分部经理是分部安...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目录1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编制依据2第三章安全生产理念、方针及目标2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3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制10第六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2第七章安全生产18第八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20第九章重大危险源管理21第十章安全质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3第十一章安全事故报告制度24第十二章奖励与处罚制度25第十三章附则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项目安全管理是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进行、组织、指挥、协调和监控的一系列活动,其根本目的是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和适宜的施工环境。第二条分部经理是分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分部设安全总监和安全工程师,架子队设置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按照安全管理法规、GB/T24001、GBT28001标准和合同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管理活动。安全监管人员要严格按规定人数配备,保证在岗到位,相对稳定,充分发挥其作用。第三条工程项目必须贯彻《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把安全作为安全施工生产的永恒主题,做到“三个不变”,即“安全第一”的位置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能移、不能变;主要领导抓安全不能变;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不能变,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第四条安全生产需要全员参与,从自我做起,确保各个环节处于受控状态。第五条我单位的安全生产须接受当地政府监督、行业管理、群众监督。第二章编制依据第六条为深入贯彻公路建设新理念,加强石黔高速施工总承包指挥部三分部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建设中的人身安全和设施设备安全及相关既有线的行车安全,维护工程建设的正常秩序,实现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石黔高速施工总承包指挥部《安全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安全控制体系文件,同时结合分部工程建设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三章安全生产理念、方针及目标第七条安全生产理念:珍视生命,杜绝隐患,不干违法的事、不干违章的事、不用低素质人员、不吝啬投入、不当老好人、不存侥幸心理。第八条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第九条安全生产目标:无重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无因建设引起的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无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责任事故。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十条分部成立以分部经理、书记为组长,分部副经理、总工、安全总监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施工作业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保证安全工作自上而下有效的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如下:组长:行平义、昌定义副组长:贾晓清、张有有、曲宝军、赵建明组员:舒永平、王浩君、张永岗、周龙生、时海、李晓萍、魏凯分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负责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石黔高速施工总承包指挥部三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监理单位和地方安监部门及指挥部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分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按规定提取和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按规定上报安全事故,并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第十一条施工作业队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各架子队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并设专职安全检查员。第十二条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检查员。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三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部领导、职能部门、专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狠抓落实。第十四条分部经理对管段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按照施工计划安排和安全控制要求,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施工过程控制,正确处理安全与工期、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杜绝“三违”现象,组织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生产安全。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章作业。3、组织制定管段内施工安全措施或施工安全控制方案,并在施工中检查督促落实。4、建立管段内安全保证体系并保证其正常运转,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5、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等安全生产活动,搞好总结与评比,鼓励先进,学习推广安全生产经验。6、组织事故抢险,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并落实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第十五条分部党工委书记配合分部经理,其主要职责有:通过有效的措施和工作,保证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指示、决议在分部的正确贯彻,确保分部所辖范围政令畅通。支持分部经理正确行使职权,参与分部重大安全问题的决策。抓好本级及下一级领导班子的安全思想建设,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和支持安质部做好全员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落实奖惩兑现。第十六条分部常务副经理配合分部经理,其主要职责有: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按照施工计划安排和安全控制要求,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施工过程控制,正确处理安全与工期、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杜绝“三违”现象,组织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生产安全。2、配合分部经理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章作业。3、配合分部经理组织制定管段内施工安全措施或施工安全控制方案,并在施工中检查督促落实。4、保证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5、配合分部经理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等安全生产活动,搞好总结与评比,鼓励先进,学习推广安全生产经验。6、配合分部经理组织事故抢险,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并落实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第十七条安全总监,对分部经理负责,协助分部经理全面管理管段内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有:1、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本项目工程的有效实施。2、督促并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安全措施、专项安全方案,演练。3、负责监督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4、支持安质部门做好本工程项目培训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及全员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工作。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落实奖惩兑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6、定期召开管段内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安全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7、负责组织现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八条分部总工程师对本管段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其主要职责为: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管段内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2、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并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3、组织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4、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5、参加安全检查,对存在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不安全因素或隐患,及时予以制止并消除隐患。6、负责本管段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控制过程的技术工作。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第十九条架子队负责人的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规定,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抓好安全工作。2、根据形势、任务、季节的变化和职工的思想状况,抓好安全普及教育、专业工种、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严格把关。3、指导和督促职工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标准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具,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随时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4、加强政治责任心,深入施工现场,周密组织,具体指导,抓重点,把关口,确保安全生产。5、抓好行政管理,增强职工的组织纪律性,严格督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本单位任务和情况,及时制定安全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6、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在评功评奖时应将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7、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保护事故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8、积极支持安检人员的工作,听取安检人员的合理化建议。第二十条工班(组)长的安全职责:1、组织本班(组)每周一安全教育日活动,学习安全技术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章作业,检查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2、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和各类机具的安全状况,整顿工作地点,以保持整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安全。3、坚持“三工”制度,即工前讲安全,交代清楚当班作业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工中查安全。看是否存在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工后评安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4、认真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经验。5、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工作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对违章指挥有权抵制,充分发挥工班义务安全员的作用,支持他们的工作。6、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抢救,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第二十一条安全人员的安全职责是:1、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2、完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保障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制定详细的“安全工地标准”,并监督执行。3、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及“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有效开展。4、制止违章操作,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5、负责现场安全标志的保护和正常使用,确保现场安全标志正确、醒目,能真正起到安全警示作用。6、抓好日常安全教育,指导作业队和班组安全业务工作,按时上报安全报表和有关信息。第二十二条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规章、规则、制度,严守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员的指导和劝告;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有责任劝阻他人的违章违纪行为。2、上班要做到“一想”、“二查”、“三严”,即想一想当天的生产与工作中,有哪些安全问题,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故,怎样预防。检查工作场所和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上个工班和上道工序有无不安全隐患,如何排除;检查本身操作是否会影响周围建筑物和人身安全,如何防范。严格按照安全要求、工艺规程进行操作;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严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规定。3、保持工作场所的文明整洁。各种材料、机具的摆放要整齐有序,及时消除通道上的杂物,保持畅通。4、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权提出意见并要求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指示,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作业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可以越级向工程指挥部有关部门报告。5、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有关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班(组)长,保护现场,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情况。第二十三条分部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1、安全质量部:负责监督管理劳动安全,监督施工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工作,对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易然、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管段内重大危险源辨识识别工作,提出预防措施;编制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架子队进行应急演练;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施工生产场所、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指出现场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填写《工程安全检查工作记录表》(附表1);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和安全生产考核,实施安全生产奖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专(兼)职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负责职工施工伤亡的统计报告工作,建立管段安全管理台帐,收集安全生产信息,统计、上报有关报表,组织或参与调查、分析、处理安全事故;负责安全质量监督机构、业主、监理单位及指挥部提出的,安全生产有关问题的整改、回复工作,并登记记录。2、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⑴基坑支护与降水、基坑开挖、围堰、沉井工程;⑵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⑶模板工程;⑷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脚手架工程;⑸高墩、大垮、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⑹拆除、爆破工程;⑺高空、水上、潜水作业;⑻隧道工程,尤其对含有瓦斯、岩溶、大垮段、采空区、泥岩风化剥落隧道工程;⑼其他危险性较高工程⑽深路堑、高路堤、隧道洞口边仰坡防护、挡护工程、排水设施等工程等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塌方、山洪、落石等突发地质灾害的工点的安全措施。组织召开施工生产会议应有安全生产内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分析应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参加工程作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物资设备部:负责设备和车辆的验收、使用、检查、维修等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标段内特种设备(大型运架设备)的管理,收集相关型式检验报告,组织进行进场后的试验、检验、鉴定。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大型运架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制度;负责管段内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标定、使用、管理情况;负责编制设备操作规程,组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建立设备管理台帐;参加汽车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参加由于机械设备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组织对变配电设备及线路、起重设备、行驶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检验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检查进场物资的安全状况,指导工区或架子队物资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标段内的物资管理安全状况;指导工区或架子队仓库、材料存放场地的防火、防盗管理,参与火工品的管理。4、财务部:财务部负责编制改善劳动条件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负责安全奖励资金;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5、计划部:计划部在编制生产计划时,编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组织劳务合同的签订工作,将安全生产约束条款纳入合同管理。6、综合部:办公室负责项目办公、生活设施及驻地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负责项目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监督遵守《道路交通法》的情况;确保项目食堂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做好食堂防火、防煤气泄露、防盗工作,检查、指导各工区或架子队饮食管理情况;确保项目网络使用安全,保证信息畅通,定期对网络进行维护维修。检查、指导各工区或架子队网络管理情况;参与全体职工安全技术和劳动纪律教育培训,开展群众监督检查活动,搞好安全生产。征迁办负责与地方关系协调,保证在征地拆迁中不发生群众安全事故。7、工地试验室:负责对试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不定期)检查试验设备的维护维修情况;核查试验用化学试剂保管情况,监督危险化学品管理有关条例执行情况,确保施工安全。第二十四条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责任,从分部经理、管理部门、到作业人员层层落实目标、分解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第六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二十五条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分部一级、架子队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1、分部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分部安全规章制度。2、架子队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特点及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第二十六条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转岗、换岗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施工作业队和班组两级安全培训。第二十七条针对本工程的特点,规定每周一为班组安全教育日,每次教育时间不少于45分钟,培训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第二十八条分部全体职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体要求为:1、分部经理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公司安全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公司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4、特殊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5、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的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知识、技能及本队、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第二十九条专职安全员除进行日常的一般安全教育、宣传外,还要充分利用广播、录像、板报、警示牌等各种形式进行安全知识普及宣传。通过深化安全教育,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第七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三十条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分部、架子队、工班(组)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将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使每一位施工及管理人员都清楚自己的安全职责,做好本职的安全工作。第三十一条安全技术交底制度4.1、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将工程概况、施工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底。4.2、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技术人员要根据工程情况,向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4.3、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工长均要对操作班组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4.4、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要先编制施工方案,然后根据施工方案作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以交底代替方案,或以方案代替交底。4.5、两个以上工种配合施工时,技术人员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相关班组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4.6、安全技术交底要经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安全员签字认可,班组长签字接收生效。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字,不许代签名。4.7、班组长要根据交底要求,对操作工人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4.8、安全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内容包括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等,严禁工班长和劳务队长、班组长违章指挥。4.9、安全交底后,技术员、工班长、安全员、班组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4.10、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等的安全技术交底后,必须由技术负责人、工班长、施工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等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实施。第三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电气(焊)工、电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必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复验,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操作证者才能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造册登记存档,《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名册应齐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证》规定的工种作业范围内进行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必须经分部经理同意。第三十三条应急预案制定制度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重点:桥梁跨线(跨河)施工、桥梁超长度桩基、制梁、隧道涌水、放射性有害元素、瓦斯、塌方(隧道、路堑、基坑)等。第三十四条自升式架设设施装拆及登记制度起重机械、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承担装拆及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同时检测应在规定期限进行检验检测。第三十五条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防护用具和书面告知制度1、各种机电设备操作和各种危险作业,分部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在现场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牌进行明示,其内容主要包括操作要领、安全事项、工前检查、工后保养、日常维护等。2、对高度危险的作业和操作危险较大的施工设备,应把危险因素、危险处所、危险程度、避险方法等,以书面的形式形象直观、通俗易懂的告知作业者。3、分部应按照工种的规定要求,向作业人员提供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服装。第三十六条安全检查考核制度1、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分部经理每月不少于六次对Ⅰ级安全风险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每半月应不少于一次对管内所有工程施工进行徒步全面检查。分部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八次对Ⅰ级安全风险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每半月应不少于二次对管内所有工程施工进行徒步全面检查。施工队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班组每天都要对作业行为和环境安全进行检查。提出改进措施,落实执行。安全质量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且召开安全生产总结分析会。安全生产检查以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一查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是否真正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二查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是否到位;三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重点查在施工现场落实情况;四查职工和劳务工的劳动纪律;五查施工现场事故易发点的隐患,重点是制定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定期安全检查分为三大项,即:1、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2、现场安全检查;3、前次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在每次检查前安全质量部根据检查项目制定详细的检查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填写《工程安全检查工作记录表》并提出整改要求。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果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应立刻停止施工,处理合格后方可继续。对情节严重,且拒不执行监督要求的,视情况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2、开工前的安全检查。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3、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各级安检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跨线跨河施工(安全防护、安全协议签订)、既有线施工(安全防护、值班到位情况)、隧道施工(塌方、瓦斯、突水涌泥、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石方爆破、火工品库房设置及管理(购买、运输、存储、领取、使用、回收等程序)、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模板工程、高空作业、起吊运输、预应力张拉以及交通安全等。4、专项检查考核。结合项目实际,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部位、场所,如高处作业、施工用电、吊装作业、机械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现状是否符合规定。5、季节性检查。分部夏季将组织对防洪、防暑、防雷电、防爆炸检查。分部成立防汛抗洪领导小组,由分部生产副经理兼职负责,组成抗洪防汛抢险突击队,配置必要设备,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做好防汛抗洪工作。6、分部安全检查要有重点。特别要做好对隧道安全施工、桥梁施工“高空坠落”、“机械伤害”、“淹溺”、“触电”、“火灾”等易发事故场所的检查,做到边查边改。同时推行项目安全检查表,做到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立即下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记录表》,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其尽早消除隐患。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须立即停止作业。7、每月23号对检查记录进行收集、核查、归档、梳理、分析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处理、整改的情况,建立安全问题库,问题库要形成闭环管理,着力抓好问题的整改,整改到位的进行销号,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8、检查中对好的典型事例,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9、定期检查要与分部劳动竞赛结合起来,检查结果纳入分部月度劳动竞赛考评,奖励先进,处罚落后。第三十七条安全考核办法1、查记录。主要是查架子队班组安全教育、会议活动、检查整改、奖惩的记录;检查架子队长、技术主管、质量员、技术员、安全员旁站记录。2、召开座谈会。听取架子队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安全工作重点和今后打算,对安全检查讲评,听取架子队安全检查结果的意见。3、查施工现场。主要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有无事故隐患。第三十八条意外伤害保险制度1、分部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上场后,由计划财务部给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保险金额不得低于重庆市所规定的最低保险金额,但要保证最低保险金额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2、保险费由分部统一支付,不得向施工人员摊派。保险费率由财务部门本着与保险公司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提倡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凡施工中因工负伤的员工,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均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伤亡事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项目部及公司。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主要包括:工伤医疗期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工伤医疗期结束后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确定的伤残补助金、抚恤金、伤残护理费等。3、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4、分部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后,逐步办理完投保手续鉴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中各工种调动频繁、人员流动性大,投保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5、分部办理投保手续后,应要告知被保险人。6、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的保险索赔,由分部派专人负责与保险公司联系办理。7、分部选择能提供建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务和有保险能力的保险公司投保,以保证事故后能及时补偿与事故前能主动防范。第三十九条“三同时”制度1.分部安全设施必须按照设计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主要包括安全、卫生设施、个体防护措施和生产性辅助设施。2.分部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国家《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和铁发建新公司《标准化工地》要求,做好上场职工安全防护工作,按照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给每一位员工配备必备劳保防护用品,提供安全作业环境。3.工程开工后,分部安质部要按照设计和相关法律及标准要求,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每道工序安全设施配置标准及安全作业、生活环境标准,作为工地检查重要依据。发现工地没有按照标准防护的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严重时可以责令停工整改,确保达到三同时的要求。第八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四十条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统一设置工程项目简介及质监举报电话牌、工程项目责任人员牌、安全生产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环境保护制度牌、工程创优牌、文明施工牌和工地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便道路面平整、施工现场文明整洁,辅助设施合理布置,材料堆码整齐有序,标识规范,安全警示标志齐全醒目,工作环境舒适安全。第四十一条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单位工程开工前,要组织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才能开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应急预案是否制定等。对于大型便桥、特殊起重设施、特殊脚手支撑、特殊模板等必须有计算(检算)资料及详细图纸。第四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包括参观、检查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第四十三条施工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在施工现场的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钻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须符合国家标准。第四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第四十五条施工中火工品的使用,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做到库房设置符合要求并取得当地公安部门同意,建立火工品领用、发放登记制度。第四十六条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在使用前,须经有关单位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第四十七条施工中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衬砌台车等)施工机具等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定人、定机、定岗。第四十八条定期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第四十九条在工程施工中,对安全有影响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前要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实施细则。第五十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第五十一条桥梁施工时,要做好防护设施,在模板外侧设置栏杆,防止高空坠落。第五十二条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计划每半年(季度)编制一次。由设备物资部门统一购买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工作岗位、防护标准、防护种类下发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第五十三条职业病防治对从事或接触有职业危害和从事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者的人员定期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分部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五十四条交通安全管理各施工队对工地所用施工生产、生活运输车辆,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定期检修,保证完好率;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规范管理,分部所属车辆,必须由持证的正式职工驾驶。第九章重大危险源管理第七十六条危险源的辨识评价1、危险源的种类。按给人造成伤害类别进行分类,一般有以下几类: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爆炸(火药爆炸,化学性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16类。2、危险源的辨识范围。危险源辨识范围包括石黔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指挥部三分部建设范围内的施工、产品及服务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所涉及的作业场所内的设备、设施、施工过程、工作环境、人员活动、临时构筑物、辅助设施等。3、危险评估。如果现有的预防措施不能防止事故发生,很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源判断为重要危险源,其他为一般危险源。把分析判断的结果填入《危险源分析评审表》(附表2),并按伤害类别汇总,填《危险源清单》(附表3)。4、对分析出的危险源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编入工地安全标准或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危险源控制1、安全技术交底。工程施工前,根据已辨识出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将安全技术要求纳入分部和工班技术交底中。2、防护设施、设备、机具、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施工前,根据工地安全标准或安全管理方案,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机具、个人防护用品。3、教育和培训。对关键工序的操作、管理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达到相应的安全能力后,方可上岗。4、检查监控。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方案规定的其他负有监控职责的人员,必须对已开工的工程实施工地安全标准或安全管理方案的情况和相关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情况填入安全日志。对与存在的与工地安全标准和安全管理方案不符合或对目标、指标实现有影响的缺陷,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指出,并按规定的时限向分管领导报告;对于严重威胁操作人员安全的,有权要求立即停工。5、纠正和预防。对于施工中出现的事故、未遂事故、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和上级指出的缺陷,应及时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必要时请上级相关部门人员及相关行业专家进行调查分析,拟定并评审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对专门的安全管理方案进行必要的变更;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要评审其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并进行相应的修改并实施,直至达到预期效果;纠正与预防措施完成后,应作专门的记录。对应上级指出的缺陷,要将实施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专题报告。第十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七十八条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措施1.组织保证建立突发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一切突发事件。分部组建20~30人的应急救援队,队员从各工程施工队中选取,正常情况下随工程队施工,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进行演练,在突发事故时快速组建。应急救援队的工作包括实施抢险预案、抢救人员、抢救财物、维护秩序等,应急救援队的人员有明确分工。2.设备保证在工作车间、施工工区、生活营区备足与突发事故救援相适应的各种应急工具和器材,经常对工具与器材进行保养与更新,保证完好与使用。在突发事故时,保证通讯设备的完好与畅通应急事故的救援物资提前足量储备,单独储存保管,不能移作它用。应急救援物资在进场前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材料品质证明,其性能与材质须经试验室检验合格,满足工程需要。材料不合格、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或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不能进场。应急救援的设备和机械提前落实,实行“定人定岗定设备”责任制度,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始终处于完好无故障状态。救援指挥车辆、救援工程车辆、医疗卫生车与司机,保持良好状态。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需要。3.协调配合工作一旦发生人为不可抗拒的特殊事故,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行动,快速组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队,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尽其责,按突发事故的紧急预案措施,尽快控制事故态势的发展,缩小事故的扩散范围,最终消除事故。把突发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小限度,努力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与此同时,立即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发生突发事故后,要密切注意现场周围的动态,非救援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或随意出入现场,尽力保持通往现场与外界道路的畅通。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的原则是把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应急医疗队利用现场医疗卫生条件对伤员进行急救处理,减少其痛苦,尽快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第十一章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第七十九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谎报。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报分部安全领导小组,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以电话方式报分部安全领导小组。第八十条安全事故等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述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第八十一条如发生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分部报告;分部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重庆市黔江区安全生产监督局报告,同时报告指挥部和监理项目部,指挥部在30分钟内报集团公司和铁发建新公司。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局报告。第八十二条事故调查处理:1、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重大、较大事故由重庆市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3、一般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在县级人民政府的委托下由集团公司或分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八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组的正常工作。第八十四条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做到“四不放过”,即:找不出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得到处理不放过。第十二章奖励与处罚制度第八十五条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分部设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基金专款专用,奖励基金从总投资中提取0.5‰的比例和平时的安全检查、事故罚款组成,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依据规定给予处罚。第八十六条奖励1、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奖施工前分部经理与架子队(工区)队长、书记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责任期间,由分部核定,达到铁发建新公司和指挥部有关要求,资料齐全,各项责任指标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奖励。2、定期检查安全奖2.1分部每季度将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选,对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单位,分部将进行通报表彰,并视工程类别、规模按1000~3000元标准进行奖励。2.2分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选,对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个人,分部将进行通报表彰,并发给奖金500~1000元/人。2.3凡在分部组织的安全检查或安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分部将视工程类别、规模按500~2000元标准进行奖励。第八十七条处罚1、安全违规处罚对于在日常检查和每月组织的大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章和规则的将给予责任单位和当事人分别处以500-2000元和200-1000元的罚款,并将纳入“六比”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评比中。由分部安质部开具《安全罚款通知单》进行处罚。2、对施工现场违规施工,按以下不同情况实施。(1)、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A、施工场所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人次B、穿拖鞋上班罚款100元/人次C、高空作业不拴安全带罚款100元/人次D、电工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操作罚款100元/人次E、酗酒上班罚款100元/人次(2)、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有下列情况,由分部据情罚款50-500元。A、临空面不挂安全网B、临空面不装安全防护栏杆C、变压器安装不符合安全规定D、电器设备没有接零接地措施E、电源开关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F、电线布设安全距离绝缘保护不合规定G、起重设备的载荷、限位、制动装置有缺陷H、机动车转向、制动装置有缺陷(3)、现场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况,由分部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单位,罚款100-1000元,罚负责人及责任人100-500元A、多层作业没有防护措施B、不按安全规定放炮C、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设备D、违反安全防火规定E、打干钻F、通风设施不健全、不按规定通风G、现场坑洞没有防护措施H、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操作I、施工人员不经培训上岗J、施工现场照明不足K、违规存放爆破物品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分部将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500~5000元,罚负责人及责任人500-2000元;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分部将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3000~20000元,罚负责人及责任人1000-3000元。4、施工现场发生各类轻伤事故的,分部将视事故性质,对责任单位罚及负责人、责任人每次处1000~5000元罚款。5、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每死亡一人,分部将对其负责人、责任人各处3万元罚款;对发生重大死亡、管线事故的责任单位,将处最高20万元的罚款。第十三章附则第八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铁发建新公司、集团公司和石总指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办理。第八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三分部安全质量部。附图1:安全保证体系框图附图2:安全管理体系机构图附表1:《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记录表》附表2:《危险源分析评审表》附表3:《危险源清单》附表4:《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一览表》附表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附表6:《工程安全问题罚款通知单》图2安全管理体系机构图工程安全检查工作记录表标段:单位: 存在问题:检查人员(签名):年月日 整改措施(应填写措施内容、整改责任部门、人员以及完成期限)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整改落实情况:1、存在问题栏由检查人填写,整改措施栏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填写。危险源分析评审表 序号 分项工程 危险源名称 已制定的控制措施 是否重大危险源 安全管理方案的名称 备注 措施的名称 能否有效控制 危险源清单 序号 危险源类别 存在的范围、部位或工序 已制定的控制措施 是否重大危险源 安全管理方案的名称 备注 措施的名称 能否有效控制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一览表单位: 序号 危害 目标 指标 管理方案 耗资 负责部门 配合部门 实施时间 完成时间 备注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表填报单位:年月 伤亡事故数 伤亡人数 伤亡事故原因 总计(件) 特大(件) 重大(件) 死亡(件) 重伤(件) 轻伤(件) 总计(人) 死亡(人) 重伤(人) 轻伤(人) 其中:非本企业人员 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 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挥失误 安全设施缺少或有缺陷 其他 死亡 重伤 轻伤 死亡 重伤 轻伤 死亡 重伤 轻伤 死亡 重伤 轻伤 死亡 重伤 轻伤 总计 1、物体打击 2、提升、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 10、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 15、瓦斯煤尘爆炸 16、其他爆炸 17、煤与瓦斯突出 18、中毒和窒息 19、其他伤害 1、本月(年)职工人数人,死亡率‰,重伤率‰,轻伤率‰,损失工作日天,直接经济损失元。 2、自办集体企业数个,集体企业职工人数人,伤亡事故件,其中:死亡人,重伤人,轻伤人,损失工作日天,直接经济损失元。 单位负责人:处(科)负责人:制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附表6工程安全问题罚款通知单安罚字()号 受罚单位(个人) 工程名称 处罚原因 处罚决定 签发单位 (盖章) 安全检查员 姓名 日期 附注:1、根据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受罚单位(个人)的罚款由分部财务部在拨款中直接扣除。2、本通知一式四份,分别由受罚单位(个人)、签发单位及财务部门各持一份。安全奖惩条例安全责任制各级业务部门建设安全标准工地石黔项目三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教育安全工作体系安全检查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作业规程安全奖惩条理制度安全控制安全检查员参建施工人员提高预测预防能力负责到人、奖罚兑现提高安全意识各施工作业队的安全检查员及班组兼职安全检查员消除事故隐患日常检查专业检查定期检查保证施工安全规范生产管理规范现场设施规范施工作业规范生活环境系统安全教育上岗前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图1安全保证体系框图石黔高速施工总承包指挥部石黔高速施工总承包指挥部三分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行平义副组长:昌定义、贾晓清、张有有、曲宝军、赵建明钢筋加工场场预制梁场各架子队:队长、专职安全员各施工班组:兼职安全员拌合站制架梁作业队隧道二队路基综合一队队路基综合二队桥梁一队桥梁二队隧道一队测量队队长:刘允计划部部长:时海物资部部长:张永岗设备部部长:周龙生实验室主人:王云逸综合办公室主任:李晓萍安全质量部部长:王浩君工程技术部部长:舒永平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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