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查经_创世纪第14章

查经_创世纪第14章

2020-11-05 1页 doc 37KB 144阅读

用户头像 个人认证

小米

本人工作认真,学习积极,教学认真,多次受到学校好评。

举报
查经_创世纪第14章对一起提交虚假签名材料骗取股权变更登记复议撤 销案的分析 【案情】甲公司于2006年11月1日经A市B区工商局核准登记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某,持股情况为刘某、林某各持有40%股权,蒋某、陈某各持有10%股权。2008年3月28日,甲公司向B区工商局提出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变更登记,申请将原股东刘某持有的40%股权、蒋某持有的10%股权、陈某持有的6%股权转让给新股东杨某,股权转让后股东出资情况为陈某2万元,占4%,林某20万元,占40%,杨某28万元,占56%,同时申请将法定代表人由刘某变更为杨某。B区工商局...
查经_创世纪第14章
对一起提交虚假签名材料骗取股权变更登记复议撤 销案的 【案情】甲公司于2006年11月1日经A市B区工商局核准登记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人刘某,持股情况为刘某、林某各持有40%股权,蒋某、陈某各持有10%股权。2008年3月28日,甲公司向B区工商局提出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变更登记,申请将原股东刘某持有的40%股权、蒋某持有的10%股权、陈某持有的6%股权转让给新股东杨某,股权转让后股东出资情况为陈某2万元,占4%,林某20万元,占40%,杨某28万元,占56%,同时申请将法定代表人由刘某变更为杨某。B区工商局根据该公司提交的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新修改的公司章程等变更登记申请材料,于当日核准了其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和股权变更登记。2008年6月16日,林某(下称申请人)向A 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B区工商局(下称被申请人)作出的核准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和股权变更登记,并提交了C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根据鉴定意见,甲公司在设立登记时提交的2006年10月20日《公司章程》上和公司在变更登记时提交的2008年3月23日《股东会决议》上“林某
/
本文档为【查经_创世纪第14章】,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