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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通用

2022-05-16 3页 doc 14KB 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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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通用实用管理规范资料/CommonExamples                   SZ-GF-73第PAGE\*Arabic\*MERGEFORMAT2页/共NUMPAGES\*Arabic\*MERGEFORMAT2页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通用提示:该管理规范资料可用于标准化管理中规范所有操作的行为和管理,并要求成员一起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从而发挥公司团队的作用,得到合作伙伴的信任,赢得商业机会。本文档可任意编辑,请在使用前仔细阅读正文。  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1、各科室凡有死亡病例...
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通用
实用管理资料/CommonExamples                   SZ-GF-73第PAGE\*Arabic\*MERGEFORMAT2页/共NUMPAGES\*Arabic\*MERGEFORMAT2页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通用提示:该管理规范资料可用于标准化管理中规范所有操作的行为和管理,并要求成员一起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从而发挥公司团队的作用,得到合作伙伴的信任,赢得商业机会。本文档可任意编辑,请在使用前仔细阅读正文。  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1、各科室凡有死亡病例,必须及时向医务科报告。  2、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死亡书,死亡证明书存根交医务科存档。  3、凡涉及医疗纠纷或案件的死亡病例,科主任应向医务科、主管院长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外籍人士、重要功臣、知名人士或重要领导等死亡,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和院领导。  篇2: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1、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及主治医师等组织,并电话或书面向医务科报告。必要时院领导参加指挥。所有参加抢救的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积极抢救病人。  2、抢救工作中遇到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问题时,应及时请示和邀请有关科室会诊予以解决。  3、医生、护士要密切合作,情况紧急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述一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做好抢救记录,要准确、清晰、扼要、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5、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填写病情危重通知单一式二份,分别交给病人家属和贴在病历上(须病人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篇3: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凡出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成批(3人以上,含3人)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SARS、高致病性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时。  2、凡重大手术、重要器官切除、截肢或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新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人的家属或单位负责人不在场时。  4、发生严重医疗纠纷、差错及事故时。  5、收治特殊身份、或涉及法律、政治问题及有自杀倾象的病人时。  6、病人死亡需要进行尸体解剖时。  7、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药品和发现成批药品变质、失效时。  8、科室主任、护士长外出(包括会诊、手术、讲学等)、休假;或院外人员来院参观、采访、讲学、会诊、手术等。  9、其它意外事件发生时。  10、报告方式:紧急情况下可口头或电话报告(书面材料事后补上),一般情况下要书面报告并科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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