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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2022-09-22 3页 doc 20KB 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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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财务管理制度教育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校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学校各部门及员工对学校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一、现金使用范围: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2.出差人员差旅费;3.采购办公用品、零星备件或其他零星开支;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5.确需现金支付并经董事长书面同意的其他开支。二...
教育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教育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校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学校各部门及员工对学校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一、现金使用范围: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2.出差人员差旅费;3.采购办公用品、零星备件或其他零星开支;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5.确需现金支付并经董事长书面同意的其他开支。二、现金收付原则:1.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按照《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审批签章的,财务不予付款。2.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按照《员工借款管理》的规定办理。3.出纳不得擅自将学校现金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学校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帐外公款。4.出纳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学校资金。三、现金收入和支出:2.支付现金,应该从备用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严禁坐支现金。3.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截留学校的现金收入,在取得现金收入后应及时上缴财务。4.支付现金在1-5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5-10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10万元以上的,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事先未通知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业务。四、现金报销时间规定: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验收入库后2个工作日内报销。出差人员所借现金必须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员工向学校的借款在年末应全部还清,如不按时还清借款又不向财务部书面说明原因的,财务部有权直接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除。五、库存现金的管理: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学校2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禁止超过限额备用金。办理现金业务,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财务人员必须每日核对库存现金,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查明原因后按照董事长审批签章后的书面处理意见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财务每月末必须定期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帐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现金保管要有安全措施,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六、处罚:对违反本制度照成学校损失的,视其情节严重,结予处罚,并保留以法律手段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冲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存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截留收入逾期报销的,除给有关人员处罚外,分别给予违纪金额20%的罚款。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一、学校发生的一切收付款项,除第二章规定的可用现金支付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二、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别保管。三、为随时掌握银行的收支和结存情况,合理组织货币资金的收入,按各开户银行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序时核算。四、财务人员应定期到各开户银行收取银行结算凭证,对所有的银行结算凭证必须进行严格审核,以防止和杜绝挪用、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并每月末核对银行存款余额。第四章资金管理审批制度一、日常管理费用的管理业务审批流程:经办人提出申请分校执行校长核准财务审核董事长审批财务付款业务范围: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福利费等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规定: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汽车大修须经行政部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报领导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报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汽油费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办理,主卡由行政部管理。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报销。学校办公用品、学校聚餐费用等由各分校采购管理,学校制定预算办理标准经办人要求财务开具的支票如果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学校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证明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凡是支付现金,必须取得收款方现金收据,如果收款方是个人,须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收条。涉及采购、应酬等费用,须提前作预算申请并经学校领导批准,无审批单财务不予报销。所有关于日常管理费用的报销,超过会计年度发生的费用,学校不予进行报销5.费用报销时间一般定为每月25日报销,紧急购买材料及其他特殊款项不受此时间限制。一般费用报销小于1000元可以现金结算,大于1000元通过银行结算。如果大于50000元需要用现金支付,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财务与银行预约后才能报销。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各类日常费用必须凭发票报销,所有原始单据不得丢弃。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取得对方有经税务同意的证明以及学校领导的批准。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公章或发票专用章,付款人信息必须正确无误。办公费用和劳保用品报销发票后面必须附送货清单或明细。报销费用、付款或转账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用款申请单”,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和部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并具体填写摘要,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二、员工借款的管理凡未具备报销条件,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支单”。“借支单”分备用金借款和专项借款。“借支单”留财务部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借款人备用金借款员工原则上在每年年底25日前须还清备用金借款。支票领用必须在支票头上签名确认,“借支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学校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支付。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凡学校购入的运输设备、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1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其余作为低值易耗品。学校财务部负责学校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监督。学校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学校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行政部归口管理。行政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学校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学校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学校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财产的清查、盘点学校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必须由行政部每年年底盘点一次,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会计处理,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第四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会计负责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第4条根据我市教育局2022年1月1日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5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第6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8、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9、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10、参与经济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11、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12、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二、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建议;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三、财务会计岗位职责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四、出纳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主任。7、做好员工膳食收费系统的日常工作。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第三章学校预算管理第7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内容是支出预算。第8条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第9条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为保证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董事会一般应于每学年度开学前批准学年度预算方案。如因故未获批准,校长有权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待预算方案获得批准后,先行支付的费用应纳入批准的的预算方案。校长在批准的预算资金范围内,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决定预算内资金的具体使用。第10条预算的调整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相关政策或法规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学校董事会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学校根据董事会的相关批复,重复前款相关程序。第四章收入管理第11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学杂费收入。第12条学校收入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按学校收取的公办学生的学位数拨付学校的事业经费。二、学杂费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的应收费用,主要是学生缴纳的学杂费。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第13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第14条学校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一、学校收费项目的规定1、学杂费,即向学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费。2、学习、生活用品费,用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用品。3、其他费用,指未纳入上述收费项目,但按政府部门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费用。二、收费人员的规定1、教育成本费、代收款项统一由财务部或由学校授权招生办收取,其他人员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2、学生零星款项由生活教师收取,并及时交到财务部。4、对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确需由非财务部收取的费用,必须事先征得财务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才能收取,否则作违规处理。5、其他费用的收取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办理。三、收费金额的规定1、成本费按学校规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项按家长选择的就读方式收取。2、对于本花园的物业业主子女,须持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证明,按规定享受优惠。3、教职员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学,其成本费收费按学校规定办理,先到人事部办理预审手续,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按批准的金额收取。4、其他费用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由学校公示的价目表收取。四、收费流程学费及代收费1、老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财务派发缴费通知——>家长缴费——>财务汇总学生就读方式统计表并报总务一份——>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提供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2、新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家长缴费——>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市外交通费校车长期统计学生乘车考勤——>校车管理员汇总——>校车长签字确认——>财务审核汇总——>校车长定期收取车费并上交财务。五、其他1、财务部于每学期开学前按规定制定价目表,置于校内网,以供查阅。2、财务部每学期定期提供学生就读方式明细表给学部,学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应认真进行核对,如有学生交费与服务不符的,应通知家长向学部办理转档手续。3、学生临时休学的,学部应于三天内书面通知总务及财务,以便办理暂停服务手续,待最终确定结果后,再按规定办理正式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学部相关负责人员承担。4、校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学生交费情况进行现场核对,将核对结果告知校办。校办应将核对情况作为当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如现场核对结果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将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直接从其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5、其他未述及的收费管理,参照现有相关规定办理。第五章支出管理第15条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第16条学校的支出包括:某某某某某某培训学校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学校教学活动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第二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具体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立财务室。财务室配置会计一名,出纳一名。会计、出纳必须由品行端正,业务能力强,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第三条学校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对违反学校财务制度的人员,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四条严格开支审批制度。坚持“用钱大家议,审批一支笔”的原则。学校重大开支须经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学校所有开支、借支都必须经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乱开支,乱借支。学校所有开支、借支必须手续完备,按正常程序进行。所有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可靠,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并经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所有开支必须在一周内履行完报销手续,不得拖延。任何人不得虚列虚报任何支出。第五条学校的经费支出要以教学为中心。根据“确保必需、突出重点、效率优先”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要严格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六条加强收入管理,确保应当收取的各项收入足额收取。要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务账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隐匿、截留任何收入。学校的任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需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均不得乱收费,也不得私自表态减免学费。第八条财务会计岗位职责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2.按要求予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部门规定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九条出纳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现金管理制度,做好现金、支票的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收支两条线。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安全。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做好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条加强资产管理1.资产是置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学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暂付款、借款等。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2.为加强流动资产管理,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对应收款和暂付款应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财务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登记造册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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