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代 用 鼎 制 度 研 究吐
俞伟超 高 明
序 言
周代有一套严密的礼 乐
, 人们衣 、 食 、 住 、 行的一切举动 , 几乎都必须按其规定才
能进行 。 它实际是一套不成文法 。
这种礼乐制度 , 是适应宗法奴隶制等级制度的需要而出现的 。 有许多内容 , 本是源于氏
族社会的原始 习俗 , 而在奴隶制产生后 , 又成为维系和巩固等级制度的锁链及其表现形式 。
所以 , 随着宗法奴隶制的瓦解 , 它也 日益崩溃 。
马克思说 “ 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 , 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上 , 耸立着由各种不同情感 、 幻
想 、 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 。 ” ①历史上不同形态的上层建筑 , 必然反映了其
时社会生产方式的特点 。 通过研究先秦古礼来考察当时社会的具体形态 , 无疑是一个有希望
的新鲜途经 ② , 而这种考察的第一步 , 当然要先搞清楚这套古礼的原来面貌 。
整套先秦的礼乐制度 , 是一个庞杂而又变化着的体系 。 现知最迟在二里 头 文 化 第 三 期
时 , 已 出现了只有一部分人才有使用权的青铜礼器爵等 ③, 礼乐制度此时当已萌芽 。 经 过 后
来的发展 , 到了周代 , 膨胀成一整套各种礼乐彝器都要按照贵族身份和礼仪隆杀不 同而使用
的繁琐制度 。 其中 , 用鼎制度 占有核心位置 。
鼎本是仰韶时期甚至更早的磁山文化时期就已 出现的普通炊器 , 为什么后来从 日用器皿
中分化出来成为最重要的礼器呢 这大约同祭祀有关 。 当原始社会进入到父系氏族制以后 ,
越来越发展了对天 、 地 、 山 、 川等等神抵的崇拜 , 并发生了祖先崇拜 。 这种信仰 , 到商 、 周
之时 , 达于极点 , 凡有大事 , 都要 卜问和祭祀种种神抵与祖先 。 《左传 · 成公十三年 》所说“ 国
之大事 , 在祀与戎 ” , 正反映出了这个特点 。 祭祀当然会用牲 肉 , 而牲 肉是要放在某 个 器 皿
中的 。 估计正因鼎是祭祀所用盛牲之器 , 就被赋上了神圣的意义 , 于是便从 日用器皿中分化
出来而成为重器 。 甲骨文中贞即鼎 目 字 , 在鼎字含义的孽衍过程中 , 还保留着这种痕迹 。
在《左传 · 桓公二年 》、 《宣公三年 》
、 《墨子 · 耕柱 》
、 《逸周
·
克殷 》、 《国策
·
东周策 》
等篇章中 , 有夏铸九鼎 、 迁于商周以及其后楚 、 齐
、
秦诸国又企图从周天子手中夺取周鼎以
作王权标志的传说和史实 ④, 这反映出那时甚至把重鼎当作国家政权的象征物 。 鼎有如 此 重
要的地位 , 周代 自然会在礼乐制度中 , 把用鼎的规格作为各级贵族身份的一种重要标志 。
周人的用鼎制度 , 应有 自身的传统 当然 , 这并不是说用鼎有其制度是始于周人 。 在商
代二里 岗期墓葬中 , 已见到能否以鼎随葬和用鼎多寡的现象 , 应 同墓主身份高低 有 关 ⑤。 到
了安阳期 , 大量的 自由民小墓用仿铜的陶瓤 、 陶爵等礼器随葬 , 而不用仿铜陶鼎 , 鼎的使用
权在贵族与平民之间 , 似已有了相当严格的界限 。 商人的用鼎制度 目前虽 因
不足而不得
其详 , 但商
、
周二代贵族等级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不一样的 , 其用鼎制度当然有所差异 。
周代实行的是一种天子 、 诸侯 、 卿 、 大夫 、 士的等级制度 , 它是建立在井 田制那种经济
基础上的 。 随着井田 制的破坏 , 这套贵族等级制度及从属于它的用鼎等礼乐制度 , 自然相应
地发生变化 。 讲具体一点 , 从西周到战国这八百年期间 , 用鼎制度是发生了从严格到崩坏 的
变化 。 但是 , 这个变化在最近几年中 , 却往往被弄扭曲了 。 这一则是因为现有的西周材料不
多 , 况且就完整的鼎制材料来说 , 至今还有缺环 , 容易误以为西周前期时鼎 制 尚 未 严 格 起
来 二则是对符合当时使用情况 的本来分类没有搞明白 , 不可避免地会弄错一些现象 三则
是忽略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的唯物主义基本原理 , 以至出现了论述一种上层建筑是在
其经济基础走向破坏时才得到加强的理论上的混乱 。
从分析周代鼎制的分类及其使用制度开始 , 进而考察使用制度发生 的变化 , 以研究周代
社会等级制度的部分内容 , 便是此文写作的步骤和 目的 。
上篇 周代鼎制分目尾 乏其毛赶用制度
鼎的分类工作 , 可以从形态和使用制度等不 同的方面来进行 。 对研究先秦古礼及其反映
的宗法奴隶制的等级制度 , 并进而考察其发生 、 发展 、 衰亡过程来说 , 自然应先搞清楚它们
在使用制度上的分类 。 当然 , 二者又是有联系的 , 功用不同的鼎在形态上也往往有所差别 ,
但这总是两个不 同的方面 。 这里着重考察的 , 就是其使用制度上的分类 。
在先秦古礼中 , 周代的鼎按其使用 目的不 同 , 可分为三大类 , 即镬鼎 、 升鼎和羞鼎 。 这
是周人 自己的分类 , 它本来在经学
‘
家中一直是相当清楚的 , 但考古学家却几乎不用它来分析
大量发现的遗物 。 只有把这种在考古学界中被遗忘的制度恢复起来 , 才可能比较准确地研究
周代的用鼎制度 。
一 、 镬鼎的推定及其使用制度
鼎本是炊器 , 最初当兼有炊具和飨具两种功能 。 但后来发生分化 , 出现了专作炊具的镬
和专作飨具的鼎 , 不过在其器物的 自铭中 , 往往也可通称为鼎 。 当鼎在分化为镬鼎 、 升鼎 、
羞鼎三大类后 , 真正具有炊器意义的 , 只是镬鼎 。
这种分化 , 最迟在商代安阳期已经开始 。 此时鼎、 镬二字并见 。 甲骨文镬字作 谕 乙 》
、
爵喃 》”
· · 等 , 周初的《引鼎 》作 燮眨代 》
· “ · 《引脚略同
, 《三代 》
· · 一 ⑥, 字皆从鼎隽声 , 是此字古体 。 《引鼎 》的镬字鼎符下从火 , 说明其本义就是
煮牲的炊具 。 商代鼎字是象形字 , 镬字却是形声字 , 从文字发展的规律来考虑 , 最初出现的
这种器皿就叫做鼎 , 随着用途上的分化 , 后来才出现镬 。
周代把炊具之鼎叫镬 , 在“ 三礼 ”及郑玄注中说得很明白。 例如
《仪礼 · 少牢馈食礼 》 “ 羹定 , 雍人陈鼎五、三鼎在羊镬之西 , 二鼎在家镬之西 。 ”
‘郑玄注《仪礼 · 士冠礼 》 “ 煮于镬日 亨。 ”
郑玄注《仪礼 · 士虞礼 》 “ 亨于翼用镬。 ”
郑玄注《仪礼 · 特牲馈食礼 》 “ 亨 , 煮也 煮家 、 鱼 、 腊以镬 , 各一婴 。 《诗 》云 ‘谁
能亨鱼 , 概之釜器 。 ”,
《周礼 · 天官 · 亨人 》 “掌共鼎 、 镬 , 以给水火之齐 。 ”郑玄注 “ 镬所以煮肉及鱼 、 腊
之器 。 既孰 , 乃香于鼎 , 齐多少之量 。 ”
《周礼 · 春官 · 大宗伯 》 “凡祀大神 , 享大鬼 , 祭大示 , 帅执事而 卜日宿 , 眠 涤 灌 ,
淮玉 巴 , 省牲镬 , 奉玉鑫 , 诏大号 , 治其大礼 , 诏相王之大礼 。 ”郑玄注 “ 镬 , 亨牲器也 。 ”
《周礼 · 春官
·
小宗伯 》“ 大祭祀 , 省牲 , 眠涤灌 祭之 日 , 逆盆省镬 , 告时于王 , 告
备于王 。 ”郑玄注 “ 省镬 , 视亨腥熟 ” 。
《周礼 · 秋官 · 小司冠 》“ 凡湮祀五帝 , 实镬水 , 纳亨 , 亦如之 。 ”郑玄注 “ 纳亨 , 致牲
也 , 其时镬水当以洗解牲体肉。 ”
《周礼 · 秋官 · 士师 》 ,’已五帝 , 则沃尸及王盟 , 泊镬水 。 ”
《礼记
·
内则 》“ 炮豚 、 样 拒镬汤 ,
·
以小鼎萝脯于其中 , 使其汤毋灭鼎 , 三 日三夜毋
绝火 , 而后调之以酶酿 。 ”
这都说明镬是贵族在祭祀 、 宴飨时煮牲肉及鱼 、 腊的炊具 。
镬既为亨牲之器 , 其名即由此而得 。 前引郑玄注曾谓“ 煮于镬曰亨 ” , “ 亨于羹用镬 ”。 亨
的古音在晓纽
、 阳部 , 镬的古音在匣纽 、 铎部 , 晓 、 匣属双声 , 阳 , 铎可通转 , 古为双声叠
韵 。 前人 曾谓 “ 由音求义 , 即义准音 ” , 周人把镬中煮牲肉的动作叫亨 , 亨所 用 的 炊 具 又 叫
镬, 亨
、
镬即对音字 , 镬的命名当即从其功用为亨这一声音而来 。
镬虽本为鼎属 , 因汉代以后 , 由于灶的发达 , 三足炊具大都递变为无足的釜属 , 所以其
时就都用釜来解释镬 。 如
玄应《一切经音义 》卷二引《方言 》“ 蝮 , 或谓之镬。 ”又引郭璞注 “镇 , 釜属也 。 ”
《说文 · 金部 》“镬 , 蠕也 ” “镌 , 瓮也 。 ”又 , 《瓦部 》“瓮 , 大盆也 。 ”
高诱注《淮南子 · 说山训 》“有足日 鼎 , 无足 日镬 。 ”
其实 , 汉代的镬虽是釜形 , 以前的镬却是鼎属 。 ⑦两周之时 , 有许多铜鼎自铭为“盂鼎 ,’
“锰 , ,
、 “ 钎鼎 ” 、 “ 针 , , 、 “ 瞬 , , 和 “ 黄镬 , , , 便皆自称为镬 。
把“盂 ” 、 “ 锰 ” 、 “钎 ” 、 “黔 ”
、 “孵 ”释为镬 , 是因为有了寿县蔡侯墓成组遗物的发现 , 才
能够作 出确切判断。
蔡侯墓出土铜鼎 件 , 最大的一件通高 厘米 , 形体很大 , 底部有黑烟炊痕 , 这就很
象是煮牲之器 。 盖上又 自铭为“ 蔡侯肺之饮姗 ” ⑧。 过去 , 陈梦家曾以“ 大 ”释“ 于 ” , 说“ 它可能
是形制较大的一种特鼎 ’, ⑨。 这完全弄错了 。 古音于在喻纽 , 镬在匣纽 , 喻
、 匣双声 古韵于
在鱼部 , 镬属入声铎部 , 鱼
、
铎又为一声之转 , 于
、
矍二字 , 古代是可以 通 用 的 。 《广雅
·
释话 》 “ 灌 , 污也 ” 。 污
、 汗同字 , 如《三国志
·
魏志 · 武帝纪尸赃污狼籍 ” , 《后汉书 · 徐谬
传 》和 《范傍传 》即作 “ 减汗 ” 。 又 , 《史记 · 犀首传 》“ 中国无事 , 秦得烧掇焚杆君之国 ” , 《国
策
·
秦策二 》则作“ 中国无事敖秦 , 则秦且烧炳获君之国 ” 。 这些“矍 ”
、 “ 于 ”相通之例 , 证明“ 蔡
侯献之饮黔 ”即“ 蔡侯筋之认镬 ” 。 从墓内全部铜鼎的组合看 , 此鼎亦正应为镬鼎 详《下篇 》 。
传世《豁侯之孙鼎 》, 铭文又作 “ 豁侯之孙陈之孵 ” ⑩。 孵为镬字的又一别体 。 王引之《经
义述闻 》卷二十八曾谓 “《说文 》‘檐 , 木也 。 ’ 以其皮裹松脂读若华 , 或作镬。 《玉篇 》‘镬 ’
、
‘辉 ’并胡霸 、 胡郭二切 , 字通作华 。 ”罗振玉《豁侯之孙鼎跋 》更直谓“ 彼作锰 , 作黔 , 此作游 ,
皆盂之变也 。 ” ⑩
镬 、 黔
、
烙既为音义相同的异体字 , 下列诸器 , 当并为镬鼎 ⑩
《疚鼎 》 王乎歌叔召疾 , 易驹两 , 拜稽 , 用乍皇且文考盂鼎 。 ’, ⑩
《大鼎 》 “ 大拜稽首 , 对扬天子王显休 , 用乍联刺考己 白盂鼎 。 ’, ⑩
《硕鼎 》 “ 硕稽首受命 , 敢对扬天子巫显休 , 用乍肤皇考盂鼎 ”。 ⑩
《卫鼎 》 “ 卫乍文考口中姜氏盂鼎 。 ’,
《若肠公平侯鼎 》 “佳部八月初吉癸未 , 都公平侯 自乍蹲锰 ”。
《宋君夫人鼎 》 “ 宋君夫人之悴钎痛 。 ’, ⑩
《王子吴鼎 》 “ 佳正月初吉丁亥 , 王子昊择其吉金 自乍饮黔 。 ” ⑩
《哀成叔鼎 》 “ 乍铸认器黄镬 ” 。
《癖鼎 》为鳃王三年时器 《大鼎 》郭沫若定为豁王时器 , 大抵与前器接近 《硕鼎 》年代
约亦与之相近 《卫鼎 》稍晚一点 其余各鼎 , 除《哀成叔鼎 》为战国初年物以外 , 皆属春秋 。
在整个周代 , 镬鼎是始终存在的 。
分析西周窖藏与东周墓 出土的成组礼器 , 又可推断出下列诸器亦并为镬鼎
陕西扶风任家村出土《大克鼎 》 ⑩
河南辉县琉璃阁 铜鼎
辉县琉璃阁 铜鼎 ⑧
河南极县山彪镇 铜鼎 ⑩
山西长治分水岭 铜鼎 原报告 式 叭
长治分水岭 铜鼎 原报告 工式
长治分水岭 铜鼎 原报告 式
河北易县燕下都九女台 陶鼎 原报告 、 式 ⑩
湖北江陵望山 陶鼎 吼
江陵藤店 陶鼎 原报告 工式 ⑩
安徽寿县朱家集楚幽王墓 出土《楚王舍忑鼎 》 。
所有镬鼎 , 如与同出升鼎比较 , 一般是形体较大 , 形态有别 。 形态上的特点 , 在战国时
是比较明显的 。 如上述分水岭
、
九女台
、
望山
、
藤店
、
朱家集所 出 , 镬鼎大都最大 , 并皆无
盖 , 往往保留更多的古式 。 同出的升鼎则大都有盖 , 仅仅是楚墓 中有一种升鼎也是无盖 , 但
又有兽纽
、 浅腹 、 平底诸特征 , 很容易同镬鼎区别开 。 不过 , 寿县蔡侯墓的 镬 鼎 却 是 有 盖
的 , 同升鼎差别很小 。 特别是前述洛阳玻璃厂 所 出《哀成叔鼎 》, 既有鼎盖 , 形体又小 ,
和同地同时的升鼎毫无差别 , 所以要在成组鼎中把镬鼎区分 出来 , 只能从 镬 鼎
、
升鼎
、
盖
鼎三大类在用鼎制度上的关系出发 , 再尽可能地比较各类鼎在形体和形态上的差别 。
在现存先秦史籍 中 , 各级贵族使用镬鼎的制度已不得其详 。 唐贾公彦以为使用镬鼎的数
字与升鼎相同 , 如《周礼 · 天官 · 亨人疏 》日 “ 大夫 少牢 五鼎 , 羊
、 泵 、 肠渭
、
鱼 、 腊各
异镬 , 镬别有一鼎 , 镬中肉孰 , 各升一鼎 。 ” 但孙治让《周礼正义 · 亨人疏 》以为“ 少牢肠 胃与
羊亦同镬 , 贾说未析 。 ”孙治让考为
“ 王举牢鼎九 , 当有七镬 牛 、 羊
、
泵 、 鱼 、 腊 、 鲜鱼 、 鲜腊也 , 肠 胃与牛
、
羊 同镬 ,
肤与家同镬 , 其香之则异鼎耳 。 ” ⑩
按照孙氏所说“ 肠 胃与牛 、 羊 同镬 , 肤与家 同镬 ” , 镬鼎的使用制度为
升鼎九鼎用七镬 升鼎三鼎用三镬
升鼎七鼎用五镬 升鼎一鼎用一镬 。
升鼎五鼎用四镬
现知最多的成组镬鼎 , 仅传世 《大鼎 》已见三件 ⑧, 墓中出的 , 至多只 有 一 、 二件 。 看
来 , 随葬制度中使用的镬鼎 , 要远远少于此数 。
二
、
升鼎的命名及其使用制度
周代各级贵族用鼎的制度 , 是 以升鼎为中心 , 所以古人又把它叫做 “ 正鼎 ” 仪周礼 · 秋
官 · 掌客 》郑玄注 。 但现在却通行“ 列鼎 ”这一不确切的称呼 。
列鼎之称 , 是 年发掘河南汲县山彪镇 以后出现的 。 郭宝钧说 “ 列鼎制度在山彪
镇发掘以前 , 我们是不晓得的 。 山彪镇五鼎 出土后 , 在整理过程中 , 感觉到这一组铜鼎的
形状 、 花纹相似 , 只是尺寸大小 , 依次递减 , 恐怕就是古人所谓 ‘列鼎而食 ’ 的列鼎吧 ” 又
说 “ 根据已出土十几组列鼎出土的实列 , 我们清楚的了解 周 自厉宣以降 , 统治阶级中的一
些阔绰者 , 都爱用三 、 五
、
七
、
九成组的大小相次的列鼎随葬 ”。 ⑩这是第一次接触到贵族墓
葬的用鼎制度问
, 在考古学上开始了这个问题的研究 , 无疑是有贡献的 。 但列鼎此名 , 其
义不合古训 , 所规定的大小相次的概念 , 仅仅捕捉到当时鼎制中的局部现象而忽略了主要内
容 , 容易引起某些混乱 。
所谓“ 列鼎 ”之列 , 在先秦文献中 , 原义是指鼎的陈设形式 , 而不是用来表明其性质 。 例如
《仪礼 · 聘礼 》 “ 腥二牢 , 鼎二七 , 无鲜鱼 、 鲜腊 , 设于昨阶前 , 西面南陈如饪鼎 , 二列 。 ”
《特牲馈食礼 》 “ 执事之姐陈于阶间 , 二列 , 北上 。 ”
“ 二列 ” 显然指鼎的摆法 , 而不是某种鼎 姐 的专门名称 。 郑玄注 《周礼 · 秋官 · 掌客 》
日 “ 公腥鼎三十六 , 腥四牢也 侯
、
伯腥鼎二十七 , 腥三牢也 子 、 男腥鼎十 八 , 腥 二 牢
也 。 皆陈 , 陈列也 。 ”这把“ 列 ”为陈列之义 , 讲得更明白。
当时 , 对其它物件也常用“ 列 ”字来表明其陈设形式 。 如
《聘礼 》 “ 酿酿百瓮夹碑 , 十以为列 , 酪在东。 ”
又 , “ 米百答 , 营半解设于中庭 , 十以为列 , 北上 黍 、 粱
、
稻皆二 行 , 翟 四 行 。 门
外米三十车 , 车秉有五毅 , 设于 门东 , 皆三列 , 东陈 。 ”
可见用“ 列鼎 ”一名来表明这种鼎所特有的性质 , 并不合古训 。 其实 , 如果按照用鼎的数
字来称呼之 , 当时是据根所盛牲肉 , 把九鼎
、 七鼎叫做大牢 , 五鼎叫少牢 , 三鼎则 日牲 , 一
鼎称特 凡一套大牢可统称为一牢 , 从来没有把一牢称为一列之例 。
现在通行的“ 列鼎 ”概念 , 又造成 了如下的误解 , 即必须
‘
造型相同 、 大小相次 , 才能相配
成组 , 才能据而研究使用者的身份 。 其实 , 这类鼎固然至迟 自昭 、 穆之际起已经有很多是形
制相若 、 大小相次的 ⑩, 但并不全是这样 。 有的是杂取各鼎 , 相配成套 ⑩ 有的是形 制 相 若
而并非逐件大小相次 ⑩。 判断这类鼎的成组数字 , 绝不能以此为唯一
。
这类鼎的准确称谓是什么呢
寿县蔡侯墓的出土物 , 又解答了这个问题 。
蔡侯墓所出 , 除镬鼎外 , 还有两组铜鼎 一组九件 , 自铭为 “ 蠢” 一组七 件 自铭为
“黔 ” , 全铭为 “蔡侯能之饮姗 ” ⑩。 鼎是各类鼎属的泛称 , 瓢则是这类鼎的专门名称 。
姗的形符是鼎 , 声符是升 , 此字即由声符而得义 , 故可以把它叫做“升鼎” 。
“ 升 ”本为动词 , 把镬中煮熟的牲肉实之于鼎这一动作即谓之“升 ”。 如
《仪礼 · 士冠礼 》“ 载合升 ” 。 郑玄注 “煮于镬日 亨 , 在鼎日升 , 在姐日载 。 ”
《周礼
· 天官
·
内奢 》“ 王举 , 则陈其鼎姐 ,
、
以牲体实之 。 ”郑玄注 “ 取于镬以实鼎 , 取
放鼎以实姐 。 实鼎日 香 实姐 日载 。 ”
清胡培晕在《仪礼正义 》中为“载合升 ”作疏云 “凡牲煮于婴 之镬 , 谓之亨 由镬而实于
鼎 , 谓之升 由鼎而盛于姐 , 谓之载 。 ” ⑩这对升 的意义讲得很清楚 。 “ 升 ”字既具此义 , 古人
便借其音 、 义而把升牲之鼎名之为姗 , 它同前述镬 、 亨二样 , 都是借音得名 。 再扩大一些范
围来考察 , 姐 、 载亦为同类例子 。 古音姐在庄纽 , 载在精纽 , 都是齿音 , 发声极近 古韵姐
在鱼部 , 载在支部 , 支 、 鱼可旁转 。 姐 、 载古音既同 , 可知黔升
、
镬亨
、
姐载正可互为证明
都是据其功用而借音得名的 。 姗的命名渊源既明 , 这类鼎无疑即可省写为“ 升鼎 ” 。
《礼记 · 礼器 》曾云 “君子大牢而祭谓之礼 , 匹士大牢而祭谓之攘 。 ”这段话 , 既说明当时
对升鼎的使用制度是很严格的 , 又反映出它曾不断地受到各种力量的破坏 。
在现存先秦文献中 , 有关升鼎使用制度的记述 , 主要见于《仪礼 》。 此书写定于战国 , 其
内容虽然大都源于西周古礼 , 但具体规定却基本是东周制度 。 对西周用鼎制度的考察 , 主要
只能依靠地下材料 这将在《下篇 》中讨论 。 但 《左传
·
桓公二年 》说 “武王克商 , 迁九鼎于
锥 ” , 战国时对西周的制度当然是清楚的 , 天子用九鼎为西周制度 , 应当是可靠的 。 这样 , 何
休注《公羊 · 桓公二年传 》所云“礼祭 天子九鼎 , 诸侯七 , 卿大夫五 , 元士三也 ” , 自然可认
为就是西周古制 。
《仪礼 》等战国书籍所记 , 正是东周制度 。 随宗法奴隶制走上衰亡阶段后 , 原有的等级制度
及其从属的礼乐制度也就一步一步地受到破坏 。 《仪礼 》等书中所见的制度 , 便 已变化为 诸
侯用大牢九鼎 卿 、 上大夫用大牢七鼎 下大夫用少牢五鼎 士用牲三鼎或特一鼎 。 其详如下
、 诸侯用大牢九鼎
《周礼 · 天官 · 膳夫 》 “王 日一举 , 鼎十有二 , 物皆有姐 。 ”郑玄注 们鼎十有二 ’ , 牢灿
九 , 陪鼎三 。 ”这里所谓的“ 王 ” , 当为东周时期的周天子 的泛称 , 此时周天子 的用鼎制度 , 自
然是承 自西周古制 。 但《秋官 · 掌客 》所载“诸侯之礼 ”又谓凡五等爵皆“ 鼎
、 蒸十有二 ” 。 郑玄
注亦云 “ 鼎十有二者 , 饪一牢 , 正鼎九与陪鼎三 ” 。 这表明当时诸侯已经僧越天子之礼 。 同
样的情况 , 《仪礼 》中亦记之甚明 。 如
《聘礼 》宾致馆设食 “饪一牢在西 , 鼎九 , 羞鼎三 , 腥一牢在东 , 鼎七 。 ”
又 , 归赛汽于宾 “饪一牢 , 鼎九 , 设于西阶前 陪鼎当内廉 。 东面北上 , 上当碑 , 南
陈 牛 、 羊 、 泵 、 鱼 、 腊 、 肠 胃同鼎
、
肤 、 鲜鱼 、 鲜腊 设局鼎 娜 、 腆 、 跷 , 盖陪牛 、
羊 、 琢 。 ”
贾疏引郑玄 《三礼 目录 》日 “ 大问日聘 , 诸侯相于无事 , 使卿相 问之礼 。 小聘使大夫 。 ”
“聘礼 ”既是诸侯彼此派卿 、 大夫致 问之礼 , 用九鼎接待上宾 , 正说明诸侯可用九鼎 对前来
致问的卿
、
大夫来说 , 接待之礼相当隆重 , 一般皆礼加一等 ⑩。 又如
《公食大夫礼 》“上大夫八豆
、 八篡 、 六铡 、 九姐 , 鱼
、
腊皆二姐 。 ”
礼食之时 , 鼎有一姐 , 九姐即有九鼎 。 此“公食上大夫礼 ”亦礼加一等 , 又为诸侯可用九
鼎之证 。
、 卿或上大夫用大牢七 鼎
周代卿 、 大夫 中间的等级划分 , 众说纷纭 。 《左传 》所记有卿
、 上大夫 、 下大夫三级汉周
礼 》则为卿
、
中大夫 、 下大夫三级 。《左传 · 桓公三年 》孔疏云 “《周礼
· 序官 》唯有中大夫 , 无
上大夫也 。 《礼记 ‘王制 》日 ‘诸侯之上大夫卿 ’ , 郑玄云
‘
上大夫 日 卿 ’ , 则上大夫即卿也 , 又
无上大夫矣 。 而此云 ‘上大夫 ’者 , 诸侯之制 , 三卿五大夫五人之中 , 又复分为上下 。《成三年
传 》曰 ‘次国之上卿 , 当大国之中 , 中当其下 , 下当其上大夫 小国之上卿 , 当大国之下卿 ,
中当其上大夫 , 下当其下大夫 ’ , 是分大夫为上下也 。 ” 所谓上 、 中 、 下卿 , 不过三人 , 上大夫
即《周礼 》的“ 中大夫 ” 亦仅数人 , 《王制 》及郑玄所说 , 暗示 出二者身份大概相同。 史籍中通
常讲的大夫 , 皆指下大夫而言 。 这里 , 就把卿和上大夫归并成一类而考察其使用升鼎的制度 。
《仪礼 》中有如下记载
《聘礼 》致馆设飨宾卿时用“饪一牢在西 , 鼎九 , 羞鼎三 腥一牢在东 , 鼎七 。 ”
又 , 归容汽于宾卿时用 “饪一牢 , 鼎九 , 设于西阶前 ⋯ ⋯腥二牢 , 鼎二七 , 无鲜鱼 、
鲜腊 , 设于昨阶前 , 西面南陈如饪鼎 , 二列 。 ”
又 , 归奢汽于上介 即下大夫 时“上介窖汽三牢 饪一牢在西 , 鼎七 , 羞鼎三 腥一牢
在东 , 鼎七 ’, 。
《公食大夫礼 》礼食小聘大夫 即下大夫 时“ 甸人陈鼎七 , 当门 , 南面西上 , 设局军 , 冥
若束若编 。 ”
又 , 礼食上大夫之加于下大夫时“上大夫八豆 、 八篡
、
九沮 。 ” 鼎有一姐 , 用九姐即有
九鼎 。
“聘礼 ”是诸侯相问的嘉礼 , 先聘后食 。 这种礼仪既是礼加一等 , 诸侯接待异国宾卿用九
鼎 、 接待下大夫用七鼎 , 可推知卿 自身使用升鼎的制度当是大牢七鼎 公食上大夫亦用九鼎 、
则卿和上大夫的用鼎制度就是一样的 。
、 下大夫用少牢五鼎
下大夫 即大夫 所用常礼为少牢五鼎 , 《仪礼 》记之甚明 。 如
《少牢馈食礼 》“ 羹定 , 雍人陈鼎五 三鼎在羊镬之西 , 二鼎在家镬之西 。 ”
贾疏引郑玄 《三礼 目录 》讲这是 “ 诸侯之卿大夫祭其祖称于庙之礼 ” , 此为大夫之礼很清
楚 。 但贾公彦云 “ 郑知诸侯之卿大夫者 , 《曲礼下 》云 ‘大夫以索牛 , , 用大牢是天子卿大夫 , 明
此用少牢为诸侯之卿大夫 。
、 ”把诸侯的卿大夫同周天子的卿大夫加以区别 , 恐为西周情况 , 东
周之时是没有区别的 , 到春秋中
、 晚期时 , 至少是某些有力量的诸侯之卿甚至膺用了九鼎 详
《下篇 》 , 诸侯 的卿大夫并不比天子的卿大夫礼下一等 。 那么 , 《曲礼下护大夫 以索牛 ”的记载 ,
是否又说明下大夫可通用大牢呢 胡培晕《仪礼正义 · 少牢馈食礼疏 》对此辨之甚明
“今案天子
、 诸侯祭宗庙以大牢 , 大夫以少牢 , 士以特牲 , 此礼之定制也 。 万氏之说 ⑩,
似为得之 。 《杂记 》曰 ‘上大夫之虞也少牢 , 卒哭成事时附皆大牢 下大夫之虞也特牲 , 卒
哭成事附皆少牢 。 ’大夫卒哭附亦用大牢 , 孔疏谓加一等 , 此亦如士之丧 , 遣奠用羊
、 家 ,
乃是盛礼 , 非常礼也 。 郑注《曲礼 》‘大夫以索牛 ’云 ‘索 , 求得而用之 ’ , 不以大夫用牛为
常礼矣 。 《王制 》曰 ‘诸侯无故不杀牛 , 大夫无故不杀羊 , 士无故不杀犬承 ’ , 郑注 ‘故谓祭
婴 ’ , 尤可证也 。 ”
《聘礼 》致食众介亦用少牢 , 众介是士 , “聘礼 ”既加常礼一等 , 又为用少牢是大夫礼之证 。
《仪礼 · 既夕礼 》所记大遣奠时士用少牢 , 郑玄彼注云“ 士礼特牲三鼎 , 盛葬奠 , 加一等 , 用
少牢也 ” , 这在上引胡培晕书中已经解释清楚了 。 总之 , 下大夫礼的常制就是用少牢五鼎 。
、 士用牲三鼎或特一鼎
用五鼎还是三鼎 , 通常讲是大夫礼还是士礼的界限 。 《孟子 梁惠王下 》有很清楚的记述
“乐正子入见 日 ‘君奚为不见孟柯也 ’ 日 ‘或告寡人 日 ‘孟子之后丧瑜前丧 ’ , 是以不
往见也 。 ’ 日 ‘何哉 君所谓瑜者 , 前以士 , 后 以大夫 , 前以三鼎 , 而后以五鼎与 ”, 赵岐
注 “乐正子曰 君所谓愉者 , 前者以士礼 , 后者以大夫礼 , 士祭三鼎 , 大夫祭五鼎故也 。 ”
士用牲三鼎 , 《仪礼 》中记载甚多 。 如
《士昏礼 》将亲迎豫陈撰 “期初昏 , 陈三鼎于寝门外东方 , 北面北上 其实特豚 , 合升 ,
去蹄 , 举肺脊二 , 祭肺二 鱼十有四 腊一炖 , 骼不升 。 皆饪 , 设肩鼎 。 ”
《士丧礼 》陈大敛衣奠及殡具 “ 陈三鼎于门外北上 豚合升 鱼缚附也 腊左胖 , 牌不
升 ” 。
又 , 朔月奠 “ 用特豚
、 鱼 、 腊 , 陈三鼎如初 。 东方之撰 , 亦如之 。 ’广
《士虞礼 》陈虞祭牲酒器具 “陈三鼎于门外之右 , 北面北上 , 设扁舞 。 ”
《士虞记 》牲杀体数鼎姐陈设之法 “ 羹饪 , 升左 , 肩臂糯腌骼脊胁 , 离肺 , 肤祭三 , 取
诸左隘上 , 肺祭一 , 实于上鼎 升鱼蟀鳅九 , 实于中鼎 升腊左胖 , 牌不升 , 实于下鼎。
局鼎陈之 。 ”
用特一鼎 , 亦为士礼常制 。 《仪礼 》所记如
《士冠礼 》酿用酒 “若杀 , 则特豚 , 载合升 , 离肺 , 实于鼎 。 设局鼎 。 ”
《士昏礼 》妇馈舅姑 “ 舅姑入于室 , 妇盟馈 , 特豚合升侧载 , 无鱼 、 腊 , 无樱 , 并南
上 , 其他如取女礼 。 ”
《士丧礼》小敛奠陈鼎实 “ 陈一鼎于寝门外 , 堂东塾少南 , 西面 , 其实特豚 , 四鸳去髓 ,
两胎脊肺 。 设局靠 。 ”
从上列材料看 , 士礼用牲三鼎还是特一鼎 , 往往是因用礼的隆盛或简杀之别 。 如“婚礼 ”
的初婚将亲迎用三鼎 , 妇馈舅姑则用一鼎 “丧礼 ”的大敛奠用三鼎 , 小敛奠则用一鼎 丧祭
的“虞礼 ”用三鼎 , 成丁 的“ 冠礼 , , 则用一鼎 。 但在墓葬材料中 , 用三鼎还是一鼎随葬 , 显然不
是因为用礼的隆杀之别 , 大概这是由上士 即元士
、
中士
、
下士这种等级上的差别所决定 。
先秦古籍中关于东周时期各级贵族使用升鼎制度的记载 , 略如上述 。 这项工作 , 早在南
宋绍定元年 年 就有杨复写定《仪礼旁通图 · 鼎数图 》, 整理了《仪礼 》中的有关记述 , 至今
仍可作为有用的索引 。 因此书在元 、 明时代虽屡经覆刊 , 自清代收入《通志堂经解 》后 , 仅 日
本有宽政十一年 年 翻本 , 已不多见 , 故录其关于一鼎至九鼎的叙述于下 , 借而作为《仪
礼 》中所见升鼎使用制度的归纳 ⑩
“一鼎 特豚无配 特豚 。
《士冠 》‘酿子 ’ 。 特豚载合升 。 煮于镬日亨 , 在鼎日升 , 在姐曰载 。 载合升者 , 明亨与载皆合左
、 右胖 。
《士昏 》‘妇盟馈舅姑 ’ 。 特豚合升 , 侧载右胖 , 载之舅沮 左胖载之姑沮 。
〔《士丧 》〕‘小敛之奠 ’ 。 特豚四男去蹄 , 两胎脊肺 。
〔《既夕 》〕‘朝称之奠 ’ 。 《既夕》朝庙有二庙则撰于称庙 , 有小敛奠乃启 。
三鼎 特豚而以鱼
、 腊配之 豚 、 鱼 、 腊 。
《特牲 》。 有上
、 中 、 下三鼎 , 牲上鼎 , 鱼中鼎 , 腊下 ⑩鼎 。
《昏礼 》‘共牢 ’ 。 陈三鼎于寝门外 。
〔《士丧 》〕‘大敛之奠 ’ 。 〔豚合升 , 鱼哪蹄九 , 腊左胖。
〔《士丧 》〕‘朔月莫 , 。 朔月用特豚 、 鱼
、 腊 , 陈三鼎如初 。
〔《士虞 》〕‘迁祖奠 ’ 。 陈鼎如殡 。
五鼎 、羊
、
东 日少牢 。 凡五鼎皆用羊 、 泵 , 而 以鱼
、
腊配之 羊 、 家 、 鱼
、
腊 、 肤 。
《少牢 》。 雍人陈鼎五 , 鱼鼎从羊 , 三鼎在羊镬之西 , 肤从东 , 二鼎在琢铁之酉 , 伦肤九 , 鱼用附十有五 ,
腊一纯 。 夕
《聘礼 》 ‘致飨众介 , 皆少牢五鼎 。 ’
《玉藻 》 ‘诸侯朔月少牢 。 ’
少牢五鼎 , 大夫之常事 。 又有杀礼而用三鼎者 , 如《有司彻 》‘乃升羊 、 家 、 鱼三
鼎 , 腊为庶羞 , 肤从家 , 去腊 、 肤二鼎 , 陈于门外如初 , , 以其绎祭杀于正祭 , 故
用少牢而鼎三也 。 又士礼特牲三鼎 , 有以盛葬奠加一等用少牢者 , 如《既夕 》‘遣
奠 , ‘陈鼎五于 门外 , 是也 。
七鼎 牛 、 羊 、 家 、 鱼 、 腊 、 肠 胃 、 肤 。
《公食大夫 》。 甸人陈鼎七 , 此下大夫之礼 。 ,
九鼎 牛 、 羊 、 泵 、 鱼 、 腊 、 肠 胃、 肤 、 鲜鱼 、 鲜腊 。
《公食大夫 》 ‘上大夫九姐 , , 九姐即九鼎也 。 鱼 、 腊皆二姐 , 明加鲜鱼 、 鲜腊 。
牛 、 羊 、 家 日大牢 。 凡七鼎 、 九鼎皆大牢 , 而以鱼 、 腊 、 肠 胃、 肤配之者为七 ,
又加鲜鱼 、 鲜腊者为九 。 ”
《鼎数图 》在最后还有“ 十鼎 ”
、 “ 十二鼎 ”两栏 , 所论为陪鼎之制 。 但杨氏对于陪鼎制度的
归纳 , 颇为粗疏 , 故不篷录 , 我们将在下面一节作比较仔细的论述 。
三 、 羞鼎的功用及其使用制度
羞鼎是指升鼎以外的一种加撰之鼎 。 羞鼎之羞 , 义为滋味备致 。 如《周礼 · 天官 · 厄人 》
“与其荐羞之物 ” , 郑玄注 “备品物 曰荐 , 致滋味乃为羞 。 ”又如《膳夫 》“凡王之馈食 ⋯ ⋯羞用
百有二十品 ” , 郑注 “ 羞出于牲及禽兽 , 以备滋味 , 谓之庶羞 。 ”盛放“庶羞 ”的鼎 , 就叫做羞鼎 。
羞鼎或称陪鼎 。 对于盛置大牢 、 少牢 、 特牲的升鼎而言 , 升鼎叫正鼎 , 羞鼎即日 陪鼎 。
郑玄注《周礼 · 天官 · 膳夫 》和《秋官 · 掌客 》, 便以“牢鼎 ”
、 “正鼎 ”与“ 陪鼎 ”对言 郑玄注《仪
礼 · 聘礼 》所云“ 羞鼎则陪鼎也 , 以其实言之则日羞 , 以其陈言之则曰陪 ” , 又讲得更清楚。
羞鼎出现的原因 , 在于升鼎所盛 肉羹往往淡而无味 。 《诗 · 鲁颂 · 固宫 》毛传 “羹 , 大
羹 、 铡羹也 。 ”《周礼 · 天官 · 亨人 》 “祭祀 , 共大羹 、 铡羹 。 宾客亦如之 。 ”郑司农注 “ 大羹 ,
不致五味也 。 铡羹 , 加盐菜矣 。 ”铡羹是置于羞鼎中的 , 大羹则置于升鼎 。 所谓不致五味的大
羹 , 拿今天的话来讲 , 就是 白煮 肉 , 它无疑是起源最古老的一种 肉羹 。 《左传 · 桓公二年 》减
哀伯谏宋庄公 日 “君人者 ⋯ ⋯是以清庙茅屋 , 大路越席 , 大羹不致 , 粟食不凿 , 昭其俭也 。 ”
《荀子 · 礼论 》 大戴礼记 · 礼三本 》、《吕氏春秋
·
仲夏纪 · 古乐 》、《礼记 · 乐记 》略同 则说
“大鲁 , 尚玄尊 , 姐生鱼 , 先大羹 , 贵食饮之本也 。 ” 《礼记 · 郊特牲 》 《礼器 》略同 也说
“ 大羹不和 , 贵其质也 。 ”在先秦贵族眼里 , 大羹是诸羹之本 , 使用它 , 体现着崇高传统 , 用郑
玄的话来讲 , 是 “乃得交于神明之宜也 ” 郊特牲 》注 , 所以在礼仪活动中把它放在首要地
位 。 但这种白煮的肉羹 , 肯定很不好吃 , 即《淮南子 · 泰族训 》所云 “ 大羹之和 , 可食而不可
嗜也 ” , 对于早已进入到文明时代的先秦贵族来说 , 平 日真正食用的自然是备极滋味的肉炙 。
于是 , 在盛放大羹的正鼎而外 , 就出现了盛放“ 庶羞 ”的陪鼎 。
传世有些铜鼎 自铭为“羞鼎 ” , 如
《武生致鼎 》 “武生致乍其羞鼎 , 子子孙孙永宝用之 。 ,’二件
《嗓 匕鼎 》 “ 白匕乍姊 匕羞鼎 , 其永宝用 。 ” 四件 妙
《姬 产鼎 》 “部舱乍姬 产联 腾 羞鼎
,
, 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 。 ’, ,
《武生致鼎 》的形态 、 纹饰同于《毛公鼎 》, 是西周晚期物 其余二鼎未见图像 , 但铭文亦
·
系西周字体 。 羞鼎肯定在西周已经出现 ⑩。
羞鼎既陪正鼎而用 , 其使用制度就和正鼎相配 正鼎用大牢 , 羞鼎也可用牛 、 羊 、 家
正鼎用少牢 , 羞鼎则亦用羊 、 家 正鼎是特牲 , 羞鼎就只能用豚 。 《聘礼 》归容汽于宾介云
“娜 、 脯 、 跷 , 盖陪牛 、 羊 、 家 ” , 郑玄注 “ 陪鼎三牲 , 服娜 、 ”熏
、
跷陪之 , 庶羞加也 ” 郑
玄又注《公食大夫礼 》日 娜 、 腆 、 跷 , 今时膳也 。 牛 日娜 , 羊 日腆 , 家 日跷 , 皆香美之名 。 ”
娜 、 月熏、 跷就是羞鼎所盛肉羹之名 。
这种致五味的肉羹 , 又叫“铡笔 ” , 即《公食大夫记 》所云 “铡笔 牛茬 、 羊苦 、 家薇 , 皆
有滑 ” , 《士虞记 》 特牲馈食记 》略同 所云 “铡笔用苦若薇有滑 , 夏用葵 , 冬用童 。 ” 茬是 “ 豆
叶 ” , 苦是“苦茶 ” , 薇是“ 山菜 ” , 滑是用 “荃董之属 ” 的乾粉作芡 《公羊大夫记 》郑注 、 陆机
《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上 》、 《礼记 · 内则 》孔疏 。 用菜调和牲肉并加芡的羹就是“ 铡笔 ” , 所 以
《礼记 · 内则 》郑玄注说 “笔 , 谓菜酿也 。 ”所谓“蜘 ” , 郑玄注《特牲馈食礼 》谓 “ 肉味之有菜和
者 ” , 注《公食大夫礼 》又说是 “ 菜和羹之器 ” , 它既是这种肉羹之名 , 也是盛放这种肉羹的器
名 。 《周礼 · 秋官 · 掌客 》记载 “ 诸侯之礼 ” 为上公
、
侯伯 、 子男皆用 “ 鼎 、 篡十有二 ” , 郑玄
彼注更 曰 “ 牵牲以往 不杀 , 则无铡 、 鼎 ” , 明指铡与鼎即 “ 鼎十有二 ” 中的羞鼎三与牢鼎
九 。 细审“ 三礼 ”及郑注 , 凡陈撰处有正鼎与羞鼎相配的 , 郑玄即把羞鼎称为陪鼎 单独 出现的
羞鼎则都称之为铡 , 而有时把与正鼎相陪的羞鼎也叫做铡 , 郑玄把羞鼎又叫做铡是很清楚的 。
颜师古《匡谬正俗 》卷八“ 羹耀 ”曾日 “ 王叔师注《楚辞 · 招魂 》云 ‘有菜日 羹 , 无菜 日脓 。 ’
案《礼 》云 ‘羹之有菜者用挟 , 其无菜者不用挟 ’ , 又苹
、
藻二物即是铡羹之笔 , 案在其无菜
、
乎 羹之与耀 , 烹者以异齐 , 调和不同 , 非系于菜也 。 今之膳者 , 空菜不废为耀 , 纯 肉亦得
名羹 , 皆取于旧名耳 。 ”但清人胡培翠却以为颜说非 , 他说 脚 、 月熏、 跷与剔笔 , 正 因有无菜而区
别之 。 其实 , 前引《固宫 》毛传与《亨人 》及其郑司农注 , 都以大羹与铡羹并言 , 当时的肉羹显
然主要只分此二大类 , 铡羹即铡笔 , 也就是螂 、 月熏、 跷 。 颜师古去古未远 , 其说还是可靠 的。
这种关系 , 唐人都很清楚 , 故贾公彦《公食大夫礼疏 》日 “ 据羹在铡言之 , 谓之铡羹
据器言之 , 谓之铡鼎 正鼎之后设之 , 谓之陪鼎 据入庶羞言之 , 谓之羞鼎 , 其实一也 。 ”直
到聂崇义的《三礼图 》和杨复的《仪礼图 》, 还都是这样认识的乙但清人却搞乱 了这种关系 , 从王
引之 、 胡培晕到孙治让 , 一直夸大了“ 铡 ”与“ 陪鼎 ”二名之别 , 误 以为 “ ” 根本不是鼎 。 近
马王堆 所 出遣册第 一 简为 “ 牛苦羹一鼎 ” , “ 狗苦羹一鼎 ” , “ 右方苦羹二鼎 ” 。 苦
是苦茶 , 苦羹无疑是和以苦茶的铡笔 。 又第 一 简为 “ 狗巾羹一鼎 ” , “ 雁巾羹 一 鼎 ” ,
暄禺 藕 肉巾羹一鼎 ” , “ 右方巾羹三鼎 ”。 巾羹即茧羹 , 也是铡笔 。 由此可知 , 捌笔确系
放在鼎内 , 贾疏是正确的 。 《诗 · 召南 · 采苹 · 释文 》引郑玄说 , 又把铡解释为 “ 三足两耳有
盖和羹之器 ” , 这除了鼎属以外 , 别无它物 。
把羞鼎 、 陪鼎 、 铡鼎这三个名称的关系弄清楚 , 才能真正把“ 三礼 ”中所记的羞鼎使用制
度读明白。 《仪礼 》中羞鼎的使用制度大略为
正鼎是大牢九鼎或七鼎 , 可陪羞鼎三 、 即螂 牛 、 月熏 羊 、 跷 家 俱全 。 如
《聘礼 》宾致馆设飨 “ 饪一牢在西 鼎九 , 羞鼎三 。 ”
又 , “ 上介饪一牢在西 鼎七 , 羞鼎三 。 ”
一
《聘礼 》归警汽于宾介 “ 容 , 饪一牢 , 鼎九 , 设于西阶前 陪鼎当内廉。 东面北上 , 上
当碑 , 南陈 牛、 羊 、 家 、 鱼 、 腊 、 肠胃同鼎 、 肤 、 鲜鱼 、 鲜腊 。 设局鼎。 脚 、 跷 、 膜 ,
盖陪牛 、 羊
、 家 。 ”
又 , “ 上介奢汽三牢 饪一牢在西 , 鼎七 , 羞鼎三 。 ”
《公食大夫礼 》上大夫之加于下大夫者 “上大夫八豆 、 八篡 、 六铡 、 九姐 , 鱼 、 腊皆
二姐 ”。 九姐即九鼎 , 六铡当为娜 、 月熏、 跷二套 。
但在不用正鼎而只陈羞鼎的地方 , 则或用铡鼎六 , 即牛 、 羊 、 家各二鼎 或用铡鼎四 ,
即牛二 、 羊一 、 家一 。 如
《聘礼 》归奢汽于宾介 “堂上 ⋯⋯六铡继之 牛以西羊 、 家 , 家南牛 , 以东羊 、 泵 。 ”
又“西夹 ⋯ ⋯四铡继之 牛以南羊 , 羊东泵 , 家以北牛 。 ”
《公食大夫礼 》为宾设正撰 “宰夫设铡四于豆西 , 东上 牛以西羊 , 羊南家 ,
·
家以东
牛 。 ”
正鼎是少牢五鼎 , 因少牢无牛 , 羞鼎就只有羊 、 家二鼎 。 如
《少牢馈食礼 》尸十一饭正祭 “上佐食羞两铡 , 取一羊铡于房中 , 坐设于韭范之南
下佐食又取一家铡于房中 , 以从 , 上佐食受 , 坐设于羊铡之南 。 皆笔 , 皆有栖 , 尸极以栖
祭羊铡 , 遂以祭永铡 , 尝羊铡 。 ”
又 , 蓦 “司士进一铡于上蓦 , 又进一铡于次蓦 ”。
《有司彻 》主妇献尸 “ 主妇西面于主人之席北拜 , 送爵 , 入于房 , 主一羊铡 , 坐奠于韭
姐西 。 主妇赞者执泵铡以从 , 主妇不兴 , 受设于羊铡之西 ⋯ ⋯尸坐 , 左执爵 , 祭粮惰 , 同
祭于豆祭 , 以羊翩之栖抱羊铡 , 遂以抱家铡 , 祭于豆祭 , 祭酒 。 ”
正鼎为牲三鼎或特一鼎 , 无牛
、
羊 , 只能陪豚一鼎 。 如
《士虞礼 》陈虞祭牲酒器具 “ 特家馈食 , 侧亨于庙门外之右 , 东面 鱼 、 腊羹亚之 , 北
上 ⋯ ⋯撰两豆范酿于西楹之东 , 酿在西 , 一铡亚之 。 ”
又 , 设撰翌神阴厌 “ 鼎入 , 设于西阶前 , 东面北上 , 匕
、 沮从设
· · 二姐入设于豆东 ,
鱼亚之 , 腊特 。 赞设二敦于姐南 , 黍其东樱 。 设一铡于豆南 。 ”
上述皆以铡鼎一配牲三鼎之礼 。 但《特牲馈食礼 》阴厌又云 “ 及佐食举牲鼎 , 宾长在右
及执事举鱼 、 腊鼎 , 除鼎 ⋯ ⋯主妇设两敦黍程于姐南 , 西上 , 及两铡铡笔匆 于豆南 , 南陈 。 ”
这种以铡鼎二配牲三鼎之例 , 则必定都是晓而没有膊 。 总之 , 以牛卿陪大牢 、 羊腆陪少牢 ,
豚跷陪特牲是羞鼎最基本的制度 , 而其使用数量则是从属于前者的第二位制度 。
四 、 鼎与盆的相配制度
在先秦古礼中 , 除鼎以外 , 其它各种礼乐器也大都有其使用制度 。 其中 , 以鼎与篮的相
配制度最为明确 , 因为这两种礼器 , 其一盛置牲肉 , 其一盛置黍程 , 都是食之主 , 自然就把
这二者作为标志贵族等级的主要礼器 。 为了在考察周代用鼎制度的地下遗存时 , 能多得到一
些互为证明 、 互为补充的条件 , 有必要弄清楚鼎与篡的相配制度 。
“三礼 ”中所见的这种制度是
大牢九鼎配八篡 。 如
塔周礼 · 秋官 · 掌客 》记诸侯五等爵皆用 “ 鼎
、 篡十有二 ”。 郑玄注 “篡十二者 , 堂上
八 , 西夹 、 东夹各二 。 合言鼎 、 篡者 , 牲与黍樱 , 俱食之主也 。 ”
《仪礼 · 聘礼 》致馆设飨 “饪一牢在西 , 鼎九 , 羞鼎三
· , · ⋯堂上之撰八 ”。 郑玄注 “堂
上八豆 、 八篡 、 六铡两篮 、 八壶 ,’
又 , 归容汽于宾介 “警 , 饪一牢 , 鼎九 , 设于西阶前 陪鼎当内廉 ⋯⋯堂上八豆
· ·
一
八蕊继之 , 黍其南樱 , 错 。 ”
《公食大夫礼 》“上大夫八豆 、 八篡
、 六铡 、 九姐 ” 。
《礼记 · 祭统 》“三牲之姐 , 八篡之实 ”。
所谓“三牲 ” , 即牛 、 羊 、 家 。 《祭统 》也是说以八篡配大牢九鼎 , 故郑玄注 “天子之祭
八篡 ”。 《明堂位 》所言“周之八篡 ” , 亦为此义 。
大牢七鼎配六篡 。 如
《聘礼 》致馆设飨 “腥一牢在东 , 鼎七 ⋯⋯西夹 之撰 六 。 ”郑玄注 “西夹六豆 、 六篡 、
四捌两篮 、 六壶 。 ”
又 , “ 上介饪“ 牢在西 , 鼎七 , 羞鼎三 。 堂上之撰六 。 ”
又 , 归警汽于宾介 “腥二牢 , 鼎二七 , 无鲜鱼 、 鲜腊 , 设于昨阶前 ⋯⋯西夹六豆 ⋯⋯
六篡继之 , 黍其东樱 , 错 。 ”
又 , “上介奢汽三牢 。 饪一牢在西 , 鼎七 , 羞鼎三 。 腥一牢在东 , 鼎七。 堂上之撰六 ,
西夹亦如之 。 ”
《公食大夫礼 》为宾设正撰 “ 甸人陈鼎七 宰夫设黍樱六篡于姐西 , 二以并 , 黍当牛
姐 , 其西樱 , 错以终 , 南陈。 ”
案《礼记 · 祭统 》孔疏曾言“诸侯之祭有六篡 ” 。 汉唐的注疏 , 大抵皆以天子九鼎 、 诸侯七
鼎的西周古制为言 , 所以孔颖达归纳的制度 , 也就是七鼎配六篡 。
少牢五鼎配四篡 。 如
《礼记 · 玉藻 》“朔月少牢 , 五姐四篡 。 ”
《聘礼 》致馆设飨 “众介皆少牢 。 ” 郑玄注 “ 亦饪在西 , 鼎五 羊 、 家 、 肠 胃
、 鱼 、
腊 , 新至尚熟 。 堂上之撰 四豆 、 四篡 、 两铡 、 四壶 , 无篮 。 ”
《少牢馈食礼 》阴厌 “ 雍人陈鼎五 主妇 自东房 , 执一金敦黍 , 有盖 , 坐设于羊姐之
南 妇赞者执敦极以授主妇 , 主妇兴受 , 坐设于鱼姐南 又兴受 , 赞者敦黍坐设于樱南 又
兴受 , 赞者敦极坐设于黍南 。 ”
《仪礼 》写定于战国 , 商周之篡此时已往往演变为敦国 , 所以许多记述亦变篡为敦 , 此处
主妇亲设四敦之礼 , 也就是设四篡之礼 。 下面所引“士礼 ”之文 , 其敦字亦皆同于篡 。
牲三鼎配二篡 。 如
《士丧礼 》朔月奠 “ 用特豚 、 鱼 、 腊 , 陈三鼎如初 。 东方之撰亦如之 。 无篷 , 有黍 、
樱 , 用瓦敦 , 有盖 , 当芝位 。 ”瓦敦有黍有樱 , 其数即为二 。
《士虞礼 》陈虞祭牲酒器具 “ 于庙门外陈特家馈食与鱼 、 腊三鼎 撰黍 、 援二敦于阶
间 , 西上 , 籍用苇席 。 ”
又 , 阴厌 “姐入设于豆东 , 鱼亚之 , 腊特 。 赞设二敦于姐南 , 黍其东径 ”。
《特牲馈食礼 》阴厌 “ 佐食及执事举牲 、 鱼 、 腊三鼎 主妇设两敦 , 黍 、 樱于姐南 ,
西上 。 ”
此外 , 《士昏礼 》初婚将亲迎谓 “ 陈三鼎于寝门外东方 ⋯ ⋯撰于房中 , 酶酱二豆 , 范酿四
豆 , 兼巾之 黍 、 援四敦 , 皆盖 ” 下文妇至成礼亦叙述了三姐 、 六豆 、 四敦的陈设位置 ,
好象是以四篡配三鼎 。 其实 , 三鼎是夫妇共之 , 四敦则为 “夫妇各二 ” ②, 仍是以二篡配三鼎。
牲三鼎配二篡为常制 , 但有时亦用二篡配特一鼎 。 如
《特牲馈食礼 》视灌视牲 “ 陈鼎于门外北面 , 北上 , 有氮 ⋯⋯几席两敦在西堂 。 ”
又 , 祭 日陈设 “ 羹饪实鼎 , 陈于门外如初 ⋯ ⋯盛两敦陈于西堂 ”。
但据《士冠礼 》蘸用酒 、 《士昏礼 》妇馈舅姑 、 《士丧礼 》陈鼎实 、 代哭等处所记 , 凡用特一
鼎时 , 又往往无篡相配 。
总括起来 , 对正鼎而言 , 九鼎配八篡 、 七鼎配六篡 、 五鼎配四篡 、 三鼎配二盆 、 一鼎无
蕊 , 是周代常制 。 不过 , 周代丧祭时又有所谓“ 阴厌 ,’尸未入时设祭于奥 , 即室中西南隅 和
,’日厌 ,’尸既出后改设祭于屋漏 , 即室中西北隅 的活动 , 要以篡等礼器供鬼神之食 。 供厌
就要拿出一部份礼器 , 留下的礼器叫做“蓦 ,’或作“鼓 ,’ , 所以又有所谓“ 天子八蕊 , 姜以六
诸侯六篡 , 蓦以四 大夫四篡 , 蓦以二
’
士二篡 , 则其蓦也一而已 ”函的复杂情况 。
主要从古籍来整理周代的用鼎制度 , 当然不可能完全反映出实际存 在 的复 杂 情 况 。 第
一 , 这种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 , 而这在现存古籍中是看不清楚的 第二 , 各级贵族由于用礼
隆杀的不 同 , 除了允许使用所能达到的最高规格的鼎制外 , 还可使用较低规格的鼎制 , 所以
往往见到许多套不同规格的鼎制同时存在的现象 , 而这在古籍中也是语焉不详的 第三 , 总
是会有一些同规定制度略有出入而现在还未能判其原委的事例 。 这必须对发现愈来愈多的考
古材料进行整理 , 上面作 的简单的归纳 , 仅仅是为这项考察工作寻找一个进行分析的起点 。
在《下篇 》中 , 我们就分析考古遗存中的用鼎材料 , 看看周代贵族的用鼎制度 , 究竟经过
了一个怎样的历史过程 。
① 《路易
· 波拿巴的雾月十八 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 卷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