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征收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办法精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沈阳市征收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办法精沈阳市关于征收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办法 为了搞好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同步建设,全面配套,达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目的,根据我市情况,特制定征收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办法。 第一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内(包括苏家屯、新城子镇区内)新建、翻建和扩建的住房、厂房或公共建筑,均应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二条 配套项目包括两类:第一类是公共设施配套,包括小学校、托幼园所、居委会、医疗点、邮政公...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沈阳市征收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
精沈阳市关于征收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办法 为了搞好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同步建设,全面配套,达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目的,根据我市情况,特制定征收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办法。 第一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内(包括苏家屯、新城子镇区内)新建、翻建和扩建的住房、厂房或公共建筑,均应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二条 配套项目包括两类:第一类是公共设施配套,包括小学校、托幼园所、居委会、医疗点、邮政公用电话亭(所)五项;第二类是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包括道路、排水、给水、公共交通、绿化、路灯和环境卫生七项。 第三条 配套费使用范围,原则上用于小区或厂区红线以外的市政公用主干线的改造和建设(插建工程到道路红线)以及绿化、路灯和环卫设施(包括小区内部设施)的建设。 第四条 建房动迁补偿费,商业网点费以及供电、供热、煤气、通讯等配套项目未包括在内,仍按原有规定办理。 第五条 建房配套费一律按建筑面积(其中翻建和扩建按增加面积)计费,费用从建筑工程投资中列支。其收费标准如下: (1)建住宅,两类费用全部征收,每平方米建筑收费二十七元五角。 (2)建公共建筑,只征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每平方米建筑收费十七元。 (3)建厂房只征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每平方米建筑收费十五元。 第六条 建房配套费委托建行负责统一收取,单列帐号,分项记帐,由市纳入城建
,统一安排使用,不得挪用。 第七条 凡应交纳建房配套费的单位,应按规定数额交到指定的银行,并凭银行收款单据办理施工执照和开工手续。隐瞒不报私自开工的,处以应缴额的一至三倍罚款。 第八条 配套设施主管部门必须根据规划要求,建设和改造设施,保证与房屋建筑同步完成,以利于生产,方便生活。 第九条 本办法自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执行,对于一九八五年以前开工的未完工程,要补征配套设施费。 附:配套设施费明细
配套设施费明细表 ----------------------------------- |收费额(元/| 项 目 | | 范 围 | 平方米) | ---------|------|------------------ 一、公用建筑设施 | 10.5 | 1.小学校 | 5 | 2.托幼园所 | 4 | 3.居委会 | 0.5 | 4.医疗点 | 0.5 | 5.邮政公用电| 0.5 | 话亭(所)| | 二、市政公用设施 | 17 | 1.道路 | 5 |小区或厂区红线以外,市政主干线。插建 2.排水 | 3 |房屋配套到道路红线以外。 3.给水 | 3 |根据需要设置线路 4.公共交通 | 2 |包括小区内绿化,厂区只收50%。 5.绿化 | 1.5 |包括小区路灯,厂区只收50%。 6.路灯 | 0.7 |包括小区内环卫设施,厂区只收50%。 7.环卫 | 1.8 | ------------------------------------
本文档为【沈阳市征收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办法精】,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