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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文物登录规范-201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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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文物登录规范-2013-08-09 ICS 01.140 A16 WW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行 业 标 准 WW/T 0017—2013 馆藏文物登录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registration of cultural relics in the collection of cultural institutions 2013 - 08 - 05 发布 2013- 08 - 15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 ...
馆藏文物登录规范-2013-08-09
ICS 01.140 A16 WW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行 业 标 准 WW/T 0017—2013 馆藏文物登录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registration of cultural relics in the collection of cultural institutions 2013 - 08 - 05 发布 2013- 08 - 15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 发 布 WW/T 0017—2013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馆藏文物登录的主要信息 ............................................................ 2 4.1 概述 .......................................................................... 2 4.2 馆藏文物基本信息 .............................................................. 2 4.3 馆藏文物管理信息 .............................................................. 2 4.4 馆藏文物影像信息 .............................................................. 2 5 馆藏文物登录 .................................................................. 3 6 馆藏文物登录的相关文档 ............................................................ 3 6.1 概述 .......................................................................... 3 6.2 《文物鉴定表》 ................................................................ 3 6.3 《入馆凭证》 .................................................................. 4 6.4 《馆藏文物编目卡》 ............................................................ 4 6.5 《博物馆藏品总登记账(文物)》 ................................................. 5 6.6 《馆藏文物分类账》 ............................................................ 5 6.7 其他辅助账册 .................................................................. 6 6.8 《藏品档案》 .................................................................. 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馆藏文物基本信息登录说明 ........................................ 7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馆藏文物管理信息登录说明 ....................................... 11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馆藏文物影像信息登录说明 ....................................... 18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馆藏文物定名说明 ............................................... 22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馆藏文物年代标示说明 ........................................... 23 附录 F(资料性附录) 馆藏文物类别说明 ............................................... 25 附录 G(资料性附录) 馆藏文物完残状况说明 ........................................... 30 参考文献 ............................................................................ 31 WW/T 0017—2013 II 前 言 本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WW/T 0017—2008《馆藏文物登录规范》的修订,并代替和废止WW/T 0017—2008《馆藏 文物登录规范》。本标准规定了馆藏文物登录的主要信息、登录的流程、登录的相关文档,本标准与WW/T 0017—2008《馆藏文物登录规范》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充实了馆藏文物登录的主要信息,包括馆藏文物基本信息、馆藏文物管理信息、馆藏文物影像 信息的登录内容,并提出相应的登录要求。 ——修订、完善了馆藏文物登录流程的部分内容。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首都博物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俊玲、金瑞国、赵昆、邢鹏、刘丞、马生涛、叶晔。 本标准代替和废止WW/T 0017—2008。 WW/T 001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WW/T 0017—2008。 WW/T 0017—2013 1 馆藏文物登录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馆藏文物登录的主要信息、馆藏文物登录流程和所需相关文档(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 文档)的基本内容和填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文物收藏单位的文物登录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W/T 0020 文物藏品档案规范 GB/T 7408 数据元和交换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3 术语和定义 WW/T 0020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馆藏文物 cultural relics in the collection of cultural institutions 由文物收藏单位正式入藏并登记入账的文物。 3.2 馆藏文物登录 registration of cultural relics in the collection of cultural institutions 对馆藏文物进行鉴定、登记、管理、备案、维护及相关信息记录的过程。 3.3 博物馆藏品总登记账(文物)general accounts of cultural relics in the collection of cultural institutions 用来记录收藏单位所有馆藏文物的账目,是国家科学、文化财产账。 3.4 馆藏文物分类账 ledger of cultural relics in the collection of cultural institutions 根据文物收藏单位藏品分类的具体情况,按照不同类别和分库管理的状况,分别建立的账册。 3.5 馆藏文物编目 catalog of cultural relics in the collection of cultural institutions 对馆藏文物各种基本信息进行详细登记的过程。 WW/T 0017—2013 2 4 馆藏文物登录的主要信息 4.1 概述 馆藏文物登录的主要信息包括:馆藏文物基本信息;馆藏文物管理信息;馆藏文物影像信息。 4.2 馆藏文物基本信息 其基本内容应包括: a) 总登记号; b) 名称(含原名); c) 年代; d) 质地; e) 文物类别; f) 数量; g) 尺寸; h) 质量; i) 级别; j) 来源; k) 完残状况; l) 保存状态; m) 入馆日期。 填写方法见附录A。 4.3 馆藏文物管理信息 其基本内容应包括: a) 保管信息; b) 基本情况; c) 鉴定信息; d) 考古发掘信息; e) 来源信息; f) 流传经历; g) 损坏记录; h) 移动记录; i) 修复记录; j) 展览信息; k) 著录信息; l) 收藏单位信息; m) 其他信息。 填写方法参见附录B。 4.4 馆藏文物影像信息 4.4.1 概述 WW/T 0017—2013 3 具体内容包括:馆藏文物影像基本信息、影像采集工作的信息。馆藏文物(含相关附属物)登记入 库时的正视图照片至少1张,其他图片类型的照片数量不限。 填写方法见附录C。 4.4.2 馆藏文物影像基本信息 其基本内容应包括: a) 收藏单位代码; b) 总登记号; c) 图片类型; d) 图片顺序号。 4.4.3 影像采集工作的信息 其基本内容应包括: a) 拍摄单位; b) 拍摄地点; c) 拍摄日期; d) 拍摄人。 5 馆藏文物登录流程 5.1 由本单位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馆藏文物进行鉴定,并填写《文物鉴定表》。填写 《入馆凭证》。 5.2 馆藏文物影像资料采集,包括拍摄照片;绘图;拓片等。 5.3 馆藏文物编目,填写《馆藏文物编目卡》。 5.4 填写《博物馆藏品总登记账(文物)》。 5.5 填写《馆藏文物分类账》。 5.6 填写《藏品档案》。并按照 WW/T 0020 建立文物档案,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对藏品的历史档案、 历史账册等均应妥善保管。 5.7 将发生变更的文物信息记录更新到文物档案中,同时将发生变更的文物信息记录到《博物馆藏品 总登记账(文物)》、《馆藏文物分类账》、其他辅助账册及相关的信息数字化文档中。 6 馆藏文物登录的相关文档 6.1 概述 馆藏文物登录工作中应填写的文档,包括《文物鉴定表》;《入馆凭证》;《馆藏文物编目卡》; 《博物馆藏品总登记账(文物)》;《馆藏文物分类账》;其他辅助账册;《藏品档案》。 6.2 《文物鉴定表》 记录文物的鉴定信息。其基本内容应包括: a) 原编号; b) 名称; c) 年代; WW/T 0017—2013 4 d) 数量; e) 尺寸; f) 质量; g) 质地; h) 完残状况; i) 来源; j) 级别; k) 鉴定单位; l) 鉴定人; m) 鉴定意见; n) 鉴定日期。 6.3 《入馆凭证》 记录馆藏文物入馆时的详细信息。其基本内容应包括: a) 原编号; b) 总登记号; c) 分类号(或其他辅助账号); d) 名称; e) 年代; f) 数量; g) 尺寸; h) 质量; i) 质地; j) 完残状况; k) 来源; l) 级别; m) 文物移交方和接收方签字; n) 入馆日期。 6.4 《馆藏文物编目卡》 对馆藏文物进行编目时填写的记录文物藏品信息的卡片。其基本内容应包括: a) 原编号; b) 入馆凭证号; c) 总登记号; d) 分类号(或其他辅助账号); e) 名称; f) 年代; g) 数量; h) 尺寸; i) 质量; j) 质地; k) 完残状况; l) 来源; WW/T 0017—2013 5 m) 级别; n) 形态特征; o) 题识情况; p) 流传经历; q) 鉴定单位; r) 鉴定意见; s) 鉴定人; t) 文物照片; u) 制卡人(签字); v) 制卡日期。 6.5 《博物馆藏品总登记账(文物)》 其基本内容应包括: a) 登记日期; b) 总登记号; c) 分类号; d) 名称; e) 时代; f) 数量; g) 尺寸、质量; h) 质地; i) 完残状况; j) 来源; k) 入馆凭证号; l) 注销凭证号; m) 级别; n) 备注; o) 账册页码。 6.6 《馆藏文物分类账》 对馆藏文物的分类管理账。其基本内容应包括: a) 登记日期; b) 总登记号; c) 分类号; d) 名称; e) 年代; f) 数量; g) 尺寸; h) 质量; i) 质地; j) 完残状况; k) 来源; l) 级别; WW/T 0017—2013 6 m) 库房(库区)名称及编号; n) 保存位置; o) 备注。 6.7 其他辅助账册 包括:文物的历史账册、文物流水帐册等。 6.8 《藏品档案》 记录与藏品相关的各类详细信息。 WW/T 0017—2013 7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馆藏文物基本信息登录说明 A.1 总登记号 总登记号指馆藏文物在现收藏单位《博物馆藏品总登记账(文物)》上的登记号。 总登记号一件(套)一号。总登记号一经确定即永久使用,不能更改和重复使用,馆藏文物注销后 原总登记号仍应保留。 总登记号应用小字清晰地标写在馆藏文物上,写位置以不妨碍观瞻和不易摩擦为宜;不宜直接书 写的馆藏文物,应贴、挂编号标签,标签贴挂应确保牢固,避免遗失。 如此号中有冒号、逗号、正反斜杠、星号、问号、各种括号、竖杠等特殊符号,输入电子计算机时 必须输入为全角。 A.2 名称(含原名) A.2.1 名称 经审核认定的馆藏文物科学、准确、规范的名称。 名称含时期年代、作者、产地、工艺技法、文饰题材、质地、器形等特征内容。 定名规则参照WW/T 0020。自然标本定名参见相关学科国际命名法规。 参见附录D。 A.2.2 原名 馆藏文物在现收藏单位《博物馆藏品总登记账(文物)》上的原有名称。 A.3 年代 A.3.1 年代类型 分为:制造年代、使用年代、形成年代、生存年代。兼有两种及两种以上年代类型者填写一种主要 年代类型。 制造年代:指馆藏文物的最初制作时间。 使用年代:指馆藏文物的实际使用时间。 形成年代:指岩矿标本的最后形成时间。 生存年代:指古生物、植物、动物类标本的存活年代。 A.3.2 年代表示方式 分为:公历纪年、地质年代、考古学年代、中国历史学年代、帝王纪年、其他纪年(如外国纪年, 历史事件纪年等)。 A.3.3 具体年代 WW/T 0017—2013 8 经审核认定的馆藏文物本体的时间信息。 “具体年代”应与“年代类型”、“年代表示方法”相对应。 示例: 公历纪年:1921年 7月 23日 地质年代:早更新世 考古学年代:新石器时代 中国历史学年代:清 帝王纪年:清乾隆六十年 外国纪年:日本明治四十二年九月 历史事件纪年:抗日战争时期 参见附录E。 A.4 质地 A.4.1 质地类别 分为:单一质地、复合或组合质地。 单一质地分无机质、有机质。无机质分非金属材料、金属材料。有机质分植物质材料、动物质材料。 复合或组合质地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性质的材料,通过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在宏观上组成具有 新性能的材料。分无机复合或组合质地、有机复合或组合质地、有机无机复合或组合质地。 A.4.2 具体质地 构成馆藏文物主体的物质材质。如系多种材质复合或组合而成,应写明主要材质。 A.5 类别 经审核认定的馆藏文物的种类。 包括:玉石器、宝石;陶器;瓷器;铜器;金银器;铁器、其他金属器;漆器;雕塑、造像;石刻、 砖瓦;书法、绘画;文具;甲骨;玺印符碑;钱币;牙骨角器;竹木雕;家具;珐琅器;织绣;古籍善 本;碑帖拓本;武器;邮品;文件、宣传品;档案文书;名人遗物;玻璃器;乐器、法器;皮革;音像 制品;票据;交通、运输工具;度量衡器;其它。 每件馆藏文物只选择并登录一种类别。 类别选择时如有交叉,应按以质地为主、兼顾功用的原则进行选择。复合或组合质地的文物,以其 主体或主要质地选择类别。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及古人类化石,按照“标本、化石”类别登录。 参见附录F。 A.6 数量 根据构成馆藏文物基本物质的自然属性和所形成的社会属性,区分和统计馆藏文物数量。以件为计 量单位。输入计算机时必须填写为半角阿拉伯数字。 WW/T 0017—2013 9 成套馆藏文物分为实际数量和传统数量两种:组成部分可以独立存在的,按个体编号计件(实际数 量);组成部分不能独立存在的,整体编一个号,每个部分列分号,按一件(套)计算,在实际数量栏 内注明整套馆藏文物的实际数量。 示例1: 名称 件(套)数 件数 清代花盆底鞋 1 2只 示例2: 名称 件(套)数 件数 清平定准噶尔方略一百七十二卷 1 100册 示例3: 名称 件(套)数 件数 明嵌宝石龙纹带盖金执壶 1 1件 A.7 尺寸 对馆藏文物进行测量所得到的数据。 以厘米作为计量基本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超过100厘米的可采用米为单位计量,精确到小数 点后2位。 单体馆藏文物测量方法:平面型馆藏文物顺序测量长和宽,圆形测量直径。立体型馆藏文物顺序测 量长、宽、高;圆面馆藏文物测量自外沿量起的直径。复杂形体馆藏文物按照陈列状态测量最大长、宽、 高。绘画、书法馆藏文物测量画心尺寸,以“纵”、“横”表示。 成套馆藏文物测量方法:成套馆藏文物中组成部分规格基本一致的,按单体馆藏文物测量方法测量 最大一件单体;组成部分大小不一致的,按单体馆藏文物测量方法分别测量各个单体尺寸。 A.8 质量 对馆藏文物进行称重所得到的数据。 同一总登记号的多个单体馆藏文物应填写各个单体质量的总和。文物的质量一律不包括附件的质 量。 以千克为计量基本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 采集对象:衡器;器物上有计量单位铭文;贵物品,如贵重金属、玉石、宝石等材质;大型器物。 A.9 级别 经审核认定的馆藏文物的级别。 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一般文物。 参见《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 A.10 来源 A.10.1 来源方式 现收藏单位获得馆藏文物的行为方式,主要包括:购买;接受捐赠;依法交换;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他方式;通过文物行政部门指定保管或者调拨方式取得文物(如拨交、移交);其他(如旧藏、 考古发掘、采集、拣选)。 A.10.2 来源单位(或个人) WW/T 0017—2013 10 现收藏单位获得馆藏文物的来源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来源方式为“购买”的,是指以有偿形式取得所有权的文物,来源单位(或个人)是指原所有权单 位或所有权人。 来源方式为“接受捐献”的,是指以无偿或奖励形式取得所有权的文物,来源单位(或个人)是指 原捐赠单位或捐赠人。 来源方式为“依法交换”的,是指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依据相关程序交换的文物,来源单位是指 与本收藏单位交换文物的单位。 来源方式为“拨交”的,是指通过行政手段变更使用权或保管权的文物,来源单位是指原拨交单位。 来源方式为“移交”的,是指公安、海关、工商等执法部门移交罚没的文物,来源单位是指原移交 部门。 来源方式为“旧藏”的,是指收藏单位继承的历史上原有的收藏并保存至今的文物。 来源方式为“考古发掘”的,是指经正式考古发掘出土(水)的文物,来源单位是指进行考古发掘 的单位。 来源方式为“采集”的,是指捡拾上交的文物,来源单位(或个人)是指捡拾文物的单位(或人员 姓名)。 来源方式为“拣选”的,是指银行、冶炼厂、造纸厂及物资回收部门将拣选的文物移交给主管部门 指定的文物收藏单位,来源单位是指原移交文物的单位。 A.11 完残状况 对单件馆藏文物和成套馆藏文物完残情况的具体描述。 参见附录G。 A.12 保存状态 按馆藏文物的实际情况进行保存状态的选择。可以分为:状态稳定,不需修复;部分损腐,需要修 复;腐蚀损毁严重,急需修复。 A.13 入馆日期 馆藏文物被现收藏单位接收入馆的日期,即《入馆凭证》记载的日期。 日期表示方式见GB/T 7408。 WW/T 0017—2013 11 B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馆藏文物管理信息登录说明 B.1 保管信息 B.1.1 说明 保管信息是现收藏单位进行馆藏文物管理工作的相关信息。 B.1.2 总登记号 总登记号指馆藏文物在现收藏单位《博物馆藏品总登记账(文物)》上的登记号。 如此号中有冒号、逗号、正反斜杠、星号、问号、各种括号、竖杠等特殊符号,输入电子计算机时 必须输入为全角。 B.1.3 原编号 入藏现收藏单位之前,历次收藏单位给予馆藏文物的编号。 B.1.4 库房责任人 馆藏文物库房的责任保管员姓名。 B.1.5 入库日期 馆藏文物被现收藏单位登记入库的日期,即《博物馆藏品总登记账(文物)》登记的日期。 日期表示方式见GB/T 7408。 B.1.6 库房(库区)名称及编号 保管馆藏文物的库区和库房的名称及编号。 B.1.7 保存位置 馆藏文物在库房中的存放位置。包括柜架的编号、柜架内层位的编号等信息。 B.1.8 保管适宜温度 根据馆藏文物质地类别所确定的最适宜保管的温度。 B.1.9 保管适宜相对湿度 根据馆藏文物质地类别所确定的最适宜保管的相对湿度。 B.1.10 保管注意事项 在保管工作中需要特殊注意的事项,如防虫、防腐措施等。 B.1.11 备注 WW/T 0017—2013 12 其它需要记录并在保管及使用工作中注意的事项。 B.2 基本情况 B.2.1 说明 对馆藏文物本体信息的描述。 B.2.2 生产制造信息 包括:生产制造(出版)时间;地点;工艺;生产制造(出版)单位;制造人(作者)等。 B.2.3 文字信息 包括:馆藏文物中单体文物各部件及附件部分的文字信息;成套馆藏文物各组件的文字信息。 B.2.4 造型及图案信息 包括:造型情况(风格、样式、颜色、材质等);图案情况(样式、位置等)等。 B.2.5 备注 其它需要描述的事项。 B.3 鉴定信息 B.3.1 说明 馆藏文物在本收藏单位进行的历次辨别真伪、确定年代、考证内涵、列举依据、评定价值、定名、 定级的相关信息。 B.3.2 鉴定日期 馆藏文物被鉴定的日期。 日期表示方式见GB/T 7408。 B.3.3 组织鉴定的单位 组织鉴定的单位全称。 B.3.4 鉴定单位 进行鉴定的单位全称。 B.3.5 鉴定人 鉴定人的姓名。 B.3.6 鉴定意见及鉴定结论 鉴定后,对该馆藏文物形成的鉴定意见或结论。 B.3.7 备注 WW/T 0017—2013 13 其它需要记录的事项。 B.4 考古发掘信息 馆藏文物中凡涉及考古发掘出土(水)的,应当填写考古发掘信息。包括出土(水)时间、地点、 位置以及考古发掘单位等。 B.5 来源信息 B.5.1 说明 现收藏单位取得馆藏文物的方式及相关信息的详细记录。 B.5.2 接受捐赠 馆藏文物被捐赠的相关信息,包括:捐赠时间;捐赠单位;捐赠人;接收单位;接收人等。 B.5.3 购买 馆藏文物购买的相关信息,包括:购买时间;购买地点;出让单位及人员;购买费用;接收单位等。 B.5.4 依法交换 依法交换的相关信息,包括:依法交换时间;出让单位;出让人;依法交换批准单位;接收单位等。 B.5.5 通过文物行政部门指定保管或者调拨方式取得文物(如拨交、移交) 拨交、移交等的相关信息,包括:拨交、移交时间;出让单位;出让人;拨交、移交批准单位;接 收单位等。 B.5.6 其他 除以上来源方式之外的馆藏文物来源方式,包括:旧藏、考古发掘、采集、拣选等。 B.5.7 备注 其它需要记录的事项。 B.6 流传经历 B.6.1 说明 馆藏文物在不同收藏单位(收藏人)之间的收藏、保管经历。 B.6.2 时间 历次流传经历的具体起止日期。 日期表示方式见GB/T 7408。 B.6.3 收藏单位 历次收藏单位全称。 WW/T 0017—2013 14 B.6.4 收藏人 历次收藏人姓名。 B.6.5 备注 其它需要记录的事项。 B.7 损坏记录 B.7.1 说明 馆藏文物自然、人为损坏情况和相关信息。 B.7.2 损坏发生时间 损坏发生的日期。 日期表示方式见GB/T 7408。 B.7.3 地点 损坏发生的具体地点全称。 B.7.4 损坏情况 损坏的具体情况,如损坏状况、受损程度等。 B.7.5 损坏原因 损坏发生的具体原因。 B.7.6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人为损坏的责任人所在部门名称及其责任人姓名。 B.7.7 处理情况 馆藏文物处理情况和人员处理情况。 B.7.8 备注 其它需要记录的事项。 B.8 移动记录 B.8.1 说明 馆藏文物在现收藏单位除展览以外的所有移动情况和相关信息。 移动原因分为:移库、出库照相、观摩、修复、复制等。 其中因修复的移动,根据“B.9修复记录”中要求详细填写。 B.8.2 移动时间 WW/T 0017—2013 15 移动工作的起止日期。 日期表示方式见GB/T 7408。 B.8.3 移动目标区域 移动的目的地及区域详细名称。 B.8.4 执行单位 移动的执行单位全称。 B.8.5 移动原因 移动的具体原因。 B.8.6 备注 其它需要记录的事项。 B.9 修复记录 B.9.1 说明 馆藏文物历次修复、保护情况及相关信息。 B.9.2 修复时间 修复工作的起止日期。 日期表示方式见GB/T 7408。 B.9.3 承担单位 承担修复工作的单位全称。 B.9.4 修复人 参与修复工作的人员姓名。 B.9.5 修复地点 承担修复工作的单位开展修复工作的详细地址。 B.9.6 修复原因 开展修复工作的具体原因。 B.9.7 修复情况及结果 开展修复工作的详细情况及结果。 B.9.8 修复前、后对比照片 修复前和修复后的馆藏文物正面全形照片及修复部位的照片。 B.9.9 备注 WW/T 0017—2013 16 其它需要记录的事项。 B.10 展览信息 B.10.1 说明 馆藏文物在收藏单位的展览情况及相关信息。 B.10.2 本收藏单位范围内的展览 馆藏文物在本收藏单位范围内的展览情况,包括:展览起止日期;展览名称等。 日期表示方式见GB/T 7408。 B.10.3 国内展览 馆藏文物在国内其他地点展览的情况,包括:展览起止日期;展览名称;展览的组织单位;展览举 办地 点;承接展览单位;批准单位及文号。 日期表示方式见GB/T 7408。 B.10.4 出国(境)展览 馆藏文物出国(境)展览的具体情况,包括:展览起止日期;展览名称;展览组织单位;展览举办 国家、地点;承接展览单位;批准单位及文号。 日期表示方式见GB/T 7408。 B.10.5 备注 其它需要记录的事项。 B.11 著录信息 B.11.1 说明 主要记录馆藏文物相关信息的古籍、文献、专著、期刊、图录、论文等。 B.11.2 著录(出版)时间 相关著录信息产生或出版的日期。 日期表示方式见GB/T 7408。 B.11.3 出版单位及书名 出版馆藏文物著录信息的单位全称及相关著作或期刊全称。 B.11.4 作者 著录制作人姓名。 B.11.5 文章(章节)及页码 具体章节名称及页码数。 WW/T 0017—2013 17 B.11.6 主要内容 著录的主要内容信息。 B.11.7 备注 其它需要记录的事项。 B.12 收藏单位信息 记录馆藏文物收藏单位的主要信息,如收藏单位基本情况;文物藏品概况;建档情况;保管情况。 B.13 其他信息 其它需要记录的文字、音像等信息。 WW/T 0017—2013 18 C C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馆藏文物影像信息登录说明 C.1 馆藏文物影像文件的命名规则 C.1.1 馆藏文物影像文件的命名形式 馆藏文物影像文件的命名形式为:收藏单位代码-总登记号-图片类型-图片序号。 各项之间用英文半角“-”分开。各项的顺序要固定,文件名中不能存在任何空格,无论任何原因, 文件名中均不得存在中文字符。 C.1.2 收藏单位代码 C.1.2.1 概述 收藏单位代码即地域和行业编码,用 14 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为区分不同的单位,将编号设计为四部分:行政区划代码+单位性质代码+行业分类代码+单位顺序 号。 C.1.2.2 编号的命名规则 命名内容:行政区划代码+单位性质代码+行业分类代码+单位顺序号。 命名长度: 6位 1位 2位 5位 行政区划代码 单位性 质代码 行业分 类代码 单位顺序号 长度 1 2 3 4 5 6 1 1 2 1 2 3 4 5 各项的顺序要固定,文件名中不能存在任何空格。无论任何原因,文件名中均不得存在中文字符。 C.1.2.3 行政区划代码 馆藏文物收藏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号码,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公布的最新《全国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表》为准。 该代码表查询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bz/xzqhdm/index.htm。 C.1.2.4 单位性质代码 按表C.1所示内容选择后填写,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表C.1 单位性质代码表 单位性质代码 单位性质 1 国家机关 2 事业单位 3 国有企业 4 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 WW/T 0017—2013 19 C.1.2.5 行业性质代码 以馆藏文物收藏单位所属的行业分类为准,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见表C.2所示。 表C.2 行业性质代码表 代码 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 码》中“门类” 的对应关系 行业名称 01 A 农、林、牧、渔业 02 B 采矿业 03 C 制造业 04 D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 05 E 建筑业 06 F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7 G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 08 H 批发和零售业 09 I 住宿和餐饮业 10 J 金融业 11 K 房地产业 1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 M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4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15 O 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 16 P 教育 17 Q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8 R 文化文物、体育和娱乐业 19 S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C.1.2.6 单位顺序号 由国家统一编制,用5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个位开始编号,不足5位的前面用“0”补齐。 示例:北京市西城区某博物馆 110102 2 18 00001 WW/T 0017—2013 20 北京市西城区 事业单位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西城区的第 1 家 C.1.3 总登记号 馆藏文物在现收藏单位《博物馆藏品总登记账(文物)》上的登记号。 总登记号中若有冒号、逗号、正反斜杠、星号、问号、各种括号、竖杠等特殊符号,输入电子计算 机时必须输入为全角。 C.1.4 图片类型 包括馆藏文物的正视图;俯视图;侧视图;全景图;局部图;底部图等多种类型。 图片类型均采用英文大写字母表示:A表示正视图,B表示俯视图,C表示侧视图,D表示全景图,E 表示局部图,F表示底部图。 C.1.5 图片顺序号 在同一图片类型中的图片顺序号码。 图片序号均采用半角阿拉伯数字。 示例: 北京市西城区某博物馆的收藏单位代码(地域和行业编码)为 11010221800001,收藏的总登记号为 58.31.1234的 馆藏文物,其格式为.jpg的影像文件中正视图的第 1张应命名为:11010221800001-58.31.1234-A-1.jpg。 C.2 影像文件采集工作的信息 包括: a) 拍摄单位 拍摄馆藏文物影像文件的单位全称。 b) 拍摄地点 拍摄馆藏文物影像文件的单位进行拍摄工作的详细地点。 c) 拍摄日期 拍摄馆藏文物影像文件的日期。 日期表示方式见 GB/T 7408。 d) 拍摄人 拍摄馆藏文物影像文件的人员姓名。 C.3 馆藏文物影像的拍摄工作要求 C.3.1 立体馆藏文物拍摄工作要求 立体馆藏文物拍摄工作要求如下: a) 每件独立编号的立体馆藏文物应以主要代表面,拍摄全面图形一张,并拍摄正视角度的顶面和 底面图像各一张; b) 对没有独立编号的成套馆藏文物应拍摄组套图像,并加拍独件文物的全形图像; c) 对具有花纹、附件、内壁铭文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立体馆藏文物各相应部位进行局部拍摄。对有 不同花纹、铭文的各个面都应进行正面拍摄; WW/T 0017—2013 21 d) 对扁平型馆藏文物器物(如钱币)一般拍摄正、反两面,如有边沿上的特殊信息,加拍边沿影 像; e) 对具有连续花纹、内壁铭文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馆藏文物(如不规则形状的馆藏文物)每隔 30°~45°拍一张; f) 馆藏文物如附有图纸或拓片的应加拍相关资料的影像。 C.3.2 平面馆藏文物拍摄工作要求 平面馆藏文物拍摄工作要求如下: a) 每件平面馆藏文物必须拍摄全景图像一张,尽量用一幅画面记录平面馆藏文物的影像; b) 无法在一张影像中记录全形的,以分段拍摄形式记录时,相邻两个画面重合部分不小于画面长 或宽度的 1/4(每一分段以独立的影像编号标明,拼合后的影像数据给予一个全新的影像编 号); c) 对有铭文、款识等附加信息的平面馆藏文物要加拍相关影像,如有特殊的装裱形式亦应对其做 影像记录(如宋画以明代封套盛放,除对画心拍摄外,对装裱部分亦应予以记录)。 C.3.3 拍摄技术规范 C.3.3.1 立体馆藏文物拍摄要求 立体馆藏文物拍摄要求如下: a) 使用中长焦距镜头,避免透视畸变; b) 主体突出,背景干净,影像清晰,影调丰富,质感明显; c) 为保证影像信息含量,被摄体应尽量充满画面; d) 注意视点的选择,准确表现馆藏文物的器形; e) 为了色彩还原的准确性,应尽量使用具有标准色温的摄影专业灯具,在只能使用现场光拍摄的 情况下,应该保证相机白平衡设定与拍摄光源的色温相一致; f) 尽量选择所用相机最高画质、最高分辨率拍摄; g) 仅有一幅影像时,要选取主要代表面。 C.3.3.2 平面馆藏文物拍摄要求 平面馆藏文物拍摄要求如下: a) 布光均匀,画面内无明显亮度差别; b) 拍摄平面与被摄物平面保持平行,保证画面无畸变; c) 为了色彩还原的准确性,应尽量使用具有标准色温的摄影专业灯具,在只能使用现场光拍摄的 情况下,应该保证相机白平衡设定与拍摄光源的色温相一致; d) 尽量选择所用相机最高画质、最高分辨率拍摄。 WW/T 0017—2013 22 D D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馆藏文物定名说明 D.1 馆藏文物定名 馆藏文物定名应科学、准确、规范。 馆藏文物已有名称而且准确的,采用已有名称。 馆藏文物没有名称的,在对文物进行认定和分类的基础上,根据文物的定名要素,制定文物名称。 D.2 定名要素 包括: a) 年代。指文物的制造年代、或使用年代,或形成年代、或生存年代。 b) 特征。指文物的主要特征,如主题纹饰、主要工艺、主要内容、质地、主要作者以及产地、物 主名、民族名、国名等。 c) 器物的通称。 为文物定名时,定名要素应按照年代、特征、通称顺序排列。 D.3 定名方法及注意事项 D.3.1 定名方法 各类馆藏文物定名方法及示例,如表F.2所示。 D.3.2 注意事项 馆藏文物定名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仿制品,需注明。不能确定仿制时间的,应在年代前加“仿”字; 如能确定仿制时间,则应标明仿制时间,如:清雍正仿成化斗彩盘。 b)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而本身严重残缺的馆藏文物,应注明“残”字,如:战国水陆攻战 纹铜鉴(残)。 c) 凡不能分割的馆藏文物,定名时应标记在一起:成组的馆藏文物,完整无缺者,要定一集体名 称;失群者应在单个名称前标上集体名称,如:唐三彩十二辰“龙”陶俑。 d) 书法、绘画馆藏文物中如有多人合作者,定名时为避免字数过多,应以最著名者为主,后缀“等 合作”字样。 e) 凡馆藏文物的附件都应注明,但不标在名称内,只在备注中说明。如:战国错金龙纹铜剑(附 鞘)。 f) 除青铜器、书法、绘画外,名称中含有铭文、款识内容的,铭文、款识一般应加“”号。 g) 近现代馆藏文物、文献文书类馆藏文物等命名中用字描述较多,应尽量精简内容,用词精炼准 确,但不能因字数限制而省略主要内容。 h) 自然标本应依据国际通用定名法规定名。 WW/T 0017—2013 23 E E 附 录 E (资料性附录) 馆藏文物年代标示说明 E.1 年代标示原则 E.1.1 只使用一种年代标示方式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a) 史前文物用考古学年代,如: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 b) 历史文物用历史朝代纪年,纪年确切的可同时用公历纪年标示;个别地区历史朝代纪年不明确 的,可使用考古学年代。 c) 地方政权控制时期(如少数民族政权、农民起义政权等)应标示表 E.1 中的时代,并附注地方 政权年号或公历纪年。 示例:大理国日新五年(1012),应标示“北宋”。 d) 近现代文物一般用公历纪年标示,纪年不详的用“清末”、“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或所属主要历史时期(如“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标示。 E.1.2 使用两种及两种以上年代标示方式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a) 两个及两个以上连续时代的,应标示起止时代;不能确认具体时代的,应标示跨度年代;时代 不详的,标示“不详”。 示例1:宋至明(960~1644) 示例2:秦汉、明清 b) 用中国历史学年代(或帝王纪年)和公历纪年同时标示的,先标示中国历史学年代(或帝王纪 年),同时在括号内标示公历纪年。 示例:明洪武二年(1369) E.1.3 年代标示容易产生歧义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a) 夏商周:年代明确的分别标示为夏、商、西周、春秋、战国。商或周不明确的可标示为商周, 西周、春秋、战国不明确的可标示为周,春秋、战国不明确的可标示为东周。 b) 汉:分为西汉、东汉,不明确的标示为汉。 c) 三国:具体分为三国魏、三国蜀、三国吴,不明确的标示为三国,不可单独标示为魏、蜀、吴。 d) 晋:分为西晋、东晋,不明确的标示为晋。 e) 十六国:标示时代及国别;国别不明确的标示为十六国,不可单独标示为某一国。 示例:十六国前秦、十六国 f) 南北朝:标示南朝、北朝各代;不明确的可标示为南朝、北朝或南北朝,不可单独标示为宋、 齐、梁、陈。 示例1:北魏 示例2:南朝宋 示例3:南北朝 g) 五代十国:标示时代及国别;不能确定国别的可标示为五代十国;属于十国之一的,只能标示 为五代十国 XX,不能标示为五代 XX。 示例1:五代后唐 示例2:五代十国北汉 h) 宋:分为北宋、南宋,不明确的可标示为宋。 WW/T 0017—2013 24 E.1.4 外国文物年代标示方法为:外国文物标示其所在国别及年代信息,并加注公历纪年。 示例:日本明治二十年(1887) E.2 中国历史年代简表 具体年代的时间范围见表E.1。 表E.1 中国历史年代简表 时代 时间范围 旧石器时代 约170万~1万年前 新石器时代 约1万~4千年前 夏 公元前2070~前1600年 商 公元前1600~前1046年 西周 公元前1046~前771年 春秋 公元前770~前475年 战国 公元前475~前221年 秦 公元前221~前207年 西汉 公元前202~公元8年 东汉 公元25~220年 三国 公元220~280年 西晋 公元265~316年 东晋、十六国 公元317~439年 南北朝 公元420~581年 隋 公元581~618年 唐 公元618~907年 五代十国 公元907~960年 北宋、辽 公元960~1125年 南宋、金 公元1127~1279年 元 公元1271~1368年 明 公元1368~1644年 清 公元1644~1911年 中华民国 公元1912~1949.09.30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元1949.10.01~今 WW/T 0017—2013 25 F F 附 录 F (资料性附录) 馆藏文物类别说明 F.1 馆藏文物各类别的内容及示例 馆藏文物各类别的内容及示例如表F.1所示。 表F.1 馆藏文物各类别的内容及示例 序号 类别 内容及示例 1 玉石器、宝石 历代玉、翡翠、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金绿猫眼、钻石、玛瑙、水晶、 碧玺、青金石、石榴石、橄榄石、松石、琥珀、蜜蜡、珊瑚、珍珠等制品及原材。 2 陶器 历代陶制、泥制、三彩、紫砂、珐花、生坯、泥金饼、泥丸、陶范等的生产工具、 生活用具及其他制品。 3 瓷器 历代瓷制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及其他制品。 4 铜器 历代以铜为主要材质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及其他制品(不包括钱币和雕塑造像)。 5 金银器 历代以金银为主要材质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及其他制品(不包括钱币和雕塑造像) 6 铁器、其他金属器 历代以除金、银和铜之外的铁器、其他金属为主要材质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及其 他制品(不包括钱币和雕塑造像)。 7 漆器 历代彩漆、填漆、雕漆等漆制品。 8 雕塑、造像 历代金属、玉、石、陶瓷、木、泥等各种质地的雕塑、造像。 9 石刻、砖瓦 历代以石为主要材质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及其他制品(不包括雕塑造像)。如武 器、碑碣、墓志、经幢、题刻、画像石、棺椁、法帖原石等。历代城砖、画像砖、 墓砖、空心砖、砖雕、影作、板瓦、筒瓦、瓦当等。 10 书法、绘画 各种书法作品。各种国画、油画、版画、素描、速写、壁画、帛画、宗教画、织绣 画、连环画、贴画、漫画、宣传画、剪纸、年画、民间美术平面作品等,包括刻版。 11 文具 历代笔、墨、纸、砚及其他文房用具。 12 甲骨 记录有价值的史料内容的龟甲、兽骨。 13 玺印符碑 历代金、银、铜、铁、石、牙、玉、瓷、木等各种质地的印章、符节、画押、封泥、 印范、符牌等。 14 钱币 历代贝、铜、铁、金、银、纸币及钱范、钞版等。 15 牙骨角器 历代卜甲、卜骨、犀角、其他兽角骨、象牙、其他兽牙、玳瑁、砗磲、螺钿制品及 原材等。 WW/T 0017—2013 26 表 F.1 馆藏文物各类别的内容及示例(续) 16 竹木雕 历代竹木雕制品。 17 家具 历代木制家具及精巧明器。 18 珐琅器 历代金属胎珐琅、瓷胎珐琅、玻璃胎珐琅等珐琅制品。 19 织绣 缂丝、刺绣、堆绫等。 20 古籍善本 历代写本、碑帖、印本、稿本、抄本等。 21 碑帖拓本 历代碑帖拓本。 22 武器 历代的各种兵器、弹药和军用车辆、机械、器具等。 23 邮品 各种邮票、实寄封、纪念封、明信片及其他邮政用品。 24 文件、宣传品 反映历史事件的正文文件或文件原稿;传单、标语、宣传画、号外、捷报;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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