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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日伪对江苏地区基层社会的政治统治_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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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日伪对江苏地区基层社会的政治统治_潘敏 论日伪对江苏地区基层社会的政治统治 潘 敏 陈谦平 内容提要 抗日战争期间,侵华日军通过扶植傀儡政权的方式稳定其在占领区的统治。本文从三个方面 论述了日伪在江苏地区对基层社会的控制。首先论及日伪在江苏的基层政权建立的情况, 即由维持会、自治 会向县级傀儡政权转变的过程。其次,对日伪在基层社会的控制手段进行了研究,并认为清乡运动是日伪将 其统治触角延伸至乡村基层社会的手段。最后,本文还对日伪控制基层社会之绩效进行了评价, 认为只是在 汪精卫政权建立以后,日伪通过清乡才在苏南地区实现了对县一级政权的控制,而在苏中和苏北则...
论日伪对江苏地区基层社会的政治统治_潘敏
论日伪对江苏地区基层社会的政治统治 潘 敏 陈谦平 提要 抗日战争期间,侵华日军通过扶植傀儡政权的方式稳定其在占领区的统治。本文从三个方面 论述了日伪在江苏地区对基层社会的控制。首先论及日伪在江苏的基层政权建立的情况, 即由维持会、自治 会向县级傀儡政权转变的过程。其次,对日伪在基层社会的控制手段进行了研究,并认为清乡运动是日伪将 其统治触角延伸至乡村基层社会的手段。最后,本文还对日伪控制基层社会之绩效进行了评价, 认为只是在 汪精卫政权建立以后,日伪通过清乡才在苏南地区实现了对县一级政权的控制,而在苏中和苏北则仍然无法 完全控制县级政权。至于乡镇以下的基层政权,尤其是在农村,日伪政权则基本无法实施有效统治。 关 键 词 抗日战争 日伪政权 江苏 基层政权 政治控制 抗战时期, 日本侵略军在中国占领区实施/以 华制华0的政策, 即扶植傀儡政权来治理中国人。 因此, 日军每占领一地之后,就积极寻求当地中国 人的合作, 组织各级亲日政权。但是,日本占领者 并没有完全达到利用/以华制华0来控制占领区的 目的。本文以江苏日伪基层政权的组建及其活动 为中心,探讨日伪在华东地区对基层社会的政治 控制。 日伪基层政权的组建 八一三淞沪抗战爆发后, 国民政府江浙地区 县以上政权基本瘫痪, 县以下基层行政机构大多 亦自行解散。在一段时间内, 基层社会处于权力 真空状态, 社会秩序混乱不堪, 地痞流氓倾巢出 动,土匪帮会武装抢劫,殷实富户拥兵自卫。为有 效控制基层社会,日军在军事进攻的同时,迅速在 占领区建立各级傀儡组织。 战事初期, 日军在各城镇建立治安维持会。 维持会由日军宣抚班负责组建, 隶属于宣抚班并 在其控制下进行活动。日军占领某个城镇后,往 往多方物色该地有影响的人物出面组建维持会, 尽管日军有时采用威逼的方法组建维持会, 然而 大多数维持会的组建是在日本占领者的倡导和本 地人的主动参与之下完成的。维持会的职能, 就 其字面理解, 应以维持地方治安和秩序为首要。 例如,各地维持会成立后的首要任务是清理市容, 掩埋尸体,协助日军维持地方治安,有的维持会在 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还帮助修复因战争而遭到破 坏的桥梁、建筑物等。1938年 1月 1日成立的南 京市/自治委员会0就以/解除人民困难、恢复地方 秩序、劝导工商复业、恢复地方交通0为目标。但 大多数维持会则将主要精力放在为日军采办各种 军需品事宜上,如南京市/自治委员会0就对粮食、 食盐、煤炭、食糖、烟酒等实行统制并组织临时工 人收容所和废铁收聚处等机构, 为日本军队提供 苦力和废铁。因此,更准确地说, 维持会是供应日 军军需的准政权组织。¹ 1938 年 3 月/ 中华民国维新政府0成立。5 月,北洋遗老陈则民负责组建日伪江苏省政府。 随后即着手组建县公署, 各县维持会几乎全套人 171 马进入县公署; 维持会长改称县知事,县公署下设 科室。维新政府时期各级汉奸政权最明显的特点 是大量北洋时代的政客占据政府要职,无论是中 央政府还是地方政权均是如此。º 1940年 3月,汪 精卫政权取代维新政府在南京登场。前者异于后 者的最大特点是汪政权奉国民党及国民政府为正 统。1940年8月汪精卫政府将江苏各县改回县政 府,县知事改称县长。县政府下设第一、二、三科 和秘书处, 此外各县直属机构还有警察局、教育 局、财政局。 以上仅是制度层面的考察。在实践层面则 是:即使汪精卫政权成立后,各县伪政权的组建仍 面临诸多困难。首先, 是基层伪政权的行政人员 严重缺乏。以江阴县为例。1938年上半年, 日军 试图拉拢江阴绅士吴某出任江阴县知事, 但吴某 拖延半年不肯就职。日本人无奈, /一再磋商0,乃 /遴选0一花甲老翁何佩仙任知事, 然而何佩仙在 其朋友劝说下起初也不肯就任, 迟至 1938年底, 在日本人/ 诱以重利0之下, 何乃决定就任伪职。 于是, 江阴县自治会取消, 伪县公署成立。» 江阴 伪县公署的组建, 前后跨度近一年, 可谓/ 难产0 也;其次,有的县虽然形式上的政权机关建立起来 了,但往往形同虚设。县知事居住他埠, 不问县 政,一帮县职员也拖拖沓沓, 疏于行政。江宁、溧 水县均有类似情况; ¼再次,有的县连形式上的政 权机构也难以建立。迄至 1939年底, 苏北地区很 多县在给维新政府的呈文中仍以自治会自称说明 这些县根本没有组建县公署。1939年 3月, 日伪 江苏省政府所属的县仅有 25个 ½ , 不及战前江苏 省61个县的一半, 甚至到了 1941年 11 月, 日伪 政权统治江苏已达 4年之久, 汪政权直接任命的 县长也只有27个。¾ 日伪政权县以下基层行政组织的情形又如 何? 早在1938年 6月, 日伪江苏省政府成立后, 就开始颁布条文,计划组建县以下基层政权, 然迄 至1941年 7月日汪清乡,这些条文几乎没有落实 到实践层面, 江苏日伪政权的实际统治区域仅囿 于铁路沿线和较大的城镇,广大农村地区基本上 是在国共两党和各种/游击队0的控制之中。1941 年夏, 日汪合作发动清乡运动, 建立基层政权,强 化汪政府对基层社会的统治。然汪伪政府建立县 以下基层政权仍困难重重, 其所遇到的麻烦不仅 是来自抗日政权的挑战, 还有日伪基层行政人员 的不合作。日本占领者仍沿用战前国民政府的基 层行政人员, 在日军和清乡人员的严密监视之下, 这些人屈服于日汪政权, 不敢公开和抗日势力联 系。然一旦这种监视稍有松懈,他们便不买日伪 上级机关的账。各区政府对县政府饬令所办之 事,拖沓延宕、敷衍塞责。以吴县为例。该县在 1942年 6月召开的保甲自卫会议时指出: /各区每 逢饬办事项, 往往转令乡镇长办理,而乡镇长又复 转保甲长,转辗滞延, 甚至遗忘互相推诿, 以此敷 衍塞责。属实不合,应与纠正。0¿ 日伪对基层社会的政治控制 在江苏地区, 日伪政权对基层社会控制的手 段除效仿南京国民政府的保甲制度外,还加强军 警宪特的恐怖统治。 早在 1938年 10月,维新政府就颁布了5清乡 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暂行条例6,决定由清乡区 内各县知事根据实际情形,限期编制保甲, 清查户 口。然维新政府由于能力和实力所限, 以及在基 层社会实际上的无所作为,使编制保甲、清查户口 工作在绝大多数地方流于形式、有名无实。 汪精卫政府建立后,迫于治安、税收以及日军 军粮征收等问题, 特别重视保甲制度的推行。汪 精卫不止一次提及保甲制对于其政权的重要性, 并将保甲编制作为/清乡要政之核心工作0À。在 清乡准备时期, 清乡委员会成立了保甲指导员训 练所,专门训练指导编制保甲的工作人员。在各 式各样的乡镇保甲长训练班中,均把/保甲常识0 作为重要内容来进行灌输。此外, 清乡区各级行 政机关自上而下层层设置保甲机构,专司保甲工 作。不仅如此,在苏南清乡期间, 日汪江苏省政府 三天一小会, 五天一大会,督促基层行政人员重视 保甲工作,同时反复训练乡镇长及保甲长。有人 回忆道日汪清乡主要有三件事,一为清查户口, 划 分保甲; 二为/督办军米资敌0;三为设立封锁管理 处。Á陈毅在谈到苏南清乡时指出,日伪甚至将原 有保甲及县区行政人员全部调往南京受训。Â清 172 江海学刊 2004. 1 乡区各县在编制保甲时往往是编制、复查、抽查三 管齐下,以使保甲名实相符。 就保甲制度的一般职能而言, 日汪时期同传 统社会以及南京国民政府的保甲组织并无二致。 首先是编查人口、编组保甲。保甲编制以户为单 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甲设甲长, 十甲为保、保 设保长。保甲编组完成后, 户口的登记、异动、清 查由户开始逐级上报到清乡督察专员公署, 这样 保甲便成为遍布基层社会的户籍控制网络。其次 是负责基层社会的治安。根据5清乡委员会清乡 地区各特别区编组保甲户口暂行条例6规定, 保甲 内必须办理联保连坐;保甲长须率领壮丁队, 协助 军警警戒, 追捕违法者,紧急情况时有先为逮捕之 紧急处分权;保甲长还须教戒居民不为违法事项, 并有权对其中之屡教不改者施以罚款等处分。上 述规定赋予保甲长的权力甚至超过乡镇长, 因为 后者还没有对居民罚款的权力。再次是为政府和 军队提供钱粮。保甲组织最首要的职能是抽取基 层社会的人力物力。举凡日伪政权的征收赋税、 收购军粮以及征兵、征工等均是通过保甲组织摊 派到户来进行的。 日伪时期的保甲除具有传统保甲制度的一般 特征外,在某些方面将保甲职能发挥到极至。以 其社会控制为例。在清乡地区, 伪政权利用保甲 实行每天汇报制。甲长每日向保长汇报, 保长每 日向乡长汇报,乡长每日则向区长书面汇报。汇 报的内容涉及/有无陌生人来往,有什么活动,得 到些什么消息。如有陌生人来往住宿, 即要到警 察所登记0 lv。在清乡区通过保甲组织来检查自 新户的言行,并实行严格的联保连坐办法,如发现 自新户有/通匪纵匪0情事, 凡担保连坐切结人及 本甲甲长、联保连坐切结各户一概连坐。此外日 伪政权还利用保甲编制青年团、自卫团以及爱乡 会、爱护会等团体,清乡队也依靠保甲组织召 集群众参加清乡大会,灌输/和平反共建国0思想。 一言以蔽之,日汪政权希望通过保甲组织,既要约 束清乡区民众的言行,亦要控制其思想。 日汪政府在基层社会除了设置区、乡镇、保甲 等行政机构外, 还设置了大量军警和特务组织,这 些组织积极干预基层行政机构的运作,有的地方 甚至反客为主, 代行基层行政机构的职能。日汪 军警和特务系统组织复杂、名目繁多。仅就特务 组织而言,既有日军的宪兵队,又有李士群的特工 组织,此外担负强化地方政治之责的政治工作团 亦具有特务性质。再如军警系统,有日军、伪军, 还有警察队、自卫团等等。各种组织系统互相交 织, 似乎组成了一张密不可透的网,大有牢牢控制 沦陷区民众一举一动之势。 日汪清乡区是靠军警组织来控制的, 清乡区 俨然是个大兵营。1942年 12月制订的5清乡扩大 地区武力配备纲要6规定,清乡区军队、保安队、警 察兵力配备为:每一公里平均 215至 3人; 每 1万人口中配保安队、警察约 30人, 军队 20人,共 计 50 人, 如果由伪军单独负责治安, 则应于每 1 万人口中配备 100 人。lw实际情况可能不会如日 汪政府的那样平均分配兵力,每个地方也不 可能有那么多军队长期驻守, 但在军事清乡高峰 时期,一些集镇的驻军确实/可观0。例如, 太仓县 支塘镇住兵情况为: /山口警备队约 50人, 第十三 师教导旅第二团第二营一连又一排,第一方面军 工兵连 120余人,清乡警察总队第一大队一中队, 第五区警察署一排。0 lx正因为密集的军警人员, 加上清乡时期的随便乱抓乱杀具有一定的威慑作 用, 清乡区社会治安较清乡前有所改变。ly军事清 乡之后, 日伪正规军大多调走,只留下保安队和警 察维持秩序。1944年有的区镇已无常驻军队, 或 仅有少量驻军, 如武进县第七区的区镇仅有一个 班约 10余个士兵。lz 此外,李士群的特工组织随着/清乡推进到哪 里, ,就渗透哪里0。1942 年, 特工组织在苏南 下设无锡站、常熟站和镇江站, 接着又成立苏北 站、芜湖区等。l{清乡区每个县成立一个特工大 队, 间或亦有一个区就设立一个大队的,每个特工 大队大约有 60~ 80 人。这些人都在南京接受过 各种的训练。清乡区的县政府设有专门负责特务 工作的/调统室0, 区政府有/情报组0, 每个乡镇则 设有特工组织的分支机构,每乡有一情报主任, 每 保每村有情报员,同时还将社会的一些闲杂之人 诸如赌徒、烟鬼、流氓、地痞吸收作为其外围人员, 他们被老百姓称为便衣队, 有的人还配有武器。l| 173 论日伪对江苏地区基层社会的政治统治 特工在基层社会的任务主要有两方面,一为对付 新四军等抗日势力, 他们责令乡保甲长每天/ 消息, 亲眷往来,均需报告。登记户口,早晚点名, 看手足, 查口音, 拍照, 稍有可疑即逮捕0l} , 再通 过密报员, 掌握新四军的情报; 另一为检举揭发并 逮捕日伪基层军政机关胡作非为的人员。l~ 日伪控制基层社会实态及其评价 综上所述, 日伪政权在江苏统治的 8年期间, 向基层社会的扩张和渗透并非一帆风顺。组建县 级政权是日伪上层政权企图控制基层社会的举 措,但这种企图的完成却困难重重。维新政府时 期, 由于日军内部的矛盾以及维新政府自身的弱 小,名义上/中央0、省、县是隶属关系,实际上维新 政府的政令能否下达到省、县都成问题, 遑论县以 下的行政组织了。这个时期的县政权是由日军各 自控制的相对独立的组织,县公署不过是个维持 会而已,县知事与维持会会长没有本质区别。县 以下基层社会则是由国民党军队、新四军以及各 色各样的/游击队0控制着。汪政府成立后, 通过 清乡,县政府在上层政权积极的政治和军事干预 下进行改组、重构,机构和行政人员均得到扩大和 充实,日汪政府基本上在苏南地区实现了对县一 级政权的控制,而在苏中和苏北则仍然无法完全 控制县级政权。 至于乡镇政权, 尤其是在农村, 日伪政权则基 本无法实施有效的控制。尽管日伪很早就在县以 下设立区、乡镇、保甲各级行政机构, 但制度与实 践存在着相当的差距。日伪政权在保甲编制方面 投入了相当的人力和物力,但其实际功能并没有 达到其预期效果。即使在清乡的高潮时, 保甲制 度亦并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建立起来,甚至连一些 形式上的工作亦未完成。mu究其原因, 一方面是傀 儡政权工作热情不高, 基层行政人员办理保甲敷 衍了事。以保甲编制很重要的清查户口而言,有 的地方/所报户口与实际情形完全不符0, 往往一 户长姓名重复多达数十户。mv 所报户口数的精确 度不问可知。日伪江苏省民政厅 1942年对清乡 区6县 36个区进行保甲总复查, 结果发现, 除江 阴县外,其他地区均不理想。mw清乡委员会对保甲 的实际情况亦深表疑虑:保甲制度/年来各县虽图 恢复,但因督率不严, 配合欠善,仅能完成一部者 有之,文饰表面、阳奉阴违者有之,肤浅薄弱难期 强固0 mx。另一方面, 如果说在苏南地区, 保甲编 制成绩不佳主要原因是保甲编制及指导人员的不 卖力,那么在苏中和苏北地区, 保甲工作不理想, 则更多的来自于抗日军民的破坏以及民众的不合 作。新四军在经过一段时间调整后, 很快渗透到 清乡区基层政权,致使很多地方的日伪基层政权 具有两面性, 基层行政人员大多为两面派, 对日伪 能躲则躲,不能躲就应付。 总起来讲,日汪政权得不到地方基层行政人 员的合作,其根本原因还是政权本身。笔者通过 对日据时期江苏地区县区镇维持会长和县知事、 县长以及区乡镇长人员构成的分析,发现造成日 伪政权与其基层行政人员产生对立乃至冲突的内 在因素。后者大多出身于地方名流或殷实富户, 受过良好教育,有的做过地方官员,大都拥有巨额 资产或家财, 他们出任伪职的重要原因在于维持 固有的舒适生活。既然日汪政府利用原先在地方 权力结构中有权势的人来整合基层社会, 并没有 打算对基层社会的权力进行重新分配,那么日伪 政权至少必须维护这些地方精英的原有的经济和 政治特权。但由于日汪政权所具有掠夺性, 且掠 夺对象又是那些农村中的有产者,且剥夺他们的 特权, my这很容易遭到后者抵制,使他们对日汪政 府产生憎恨感,有些人开始省悟, 甚至走上与重庆 国民政府或共产党政权暗中合作的道路。在战争 的后期尤其是如此。 此外,日汪政府冀望于军警特务组织来控制 基层社会,但后者却成了基层社会的乱源。有大 量证据证明, 对日汪基层政权破坏最烈的就是被 吸收进伪政权机构的民团、自卫团、地痞流氓。这 些人敲诈老百姓的方法亦五花八门。日汪江苏省 主席李士群在一封致清乡委员会的呈文中, 对驻 吴县娇金乡的伪军敲诈勒索百姓的方式归纳为以 下六种: ( 1)诬告百姓有通匪嫌疑。( 2)将子弹或 手榴弹置于人家, 然后诬告其私藏枪支弹药。( 3) 诬告有反清乡行为。( 4)诬告破坏封锁线。( 5)借 搜查游击队为名抢钱抢物。( 6)经常有一些身份 174 江海学刊 2004. 1 不明的士兵在交通要道掠夺财物、劫取款项。当 然所有这些诬告只要交一些/罚款0就无事了,多 则数百元, 少则 50元不等。mz同时, 以检举日伪基 层军政人员腐败为职责的特工人员的德行也比后 者好不了多少。清乡之初,就有人举报情报员的 恶劣行为: /查自厉行清乡以来,恶化分子,业已绝 迹,而宵小之徒, 则见机转逢, 纷纷投降, 混淆赤 白,充任情报, 捏造事实, 对上拍马, 对下恫吓0, /诬告忠良为共匪,谎报民家有枪0, 一般百姓如被 加上共产党或新四军的/罪名0, 就得处以极刑。 若想免罪, 就必须出钱请乡保长担保,于是有些投 机之乡保长就勾结情报员勒索殷实富户。日伪原 本指望这些特工清除基层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结 果他们却制造了更多的混乱。如李士群所言,干 他们这一行的人人厌恶, /不仅重庆反对我, 和平 地区的老百姓反对我,我们政府里的人反对我,乃 至你们日本人同样会反对我0 m{。如此之多的反 对恰好说明了日汪特工组织并没有对基层社会的 整合起积极的作用。 综上所言, 日本占领者操纵的傀儡政权, 本意 是通过/以华治华0, 在沦陷区建立严密的殖民统 治体系,最大限度地汲取中国的各种资源。然而, 纵观沦陷时期日伪江苏基层政权, 傀儡政权的触 角几乎无法延伸至农村基层社会, 日本侵略者及 其傀儡政权的政治基础始终非常虚弱,这也是日 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迅速溃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¹ 5南京市自治委员会简章6 , 南京市档案馆藏,卷号 1002- 19 - 5。 º Timothy Brook, / The Creation of the Reformed Government0 , 提交 1995年/ 中日战争之再评估0研讨会论文。 » 5申报61938年 12月 3日,第 7版。 ¼/ 江苏省县长任免文件及履历表0 ,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 藏,卷号 2010- 6646; / 江宁县政府工作报告0 , 中国第二历史 档案馆馆藏,卷号 2010- 2435。 ½5维新政府初周纪念册6 ,维新政府行政院宣传局编制, 1936 年 6月版。 ¾/ 江苏省各县县长调查表及名册0 ; / 江苏省各县现任县长姓 名调查表0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卷号 2010- 6645。当 然也有统计上的遗漏,比如常熟、江阴两县就不在统计之列, 而这两个县肯定是在日伪控制之下的。 ¿5各区办理保甲应注意事项6 ,5清乡新报61942年 6月 17日。 À汪精卫:5在常熟各界民众大会训词6 ( 1941年 9 月 7日) ,参 见余子道等主编5汪精卫国民政府/ 清乡0运动6 ,上海人民出 版社 1985年版,第 8页。 Á金吾:5敌寇魔爪下的昆山6,5昆山文史资料6第七辑, 1988年。 Â5陈毅谈日汪清乡的意义与实施手段6 ( 1942年 2月 7日) ,日 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 5日汪的清乡6, 中华书局 1995年版,第 116页。 lv谭震林:5江南反清乡斗争的经验教训 ) ) ) 在苏中三分区司 令部营以上干部会上的报告6 ( 1941年 11月) , 5苏南抗日根 据地6 ,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 1987年,第 162页。 lw安明:5实行征粮政策的检讨6 ( 1941年 11月 1 日) ,5新四军 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料选6 ( 1943年) 第 6辑, 上海人民出版 社 1986年版,第 560页。 lx5江苏省政治工作团工作报告6 , 江苏省档案馆馆藏, 卷号 1031- 甲- 4。 ly[美]费正清:5剑桥中华民国史6 (下)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4年版,第 779页。 lz/ 江苏省政治工作团武进分团第七支团工作报告0 ,江苏省档 案馆馆藏,卷号 1031- 甲- 4。 l{黄美真等编:5汪伪特工总部始末6 ,5汪精卫汉奸政权的兴 亡6 ,复旦大学出版社 1987年版。 l|江渭清:5六师工作报告6 ( 1942 年 1月 22日) ; 5苏南抗日根 据地6 ,第 162、201页;中共镇江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 会等编印:5汪大铭日记6 , 1987年,第 250页。 l}陈毅:5苏南反清乡斗争的总结6 ( 1942年 2月 7日 ) ,5苏南抗 日根据地6 ,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 1987年版,第 213页。 l~5李士群残杀同类,百余汉奸均被枪杀6 ,5苏讯6第 39~ 40期 合刊, 1942年 11月 20日。 mu5各区办理保甲应注意事项6 ,5清乡新报61942年 6月 17日。 mv / 常熟陈汉章呈控东仓镇长程焕慈玩法戕民破坏国策案0 ,中 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卷号 2004- 1847。 mw5江苏民政厅清乡地区各县保甲室主任等联席会议记录6 (1942年 4月 10日) , 5日汪的清乡6, 中华书局 1995年版,第 491页。 mx5清乡委员会关于强化现行保甲工作方案草案6 ( 1942年) , 5日汪的清乡6,中华书局 1995年版,第 159页。 my比如沦陷初期施行的租赋并征制度,其实质就是剥夺地主的 征收租赋的特权。 mz5李士群致清乡委员会呈文6 ( 1941年 11月 16日) ,5日汪的清 乡6 ,中华书局 1995年版,第 426页。 m{马啸天、汪曼云:5汪伪特工总部 ) ) ) 七十六号6 ,转引自黄美 真等编5汪伪特工总部始末6, 5汪精卫汉奸政权的兴亡6 ,复 旦大学出版社 1987年版。 作者简介: 潘敏, 1975 年生, 历史学博士, 同 济大学文法学院讲师; 陈谦平, 1955年生, 历史学 博士,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 导师。 1责任编辑:季 鹏2 175 论日伪对江苏地区基层社会的政治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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