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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BT整流型不间断电源技术规范书

2020-07-20 20页 doc 161KB 1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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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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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BT整流型不间断电源技术规范书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传输中心机房工程不间断电源设备(IGBT整流型)技术规范书目录11概述11.1定义31.2必须满足的技术标准/规范42主要技术要求42.1设备类型及功率52.2环境条件62.3电气性能102.4电磁兼容限值112.5▲保护与告警功能122.6遥测、遥信性能122.7电池组智能管理功能132.8外壳保护要求132.9安全要求142.10可靠性要求142.11蓄电池开关柜152.12外观与结构162.13节能环保173技术服务要求173.1设备检验173.1.1工程技术协调会173.1....
IGBT整流型不间断电源技术规范书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传输中心机房工程不间断电源设备(IGBT整流型)技术规范书目录11概述11.1定义31.2必须满足的技术/规范42主要技术要求42.1设备类型及功率52.2环境条件62.3电气性能102.4电磁兼容限值112.5▲保护与告警功能122.6遥测、遥信性能122.7电池组智能管理功能132.8外壳保护要求132.9安全要求142.10可靠性要求142.11蓄电池开关柜152.12外观与结构162.13节能环保173技术服务要求173.1设备检验173.1.1工程技术协调会173.1.2出厂检验183.1.3供货193.1.4到货检验193.1.5到货抽检213.2工程服务213.2.1安装调测服务233.2.2督导调测服务243.2.3督导服务253.3设备验收253.3.1初验253.3.2试运行263.3.3终验273.4保修273.4.1保修期273.4.2设备巡检服务283.4.3故障件修理293.4.4故障响应及技术支持服务323.4.5备件供应333.4.6技术文件333.4.7软件补丁333.4.8特殊情况下的服务343.4.9电子文档提供服务343.4.10资料共享343.5技术培训343.5.1现场培训353.5.2集中培训363.6其它服务要求374技术建议书1概述1.1定义1.本规范书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广电)IGBT整流型不间断电源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提供给不间断电源投标人进行技术应答和报价之用。2.投标人须对本技术规范书进行点对点应答,必须在引用本技术规范书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即:首先针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的应答,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对于要求进行描述或说明的必须按照要求进行详细的描述或说明。应答标准说明如下:(1)应答中未明确答复“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的条款,均视为“不满足”。(2)对于答复为“满足”的条款,表示本期工程提供的成熟设备(含软硬件)完全满足该项条款,该项功能已经包括在投标人为本期工程所提供的设备中,且该功能的相关费用已经含在本期报价中。对功能条款应答满足时,要求投标人对该功能进行详细描述,否则若发生歧义,招标人保留最终的解释权。(3)对于答复为“不满足”条款,表示目前完全不满足该项条款。对暂时不满足的,投标人必须给出开发,承诺满足时间,并对相关软、硬件的变更情况进行说明。若无法提供开发计划、承诺满足时间、对相关软、硬件的变更情况进行说明的,须说明原因及对招标人需求的影响。(4)对于答复为“部分满足”的条款,投标人须在应答中明确指出满足和不满足部分,并分别加以详细说明。对不满足部分,投标人说明要求与答复“不满足”的条款相同。(5)对于包含有多项内容的条款,如果投标人对其中部分内容存在有不满足的情况,投标人应在应答中予以明确指出并做以详细说明。对于在应答中没有明确说明不满足的内容,均视为满足。(6)对于需要进行描述或说明的条款,可以采用附件方式答复,并在点对点应答中用“详见”、“参见”的方式明确指明附件名称中的具体章节、页码及条款。3.对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具体数据的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技术数据和指标,并要给出数据的来源,否则视该条回答无效。对于本技术规范书应答数据,要求投标人以纸质附件形式提供投标产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检测报告或检测证明材料。4.本技术规范书应视为苏州广电对不间断电源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5.根据本规范书要求,投标人应在应答中说明给苏州广电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的范围和程度。6.投标人对于规范书的疑问可以按照投标须知中明确的方式提交。7.在技术谈判的各个阶段,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技术澄清,投标人应以书面资料给予正式应答;所有各阶段的技术澄清文件都将作为附件。8.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保留和拥有对本文件的解释权。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技术规范书,修改补充后的最终技术规范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9.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中,对于招标人披露和提供的所有信息应作为商业秘密对待并予以保护,未经招标人授权不得将任何信息泄漏给第三方,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责任。10.带★标记条款:为本文中不可偏离条款。11.带▲标记条款:为本文中重要条款。12.投标人同一标包的投标产品为多个系列的,以综合技术水平较低的一系列产品进行技术评审。13.投标人提出的建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产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检测报告或检测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提供各功率规格的主要设备、元器件的生产厂家和技术指标。(3)请投标人提供不间断电源系统的详细技术性能、功能和指标、工作原理、方框图、结构(容量、尺寸和重量)等(以附件形式提供电子版文档)。(4)请投标人提供蓄电池供电电压等级、蓄电池连接线的成端位置(图示说明)、电池组与UPS主机之间连接电缆的线径要求(列表说明),并列出蓄电池组容量的计算方法及公式(以附件形式提供电子版文档)。(5)操作和维护手册(以附件形式提供电子版文档)。(6)远程通信接口及控制软件的通信协议(以附件形式提供电子版文档)。注:所有电子版附件应统一放置在独立的文件夹中,便于检索。1.2必须满足的技术标准/规范1.投标人的设备应符合以下技术标准:(1)YD/T1095-2008《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2)YD/T585-2010《通信用配电设备》(3)YD/T1051-2010《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4)YD/T5040-2005《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5)YD/T983-1998《通信电源设备电磁兼容性限值及测量方法》(6)YD/T944-2007《通信电源设备的防雷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2.本文件提出的具体技术要求高于上述文件和规范要求的,以本文件为准。3.★投标人的投标系列产品应通过苏州广电组织的产品检测。4.★投标产品应通过泰尔电气性能认证和检测。请投标人应答是否满足,并以附件形式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检测报告。对本技术规范书的应答数据必须与泰尔检测报告一致,若泰尔检测报告无该项数据,请说明应答数据的出处。5.投标产品应取得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请投标人应答是否满足,并以附件形式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及检测报告。2主要技术要求2.1设备类型及功率1.★此次招标的设备为IGBT整流型不间断电源设备。2.★投标人需要提供单台额定输出功率为500kVA的不间断电源。若投标人无此规格型号的产品,则只能提供高于该规格型号功率的产品降为该规格使用,如:600kVA降为500kVA参加投标。请投标人填写不间断电源投标规格汇总表: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交流不间断电源UPS(IGBT整流型) 500kVA/380V 台 2 蓄电池开关柜 1600A/480V 台 2 注:数量以最终图纸为准。3.不间断电源要求为三相交流引入、三相交流输出。4.★不间断电源内部各类母线必须为铜质母排或铜芯电缆。2.2环境条件1.温度范围要求:工作温度:+5℃~+40℃时,能长期满载正常工作;储运温度:-25℃~+55℃;要求应答并说明温度范围。2.相对湿度范围要求:工作相对湿度:≤93%(40±2℃时)储运相对湿度:≤93%(40±2℃时)要求应答并说明相对湿度范围。3.▲大气压力要求:海拔高度不超过1200米,若超过1200米时,应按GB/T3859.2规定降容使用,请投标人提供详细降容数据附件。4.振动与冲击性能要求:应能承受频率为10~55Hz、振幅为0.35mm、3个方向各连续5个循环的正弦波振动。应能承受峰值加速度为150m/s2、持续时间11ms、3个方向各连续3次的冲击。2.3电气性能1.★UPS应为在线式设备。2.输入电压及输入频率(1).★输入电压范围应不小于±20%。(2).输入电压在-40%额定电压时,请投标人提供其输出功率与额定功率的比值(%)(例:降容20%,其比值为80%)。(3).输入电压在+25%额定电压时,请投标人提供其输出功率与额定功率的比值(%)(例:降容20%,其比值为80%)。(4).输入频率范围应为50Hz±4%。3.输入功率因数(1).★UPS在100%非线性负载时的输入功率因数应大于等于0.95,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数据。(2).请投标人分别提供各型号UPS在50%、30%、15%非线性负载下的输入功率因数值。4.输入电流谐波成份(1).★UPS在100%非线性负载时的电流谐波成份应小于5%,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数据(%),并按行标要求提供测试报告。(2).★UPS在50%非线性负载时的电流谐波成份应小于7%,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数据(%)。(3).请投标人分别提供UPS在30%、15%非线性负载时的电流谐波成份具体数据(%)。(4).请投标人说明要达到上述指标,UPS需要配置的输入滤波器类型(有源滤波器或无源滤波器,外置或内置等)。请以附件形式说明滤波器的类型和构成方式。5.频率跟踪范围(1).请投标人应答所投UPS设备频率跟踪范围是否可调。(2).所投设备的频率跟踪范围应不小于50Hz±4%,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数据(%)。6.频率跟踪速率应不大于1Hz/s,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数据(Hz/s)。7.▲输出电压稳压精度应小于±1%,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数据(%)。8.▲输出频率范围应不超出50Hz±0.5Hz(电池逆变工作方式),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数据。9.▲输出波形失真度(1).线性负载输出波形失真度应不大于3%,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数据。(2).非线性负载输出波形失真度应不大于5%,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数据。10.输出电压不平衡度(1).在平衡负载下,UPS的输出电压不平衡度应小于等于5%,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数据;(2).UPS应能承受100%不平衡负载,且输出电压不平衡度应小于等于5%,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数据;11.动态电压瞬变范围:在输入电压为额定值,输出接阻性负载,输出电流由零至额定电流和额定电流至零突变,两次电流突变时输出电压的变化量均应小于额定输出电压的±5%,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数据。12.电压瞬变恢复时间:在输入电压为额定值,输出接阻性负载,输出电流由零至额定电流和额定电流至零突变,两次电流突变时输出电压恢复到220V±3%范围内所需要的时间均应小于20ms,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数据。13.输出电压相位偏差:平衡线性负载时,三相输出电压相位差应不大于2°,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数据(°)。14.★市电与电池切换时间:UPS在正常工作方式和电池逆变工作方式两种状态间切换的时间应0ms。15.旁路特性(1).▲旁路逆变转换时间:UPS旁路逆变转换时间应小于1ms,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数据(ms)。(2).各功率UPS旁路可用范围:电压范围:380V±10%,频率范围:50Hz±4%,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数据。16.▲输出功率因数应不小于0.9,请投标人应答是否满足。请投标人说明在不同负载特性下(如功率因数等),UPS电源输出的带负载能力。17.▲输出电流峰值系数:UPS所允许的最大非正弦波峰值电流与输出电流有效值之比应不小于3:1,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数据。18.▲过载能力:UPS在正常工作方式情况下,过载125%的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0分钟,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数据。19.并机能力(1).▲UPS应具有N+1并联冗余工作及负载均分性能,负载电流不均衡度≤5%(额定输出电流),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数据(%)。(2).请投标人详细说明并机工作原理、并机需要采用的设备、未来扩容,请提供附件说明。(3).1+1UPS并机供电系统环流应小于5A,请投标人应答是否满足并提供附件详细说明环流的调控方法和电路。(4).UPS设备应能在线扩容。(5).多台UPS并联系统中,当任一台UPS旁路电源失电时,应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并说明系统如何运行及控制。(6).请投标人以附件形式提供UPS系统并机调测的关键指标。(7).UPS电源组成双总线供电系统并要求双系统输出同步时,请投标人说明需增加的附件设备,并对该设备进行详细说明。20.UPS应采用全数字控制技术,请投标人应答是否满足。21.UPS在市电(含主输入及旁路输入)中断后,电池放电终止后,能自动关机保护。在市电恢复正常后,UPS应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行。请投标人应答是否满足。22.请投标人提供UPS旁路承受10倍额定输出电流的持续时间(s)。23.请投标人提供逆变器前端(即:如有升压电路的,升压电路的后端)直流母线电压在市电、电池相互切换过程中的瞬态过程及其数值。24.在输入THDU<5%情况下,UPS逆变器带50%额定非线性负载,UPS与电池脱离,请提供直流母线上的电压纹波值。25.整流输入和旁路输入应分别接线。并且,投标设备应可根据用户要求选择进行上进出线或下进出线。请投标人应答是否满足并详细说明。26.设备应具有软启动功能,软启动时间应不大于10s,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数据(s)。27.高温带载试验:UPS在40℃时带100%负载时的工作情况应满足YD/T1095-2008中相关规定。请投标人提供直流滤波电容在环境温度40℃时,可安全运行的累计时间、每次允许在40℃环境中连续运行的时间(min)。28.请投标人提供200kVA、300kVA、500kVAUPS主电路图、整流器控制电路图、逆变器控制电路图、锁相控制电路图。提供主控制芯片型号及产品宣传彩页。请以附件提供。29.请投标人以附件形式提供风扇冗余设计数据。30.请投标人应答,UPS主回路是否内置包含了输出隔离变压器。若有,请投标人详细说明输出隔离变压器的技术性能参数。31.请投标人提供UPS系统输出端子侧的零(N)地(G)电压差,并详细说明降低零地电压差的具体措施。2.4电磁兼容限值1.传导骚扰限值:在150kHz~30MHz频段内,系统电源线上的传导干扰电平应符合YD/T983中5.1表2规定的限值。2.辐射骚扰限值:在30MHz~1000MHz频段内系统的电磁辐射干扰电压电平应符合YD/T983中5.2表4中规定的限值。3.抗扰性要求:应符合YD/T983中7.3表9和续表9中规定的判断准则。2.5▲保护与告警功能1.输出短路保护:输出负载短路时,UPS应自动关断输出,同时发出声光告警。2.输出过载保护:输出负载超过UPS额定功率时,应发出声光告警;超出过载能力时,应转旁路供电。3.过温度保护:UPS机内运行温度过高时,发出声光告警并自动转为旁路供电。4.电池电压低保护:当UPS在电池逆变工作方式时,电池电压降至保护点时发出声光告警,逆变关闭,如果旁路正常,系统切旁路供电。5.输出过、欠压保护:UPS输出电压超过设定过、欠电压值时,发出声光告警并转为旁路供电。6.风扇故障告警:风扇故障停止工作时,应发出声光告警。请投标人应答是否具备故障风扇定位功能。7.请投标人应答是否具备电容器故障告警功能。8.防雷保护:UPS主机应配置标称放电电流为20kA(8/20us)的浪涌保护器,且配置的浪涌保护器需通过工信部符合性认定,请投标人提供浪涌保护器的品牌、型号,并注明标称放电电流数值,同时提交浪涌保护器的符合性认定文件。2.6遥测、遥信性能1.通信接口:UPS应具备RS232或RS485/422、IP、USB标准通信接口,并提供与通信接口配套使用的通信线缆和各种告警信号输出端子。2.遥测:交流输入电压、直流输入电压、交流输出电压、交流输出电流、输出频率、充电电流、蓄电池温度。3.遥信:同步/不同步状态、UPS/旁路供电、过载、蓄电池放电电压低、市电故障、整流器故障、逆变器故障、旁路故障和运行状态记录。4.开关量遥信准确度应达到100%;模拟量遥测准确度应达到:直流电压误差≤±0.5%,其他电量误差≤±2%;设备显示面板或表头显示值应与从通信接口处的三遥量值保持一致。2.7电池组智能管理功能1.★UPS应具有定期对电池组进行自动浮充、均充转换的功能,电池组自动温度补偿及电池组放电记录功能,请投标人应答是否满足。2.请投标人详细说明对电池组智能管理的过程,并重点说明以下电池管理功能,并以附件形式提供。(1)系统应具备对蓄电池进行均充充电及浮充充电状态进行手动或自动转换功能(当系统在断电之后重新启动时,应按电池的放电容量或放电时间确定进行均充或浮充,均充结束后自动转入浮充状态,充电过程自动控制)。(2)系统在对蓄电池进行均充充电时,应具有限流充电功能,并且限流值不受负载变化的影响。(3)系统应能根据蓄电池环境温度,对电池充电电压进行温度补偿(浮充电压应能按1~5(可调)mV/cell/℃自动调节,电池温度越高,浮充电压越低,反之亦然)。(4)根据招投标配置电池组后备时间要求,UPS应满足电池充放电管理,请投标人应答是否满足。(5)系统在招标人有需求时,可具备蓄电池单体电压监测管理功能。3.UPS的整流器容量除应满足逆变器满载需要外,还应能满足后备时间至少1小时的蓄电池充电要求。请投标人应答UPS的整流器容量配置情况。4.若需新增蓄电池充电器的,应将新增蓄电池充电器纳入系统管理控制,实现对电池组充放电自动管理,以及满足远程监控管理,具有RS232、RS485、RS422或IP标准通信接口。请投标人应答是否满足。2.8外壳保护要求UPS保护接地装置与金属外壳的接地螺钉间应具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其连接电阻应不大于0.1Ω。2.9安全要求1.绝缘电阻:UPS的输入端、输出端对地施加500V直流电压时,绝缘电阻应>2MΩ。2.绝缘强度:UPS的输入端、输出端对地施加50Hz、2000V的交流电压1min,无击穿、无飞弧,漏电流应<10mA;或2820V直流电压1min,无击穿、无飞弧,漏电流应<1mA。3.接触电流或保护导体电流:UPS的保护地(PE)对输入的中性线(N)的接触电流应≤3.5mA。当接触电流大于3.5mA时,保护导体电流的有效值不应超过每相输入电流的5%,如果负载不平衡,则应采用3个相电流的最大值计算。在保护导体大电流通路上,保护导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1.0mm2,在靠近设备的一次电源连接端处,应设置标有警告语或类似词语的标牌,即“大接触电流,在接通电源之前必须先接地”。2.10可靠性要求1.▲UPS设备在正常使用环境条件下,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不小于10万小时(不含蓄电池)。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数据(h)。2.▲电容(1)投标产品内部电容的更换周期应为5年或以上。(2)请投标人应答投标产品内部电容的更换周期(年)及MTBF具体数据(h)。(3)若电容未到更换周期发生损坏,投标人应负责免费更换。3.请投标人详细描述提高UPS产品可靠性的措施。2.11蓄电池开关柜1.投标人应为每台UPS配置1个外部蓄电池开关柜,蓄电池开关箱内应至少包含1个蓄电池总开关。投标人还应能按照实际要求提供各蓄电池组的分路开关。2.开关要求(1)所用断路器应符合GB14048的相关技术要求,极限分断能力要求不小于25kA。(2)蓄电池总开关的容量应满足UPS满载放电时最大电流的要求。(3)蓄电池总开关必须为施耐德、ABB、西门子或同档次的直流型或交直流两用型开关。3.蓄电池开关箱的其他技术指标应满足YD/T585-2010《通信用配电设备》的要求。2.12外观与结构1.不间断电源面板平整,镀层牢固,漆面匀称,所有标记、标牌清晰可辨,无剥落、锈蚀、裂痕、明显变形等不良现象。请投标人提供UPS框架及机壳的型材及规格。2.▲抗震性能:不间断电源设备应取得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并满足设备安装地点的抗震设防要求。请提供设备的抗震性能检测报告。3.通风散热:不间断电源结构设计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散热。4.设备维护:不间断电源除能满足前后双面维护外,也应能根据用户要求,提供屏前(单面)维护要求,并具有足够的操作维护空间,可方便的更换交直流元器件。设备应具有中文液晶面板,显示UPS运行状态和相关数据。便于日常维护,请提供屏幕尺寸。5.请提供应标不间断电源设备的尺寸(宽×深×高)及重量。6.标志(1)产品标志:在产品的适当位置必须有标志,其内容应符合有关国标、行标规定:a.产品铭牌的内容、外观、性能应符合YD122-1997标准的规定。b.安全标识应符合GB4943-2001标准中1.7的要求。(2)包装标志:产品包装上应有标志并符合GB191规定。7.包装(1)产品包装应防潮、防振,并应符合GB/T3873规定。(2)产品随带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a.产品合格证;b.出厂测试报告;c.产品说明书;d.操作和维护手册;e.远程通信接口及控制软件的通信协议;f.装箱清单:g.其他技术资料。2.13节能环保1.★效率(1)设备在100%负载率情况下的效率应不低于92%,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效率数值(%)。(2)设备在50%负载率情况下的效率应不低于92%,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效率数值(%)。(3)请投标人提供UPS在30%负载率情况下的具体效率数值。(4)请投标人提供UPS在15%负载率情况下的具体效率数值。2.噪音设备工作噪音(距离设备1米处)应不高于70dB(A),请投标人提供具体数据。3.请投标人说明设备是否有其它节能环保措施,若有,请详述。3技术服务要求3.1设备检验3.1.1工程技术协调会投标人和苏州广电的技术人员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出厂检验之前,在苏州广电指定的地点举行一次工程技术协调会。3.1.2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应在设备生产完毕、发货前进行,具体的时间安排,双方根据合同或在工程技术协调会上确定。出厂检验前,双方应共同商定具体的方案,验收测试所需的相关设施由投标人提供(如测试环境、测试仪表、工器具、连接缆线、假负载等)。投标人应提供合同设备清单、合同设备的出厂测试记录,以及协调会上要求投标人在厂验期间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投标人还应提供与厂验相关的其他设施,如会议场所、文件出版设备、通信、交通工具等。苏州广电将按照合同设备清单清点合同设备数量。苏州广电有权查验投标人原材料进货发票和采购合同等相关凭证。根据检验方案,出厂检验采用全部检验或随机抽查的方式。若采用全部检验方式,所有设备的性能、规格等均应满足技术规范书、附表及应答的要求,如果测试不合格,需进行当场补测,如果补测仍不合格,则视为厂验不合格;若采用抽检方式,检验数量由双方商定,如果测试不合格,需进行当场补测,补测数量不少于第一次检验数量,如果补测仍不合格,视为厂验不合格。若厂验不合格,合同设备不能出厂。由此引起的延误及损失,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和赔偿责任。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出厂检验记录文件,包括被测设备的种类、数量、型号、设备标识、测试时间、环境条件和方法步骤、测试项目、指标要求、测试原始记录数据和测试结果、测试失败的分析报告等。出厂检验记录文件由双方共同签字认可。厂验测试合格后,由双方共同签署出厂检验合格证书。该证书并不能免除投标人对工程安装、调测及验收的责任和义务。投标人可按相关约定向苏州广电所属设备购买方收取厂验费用。费用包括厂验环境、样品、测试仪表和装置、工具、图纸、参考数据、材料及苏州广电厂验人员在当地的交通及食宿费。如果厂验在国外进行,投标人还需承担往返厂验所在地的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如果厂验在国内进行,往返厂验所在地的交通费用由苏州广电自行负责。3.1.3供货投标人须按照承诺的供货周期向招标人提供设备;当招标人因工程等特殊原因,需尽快供货时,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满足紧急供货要求。3.1.4到货检验到货检验的主要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检查、核对配置清单和出厂报告等。投标人应派代表到现场参加开箱检验,苏州广电应至少在开箱检验前2个工作日将检验日期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确认。投标人收到通知后未派代表到场不影响苏州广电开箱检验。投标人交付的设备必须满足中国相关部门的产品标准,并通过国家或行业相关的产品测试、本次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各项参数和要求等。投标人应对所交付的合同设备进行出厂前的测试,并向苏州广电提供相关的测试报告、质量合格证、产地证明。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双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在投标人未派代表到场时,该报告将由苏州广电单方签署。该报告将作为苏州广电要求投标人进行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短少、缺损、缺陷或合同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投标人将在7个工作日内免费进行补发或对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并送至苏州广电安装现场,并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的额外的运输及保险费用。如投标人对苏州广电提出的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索赔要求有异议,投标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的15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投标人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苏州广电的索赔要求将被视为投标人所接受。如由此导致的延误及损失,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和赔偿责任。3.1.5到货抽检到货抽检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合同设备容量、电气性能指标、保护性能及安全性能等关键指标的测量和验证。到货抽检结果将作为苏州广电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考评的重要参考。投标人应派代表到现场参加现场抽检,苏州广电应至少在现场抽检前2个工作日将检验日期及地点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确认。投标人收到通知后未派代表到场不影响苏州广电现场抽检。现场抽检完成后,双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到场,该报告将由苏州广电单方签署。合同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应满足技术规范书和投标应答要求。如果在现场抽检中发现设备有性能、质量缺陷或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免费进行更换或修理,并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的额外的运输及保险费用。如投标人对苏州广电提出的更换或修理的索赔要求有异议,投标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的15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投标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苏州广电的索赔要求将被视为投标人所接受。如由此导致的延误及损失,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和赔偿责任。后果严重者,苏州广电有权减少直至取消投标人的供货份额,同时保留在今后的集中采购项目中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苏州广电有权将合同到货设备送到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相应产生的运输、检测等费用,如抽样检测合格,则由招标人负责;如抽样检测不合格,则由投标人负责。样本产品检测结果判定标准:招标人定义为关键性的指标若出现1个或以上不合格项则该样本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判定为不合格;招标人定义为非关键性的指标若出现2个或以上不合格项则该样本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判定为不合格。到货抽检结果判定标准:(1)产品的到货质量抽检首先以投标人对所有中标省份所供该品类产品为核查总体进行判定,若结果判定不合格,则视投标人在所有中标省份所供该品类产品质量抽检结果不合格;若结果判定合格再以投标人在每个中标省份所供该品类产品为核查总体进行判定,若结果判定不合格,则视投标人在该省份所供该品类产品质量抽检结果不合格。(2)样本产品量2≤n<13,则不合格品限定数为0,即不合格样品数>0即判定该核查总体质量抽检结果不合格。(3)样本产品量13≤n<20,则不合格品限定数为1,即不合格样品数>1即判定该核查总体质量抽检结果不合格。(4)样本产品量20≤n<32,则不合格品限定数为2,即不合格样品数>2即判定该核查总体质量抽检结果不合格。(5)样本产品量32≤n,则不合格品限定数为3,即不合格样品数>3即判定该核查总体质量抽检结果不合格。3.2工程服务对于本招标设备,投标人应根据苏州广电所属购买方的要求,提供“安装调测服务”、“督导调测服务”、“督导服务”等三种工程服务方式中的一种。三种工程服务方式的具体内容如下:3.2.1安装调测服务1.分工界面(1)投标人负责UPS系统的安装及工程调测。(2)苏州广电负责UPS系统及蓄电池的安装环境,负责提供UPS系统输入端、UPS系统输出端以及UPS系统电池输入端到电池组输出端的电缆及连接材料。(3)投标人负责提供UPS系统设备和部件,负责从设备落地点到安装位置的二次搬运以及安装、调测、开通。(4)蓄电池提供方负责提供蓄电池组及蓄电池组安装所需要的附件(含电池架及蓄电池组内各单体电池的连接线),负责蓄电池组的安装(含蓄电池组内各单体电池的连接),负责对UPS到蓄电池的连接工程提供现场督导服务,并需配合UPS供应商对UPS系统调测中与蓄电池相关的调测工作。2.工程安装调测要求(1)投标人应提前提供参加产品安装调测的人员名单、工作时间和安装调测方案,参加设备安装调测的人员应熟悉合同设备和合同内容,并具备相关资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投标人应确保设备安装符合产品安装规范,并满足国家规定的安装所在地抗震设防要求。(3)投标人负责对设备各项指标进行测试,其测试结果须满足技术规范书和投标应答的要求。测试记录需全部移交给苏州广电,经苏州广电同意可做为验收依据。请投标人应答是否能提供本项服务,服务内容是否满足上述要求,并补充说明其他服务内容及质量管理措施。3.2.2督导调测服务1.分工界面(1)投标人对UPS系统的安装过程进行督导,并负责系统调测。(2)苏州广电负责UPS主机及蓄电池的安装环境,负责提供UPS主机输入端、UPS主机输出端以及UPS主机电池输入端到电池组输出端的电缆及连接材料。(3)投标人负责提供UPS系统设备(包含UPS主机、电池开关柜等标准配置表中列出的所有配件),苏州广电负责交流输入配电屏到UPS主机、UPS主机输出端到交流输出配电屏以及UPS主机到蓄电池开关柜、蓄电池开关柜到蓄电池组的连接。(4)蓄电池提供方负责提供蓄电池组及蓄电池组安装所需要的附件(含安装架及蓄电池组内各单体电池的连接线),负责蓄电池组的安装(含蓄电池组内各单体电池的连接),负责对UPS到蓄电池的连接工程提供现场督导服务,并需配合UPS供应商对UPS系统调测中与蓄电池相关的调测工作。2.安装督导及系统调测要求(1)投标人应提前提供参加产品安装督导和系统调测的人员名单、工作时间和调测方案,参加设备安装督导和系统调测的人员应熟悉合同设备和合同内容,并具备相关资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投标人应对设备安装提供技术指导。在设备安装过程中,投标人应对设备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查,以确保安装正确,符合产品安装规范,满足国家规定的安装所在地抗震设防要求。并对施工文件签名确认,经苏州广电同意后可作为验收依据。(3)投标人负责对设备各项指标进行测试,其测试结果须满足技术规范书和投标应答的要求。测试记录需全部移交给苏州广电,经苏州广电同意可做为验收依据。请投标人应答是否能提供本项服务,服务内容是否满足上述要求,并补充说明其他服务内容及质量管理措施。3.2.3督导服务1.分工界面投标人负责UPS系统的安装及系统调测,负责对设备安装和系统调测进行督导。2.工程督导要求(1)投标人应提前提供参加督导的人员名单,参加督导的人员应熟悉合同设备和合同内容,并具备相关资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投标人应对设备安装提供技术指导。在设备安装过程中,投标人应对设备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查,以确保安装正确,符合产品安装规范,满足国家规定的安装所在地抗震设防要求。并对施工文件签名确认,经苏州广电同意后可作为验收依据。(3)投标人应对系统调测提供技术指导。应指导调测人员按调测标准进行各项指标测试,其测试结果须满足技术规范书及投标应答的要求。并对测试记录签名确认,经苏州广电同意可作为验收依据。请投标人应答是否能提供本项服务,服务内容是否满足上述要求,并补充说明其他服务内容及质量管理措施。3.3设备验收3.3.1初验1.设备调试完成并运行稳定10个工作日后,苏州广电对设备进行初步验收。2.初验前,投标人应按照合同或协调会备忘录提出具体详细的验收流程及测试方案,并经苏州广电确认,验收及测试所需的相关设施由投标人提供(如测试仪表、工器具、连接缆线等)。3.▲初验主要内容包括对合同设备容量、电气性能指标、保护性能及安全性能等关键指标的测量和验证,须具备符合苏州广电要求的带载能力测试结果。4.如初步验收测试结果证明合同设备满足技术规范书及投标应答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共同签署初验合格证书。5.如设备中的任何部分不能通过初验,投标人应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使初步验收测试能够尽快再次进行,再次初验测试由投标人负担费用。如果补测仍不合格,则视为产品不合格,苏州广电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投标人必须退还已收取的相关价款、费用,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返还相应利息,同时投标人应就因初验失败造成的苏州广电损失进行赔偿。3.3.2试运行1.“初验证书”签署之日起,合同设备开始为期6个月的设备试运行。2.试运行应表明设备的功能和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投标应答的承诺和担保。3.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发现任何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合同设备与合同规定的不符点,投标人负责免费对其进行修改和矫正,直到合同设备达到投标人在合同中承诺的功能和性能,同时试运行期做相应顺延。4.如果由于投标人合同设备原因引起发生重大通信故障,则试运行期将自故障排除恢复正常设备运行后重新开始计算。5.试运行期最长不应超过12个月,否则视为产品不合格,苏州广电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投标人必须退还已收取的相关价款、费用,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返还相应利息,同时投标人应就因此造成的苏州广电损失进行赔偿。6.如果由于投标人合同设备原因,在机组调试和运行期间造成人身和财物安全事故,需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3.3终验1.最终验收测试在试运行期届满时进行,苏州广电对设备进行最终验收。2.终验前,投标人应按照合同或协调会备忘录提出具体详细的验收流程及测试方案,并经苏州广电确认,验收及测试所需的相关设施由投标人提供(如测试仪表、工器具、连接缆线、假负载等)。3.如最终验收测试结果证明合同设备满足技术规范书及投标应答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共同签署初验合格证书。4.如设备中的任何部分不能通过终验,投标人将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使终验测试能够尽快再次进行,再次最终验收测试由投标人负担费用。如果补测仍不合格,则视为产品不合格,苏州广电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投标人必须退还已收取的相关价款、费用,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返还相应利息,同时投标人应就因终验失败造成的苏州广电损失进行赔偿。5.在最终验收测试合格之前,因投标人的原因进行设备或部件更换、部件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部分设备或部件维修及往返苏州广电现场的费用、运输及保险费将由投标人承担。6.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测试合格并不免除投标人根据本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的责任。3.4保修3.4.1保修期★投标人所提供本招标设备的保修期为2年,设备内部的电容保修期为5年,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3.4.2设备巡检服务1.投标人应对在苏州广电正式运行的设备定期(保修期内每年不少于一次)巡检服务,巡检比例为供货量的100%,投标人应派出技术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及时到现场调查,若发现投标人设备运行有故障隐患或缺陷,应分析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其隐患,保证网络中设备稳定运行。2.投标人在实施巡检服务前,需用户配合,共同制定巡检计划。投标人也应依据用户在巡检服务联系单中所提出的要求,就地解决部分常规性的设备故障或隐患,进行一些基本的维护作业。3.巡检服务包括对设备的软件检查、硬件检查和环境检查以及用户的特别要求等。4.投标人应在巡检结束后24小时内向苏州广电的运行维护部门提交巡检备忘录,包括发现的故障隐患清单,处理故障隐患的说明,未能完全处理的故障隐患原因和提出解决方案,为苏州广电日常维护工作提供参考依据。5.为了帮助苏州广电提高设备维护效率,投标人应向用户提供规范、高效的日常维护方法及维护制度建议。请投标人应答保修期内每年可提供的巡检次数,并详细说明巡检内容。3.4.3故障件修理1.故障件修理是指投标人对用户处发生故障的投标人产品进行修理,使其恢复正常功能。2.投标人应在保修期内对出现故障的部件免费尽快进行修理或替换。3.投标人应从收到故障设备之日起30日内将修理后的设备或替换设备免费运至设备运行现场。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投标人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将替换或修理后设备运至苏州广电现场,双方将协商故障设备修理或替换时间期限,但无论如何不能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4.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返修部件的保修期为返修后的12个月或其原保修期的剩余时间,以两者中较长者计。5.投标人在故障件返修回苏州广电的同时,应提交详细的设备件故障分析报告,并提出如何积极防范此种故障的建议。6.在保修期满证书签订之日起8年之内,投标人保证其维修中心对发生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返修件的价格将在实际人工和生产成本的基础上进行计算,并以框架合同中相应部件的价格作为参考。7.保修期满后,如果出现不可预料的重大通信故障,投标人将尽全力帮助苏州广电在最短时间内进行修理或更换故障部件。3.4.4故障响应及技术支持服务1.投标人应在各省建立稳定可靠的维护队伍和维护保障运作体系,配备足够的备品备件、维护人员、维修工具和车辆,并向苏州广电及其所属分公司提交上述证明文件。2.故障级别定义(1)一般故障:指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断续或间接地影响系统功能和服务的故障。(2)重要故障:指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直接影响业务、并导致系统性能或业务部分退化的故障,或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具有潜在的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的危险,并可能导致设备的基本功能不能实现或全面退化。(3)重大故障:设备在有效运行年限内,因设备质量原因、功能、性能劣化导致供电中断或服务中断的故障,包括设备原因导致的起火、所服务设备(系统)瘫痪或设备毁损等。3.在保修期内,投标人应免费提供电话故障诊断服务和现场故障排除服务。(1)电话故障诊断服务包括一般电话支持和24小时电话支持两种服务。一般电话支持:指用户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时遇到使用中的疑难或设备出现一般不正常状态,通过电话或传真向投标人寻求技术支持和帮助。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即响应时间,指从投标人确认用户服务请求至投标人技术人员和用户经过交流达成共识,并开始下一步操作的时间)。下一步操作可能为以下几种情况:a.通过电话指导用户进行故障定位,提出最佳解决方案,最终成功指导用户排除故障;b.根据故障等级,在电话支持方式不能解决故障时,投标人应承诺在某一规定时间内到用户现场成功排除故障。投标人一般电话支持服务热线提供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工作日8个小时的电话故障诊断。24小时电话支持:指用户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时,无论何时遇到疑难问题或设备出现不正常状态,通过此方式寻求技术支持和帮助,投标人设专门的高级技术人员,快速响应用户的服务请求进行故障定位,及时指导用户排除故障。投标人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热线提供每周7天,每天24个小时的电话故障诊断。(2)现场故障排除服务用户在投标人电话支持方式不能解决设备技术故障时,投标人应派技术支持工程师以最短时间赴现场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故障排除方案,最终排除故障,全部实际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包括交通费和住宿费等)。4.如果合同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一般故障,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4小时内响应,以确定坏损件情况,就排除故障或更换坏损件的设备做出决定并立即书面通知苏州广电。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排除上述故障。5.如果合同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重要故障,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1小时内响应,以确定坏损件情况,就排除故障或更换坏损件的设备做出决定并立即书面通知苏州广电。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18小时内排除上述故障。6.如果合同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重大故障,投标人应在接到苏州广电通知后立即提供解决方案,并立即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用最快捷的交通工具前往现场,并在交通条件允许情况下12小时内恢复合同设备的正常运行。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合同设备重大通信故障,投标人将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对由此而引起的苏州广电的损失承担责任。7.投标人提出的故障解决技术方案必须经过苏州广电批准,批准后由苏州广电技术人员具体实施或在苏州广电允许下由投标人技术支持工程师进行具体实施。8.若技术方案实施时可能引起通信中断,投标人在苏州广电评审方案时必须给予提醒;故障排除设备运行正常后,投标人应提交故障解决的书面分析报告。9.投标人每月的服务响应及时率和故障修复及时率不小于95%。10.设备在维修后2周内不能出现同样故障的重复维修。11.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是指苏州广电对于使用的投标人设备需要投标人给予技术支持时,投标人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支持。12.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每套设备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并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和维修状况进行随时更新,苏州广电及其所属分公司有权共享该档案并作随时检查。13.保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投标人可继续提供过保后维保服务,服务内容应至少包含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内容和要求,并按合同报价收取相关费用。14.投标人应承诺对其提供的软件进行定期维护,保修期内应免费维护,保修期外的软件维护费在售后协议书或售后服务条款中明确。15.在保修期内及保修期外,用户在开发通信接口应用时,投标人必须免费开放通信协议接口,提供现网使用的最新的通信接口协议,并免费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完成连接测试等工作。16.在保修期内,如果投标人对该合同设备的运行、维护、保证方面进行了技术改进,投标人应积极向苏州广电推广。投标人应免费向苏州广电提供与这些技术改进有关的详细技术资料。对于增加硬件或合同设备功能所做的技术改进,具体费用问题须经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17.因苏州广电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同一基站/机房内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但投标人应给以技术支持及帮助。3.4.5备件供应1.备件是指用于设备故障时替换故障件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备用板件。在保修期满证书签订之日起8年内,无论投标人/生产厂商自身是否决定停止生产本合同设备,投标人/生产厂商均需保证以届时市场最优惠价格并不得高于本合同成交价的价格向苏州广电提供本合同设备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果苏州广电要求另外订购与合同设备具有相同或更优性能的设备、材料,投标人和苏州广电将就另外订购的条件以及优惠价格达成共识。2.为了提高备件的利用效率,投标人将提供科学、经济的备件配比模型,供苏州广电各分公司参考进行备件中心建设。投标人应在供货的各省会城市设立覆盖本省设备板件种类的备件应急中心,作为苏州广电各分公司备件储备系统的补充,以保证在不连续发生同类故障情况下提供紧急备件支持。3.备品备件供应要求:(1)投标人应承诺苏州广电需购买的备件价格不高于原设备合同中相应备件的价格;并可参考最近期签定的设备合同中的价格作出相应的价格浮动。(2)备件的版本支持应满足双方签署合同中的设备使用年限。(3)当苏州广电网络中出现设备故障且原合同配置的备件尚在返修过程中,此时若对业务造成影响,投标人应在接到请求后24小时内提供相应备件至现场,实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3.4.6技术文件1.所有文件应以苏州广电接受的标准书写,应尽量使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中国国家标准或通信行业标准所推荐的标准符号和词汇。2.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设备手册,包括详细技术性能、功能和指标、工作原理、方框图、结构(容量、尺寸和重量)等,详细的设备和系统安装说明,各种安装材料的应用,应具有相应的图纸。(2)操作和维护手册。(3)远程通信接口及控制软件的通信协议。3.在竣工后必须提供设备及系统安装、操作、维护的中文说明书及中文说明书电子版。3.4.7软件补丁1.软件补丁服务是指苏州广电网上已运行的投标人设备在设备开发时或使用后引起某种软件功能不完善时,投标人应免费提供设备软件功能必要的提高措施。2.此项服务实施之前,投标人必须依据苏州广电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向苏州广电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可能引起的突发情况和具体应急措施报告。3.4.8特殊情况下的服务1.投标人有义务配合苏州广电进行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应苏州广电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苏州广电指定地点待命。在自然灾害易发期间(台风、雨季)成立应急机构,主动纳入苏州广电抢险组织统一调度。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如投标人有阻挠或消极不作为行为,苏州广电有权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向投标人追究责任。2.在工程保修期内,由于特殊原因而可能引起的设备搬迁等情况,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现场技术支持。3.保修期满后,如果出现特殊和紧急情况,在苏州广电要求下,投标人应承诺将派遣其专家以优惠价格到现场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3.4.9电子文档提供服务投标人应在工程竣工后提交所有工程技术资料电子版文件。3.4.10资料共享投标人应通过不定期发放纸面文档﹑电子邮件﹑磁盘﹑光盘及网站等发布形式,使苏州广电能及时掌握最新的维护经验和技巧,了解维护设备的预防性措施并获得最新的产品知识。3.5技术培训3.5.1现场培训投标人应免费对苏州广电的技术人员进行常规现场培训,使其具有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的能力。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安装及其注意事项、系统测试、常规故障处理及维护等。由投标人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人员、时间、地点、课程等),并经苏州广电确认。3.5.2集中培训请投标人以附件形式应答可提供的集中培训类别及详细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地点、时长、详细内容等)。(1)投标人应能向苏州广电的技术人员提供3人次的集中技术培训,每人次培训时长不宜少于5天。技术培训应在具备合同设备培训条件的设备生产所在地(或培训中心等)进行。苏州广电参加技术培训的具体起止时间由双方根据工程情况共同商定。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选择购买技术培训服务,招标人按服务报价向苏州广电收取培训费用。费用包括培训场地、设备、资料及苏州广电培训人员在当地的交通及食宿费。如果培训在国内进行,往返培训所在地的交通费用由苏州广电自行负责。如果培训在国外进行,投标人的合同报价还需包含往返培训所在地的交通费等相关费用。(2)投标人应选择有教学实践经验的教师对苏州广电人员进行相关设备和系统理论及实际操作方面的培训,苏州广电将选派有实际工作维护经验和一定技术理论水平的人员参加,投标人应根据苏州广电的培训时间长短,做出培训方案,该方案应包括课程名称、课程内容、课程目标和课时安排表等。通过培训使苏州广电人员能够掌握合同设备和系统的基础知识、性能特点、技术要求和实际操作,并能相对独立地进行日常的操作、管理、维护和指配,对常见故障可进行分析和处理。(3)投标人应在培训前做出详细的培训计划并对培训的教师、培训设施、教室、上机操作等做出详细的安排,以保证苏州广电人员能够顺利地完成培训课程。(4)投标人应为苏州广电参加培训的人员提供足够的教学资料、相关设备手册以及必要的参考资料等。(5)培训内容应包括理论和相关设备的实际操作两部分,投标人应保证使每个苏州广电培训人员均达到不低于三分之一的实际操作时间。(6)投标人应在培训结束时对参加培训的苏州广电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并将考试成绩提交给苏州广电保存,对于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3.保修期内,因投标人原因发生的每次系统变化,投标人应及时提供全部资料,并重新进行相关培训。4.为提高苏州广电技术人员排除故障能力,使他们能够独立完成类似故障排除的能力,投标人在完成现场故障排除后,应针对此类故障的起因和解决方法对苏州广电人员进行免费现场培训。培训对象为苏州广电设备维护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此类故障原因的分析和排除方法。培训在现场故障排除后1天内完成。3.6其它服务要求1.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在苏州广电机房内进行任何工作时应经机房人员的同意和确认,如出现由于投标人人员的原因而造成的故障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2.投标人在向苏州广电提供各项服务内容时,原则上应自行提供各种仪表、工具。3.投标人参加各项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应遵守我国的法律、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遵守通信机房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人员应负责向苏州广电技术人员解释与合同有关的技术问题及回答苏州广电技术人员提出的与合同设备相关的其他问题。4.投标人有义务协助苏州广电人员办理出入及停留各项技术服务所在地所需的合法手续。各项技术服务的实施期间,投标人有义务采取措施保证苏州广电人员的安全。在投标人事前明示的前提下,苏州广电参加各项技术服务的人员将遵守所在国的国家法律,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5.各项技术服务的工作语言及所提供的资料均应为中文或英文,当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时,中文优先。若采用代理服务方式,请投标人陈述如何保证全国不同区域代理商均可满足本技术服务规范书所规定的设备维护和服务要求。若投标人可提供其他技术服务,请补充列出。4技术建议书技术建议书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配置原则与方案1)主机、配电屏等主要组成部件的配置原则及建议,提出对电源系统工程实施和运行维护的建议方案。2)分别说明所投的主机、蓄电池开关箱等产品的主要技术特点。2.补充说明1)设备实现招标文件要求功能所必备的、招标文件未明确的配置情况说明。请投标人以附件形式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建议书,技术建议书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要求的内容;技术建议书的完整性、简明性、准确性、合理性等将作为投标人技术水平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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