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连云港市平安公路”评价管理办法

连云港市平安公路”评价管理办法

2023-11-23 8页 doc 327KB 1阅读

用户头像 个人认证

只想守护你

暂无简介

举报
连云港市平安公路”评价管理办法 连云港市“平安公路”评价管理办法 &nbsh1;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 连云港市“平安公路”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连云港市平安公路”评价管理办法
连云港市“平安公路”评价管理办法

&nbsh1;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

连云港市“平安公路”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加强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全市“平安公路”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公路”评价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意见,结合我市公路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概念定义)本办法所称的评价管理工作是指由市公路管理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各直属行业管理部门分级负责,根据公路行业工作实际采集的相关信息数据,按照设定的方法对“平安公路”建设水平进行量化评价的活动。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平安公路”建设情况的评价。

第四条            (总体原则)评价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类评价。

 

第二章     评价组织与

第五条           (处安委会)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称“处安委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平安公路”评价管理工作。

第六条           (处安委会办公室)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处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县区公路管理站、处属各单位和各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全市“平安公路”评价管理工作,并对提交的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和发布。

第七条           (处属行业管理部门)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以下称“各行业管理部门”)为评价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收集 “平安公路”本行业领域范围的基础数据并组织实施评价:

(一)“平安示范路”评价管理工作由市公路处养护科负责组织实施;

(二)“平安公路站”评价管理工作由市公路处安全保卫科和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平安治超站”评价管理工作由市公路处治超办负责组织实施;

(四)“平安收费站”评价管理工作由市公路处收费科负责组织实施;

(五)“平安路政大队”评价管理工作由市公路处路政科负责组织实施;

(六)“平安工地”评价管理工作由市公路处工程科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           (地方行业管理部门)各县、区公路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平安公路”评价工作,落实相关管理和实施要求,收集并提供“平安公路”评价所需的基础数据。

第九条            (专家库)处本级和各行业管理部门应建立本行业领域专家库,选拔高素质安全生产技术人才作为专家,制定配套。各直属行业管理部门在组织实施评价工作时,可抽取专家库中的专家参与。

第三章     评价对象与内容

第十条           (评价对象)“平安公路”评价对象为全市“平安公路”总体建设情况、各县、区公路管理站及各行业领域“平安公路”建设情况。

第十一条     (评价内容)“平安公路”评价内容分为综合部分和专业部分,综合部分的评价主要是反映不同区域(县区)“平安公路”建设的综合水平,专业部分的评价主要是反映不同行业领域 “平安示范路”、“平安公路站”、“平安收费站”、“平安治超站”、“平安路政大队”和“平安工地”建设的水平。

第十二条     (评价指标)“平安公路”综合部分由定性指标组成,专业部分由定量指标组成。具体如下:

(一)定性指标:包括法规制度、安全责任、预防控制、宣传教育、支撑保障、社会环境等6项指标。

(二)定量指标:包括“平安示范路”、“平安公路站”、“平安收费站”、“平安治超站”、“平安路政大队”和“平安工地”等6方面共22项指标(详见附件)。

第十三条     (评价频次与时间)全市“平安公路”评价工作自2017年开始,频次为每年一次,暂定于每年一季度组织实施,具体时间以评价为准。

 

第四章     评价程序与方法

第十四条     (评价要求)“平安公路”评价应当依据安全管理工作的需求,选取适当的评价指标对“平安公路”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并按照评价程序获得各类评价得分(格次)。

第十五条     (评价程序)“平安公路”的评价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

/
本文档为【连云港市平安公路”评价管理办法】,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