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

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

2022-07-08 4页 doc 21KB 422阅读

用户头像 个人认证

is_601735

暂无简介

举报
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PAGE\*MERGEFORMAT-6-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一、适用范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培训机构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应遵循本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包括为提高农民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所开展的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现场观摩、交流实践、绩效评价、信息宣传、统计监测等内容。二、培训对象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的培训。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8%。三、培训目标高素质农民培训的目标...
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
PAGE\*MERGEFORMAT-6-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一、适用范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培训机构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应遵循本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包括为提高农民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所开展的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现场观摩、交流实践、绩效评价、信息宣传、统计监测等内容。二、培训对象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的培训。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8%。三、培训目标高素质农民培训的目标是聚焦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整体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按照以农民为中心、服务产业、注重质量、适度竞争、创新发展的原则,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四、培训管理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统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对各省进行工作指导和绩效管理,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年度任务计划,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受科技教育司委托,开展信息统计、质量监控和宣传,配合科技教育司加强培训体系、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运营管理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探索完善培育制度,健全培育体系和师资队伍,强化培训质量管控和项目监管,指导市县落实培训实施,创设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的政策。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所在地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民培训需求进行摸底调查,择优使用培训机构,对培训实施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开展相应数据信息管理和宣传,支持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五、培训方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制定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方案。省级及以下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本规范制定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或计划。实施方案或计划应结合当地生产发展需要和农民实际需求,确定培训内容、设计培训课程、优化培训形式、明确具体要求。六、培训类型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目标导向开展培训。经营管理型重点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创新创业带头人和农业经理人,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人员管理、市场开拓、产品营销和风险防控能力。专业生产型主要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能力和技术技能水平,提高其生产效率、质量标准和绿色发展水平。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提升培训对象所从事产业或所在岗位的核心能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七、培训层级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管理者、师资和优秀学员示范性培训。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主要开展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农业经理人和师资培训,以及组织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经营者高级班。地市级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培训、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培训、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等。八、培训模块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培训机构应遵循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见附件)规定,设计培训班课程。培训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等课程;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培训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训。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由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为本级开展的培训班讲授第一课。九、培训机构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指定或遴选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培训机构应具备培训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条件,包括:(一)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二)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四)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十、开班计划培训机构制定开班计划,报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批准后公开发布,接受农民报名。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开班计划实施培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以实习实训为主的培训每班不超过50人。培训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建立完善的培训班,加强培训班党建工作。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对培训情况实施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开展相应数据管理和信息宣传。承担其他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委托的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应与委托单位签订购买服务。十一、培训形式培训班主要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农业经理人培训增加模拟教学,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培训增加孵化指导。鼓励培训机构创新教学,改进培训形式,提高教学效果。(一)课堂教学。以团队建设、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二)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实习实践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动手操作、实地体验、现场交流。(三)线上学习。通过“云上智农”手机应用程序、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在线学习平台等开展网络直播、学习、在线练习、线上辅导,实现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四)模拟教学。包括模拟演练、情景体验等现场拟真教学形式。(五)孵化指导。在模拟创业环境下,组织学员创业见习和创业实训,演练创业过程。十二、培训师资农民培训师资类型包括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践讲师、创业导师。理论教师应当为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院校教师。技术讲师可为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政策讲师应当为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实践讲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应当具有创业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十三、培训教材培训机构应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选择培训教材。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农民培训教材评选,提出推荐教材目录,供培训机构参考使用。十四、考核评价及颁证培训机构通过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一)过程性评价。包括学习期间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二)结果性考核。对理论教学结果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三)实践技能考评。对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效果采取技能操作、撰写实践报告等方式进行考评。(四)证书颁发。以上3种考评均达到合格,可颁发培训证书。培训证书应反映培训班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课程)、学时数等培训信息。十五、信息档案(一)培训信息入库。培训机构应在培训班首次考核前将学员基础信息100%入库,并及时更新相关培训和考核信息。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维护本级培训对象、机构、基地和师资数据库,在首次使用培训机构、基地和师资时将相关信息入库,并对各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二)培训学员档案。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育学员档案,档案中应包括培训方案、学员信息、培训记录、考核结果、证书颁发和其他相关培训信息。(三)统计监测。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实行培训过程和效果第三方监测评价。十六、培训效果提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关注学员的产业发展情况,主动提供技术指导、政策推介、交流平台、在线服务等,帮助学员获取农业产业政策支持;及时挖掘和宣传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总结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培育模式;支持参训农民组织建立学习与发展平台,促进农民合作交流、协同发展;组织开展农民教育培训优秀学员、讲师、班主任、管理者评选,做好经验交流;搭建技能大赛、创业路演等交流平台,鼓励争优,倡导学优,引领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高质量发展。十七、绩效管理农业农村部对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开展情况实行绩效管理。在各省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各省上一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情况和效果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下一年度培育任务计划的主要依据。附件: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附件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培训类型培训层级总学时课程所占课时比例综合素养专业能力能力拓展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经营管理型家庭农场经营者省级120—16010%80%10%≥总学时的1/3≥总学时的1/10地市级≥12010%80%10%县级≥12010%80%10%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及骨干、农业企业负责人及单位骨干省级(含农业产业领军人才)120—24020%60%20%≥总学时的1/5地市级≥12020%60%20%县级≥12020%60%20%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地市级≥12020%60%20%≥总学时的1/3县级≥12020%60%20%农业经理人省级≥16020%60%20%≥总学时的1/8专业生产型地市级56—8010%80%10%≥总学时的2/3——县级≥4010%80%10%≥总学时的2/3技能服务型地市级56—8010%80%10%≥总学时的2/3县级≥4010%80%10%≥总学时的2/3
/
本文档为【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