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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服务基层行实施方案3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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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服务基层行实施方案3篇模板优质服务基层行实施方案3篇  优质服务基层行实施方案  根据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18〕14号)精神,为持续提升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在深入总结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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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服务基层行实施方案3篇  优质服务基层行实施方案  根据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18〕14号)精神,为持续提升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在深入总结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通过活动开展,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和健康横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活动遵循“分级负责、严格标准、全面覆盖、公开公正”的原则。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措施;动员和引导所有乡(镇)卫生院开展活动,对照标准提升服务能力和改善服务质量;主动公开活动流程和结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活动目标、范围和形式  (一)活动目标。通过活动,力争使所有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部分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  (二)活动范围。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所有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册的乡(镇)卫生院均应参加活动。村卫生室可参照执行。  (三)活动形式。本活动以开展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为主要形式,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功能任务。乡(镇)卫生院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二)合理配置资源。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备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  (三)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提高服务水平。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住院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按照要求开展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线影像等检查服务。  2.优化服务方式。合理设置门(急)诊布局,引导居民预约就诊。完善出(入)院服务流程,加强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提高履约质量和效果。开展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下沉。  (四)落实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要求,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管理,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居民获得感。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五)规范业务管理。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开展疾病防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抗菌药物管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促进合理用药,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六)完善综合管理。加强党建工作、行风建设、绩效考核、财务收支预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务和分工协作等建设,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县卫生计生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施泽邵县卫生计生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滕翠兰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韦其强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周庆凤县卫生计生局党组副书记  罗其来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黄登健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刘万坚县爱卫办专职副主任  黄卓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莫克成县卫计监督所所长  石朝阳县人民医院院长  李德峰县中医医院院长  陆世民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梁安阐县精神病医院院长  成员:由县卫生计生局办公室、基卫股、医政股、疾控股、妇幼股、财务股、人事股、项目信息规划股、爱卫办负责人及各乡(镇)卫生院院长组成。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活动动员和协调,并协助自治区和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复核或抽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划局基卫股,滕翠兰任主任,成员包括县卫生计划局党政办、基卫股、医政股、人事股、财务股、项目信息规划股、妇幼股等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活动组织指导及申报初审工作。乡(镇)卫生院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落实自评自审和申报工作。  (二)按照标准开展活动。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见附件)作为本次开展活动的依据。  (三)扎实开展自评。在活动周期内,乡(镇)卫生院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标准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自评自查,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  (四)按规定程序申请审核。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按程序向县卫生计生局申请审核,县卫生计生局对提交的初步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将达到基本标准的机构上报至市卫生计生委复核,再上报至自治区卫健委复核,自治区卫健委初核合格后,交由指定的专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实施复核、初步结论后再复核。  五、进度安排  (一)活动动员。2018年11月15至2018年11月20日各乡(镇)卫生院组织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纠。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4月20日各乡(镇)卫生院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认真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  (三)自评申报。2019年4月25日前,各乡(镇)卫生院完成自查自评,收集并将自评申报材料报县卫生计生局基卫股。  (四)完成初审。收到申报材料后,县卫生计生局基卫股及时组织开展申报初审,并于2019年5月5日前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市卫生计生委。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活动部署。各乡(镇)卫生院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明确责任分工,掌握能力标准,按要求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同时,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加强培训,确保全院干部职工领会活动内涵,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二)确保活动质量。各乡(镇)卫生院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活动标准,规范开展核查,时间服从质量,不追求数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于在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卫生计生局基卫股反馈。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卫生计生局通过县电视台、健康横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乡(镇)卫生院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四)推广典型创新经验。对活动的典型经验或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  (五)完善保障措施。按照深化医改等文件要求,合理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量,落实财政补助经费,完善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推动医保政策向乡(镇)卫生院倾斜;县级医院积极发挥医联体和医共体强基层的作用,引导乡(镇)卫生院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六)强化结果应用。以活动为契机,建立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床位设置、设备配备、特色科室建设、医疗技术准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等方面对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倾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县卫生计生局基卫股:韦小秋邮箱:。  优质服务基层行实施方案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对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生动体现,是推动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是贯彻落实新时期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的重大举措,是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客观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健康张掖”2030规划纲要》指标任务,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安排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在巩固提高“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成果的工作基础上,启动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持续改善广大群众就近享受安全、有效、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感受,不断提高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建设健康张掖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全面覆盖。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参加活动。  2.对标提高。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见附件2、3),对照标准查漏补缺,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着力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改善服务质量。  3.公开公正。主动公开活动流程和结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4.强化责任。市、县区、乡镇(村卫生室)、社区要层层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指标任务分解到每一位工作人员,明确进度,落实奖惩,确保活动效果。  二、活动目标、范围和形式  (一)活动目标。力争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部分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推荐标准,建立起符合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服务能力建设标准和评价体系。  (二)活动范围。全市范围内所有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册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当参加活动。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公立医疗机构均可参照执行。  (三)活动形式。注重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鼓励创新活动形式,结合实际开展自评申报、复核评价、评审认定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提高服务水平。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住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按照要求开展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线影像等检查服务。二是优化服务方式。合理设置门(急)诊布局,引导居民预约就诊。完善出(入)院服务流程,加强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开展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下沉。三是创新服务模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平台,在线签约、在线服务、在线咨询、在线查询等服务,引导广大群众深入了解和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履约质量和效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针对性地制订和落实签约服务包及帮扶措施,提供个性化、全方位、免费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送医上门”“送人就医”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病看不了、看病就医难等问题。  (二)落实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责共抓工程,精准开展健康管理,加强卫生科普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居民获得感。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三)规范业务管理。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开展疾病防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抗菌药物管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促进合理用药,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四)完善综合管理。加强党建工作、行风建设、绩效考核、财务收支预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务和分工协作等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计生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张掖市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及各乡镇、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也要层层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务求实效。  (二)扎实开展自评。参加活动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按照方案要求,对照标准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自评自查,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机构要按程序向县区卫计委提出审核申请。  (三)县级复核。县区卫计委对基层卫生机构提交的初步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将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机构上报至市卫生计生委。  (四)市级复核。市卫计委对县区上报的结果进行复核,将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机构上报至省卫生计生委。  (五)省级复核。省卫生计生委对市级上报的结果进行复核,对达到推荐标准的机构上报至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将适时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通报表扬。  (六)时间安排  1.安排部署:2018年11月底前。  2.开展自评:2018年11月下旬-2019年4月上旬。  3.县级复核:2019年4月下旬。  4.市级复核:2019年5月上旬。  5.省级复核:2019年5月下旬。  五、结果运用  (一)达到基本标准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可直接评定为一级乙等卫生院。  (二)达到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可直接申请二级医院等级评审。  (三)达到推荐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相关条件的加挂社区医院的牌子,从宽审批住院床位。  (四)达到基本标准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床位设置、设备配备、人员培训、特色科室建设、医疗技术准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  (五)未达到基本标准及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今后一律不可参加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  六、工作要求  (一)确保活动质量。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活动标准,规范开展核查,不盲目追求数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卫生计生委将组建专家指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活动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现场督查指导,适时开展复核认定。对活动开展缓慢或流于形式的县区及单位将予以通报问责。各县区要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的20日前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和活动信息各一篇。参加活动的基层机构要建立活动台账,留存文档和影像资料,做到有据可查。  (二)健全管理制度。市、县区成立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活动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抽查复核等工作。市、县区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抽取专家,组建工作小组开展现场核查。每个工作小组专家数量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回避制度、抽查复核、专家库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专家库原则上由医疗机构管理、医疗、中医药、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公共卫生、卫生计生监督、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构成,原则上应当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市、县区专家库可实行资源共享。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卫计委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深入总结活动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和工作举措,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专家遴选一批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向省卫生健康委推荐宣传。  (四)完善保障措施。要对照活动要求和能力标准,对制约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完善,如床位设置、设施设备、药物目录等,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和倾斜力度,形成协同效应。同时,要按照深化医改等文件要求,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落实财政补助经费,完善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推动医保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要发挥医联体和医共体强基层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1.张掖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领导小组  2.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  张掖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积英市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王彬市卫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  卓庆东市卫计委基层卫生科科长  马军市卫计委健康促进和信息管理科科长  韩柱市卫计委医政科科长  李永春市卫计委家庭发展和流动人口管理科科长  康东忠市卫计委规划财务科科长  李明市卫计委疾控科科长  张勇市卫计委执法监督科科长  王强市药采办主任  王立志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站长  杨海英市卫计委计划生育指导科副科长  顾晓莉市卫计委基层卫生科干部  王凯市卫计委基层卫生科干部  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推进,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基层卫生科,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督导评价、总结完善,及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确保全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顺利实施。  优质服务基层行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和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卫〔2018〕226号)文件精神,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就医环境,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群众就医满意度,决定在全市卫计系统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______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提出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和建设健康巩义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卫计委负责全系统“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动员和协调,组织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督促方案的落实,配合省卫生健康委、郑州市卫计委开展复核或抽查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相关要求,对照标准,逐项逐条,查漏补缺,切实提高服务能力。  二、活动目标、范围和形式  (一)活动目标。用3-5年的时间,力争使全市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部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二)活动范围。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参加活动,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参照执行。  (三)活动形式。以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为主要形式,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功能任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二)合理配置资源。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备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  1.乡镇卫生院:  (1)建筑面积、床位:床位10-20张的,建筑面积达到300~1100平方米;床位21-99张的,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50平方米;100张床位及以上,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55平方米。  (2)人员配备: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的要求,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设立中医科的,中医类别医师不少于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达到**%以上,且辖区内每万服务人口注册全科医师数不少于2人。  (3)主要设备配置:参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的要求,配备相关设备的基础上,配备必要的中医药服务设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仪、血凝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空气消毒机、麻醉机、胃镜、呼吸机以及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其它设备。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建筑面积、床位:服务人口小于5万人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400平方米;服务人口5-7万人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700平方米;服务人口大于7万人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日间观察床不少于5张。实际开放床数不少于20张,1-50张(含)床位的,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25平方米;50张床位以上的,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30平方米。  (2)人员配备: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不低于单位职工总数的**%,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卫技人员占比**%以上。每万服务人口注册全科医师数不少于2人,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1名执业医师。其中,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和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分别不少于1人。根据医护比不低于1:1的比例配备注册护士;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至少配备1名具有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3)主要设备配置:在《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要求配备相关设备的基础上,配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心电监测仪、远程心电监测、基于信息化的便携式出诊设备、出诊交通工具以及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其它设备。服务能力特别突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予以配备空气消毒机、呼吸机、动态心电监测仪、动态血压监测仪等设备仪器。  (三)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提高服务水平。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60种(乡镇卫生院70种)常见病、多发病;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应急能力建设,开展服务区域内24小时急诊服务,对急性创伤、急诊分娩、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高危新生儿等重点病种具备初步识别与处理能力;加强住院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提供合格的中药饮片,并提供代煎服务。按照要求开展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能够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2种以上慢性病(高血压、2型糖尿病)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线影像等检查服务。二是优化服务方式,合理设置门(急)诊布局,设立咨询服务台、候诊区,开展导诊、分诊服务,引导居民预约就诊;完善出(入)院服务流程,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住院诊疗,执行留观、入院、出院、转院制度,制定服务流程;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服务人口原则上不超过2***人。以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人群提供相应的个性化服务。推进“互联网+家庭签约服务”,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交流互动平台,提高履约质量和效果。开展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下沉。  (四)落实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开展1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管理,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居民获得感。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五)规范业务管理。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开展疾病防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抗菌药物管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促进合理用药。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六)完善综合管理。加强党建工作、行风建设、绩效考核、财务收支预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务和分工协作等管理制度建设。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组织。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方法步骤。一是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和整改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活动要求,对照标准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自评自查。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符合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机构按程序向卫计委提出审核申请。二是逐级上报、分级审核。卫计委对提交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将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机构上报至郑州市卫计委。郑州市卫计委组织专家对我市上报的结果进行复核。对达到基本标准的机构进行确认,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对达到推荐标准的机构申请省卫生健康委进行复核确认。  (三)时间安排。2019年1月启动实施,2019年6月底前,我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要求,完成自评和整改工作。7月底前,我市卫计委完成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审核上报工作。10月底前,郑州市卫计委完成市级复核工作。2020年后,郑州市级评审每年一次,原则上11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基层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为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关键在基层。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是今后一段时期基层卫生的中心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努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  (二)稳步推进,确保质量。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执行活动标准,规范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按照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专项培训,建立台账,留存文档和影像资料,做好总结,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卫计委将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要求对辖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督导、审核把关。  (三)注重结合,提升能力。结合《郑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五年规划》,着力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用房建设、医疗设备设施配备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问题;结合省、市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培训及其他培训项目,着力提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门、急诊和住院服务能力;结合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着力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发挥二级公立医院及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等支撑平台在签约服务中的技术指导和资源支持等作用,着力提升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综合服务能力;结合深化医改相关政策,着力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模式;充分发挥医联体和医共体强基层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大力宣传“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活动的理解和支持,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五)遴选典型,推广经验。各基层医疗机构要深入开展活动总结经验,卫计委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典型经验,特别是在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诊疗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创新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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