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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

2021-08-17 4页 doc 616KB 1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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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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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IMBstandardizationoffice【IMB5AB-IMBK08-IMB2C】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附件1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一、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类型序号指标考核要求备注一、综合管理(8)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①按照各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职能;②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1-2位园林绿化专业(其中地级以上城市至少2位)人员,并具有相应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管理的全过程指导服...
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
IMBstandardizationoffice【IMB5AB-IMBK08-IMB2C】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附件1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一、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类型序号指标考核要求备注一、综合管理(8)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①按照各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职能;②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1-2位园林绿化专业(其中地级以上城市至少2位)人员,并具有相应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管理的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①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建设、专业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②近2年(含申报年)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与本年度新建、改建及扩建园林绿化项目相适应;③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城市绿地总量相适应,且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①具有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独立或合作模式的科研机构和生产基地,并具有与城市(区)规模、经济实力及发展需求相匹配的技术队伍,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资金保障到位;②近2年(含申报年)有园林科研项目成果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③开展市花、市树研究及推广应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实施①《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后一年内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修)订工作;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或能力的单位编制(修订),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协调,并依法报批,实施情况良好。①为否决项城市绿线管理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划定绿线,并在两种以上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禁侵占。否决项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城市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城市园林绿化法规、标准、制度。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①建立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并有效运行;②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③可供市民查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城市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80%二、绿地建设(1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建成区绿地率(%)≥31%否决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人均建设用地小于105㎡的城市≥㎡/人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人均建设用地大于等于105㎡的城市≥㎡/人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0%;5000㎡(含)以上公园绿地按照5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含)-5000㎡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采用1000㎡(含)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否决项;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60%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25%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人)≥㎡/人否决项;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95%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或年提升率(%)达标率≥50%或年提升率≥10%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95%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80%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80%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植物园建设地级市至少有一个面积40公顷以上的植物园,并且符合相关制度与标准规范要求;地级以下城市至少在城市综合公园中建有树木(花卉)专类园。三、建设管控(11)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值≥公园规范化管理①公园管理符合公园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②编制近2年(含申报年)城市公园建设并严格实施;③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④对国家重点公园、历史名园等城市重要公园实行永久性保护;⑤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保障公园的公益属性。公园免费开放率(%)≥95%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功能完善建设①在全面摸底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或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有专章;②承担防灾避险功能的公园绿地中水、电、通讯、标识等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城市绿道规划建设①编制城市绿道建设规划,以绿道串联城乡绿色资源,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绿色出行的场所和途径。通过绿道合理连接城乡居民点、公共空间及历史文化节点,科学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历史遗存等;②绿道建设符合《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③绿道及配套设施维护管理良好。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①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保护率100%;②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①园林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栽植全冠苗木为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广场、喷泉、水景、人工大水面、大草坪、大色块、雕塑、灯具造景、过度亮化等;②合理选择应用乡土、适生植物,优先使用本地苗圃培育的种苗,严格控制反季节种植、更换行道树树种等;③因地制宜推广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立体绿化推广因地制宜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且效果良好。城市历史风貌保护①已划定城市紫线,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或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经过审批,实施效果良好;②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得到有效保护。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①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的管理机构,管理职能到位,能够有效行使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职责;②规划区内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公约进行保护管理;③具有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规划,严格履行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批等手续。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编制海绵城市规划,并依法依规批复实施,建成区内有一定片区(独立汇水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四、生态环境(9)城市生态空间保护①城市原有山水格局及自然生态系统得到较好保护,显山露水,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和功能完好性;②完成城市生态评估,制定并公布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库。设区城市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县级城市为市域范围生态网络体系建设①结合绿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统筹城乡生态空间;②合理布局绿楔、绿环、绿道、绿廊等,将城市绿地系统与城市外围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有机连接,将自然要素引入城市、社区。设区城市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县级城市为市域范围生物多样性保护①已完成不小于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②已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③本地木本植物指数≥。城市湿地资源保护①完成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②已编制《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并按有关法规标准严格实施。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山体生态修复①完成对城市山体现状的摸底与生态评估;②对被破坏且不能自我恢复的山体,根据其受损情况,采取相应的修坡整形、矿坑回填等工程措施,解决受损山体的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保护山体原有植被,种植乡土、适生植物,重建山体植被群落。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废弃地生态修复科学分析城市废弃地的成因、受损程度、场地现状及其周边环境,运用生物、物理、化学等技术改良土壤,消除场地安全隐患。选择种植具有吸收降解功能、抗逆性强的植物,恢复植被群落,重建生态系统。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城市水体修复①在保护城市水体自然形态的前提下,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开展以控源截污为基础的城市水体生态修复,保护水生态环境,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改善水体水质,提高水环境质量,拓展亲水空间;②自然水体的岸线自然化率≥80%,城市河湖水系保持自然连通;③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50%;④建成区内消除黑臭水体。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292天城市热岛效应强度(℃)≤℃五、市政设施(6)城市容貌评价值≥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99%城市污水处理①城市污水处理率≥90%;②城市污水处理污泥达标处置率≥90%。①为否决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否决项城市道路建设①城市道路完好率≥95%;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及实施方案,确保2020年达到城市路网密度≥8公里/平方公里和城市道路面积率≥15%。城市景观照明控制①体育场、建筑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外,所有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照明严格按照《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进行设计,被照对象照度、亮度、照明均匀度及限制光污染指标等均达到规范要求,低效照明产品全部淘汰;②城市照明功率密度(LPD)达标率≥85%。六、节能减排(4)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30%林荫路推广率(%)≥70%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制定步行、自行车交通体系专项规划,获得批准并已实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①近2年(含申报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40%;②节能建筑比例:严寒寒冷地区≥60%,夏热冬冷地区≥55%,夏热冬暖地区≥50%;③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七、社会保障(4)住房保障建设①住房保障率≥80%;②连续两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100%。棚户区、城中村改造①建成区内基本完成现有棚户区和城市危房改造,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②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按规划实施。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无障碍设施建设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其使用及维护管理情况良好。综合否定项对近2年内发生以下情况的城市,均实行一票否决:①城市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重大事故;②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建设事件;③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④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类型序号指标考核要求备注一、综合管理(8)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①按照各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职能;②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2-3位园林绿化专业(其中副省级以上城市3位)人员,并具有相应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管理的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①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建设、专业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②近3年(含申报年)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与本年度新建、改建及扩建园林绿化项目相适应;③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城市绿地总量相适应,且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城市园林绿化科研①具有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独立或合作模式的科研机构和生产基地,并具有与城市规模、经济实力及发展需求相匹配的技术队伍,且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资金保障到位;②近3年(含申报年)有园林科研项目成果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后一年内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订工作;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协调,并依法报批,实施情况良好。城市绿线管理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现状绿地都已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否决项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城市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城市园林绿化法规、标准、制度。城市数字化管理①已建立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并有效运转,可供市民查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②城市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对城市建成区公共区域的监管范围覆盖率100%。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90%二、绿地建设(1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建成区绿地率(%)≥35%否决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人均建设用地小于105㎡的城市≥㎡/人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人均建设用地大于等于105㎡的城市≥㎡/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0%;5000㎡(含)以上公园绿地按照5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含)-5000㎡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采用1000㎡(含)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否决项;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70%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28%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人)≥㎡/人否决项;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或年提升率(%)达标率≥60%或年提升率≥10%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85%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90%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三、建设管控(8)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值≥公园规范化管理①公园管理符合公园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②编制近3年(含申报年)城市公园建设计划并严格实施;③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④对国家重点公园、历史名园等城市重要公园实行永久性保护;⑤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保障公园的公益属性。公园免费开放率(%)≥95%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城市绿道规划建设①编制城市绿道建设规划,以绿道串联城乡绿色资源,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绿色出行的场所和途径。通过绿道合理连接城乡居民点、公共空间及历史文化节点,科学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历史遗存等;②绿道建设符合《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③绿道及配套设施维护管理良好。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①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保护率100%;②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①园林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栽植全冠苗木为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广场、喷泉、水景、大人工水面、大草坪、大色块、雕塑、灯具造景、过度亮化等;②合理选择应用乡土、适生植物,优先使用本地苗圃培育的种苗,严格控制行道树树种更换、反季节种植等;③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立体绿化面积逐年递增且效果良好;④因地制宜推广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①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的管理机构,管理职能到位,能够有效行使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职责;②规划区内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公约进行保护管理;③具有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规划,严格履行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批等手续。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编制海绵城市规划,并依法依规批复实施,建成区内有一定片区(独立汇水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四、生态环境(9)城市生态空间保护①城市原有山水格局及自然生态系统得到较好保护,显山露水,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和功能完好性;②完成城市生态评估,制定并公布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库;③有成功的生态修复案例及分析。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生态网络体系建设①结合绿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统筹城乡生态空间;②合理布局绿楔、绿环、绿道、绿廊等,将城市绿地系统与城市外围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有机连接,将自然要素引入城市、社区。设区城市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县级城市为市域范围生物多样性保护①完成不小于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②已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③有五年以上的监测记录、评价数据,综合物种指数≥,本地木本植物指数≥。城市湿地资源保护①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②已编制《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并按有关法规标准严格实施。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山体生态修复①完成对城市山体现状的摸底与生态评估;②对被破坏且不能自我恢复的山体,根据其受损情况,采取相应的修坡整形、矿坑回填等工程措施,解决受损山体的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保护山体原有植被,种植乡土、适生植物,重建山体植被群落;③破损山体生态修复率每年增长不少于10个百分点或修复成果维护保持率≥95%。设区城市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县级城市为市域范围废弃地生态修复①科学分析城市废弃地的成因、受损程度、场地现状及其周边环境,运用生物、物理、化学等技术改良土壤,消除场地安全隐患。选择种植具有吸收降解功能、抗逆性强的植物,恢复植被群落,重建生态系统;②废弃地修复再利用率每年增长不少于10个百分点或修复成果维护保持率≥95%。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城市水体修复①在保护城市水体自然形态的前提下,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开展以控源截污为基础的城市水体生态修复,保护水生态环境,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改善水体水质,提高水环境质量,拓展亲水空间;②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城市河湖水系保持自然连通;③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60%;④建成区内消除黑臭水体;⑤《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规定的内涝防治重现期以内的暴雨时,建成区内未发生严重内涝灾害。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292天城市热岛效应强度(℃)≤℃五、市政设施(6)城市容貌评价值≥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100%城市污水处理①城市污水应收集全收集;②城市污水处理率≥95%;③城市污水处理污泥达标处置率100%;④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200mg/L或比上年提高10%以上。②为否决项城市垃圾处理①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②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达到I级标准,焚烧厂全部达到2A级标准;③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④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建立。①为否决项城市道路建设①城市道路完好率≥95%;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及实施方案,确保2020年达到城市路网密度≥8公里/平方公里和城市道路面积率≥15%。城市地下管线和综合管廊建设管理①地下管线等城建基础设施档案健全;②建成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③遵照相关要求开展城市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并考核达标。六、节能减排(5)城市再生水利用率(%)≥30%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40%林荫路推广率(%)≥85%否决项;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①制定步行、自行车交通体系专项规划,获得批准并已实施;②建成较为完善的步行、自行车系统。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①近3年(含申报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50%;②节能建筑比例:严寒寒冷地区≥65%,夏热冬冷地区≥60%,夏热冬暖地区≥55%;③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综合否决项对近3年内发生以下情况的城市,均实行一票否决:①城市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重大事故;②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建设事件;③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④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三、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类型序号指标考核内容备注一、综合管理(8)园林绿化管理机构①按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管理职能;②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1-2位园林绿化专业人员,并具有相应的园林绿化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县域园林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管理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①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建设、专业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②近2年(含申报年)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且与本年度新建、改建及扩建园林绿化项目相适应;③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绿地总量相适应,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园林绿化科研应用近2年(含申报年)积极应用园林绿化新技术、新成果。《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实施①《县城总体规划》审批后一年内编制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②《绿地系统规划》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或能力的单位编制(修订),与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协调,并依法审核批准实施。①为否决项绿线管理严格实施县城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禁侵占。否决项园林绿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园林绿化规章、规范、制度。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已建立园林绿化信息数据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可供市民查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公众对园林绿化的满意率(%)≥85%二、绿地建设(1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建成区绿地率(%)≥33%否决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人否决项;考核范围为建成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0%;1000-2000(含)㎡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以上公园绿地按照500m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参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计算。考核范围为建成区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的综合公园(个)≥1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95%考核范围为建成区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或年提升率(%)达标率≥50%或年提升率≥10%考核范围为建成区道路绿化普及率(%)≥95%考核范围为建成区道路绿地达标率(%)≥80%考核范围为建成区防护绿地实施率(%)≥80%考核范围为建成区河道绿化普及率(%)≥85%考核范围为建成区三、建设管控(10)绿地系统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①绿地系统规划得到有效执行,绿地建设符合规划;②绿化建设成果得到有效保护,规划绿地性质无改变;③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参与公园绿地建设项目设计和项目竣工验收。大树移植、行道树树种更换等控制管理①制定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及随意更换行道树树种的制度或管控措施,并落实良好;②近2年(含申报年),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建设或改、扩建中未曾发生大规模(群植10株以上)移植大树(胸径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以及高度超过6米的针叶树)、未经专家论证及社会公示认可而更换行道树树种等现象。公园规范化管理①公园免费开放率100%;②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公园功能完善,设施完好,安全运行;③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保障公园的公益属性。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功能完善建设①在全面摸底评估的基础上,编制《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或在《绿地系统规划》中有专章;②承担防灾避险功能的公园绿地中水、电、通讯、标识等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加分项绿道建设管理①绿道建设符合《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②绿道及配套设施维护管理良好。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①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保护率100%;②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①园林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栽植全冠苗木为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广场、喷泉、水景、人工大水面、大草坪、大色块、假树假花、雕塑、灯具造景、过度亮化等;②合理选择应用乡土、适生植物,严格控制反季节种植等。立体绿化推广因地制宜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且效果明显。加分项历史风貌保护①制订县域内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并已获批准,实施效果良好;②县城发展历史印迹清晰,老县城形态保存基本完好,县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得到有效保护;③规划区内道路格局符合县城形态特征,尺度宜人,不盲目拓宽取直;④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代表性建筑保存完好,新建建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特征,风格协调统一。考核范围为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①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职能明确,并正常行使职能;②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公约进行保护管理;③具有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规划,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依法办理选址审批手续。考核范围为规划区四、生态环境(6)生态保护与修复①县域原有山水格局及自然生态系统得到较好保护,显山露水,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和功能完好性;②水体岸线绿化遵循生态学原则,自然河流水系无裁弯取直、筑坝截流、违法取砂等现象,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③自然山体保护完好,无违法违规开山采石、取土以及随意推山取平等现象;④按照县城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⑤依据规划推进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考核范围为规划区生物多样性保护①已完成不小于县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②以生物物种普查为基础,在《绿地系统规划》中有生物多样性保护专篇;③生物物种总量保持合理增长,重要物种及其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加分项乡土、适生植物资源保护与应用①结合风景名胜区、植物专类园、综合公园、生产苗圃等建立乡土、适生植物种质资源库,并开展相应的引种驯化和快速繁殖试验研究;②积极推广应用乡土及适生植物,在试验基础上推广应用自衍草花及宿根花卉等,丰富地被植物品种;③本地木本植物指数≥。湿地资源保护①已完成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②以湿地资源普查为基础,制定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及其实施方案;③规划区内湿地资源保护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职能正常行使,资金保障到位。加分项;考核范围为规划区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292天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60%五、市政设施(8)县容县貌①建成区环境整洁有序,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和广告设置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无违章私搭乱建现象。居住小区和街道环卫保洁制度落实,无乱丢弃、乱张贴、乱排放等行为;②商业店铺:灯箱、广告、招牌、霓虹灯、门楼装璜、店面装饰等设置符合建设管理要求,无违规设摊、占道经营现象;③交通与停车管理:建成区交通安全管理有序,车辆停靠管理规范;④公厕数量达标,设置合理,管理到位。设置密度应≥3座/km2,设置间距应满足《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相关要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95%污水处理①污水处理率≥85%;②有污泥达标处理设施,污水处理污泥达标处置率≥60%;③城区旱季无直接向水体排污现象,年降雨量400mm(含)以上的新建城区采用雨污分流建设,老城区有雨污分流改造计划。①为否决项;②③为加分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否决项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90%道路完好率(%)≥95%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①县城供水、供气、供热、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②运行完善,监管到位,县城安全运行得到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建成区内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使用及维护管理情况良好。六、节能减排(3)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30%考核北方供暖地区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①近2年(含申报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所占比例≥30%;②节能建筑比例:严寒寒冷地区≥40%,夏热冬冷地区≥35%,夏热冬暖地区≥30%;③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林荫路推广率(%)≥60%考核范围为建成区综合否决项对近2年内发生以下情况的县城,均实行一票否决:①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重大事故;②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建设事件;③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④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四、国家园林城镇标准类型序号指标考核内容备注一、综合管理(4)园林绿化管理职能①有具体部门或专职的园林绿化专业人员负责镇区范围园林绿化管理工作;②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管理职能。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①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纳入镇政府财政预算;②近2年(含申报年)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且与本年度新建、改建及扩建园林绿化项目相适应;③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绿地总量相适应,且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绿地系统规划编制①在镇总体规划中有绿地系统规划专篇,充分体现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园林绿化理念;②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与区域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相协调,满足防灾避险要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①严格落实当地建设管理、养护管理、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园林绿化规章、规范、制度。②建立公共信息发布平台,能满足公众参与,并保障有效社会监督。二、绿地建设与管控(10)绿化覆盖率(%)≥36%考核范围为建成区绿地率(%)≥31%否决项;考核范围为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人否决项;考核范围为建成区公园绿地建设与管理①公园绿地布局合理均匀,至少有一个具备休闲、娱乐、健身、科普教育及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的公园,并符合《公园设计规范》;②以植物造景为主,推广应用乡土、适生植物;植物配置注重乔灌草(地被)合理搭配,突出地域风貌和历史文化特色;③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应急避险场所并保障日常维护管理规范到位。道路绿化①建成区内主要干道符合城镇道路绿化设计相关标准规范;②至少有一条符合“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的达标林荫路;③道路绿化普及率≥85%;④道路绿地达标率≥80%。考核范围为建成区近2年(含申报年)附属绿地达标建设①新建小区绿地率≥30%,改建小区绿地率≥25%;②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绿地建设达标。河道、水体绿化普及率(%)≥80%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①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保护率100%;②完成镇区范围内、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否决项绿地管控①现有各类绿地均得到有效保护;②制定严格控制改变规划绿地性质、占用规划绿地等管理措施并有效实施。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①积极推广应用乡土及适生植物;②园林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栽植全冠苗木为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广场、喷泉、水景、人工大水面、大草坪、大色块、假树假花、雕塑、灯具造景、过度亮化等;③因地制宜推广阳台、屋顶、墙体等立体绿化。三、生态环境(2)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50%湿地资源保护已完成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和湿地资源保护规划专研究,并采取措施有效保护。加分项;考核范围为规划区四、市政设施(7)镇容镇貌①镇区环境整洁有序,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和广告设置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无违章私搭乱建现象,居住小区和街道环卫保洁制度落实,无乱丢弃、乱张贴、乱排放等行为;②商业店铺:灯箱、广告、招牌、霓虹灯、门楼装璜、门面装饰等设置符合建设管理要求,无违规设摊、占道经营现象;③交通与停车管理:建成区交通安全管理有序,车辆停靠管理规范;④公厕数量达标,设置合理,管理到位。城镇供水①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80%;②城镇供水水质检测项目合格率≥95%。污水处理与排放①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70%;②旱季无直接向江河湖泊排污现象,年降雨量400mm以上的地区新镇区实施雨污分流,老镇区有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加分项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①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②镇区无100立方米以上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③鼓励实施垃圾减量、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有关宣传教育,并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①为否决项;②③为加分项道路设施①道路路面质量良好;②道路设施完善,路面及照明设施完好,雨箅、井盖、盲道等设施建设维护完好。节能减排①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建筑)采用节能技术;新建建筑执行国家节能或绿色建筑标准,既有建筑有节能改造计划并实施;②推广使用太阳能、地热、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③推广雨水收集利用、中水回用、污水再生利用。④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加分项无障碍设施建设镇区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推行无障碍设施。五、特色风貌(3)生态保护与修复①镇域内原有山水格局、河流水系、湿地资源等自然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良好;②无改变自然地貌、开山采石、填埋水体、河湖岸线及水底过度硬化等情况;③依据规划推进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显山露水,保护自然生态。历史风貌保护镇域内历史文化遗存、地域风貌资源得到妥善保护与管理。城镇建设特色①城镇规模适宜,布局合理,特色鲜明;②城镇风貌与其地域自然环境特色协调,体现地域文化特色,整体建筑风貌协调统一;③城镇路网结构符合镇区空间形态特征,不盲目拓宽取直。综合否决项对近2年内发生以下情况的城镇,均实行一票否决:①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重大事故;②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建设事件;③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④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五、相关指标解释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指由城市(县、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指导、管理本行政区域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园林和城市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绿线管理城市绿线是城市中各类绿地范围的管理控制界线。城市绿线管理是指城市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划定并严格控制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指在城市政府及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等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与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养相关的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等。纳入考评的园林绿化制度主要包括绿线管理、绿地建设及养护管理、城市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城市数字化管理指城市园林绿化、道路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包含地面及地下设施)实施数字化管理的状况及效果,包括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运行管理及效果评估等。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指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及监管平台等,利用遥感或其他动态信息对城市各类绿地进行实时监管。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本考核指标是针对市民群众对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与管养的满意程度进行抽查评估。抽查方式为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城市人口的千分之一。计算方法: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度(%)=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总分(M)大于等于8分的公众人数(人)/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被抽查公众的总人数(人)×100%。注:满意度总分为10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1)城市建成区是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城市建成区界线的划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不能突破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范围,且形态相对完整。(2)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包括屋顶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及零星树木的垂直投影面积,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以及灌木树冠下的草本植物垂直投影面积均不能重复计算。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km2)/建成区面积(km2)×100%建成区绿地率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各类城市绿地面积(km2)/建成区面积(km2)×100%考核说明:允许将建成区内、建设用地外的部分“其它绿地”面积纳入建成区绿地率统计,但纳入统计的“其他绿地”面积不应超过建设用地内各类城市绿地总面积的20%;且纳入统计的“其他绿地”应与城市建设用地相毗邻。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公园绿地指向公众开放,具有游憩、生态、景观、文教和应急避险等功能,有一定游憩和服务设施的绿地。公园绿地的统计方式应以现行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为主要依据,不得超出该标准中各类公园绿地的范畴,不得将建设用地之外的绿地纳入公园绿地面积统计。计算方法: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人)=公园绿地面积(m2)/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人)考核说明:(1)关于水面的统计,公园绿地中纳入到城市建设用地内的水面计入公园绿地统计,未纳入城市建设用地的水面一律不计入公园绿地统计。(2)人口数量按照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计算。按照《全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要求,从2006年起,城区人口包括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计算方法: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hm2)/居住用地总面积(hm2)×100%考核说明:(1)公园绿地按现行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统计,其中社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2)对设市城市,5000㎡(含)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5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含)-5000㎡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采用1000㎡(含)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对县城,1000-2000㎡(含)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以上公园绿地按500m服务半径考核。(3)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应以公园各边界起算。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建成区乔灌木的垂直投影面积(hm2)/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hm2)×100%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计算方法:城市各城区绿地率(%)=城市各城区建成区内各类城市绿地面积(km2)/城市各城区的建成区面积(km2)×100%考核说明:(1)未设区城市应按建成区绿地率进行评价;(2)历史文化街区可不计入各城区面积和各城区绿地面积统计范围。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计算方法: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人)=城市各城区建成区内公园绿地面积(m2)/城市各城区的常住人口数量(人)考核说明:(1)未设区城市应按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评价;(2)历史文化街区面积超过所在城区面积50%以上的城区可不纳入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评价。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或年提升率(%)计算方法: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建成区内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数量(个)/建成区范围内居住区(单位)总数量(个)×100%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年提升率(%)=建成区内每年新增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数量(个)/建成区范围内总居住区(单位)总数量(个)×100%考核说明: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标准详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标准》;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考核管理办法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标准序号指标考核标准1组织管理由相应的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居住区(单位)园林绿化进行监督和指导。居住区(单位)绿地日常养护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绿地日常管护和改造提升经费参照当地养护定额标准纳入预算,落实到位。绿地规划、设计、建设、管养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居民(单位职工)对居住区(单位)园林绿化的满意率≥85%。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垃圾减量及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等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至少每季度举办一次公益活动(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2规划建设新建居住区绿地率≥30%,改建居住区绿地率≥25%,居住区集中绿地建设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单位绿地率符合《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绿地布局、功能分区合理,与居住区(单位)地形及建筑协调,突出居住区(单位)特色。园林建筑、小品、设施满足居民(单位职工)休憩、健身文化娱乐及科普宣传等功能需要,造型美观,尺度、体量、色调与环境协调,位置得当。积极推广阳台、屋顶、墙体、棚架等立体绿化。以植物造景为主,推广应用乡土及适生植物,乔、灌、花、草(地被)合理配置,层次分明、季相丰富。推行生态绿化方式,严格控制硬质铺装、大树移植、植物亮化、模纹色块、假树假花等违背节约型、生态型园林绿化建设理念与要求的做法。3管养维护年度管养具体细致、责任分工明确,植物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及时到位。推广无公害农药及生物技术防治病虫害。植物长势良好,无明显死株、残株、缺株等,无裸露土地。爱绿护绿等环保宣传到位,主要植物标识设置完善,积极推广二维码标牌。完成居住区(单位)内古树名木及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的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保护管理措施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齐全、醒目。无侵占、破坏绿地及毁坏树木花草、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规划建成绿地保存率100%。4配套设施建(构)筑物、公共设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无私搭乱建现象。道路、广场平整无破损;停车设施完好,车辆停放有序,交通秩序良好;照明采用节能照明技术和灯具且使用正常。排污、排水、垃圾收集清运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环境整洁、美观、舒适。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按照现行的《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要求,道路绿地率达到以下标准的纳入达标统计: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m~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为达标。计算方法: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绿地率达标的城市道路长度(km)/城市道路总长度(km)×100%考核说明:(1)道路绿地率是指道路红线范围内各种绿带宽度之和占总宽度的百分比。(2)考虑到数据统计的难度和一些特殊情况,道路红线宽度小于12米的城市道路和历史传统街区,不纳入评价范围。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防护绿地是为了满足城市对卫生、隔离、安全要求而设置的,其功能是对自然灾害、城市公害等起到一定的防护或减弱作用,不宜兼作公园绿地使用。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是指依《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建成区内已建成的防护绿地面积占建成区内防护绿地规划总面积的比例。计算方法: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城市建成区内已建成的防护绿地面积(hm2)/城市建成区内防护绿地规划总面积(hm2)×100%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值指标解释:是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水平、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城市绿地功能实现水平、城市绿地景观水平及城市绿地人文特性(文化性、艺术性和地域特色性)进行综合评价。该指标由实地考查专家组负责按抽样统计法现场考查、评估、打分、核算;最终结果以住房城乡建设部专家考查组的综合评价值为准。计算方法:E综合=E综1×+E综2×+E综3×+E综4×+E综5×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值评价表评价内容评价分值代码权重分~分分~分小于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水平①城市绿地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体现“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的基本原则。绿地营造考虑城市气候、地形、地貌、土壤等自然特点,充分保护和利用原有地形、植被等原生态要素和环境。②公园绿地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设计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和前瞻性。③绿地施工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要求,施工工艺应具备科学性、先进性、独特性、新颖性,主要节点的细部处理精致、流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完备。好一般差E综1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①各类绿地维护管理制度健全,有完整的组织管理体系,养护管理人员专业、年龄及能力结构合理。②植物生长健壮,无明显病虫害,无死株、缺株;植物修剪适度,无明显枯枝、断枝、病枝,植物保存率为100%。③临时摆放的植物更换及时、草坪无空秃,绿地无黄土裸露现象。④公园绿地的附属设施、建筑、小品、园路、标牌标识等布局合理,维护保养完好。好一般差E综2城市绿地功能实现水平①满足城市居民日常休闲健身等需求;公园绿地出入口位置、外部道路交通条件方便市民使用;公园绿地内部道路组织以及公厕、售卖、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的数量、规模和位置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②满足科普教育、防灾避险以及地方历史文化遗产、遗存、遗迹等的保护与展示需求。③道路绿地满足对城市街区识别、交通隔离、遮阴防尘降噪等需求。④防护绿地植物种类选择、配置方式、种植宽度等满足相应的防护要求。好一般差E综3城市绿地景观水平①因地制宜,植物材料选择以适应生境、成活并健康生长为基本原则;乔灌草(地被)合理配置、层次丰富;重视植物群落的配置,突出季相变化,体现适地适树和生物多样性;生态效益与景观效果兼顾。②绿地设计对于自然和人文景观的塑造表达准确、完整、真实,特色鲜明,景观效果符合园林美学的要求。③城市绿地系统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对城市风光带的保护和完善成效显着,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独特植物景观。④城市出入口和重要的街头绿地节点景观特色明显,城市主干道绿化基本体现“一路一景”的园林设计特色。好一般差E综4城市绿地人文特性①公园绿地设计风格、植物配置符合当时当地的历史文化独特性,注重历史文化、艺术景观的结合;雕塑小品、亭廊等园林构筑物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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