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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侵权案例-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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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侵权案例- (7页)渎职侵权案例:渎职侵权案例:篇一:省检察院公布十大典型反贪案例和十大典型反渎职侵权案例省检察院公布十大典型反贪案例和十大典型反渎职侵权案例一、据2012年3月30日《广州日报》报道,3月29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今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近期反贪十大典型案例。据悉,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查办地厅级以上干部15人。其中,原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兼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少雄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去年共查办贪贿大案1231件。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唐永汉说,2011年广东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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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侵权案例:渎职侵权案例:篇一:省检察院公布十大典型反贪案例和十大典型反渎职侵权案例省检察院公布十大典型反贪案例和十大典型反渎职侵权案例一、据2012年3月30日《广州日报》报道,3月29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今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近期反贪十大典型案例。据悉,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查办地厅级以上干部15人。其中,原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兼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少雄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去年共查办贪贿大案1231件。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唐永汉说,2011年广东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2128件,初查1855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93件1685人。侦查终结贪污贿赂案件1406件1702人,与上一年同期相比上升1.71%。其中,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697件748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5.35%;立案侦查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55件399人,立案人数占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总数的23.68%。唐永汉说,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1231件,要案140人(含地厅级以上干部15人),分1别占立案总数的88.37%和8.31%。同时,抓获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165名,同比增长136%。十大典型反贪案例:1.“粤北首富”向黄少雄行贿当上省工商联副主席。去年,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查办了原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兼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正厅级)黄少雄受贿案。经查,黄少雄利用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36万元、港币110万元、澳币5万元。其中,“粤北首富”朱思宜就曾通过行贿黄少雄,于2007年顺利当选为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去年7月4日,潮州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黄少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没收已追缴犯罪赃款人民币915万余元、港币100万元,上缴国库。2.佛山中院行政庭原庭长受贿1110万被判无期。佛山市检察院反贪局、佛山市三水区检察院反贪局联合查办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原庭长谢少清受贿案。经查,2001年至2007年间,谢少清利用其担任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行政庭庭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处理案件、拍卖业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110万元。2011年7月5日,东莞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谢少清无期徒刑,剥脱政治权利终身,并2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年9月23日,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3.深圳民政局6官员收受殡葬用品经营单位贿赂。深圳市检察院反贪局和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反贪局联合查办原深圳市民政局军需供应站站长陈海云等人系列贿赂案。陈海云、王简、钟关键、孙洪、张伟平、刘春华等人都曾是深圳市民政局系统的官员,分别在军需供应站、计划财务管理中心、殡葬管理所等关键部门任职。经查,陈海云、王简、钟关键、孙洪、张伟平、刘春华等人在本单位与深圳市新艺城鲜花有限公司合作经营花圈、殡葬用品、殡葬礼仪业务过程中,多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陈潮贵、颜琼芳的贿赂,其中陈海云受贿人民币54.8万元,美元7000元,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其余人等也因受贿被判缓刑。4.财政局科员串谋骗取国家汽车下乡补贴逾百万。惠州市惠城区检察院反贪局查办了刘伟等人贪污窝案。刘伟是惠城区财政局工贸发展股科员;谢熠文、卢凌峰分别是惠城区陈江街道办、横沥镇财政管理所办事员。经查,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在惠城区财政局负责国家汽车下乡补贴工作的刘伟与陈江财政所负责审核材料的谢熠文一起,制作虚假的用户信息骗取国家汽车下乡补贴款合计769838元。2010年3月底,刘伟又与卢凌峰一起,3骗领补贴款296820元。2010年2月初,卢凌峰制作虚假用户材料骗领汽车下乡补贴9720元。去年6月,惠城区法院判处卢凌峰有期徒刑3年;刘伟有期徒刑7年;谢熠文有期徒刑4年。5.南航汕头公司原副总经理龚晖光受贿案。6.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区秉昌受贿案。7.东莞市安监局原局长叶碧荣等人贿赂系列案。8.韶钢集团原董事长曾德新受贿案。9.茂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10.黄埔海关工作人员系列受贿案。二、又据2012年3月30日《广州日报》报道,在3月29日的今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公布了反渎职侵权典型案例,25名县处级以上干部渎职侵权被查。通报了十大反渎职侵权典型案例。4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温耀勋说,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68件432人,与2010年同期相比,案件数上升8.6%,立案人数上升7.7%。其中,查处玩忽职守类犯罪案件197人,滥用职权类犯罪案件134人,徇私舞弊类犯罪案件49人,泄露国家秘密类犯罪案件3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案件11人,其他案件38人。重点查处了一批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的重特大案件和县处级以上要案。共立查重大案件82件,特大案件43件,占立案总数的34%;县处级以上干部渎职侵权犯罪要案25人,占立案总数的5.8%。检察机关还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专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共立案侦查食品安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渎职侵权案件179件204人,其中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案件16件16人。十大典型反渎职侵权案例:1.区长助理擅定拍卖底价损失7700万资产。佛山市禅城区原区长助理林国善、佛山市禅城区公有资产办公室原主任梁树和等人在负责佛斯弟摩托车有限公司重组改制工作过程中,未经委托评估,违规擅自与有关人员商定土地拍卖底价,造成国有资产7700万元的经济损失。此外,林国善等人还涉嫌受贿犯罪。2011年9月,法院判决林国善、梁树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均处有期徒刑6年。5篇二:渎职案例精选白某等人玩忽职守案■基本案情被告人白某,男,生于1955年11月18日,汉族,大专文化,系咸阳市某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2009年5月9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取保候审。被告人闫某,男,生于1966年5月15日,汉族,大专文化,系咸阳市某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2009年5月9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取保候审。某公司下属的煤矿因资源枯竭,采矿许可证已于2008年11月11日被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注销。2008年12月5日咸阳市某县国土资源局矿产办向该公司下发了《查处责令停止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2008年12月20日,被告人白某带县国土局矿产办工作人员到该矿检查停产通知的执行情况,因未见矿上领导而返回。该公司未执行停产通知,其下属煤矿依然进行生产。2009年2月18日,该矿采煤队罗某擅自进入采矿区后被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自下发《查处责令停止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次日至事故发生之日,该矿共采原煤13736.4吨,销往该县电力有限公司用于城区供热(160元/吨),销售总额共计2197824.00元。2009年5月7日,被告人白某、闫某滥用职权一案由某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7月21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2009年8月20日提起公诉。同年9月27日该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闫某身为县国土局矿产办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在采矿许可证被注销、下发《查处责令停止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而未能制止该矿非法开采行为的情况下,既未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又未积极向上级请示汇报,致使该矿违法行为得以持续,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构成玩忽职守罪,二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案例点评该案发生在煤矿开采领域,系一起负责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玩忽职守的渎职犯罪案件,检察机关侦查人员通过认真细致地收集证据,充分掌握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和不作为、乱作为的证据,排除阻力、合理运用侦查策略和证据,深挖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体现了较强的证据意识和证据收集能力。案件的成功查处,对相关各职能部门国家工作人员起到了教育和警示作用。于某等人玩忽职守案■基本案情被告人于某,男,生于1970年11月15日,汉族,大学文化,系咸阳市某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员。2008年7月1(来自:论渎职侵权案件初查技巧作者:蒋和林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5年第05期摘要:修改后的《刑诉法》颁布实施以来,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案件范围缩小,案源少且质量不高问题成为阻碍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办案的最为不利因素,使渎检工作遇到严峻挑战。侦查人员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特点选择最佳的切人途径,而且对有些案件,要选取各个路径同时人手。注意加大对己有线索初查力度,有效利用好己有线索,提高成案率。关键词:渎职犯罪;初查;方法;技巧修改后的《刑诉法》颁布实施以来,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案件范围缩小,案源少且质量不高问题成为阻碍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办案的最为不利因素,使渎检工作遇到严峻挑战。要开拓渎检工作新局面,须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思路,努力开辟渎职侵权犯罪案源渠道,提高案件线索数量和质量,同时注意加大对己有线索初查力度,有效利用好己有线索,提高成案率。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渎职侵权案件线索收集与查证问题谈几点粗浅看法。一、初查要随机适时机初查属于任意侦查的范畴,因此,“法无得行使,法有规定更得行使”;立案仅是强制侦查的启动要件,并非任意侦查的启动要件,因此初查可以先于立案而进行。在初查中,可以采取询问、同意搜查、同意扣押和调取证据材料等各种任意侦查措施,但不得采用可能强制性干预当事人重要权益的侦查手段,也不得在初查中采用行政调查手段。在得到案件线索后,什么时间、什么情况下开展初查至关重要,决定着案件的成败。因此要准确把握初查的时机。初查时机成熟之后,经检察长决定即可开展初查。初查适时是指初查时间的掌握,要在初查中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如果证据体系上还有缺陷,就不要急于结束初查,要在保密的前提下继续完善证据,至于时间的长短,要因案而宜。司法实践中,有的案件就是长期经营,等待时机,具备条件后才立案的。选择被查对象反侦查手段中的薄弱环节。被查对象在实施侵权渎职犯罪后往往会对其行为进行布防和补漏,而在布防和补漏中往往会留下破绽,如涂改有关材料,撕掉卷页,留下残痕,多数被查对象在畏罪和矛盾心理支配下,往往撕掉书证,隐匿起来。侦查人员要善于抓住这些漏洞和破绽,突破案件。选择关系人、知情人中的薄弱环节。在渎职、侵权案件中往往有知情人、关系人,侦查人员要善于抓住知情人、关系人的缺点、漏洞,从中选择有弱点、有过错的对象作为突破口,从政策教育和法律震撼迫使知情人、关系人吐露真相从而突破案件。对于有举报人、知情人的线索,必须先秘密接触他们了解情况,确定初查方向。某县院一检察干警在闲聊中听到该县某派篇四:失职渎职案例1、林州客车坠崖事故2015年3月2日,河南林州市境内226省道一辆大巴客车坠崖,事故造成20人死亡,13人受伤。日前,事故调查组公布调查处理结果,3名交警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22名公职人员被给予党政纪处分。经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客车驾驶人员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超速行驶、无证驾驶、肇事车辆制动性能不符合要求。间接原因包括:田四伟带领的演出团队非法营业性演出;郑州、新乡市公安交警部门履行路面执法管控职责不力;新密、荥阳、林州文化主管部门履行演出市场监管职责不到位等。因事故造成重大影响,演出团队负责人田四伟、车主李喜乐等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郑州市公安局郑少高速大队民警王勐、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分局交通巡防大队民警郭方超因涉嫌玩忽职守罪,于5月6日被林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分局交通巡防大队负责人周宜君因涉嫌滥用职权罪,于5月6日被批准逮捕。此外,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分局局长路玮、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李勇鹏、荥阳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纪委书记李世民、林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宪林等22名公职人员,因履职不力,被给予党政纪处分。2、通许县水利局、杞县水利局对涡河河道长期非法取土挖沙监管不力存在工作失职问题。涡河通许县、杞县境内长期存在部分群众非法取土挖沙问题,严重损害河堤安全。2015年1月18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对其进行公开曝光。通许县、杞县水利局工作失职、监管不力,未能彻底根治非法取土挖沙问题,导致部分河道被毁,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5年3—4月,开封市监察局分别给予通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顺民、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利行政警告处分;通许县纪委分别给予县水利局局长段国栋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郭永军、工程管理股股长胡太平、水政监察大队队长郭银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杞县纪委分别给予县水利局局长鲁桂忠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王涛、水利派出所所长马守强、工程管理股股长周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郑州市盐业局等单位对非法生产、销售假冒食盐监管不力存在工作失职问题。郑州市管城区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耿庄社区网格内长期存在使用工业盐和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仿冒、加工食用盐窝点。2014年12月,经群众举报,郑州市盐业局等单位对其进行查处,现场查获制假原料23.45吨、假冒食用碘盐2.94吨。郑州市盐业局等单位对该窝点长期非法生产、销售假冒食盐负有工作失职、巡查排查不力的责任,致使大量假冒食盐流入市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社会影响恶劣。2015年2—3月,郑州市纪委监察局下达监察建议书,要求相关单位对责任人进行处分。相关单位分别给予郑州市盐业局办公室主任兼盐政处处长杨建荣行政警告处分,盐政处副处长张春印、郭运宏记过处分;郑州市工商局管城分局工作人员牧建军、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管城分局工作人员李笑娜、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管城分局工作人员张豫行政警告处分;管城区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孙瑜,社会公共管理办公室主任郭晓燕、效能督查科科长贾一博行政警告处分;管城区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耿庄社区支部书记曹贵田党内警告处分、三级网格长徐瑞峰记过处分。4、镇平县环保局对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违法排污监管不力存在工作失职问题。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长期违规排放污气、污水,造成空气污染和部分区域地下水污染等问题。2014年以来,镇平县环保局在监督管理过程中,虽下达一次行政处罚决定和三次整改通知,但没有认真依法履行职责,限产限排治理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2015年1月,镇平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县环保局局长、党委书记李恒宇党内警告处分,党委委员孔令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王中晓党内严重警告、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环境监察大队吴克、张安超、张晓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孟津县卫生监督中心对无证行医查处不力存在工作失职问题。孟津县卫生监督中心2010年至2012年对夏莹莹个体诊所进行了三次处罚。根据相关规定,孟津县卫生监督中心对无证行医的夏莹莹应移交公安机关而未移交,存在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12月,孟津县纪委监察局对县卫生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王亚萍党内警告处分,对县卫生监督中心主任丁增强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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