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3.100.99
D 93
备案号 :17354-2006 Mr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煤 炭 行 业 标 准
MT/T 323-2005
代替MT/T 323-1999
中双链刮板输送机用刮板
Flight bar for twin inboard chain face conveyor
2006-01-17发布 2006-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布
MT/T 323-2005
前 言
本
是对 MT/T 323-1999《中双链刮板输送机用刮板》的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MT/T 323- 19990
本标准与MT/T 323-1999相比较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增加了38X 137,42X 146,42X 152,48X 152规格的刮板(见表2);
— 取消了刮板高度的要求(1999年版的表1、表2);
— 修改了挠度值及强度额定值(1999年版的表3;本版的表3) ;
— 修改了型式检验不合格质量水平(1999年版的表5;本版的表4);
— 修改了出厂检验的接收质量限及力一挠度试验的检验水平(1999年版的表4;本版的表5),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宁夏西北奔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玉萍、马立新。
本标准历次发布情况:
MT/T 323- 1993,MT/T 323- 1999
MT/T 323-2005
中双链刮板输送机用刮板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双链刮板输送机用刮板〔以下简称刮板)的术语和定义、结构型式与尺寸、要求、试
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中双链刮板输送机用刮板,也适用于和中双链刮板转载机通用的刮板。
2
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 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ISO 2859-1;1999>IDT)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MT/T 150-1997 刮板输送机和转载机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 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 义适用 于本 标准
槽内宽 inner width of the line pan
中部槽内限制刮板横向位移的最大宽度,用n表示,见图
图 、 槽内宽
3.2
3. 3
3.4
挠度 deflection
刮板承受强度额定值时,刮板中心垂直方向的位移量
强度额定值 strength rating
导致刮板产生挠度所规定的载荷力。
力一挠度试验 foroe一deflection test
测定刮板经受最小挠度和强 度额定 值能力的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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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型式与 尺寸
4. 1 刮板结构型 式
刮板的结构型式有四种:
a) 工型 刮板 ,见图 20
b) n型刮板,见图30
c) 1Q型刮板,见图40
d) N型刮板 ,见图 5。
3X试
图 2 1型刮板
图 3 II型 刮板
图 4 m型刮板
MT/T 323-2005
ZXd,
N型刮板
4.2
4 2
刮板尺寸
工型刮板尺寸见表 1.
I型刮板尺寸 单位为毫米
圆环链规格
d义P
槽宽
刮 板 尺 寸
KAtL 链中心距 A 孔距 月 螺栓孔 d,
22义86 630 574 110士0. 50 220士0.50
26
26火92
630 577 120士0. 5
240土0.50
730
666
120士0. 50
674
764
708
710
710 140士0.50 275士0. 50
30火108
730 674
130士0.50 260士0. 50
764
708
710
830
764 140士0.50 275士0.50
780n
770n
758
180士1.0 348士0. 50
28
34X 126
.
754
33
800n 786 160士1.0 320士0.50
930n 915 200士1.0 400士0. 75 26
注:槽宽数值后加 n的表示槽内宽,用于铸造槽帮中部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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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Q型.al型.N型刮板尺寸见表2,
表 2 II型 . IQ型 、N型刮板尺寸 单 位为毫米
圆环链 规格
d又P
槽 宽
刮 板 尺 寸
L
链中心距
A
孔距
B
螺栓孔
d,
14火50
420
388
60士0.50 160士0. 50 17. 5390
520 486
22丫86
630 574 90土0.50 250士0. 50 26
730
「
682 85士 0. 50 235士0. 50 22
26只92
674
100士0. 50 280士0. 50
26
764 710
34又 126
800n 786
200二1.0 400士0. 75
900n
884
886
1000n
984
988
38X 137
1000n 984
1200n 1184 240士 1.0 460上0. 75
42丫146 1000n 984 220二1.0 440土0. 7 5 一
}
一
42丫152 1000n 984 220士l' O 440士0. 75
48又 152
1000n 984
280二 【t0 520土0.75
1200n 1184
注:槽宽数值后加 n的表示槽内宽,用于铸造槽帮中部槽。
5 要求
5.2
5.3
刮板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I型刮板尺寸应符合表I的规定,ll型、m型、W型刮板尺寸应符合表2的规定
刮板力一挠度试验应符合表3的规定,试验后的样本不得有目视裂纹。
表 3 力一#4度试盼
刮板 长度 圆环链规格
n lll丫 111111
试验跨距 挠度值
n ln 〕
强 度额定值
kN
1S8 328
390 14又50
— 一-—
一
330 一 75
486574 426494 ???
?
???
682 22X 86 602
石 10
577 194
666 586
674
26汉 92
594
708
710 62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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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续)
刮板长度 L
m m
圆环链规格
m.Xmm
试验跨距 1
n ln 】
挠度值 :
rll刀 〕
强度额定值
kN
674
30 X 108
一
594
G12
270
七
708 628
710 630
764 684
758 678
754
34又 126
674
350
786 706
(15
884 804
886 804
915 835
984 904
镇20988 908
984
38X 137
904
435
1184 1104 毛25
984 42X146 904 620 530
984
48X 152
904 (20
560
1184 1104 (25
5.4 锻造刮板不应过烧。
5.5 刮板两侧臂在任意方向的弯曲、扭曲变形量不应超过如下规定:刮板长度小于或等于710 mm时
不得大于2 mm;刮板长度大于710 mm时不得大于3 mm,
56 锻造刮板表面不应有裂纹、折叠、结疤、夹渣等缺陷。分模面错移量规定为:刮板长度小于或等于
710 mm时不得大于1.5 mm;刮板长度大于710 mm时不得大于2 mm,
5.7 铸造刮板不应有目视裂纹、气孔、缩孔、夹渣等影响刮板强度的铸造缺陷。
5.8 铸造刮板应进行清砂,铲除飞边、毛刺、浇冒口,其残留高度不大于0. 5 mm。错箱偏移量不应大
于相应的尺寸偏差。
5.9 允许在不超出刮板尺寸公差范围的条件下铲除或修整缺陷
6 试 验方法
6.1 试验装里
6.1.1 检验用f具
检验用量具可为通用量具,其量程应满足使用要求,要定期计量检定,并具有计量检定合格证书
在检定有效期内的量具方可用于检验。
6.1.2 试验机
6.1.2. 1 试验机加载范围应能满足刮板力一挠度试验所需的加载范围要求,其精度等级应不低于
1级。
6.1.2.2 试验机应每年检定一次 在检定有效期内的试验机方可用于检验。
6.2 试验内容
MT/T 323-2005
6.2.1 表面质f
表面质量检查用目视方法进行。
6.2.2 尺寸 、变形f 、错移f
尺寸、弯曲和扭曲变形量、分模面错移量用通用量具进行
。
6.2.3 力一挠度试验
6.2.3. 1 试验台架应固定在试验机工作台面上,刮板放置在试验台架上,两支点的试验跨距 l和施加
的强度额定值尸应符合表3的规定。
6.2.3.2 加载型式应符合图6的规定。试验压头施力点的宽度规定为链中心距A。试验压头的宽度
尺寸应大于或等于C,C按公式(1)计算。
C一A+姚 ························⋯⋯(1)
式 中:
G-一 试验压头的宽度,单位为毫米(mm) ;
A 链中心距,单位为毫米(mm) ;
d2— 所配用圆环链棒料直径,单位为毫米(mm).
?
?
? 压头 \
刮板
试拼二愉
了乍1圆环链棒料直径姚
图6 力一挠度试验加载型式
6.2.3. 3 试验台架孔直径尺寸D应符合如下规定:槽宽630 mm以下时,所配用刮板的台架孔直径D
为30 mm;槽宽大于或等于630 mm时,台架孔直径D为40 mm,
6.2.3.4 开动试验机,使压头接触到刮板,并加载到初始载荷5 kN士1 kN,同时记录试验机标尺指示
的高度e-
6.2.3.5 使载荷P以不大于每秒20 N/mm,的加载速率(断面积按配用的圆环链总截面积计算)均匀
地增加到表3规定值,然后卸载到初始载荷,再记录变形后试验机标尺指示高度。。挠度值S按公式
(2)计算:
S= e,一ea ························⋯⋯ (2)
式中 :
S 挠度值,单位为毫米(mm) ;
eo— 标尺初始高度,单位为毫米(mm) ;
e— 变形后标尺指示高度,单位为毫米(mm) e
6.3 数据处理
试验所得的有效位数以测量器具的最小分度值读取记录,最少保留1位小数。
s
MT/T 323-2005
检 验规则
7., 检验分类
7.1.1 检验类型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7.1.2 每批产品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7.2 不合格分类
7.2. 1 表1和表2中,孔距尺寸B不合格为A类不合格,其余不合格为B类不合格。
7.2.2 5. 6和5.7中的目视裂纹规定为A类不合格,其余不合格为B类不合格。
7.2. 3 3个B类不合格视为1个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2个时,忽略不计。
7.3 抽样与组批规则
7.3. 1检验批应由相同的材料、工艺、设备等条件下制造出来的产品构成。
7.3.2 成批生产的刮板出厂检验以小于或等于500件为一检验批
7.3.3 试制的新产品以样品为样本。
7.3.4 批量生产的产品,样本应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样本不得有任何掩饰缺陷的涂层。
7.4 型式检验
7.4. 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5年进行一次检验;
d) 产品停产2年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 4. 2 型式检验采用GB/T 2829-2002规定的二次抽样
,RQI =65',DL=I,其检验项目、检验数
量、检验要求等应符合表4中的规定。
表 4 型式检验抽样方案
序号 检验项 目 样本 样 本量 检验要求
不合格
质量水平
RQL
一 、..。 .. {
正常检查 二次抽
祥 万 茶 别 走 欲 组
AI R1
A2 R2
1 尺寸及表面质量
第一
第二 : 按5.2.5.4,5.5,5.。 一 5.7,5.8规定
}
65
0 3
3 4
2 力一挠度试验
第一
第二 : 按表 5.3规定 65
0 3
3 4
7.4. 3 受检样本型式检验的各项检验均合格 ,判定该批产品型式检验合格 。否则判定该批产品检验不
合格
7.5 出厂检验
7. 5. 1出厂检验采用GB/T 2828.1-2003规定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尺寸及表面质量检验样本
采用特殊检验水平S-3,力一挠度检验样本检查水平采用特殊检验水平S-1,其检验项目、检验数量、检
验要求等应符合表5中的规定。
MT/T 323-2005
表 5 出厂检验抽样方案
序号 检验项 目
一。、
一水平
样本 样本量 累计
样本量
检验要 求
接收
质量 限
AQ乙
! . . .., }
止常检查二次抽
样方案判定数组
Al R1
A2 R2
1 尺寸及表面质量 S一3
第一
第二 : 510 按 5.2、5.4、5.5、5.6、 5. 7 , 5. 8规定 15
1 3
4 5
2 力一挠度试验 S一1
第一
第二 : : 按 5. 3规定 15 刀 2工 2
注 1:表面质量、尺寸检验项目中的二次抽样方案判定数为A类不合格项数累计值。
注 2:力 挠度试验项 目中的二次抽样方案判定数以样本单位计数。
7.6 刮板检验转移规则按GB/T 2828.1-2003中9. 3规定
7.7 受检样本出厂检验的各项检验均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出厂检验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出厂检验
不合格,判为不合格的产品可进行修复,经修复的产品需重新送交检验。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 1 应在刮板成品不影响强度的明显部位打印或锻、铸出制造厂的产品标志。
8.2 刮板作为单独产品出厂时应捆扎牢固或采用箱装,在运输、贮存过程中不应散落,并应附有产品质
量合格证。
8.2. 1 刮板 随主机 出厂时 ,应按 MT/T 150- 1997的规定 。